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消控室移机招标公告(温州市洞头区海霞中学2025)



洞头区海霞中学消控室移机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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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海霞中学消控室移机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洞头区海霞中学消控室移机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洞头区海霞中学,建设资金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温州市洞头区海霞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洞头区洞头区海霞中学校园内,本次招标为洞头区海霞中学消控室移机项目相关配套工程施工。工程费用为18万元;工期为12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为消防系统、监控系统搬迁相关市政配套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说明及业主要求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电子招投标、评标4.1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化投标方式。4.2线上电子化投标:投标人只需在单位自备连通网络的电脑,登陆广易招浙江平台-开标系统--今日开标一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自行在界面进行电子加密标书解密,解密时间截止后,未完成系统签到,未解密成功的单位,不进入后续环节。4.3投标人通过广易招浙江温州投标工具V1.0.5版制作报价文件,所有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上传到报价工具附件中。需组价上传可直接PDF转换并生成加密标书即可。使用投标系统相关业务咨询: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张工:联系电话:0577-59386810、0577-88926862/或腾讯QQ群:638872539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易招浙江CA锁在温州市洞头区小额交易平台上选择相应的投标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为https://www.hlyzztb.com/cms/dt/index.jhtml。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及CA锁的投标人,请登陆广易招1浙江温州市洞头区小额交易平台(https://www.hlyzztb.com/cms/dtindex.jhtml),办理投标人入库事宜。5.2本工程所有招标资料均在广易招浙江温州市洞头区小额交易平台(https://www.hlyzztb.com/cms/dt/index.jhtml)上发布,由投标人自行获取,请及时关注相关补充文件及其他相关通知,因投标人下载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投标失误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6.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8月27日15时00分前在广易招浙江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标书),逾期系统将不予受理。7.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温州市洞头区海霞中学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蚕街道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586926567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洞头区新城区城南大道91弄14号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577-63366989传真:0577-633669892025年8月19日2洞头区海霞中学消控室移机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202508190020001招标人:温州市洞头区海霞中学(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五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3第六章图纸54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56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洞头区海霞中学消控室移机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洞头区海霞中学,建设资金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温州市洞头区海霞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洞头区洞头区海霞中学校园内,本次招标为洞头区海霞中学消控室移机项目相关配套工程施工。工程费用为18万元;工期为12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为消防系统、监控系统搬迁相关市政配套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说明及业主要求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电子招投标、评标4.1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化投标方式。4.2线上电子化投标:投标人只需在单位自备连通网络的电脑,登陆广易招浙江平台--开标系统--今日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自行在界面进行电子加密标书解密,解密时间截止后,未完成系统签到,未解密成功的单位,不进入后续环节。4.3投标人通过广易招浙江温州投标工具V1.0.5版制作报价文件,所有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上传到报价工具附件中。需组价上传可直接PDF转换并生成加密标书即可。使用投标系统相关业务咨询: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张工:联系电话:0577-59386810、0577-88926862/或腾讯QQ群:638872539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易招浙江CA锁在温州市洞头区小额交易平台上选择相应的投标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为https://www.hlyzztb.com/cms/dt/index.jhtml)。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及CA锁的投标人,请登陆广易招浙江温州市洞头区小额交易平台(https://www.hlyzztb.com/cms/dt/index.jhtml),办理投标人入库事宜。5.2本工程所有招标资料均在广易招浙江温州市洞头区小额交易平台(https://www.hlyzztb.com/cms/dt/index.jhtml)上发布,由投标人自行获取,请及时关注相关补充文件及其他相关通知,因投标人下载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投标失误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6.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8月27日15时00分前在广易招浙江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标书),逾期系统将不予受理。7.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温州市洞头区海霞中学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586926567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洞头区新城区城南大道91弄14号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577-63366989传真:0577-633669892025年8月19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温州市洞头区海霞中学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586926567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洞头区新城区城南大道91弄14号 联系人:林工电 话:0577-633669891.1.4项目名称洞头区海霞中学消控室移机项目1.1.5建设地点洞头区海霞中学校园内1.2.1资金来源财政统筹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消防系统、监控系统搬迁相关市政配套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说明及业主要求为准。1.3.2计划工期工期为12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详见投标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现场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至少2天前向在广易招浙江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或以书面方式送至或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99515350@qq.com。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予以澄清,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11偏 离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15时00分00秒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日期至少2天前2.2.2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广易招浙江温州市洞头区小额交易平台(https://www.hlyzztb.com/cms/dt/index.jhtml)发布,投标人在开标截止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1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广易招浙江温州市洞头区小额交易平台(https://www.hlyzztb.com/cms/dt/index.jhtml)发布,投标人在开标截止2天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0天3.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采用承诺制,企业开具《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即可参加投标。(格式详见附件) 3.7.3签字和盖章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相应要求盖章处用CA锁进行电子签章。3.7.4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是网络加密标书的,上传至广易招浙江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中,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密码加密标书的,上传至备份投标文件中。2、中标后最终生成纸质投标文件伍份;3.7.5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根据本章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分别为:(1)商务标(不包括授权委托书):中标后最终生成纸质投标文件;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本项细化为:1.