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招标公告(滨海县交通运输局2025)
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 JSZC-320922-JSJS-G2025-000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11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2-JSJS-G2025-0006
项目名称: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
采购需求:
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拟划分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为:滨海县(东坎街道、坎北街道、五汛镇、蔡桥镇、正红镇、天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通榆镇、陈涛镇、界牌镇、八巨镇、八滩镇、滨淮镇、滨海港镇、滨海港经济区)内共检测约2345(公里·车道),其中一级公路约53.6(公里·车道),二、三、四级农村公路约2291.4(公里·车道),并且汇总全县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数据,并进行总体数据分析,形成全县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总报告,并提出养护技术方案,同时要求检测报告中显示各线路自动检测车的GPS规迹及时间,需完成电子地图审核以及部、省、市数据审核。
合同履行期限:8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的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是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须包含道路工程或公路检测专业)。
注:新老证只要包含相关专业均予以认可。
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9-1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滨海县交通运输局(机关)
单位地址:滨海县东坎街道港城路468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770111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滨海县S327/西湖路西北侧配送超市商务楼1幢6层607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5851110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5851110809
附件下载:
JSZC-320922-JSJS-G2025-0006采购文件.doc
附件下载:
JSZC-320922-JSJS-G2025-0006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922-JSJS-G2025-0006采购单位:滨海县交通运输局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第三章合同文本24第四章采购需求29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并于2025年9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22-JSJS-G2025-00062.项目名称: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80万元5.最高限价:80万元6.采购需求(简介):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拟划分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为:滨海县(东坎街道、坎北街道、五汛镇、蔡桥镇、正红镇、天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通榆镇、陈涛镇、界牌镇、八巨镇、八滩镇、滨淮镇、滨海港镇、滨海港经济区)内共检测约2345(公里·车道),其中一级公路约53.6(公里·车道),二、三、四级农村公路约2291.4(公里·车道),并且汇总全县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数据,并进行总体数据分析,形成全县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总报告,并提出养护技术方案,同时要求检测报告中显示各线路自动检测车的GPS规迹及时间,需完成电子地图审核以及部、省、市数据审核。7.合同履行期限:8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的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是。(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须包含道路工程或公路检测专业)。注:新老证只要包含相关专业均予以认可。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9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2.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2.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参与投标--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下载地址:苏采云系统-右侧消息通知栏)。2.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方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苏采云”链接。2.3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相应链接进行下载。2.4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2.5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5.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按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评分细则详见采购文件。6.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预付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服务结束并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检测服务期满一年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滨海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滨海县交通运输局大楼联系人:赵先生联系方式:137701119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滨海县S327/西湖路西北侧配送超市商务楼1幢6层607室联系人:徐先生联系方式:0515-89168829、1585111080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先生电话:1585111080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收取标书工本费,采购中心不收取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6.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0.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仪式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委、采购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信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0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6.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7、确定中标单位27.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7.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7.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8.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质疑接收地址及联系电话同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2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8.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32.1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根据《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盐财购〔2021〕20号)规定,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相关金融机构(具体信息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申请贷款,相关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手册。32.2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2.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2.3.1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32.3.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2.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2.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2.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3.5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2.3.6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32.3.6.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32.3.6.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2.3.6.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32.3.6.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2.3.6.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2.3.6.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3.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2.3.8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2.3.9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2.4.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2.4.2节能、环保产品的品目清单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国家对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调整的品目清单执行。32.5绿色包装本项目中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在供货、安装过程中能做到低碳物流、环保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32.6政府采购创新产品采购人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32.7绿色数据中心政策本文件中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采购人应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32.8履约保证金政策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总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退还。如中标单位被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招标人将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中标价的2.5%。33.预付款制度本项目落实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为30%。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成交供应商明确书面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就预付款比例作相应调整。★34.1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约定如下:34.1.1本招标文件约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中标人)代付。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按本文的规定支付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将上报主管部门,并保留对其诉讼的权利。34.1.2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中标人(中标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投标供应商须综合考虑此部分费用并纳入投标总报价(不得单列),采购人不另行支付。