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厂勘探产能及地面建设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2025)
内容:
2025-2026年第一采油厂勘探产能及地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BYT-ZBZX-FWZB-2025-0385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对第一采油厂勘探产能及地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包括项目竣工后的公示、检测、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验收,出具验收评审意见,进行网上公示,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系统中填报验收信息等。具体工作量以甲方的委托任务为准,据实结算。
2.2 服务地点: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第一采油厂所属区域。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起2026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
标段1:2025-2026年第一采油厂勘探产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标段2:2025-2026年第一采油厂地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2.5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自2023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具有1项环境保护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业主信息、合同内容、合同总额及签字盖章页,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证明材料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的截图。时间以结算发票时间为准)。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8-20 20:00:00至2025-08-25 20:00:00 (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25-2026年第一采油厂勘探产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2025-2026年第一采油厂地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200元人民币(含税)/标段,除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或购买招标文件不足3家且未开标的可退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以外,其它情况售出不退!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 4.3.1 请在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3.2 购买招标文件需安装昆仑银行支付控件,订单支付成功后,需点击支付界面订单后边的“获取订单状态”同步订单状态。 4.3.3 交费成功后,既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潜在投标人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09-01 08:00:00 (北京时间,24小时制)。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 5.3 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4 投标保证金: 3 万元人民币/标段。
六、开标 开标时间: 2025-09-01 08:00:00 (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方式: 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进行。
七、技术支持 投标人注册、UKey办理、信息变更的办理及投标操作咨询 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八、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标人:华北油田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任丘市会战道
招标机构: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河北省任丘市建设中路1号勘探开发研究院办公楼西行100米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17-2758689
电子邮件:xf_liq@petrochina.com.cn (请在工作时间联系: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00-18:00)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2025-2026年第一采油厂勘探产能及地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招标文件).pdf
202508投标人须知.zip
2025-2026年第一采油厂勘探产能及地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BYT-ZBZX-FWZB-2025-0385招标人:华北油田分公司项目负责单位:华北油田公司第一采油厂招标实施单位: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招标中心2025年8月20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联合体协议书(无需提供)三、承诺书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五、资格审查及评审资料六、技术服务方案(如有)七、投标人的HSE管理及响应(以下材料必须提供)I第一章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二、项目概况2.1服务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对第一采油厂勘探产能及地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包括项目竣工后的公示、检测、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验收,出具验收评审意见,进行网上公示,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系统中填报验收信息等。具体工作量以甲方的委托任务为准,据实结算。2.2服务地点: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第一采油厂所属区域。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起2026年12月31日2.4标段划分:标段1:2025-2026年第一采油厂勘探产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标段2:2025-2026年第一采油厂地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2.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自2023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具有1项环境保护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业主信息、合同内容、合同总额及签字盖章页,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证明材料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的截图。时间以结算发票时间为准)。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8-2020:00:00至2025-08-2520:00:00(北京时间)。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税)/标段,除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或购买招标文件不足3家且未开标的可退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以外,其它情况售出不退!4.3招标文件的获取4.3.1请在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4.3.2购买招标文件需安装昆仑银行支付控件,订单支付成功后,需点击支付界面订单后边的“获取订单状态”同步订单状态。4.3.3交费成功后,既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潜在投标人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档。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09-0108: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5.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5.3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5.4投标保证金:3万元/标段。六、开标开标时间:2025-09-0108: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开标方式: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进行。七、技术支持投标人注册、UKey办理、信息变更的办理及投标操作咨询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八、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招标人:华北油田分公司地址:河北省任丘市会战道招标机构: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地址:河北省任丘市建设中路1号勘探开发研究院办公楼西行100米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17-2758689电子邮件:xf_liq@petrochina.com.cn(请在工作时间联系: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00-18:00)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实施单位见招标公告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项目地点见招标公告1.1.6项目估算金额450万元(不含税)。1.2.1资金来源及比例投资,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服务内容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1.3.3服务标准和要求见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1.4.3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年月日时分踏勘集中地点:省市区/县街号参加踏勘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装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召开地点:省市区/县街号房间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形式: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投标人资格要求。1.12.3偏差不允许不利于招标人的偏差。☐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偏差范围和幅度: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形式:以书面形式在交易平台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形式:在交易平台上发出澄清。☐邮件发送书面澄清。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后48小时内回复,没有回复视为确认。形式: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查阅澄清。☐件回复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常登录交易平台,以便及时查收澄清。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因未及时查收澄清信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形式:以书面形式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后48小时内回复,没有回复视为确认。形式: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查阅澄清。☐邮件回复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常登录交易平台,以便及时查收修改。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因未及时查收修改信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一次性全部提出。形式:在交易平台上提出。以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的形式提出。☐邮件发送书面澄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及计算方法不含增值税。☐增值税。增值税税金及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其他:3.2.3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下浮系数;☐其他: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详见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含3.2.5所列费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不含税,包含项目准备、调研、方案编制、项目评价、检测费、报告编制费、专家评审费、食宿费、交通费、会务费等完成本任务的所有费用。