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本章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的要求加密。4.1.2封套上写明不作要求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网上递交网址:广易招浙江温州市洞头区小额交易平台(https://www.hlyzztb.com/cms/dt/index.jhtml)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采用不见面开标,网址:广易招浙江温州市洞头区小额交易平台(https://www.hlyzztb.com/cms/dt/index.jhtml) 5.2开标程序R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附件2:不见面开标6.1.1评标小组的组建评标小组:3人及3人以上单数;评标小组确定方式:洞头小额住建库里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个。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公示媒介:同投标邀请书媒介公示期限: 3 个工作日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10.需要补充的条款10.1受理投诉部门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0577-10.2解释权与说明(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的内容如与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3)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构成招标文件的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互为解释。(4)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3 工程造价10.3.1 招标控制价及拦标价1、招标控制价:179268.28元【其中:暂估价18400元、暂列金3000元】2、拦标价的计算方式:(1)【(工程招标控制价-暂估价-暂列金)×(1-K%】+暂估价+暂列金后的造价为本工程的拦标价(拦标价保留至元,元后四舍五入)。(2)K=5拦标价为:171375元10.3.2文明标化工地文明标化工地目标:□市级 £区(县)级 R其他 □无10.3.3总承包服务费(3)总承包服务费(包括总承包管理费及施工配合费,开工后支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10.3.4价款结算方式(4)计税方式采用一般计税方法10.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要求)(1)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②工程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仅适用于专业工程)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2)业绩中的建设规模和特征需从以上某项资料中得到明确体现,或者提供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单纯甲方证明不予认可),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3)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的,上述证明材料中均应体现该项目负责人姓名,如不能体现,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4)业绩证明时间以工程验收证明材料为准。(5)专业工程的工程验收证明材料是指专业(分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10.5项目负责人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约定(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或更换手续(更换手续以施工许可证或变更审批记录为准)办理完成之日;(2)所指“通过验收”标准按投标人须知10.4款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为准。(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中标不能开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或施工单位提供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合格的竣工报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可承接新的工程项目。10.6电子招投标10.6.1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否R是:按本章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编制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开标。10.6.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平台本项目使用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平台为:R广易招浙江温州市洞头小额交易系统10.7特别说明10.7.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由于CA锁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失败,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业的;(1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近三年”指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各级人民法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已执行完结的除外,以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指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信息为准,查询信息与法院出具的文书不一致的,以法院出具的文书为准);(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备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中第(11)—(17)目规定的情形,仅指“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分支机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招标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承诺函;(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7)资信标;(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小额工程一般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文件等材料;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附投标人营业执照。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项目管理机构,附项目负责人的证书;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注册建造师的,应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证书如有延续注册信息的,应提供纸质延续注册信息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负责人要求为职称的,则提供相应专业的职称证书。3.5.8浙江省外投标人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启用电子证书且投标人已办理电子证书的,则有效的电子证书具备与同名纸质证书相同效力。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一、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投标文件可不需另外加盖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二、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将采用广易招浙江温州投标工具V1.0.5版进行CA加密生成。三、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直接在投标邀请书指定的广易招浙江温州市洞头区小额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内容含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四、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将编制完成后的商务标导入投标工具(若含资格审查资料的也应编制完成后导入投标工具),检查并填写好相应信息,并且用企业CA证书对相应的报表进行电子签章。检查无问题后生成“加密标书”;然后投标人登录“广易招浙江温州市洞头区小额交易系统”把“加密标书”上传至平台;2.投标人应检查标书完整性和有效性,正确无误后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广易招浙江温州市洞头区小额交易系统。3.关于企业CA证书PIN码的,就是企业CA证书的识别密码,用来保护本企业CA证书不被他人使用,投标人企业CA证书pin码的默认密码是123456,投标过程中如果三次输入pin码当前企业CA证书错误将被锁定,开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自己忘记pin码而导致企业CA证书被锁定无法解密和导入电子投标文件,将采取线下纸质评审。4.投标工具使用广易招浙江温州投标工具V1.0.5版,投标文件编制均使用该投标工具进行制作,检查并填写好相对应信息,并且用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对相应的表格进行电子签章后检查无问题后,生成“加密标书”。5.投标单位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如还有不明之处请向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咨询:7*24小时电话400-001-9090。洞头区:张工,联系电话:0577-59386810、0577-88926862/或腾讯QQ群:638872539五、电子招标开标及评审。(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由于CA锁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失败,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或评审过程过程中系统出现异常的,评标委员会可以采取线下纸质评审。(2)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应当保证书面投标文件(如要求)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书面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单位重新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拒绝重新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3)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发现计算机硬盘序列号、IP地址、MAC地址以上三项有两项一致,计价加密器号或投标文件加密狗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六、注意事项1.请投标人提前安装谷歌、360、搜狗浏览器,选择其一即可,保证正常登陆;2.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是网络加密标书的,上传至广易招浙江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中,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密码加密标书的,上传至备份投标文件中。