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招标公告(漯河市第五初级中学2025)
项目概况
漯河市五中交通路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5-122
2、项目名称:漯河市五中交通路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200,000.00元
最高限价:52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Z20250039001
漯河市五中交通路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一标段
2000000
2000000
是
20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000000
2
Z20250039002
漯河市五中交通路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
2200000
2200000
是
22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200000
3
Z20250039003
漯河市五中交通路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标段
1000000
1000000
是
10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主要内容为按采购人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向采购人供应学校餐厅所需食材类包含但不限于:鲜肉类、蔬菜类、水果类、禽蛋类、粮油类、调料类、奶制品类等;所需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且在保质期内,并保证所供食材安全健康并可追溯产地。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流通标准,不得提供过期、变质、包装损坏影响食用等食品,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5.3供货时间及供货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随时供货。5.4本项目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招标活动,但只能成交一个标段。5.5合同履约期限:2年,2025—2027学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果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不力或遇到政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原因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3,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5年02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5年02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3.2标段一、标段二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在①有效期内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②货物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标段三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按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人员均是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19日 至 2025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9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9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4.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5.代理费用的收取收费标准:按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和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标准计取。6.采购标的依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划分为批发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漯河市第五初级中学
地址:漯河市交通路663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939589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泰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灯饰灯县市场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18239572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18239572358
此处文件下载仅供查看,不作为参与投标!!!
采购公告相关附件:
采购文件.pdf
漯河市五中交通路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5-122采购人:漯河市第五初级中学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泰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时间:二零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参考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漯河市五中交通路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5-1222.项目名称:漯河市五中交通路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5200000.00元最高限价:5200000.00元项目名称标段采购内容预算(元)/年数量服务期限漯河市五中交通路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一标段猪肉、禽类、冰鲜类1000000壹批两年二标段大米、面粉、食用油、杂粮、干货调味类1100000壹批三标段蔬果、禽蛋类500000壹批注:包预算供参考,实际采购金额以实际供应货品金额据实结算,货物具体要求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5.采购需求:5.1采购范围:主要内容为按采购人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向采购人供应学校餐厅所需食材类包含但不限于:鲜肉类、蔬菜类、水果类、禽蛋类、粮油类、调料类、奶制品类等;所需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且在保质期内,并保证所供食材安全健康并可追溯产地。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流通标准,不得提供过期、变质、包装损坏影响食用等食品,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5.3供货时间及供货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随时供货。5.4本项目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招标活动,但只能成交一个标段。6.合同履约期限:2年,2025—2027学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果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不力或遇到政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原因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3,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5年02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5年02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3.2标段一、标段二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在①有效期内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②货物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标段三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按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人员均是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8月1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09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09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4.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5.代理费用的收取收费标准:按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和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标准计取。6.采购标的依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划分为批发业。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漯河市第五初级中学地址:漯河市交通路663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139395892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泰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灯饰灯县市场办公楼四楼联系人:许女士联系方式:1823957235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女士电话:1823957235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漯河市第五初级中学地址:漯河市交通路663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13939589217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泰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灯饰灯县市场办公楼四楼联系人:许女士联系方式:182395723581.1.4项目名称漯河市五中交通路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3.1标的内容及标段划分(采购范围)主要内容为按采购人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向采购人供应学校餐厅所需食材类包含但不限于:鲜肉类、蔬菜类、水果类、禽蛋类、粮油类、调料类、奶制品类等;所需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且在保质期内,并保证所供食材安全健康并可追溯产地。