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



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DQZFCG(CS)2025-37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65000  
    最高限价(元):116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65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不分包。本项目主要是为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日常优化完善和运维服务。本项目包含软件二次开发和优化的过程,包括版本优化、需求分析、功能优化设计、平台测试。详细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9月0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翔晟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联系方式:(1)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喀什办理地点喀什东城喀什市行政审批局一楼企业服务专区数字证书窗口,联系电话15001465669)(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总部24小时电话)(喀什办理地点:喀什市东城行政审批局一楼28号窗口13150441724(喀什现场24小时电话)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8.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9.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与“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合并成一册。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并以PDF格式上传至政采云开评标平台(投标文件为正本扫描件)。10.解密时长为30分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昆仑农批电子交易大楼
联系方式:0998-3252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喀什地区疏附县商贸园区疆南农批市场内
联系方式:0998-3252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锦秀 朱文财
电 话:0998-3252724

附件信息:

(CS)2025-37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维护项目.doc522.2K

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KSDQZFCG(CS)2025-37)第一册采购单位名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谭新联系电话:13201189621代理机构名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朱文财刘锦秀联系电话:0998-3252724目录第1章投标人须知3一总则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32.资金来源43.投标费用54.适用法律5二招标文件55.招标文件构成5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69.投标文件构成6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711.投标报价712.投标保证金813.投标有效期9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9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916.投标截止10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0五开标及评标1018.开标10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1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321.投标偏离1422.投标无效1523.比较与评价1624.废标1625.保密原则17六确定中标17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7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1728.采购任务取消18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1830.签订合同1831.履约保证金1832.中标服务费18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834.廉洁自律规定1935.人员回避1936.质疑与接收19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29第3章投标邀请53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7第5章项目服务及建设需求62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63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78第1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合格的货物、服务和工程1.3.6.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供应商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1.3.6.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1.3.6.3“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1.3.6.4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1.3.6.5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3.6.6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何有价值物品或服务。一经发现,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费。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第3章投标邀请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5章项目采购需求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无论磋商文件第5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9.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注:电子版响应文件内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逐页加盖电子签章.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2.1设备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磋商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货物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主体投标标的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1.3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竞争性磋商共有两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5)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7)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8)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9)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0)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2.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按规定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4.2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编辑,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14.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上传的电子文档无法解密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在制作时要在每部分标明“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或“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通过新疆CA数字证书编制、按要求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为方便评审及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5.2电子投标文件封皮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的字样。15.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6.投标截止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解密时间3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2上传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在线(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的有关要求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供应商应该使用供应商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开标时,供应商必须使用加密该文件的CA锁,以便开标时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成功导入评标系统的,均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未按规定时间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开评标系统解密成功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效。18.3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时长为30分钟。