3.开标解密要求:开标时间倒计时结束后代理单位开启一键解密方式解密所有投标单位加密标书,如存在加密标书解密失败情况,代理启用备用标书解密,如备用标书仍解密失败,不进入后续的评审。七、投标人信息入库各投标人登录广易招浙江平台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事宜网址:(http://www.hlyzztb.com/)(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请先点击网页右侧“注册”按钮,并办理企业CA,提交企业相关投标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会自动审核。(2)已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请凭用户名和密码或者CA登录系统上传带“*”号的原件扫描件,无需到现场,一个工作日内会审核并同步各县市区。附件2不见面开标一、业务要求1.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广易招浙江不见面开标系统适用进入洞头区小额招标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3.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广易招浙江温州地区发布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该系统完成投标过程。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生成内容完全一致的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另一个是投标文件备份,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方式提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前进入广易招浙江开标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提前进入该系统广易招浙江温州市洞头区小额交易平台(https://www.hlyzztb.com/cms/dt/index.jhtml),实时观看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系统互动区反馈,未按时加入系统互动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质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然后通过系统互动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任意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7.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评标时间。8.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要求线下纸质投标的除外),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广易招浙江--开标系统---今日开标--投标文件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质疑等活动。9.开标、评标过程中,参与远程交互的各投标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否决投标、澄清、质疑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只能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答辩等类似环节需要其他人员参与的除外),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只有小数点不同的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作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2)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大小写、正副本不一致除外);(3)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的报价与分项报价表上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4)商务标中未提供投标函或提供的投标函无有效投标总报价。其他投标人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的,作否决投标处理①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硬盘序列号、IP地址、MAC地址等以上三项有两项一致,或计价加密器号或投标文件加密狗一致;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投标文件雷同);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A类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A类证书(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除外)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以投标函为准)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7项要求提供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以投标函上的工期为准。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以投标函附录为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评审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的要求。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发生算术错误、冒算、多报费用、少算等,累计投标报价错误绝对值总额(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投标报价3%者,作为重大偏差判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错误绝对值累计<投标报价3%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分配到其它工程量报价中,对投标报价不作调整。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标(投标报价): 100分2.2.2技术资信评分标准技术资信评分细则/2.2.3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1条成本警戒值计算本项目设置成本警戒值为取全部有效标投标报价(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下浮5%为成本警戒值,低于成本警戒值的报价不参与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商务标初步评审前,已经被否决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平均法(1)报价平均值:取高于成本警戒值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投标报价在5个及以上时,则应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2)评标基准价:取报价平均值乘以K值为评标基准价。K值为99.5%、99%、98.5%其中之一,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随机抽取。偏差率投标报价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商务标得分计算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100分);b.投标报价高于成本警戒值的,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c.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3分。e.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值的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4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第一阶段:开启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计算投标人得分。第二阶段:得分前三名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及资格审查,确定中标候选人。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以抽签决定名次。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资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资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标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2.0.1.1.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有关上级部门批准建设。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等施工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2.0.1.2.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2.0.1.3.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2.0.1.4.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中标价(¥: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详见工程量清单(¥/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详见工程量清单(¥/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详见工程量清单(¥/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2.0.1.5.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时填写。2.0.1.6.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2.0.1.7.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2.0.1.8.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2.0.1.9.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洞头区签订。2.0.1.10.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0.1.11.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2.0.1.12.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0.1.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除投标函及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投标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签订合同时填写;资质类别和等级:签订合同时填写;联系电话:签订合同时填写;电子信箱:签订合同时填写;通信地址:签订合同时填写。1.1.2.5设计人:名称:签订合同时填写;资质类别和等级:签订合同时填写;联系电话:签订合同时填写;电子信箱:签订合同时填写;通信地址:签订合同时填写。