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验鉴定服务招标公告(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2025)
交警司法检验鉴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交警司法检验鉴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08点4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ZW2025094
项目名称:交警司法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00万元(其中:C1:100万元C2:100万元C3:100万元)本项目为折扣系数报价,按照项目收费标准的100%作为最高限价,收费标准详见项目采购需求“鉴定服务清单及限价标准”。
采购需求:C1、C2包:聘请第三方负责在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执法工作中因司法鉴定需要提供痕迹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相关服务。C3:聘请第三方负责在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执法工作中因司法鉴定需要提供痕迹鉴定、法医病理鉴定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同中小微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且《司法鉴定许可证》的业务范围包含所投合同包的鉴定内容;(2)根据政府采购法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实控的其他公司未处于被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效期内且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有上述情况出现,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16日0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线下地点:涿州市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达线下开标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供应商无需现场开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响应文件,并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bdtf格式),应在招标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的“采购投标文件上传”。 注:供应商登录“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点击页面右上角【保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河北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2、供应商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登记。未经过注册登记的请在报名前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报名。3、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双盲评审。4、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本级
地 址:涿州市城西北街1号
联系方式:0312-3632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中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涿州市清凉寺街道东河村北环城路东
联系方式:0312-3960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明明
电 话:0312-3960600
八、附件
交警司法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终版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交警司法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本级
行政区域
涿州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16: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8月28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08:45
开标地点
线上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线下地点:涿州市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达线下开标地点。
预算金额
¥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明明
项目联系电话
0312-3960600
采购单位
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涿州市城西北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2-3632003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中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涿州市清凉寺街道东河村北环城路东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2-3960600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交警司法检验鉴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BZW2025094采购人: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第三部分资格审查………………………………………………………21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3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9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38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2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ZW20250942.项目名称:交警司法检验鉴定服务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300万元(其中:C1:100万元C2:100万元C3:10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为折扣系数报价,按照项目收费标准的100%作为最高限价,收费标准详见项目采购需求“鉴定服务清单及限价标准”。(注:1.折扣率报价指:每个鉴定项目结算金额等于鉴定项目单价乘以所报折扣率。例如折扣率报价为95%(九五折),实际收费标准为鉴定项目单价乘以95%。所报折扣率不得高于100%,超出者为无效标。2.投标报价应包含检测、鉴定、材料、设备、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等为完成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4.项目单位: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5.采购内容:C1、C2包:聘请第三方负责在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执法工作中因司法鉴定需要提供痕迹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相关服务。C3:聘请第三方负责在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执法工作中因司法鉴定需要提供痕迹鉴定、法医病理鉴定相关服务。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同中小微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且《司法鉴定许可证》的业务范围包含所投合同包的鉴定内容;(2)根据政府采购法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实控的其他公司未处于被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效期内且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有上述情况出现,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均无效。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3.方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6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2.地点:线上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线下地点:涿州市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达线下开标地点。3.递交方式:在招标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的“采购投标文件上传”。4.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七、其他补充事宜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供应商无需现场开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响应文件,并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bdtf格式),应在招标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的“采购投标文件上传”。注:供应商登录“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点击页面右上角【保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河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2、供应商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登记。未经过注册登记的请在报名前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报名。3、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双盲评审。4、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监督单位信息名称:涿州市财政局采购办公室联系方式:0312-3867143邮箱:zzczjcgb@126.com2.采购人信息名称: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地址:涿州市城西北街1号联系方式:19931227800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中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涿州市清凉寺街道东河村北环城路东联系方式:0312-39606004.