标段采购内容服务期限一标段猪肉、禽类、冰鲜类2年二标段大米、面粉、食用油、杂粮、干货调味类三标段蔬果、禽蛋类1.3.2合同履约期限2年,2025—2027学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果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不力或遇到政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原因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3.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流通标准,不得提供过期、变质、包装损坏影响食用等食品,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1.3.4供货时间及供货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随时供货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逾期不再接收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等明确做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2.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90日历天3.4.1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完成承诺,其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承诺函具有法律约束力,违背相关承诺的投标人,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相应要求盖章处用CA锁进行电子签章。2、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3、投标文件除授权委托书的其他位置,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7.4投标文件组成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4.2.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4.2.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人名称(4)投标人远程解密其投标文件(5)公布唱标信息(6)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名及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除采购人代表外,其他专家开标前依法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方式:远程异地评审,按漯财购[2023]5号文件要求执行。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人数3名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佰贰拾万元整(¥5200000.00元)一标段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每年(¥1000000.00元/年)二标段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每年(¥1100000.00元/年)三标段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每年(¥500000.00元/年)注:若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参考市场价格为受降路农贸市场和双汇连锁店,大米、8.1最高限价面粉、食用油、杂粮、干货调味类、蔬果、禽蛋类报价根据受降路农贸市场同类价格不高于90%,猪肉、禽类、冰鲜类价格不高于双汇连锁店零售价的90%。8.2中标公告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公告,公告时间为1个工作日8.3开标方式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代表还需要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法人章、单位公章),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等。8.4招标文件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8.5未尽事宜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8.6其他事项1.1本项目实施电子评标1.2开标会议因网络、系统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开评标系统未下载获取到投标单位上传的已加密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可以提供与上传已加密投标文件同ID的未加密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由招标代理授权后自行导入到开评标系统,投标单位不能提供或者提供与上传已加密投标文件非同ID的,导致不能导入投标文件的,自行承担不能参与后续开评标活动的后果。1.3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由于个人保管或使用CA锁不当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失败,投标人自行承担不能参与后续开评标活动的后果。1.4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没有使用本工程规定的投标制作软件(投标制作工具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8.6其他事项编制投标文件,由此产生的解密失败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1.5注意事项:关于CA锁PIN码,就是CA的个人识别密码,用来保护自己的CA不被他人使用,投标过程中如果输入错误口令过多,导致当前CA锁被锁定,由于pin码的再次开通CA公司需要一定时间,开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自己忘记pin码而导致CA锁被锁定无法导入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由投标人负责。特别提醒: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特别说明如下:2.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2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经测试过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二个文件,一个是已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未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2.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2.5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在线签到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进行解密、唱标、确认开标、评审结果查看等操作,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2.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详见操作手册),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2.7若投标人已申请多把CA锁,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锁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2.8投标文件唱标结束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确认开标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在线签章自行实施远程确认开标(投标人远程确认开标方法详见操作手册)。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确认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开标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确认开标操作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确认开标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2.9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唱标、确认开标、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10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以上),品茗驱动和VLC播放器(可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2.11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2.13交易中心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CA锁办理、延期相关事宜:0395-2969901漯河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395-2961908漯河平台技术服务电话:13939506901漯河平台技术服务电话:13939506152QQ群:465366072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质量和供货时间及供货地点1.3.1本招标项目的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质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供货时间及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法人及两个以上法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和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在本项目中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的;(7)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提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采购需求(5)项目商务条件及技术参数(6)投标文件格式(7)合同(参考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日前,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询问与质疑”栏目中提出。