供应商解密失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无法参加下一阶段的投标,请供应商提前调试CA锁,确保开标过程中正常使用。18.4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启开标记录,须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对报价进行签章确认18.5采购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进入评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采购人在开启会议结束后依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是审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资格条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审查细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对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的磋商供应商,将由采购人现场告知其不得参与磋商。本项目资格审查资料表应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或其中一项未通过的投标人,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经营性证件;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3.近两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银行资信证明);4.投标企业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5.投标企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前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查询为准);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凭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投标人注意!提示:上述资质开标现场能够通过官方网络查证的,均视为合格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19.3磋商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磋商小组共5人组成。(政采云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5名)。19.3.1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磋商工作。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构成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19.3.2磋商基本原则:磋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19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及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与各供应商单独进行磋商。19.3.3磋商小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9.3.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3.3.2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3.3.3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4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9.4.1审查、评审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9.4.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9.4.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19.4.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9.4.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9.5磋商小组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19.6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磋商。19.7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磋商供应商。19.8磋商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19.9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磋商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19.10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磋商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以非口述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0.4.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4.2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服务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0.4.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4条规定处理。20.4.4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投标偏离磋商小组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投标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磋商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4)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6)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资格评审与符合性评审通过的投标企业将进入第二次磋商的环节,磋商小组将一对一的与投标企业视频连线磋商。代理公司点击视频连线后,请被连线的投标企业进入视频会议中。一对一磋商结束后,请投标企业报价,如对报价有异议的可点击报价异议进行提出。报价无异议的点击报价确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2评标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采用下列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线上电子招投标及评标。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24.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原则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6章。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7.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规定。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7.3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7.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7.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7.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8.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在政采云以电子文件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3采购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磋商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32.中标服务费本项目由集采机构代理,无中标服务费。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1.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33.1.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4.廉洁自律规定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信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5.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6.质疑与接收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6.4质疑的提出:一次提出全部质疑36.5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36.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6.7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36.8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36.9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37.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37.1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37.2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事项;(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五)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7.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7.4、质疑的审查和受理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37.5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说明: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7.6、质疑的处理和答复37.7代理机构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采购人。37.8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38.