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苏明明电话:0312-3960600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属性服务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考察地点: 。4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5询问方式采购人: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联系方式:19931227800代理机构:河北中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苏明明 0312-3960600 6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09月 16 日 08 时 45 分7开标时间 2025 年 09 月 16 日 08 时 45 分8开标地点 线上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线下地点:涿州市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达线下开标地点。9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10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11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服务期内,按每月支付结算;每次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额进行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为鉴定服务清单限价标准中的单价乘以中标折扣率 计取。14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收取15政采贷/16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收取 17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是 ☑否18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 ☑否1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0投标文件提交说明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21质疑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电话:19931227800 地址: 涿州市城西北街1号 代理机构:河北中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2-3960600 地址:涿州市清凉寺街道东河村北环城路东 邮箱:690966363@qq.com22投诉接受投诉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涿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2-3660031 通讯地址:保定市涿州市科苑路与腾飞大街交叉路口 往北约 80米23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 4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评标工作开始前评标委员会推荐1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24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 ☑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报价且得分相同的,以 技术分高的 为中标供应商。 25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26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是 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100 %;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 %;27实现预留的形式□分包形式 □联合体形式注: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折扣。28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下载招标文件。2.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投标文件中。3.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采购人特别说明如下: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根据项目特点进行补充调整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说明2.1基本定义2.1.1“服务”指本招标文件所述供应商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1.2“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3“采购代理机构”指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2.2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本项目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实现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定如下: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投标,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3.6.1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3.6.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作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政府采购政策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意: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财库〔2019〕16号)。4.3密码技术设备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4.4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或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4.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6信用记录4.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4.6.2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6.3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4.7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4.8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如涉及)。4.9正版软件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10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4.11其他政府采购政策。5.投标费用投标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6.其他说明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发出。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则采购代理机构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7.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8.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更正。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更正公告”和电子交易系统内部“更正文件”告知供应商。8.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通知。二、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资料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应包括: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情况简介、供应商资格资料内容、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拟投入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拟配备本项目的设备、设施、工具表、类似业绩情况表、其他必要的商务资料等相关材料;技术标应包括:服务方案、考核标准及风险管控、应急预案、服务承诺等不显示投标供应商名称、标识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对能明显区分投标供应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明确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10.2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10.2.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10.2.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10.2.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10.2.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10.2.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10.3保证金10.3.1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10.3.2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0.3.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0.3.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0.3.5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中标后,经核实发现中标供应商投标过程中有欺瞒或虚假行为的。10.4投标报价10.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要求只投报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服务项目全部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4.2如项目分包、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但报价不得超出该包预算。10.4.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条。10.4.4供应商要按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包含的报价项目的明细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署。