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luohe.gov.cn/)”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luohe.gov.cn/)”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承诺函(5)资格审查资料(6)技术部分(7)商务部分(8)其它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参照国家最新规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结合本项目具体特点和技术要求、自身综合实力、市场行情等自行报价。3.2.2本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各类市场因素、风险和国家政策规定,进行自主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为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内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要的一切费用。3.2.3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建设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dsj.luohe.gov.cn/)”进行公布。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承诺函3.4.1投标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完成承诺,其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承诺函具有法律约束力,违背相关承诺的投标人,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3.5资格审查资料为使投标人在中标后具有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应提供合法的资格文件,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二个文件,一个是已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未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4.2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代表还需要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法人章、单位公章),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等。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人名称(4)投标人远程解密其投标文件(5)公布唱标信息(6)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业主评委及相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相关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签订合同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视为放弃,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8.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审查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资质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供应商公章名称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1、投标文件相应要求盖章处用CA锁进行电子签章。2、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3、投标文件除授权委托书的其他位置,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服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供货时间及供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4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投标承诺函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总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报价部分:30分(2)技术部分:50分(3)商务部分:20分报价部分评分标准(30分)报价得分(30分)1.价格扣除: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参与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30。4.注:价格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50分)服务团队安排计划(8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1)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齐备、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得8分;(2)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齐备、分工基本明确、职责基本清晰的,得5分;(3)机构设置基本合理、人员基本齐备、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晰的,得3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50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50分)货源采购保供方案(6分)标段一: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证明自己具备稳定的货源供应:1.冷鲜家禽类供应商与定点屠宰场签订合作协议,每提供一份协议得1分,最高可得3分;2.冷鲜猪产品供应商与定点屠宰场签订合作协议,每提供一份协议得1分,最高可得3分;。注: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定点屠宰场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标段二: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证明自己具备稳定的货源供应:大米、面粉、食用油、杂粮、干货调味,供应商与生产供应商签订包含以上种类产品的合作协议,每提供一份协议得1分,最高得6分。标段三: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证明自己具备稳定的货源供应:1.蔬菜类供应商与蔬菜种植基地签订合作协议,每提供一份协议得1分,最高得3分。2.禽蛋类供应商具有自有养鸡(禽类)厂家签订合作协议,每提供一份协议得1分,最高得3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质量监督方案、制度,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横向比较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食材质量(6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安全的保障措施,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横向比较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安全的检验检疫措施,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横向比较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包装、运输制度(6分)供应商具有相应的包装、运输制度的得3分,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包装、运输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进行评审,包装、运输制度合理科学、可行性高的加0-3分;食材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质量保证与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①从业人员管理制度;②食材进货查验制度;③仓储管理制度;④食材安全自查自检与报告制度;⑤食材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制度等进行评审:(1)管理制度完善,内容科学规范,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得8分;(2)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内容基本规范,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得5分;(3)管理制度内容不够完善,内容规范性不够,可操作性差的,得3分;食材配送验收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方案进行评审,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运输计划;②食材数量、种类管理;③发放流程控制;④验货标准等。(1)方案内容全面、管理规范、流程合理、切实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2)方案内容全面、但个别地方不符合规范要求,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3)方案内容不够全面、管理规范性不够、难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应急处理预案(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遭遇恶劣天气、货源采购出现困难、不合格食材处置、车辆故障、重大活动及学校临时要求等特殊情况,从内容是否完整、合理,保障应急设备是否具备、应急事件处理流程是否切实可行进行打分:(1)方案内容全面,思路清晰,安排具体,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得8分;(2)方案内容较为全面,思路基本清晰,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实施性的得5分;(3)方案内容泛泛而谈,针对性、实施性不强的得3分;商务部分评分标准(20分)企业业绩(6分)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案例得2分,最多得6分。注:(同一甲方的多份合同,认定为1份,计入分值),完整的业绩包括合同书扫描件,并提供合同甲方开据的经营期间无食物中毒及其它事故的证明,否则不得分。管理体系证书(2分)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项证书提供齐全者得2分,最多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齐者不得分。注:在响应文件中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方为有效。