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38.1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8.2采购方经调查、论证、核实,认定质疑不能成立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定质疑成立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合格报价方仍不少于3家时,依法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报价方,否则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3采购方将书面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人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日期。39.1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年月日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致:(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名称)(以下简称服务)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法人证明书;3、近两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银行资信证明);4、投标企业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5、投标企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前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凭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经营性证件;说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说明: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或企业负责人)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3.近两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银行资信证明);说明:1)如提供本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影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需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盖单位章。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4.投标企业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说明: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5.投标企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说明:1)投标企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投标人注意!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前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说明:1、网页截图:3张,(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首页-专项查询-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2)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首页-专项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3)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提供截图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章。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说明:承诺书应加盖本单位章。8.缴纳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说明:1.供应商可将本项目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本票或保证金收据(如有)的扫描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保证金,项目结束后在五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2.使用电子保函、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保函扫描件装订在本部分;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承诺书应加盖本单位章。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6-1《中小企业声明函》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3《监狱企业声明函》7、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8、其他有利于供应商的文件或证明材料9、对本项目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1、投标书致: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合体的话)。(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6)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帐号:投标人单位章:日期: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总价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备注大写:小写: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上传。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3、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总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盖单位章):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可在不删减原表基础上新增其他内容或另页描述。3.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4、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注: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及要求,说明所提供产品或(工程)服务对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需求)做出响应或偏离(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2、以上响应/偏离内容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说明或备注应在说明栏中注明该条在响应文件中相关部分(或页码)相应的依据;3、供应商所供产品(工程或服务需求)如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需在上表说明栏中注明:4、如不按要求填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盖单位章):5、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1、商务条款包括质保期、付款方式、履约期限、履约地点等内容;2、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内容,说明已对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作出了响应或偏离(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3、以上响应/偏离内容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说明或备注应在说明栏中注明该条在响应文件中相关部分(或页码)相应的依据;4、供应商所供产品或服务如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不一致,则需在上表说明栏中注明:5、如不按要求填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盖单位章):6、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6-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投标单位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标的名称”:请填写项目名称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无,可不填)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6-3.《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无,可不填)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货物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投标人(单位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7、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8、其他有利于供应商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注:参照“第六章评分方法和标准”,提供有力于供应商的其他证明文件或实施方案、服务方案等。9、对本项目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在参加(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真实性作如下承诺:我公司将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编制本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时,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正确,并对提供的所有资料(资格、其他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的全部资料中有存在不真实(伪造或租借等虚假资料)情形,将无条件接受任何处罚,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KSDQZFCG(CS)2025-37)第二册采购人: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机构: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日期:2025年8月第3章投标邀请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维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3日11点00(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KSDQZFCG(CS)2025-372.