2.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的方式进行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单价)的基础上,填报一个统一的下浮系数(%),投标人所报下浮系数须≥10%,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方式填写。擅自变更招标文件中报价表的格式和内容,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填写,均应否决。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自投标截止时间计算)。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公告。2.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在线支付。递交步骤:(1)保证金钱包充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银行对公业务时间(早上8:30-下午16:30),从银行基本存款账户通过转账形式,向设在昆仑银行的电子招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中转入需交投标保证金金额等额的资金;(2)保证金递交:投标人完成充值后,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所参与投标项目的主控台---投标>递交投标保证金---钩选所投标包---点击支付---点击刷新,购买状态为“已付款”,保证金完成递交。未完成以上操作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未递交。5.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v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在本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失信行为。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写工具制作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以最新版的招标文件数据文件(ebid格式)编写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应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专用U-Key(企业公章)进行数字签章并加密后,分别生成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如有)、价格电子文档(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4.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拒收;具体操作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下载。4.2投标文件的递交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中的操作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上传文件的附件状态应为“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为“已确认”,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视为成功递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均为投标失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应考虑到网络交换数据的延时和网络稳定性对递交投标文件的影响,尽早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避免因以上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6.1.1评标委员会组建共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专家库随机抽取。6.3.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投标人可以任意选择1个或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中标1个标段。按照标段1、标段2的先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为3家以上时,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为不足3家且评标委员会认定具有竞争性未否决全部投标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公示媒介: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同步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7.4确定中标人1.招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内,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每标段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本项目按标段序号的顺序(升序)确定中标人,每个标段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已在1标段中标的中标候选人,不再确定为2标段中标人,应顺延确定2标段下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6.1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金额:¥万元;形式:。。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具体要求: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均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10.1重新招标失败直接开标评标□转为非招标采购。具体以招标机构向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发出的邀请书和采购文件为准。10.2资料费发票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料费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如以上信息有误,请在开标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修改为正确信息,开票部门将于开标后30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邮箱。领取、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317-2724857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3其他说明1.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2.请投标人仔细阅读《华北油田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附件)。3.招标人拥有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实施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估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服务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服务标准和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应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领导与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书;(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8)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下同)发生重大以上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事故(以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1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华北油田分公司暂停或取消交易(投标)资格;(17)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华北油田分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18)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三商“黑名单”、华北油田公司承包商“黑名单”以及投标文件中包含“黑名单”人员的;(19)《华北油田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中规定的禁止情形(详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附件);(20)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1)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22)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对招标有影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23)投标人以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2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及任何投资方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其他语言与中文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包括问题来源。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招标人允许中标人对中标范围内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中标人可以进行分包,但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3投标负责人投标人的投标负责人如不具备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则应向招标人提交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有效印章的授权委托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5)商务技术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3电子开评标的,交易平台上提供的电子版优先于其他形式。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是否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以及增值税税金的计税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和交易平台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价格文件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若有)、报价明细表(若有)。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分项报价表(若有)、报价明细表(若有)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信息。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应按要求附投标人资格或者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影印件,以及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影印件。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供其设立企业的营业执照,其实缴资本以其设立企业的实缴资本为准。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及相关材料要求(如需),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其财务会计报表按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3.5.3“近年完成的同类业绩情况表”及相关材料要求(如需),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4“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及相关材料要求(如需),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要求(如需),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供货、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招标内容、承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影印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应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交易平台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应按交易平台的操作流程和要求进行。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交易平台在线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在线参加。