34.1.3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或金额):8000元。34.1.4中标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人将拒绝发放《中标通知书》,供应商务必将此项费用综合考虑纳入报价中。35.监督35.1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6.未尽事宜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法规规定执行。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盐城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甲方组织并委托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实施的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922-JSJS-G2025-****)招标活动,确认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两方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1.2标的质量:合格1.3标的数量(规模):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拟划分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为:滨海县(东坎街道、坎北街道、五汛镇、蔡桥镇、正红镇、天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通榆陈涛界牌八巨镇八滩镇滨淮镇、滨海港镇、滨海港经济区)内共检测约2345(公里·车道),其中一级公路约53.6(公里·车道),二、三、四级农村公路约2291.4(公里·车道),并且汇总全县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数据,并进行总体数据分析,形成全县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总报告,并提出养护技术方案,同时要求检测报告中显示各线路自动检测车的GPS规迹及时间,需完成电子地图审核以及部、省、市数据审核。1.4履行时间(期限):8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的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1.5履行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境内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注: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总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退还。如中标单位被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采购人将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中标价的2.5%。6.2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6.2.1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6.2.2如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6.3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6.4.1方式: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6.4.2时间: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6.4.3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发票。6.4.4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2)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3)中标人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中标人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5)中标人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6)中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6.4.5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8.1.1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预付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8.1.2服务结束并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8.1.3检测服务期满一年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一、项目概述及要求1.采购标的项目简述: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决策部署,落实交通运输部“到2025年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全生命周期养护管理,切实防范路面病害扩大、降低安全隐患、提升群众出行体验,特实施本次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2.服务内容: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拟划分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为:滨海县(东坎街道、坎北街道、五汛镇、蔡桥镇、正红镇、天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通榆镇、陈涛镇、界牌镇、八巨镇、八滩镇、滨淮镇、滨海港镇、滨海港经济区)内共检测约2345(公里·车道),其中一级公路约53.6(公里·车道),二、三、四级农村公路约2291.4(公里·车道),并且汇总全县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数据,并进行总体数据分析,形成全县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总报告,并提出养护技术方案,同时要求检测报告中显示各线路自动检测车的GPS规迹及时间,需完成电子地图审核以及部、省、市数据审核。3.采购标的执行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扶持政策。4.采购标的服务期:8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的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5.项目预算:80万元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预付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服务结束并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检测服务期满一年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二、服务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境内三、服务成果及验收标准1、服务成果:完成《全县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总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如有专家评审的)。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四、检测依据应符合《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5210-2018)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深度达规范要求并通过审查。五、服务保障1、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说明所提供已对采购人的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需求的偏差和例外。2、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服务标准和保障承诺,使评标委员会相信替代服务相同于或优于原需求,对于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具体参数值。3、如果发生因供应商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六、项目其他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各种资料的编制、打印、复印和传递费、办公设备和用品费、为当地提供的设施和服务所付的费用)和不可预见费(指在酬金和可报销费用之外,在执行本此评估报告编制服务任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额外的其它所有费用)等一切费用。2.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间须遵守下列规则:①不得收受和索取企业的任何报酬、礼品、土特产。②不得在现场工作期间与企业开展项目洽谈、产品推销、争取赞助等活动。③不得在现场工作期间接受企业接待,工作期间一律不得饮酒。④不得泄露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3.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供应商须对所有化工企业、高敏感场所、重要目标特殊密度重要场所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重要交通设施等进行实地勘察、拍照、留取调研影响资料并进行存档,并随评估报告一并交付至采购人。4.成交供应商不得利用服务区域内的采购人房产、服务、水电等资源从事其他经营或非法活动,不能改变其服务性质。5.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管理及服务人员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要求,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对此服务项目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及用工人员身份证、相关岗位的上岗证、健康证证明等审核(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相关费用),若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其他用工人员,需经采购方许可。6.供应商应具备开展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的相应资质和能力,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如自动化检测车、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等),并确保设备在检测期间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检测过程中,供应商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检测工作安全有序进行,避免对交通通行造成影响。供应商需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检测数据。如发现数据造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相应责任。在服务期内及后续的质保期(如有)内,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做好与项目相关的解释、说明及数据补充等工作。七、补充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充分利用自身服务水平、技术力量、市场资源等为本项目投标采用合适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等,并提供合理科学的建设方案。投标供应商不应当因市场信息了解缺失、自身实力不足、自身市场资源不够丰富等自身因素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请求(诉求、要求),如因投标供应商不合理的请求(诉求、要求)或不合理质疑或恶意质疑或恶意投诉等恶劣行为严重扰乱政府采购活动秩序的,采购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条例对之进行处罚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予以严惩。因前述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经济损失、进度损失等各类损失或重大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将之列入《失信供应商黑名单》并追偿各类损失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置。注: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说明1.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写。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其他未列明行业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定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若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果本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的价格扣除。7、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二、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无效标书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无效标书条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评审的修正原则:1.