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红线范围内的永久占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经发包人批准建造的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部、生产生活用房、监理现场办公用房等)占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建建〔2003〕373号);2.《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3.《关于印发洞头县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洞政发〔2009〕62号)4.《温州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温建技〔2009〕269号);5.《关于推行法人管理项目制度的若干意见》(温建建〔2009〕287号);6.《关于印发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意见的通知》(温建建〔2010〕316号);7.《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温住建发〔2011〕19号);8.《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1〕219号);9.《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10.《关于在市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通告》(温州市人民政府〔2012〕4号);11.《转发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38号);12.《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和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的指导意见》(温住建发〔2012〕39号);13.《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190号);14.《关于转发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344号);15.《转发》(温住建发〔2013〕1号);16.《关于转发的通知》(温住建发〔2013〕2号);17.《关于加强市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若干意见》(温住建发〔2013〕197号);18.《转发(GB50500-2013)等国家标准的意见>的通知》(温住建发[2013]395号);19.《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温财监督[2013]551号);20.《关于建设工程部分施工费用费率调整的通知》(温住建发[2014]100号);21.《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温住建发〔2014〕168号);22.《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工动态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5]84号);23.《洞头县政府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洞重总指〔2015〕1号);24.《关于下达洞头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审核规定的通知》(洞头区财政局2015年5月5日发);25.《关于实行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的通知》(洞住建[2016]3号);26.《关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35号);27.温州市住建委转发《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计价条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52号)。28.《转发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58号)。29.《关于营改增后〈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03版)〉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40号);30.《转发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施工取费费率及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调整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87号);31.转发《关于水利建设基金暂停征收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温建价[2016]53号)。32.关于印发《洞头区建筑业开展“洞头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洞住建(2017)214号文件。33.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34.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35.上述文件规定若有不一致的,应以最新规定为准。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及行业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竣工验收等规范标准及浙江省、温州市补充的行业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不提供标准、规范,由承包人依据工程施工要求自行准备;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放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陆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合同约定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提供由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月报表,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进度计划表开工前;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月报表,下月进度计划表每月25日前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四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及电子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正式提交后14天,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将另行通知承包人。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填写;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填写;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填写;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填写;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填写;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填写。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规划红线为场内、外交通的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建设,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内。发包人不为此另行单独提供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或支付相关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工程量按照实际施工图纸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实计算,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审核。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0.1.2.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签订合同时填写;身份证号:签订合同时填写;职务:签订合同时填写;联系电话:签订合同时填写;电子信箱:签订合同时填写;通信地址:签订合同时填写。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投资进行管理,负责本合同的履行、监督与批准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行使职责,行使除监理工程师职权外的其他工程师的职权协调关系,签发进度款及现场鉴证。(涉及费用鉴证须经发包人盖章生效)。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发包人提供水、电接口,工程所需供电、供水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水、电费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出现情况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有关单位汇报。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工作,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不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2.0.1.3.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以及所需技术档案资料、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及质量控制相关记录、施工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加盖编制单位的公章和预算员签章的工程(结)预算书、工程形象进度月报表、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垫付款明细表等其他相关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四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30天。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资料、电子资料。(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开工前7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图和横道图),并提供工程的施工进度(投资)计划表;每月25日前提供由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表。2)承包人自行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包括解决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落、建筑垃圾、现场排污等涉及环境保护、卫生、交通、城管等有关部门的问题,发包人给予配合。3)已完工程成品在竣工验收完成前,由承包人明确施工界面、负责相应的保护工作并承担费用。如有损失,由承包人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4)承包人应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因施工不当等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5)施工现场场地内临水、临电、临路、临建、施工区域道路清理、场地围档、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管理费用、检查复测费、赶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劳保费、采保费、税金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计价原则中。