5.2开标程序(1)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前远程登录其所投项目的开标大厅,开标大厅将在项目开标时间前24小时开放给投标人登录。(2)开标大厅按项目设置,同一项目的多个标包在同一开标大厅进行开标。(3)投标人进入项目的开标大厅时需要进行数字签到,签到后可在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时间到达和开标主持人的操作。(4)开标时间到达后,开标主持人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5)解密完成后,主持人进行开标公示。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果公示时间内在线提出,招标人及时在线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一致可顺延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8.5.1总体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规范的,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8.5.2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1)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以及其它基础信息;2)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3)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4)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8.5.3异议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1)不是以书面形式提出的;2)提起人不是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3)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4)未按规定要求提供异议材料的;5)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8.5.4异议处理1)异议首先由招标实施单位受理,招标实施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回复;2)异议提起人对招标实施单位答复不认可的,应在收到异议答复之日起3日内可向公司招标管理部门书面提出。3)异议处理期间,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均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重新招标失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文件发票领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其他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若综合得分相同,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优先排序;若技术部分得分亦相同,则投标报价得分高的优先排序。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投标文件盖章投标文件封面按要求用企业公章U-Key进行数字签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服务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人员要求符合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设备要求符合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详细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商务评审评分标准体系认证(3分)1.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得1.0分;2.具有合格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得1.0分;3.具有合格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得1.0分;注:提供证书影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查询截图。(体系认证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或认证企业网站查询不到的或认证范围不符的不得分。证书有效性以全国认证认可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查询截图为准。)人员要求(10分)满足招标方案要求的基础上,拟派人员中每多1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且具有安全环保或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加1.5分;每多1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加0.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提供人员的身份证影印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影印件、职称证书影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2024年6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认可。同类项目业绩(10分)在满足招标方案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1.同类项目业绩是指自2023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已完成的环境保护成功服务业绩。2.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包含业主信息、合同内容、合同总额及签字盖章页)、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证明材料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的截图。时间以结算发票时间为准。失信扣分(2.3分)失信扣分=2.3×失信分÷10无上述失信分的,不扣分。注: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或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发布的投标人失信信息为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2.2.2技术评审评分标准服务方案及质量保障措施(10分)1.内容全面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8.0-10.0分;2.内容比较全面具体、比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得7.0-7.9分;3.内容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6.0-6.9分;4.内容不满足项目需求,或缺项、漏项的得0分。项目概况了解程度、重点难点分析及保障措施(15分)1.内容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技术方案完善、思路清晰,针对性强,得13.0-15.0分;2.内容比较全面具体、比较合理,技术方案比较完善、思路比较清晰,针对性较强,得11.0-12.9分;3.内容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9.0-10.9分;4.内容不满足项目需求,或缺项、漏项的得0分。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5分)1.内容全面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4.6-5.0分;2.内容比较全面具体、比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得4.0-4.5分;3.内容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3.0-3.9分;4.内容不满足项目需求,或缺项、漏项的得0分。HSE管理及保障措施(5分)1.内容全面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4.6-5.0分;2.内容比较全面具体、比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得4.0-4.5分;3.内容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3.0-3.9分;4.内容不满足项目需求,得0分。2.2.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评分公式Fn=42-|D-Dn|×100×E式中:Fn=投标报价得分,本项最高得42分;Dn=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系数(%);D=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在6家及以下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下浮系数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在7家及以上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一个最高有效投标下浮系数和一个最低有效投标下浮系数后,其他有效投标下浮系数的算术平均值。当Dn≥D时,E=0.4;Dn<D时,E=0.8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注: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技术部分评分偏离超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20%,该成员的技术部分分值将被剔除,以其他未超过偏离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均值替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技术部分评分偏离均超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20%,则以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作为该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的规定进行评审,并按经评审的投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经评审的投标价格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投标报价为下浮系数时,下浮系数高的投标报价低。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2详细评审标准2.2.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核查以下内容,留存查询截图并签字。(1)投标人关联关系。存在投标人须知1.4.3中规定情形的,应否决投标。存在以下关联关系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真比对相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有串通投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人存在共同股东,且持股比例均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2)投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另一投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1)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应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及认定结论。(2)投标人失信行为。投标人失信行为记分,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华北油田招标管理平台查询。(3)黑名单查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三商”黑名单、华北油田分公司管理的承包商黑名单,包括投标文件中有“黑名单”人员。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投标人存在条款1.4.3中的情形。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表(报价明细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条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或经评审的投标价格)。3.2.2评分分值人工计算的,最后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通过交易平台自动计算的,小数点以交易平台计算精度为准。3.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4投标人拒绝或未按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或经评审的投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与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简要一、合同标的:二、合同金额:三、验收的依据:四、支付方式:五、履行期限:至目录条款页码第一条咨询范围第二条进度要求及质量要求第三条甲方协作第四条费用第五条保密信息第六条陈述与保证第七条验收第八条违约责任第九条变更和解除第十条技术成果第十一条联系人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第十三条转让第十四条争议解决第十五条术语第十六条技术文件第十七条其他事项第十八条生效委托方(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受托方(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咨询范围1.1咨询内容:1.2咨询要求:1.3咨询方式和咨询工作成果:1.4咨询地点:第二条进度要求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技术咨询工作:本技术咨询项目的履行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日内/或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具体进度要求为:。