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服务承诺(12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后续服务承诺,包括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不合格食材免费调换措施等内容进行评价:(1)服务承诺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4分;(2)服务承诺内容较为全面,具有一定合理性和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2分;(3)服务承诺内容缺失,明显缺乏合理性,可行性较差,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1分;2.根据供应商按要求,承诺经营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并主动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违规处罚、赔偿损失等情况进行打分(4分):(1)承诺内容全面详细、范围明确、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措施切实可行的,得4分;(2)承诺内容比较齐全,范围基本明确,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一定可行性的,得2分;(3)有承诺但内容不全或泛泛而谈,项目针对性不强,与项目实际情况相差较大的,得1分;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采购人在农校对接、消费帮扶、勤工助学、公益活动等方面做出相应社会贡献等增值服务的详实性、实际性、针对性进行评分(4分):(1)增值服务内容非常详实、服务内容最多,项目针对性强、且切实有利于项目后期实施的,得4分;(2)有增值服务但内容不全,项目针对性一般,部分有利于项目后期实施的,得2分;(3)有增值服务但内容比较空洞,项目针对性不强、与项目后期实施关联性不大,得1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没有提供此项内容的得0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故本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资格审查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进行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会议的,被授权代表未出示委托书的;(4)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投标文件不写投标报价或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7)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8)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供应商综合标评审得分等于所有评委综合标打分的算术平均值。3.2.4供应商最终得分=商务标评审得分+综合标评审得分3.2.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总体概述1、项目名称:漯河市五中交通路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2、项目地址:漯河市五中交通路校区3、采购内容:标段一:猪肉、禽类、冰鲜类;标段二:大米、面粉、食用油、杂粮、干货调味类;标段三:蔬果、禽蛋类。4、采购预算:标段一:100万元每年,实际采购金额以实际供应货品金额据实结算标段二:110万元每年,实际采购金额以实际供应货品金额据实结算标段三:50万元每年,实际采购金额以实际供应货品金额据实结算5、本项目服务期限:2年,2025—2027学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果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不力或遇到政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原因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二、其他要求2.1食品安全要求:1.成交供应商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能按要求对供应的生鲜肉类、蔬菜等食材食品关键性安全指标进行快速检测,每年至少两次及以上送检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出具有产品检测合格报告。2.成交供应商符合采购质量标准及要求,并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储存运输。3.成交供应商要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物凭证或送货单需显示供货方单位名称);采购畜禽肉、调理品类的,要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肉品品质合格证明、产品检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并在送货时交由采购人复印存档。2.2验收和配送要求:1.采购人组织每天对所采购食品实行双人验收制度,按照食品质量要求进行签字验收,监管员和验收人员验收。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蔬菜、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3.采购人在提前一天将次日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料的数量向成交供应商以信息或文件等形式提交订货计划,说明购货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日期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至少提前沟通协商解决。成交供应商要认真核对订货计划并按订货计划准备好各类食品原材料。2.3报价要求1.供应商应报出所投品牌同型号、同规格货物的市场零售价均价。2.针对该项目报出相对的供应价格。3.以上报价不得高于漯河市区内受降路农贸市场、双汇连锁店同品牌、同质量、同规格产品零售价。4.成交后供应价:成交后,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按成交价格供应。在后续合同服务期限内,根据市场行情变动,入围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涨价或降价书面申请,其供应价格计算方式:申请涨价或降价时的市场零售价*投标折扣。5.供应商的供应报价为其运送货物至采购人指定的目的地仓库入库价格,包含供货、配送、保险、发票及相关伴随服务等一切费用;注:市场零售价是指漯河市受降路农贸市场、双汇连锁店平均零售价均价。2.4服务要求1.本项目因无法大批量集中采购,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和用户的具体要求提供服务,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各餐厅使用情况不定时不定量供货并配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2.成交供应商须承诺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内供货,响应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供货至采购人指定位置不得超过24小时。3.供货商每次供货需向采购人总务部门提供相应货物批次的质量检验报告。4.采购人使用部门如对所供产品质量产生质疑,供货商需无条件退换。5.合同履行期间因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在采购人检查过程中出现三次以上不合格、或被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查出有食品安全隐患、或被监管部门抽检不合格、或不服从采购人管理情节比较严重的等情况,并因此被监督部门责令整改或罚款的,其罚款或赔付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置,并扣除当月货款,直至解除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2.5产品验收由采购人项目部门组成验收小组,严格按照采购技术规格要求和样品进行验收,经确认无误后出具验收单。采购过程中采购人有权随机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进行查验;对不合格产品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使用方可拒签验收单,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更换;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及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三、付款方式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要求,按月支付转账至成交供应商对公账户,本月支付上月货款。四、违规处理1.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成交供应商将被取消供货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的招标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1)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2)所供货物与所投样品不一致的;(3)提供供货虚假发票的;(4)所供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重量问题的;(5)无正当理由服务不到位,配送不及时的;(6)响应供应商假借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者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7)发现并查实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2.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有后审的权利。五、具体标段内容及要求一标段:猪肉、禽类、冰鲜类(一标段)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一、项目内容及需求以双汇连锁店同品质的产品平均零售价格为基准,报价为折扣,所有食材均按照同一折扣,最终确定1家供货商。本模式投标人报价时折扣超过10%的时候,由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应的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需提供至少十张近一个月以来的进货发票,其中猪肉、禽类、冰鲜类进货发票五张(正规屠宰场开具),冻品类进货发票二张,否则专家有权认定报价人低于成本报价,视为恶意竞标,取消评审资格。)二、具体参数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猪肉、禽类、冰鲜类保证来源于漯河地区正规肉屠宰场,并提供屠宰公司的营业执照、屠宰整、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相关证件;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漯河地区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二标段:大米、面粉、食用油、杂粮、干货调味类(二标段)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一、项目内容及需求以受降路农贸市场同品质的产品平均零售价格为基准,报价为折扣,最终确定1家供货商。