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维护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16.5万元5.最高限价(万元):116.5万元6.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分包。本项目主要是为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日常优化完善和运维服务。本项目包含软件二次开发和优化的过程,包括版本优化、需求分析、功能优化设计、平台测试。详细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7.履约期限:一年。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前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9月2日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ccgp-xinjiang.gov.cn)见此项目公告附件下载获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ccgp-xinjiang.gov.cn)见此项目公告附件下载四、项目内容及需求:1、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项目采购需求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服务采购。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0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开标时间:2025年9月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它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翔晟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联系方式:(1)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喀什办理地点喀什东城喀什市行政审批局一楼企业服务专区数字证书窗口,联系电话15001465669)(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总部24小时电话)(喀什办理地点:喀什市东城行政审批局一楼28号窗口13150441724(喀什现场24小时电话)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8.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将通过在线发布澄清函或视频会议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做好人员、网络、设备准备工作,澄清函回复时间及视频会议房间信息将适时告知投标授权代表,投标代表务必于开标当日保持手机联系畅通。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名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喀什地区疏附县商贸园区疆南农批市场内联系人:谭新联系电话:13201189621采购机构: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机构地址:喀什地区疏附县商贸园区疆南农批市场内联系人:朱文财、刘锦秀联系电话:0998-3252724监督单位:喀什地区财政局地址: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喀什地区财政局办公大楼二层联系电话:0998-25972002597000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内 容1采购人: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喀什地区疏附县商贸园区疆南农批市场内 电 话: 13201189621 2采购代理机构: 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喀什地区疏附县商贸园区疆南农批电子交易大楼业务联系人: 朱文财、刘锦秀 电话:0998-3252724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经营性证件;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3.近两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银行资信证明);4.投标企业依法缴纳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5.投标企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前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凭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投标人注意!提示:上述资质开标现场能够通过官方网络查证的,均视为合格供应商。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是、否)(若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所属行业类型: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签字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签章。“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否)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8项目预算金额:116.5万元10最高限价:116.5万元11投标保证金形式: ☑保函 ☑电汇 ☑ 企业账户网银汇款(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 保证金数额:2万元;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疏附支行银行账号:65050174602600000509-000003行 号:1058942000291.打款时必须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2.本项目不需要换取收据,银行汇款凭证用于投标保证金证明。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打款不成功的,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3.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上传至政府采购网,并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经交易中心核实后原账户返回。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账户返还。12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3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翔晟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联系方式:(1)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喀什办理地点喀什东城喀什市行政审批局一楼企业服务专区数字证书窗口,联系电话15001465669)(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总部24小时电话)(喀什办理地点:喀什市东城行政审批局一楼28号窗口13150441724(喀什现场24小时电话)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8.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9.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与“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合并成一册。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并以PDF格式上传至政采云开评标平台(投标文件为正本扫描件)。10.解密时长为30分钟。14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 9 月 3 日11:00(北京时间)15开标时间:2025年 9 月 3 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16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17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 18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否 (是、否)19本项目无中标服务费20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3%计算向下取整至万元(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 ☑保函 ☑电汇 ☑ 企业账户网银汇款(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注: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另行约定其他退还时间和方式及用途。