第三条甲方协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3.1.提供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样品:3.1.13.1.23.1.33.1.4。甲方对其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样品,如有遗漏,乙方应在【十(10)】天之内提出书面补充清单,否则视为文件提供齐备。技术咨询工作成果验收完成后【十(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归还甲方交予的全部技术资料、基础数据等,不得擅自留存复制品,或者乙方应按照甲方允许的方式销毁全部技术资料、基础数据。3.2提供工作条件:。3.3其他:第四条费用4.1技术咨询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元)。本费用为包干含税价格,涵盖了乙方为履行本技术咨询项目及相关调查而发生的全部工作小时、成本和开销,以及购置设备或仪器的费用、知识产权及技术秘密相关权利获取、现场或异地培训费用等,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额外费用。其中,费用构成如下(均已含税):(1);(2);(3);(4)。4.2技术咨询费用由甲方按照户。条约定支付到以下第4.3款规定的乙方银行账4.2.1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4.2.2.分期支付:一次总付:在技术咨询服务结束并提交所有成果且通过验收后日(1)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报酬总价【】%;(2)(按照进度约定若干期支付,但每一期都应有明确的时间点);(3)项目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至报酬总价的【】%;(4)其余【】%作为保证金,于本服务项目保证期结束(且无任何服务质量问题)后【】日内一次付清。4.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帐号和税号(如适用)为:开户银行:地址:银行联行行号:帐号:税号:4.4乙方应在结算每期费用时针对【全部】/【当期咨询费用】向甲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5本合同如果属于关联交易,甲乙双方约定的支付结算方式不应违反关联交易财务结算的相关规定第五条保密信息5.1乙方同意,除非甲方明示授权或本条另有规定,其不得在为甲方提供咨询期间以及完成咨询后的【】年内进行下述活动:(a)向第三方披露;(b)为乙方的利益或其它方的利益使用;(c)公开保密信息。5.2前款所述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创造、所有、控制或占有的机密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有关业务、商业、技术信息和资料(图纸资料、人力资源信息、装置运行经验等),不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或是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而产生的信息,无论该信息的载体如何。5.3本保密和不使用义务不适用于下述信息:(a)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向有关政府部门公开的信息;(b)在披露时已经处于公共领域的信息或披露后因为公布或其它原因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但是因为乙方违反本合同而进入公共领域的除外;(c)乙方可以合理证明在披露时即已为乙方所占有的信息;(d)乙方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而第三方有权向乙方披露。5.4本条规定不限制乙方在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必须的范围内向其服务人员、雇员、代理、分包商和关联方披露保密信息,但乙方应当确保其在本合同项下任命的每名服务人员、雇员、代理和分包商以及关联方了解并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上述必须的范围内向其服务人员、雇员、代理、分包商或关联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保密规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第六条承诺与保证6.1不侵权:乙方陈述和保证,其履行本合同所使用的乙方的任何设备、材料、工序工艺、软件及其他知识产权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如果第三方提出任何侵权主张(无论是向甲方主张还是向乙方主张),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应向甲方赔偿因乙方侵权(或潜在侵权)而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该等赔偿不以合同价款金额为限,以甲方实际遭受的损失确定赔偿金额。6.2诚信合规:乙方确认已经仔细阅读并知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诚信合规手册》内容,清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诚信合规要求和违规应承担的责任,并保证遵守相关规定。6.3团队稳定及不竞争: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咨询团队成员的资历资料真实、全面,具备足够的知识和经验,团队需保持稳定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团队成员需尽职尽责,接触甲方核心技术或者关键信息的团队成员(以甲方的判断和正式书面告知为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此后的_____个月内】内不得为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类似服务。乙方负责对其所派出的人员,不论该人员是否为其雇员,购买适当的保险来保障因这些人员的受伤(包括致命伤害)而产生的索赔和费用。甲方不对乙方人员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6.4遵守甲方操作规程:乙方在进入甲方及所属单位的工作区域时,须专业审慎且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和QHSE(质量、健康、安全、环保)操作规程。如有违反,乙方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6.5设备合格: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乙方应确保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所使用的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市场的通常标准(以要求较高的为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应使用本合同规定的设备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不得擅自更换。6.6亲自完成: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亲自完成咨询报告和解答甲方问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者部分工作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6.7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履行中的安全环保义务,乙方知晓并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妥善处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其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在包括但不限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防止固体废物和其他危废物对环境的污染;由于乙方怠于履行环保义务,未采取必要安全环保措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事件或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所有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6.8甲乙双方均知悉并承诺尽职尽责履行各自债权和债务,不将各自债权和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甲方履行支付价款债务期间,乙方承诺不将受领债权转让第三人。6.9甲方已告知乙方《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施行情况,乙方确认知悉。无论甲方采取银行存款支付还是银行存款与商业汇票比例支付结算方式的任意一种,乙方均接受认可。6.10乙方承诺已知悉并同意在履约过程中遵守甲方制定的QHSE相关管理规定。第七条验收【和质量保证期】7.1.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7.1.1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程序:各项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自完成之日起日内,乙方应书面提请甲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甲方在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意见免费进行修改或重新制作或编制,并自验收不合格之日起日内重新提请验收。任一项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连续次验收不合格的,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该项服务。甲方有权立即停止支付剩余服务费用,并根据情况扣减该项服务的服务费用。7.1.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7.1.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7.1.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7.2.本合同下质量保证期为:自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验收合格后个月。如果甲方在质量保证期间发现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负责修改和改正,并承担鉴定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如乙方不修改和改正且不承担有关费用,甲方可按合同约定扣除质量保证金(如有),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8.1任何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均被视为违约,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8.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供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规定的验收标准的技术咨询服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未在双方约定的时间进度内提供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的技术咨询服务的,则每逾期一(1)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技术咨询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十(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技术咨询费。在向甲方支付前述违约金和/或返还技术咨询费之外,乙方仍有义务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所遭受的任何其他损失。8.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技术咨询费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8.4由于甲方未按约定付款,则每逾期一(1)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该阶段(如适用分阶段付款)应付未付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8.5若乙方存在【第8.2、8.3、8.4款】以外的其他违约行为、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十(10)】日未能纠正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技术咨询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直至解除本合同。8.6除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明确规定之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技术咨询费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8.7如甲方因报告编制内容受到政府处罚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等)。8.8本项目不需要履约保证金。8.9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务期内发生质量、生产和安全环保事故的,乙方将完全承担如下责任:无条件整改;免费重做;造成生产损失的,赔偿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8.10乙方违背6.8承诺擅自将债权转让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转让债权金额的20%的违约金。