10.4.5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承诺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10.4.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有关报价项目相对应。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件、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0.5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条。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1.2供应商未根据投标情况明确作出响应,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11.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过程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11.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3.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上传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扫描件,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人员签字或盖章是指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者上传人员签字或名章的扫描件。不符合本条规定的盖章和签字为无效投标。13.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签章工作。13.4供应商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3.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6供应商应按照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的要求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14.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4.2供应商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联系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4009980000。1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及时间场地信息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16.3因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更正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17.投标文件投标流程17.1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7.2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17.3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的投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17.5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17.6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四、开标18.开标及其有关事项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开标时通过开标大厅系统完成远程解密、答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现作出如下提醒:18.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供应商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8.2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请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供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要求、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供应商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评标程序19.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经抽取系统自动通知;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19.2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该项目评审。20.评审程序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六、中标和签订合同21.中标结果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1.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内容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1.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1.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2.2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凭中标通知书,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2.3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2.4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2.5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合同转包,否则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2.6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七、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给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费用以中标价格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八、保密和披露23.保密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24.披露2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5.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5.1政府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5.2采购人对技术参数可澄清修改,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询问或质疑程序提出。25.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5.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5.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5.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5.7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5.7.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5.7.4事实依据;25.7.5必要的法律依据;25.7.6提出质疑的日期。25.8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时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2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25.9.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5.9.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25.9.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5.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5.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第三部分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核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备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根据供应商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相应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1-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具备并有效1-3信用记录(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并有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信用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实控的其他公司未处于被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效期内且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具备并有效3-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且《司法鉴定许可证》的业务范围包含所投合同包的鉴定内容;具备并有效3-3关联关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有上述情况出现,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具备并有效审查结果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商务标内容*1、投标报价:本项目预算为300万元(其中:C1:100万元C2:100万元C3:100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为折扣系数报价,按照项目收费标准的100%作为最高限价,收费标准详见项目采购需求“鉴定服务清单及限价标准”。(注:1.折扣率报价指:每个鉴定项目结算金额等于鉴定项目单价乘以所报折扣率。例如折扣率报价为95%(九五折),实际收费标准为鉴定项目单价乘以95%。所报折扣率不得高于100%,超出者为无效标。2.投标报价应包含检测、鉴定、材料、设备、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等为完成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服务期内,按每月支付结算;每次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额进行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为鉴定服务清单限价标准中的单价乘以中标折扣率计取。