大写报价与小写报价不一致的以大写报价为准;2.投标单价合计结果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3.前述原则并列遵循。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1、初步评审1.1资格审查(资格后审)采购人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序号审查材料名称备注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扫描件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扫描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附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附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附后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图或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7投标供应商的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证书扫描件,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扫描件8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须包含道路工程或公路检测专业)。注:新老证只要包含相关专业均予以认可。提供证书扫描件9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要求材料提供扫描件说明1.投标供应商(申请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否则将会被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2.除上述材料及本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2条规定的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一般不应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1.2形式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参照本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6.1条“无效投标条款”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等进行评审。1.3响应性审查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期、质量及质量目标、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2、详细评审2.1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2.2商务性评审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务性评审不予通过:①不可竞争费费率、规费费率、税率不按规定计取的;②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指大写金额)与开标一览表(清单)不一致且无法确认的;③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注:未通过商务性评审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2.2供应商(申请人)合理报价注意事项: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或低于企业成本价的,视其为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将作为失信行为予以公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当评标委员会发现某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供应商的平均报价时,视为其报价存在不能正常履约的风险,将当场质询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该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当场对投标报价的组成作出合理的书面解释并签署,评标委员会认为其解释合理的,予以认可其报价,否则将作出任何有可能不利于该投标供应商本次投标活动的判断且不作中标候选人推荐。)2.3评分标准(综合评分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表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序号评分项评分细则分值1价格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分采用最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 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注: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2商务分管理体系投标供应商具备由有资质第三方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1.本项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2.体系认证证书须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认定。3信用等级根据苏交规〔2024〕6号文《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人信誉进行评价(X为信用分满分值,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后的应用分值):①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AA级的企业,信誉分为X分。②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A级(含A(暂定)级)的,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Y=0.15X*(Z-85)/10+0.8X。③最近一次信用等级为暂定A级的,Z值按85分计,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Y=0.15X*(Z-85)/10+0.8X。④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B级的,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Y=0.15X*(Z-75)/10+0.65X。⑤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C级的,评标委员会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Y=0.15X*(Z-60)/10+0.45X。53技术分项目理解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是否能正确理解本项目设立背景、业务需求及相关政策法规,对投标项目情况熟悉程度,是否了解招标人的服务需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区间:7-10分。10项目实施方案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工作流程的合理性、是否紧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区间:8-11分。11质量保证措施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与服务的保证措施进行评分,打分区间8-11分。11重点和难点分析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对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所相关联的经验积累、对本项目重难点的针对性解决措施。是否提供详细的说明和分析,对资料了解是否全面,是否提供相关内容分析,是否科学合理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打分区间:8-11分。11技术方案整体编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整体技术方案是否科学严谨、合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区间:7-10分。104服务分服务业绩投标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服务项目(类似项目指公路技术状况检测或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扫描件、服务合同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6项目负责人服务水平投标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交通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1.本项需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2.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2投标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公路技术状况检测或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项目负责人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1.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供应商业绩不重复计分。2.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在本单位承接的项目业绩。3.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扫描件、服务合同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4.中标通知书或业绩项目合同中应当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及人员姓名;若中标通知书、合同中均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业绩项目发包人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加盖其单位公章的该业绩项目负责人的书面证明或提供业绩项目中标公示(公告)的官网截图(能够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予以佐证,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2项目组成员服务水平投标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具有交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最多得6分。注:1.本项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时提供项目组成员近3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6投标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路或道路工程专业)的,每有1人得2分,最多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1.本项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时提供项目组成员近3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4投标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1.本项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时提供项目组成员近3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4合计100注:①以上证书材料均应在有效期范围,且发证机关网站未公布为暂停(或无效)状态方可有效。②上述提及的扫描件或网络打印件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③上述评分办法中主观分部分均以0.1分为一个计分点。④技术方案、服务方案等方案未提供的不得分,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内容极差严重偏离采购需求的也不得分。⑤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专家仅依据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的材料评审,投标供应商未提供在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须根据《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的评审要求完整、齐全、详尽的准备投标材料供评标专家评审,因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齐全、未详尽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除评标委员会认为可以或应当或要求投标供应商限期补充或澄清的材料外,评标专家有权不再接受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主动递交的任何补充材料。⑥如有未详尽部分,详见《采购文件》(招标文件)。⑦本表中要求加盖公章的部分均可加盖投标供应商系统内电子签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可使用扫描件。 