8.11乙方如转包或分包项目,则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8.12乙方如发生违反甲方QHSE相关管理规定行为的,同意甲方按照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第九条合同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第十条知识产权10.1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交给或应提交给甲方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以及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为免生疑问,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在乙方已交付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之上进行不时修订、补充、升级和更新,乙方不认为该等行为侵犯了乙方的知识产权,也无权限制甲方使用和授权他人使用该等修订、补充、升级和更新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10.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企业标识、图片、文字、技术资料等任何资料、文件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仅能在履行本技术咨询项目所必须的范围内使用。10.3如果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或归属于甲方的技术资料、知识产权和工作条件完成或实现了任何本条第1款所述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以外的新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发明、新发现等),这些新技术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归属采用以下第_10.3.1__种方式:10.3.1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己使用也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10.3.2归甲方所有,乙方【有权无偿使用】/【可以在双方协商确定向甲方支付的使用价格后有偿使用】,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甲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乙方的使用权。10.3.3归乙方所有,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甲方的使用权。10.3.4双方共有,任何一方都有权自己使用;但任何一方转让技术成果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技术成果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转让或许可使用技术成果产生的收益都应按甲方占%,乙方占%的比例进行分配。第十一条联系人11.1双方确定,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甲方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电子信箱:乙方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电子信箱:11.2一方变更联系方式或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履行迟延或未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对该等履行延迟或未履行承担责任。双方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友好协商,选择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如果双方选择解除合同,则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技术咨询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三十(30)日】,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第十三条转让本合同下乙方的权利或义务,除非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根据届时适用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地点河北省沧州市;2.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3.提交双方共同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第十五条术语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2.;3.;4.;5.。第十六条技术文件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2.;3.;4.;5.。第十七条其他事项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第十八条生效18.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直至本合同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止。18.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18.3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无正文,为《技术咨询合同》签字页)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9安全生产(HSE)合同(合同附件)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订立地点:省市(县)订立日期: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双方就《,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作为主合同的附件。1.定义及解释1.1违约、违规、违章:指安全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1.2事故:指在安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1.3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战争、台风、水灾、火灾、雷击、雪灾等自然灾害事件。1.4健康安全环境例卷:指乙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2.项目概况2.1项目(合同)名称:2.2项目(合同)主要内容:。2.3项目主要危险点源及危害:起重吊装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焊接时的灼伤、火灾、爆炸、尘毒、噪声、施工现场的流动污染源(固体废弃物、生活污水、生产污水、车辆尾气、工业噪声等)、冬季施工中的低温冻伤等所有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情况。3.双方的权利义务3.1甲方的权利:3.1.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3.1.2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3.1.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有权对租赁使用的乙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3.1.4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及其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生的各种安全隐患。3.1.5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3.1.6有权对乙方做出的与现场安全管理有关的承诺予以监督、检查。3.1.7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任何偏差,实施整改的跟踪验证。3.1.8其他:。3.2甲方的义务:3.2.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2.2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例卷进行审查并备案。3.2.3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作业时间要求、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条件支持。3.2.4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中油股份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报告。3.2.5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3.2.6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3.2.7其他根据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3.2.8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的的安全资料。3.2.9甲方应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管理的信息向乙方予以传递。3.2.10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有关体系管理的受控文件予以维护和保密,不得出现遗失、外借等情况。3.2.11其他:。3.3乙方的权利:3.3.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3.3.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3.3.3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3.3.4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3.3.5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3.3.6当乙方的施工需要使用或涉及甲方的生产工艺(包括管道、设施、设备、产品)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生产工艺的过程(包括附属的构筑物或设备等)进行确认,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3.3.7其他:。3.4乙方的义务:3.4.1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例卷,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执行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3.4.2按规定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发生事故时,要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甲方要求报告事故。3.4.3乙方在任何时间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规、违章、违约、违禁、暴力或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应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3.4.4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乙方属于工程施工的必须具有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3.4.5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3.4.6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直接对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办理业务。3.4.7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4.8对于易燃爆的材料乙方应专门妥善保管,并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进行确认,并在客观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实施必要的纠正和改进。3.4.9对于乙方施工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乙方有义务予以爱护保护,若其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由乙方负责赔偿并及时报告甲方。3.4.10其他:。4.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4.1乙方应制定安全、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4.2发生生产安全、环保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乙方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重特大事故,同时立即报告甲方单位,不得拖延,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4.3乙方应负责组织事故的抢救工作,甲方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便利条件。对重特大事故,乙方在无法组织有效抢救、救护,无法防止事故扩大时,应当立即提请甲方组织事故抢救。事故应急抢救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乙方单位应按照国家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调查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重特大事故涉及甲乙双方或第三方责任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由甲乙双方或第三方共同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5.违约责任及处理5.