履约保证金收款人: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履约结束后7日内2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 是 (是、否)22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 0998-2597200 259700023联系部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13201189621 0998-3252724 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核项目投标人1是否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经营性证件;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3近两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银行资信证明);4投标企业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5投标企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前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函);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凭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结论说明: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内所有条款,否则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序号审核项目投标人1是否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经营性证件;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3近两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银行资信证明);4投标企业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5投标企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前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函);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凭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结论说明: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内所有条款,否则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第5章采购项目需求一、项目概述1.1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19〕250号)等文件要求,2022年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完成了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有效提升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和效率。按照国家和喀什地委工作部署,中心秉持“制度+科技”的发展理念,于2022年2月完成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线运行工作,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构建了涵盖公共服务、交易受理、交易组织、交易评审及综合管理的全喀什地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开启了喀什地区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时代。1.2建设目标为保障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不断完善,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共享,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延长系统使用寿命,更好地保障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高效平稳运行。本次需开展业务系统日常运维、业务系统培训、业务系统功能优化调整、安全加固、交易专用硬件设备维护服务、个人PC端软件环境排障服务,不断改进和升级软件系统,使交易流程更加优化,交互更加友好,功能更加完善,操作更加便捷,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真正实现交易业务“一网通办”,做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大幅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1.3维护服务范围投标方需提供为期1年的维护服务。需完成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日常优化完善和运维服务。本项目包含软件二次开发和优化的过程,包括版本优化、需求分析、功能优化设计、平台测试。二、维护服务要求确保系统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提升数据管理服务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信息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确保系统的安全畅通,为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稳定的服务。投标方需具备驻场服务要求,可提供持续的售后服务支撑和产品开发支撑。投标方的报价含维护期合同内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服务。2.1项目管理要求(1)供应商应安排项目服务团队保障交易平台顺利运行,服务团队主要成员应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系统分析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软件设计师证书、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等同类相关证书。同时至少保障2名具有专业知识的驻场项目负责人开展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系统运维的统筹规划、工作汇报,组织需求管理及应急情况处理,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人员安排,保证项目稳定高效正常运作。(2)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台账,做到专岗专人。建立问题解决与情况反馈制度,对服务期内出现的热点或重点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定期分析研讨,制定相应措施、提出解决办法和途径,落实具体负责人,每季度定期报送相关科室。2.2运维服务标准2.2.1运维服务队伍有强大的技术力量、稳定专业的技术服务队伍和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具备本地化运维服务,有详细的分工方案。2.2.2服务流程2.2.2.1主动式服务主动式服务主要包括定期预防性维护服务、系统运行健康检查、系统运行状况分析。科学预测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采取必要的预防和补救措施,防患于未然。主要服务方式为定时巡查检测,形成巡检报告,结合实际调整系统参数,及时有效解决系统问题,使交易系统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2.2.2.2纠错性维护/维修服务提供驻场技术支持服务和电话技术支持服务。解决系统软件问题,按采购方要求进行系统备份,递交系统检查报告。2.2.3日常运维工作提供系统级的日常维护、定期巡检、性能测试、故障排查服务。具体内容如下。2.2.3.1工作日服务设立本地运维服务人员驻守在交易服务大厅,保障现场运维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的故障隐患。2.2.3.2故障响应服务提供7x24小时故障响应服务。具体包括:除现场值守服务方式外,维护期内提供电话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2.2.3.3其他时间及夜间服务在夜间及非工作日出现系统异常时,提供的7x24小时驻场技术人员的电话支持。2.2.3.4临时保障服务重大活动需要提供临时保障服务时,提前三个工作日对所有服务进行临时性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2.2.3.5月度检查对交易平台(含子系统)及设备进行检查。对安全系统、防病毒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漏洞扫描)。对检查中出的故障及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修复处理。2.2.4服务响应要求2.2.4.1日常服务响应时间运维服务采用驻场服务结合远程服务的方式,日常服务要求为即时响应。2.2.4.2故障分级响应服务制定故障解决方案,按照故障风险等级排出优先级,按优先级顺序依次进行处理,并制定相应的解决策略和方案,在不影响业务开展及平台正常运行的时间段内解决故障问题。2.2.5服务措施提供技术手册、客户服务知识库、维护工具和专家电话、邮件、远程、现场维护多种服务方式。2.2.6应急响应措施为快速、准确应对可能的系统故障,配合采购人牵头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应急处理小组是综合性议事、协调、处理机构,应急处理小组由采购人和运维服务方技术人员共同组成,确保及时、妥善解决问题。2.2.6.1应急响应分级及处理流程需提供应急响应分级及处理流程。2.2.6.2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系统故障应急预案,对平台所涉及到的各类系统(含子系统)和相关设备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监控,提高全方位网络安全态势感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2.3服务内容负责系统的安装、运行、维护和升级服务,提供现场平台软件功能维护、数据维护、开发和技术支持工作,出现故障能够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排除,对平台运行进行定期巡检,根据巡检情况进行系统优化,维保期内免费提供系统升级功能。维护服务内容包括设备、应用、业务、网络信息安全及其他管理,具体要求如下。2.3.1软硬件维护服务2.3.1.1电子服务系统做好交易信息管理系统、主体信息管理系统、综合评标专家管理系统的日常运维,保障系统正常平稳运行。2.3.1.2电子交易系统做好包括工程建设系统、土地交易系统、矿产权交易系统、国有产权交易系统、电子竞价系统、保证金管理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金融服务支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系统稳定运行。2.3.1.3现场智能化设备保障定期巡查现场交易大厅、开标室、评标室的硬件设备,及时做好各类维护,使各类设备时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按季度将日常巡查结果报送信息科。2.3.1.4系统对接保障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按时上报至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交换中心;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交换中心反馈的各类信息及时处理。2.3.2日常运维服务本项目系统的日常运维服务内容,主要分为驻场运维服务和远程运维服务,涉及到具体的工作内容如下。2.3.2.1驻场运维服务2.3.2.1.1开评标保障每天对全喀什地区范围内的开评标项目进行巡查保障,指导用户正确规范使用操作系统,开评标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问题及时处理。2.3.2.1.2业务系统运维支持接听各类市场主体的业务咨询电话,进行远程技术指导;解答、解决各类技术问题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电子服务系统(门户网站、市场主体、专家库管理、专家抽取)、电子交易系统(房建市政、电力工程、水利工程、农业农村、交通工程、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国有产权)、网上开评标系统、金融服务支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直播功能、电声唱标)、远程异地及跨省远程异地评标系统。2.3.2.1.3系统bug问题处理在开标、评标以及解答市场主体问题过程中,发现的bug问题及时处理。