3、中标候选人推荐方法:除符合性(指初步评审中形式评审和响应性审查)、商务性评审未通过的及本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作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外,其余按综合评分得分从高到底依次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如总分得分相同,按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如得分最高者不止一个,则得分相同中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最高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者不止一个,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三、其它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并提供相关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2.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会如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不足3个,使得投标缺乏竞争的,评委会可以决定否决全部投标,采购人应当依照规定重新招标;评委会如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不足3个但仍具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评标或采购人选择重新招标。3.本评标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4.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5.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无效标处理同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公示不低于6个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八、法人授权书九、投标函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二、联合体协议十三、投标分项报价表十四、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五、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六、开标一览表十七、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等十八、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图或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七、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八、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九、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根据贵方的JSZC-320000-***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如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如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则资格审查不通过)。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二、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分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备注: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签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签章。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十三、投标分项报价表(分包号:**)序号123456分项服务名称交付期分项单位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123…………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等,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十四、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服务类项目无需提供)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五、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六、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 (人民币:元)日期:年月日十七、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等十八、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922-JSJS-G2025-0006采购单位:滨海县交通运输局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第三章合同文本24第四章采购需求29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并于2025年9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22-JSJS-G2025-00062.项目名称: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80万元5.最高限价:80万元6.采购需求(简介):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拟划分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为:滨海县(东坎街道、坎北街道、五汛镇、蔡桥镇、正红镇、天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通榆镇、陈涛镇、界牌镇、八巨镇、八滩镇、滨淮镇、滨海港镇、滨海港经济区)内共检测约2345(公里·车道),其中一级公路约53.6(公里·车道),二、三、四级农村公路约2291.4(公里·车道),并且汇总全县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数据,并进行总体数据分析,形成全县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总报告,并提出养护技术方案,同时要求检测报告中显示各线路自动检测车的GPS规迹及时间,需完成电子地图审核以及部、省、市数据审核。7.合同履行期限:8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的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是。(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须包含道路工程或公路检测专业)。注:新老证只要包含相关专业均予以认可。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9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2.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2.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参与投标--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下载地址:苏采云系统-右侧消息通知栏)。2.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方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苏采云”链接。2.3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相应链接进行下载。2.4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2.5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5.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按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评分细则详见采购文件。6.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预付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服务结束并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检测服务期满一年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滨海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滨海县交通运输局大楼联系人:赵先生联系方式:137701119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滨海县S327/西湖路西北侧配送超市商务楼1幢6层607室联系人:徐先生联系方式:0515-89168829、1585111080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先生电话:1585111080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收取标书工本费,采购中心不收取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6.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0.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仪式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委、采购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信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0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6.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7、确定中标单位27.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7.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7.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8.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质疑接收地址及联系电话同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2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8.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32.1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根据《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盐财购〔2021〕20号)规定,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相关金融机构(具体信息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申请贷款,相关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手册。32.2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2.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2.3.1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32.3.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2.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2.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2.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3.5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2.3.6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32.3.6.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32.3.6.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2.3.6.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32.3.6.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2.3.6.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2.3.6.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3.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2.3.8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2.3.9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2.4.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2.4.2节能、环保产品的品目清单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国家对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调整的品目清单执行。32.5绿色包装本项目中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在供货、安装过程中能做到低碳物流、环保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32.6政府采购创新产品采购人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32.7绿色数据中心政策本文件中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采购人应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32.8履约保证金政策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总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退还。