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首先依据合同约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理,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2发生事故时,双方均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3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北油田分公司有关规定进行。5.4甲方违反本合同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上报。5.5乙方违反本合同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及次生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6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5.7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及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经查证属实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5000元,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6、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主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双方依据主合同中双方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7.合同的履行期限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与主合同保持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合同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8.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随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9.保险乙方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其自行承担。10.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11.其它相关事项本合同与主合同同时生效,并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1.服务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对第一采油厂勘探产能及地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包括项目竣工后的公示、检测、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验收,出具验收评审意见,进行网上公示,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系统中填报验收信息等。具体工作量以甲方的委托任务为准,据实结算。2.服务地点: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第一采油厂所属区域。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起2026年12月31日。4.承包方式:原则上投标人独立完成,确需第三方完成的工作需要甲方书面同意。5.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取费系数下浮。价格构成:不含税,包含项目准备、调研、方案编制、项目评价、检测费、报告编制费、专家评审费、食宿费、交通费、会务费等完成本任务的所有费用。6.单价依照《石油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方法与费用标准》2022版、华北油田公司其他费用计价规定(2024版)、《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人工日收费标准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检测费参照《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标准。7.投标报价要求:依据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所涉及的收费标准填报一个统一的下浮系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系数不得低于10%,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报价不含税,包含项目准备、调研、方案编制、项目评价、检测费、报告编制费、专家评审费、食宿费、交通费、会务费等完成本任务的所有费用。8.验收标准及方式: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对第一采油厂勘探产能及地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包括项目竣工后的公示、检测、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验收,出具验收评审意见,进行网上公示,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系统中填报验收信息等。具体工作量以招标人的委托任务为准,据实结算。9.HSE要求:9.1遵守的HSE标准与要求: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华北油田公司相关HSE的标准与要求执行。9.2执行的工作标准:必须健全安全环保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例卷,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执行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的标准;现场服务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9.3人员的专业要求和行为规范:全部参与服务的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9.4HSE工作目标:无死亡、无重伤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事故隐患。9.5主要安全风险: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其他伤害。9.6合同期内中标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变更管理:合同期内中标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确需变更的须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9.7HSE奖惩内容等要求:无9.8HSE费用计提比例为项目估算金额的2%。10.结算要求:分两次结算,第一次结算2025年实际完成的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所发生费用,第二次结算为合同终止前结清剩余全部费用。在技术咨询服务结束,验收合格后按招标人委托的工作量据实计算,最终结算价格以审计结果为准;结算时中标人须按国家规定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60日内一次性支付结算价款。11.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河北省沧州市或河北省任丘市沧州国际仲裁中心任丘分中心。12.结算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价)×(1-中标下浮系数)。13.本服务应满足或超过最新版本的标准和规范;当出现几个标准或规范阐述同一内容时,应遵循最新、最严格的描述。14.人员要求:本项目拟派人员不少于7人,均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职职工。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环保或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他技术人员6人。投标时须提供人员的身份证(人像面)和合格有效职称证书影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2024年6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认可。附件2投标人自律守则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它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集团公司监督。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出借或借用、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产业绩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以其它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参与项目投标应当具有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或许可条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四、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严格按中标条件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六、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其它企业的正当权益。七、对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投诉时,应当保证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交易对象失信行为分级分类与记分标准序号类别集团代码公司代码失信行为等级记分标准基础分加重分1弄虚作假SX-T-XJ-01-BSX-T-XJ-01-B投标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严重80~22SX-T-XJ-02-BSX-T-XJ-02-B投标人将资格、资质证书等出借、出租、转让他人或为其他单位提供图章、图签。严重80~23SX-T-XJ-03-BSX-T-XJ-03-B投标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资格、资质证书或者许可证件等。严重80~24SX-T-XJ-04-BSX-T-XJ-04-B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票据或业绩等。严重80~25SX-T-XJ-05-BSX-T-XJ-05-B投标人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资格证书、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严重80~26SX-T-XJ-06-BSX-T-XJ-06-B投标人协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实施虚假招标。严重80~27SX-T-XJ-07-BSX-T-XJ-07-B投标人在有关部门处理异议、对投标人中标履约能力考查及查办案件调查有关情况时,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情况或者作伪证。严重80~28SX-T-XJ-08-XSX-T-XJ-08-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9串通投标SX-T-CT-01-BSX-T-CT-01-B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严重80~210SX-T-CT-02-BSX-T-CT-02-B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约定中标人。严重80~211串通投标SX-T-CT-03-BSX-T-CT-03-B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严重80~212SX-T-CT-04-BSX-T-CT-04-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严重80~213SX-T-CT-05-BSX-T-CT-05-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严重80~214SX-T-CT-06-BSX-T-CT-06-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严重80~215SX-T-CT-07-BSX-T-CT-07-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严重80~216SX-T-CT-08-BSX-T-CT-08-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关键信息或资料相互混装。严重80~217SX-T-CT-09-BSX-T-CT-09-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严重80~218SX-T-CT-10-BSX-T-CT-10-B开标前,投标人从招标人处获取其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关信息。严重80~219SX-T-CT-11-BSX-T-CT-11-B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获得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严重80~220SX-T-CT-12-BSX-T-CT-12-B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严重80~221SX-T-CT-13-BSX-T-CT-13-B投标人按招标人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严重80~222SX-T-CT-14-BSX-T-CT-14-B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严重80~223SX-T-CT-15-BSX-T-CT-15-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开标后不告知招标人,影响公平竞争的。