如现场发生扰民费用、环保费、排水费、渣土费、污染费、代扫费、粪便管理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场地内道路需浇注砼路面并承担费用)。6)无论何种原因,承包人不得擅自停工,如承包人未经发包方书面确认擅自停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包括工期、费用、处罚等)。7)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用电、用水等能源的实际情况,在现场自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发电机、蓄水池等,增加的费用已在综合费率中综合考虑,工期间此类影响,均不作任何调整。10)负责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等),以保护公共安全。11)施工人承担上述义务的所有费用,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签订合同时填写;身份证号:签订合同时填写;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签订合同时填写;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签订合同时填写;建造师执业印章号:签订合同时填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签订合同时填写;联系电话:签订合同时填写;电子信箱:签订合同时填写;通信地址:签订合同时填写;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本工程自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将工程及相关资料移交完成时间段内与本工程施工建设有关的所有事务。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中标后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承包人承担3000元/人·次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期施工过程结算中直接扣除。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不到位、贻误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负责人。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不到位、贻误工作的主要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或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管理人员。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1)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未经出资人、发包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否则,承包人承担2000元/人·次的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期施工过程结算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在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要求对未完成工程和已完成工程进行保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投标报价内。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应提供2%合同价的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合同签订前7个日历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或融资机构担保方式提交),金额为工程合同价款的2%,如无违约,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承包人。2.0.1.4.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督、进度控制、安全管理、核实工程量工程款等工作。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监理权限为: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签署涉及工期延误或延期的报告或请示、签署涉及工程造价变化调整的设计变更要求或现场签证联系单、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但须取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建设或承租,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根据工程具体实施情况进行授权;(2);(3)。2.0.1.5.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到合格为止,并承担全部返工费用;若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按不合格部分造价扣除承包人的工程款,承包人还须支付不合格部分造价两倍的违约金。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2.0.1.6.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安全生产费用包括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等,具体详见温住建发[2012]190号文件附件安全生产费用项目一览表。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由于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或责令停工整改等,其发生的费用或导致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施工单位整改前发包人保留因此而缓付工程进度款的权利。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承包人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等防护措施,并设置必要的警示牌,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加强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一切防护措施,必须消防一切不安全隐患的存在和发生;2、承包人应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强制条文》和《浙江省安全管理暂行》,以及温州市、洞头区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同时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明确具体措施,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洞头区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支付。2.0.1.7.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调整。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收到资料之日起7天内,工程师审核批复、回函或提出修改意见。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收到资料之日起7天内,工程师审核批复、回函或提出修改意见。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不得迟于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顺延施工日期。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延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款的2%,违约金达到上限后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或者发包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违约金。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洞头区气象台发布的以下天气预警信号,其他不计:台风预警黄色及以上、暴雨预警橙色及以上、暴雪预警橙色及以上、大风预警橙色及以上、雷电预警橙色及以上、高温预警橙色及以上;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2.0.1.8.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已经列支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毁损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监理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的,承包人不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由此导致丢失毁损的由发包人负责。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1)承包人应在计划采购前28天向监理人报送样品。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均应来自供应材料的实际生产地,且提供的样品的规格、数量足以表明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质量、型号、颜色、表面处理、质地、误差和其他要求的特征。(2)承包人每次报送样品时应随附申报单,申报单应载明报送样品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并标明每件样品对应的图纸号,预留监理人批复意见栏。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后7天向承包人回复经发包人签认的样品审批意见。(3)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确认的样品应按约定的方法封样,封存的样品作为检验工程相关部分的标准之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与样品不符的材料或工程设备。(4)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样品的审批确认仅为确认相关材料或工程设备的特征或用途,不得被理解为对合同的修改或改变,也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任何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封存的样品修改或改变了合同约定,合同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协议予以确认。(5)绿化工程的所有苗木在选苗前,对苗木的冠型、乔木的主干形状,须经发包人确认,抵运施工现场时,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按设计的标准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2.0.1.9.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应由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应由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应由承包人提供。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查。2.0.1.10.10.变更本项目变更按《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洞城发〔2019〕50号)执行。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为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发包人如设计变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意见的通知》(温建建[2010]316号)规定和《关于下达洞头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审核规定的通知》(洞头县财政局2015年5月5日发)及通用条款第10条约定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应按第6条约定执行。