2.3.2.1.4需求处理具备系统二次开发能力,对现有模块功能进行完善、丰富,对各类市场主体提出的合理需求进行优化处理。2.3.2.1.5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保障远程评标主(副)场维护调试,远程评标现场保障。2.3.2.1.6系统、服务器巡检配合进行系统性能、服务器性能定期检查,及时向相关科室提供巡检报告及相关数据分析服务。2.3.2.1.7运维服务方安全整改按照国家、喀什地区相关部门对网络安全的要求,及时对系统配置、安全防护、网络参数进行调整,确保平台不受攻击破坏,保障业务系统正常运行。2.3.2.1.8特殊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如重要场合、故障处理、系统检修、软件升级、设备维护),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保障,确保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对国家重大会议期间、特殊时期的保障服务做到响应及时、质量高效。2.3.2.2远程运维服务2.3.2.2.1开评标保障针对开评标过程中的异常问题,提供运维保障服务。2.3.2.2.2业务系统运维支持排查各市场主体使用平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及时有效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相关部门。2.3.2.2.3系统bug问题处理对提交的bug问题进行问题排查、代码优化、单元测试,进行系统更新和更新后的验证工作;开发完成代码优化后,在测试系统进行功能优化,并及时更新到正式系统。2.3.2.2.4优化需求对采购人提出的优化需求进行需求评审、需求设计、代码开发、单元测试,进行系统更新;需求开发完成后,对功能进行测试优化,并及时更新到正式系统。2.3.2.2.5第三方问题对第三方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排查处理。2.3.2.2.6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保障针对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提供异常问题排查处理结果,并反馈相关科室。2.3.2.2.7系统、服务器巡检定期检查系统性能、服务器性能,按季度报送相关科室。2.3.2.2.8突发事项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宕机问题,导致系统无法访问的,及时排查问题原因,并报送排查情况说明;遇到网络安全问题,安排专业的网络安全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及时进行升级优化。2.3.2.2.9咨询服务提供在线人工客服5x8小时服务;设置访客留言、智能机器人回复;并专门设立用户投诉在线登记入口及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投诉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采购人。2.3.3系统安全维护运维服务方在运行维护期内,不定期实施风险评估以降低系统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采取可行的安全措施,确保系统安全,保障系统平稳运行。2.3.3.1风险评估包含系统服务器数据、系统应用运行情况各方面的评估。通过对风险评估后的各项数据进行分析,查找系统运行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及时进行整改,提高系统的安全可靠性。2.3.3.2安全加固主要包括日常安全加固工作、主动安全加固。(1)日常安全加固工作,主要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进行系统安全调优服务,适时调整各类设备及系统配置、合理规划系统资源、消除系统漏洞。(2)主动安全加固,对接收到的各类网络安全通报中发现的软件漏洞进行修复处理,随时关注最新病毒库及时获取修复补丁或解决方案,避免引发漏洞相关的网络安全事件。2.3.3.3安全管理配合检测机构的测试工作,接到整改通知后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告采购人。2.3.3.4安全访问控制重视“信息破坏”和“信息内容安全”方面可能存在的隐患。针对不同的用户身份分配相应的权限,提供高效、标准的服务。提供高标准的技术服务,最大限度保障平台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安全。2.3.4技术交流及培训提供必要的技能及业务培训,使各市场主体能熟练使用现有系统。培训方式包括:面对面培训和远程培训,培训内容:系统的操作以及一般故障排除的方法。对其他省市先进的做法、经验提供相关信息资料供采购人学习参考。2.3.5服务保障为进一步提升喀什交易中心场地智能化水平,满足日益增加的业务需求,需采购两类智能化设备:1、采购一台电子交易档案自动刻录一体机,与电子交易档案存储管理机无缝对接,按项目将电子交易档案存储管理机中内容刻录成光盘,助推中心交易业务实现全流程电子化;2、采购2个两路语音模拟板卡,安装于中心现有语音一体机上,用于直连电信局的市话线,便于专家抽取结束后第一时间语音通知专家。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参数数量1电子交易档案自动刻录一体机总体要求:与电子交易档案存储管理机无缝对接,能够实现电子档案信息自动刻录成光盘。功能要求:支持按项目将存储管理机中内容刻录成光盘。支持从特定存储管理机中抓取指定文件或文件夹自动刻录,达到数据锁定保护,不可修改、删除、保证数据真实性;可实时查看刻录项目运行工作状态、项目列表、设备中光盘容量、耗材容量等。支持无人值守、全自动刻录电子交易档案数据。支持全自动机械手抓取空白光盘至刻录机,刻录完成后自动进行盘面打印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评标开始、结束时间和日期等信息。支持多任务,多通道数据实时并行高速下载刻录,提高工作效率。光盘刻录完成后,机械手自动将光盘取出至输出桶,全自动完成电子交易档案数据光盘的刻录。支持超大容量自动分盘功能,当需要刻录视频数据超过1张光盘容量时,刻录备份系统将自动分刻成多张BD光盘,将数据分配刻录到每张光盘里,同时在光盘盘面打印一个自动光盘编号与其他定义的相关信息。技术参数:一体式控制管理机:CPU≥六核处理器;内存≥8GB DDR4内存;硬盘≥2TB SSD硬盘;网络接口:一个 1000M/100M/10M自适应千兆网卡;Windows正版操作系统;支持IPv6;显示模块≥21.5英寸1920*1080,含有线键盘鼠标。光盘刻录机:全自动100片光盘输入/输出;不少于50片刻录完成的光盘存放;2部蓝光光驱协同工作;6色分体墨水系统,支持高清彩色打印;生产速度:CD 30张/小时、DVD 15张/小时、BD-R 8.5张/小时。刻录速度:BD-R:8X;DVD-R:12X;CD-R:40X全自动机械手抓盘,并具有独立的卡爪和剥离器,确保光盘安全移送。12两路语音模拟板卡每块外线模块具有2个外线接口,用于直接连接电信局的市话线,具有检测线路电压功能,可判断线路故障或并线应用。2附件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1软硬件维护服务包括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现场智能化设备保障、系统对接2日常运维服务包括驻场运维服务、远程运维服务3系统安全维护包括风险评估、安全加固、安全管理、安全访问控制4技术交流及培训提供必要的技能及业务培训,使各市场主体能熟练使用现有系统。培训方式包括:面对面培训和远程培训,培训内容:系统的操作以及一般故障排除的方法。对其他省市先进的做法、经验提供相关信息资料供采购人学习参考。5服务保障为保障喀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顺利开展,新增1台电子交易档案自动刻录一体机及2个语音模拟板卡;业务系统个性化定制方面,包含包括数据专报系统、智能辅助评标系统。三、项目要求3.1整体服务要求3.1.1维保服务:服务供应商应结合采购方的业务发展趋势及网络现状,为采购人提供满足监管部门及采购人持续性、稳定性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维保服务;维保期内,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故障处理及升级的服务不再另收任何费用。3.1.2专项服务:对约定的服务目标各节点应做好风险管理,包括进行设备健康检查服务、应急预案演练、配置规范检查、软件版本管理等,并提供设备健康检查及建议。3.1.3咨询服务:跟进采购方需求,结合维保目标网络运行情况、网络风险、问题处理情况、技术发展方向、网络规划等给出建议,做服务恳谈汇报等。3.1.4服务管理要求:3.1.1.1制定维保服务流程,至少包含远程及现场故障处理、备件更换、应急响应、设备健康检查等;3.1.1.2制定服务管理标准,至少包含服务响应标准、服务人员、行为规范等内容;3.1.1.3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如考核未能达标,须及时进行人员调整。3.1.14制定服务文档管理要求,各类服务申请、处理、总结等记录。3.2详细服务要求3.2.1远程问题处理。在遇到一般性问题时,提供远程问题处理。远程问题处理包含远程技术咨询和远程故障处理。远程技术咨询:服务供应商对设备功能、规格、操作方法等技术咨询类问题进行解答。远程故障处理:服务供应商对采购方提交的设备或平台故障进行问题定位、根因分析、提供解决方案并指导解决方案实施。如果问题严重影响系统功能或运行,在最终解决前,提供临时解决方案缓解或避免影响。在故障处理过程中,采购方将负责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供应商提供远程协助。3.2.2远程紧急恢复如果发生紧急问题,服务供应商需安排工程师通过电话或远程连接的方式,协助客户快速恢复业务。紧急恢复服务在下述情况均可视为完成:设备或网络业务恢复到故障发生前的状态或可接受的状态;在双方约定的观察期内,紧急情况不再发生。紧急恢复服务结束后,提供服务报告,描述本次服务的处理情况及后续建议,并协助采购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紧急情况的再次发生。3.2.3在线技术支持。3.2.4现场问题处理。3.2.5软件更新支持。3.2.6备件支持。3.2.7故障应急服务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发生重大BUG、漏洞威胁、技术问题等故障,需做好紧急预案方案,并建立应急处置流程,使故障的恢复时间控制在较短时间内。发生紧急故障故障时,技术服务工程师需提供远程以及现场支持服务,在需要工程师赶赴现场时立即提供现场恢复服务。3.2.8培训服务:根据本项目维保内容,免费提供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交易平台管理等。每季度安排1轮,每轮不少于2人次3个工作日的培训服务,总共4轮。四、服务期限、地点及付款方式等4.1服务期限:一年。4.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半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剩余总金额的20%在履约期结束前完成支付。【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4.