严重80~224串通投标SX-T-CT-16-BSX-T-CT-16-B经信息化数据分析判定投标人之间存在计价锁号相同或MAC地址相同。严重80~225SX-T-CT-17-BSX-T-CT-17-B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为谋求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严重80~226中标违约SX-T-WY-01-CSX-T-WY-01-C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影响其履约能力而不告知招标人。较重40~227SX-T-WY-02-BSX-T-WY-02-B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严重80~228SX-T-WY-03-BSX-T-WY-03-B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重80~229SX-T-WY-04-CSX-T-WY-04-C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拖延合同签订。较重40~230SX-T-WY-05-BSX-T-WY-05-B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严重80~231SX-T-WY-06-BSX-T-WY-06-B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严重80~232SX-T-WY-07-CSX-T-WY-07-C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较重40~233SX-T-WY-08-XSX-C-WY-11-B因交易对象原因延期交货、交工期限、项目延期等90日历日以上。较重40~234SX-T-WY-08-XSX-C-WY-09-B交易对象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严重80~235SX-T-WY-08-XSX-C-WY-10-B转包、违法、违规分包或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分包人。严重80~236SX-T-WY-08-XSX-C-WY-12-B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供货、不按要求供货或变通供货。严重80~237SX-T-WY-08-XSX-C-WY-08-B交易对象存在其他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内容。较重40~238干扰招标SX-T-GR-01-ESX-T-GR-01-E投标人打听应保密的招标相关信息。较轻10~239SX-T-GR-02-ESX-T-GR-02-E投标人私自向第三方泄露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人秘密信息。较轻10~240SX-T-GR-03-DSX-T-GR-03-D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撤销投标文件。一般20~241SX-T-GR-04-CSX-T-GR-04-C投标人以可能影响合同履行、明显低于成本价等的异常低价竞标。较重40~242SX-T-GR-05-CSX-T-GR-05-C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不及时告知招标人。较重40~243SX-T-GR-06-CSX-T-GR-06-C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不及时告知招标人。较重40~244SX-T-GR-07-CSX-T-GR-07-C投标人干扰开标、评标工作正常秩序。较重40~245SX-T-GR-08-CSX-T-GR-08-C投标文件出现同项目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信息的。较重40~246SX-T-GR-09-BSX-T-GR-09-B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阻止或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严重80~247SX-T-GR-10-BSX-T-GR-10-B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严重80~248SX-T-GR-11-BSX-T-GR-11-B投标人以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谋取中标。严重80~249SX-T-GR-12-BSX-T-GR-12-B投标人通过行政审批部门以任何形式指定或变相指定其提供中介服务的情形。严重8250SX-T-GR-13-CSX-T-GR-13-C在调查异议有关情况时,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配合调查处理的。较重40~251干扰招标SX-T-GR-14-XSX-T-GR-14-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干扰招标工作的失信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52不当异议(投诉)SX-T-YT-01-DSX-T-YT-01-D没有必要的证据,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的。一般2/53SX-T-YT-02-CSX-T-YT-02-C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较重4/54SX-T-YT-03-CSX-T-YT-03-C不按规定的时限或程序提出异议的。较重40~255SX-T-YT-04-CSX-T-YT-04-C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较重40~256SX-T-YT-05-BSX-T-YT-05-B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严重80~257SX-T-YT-06-XSX-T-YT-06-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恶意异议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58其他SX-T-QT-02-B经公司管理部门认定,交易对象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产生拖欠行为。严重80~259SX-T-QT-03-B由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地**府有关部门、公司信访办移交,经公司管理部门查实,交易对象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严重90~160SX-T-QT-01-XSX-T-QT-01-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失信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以上六类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61SX-T-TB-01-ASX-T-TB-01-A给招标人造成10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特别严重10/62SX-T-TB-02-ASX-T-TB-02-A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特别严重10/63SX-T-TB-03-ASX-T-TB-03-A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特别严重10/64SX-T-TB-04-ASX-T-TB-04-A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特别严重10/注:本表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投标须知尊敬的潜在投标人:您好!欢迎您参加华北油田招标中心组织的招投标活动,现对投标关键环节及注意事项向您做出提示,请认真阅读。一、华北油田招标中心招标项目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依法必须招标的矿建项目除外)。潜在投标人须在本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业务数字证书UKey后方可参与项目投标。电子投标相关业务的具体操作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建议使用360极速版或谷歌浏览器登陆网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操作指南的更多中查看(见下图)。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信息公告结果公示流t公告供应商新增准入承包商新增准入失信信息公告三商黑名单招投标平台二登录注册诚信、高效、专注、进取招标公告2024年井下作业公司煤层气压装供水保务项目24FK00失信信息公告2024-01-30烟台港西区LNG长能管道工程工程总承包PC.公开招标中标选人公示长庆油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4年生气管道气欢扫作公开招标中标果公告202401-30中国石迪天气第一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新地区流动202401-30更多中国石广西化化一体化转型升级日30万年高2024-01-302024-01-00谈判采购公告长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钢材采购项目(二次)更多2024-01-30谈判采购拟成交结果公告询价(竞价)采购拟成交结果公告2024年心换理(二次LHZB2-2023-FT1442022024-01-302024阳宝石材料(二次)2024-01-3060-3-50等7口产井产作业LH282-2024-5T0752024-01-00化护用型管件采购2024-01-30华支线定LH02-2024-5T0702024-01-30制转化护用型管件村和场医务知公告2024-01-30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西安办公点信息系统地护2024-01-30多政策法规长庆油分公司第一气厂川房屋出租目更多2024-01-302024-01-30更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中3P子标标交2023-04-07招标标话动议提起须知关于上海信东仪器仪表利限关于北京四方维保自动化股******转发国家发展关于大庆油开普化工有限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业务操2023-04-04关于大原太航流量工程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股标法常用网站中国石油中国招标控标公共服务平台二、如潜在投标人用户信息有变化,应及时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变更。三、制作投标文件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四、项目开标前,招标人会随时通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澄清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登陆交易平台接收项目的澄清、补充。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澄清、补充内容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投标被否决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请您务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交易平台的异议功能(需插入Ukey)一次性在线提出。招标人或者招标机构将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答复。六、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含购买招标文件不足3家)的,如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决定仍继续参加投标,需要重新购买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七、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料费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如以上信息有误,请在开标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修改为正确信息,开票部门将于开标后30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邮箱。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八、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通过贵公司基本帐户将保证金支付到“保证金收款帐户”后,必须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主控台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页面点击“支付”按钮后,点击“刷新”,购买状态为“已付款”后才完成保证金的递交,否则保证金未递交。请您结合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银行对公业务办理时间,合理安排并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操作。九、递交投标文件,请您务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通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验签确认”后完成投标,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投标。十、对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以及其他不诚信行为,招标人将依照华北油田公司《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管理程序》进行处理,详见附件1。请您务必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投标活动。十一、若您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权提出异议。异议向招标实施单位、油田公司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提出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详见附件2。