2、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2.1中标商务标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类似工程项目单价:2.1.1某种材料(或半场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调整时材料价格基数需一致,即信息价与信息价相比较,市场价与市场价相比较;2.1.2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变化部分综合单价按6条约定执行。2.2中标商务标中无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应按第6条约定执行。3、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应按新的项目特征和第6条约定确定相应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4、措施项目的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引起措施项目数量、内容变化的,应调整技术措施项目费(原招标文件约定不予调整的项目除外)。原技术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单价执行;原技术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第6条约定执行。5、其他项目费的调整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第7章第7.0.5条第6点执行。6、本文第1.1条、第2.1.2条、第2.2条、第3条、第4条中说明造价计算原则和执行计价依据文件如下:(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3)《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4)《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5)《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6)《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7)项目施工月份《温州工程造价信息》上的材料信息价;(8)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规定区间费率的中值;(9)措施费项目计取内容为:项目相应的技术措施费项目、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值);(10)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1〕219号);温住建发【2012】39号《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和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的指导意见》、温住建发【2012】190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温住建发(2013)395号《转发《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标准的意见》的通知》。温建建(2010)317号文《关于实施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关于建设工程部分施工费用费率调整的通知》(温住建发[2014]100号);《温州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工动态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5〕84号);《转发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58号);《温州市住建委转发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施工取费费率及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调整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87号);《关于水利建设基金暂停征收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54号);《转发关于水利建设基金暂停征收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温建价[2016]53号)。(11)按以上计价依据文件计算造价后需下浮中标下浮率,中标下浮率=(中标价格-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100%(不含暂估价和暂列金额及其税金)。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通用条款)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通用条款)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由发包人支配使用。2.0.1.11.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本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不实行动态管理。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2.0.1.12.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施工期内所有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变动、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政策性文件、计价规则的变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第10.4.1条“变更估价原则”和招标文件执行。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到位并开工后7天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第二次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包括暂列金额)全部扣回,当期进度款支付金额不足以扣回预付款金额的,进度款不予支付且不扣预付款,累计至下期进度款足额时,同时扣回该期工程预付款。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25日前,进度完成后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月报表,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报送上月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其他按通用条款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进度。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每月25日前,进度完成后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月报表,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招标人根据工程进度付款,当完成所有工程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5%,并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不计息),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并审核,乙方缴纳审核后结算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或保函、担保)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2年)期满后退还。(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5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4天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0.1.13.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退场前15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外/。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工期延误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2.0.1.14.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应提交完整的结算送审资料,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违约金上限为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的2%。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除通用条款约定内容外,竣工结算申请单资料还包括以下内容: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标商务标及技术标、中标通知书、合同、分包合同(如有)、施工图、竣工图、结算书、签证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书、甲供材料清单(如有)、暂估材料采购合同(如有)、工程接受证书、各种与工程有关的会议纪要等。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合同当事人及审价部门对结算定案价格无异议且签字盖章认可后30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合同当事人、监理人及审价部门共同协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按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结算书审核费用:结算审核核减(增)5%以上的结算审核追加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三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2.0.1.15.15.质量保修期15.2质量保修期具体期限:见质量保修书。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1.5%的结算审定价;(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缺陷责任期满后7日内不计息退还。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2.0.1.16.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工期予以顺延,费用不予补偿。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费用不予补偿。(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支付应付款项,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费用不予补偿。(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费用不予补偿。(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费用不予补偿。(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施工期间工程质量问题违约责任、日常工程管理违约责任、结算过程中违约责任。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发包人保留索赔因承包人违约行为给发包人带来的间接损失的权利。因承包人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发包人的间接损失计算由监理人提供资料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进行。