4、项目验收要求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冀财采〔2016〕24号)的文件,根据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验收。5、服务文档的提交要求详见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6、其他C1、C2供应商须具有法医毒物类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不可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以上内容需要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上述商务要求中加*项目为重要商务要求,投标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其投标无效。二、技术标内容(一)采购内容C1、C2包:聘请第三方负责在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执法工作中因司法鉴定需要提供痕迹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相关服务。C3:聘请第三方负责在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执法工作中因司法鉴定需要提供痕迹鉴定、法医病理鉴定相关服务。1、服务地址简介:招标人指定地点*2、服务要求:1、服务方须承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业务监督、管理,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按承诺执行则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2、采购方需服务方外出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检验鉴定的,服务方应立即响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应的一切费用。3、服务方须指定专业人员上门取鉴定材料,并对相关检材进行完整的保存,在用户有返还需求时按时返还,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4、服务方需保证24小时无节假日服务,无条件满足应急检验鉴定工作的要求,即对于敏感、特殊、重大、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的快速检验鉴定,承诺1小时响应,2小时到达指定地点,配合交警部门现场勘验或到达检验地点实施检验,并在约定时限内完成鉴定报告(或电子版鉴定结论),酒精应急检验要求在委托后2小时内出具鉴定报告(或电子版鉴定结论),并送达至委托单位。5、工作中,如负责复检工作的服务方资质不高于初检服务方时,可委托其他与初检一方同等或高于其资质的其他鉴定机构进行复检,其产生费用由负责复检服务方承担。6、遇有检测设备损坏、维修、更换、保养期间,服务方需自行负责另找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按时出具检验鉴定报告,不能影响出具检验鉴定报告的时限与质量,并负担所需费用。7、服务方需遵循报告时限要求,及时出具报告,若不能及时出具报告,拖延时间,一次通报、两次扣除相应鉴定项目的鉴定费用、三次取消鉴定资格。对于敏感案件或者死亡追刑的案件,会在委托书中注明,服务方应无条件配合鉴定及时完成报告,在采购方要求时限天数内快速准确出具报告,并且出具的鉴定结论必须公平、公正、明确。8、检验鉴定时限及相关要求:痕迹鉴定类:(1)服务方须在委托受理之日起25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报告。如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鉴定的,服务方须提前出具书面情况说明书与委托方(具体办案单位)沟通,经委托方同意,视情况延长检验鉴定时间。(2)服务方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方有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违规操作的,则采购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法医病理鉴定类:(1)服务方须在委托受理之日起规定时限内完成法医病理鉴定检验。如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鉴定的,须提前出具书面情况说明书与委托方(具体办案单位)沟通,经委托方同意,视情况延长检验鉴定时间。(2)服务方须自委托受理之日起3日内完成其检验报告;如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鉴定的,服务方须提前出具书面情况说明书与委托方(具体办案单位)沟通,经委托方同意,视情况延长检验鉴定时间。法医毒物鉴定类:(1)服务方须在委托受理之日起规定时限内完成法医毒物鉴定检验。如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鉴定的,须提前出具书面情况说明书与委托方(具体办案单位)沟通,经委托方同意,视情况延长检验鉴定时间。(2)服务方须自委托受理之日起3日内完成毒品检测鉴定报告;如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鉴定的,服务方须提前出具书面情况说明书与委托方(具体办案单位)沟通,经委托方同意,视情况延长检验鉴定时间。(3)服务方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方有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违规操作的,则采购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服务方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4)涉酒血液检测及和视频监控录像相关要求: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醉驾意见”)和《公安机关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工作规范》相关规定,服务方需做到如下几点:1)服务方应提供合规采血管。即不含醇类消毒剂、具有唯一识别编码且加抗凝剂的具塞干试管、物证袋等物品的采血器材包,其费用含在检测服务费中。2)服务方接收血液样本人员在与办案民警交接后路途运输(需低温保存)、室内储存过程中需全程进行录像,并对视频进行备份、备查。3)服务方要落实对血液样本的“盲测”流程,并加强日常监管。即在样本制备、仪器检测、检验结果分析等环节中,操作员、检验员需在不掌握被鉴定人信息的情况下(送检血管只有相关编号)进行检测、分析,并得出最终酒精含量结果;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办案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出具检验鉴定报告。4)按照“醉驾意见”第八条“鉴定机构应当对血液样本制备和仪器检测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的相关要求,服务方需配备录音录像设备,确保对血液样品制备和仪器检测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永久进行保存、备查。(二)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四)其他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2、售后服务基本要求:(1)免费售后服务限:/。(2)售后服务机构及服务团队构成:/。(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维护诺:/。(4)免费售后服务期外维护收费准:/。(5)其他:/。3、培训要求:/。4、验收要求:/。注:以上加*的技术参数、指标为重要参数、指标,供应商投标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无效。鉴定服务清单及最高限价标准: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编号鉴定项目最高限价(元)单位解决目标1车辆痕迹鉴定2500辆涉案车辆是否发生接触及接触部位,是事故形态分析的前提。2事故形态3000辆委托前需要先委托痕迹鉴定3车辆属性鉴定1500 辆电动二轮车定义超标电动车;电动三轮车定义机动车范畴。4车速鉴定2000 辆根据GBT/T33195-2016《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之典型事故形态车速鉴定方法,如没有视频监控录像,需先委托事故形态后方可计算车速。5轮胎痕迹鉴定1000轮确认嫌疑车辆是否碾压6整体分离鉴定1000块一般和痕迹鉴定一起委托7车辆安全性能检验1000项针对制动、灯光、反光设置等8信号灯状态2500辆确认事发时涉案车辆通过路口时信号灯状态9事故碰撞点2500辆确认碰撞时路面位置(如碰撞点位于范阳路东向西第一车道内)10驾驶员感知程度5000辆事发时驾驶员是否有感知11接触顺序5000辆委托前需要先委托痕迹鉴定12确认驾驶员3000辆需清晰录像、嫌疑人资料等13交通方式2000辆事发时涉案车辆骑推行及行驶停驶状态14行驶方向2000辆事发时涉案车辆行驶方向法医病理鉴定编号鉴定项目最高限价(元)单位解决目标1尸表检验3000具对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分析。2解剖检验25000具对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解剖分析。法医毒物鉴定编号鉴定项目最高限价(元)单位解决目标1血液乙醇检验400样本对查获酒醉驾驾驶员、事故当事人等进行抽取血样检测。1、本项目供应商需按照以上“鉴定服务清单及最高限价标准”的折扣率进行报价,结算金额以各分包服务范围内实际发生量进行据实结算。(注:1.折扣率报价指:每个鉴定项目结算金额等于鉴定项目单价乘以所报折扣率。例如折扣率报价为95%(九五折),实际收费标准为鉴定项目单价乘以95%。所报折扣率不得高于100%,超出者为无效标。)2、投标报价应包含检测、鉴定、材料、设备、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等为完成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四、政府采购形式:公开招标五、采购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十一、支付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服务期内,按每月支付结算;每次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额进行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为鉴定服务清单限价标准中的单价乘以中标折扣率计取。十二、其他要求: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投标供应商必须全部响应本项目服务需求,所有服务内容不允许负偏离。3、服务内容中鉴定项为主要常见鉴定服务项目。项目执行中如果发生属于业务范围外的其他鉴定项目,《河北省司法鉴定项目和收费标准》有收费标准或相应标准的,则按其标准或相应标准执行,同时考虑由于竞争优惠因素的调整,如果没有标准或相应标准,甲乙双方可协商价格执行。4、当事人对相关鉴定项目提出异议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人可以委托另一家鉴定机构重新作出鉴定。5、签订服务合同期间,河北省司法鉴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照最新标准执行,同时考虑由于竞争优惠因素的调整。6、签订服务合同期间,如遇政策调整或变化,当采购预算压缩时,鉴定机构的鉴定工作量达到压缩后的预算为止;若采购预算取消,服务合同解除,不再继续鉴定服务,双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商务因素对供应商及投标项目内容以及有关的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1.投标报价及优惠承诺、相关费用;2.投标技术参数、指标及方案的合理性;3.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偏离;4.付款条件;5.