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六章评审方法及标准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磋商开启及评审”、“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一、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响应文件的澄清(3)在评审期间,评审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5)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磋商开启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开启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开启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供应商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磋商的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6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二、响应偏离评审委员会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三、响应无效(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审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①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②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③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④与其他供应商串通参加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参加磋商;⑤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磋商无效情形;⑥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⑦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⑧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四、比较与评价(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及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竞争性磋商共有两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报价之后由代理公司进行唱标,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评分标准: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评比。将每位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2)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审方法,详细评审标准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投标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五、响应无效的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5)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6)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资格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0)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期间核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六、磋商开启(1)开标准备:本项目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开标过程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记录;(2)开标主持:本项目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3)开标邀请: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组织开标、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开标程序①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②响应文件解密(解密规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③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处理办法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④公布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响应文件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名单等信息)⑤开启供应商的报价,公布供应商的名称、服务总报价、磋商保证金、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各投标单位对投标报价有无疑异,如果没有疑异,请签章确认。⑥开启标书信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标书信息开启后,首先由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公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供应商,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⑦由磋商小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公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未获通过的供应商,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⑨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商务技术评审得分情况,价格得分情况。⑩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专家从政采云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七、磋商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本项目磋商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政采云专家库随机抽取),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评审专家按时到达指定评标会议室,由专家评委推荐磋商小组组长,并宣读评标纪律、统一保管评委手机、签署《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组织专家签到,开始评标,磋商小组依据响应文件内容及采购文件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对响应文件组织评审,评审期间评审专家需对评标内容严格保密,遵守评标保密纪律,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不许在评标过程中拿手机打电话等行为,若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有疑问时,需以书面形式转至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须对磋商小组提出的疑问做出书面澄清解答,而后专家针对评审的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进行打分并签章确认,最后出具本项目评审报告。(1)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①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②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③编写评审报告;④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①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②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③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④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⑤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八、定标(1)采购单位将依据本项目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程序:①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③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评标报告,应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六、评审附表附表一商务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标准1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内容是否全面或字迹是否模糊、辨认不清的;2投标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是否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3磋商小组共同确定没有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4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报价是否高于采购预算价;6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与磋商文件金额一致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8商务条款是否有偏离情况的;9投标文件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10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说明:供应商必须满足符合性审查表内所有条款,否则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序号审查标准1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内容是否全面或字迹是否模糊、辨认不清的;2投标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是否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3磋商小组共同确定没有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4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报价是否高于采购预算价;6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与磋商文件金额一致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8商务条款是否有偏离情况的;9投标文件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10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说明:供应商必须满足符合性审查表内所有条款,否则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备注:1.