如中标单位被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招标人将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中标价的2.5%。33.预付款制度本项目落实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为30%。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成交供应商明确书面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就预付款比例作相应调整。★34.1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约定如下:34.1.1本招标文件约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中标人)代付。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按本文的规定支付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将上报主管部门,并保留对其诉讼的权利。34.1.2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中标人(中标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投标供应商须综合考虑此部分费用并纳入投标总报价(不得单列),采购人不另行支付。34.1.3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或金额):8000元。34.1.4中标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人将拒绝发放《中标通知书》,供应商务必将此项费用综合考虑纳入报价中。35.监督35.1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6.未尽事宜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法规规定执行。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盐城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甲方组织并委托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实施的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922-JSJS-G2025-****)招标活动,确认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两方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1.2标的质量:合格1.3标的数量(规模):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拟划分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为:滨海县(东坎街道、坎北街道、五汛镇、蔡桥镇、正红镇、天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通榆陈涛界牌八巨镇八滩镇滨淮镇、滨海港镇、滨海港经济区)内共检测约2345(公里·车道),其中一级公路约53.6(公里·车道),二、三、四级农村公路约2291.4(公里·车道),并且汇总全县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数据,并进行总体数据分析,形成全县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总报告,并提出养护技术方案,同时要求检测报告中显示各线路自动检测车的GPS规迹及时间,需完成电子地图审核以及部、省、市数据审核。1.4履行时间(期限):8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的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1.5履行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境内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注: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总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退还。如中标单位被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采购人将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中标价的2.5%。6.2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6.2.1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6.2.2如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6.3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6.4.1方式: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6.4.2时间: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6.4.3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发票。6.4.4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2)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3)中标人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中标人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5)中标人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6)中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6.4.5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8.1.1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预付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8.1.2服务结束并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8.1.3检测服务期满一年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一、项目概述及要求1.采购标的项目简述: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决策部署,落实交通运输部“到2025年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全生命周期养护管理,切实防范路面病害扩大、降低安全隐患、提升群众出行体验,特实施本次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2.服务内容:2025年滨海县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项目拟划分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为:滨海县(东坎街道、坎北街道、五汛镇、蔡桥镇、正红镇、天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通榆镇、陈涛镇、界牌镇、八巨镇、八滩镇、滨淮镇、滨海港镇、滨海港经济区)内共检测约2345(公里·车道),其中一级公路约53.6(公里·车道),二、三、四级农村公路约2291.4(公里·车道),并且汇总全县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数据,并进行总体数据分析,形成全县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总报告,并提出养护技术方案,同时要求检测报告中显示各线路自动检测车的GPS规迹及时间,需完成电子地图审核以及部、省、市数据审核。3.采购标的执行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扶持政策。4.采购标的服务期:8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的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5.项目预算:80万元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预付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服务结束并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检测服务期满一年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二、服务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境内三、服务成果及验收标准1、服务成果:完成《全县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总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如有专家评审的)。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四、检测依据应符合《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5210-2018)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深度达规范要求并通过审查。五、服务保障1、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说明所提供已对采购人的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需求的偏差和例外。2、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服务标准和保障承诺,使评标委员会相信替代服务相同于或优于原需求,对于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具体参数值。3、如果发生因供应商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六、项目其他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各种资料的编制、打印、复印和传递费、办公设备和用品费、为当地提供的设施和服务所付的费用)和不可预见费(指在酬金和可报销费用之外,在执行本此评估报告编制服务任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额外的其它所有费用)等一切费用。2.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间须遵守下列规则:①不得收受和索取企业的任何报酬、礼品、土特产。②不得在现场工作期间与企业开展项目洽谈、产品推销、争取赞助等活动。③不得在现场工作期间接受企业接待,工作期间一律不得饮酒。④不得泄露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3.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供应商须对所有化工企业、高敏感场所、重要目标特殊密度重要场所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重要交通设施等进行实地勘察、拍照、留取调研影响资料并进行存档,并随评估报告一并交付至采购人。4.成交供应商不得利用服务区域内的采购人房产、服务、水电等资源从事其他经营或非法活动,不能改变其服务性质。5.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管理及服务人员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要求,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对此服务项目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及用工人员身份证、相关岗位的上岗证、健康证证明等审核(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相关费用),若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其他用工人员,需经采购方许可。6.供应商应具备开展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的相应资质和能力,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如自动化检测车、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等),并确保设备在检测期间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检测过程中,供应商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检测工作安全有序进行,避免对交通通行造成影响。供应商需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检测数据。如发现数据造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相应责任。在服务期内及后续的质保期(如有)内,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做好与项目相关的解释、说明及数据补充等工作。七、补充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充分利用自身服务水平、技术力量、市场资源等为本项目投标采用合适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等,并提供合理科学的建设方案。投标供应商不应当因市场信息了解缺失、自身实力不足、自身市场资源不够丰富等自身因素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请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