实施交付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实施完工时间等,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实施并交付完毕,实施交付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6.售后服务和质保期满后服务条件及承诺(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7.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二、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三、评审程序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1.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1.1.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内容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1.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有权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1.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商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1.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无效投标2.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2.2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2.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2.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7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招标文件中所有带*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做出明确响应);2.8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9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制作的;2.10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2.1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3.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3.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3.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7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3.8不同供应商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3.9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3.10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3.11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投标的澄清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扫描并传输至远程供应商)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扫描并在线传输由评标委员会接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6.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6.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6.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6.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5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有效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料等进行分别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打分结果,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有效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分别进行评审打分,评委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6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时不协商,独立完成。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8.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9.评标过程保密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10.采购项目废标10.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0.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10.1.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因部分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导致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10.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0.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附表1.商务部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完全响应采购项目/采购包中的全部内容;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6实质性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要求;7报价合理性 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八)不同供应商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九)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十)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十一)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9.....根据项目特点进行补充调整审查结果技术部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技术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审查结果附表2(一)报价部分类别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报价报价分 10 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报价)× 10 注: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二)商务部分(明标)商务部分评审项目标准分/1人员15分1、拟派专职从事本鉴定项目的鉴定人具有高级(含正高、副 高)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4分;2、拟派专职从事本鉴定项目的鉴定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的,每人得0.5分,最高1分;3、拟派专职从事本鉴定项目的鉴定人数量不得少于3人,在此 基础上,每多提供1名具有本项目相应鉴定执业资格的鉴定人, 得1分,满分10分。注:每名鉴定人同时提供多个证书的,仅认定其最高等级的证书;合计15/(三)技术部分(暗标)1整体服务方案评价15分整体服务方案评价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措施、服务标准具有服务内容、服务措施、服务标准每项各得基础分1 分;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且充分满足招标人需求的,每项加4分; 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且满足招标人需求的,每项加3分; 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措施针对性及操作性强,每项加2分; 每具有一项,内容较完整、措施针对性及操作性较强,每项加1分;每缺一项或内容差该项不得分。2保密方案15分保密方案包括在:制定保密制度、人员保密培训、泄密惩罚办法;具有制定保密制度、人员保密培训、泄密惩罚办法的每项各得基础分1 分;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且充分满足招标人需求的,每项加4分; 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且满足招标人需求的,每项加3分; 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措施针对性及操作性强,每项加2分; 每具有一项,内容较完整、措施针对性及操作性较强,每项加1分;每缺一项或内容差该项不得分。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5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服务进度保证措施、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具有服务进度保证措施、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每项各得基础分1 分;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且充分满足招标人需求的,每项加6.5分; 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且满足招标人需求的,每项加4分; 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措施针对性及操作性强,每项加2分; 每具有一项,内容较完整、措施针对性及操作性较强,每项加1分;每缺一项或内容差该项不得分。4应急预案15分应急预案包括:响应时间、到达时间、实现快速检验鉴定的相应的制度。具有响应时间、到达时间、实现快速检验鉴定的相应的制度的每项各得基础分1 分;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且充分满足招标人需求的,每项加4分; 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且满足招标人需求的,每项加3分; 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措施针对性及操作性强,每项加2分; 每具有一项,内容较完整、措施针对性及操作性较强,每项加1分;每缺一项或内容差该项不得分。5服务承诺15分服务承诺包括:服务承诺及保密措施、人员安全保障承诺、服务质量保障承诺。具有服务承诺及保密措施、人员安全保障承诺、服务质量保障承诺的每项各得基础分1 分;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且充分满足招标人需求的,每项加4分; 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且满足招标人需求的,每项加3分; 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措施针对性及操作性强,每项加2分; 每具有一项,内容较完整、措施针对性及操作性较强,每项加1分;每缺一项或内容差该项不得分。