本模式投标人报价时折扣超过10%的时候,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应的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需提供至少五张近一个月以来的进货发票,否则专家有权认定报价人低于成本报价,视为恶意竞标,取消评审资格。)二、具体参数1.大米:要求米粒要饱满,颗粒没有生霉,无其他杂质、碎米等。符合国家标准,每一批次大米要有质检报告,具体品质指标见下:等级:标一等色泽、气味、口味正常。2.面粉:含水量应在12-13%之间,颜色正常,每一批次面粉要有厂家质检报告,具体品质指标见下:等级:特一等气味、口味正常3.食用油类:无酸败、焦糊及其它异味,色泽透明均匀,不含异物。每一批次油类采购要有质检报告。具体品质指标见下:透明度:澄清、透明;气味、滋味:无气味、口感好类别:非转基因4.杂粮类:符合国家标准,新鲜安全,色泽、气味、口味正常,在质保期内,无霉变,每批次有质检报告,产品品名、净含量、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式,质量等级营养成分表和生产许可证等内容标识清楚,产品经过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具有合格证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符合采购要求。5.干货调味类:配料必须是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的商品,每一批次均要有质检报告,在保质期内。无受潮,无虫蛀,无杂质,无霉变,无异味,干湿度适中,有质检报告,在保质期以内,有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商名称、生产者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食品产地、质量等级等。三标段:蔬果、禽蛋类(三标段)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一、项目内容及需求:蔬果、禽蛋类以漯河市受降路农贸市场公布的平均零售价为基准,报价为折扣,所有食材均按照同一折扣,最终确定1家供货商。本模式投标人报价时折扣超过10%的时候,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应的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需提供至少十张近一个月以来的进货发票,其中蔬果类、禽蛋类进货发票二张,否则专家有权认定报价人低于成本报价,视为恶意竞标,取消评审资格。)二、具体参数1、蔬果类:从蔬果色泽看,各种蔬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果气味看,多数蔬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从蔬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从蔬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2、禽蛋类: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第五章合同(参考格式)(以签订正式合同时为准)(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条款和内容)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招标项目)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1招标文件1.2投标文件1.3中标通知书1.4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1.5相关附件2.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单价(详见供货一览表,格式自拟)3.供货期限3.1供货期限:3.服务内容4.1甲方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等。4.2乙方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将货物按照约定的时间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4.3乙方必须保证不得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34条规定禁止经营的食品原材料,大豆油必须为非转基因大豆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在供货时须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供应肉类时须提供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出具的该货物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在供应大肉时需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在胴体上加盖检验合格印章,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4.4甲方所购买的货物无论多少,乙方应无条件为采购人送货;每次送货,乙方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5.付款方式双方另行约定。6.履约保证金6.1乙方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6.2根据供应商的违规违约情节每次至少给予供应商1000元的经济处罚。6.3因所供应食品原料的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并终止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7.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8.供货地点8.1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0.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0.1乙方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霉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0.2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0.3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1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乙方所提供货物的品种、规格、质量由采购人决定,乙方不得以次充好,货品的等级、质量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若采购人发现乙方所供货品不符合卫生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因所供应食品原料的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并终止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与乙方签订的配送协议:(1)因配送的食品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2)配送的货物有假冒伪劣产品两次以上(含两次)的;(3)因存在不廉洁行为和安全隐患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12.验收12.1每次送货,乙方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13.索赔13.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3.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日历天内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乙方仍按上述规定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5.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6.合同纠纷处理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6.1向漯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17.违约解除合同17.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对方追诉的权利。17.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15.3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17.1.2乙方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按合同第7.3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17.1.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7.1.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7.2在甲方根据上述笫17.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8.其他约定18.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18.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18.4签定地点:甲方:乙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承诺函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技术部分七、商务部分八、其他资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投标人名称)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每年(¥元/年)为投标总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该项目服务工作,服务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单位愿意履行投标文件中的一切优惠条件和承诺措施,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作内容。(3)我方承诺在从规定的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4)我单位同意提供与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唯一条件。(5)我方承诺若我方有幸中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人投标报价元/年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供货时间及供货地点项目负责人备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投标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六、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