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2.表中所述分项评审结果分两种:(1)合格用“√”表示;(2)不合格用“×”表示。附表二、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考核项目评分标准投标人 价格部分(10分)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的计算公式: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分数最高不超过10分。由监标人员负责核准每个合格供应商的价格得分。(备注: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10 %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技术部分(80分)响应程度(24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中“二、维护服务要求”的所有条款的响应情况(2.1中按1条计算、2.2中按6条计算,2.3中按5条计算):完全响应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4分;每有一项未响应或负偏离的,扣2分,扣完为止。应急服务措施(8分)应急服务措施(8分):投标人需提供合理可行的应急服务措施,应包括现①场应急处理;②备份与恢复策略;③应急措施;④报告与总结。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措施内容完整性和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必须包含以上4项,每1小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得2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或内容与项目无关扣2分。 服务保障措施(8分)服务保障措施(8分)投标人需提供合理可行的服务保障措施,应包括①服务质量保障;②技术支持;③组织及人员保障;④必备资料;⑤数据保障;⑥安全条款;⑦重要节假日保障;⑧服务监督。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服务保障方案内容完整性及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必须包含以上8项,每1小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得1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或内容与项目无关扣1分。响应及维护体系(10分)响应及维护体系(10分)投标人需设立完备的响应及维护体系,应包括①响应体系;②故障级别定义;③故障处理流程;④维护体系;⑤服务标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方案完整性及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必须包含以上5项,每1小项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得2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或内容与项目无关扣2分。项目服务团队(10分)项目服务团队(10分)1.供应商拟安排的项目服务团队主要成员应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系统分析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软件设计师证书、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等证书,提供以上任意一项证书得2分,满分6分,不提供不得分。①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同一人的多份证书只计一份;③提供持证人员在投标单位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材料提供不齐全或不提供不得分。2.驻场运维要求(4分):安排不少于2名运维人员提供1年的驻场服务,提供运维人员基本情况表、近6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提供1人得2分,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注:项目服务团队与驻场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应急预案(10分)应急预案(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②预防与预警及应急响应机制;③应急保障措施;④培训和演练;⑤突发事件处理善后。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方案完整性及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必须包含以上5项,每1小项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得2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或内容与项目无关扣2分。运维服务方案(10分)运维服务方案(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平台运维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平台运维管理工作目标;②运维组织架构安排;③平台运维制度;④平台运维故障鉴定;⑤平台运维台账建立等内容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方案完整性及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必须包含以上5项,每1小项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得2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或内容与项目无关扣2分。商务部分(10分)投标人实力(2分)投标人实力(2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ITSS)标准符合性证书贰级及以上认证的得2分,三级得1分。说明: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业绩(8分)同类案例证明(8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与本项目类似平台运维服务项目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一个有效业绩)。提供一份业绩得4分,满分8分,未提供不得分。 最后得分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4.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无5.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对创新产品或创新性企业的优惠措施为:无7.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采用综合评标法,评审得分相同的且投标报价不同的,按投标报价低的中标;评审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质量技术高的排在前,评审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质量技术分相同的,售后服务分高的排在前。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KSDQZFCG(CS)2025-37)第三册采购人: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机构: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日期:2025年8月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不得偏离实质性条款。)请参照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订立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喀什地区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按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清单)1.2.3标的质量: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实际填写。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1.4.2发票开具方式:乙方提供发票,先提供发票后付款原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乙方在开票之后3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发票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是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之一。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验收1.5.1履行期限:按投标文件要求1.5.2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5.3履行方式:现场验收。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按照合同总价款0.1%计算,如乙方迟延履行超过个日历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维权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交通费、差旅费、文印费、邮费、公告送达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乙方还应当承担继续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按照合同总价款0.1%计算,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乙方所供货物质量、数量、规格、品牌等不符合甲方及投标文件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维权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交通费、差旅费、文印费、邮费、公告送达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乙方还应当承担继续赔偿责任;1.6.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维权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交通费、差旅费、文印费、邮费、公告送达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乙方还应当承担继续赔偿责任;1.6.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5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7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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