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或按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每延误一天,罚款2000元,尾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延期赔偿费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2%,并承担工期延误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3、如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造成的损失、责任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如(非主体结构)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发包人按不合格部分部分造价扣除承包人工程款。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因承包人原因,在施工中出现工程进度明显滞后于经监理和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进度计划且承包人提出的弥补措施不可行,无法得到监理和发包人认可的情况;2、将本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3、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超过60天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2.0.1.17.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正面登陆温州市区的11级及以上台风、里氏6级及以上地震、连续3天日降雨量100mm以上的大暴雨。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9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2.0.1.18.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为其在现场的全部人员(包括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关于全面实施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约定:按洞住建(2017)214号文件,关于印发《洞头区建筑业开展“洞头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0.1.19.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温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伍年;3.装修工程为贰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贰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5章招标工程量清单1.招标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招标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地质勘察资料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结算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见招标工具。1.5除本招标文件有特别约定外均按现行计价依据规定执行。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综合实力,依据企业定额(或计价依据)和市场价格自主报价。2.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4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见招标工具。2.5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见招标工具。3.其他3.1本工程约定人工、机械、材料价格(暂估价、暂定价格除外)均不再调整。投标单位报价时,可参考2025年第7月份《洞头造价信息》中的信息价,若洞头建筑信息价中无此项目可参考2025年7月份《温州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信息价,并结合当地主要材料价格(暂估价除外),以及实际市场价格,自行报价,一次性包干。3.2本工程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日历天内,根据商务标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U盘中内容打印书面文件一式陆份,作为签订合同、工程施工变更、办理竣工结算的有效依据之一。第六章图纸(施工图纸由招标人另行提供)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工程说明1.1工程概况l.1.1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1.1.2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1.2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1.2.1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位置、临时电源接口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场地(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1.2.2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自行踏勘现场时和从本图纸中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1.3资料和信息的使用1.3.1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周围环境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承包范围2.1承包范围2.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2.1.2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3.工期要求3.1合同工期本工程项目合同期限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3.2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3.2.1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制定相应的维修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不会因此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3.2.2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所承诺的工期应当包括实施并完成规定的实际可能发生的暂列金额在内的所有工作的工期。4.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本工程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5.适用规范和标准5.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5.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采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范的获得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在合同履行期间,若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重新颂布,承包人应遵照执行。5.1.3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承包人应书面要求监理人予以澄清,除监理人有特别指示外,承包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5.1.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的约定办理。5.2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5.2.1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节的组成内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七、资格审查资料八、其他材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合同协议书姓名: 2工期合同协议书天数: 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15.2竣工验收合格后 个月4分包3.5.2满足合同要求5权利义务满足合同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四、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致::本承诺函作为(以下简称“投标人”)对的施工投标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承诺,投标保证金金额。我方承诺:虽然投标保证金没有实际交付你方,但我方承担投标保证金责任,即当我方发生本招标文件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行为时,我方将在接到贵方实际补交投标保证金通知15日内,补交投标保证金。如不补交,我方知道将被取消与贵方所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并且还要对贵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本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的相关条款。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见投标工具附表投标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序号产品名称投标材料、设备品牌名称型号、规格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分包人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电 话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 要 内 容预计造价(万元)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七、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不要求)(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不要求)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不要求)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要求)(六)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不要求)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2)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要求为注册建造师的,应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有延续注册信息的,应提供延续注册信息,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项目经理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经理要求为职称的,则提供相应专业的职称证书。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身份证号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八、其他材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控室移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