十二、招标文件中《华北油田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详见附件3。附件:1.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管理程序(节选)2.招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3.华北油田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节选)华北油田公司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管理程序(节选)1范围本程序规定了华北油田公司、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对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的管理。2管理内容2.4失信行为等级划分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从轻到重将失信行为分为较轻、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五个等级。2.5失信行为的计分1)交易对象失信行为计分包括基础分和加重分两部分。基础分为失信行为等级对应的基础分值,从轻到重分别为1分、2分、4分、8分、9分、10分;加重分是在基础分上视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增加的分值,分值区间0~2分(以0.5的倍数计分)。基础分和加重分之和为该次失信行为的计分。2)失信行为计分有效期自该失信行为发布之日期起三年,期满该项失信行为记录自动失效。3)失信行为人计分有效期内的所有失信计分累加,为该失信行为人的失信积分。同一失信行为涉及多个失信行为人的,应对涉及的多个失信行为人分别计分。失信行为人在某一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不同失信行为分别计分,不同标段(包)的失信行为分别计分。失信行为人在失信行为计分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一失信行为的,基础分应双倍计分。2.6失信行为的认定与发布2.6.1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招标专业机构发现交易对象失信行为后的3个工作日内启动初步认定处理程序。2.6.2各级监督检查中查实的失信行为,由责任单位负责启动处理程序。国家、地**府及集团公司监督检查中查实的失信行为,不再进行失信告知,直接认定并发布后,由责任单位通知失信行为人处理结果。2.6.3失信行为处理按以下程序进行:1)失信行为证据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2)失信行为初步认定并记分;3)失信行为告知;4)异议处理(如有);5)失信行为发布信息提报;6)失信行为核查认定;7)信息发布。2.6.4失信行为信息在华北油田招标管理平台发布。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要求,需要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经公司企管法规部门审核后,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2.8异议处理2.8.1失信行为嫌疑人如对认定的失信行为有异议,应自收到失信行为告知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告知函的签发单位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失信行为认定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启动异议处理,以书面方式及时答复异议申请人。答复后,失信行为嫌疑人如有新的证据需要提交的,仍应先向告知函的签发单位提出书面异议。2.8.2失信行为嫌疑人向告知函的签发单位提供了所有证据,且对认定单位出具的异议回复仍不认可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企管法规部门再次提出异议。公司企管法规部门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启动异议处理,并以书面方式及时答复。2.8.3失信行为嫌疑人对公司企管法规部门作出的失信行为认定不认可的,可以向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申请异议裁决,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对失信行为认定异议做出最终裁决。2.9失信行为的纠正2.9.1对已发布的失信行为,发现认定错误需要纠正的,由失信行为认定单位申请,单位招标主管领导审核,公司企管法规部门审定后予以纠正。2.9.2在华北油田公司招标管理平台发布的,由公司企管法规部门予以纠正;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由公司企管法规部门上报集团公司管理部门予以纠正。2.10失信行为的惩戒与应用2.10.1公司对失信行为人的惩戒以失信积分为基础,惩戒措施包括失信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2.10.2失信行为人积分以开标或非招标采购评审当日华北油田招标管理平台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同一项目同一标段同一失信行为在华北油田招标管理平台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均有发布的,以积分高的计算。2.10.3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8分及以上,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由公司企管法规部门按照《市场管理程序》对失信行为人给予处理。投标资格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计分继续执行。2.10.4取消投标资格。列入集团公司及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2.10.5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所属单位投标应受到同等惩戒。2.10.6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应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设置相应条款,对交易对象的失信行为予以惩戒。2.10.7招标文件中应设置信用分有关条款,交易对象参与公司采购时,其失信行为积分应在评审过程中予以体现3附录3.1交易对象失信行为分级分类与记分标准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为进一步畅通异议提起渠道,维护招标项目参与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异议处理效率,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管理规定,现就招标投标活动中异议提起作出规定。参与华北油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提起异议。一、异议提起流程异议提起人(指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限内首先向招标中心提出,招标中心应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异议提起人对答复有争议的,可向华北油田公司企管法规部提出。招标中心受理单位联系电话:详见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华北油田公司企管法规部联系电话:0317-2759221。二、异议事项及时限(一)对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二)依法必招项目,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三、异议形式及内容异议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中心提出异议。如对招标中心答复不认可的,收到异议答复之日起3日内可向企管法规部书面提出。向企管法规部提出异议时,应提供向招标中心提出异议时的异议函和采购机构答复材料。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以及其它基础信息;(二)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三)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四)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五)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异议函应由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末页章和骑缝章(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异议函填报格式见附件1。四、不予受理情形异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机构或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一)不是以书面形式提出的;(二)提起人不是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四)未按规定要求提供异议材料的;(五)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未经招标机构先行处理或未附招标机构答复意见的,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五、不当异议惩戒措施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不遵守《投标人自律守则》(附件2)、无新增证据或诉求材料反复提异议交的、就同一内容向多部门同时提出异议、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异议为名恶意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将根据华北油田《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管理程序》、《招标管理程序》进行失信扣分,并予以相应的惩戒措施。附件:1.异议函填报格式2.投标人自律守则华北油田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节选)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管理人员包括:(一)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二)公司机关部门(直属直管单位)和所属单位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及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三)公司党委管理的其他管理人员。以上含退出领导岗位、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办理离岗歇业的管理人员。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亲属包括:(一)管理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二)管理人员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三)管理人员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四)其他亲属。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经商办企业包括:(一)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二)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三)在国(境)外注册公司后回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四)受聘担任非国有(非国有控股)企业的高级职务、业务代表;(五)在外商投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业务代表;(六)在公司所属分流、重组、改制企业持股20%以上;(七)委托他人代持或隐名投资等形式经商办企业;(八)挂靠其他单位,或以他人名义开展业务;(九)其他经商办企业行为。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以及机关部门(直属直管单位)管理人员、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不得与公司范围内各单位发生业务往来,不得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公司各二级单位所属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不得与本人所在二级单位发生业务往来,不得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第五条管理人员不得利用本人或他人职权或职务影响,为本人及其亲属围绕华北油田平台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附件1异议函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和惩戒措施,承诺诚实守信提出异议,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受理部门:异议提起人(公司):异议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机构:招标时间:(例2021/08/26)投标时间:开标时间:评标时间:定标时间:异议内容:1.2.3.(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主要诉求:1.2.3.(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附件:1.异议的相关证明材料2.(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需附异议材料和招标机构的答复材料)异议提起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异议提起授权代表人:性别:年龄: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异议提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油厂勘探产能及地面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