合计75分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注:此文本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修订相关内容。)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交警司法检验鉴定服务项目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甲方):(盖章)成交供应商(乙方):(盖章)采购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承诺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采购合同的依据本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二、合同组成1.合同;2.成交价格明细表;三、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服务。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2年。四、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以人民币结算,每次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额进行据实结算,项目单价详见附件1成交价格明细表。5、服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六、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供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本服务:(2)甲方在乙方服务过程中或交付服务后,发现本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存在影响服务效果等问题的,有权要求供方重新交付服务内容或对已交付的服务内容进行整改:(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方便乙方履行交付本服务的义务:(4)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供方支付服务金额。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物证类:1)在委托受理之日起7日内完成现场勘验,30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报告。如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鉴定的,服务方须提前出具书面情况说明书与委托方(具体办案单位)沟通,经委托方同意,视情况延长检验鉴定时间。2)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规定。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方有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违规操作的,则采购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2)法医类:1)在委托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法医病理检验。如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鉴定的,须提前出具书面情况说明书与委托方(具体办案单位)沟通,经委托方同意,视情况延长检验鉴定时间。2)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规定。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方有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违规操作的,则采购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服务期内,按每月支付结算;每次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额进行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为鉴定服务清单限价标准中的单价乘以中标折扣率计取。(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九、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2.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保密条款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十一、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疫病、禁运以及政府行为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本合同的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的一方不能或延误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该方可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买卖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十三、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8份,甲方留存3份,乙方留存3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份,采购监督部门1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明标)项目名称(包别):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供应商情况简介…………………………………………………………()六、供应商资格资料内容……………………………………………………()七、商务要求响应情况………………………………………………………()八、拟投入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九、类似业绩情况表…………………………………………………………()十、其他必要的商务资料……………………………………………………()(注:供应商可根据投标文件制作需要调整此目录内容、增减目录条款。)*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包别)、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9、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3、我方承诺:本次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质、业绩、证明文件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的,如有虚假导致的一切后果,完全由我方负责。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单位:元(人民币)服务期优惠率 % 备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三、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单位:元(人民币)编号鉴定项目优惠率投标报价(元)解决目标1 %2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报价项目应完整、细化,以保证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的顺利进行。2、报价项目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项目对应,表格不足可续填,但不可缺项(备注除外)。*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公章):注: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五、供应商情况简介(格式自拟)*六、供应商资格资料内容说明:1、根据供应商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相应证明文件。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年月日3、根据政府采购法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实控的其他公司未处于被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效期内且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七、商务要求响应情况序号条款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 况偏离情况/说明1合同履行期限2投标有效期3服务要求4项目实施地点5其他条款…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章)日期:年月日*八、拟投入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注:此表可延续附1:项目人员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 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主要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注册证(如有)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此表可延续。九、类似业绩情况表(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服务期限工作内容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注:本表后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具体年份要求为2022年08月01日至开标之日。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十、其他必要的商务资料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包别)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说明: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附件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说明: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封面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暗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日期: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技术标部分一、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评价、保密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应急预案、服务承诺等。)二、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对本项目技术标内容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偏离情况(优于、低于)备注(简要注明偏离的原因)注:表格不足可续填。投标文件对应参数、指标应按实际情况填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检验鉴定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