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域低空新基建 地块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浙江空域融合低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
[招标文件]越城区全域低空新基建二期项目-越城区JH-07-02-81-1地块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公示[A3306021280001600001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越城区全域低空新基建二期项目-越城区JH-07-02-81-1地块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代码:
2507-330602-04-01-987091
标段(包)名称:
越城区全域低空新基建二期项目-越城区JH-07-02-81-1地块建设项目设计
标段(包)编号:
A3306021280001600001001
招标人:
名称:浙江空域融合低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7****2399
电话:139****3066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8-21 11:03:49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8-26 17:30:00
信息来源: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
接收时间:
越城区全域低空新基建二期项目-越城区JH-07-02-81-1地块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公示稿).docx
绍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2024-01版)-20241101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二〇二四年六月使用指南一、总体要求1.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工程等)的设计或勘察设计招标,招标人应使用本范本编制招标文件。2.招标人采用本示范文本时,应在招标文件的相关章节中对设计的范围和内容作出具体规定。3.本示范文本中以《工程设计合同(招标合同格式)》为合同主要条款,可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人拓展完善。4.本示范文本使用时应注意:(1)以“□”前缀部分为选择性内容,在定稿的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删除未选择的内容。(2)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格部分,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各地区有关规定进行填写;确实不需要填写具体内容的,用“/”标示。(3)除可选择部分和下划线部分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填写外,其他文字不宜改动。(4)标注于下划线上括号内文字部分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或填写相关内容后,在定稿的招标文件中应删除。5.招标文件应由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撰写。6.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在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前,招标人应在交易平台或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不少于3日。7.招标人不得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规避招标。8.招标人应坚持充分竞争的原则,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执业资格等资格条件和资信评审因素等招标要求的整体设置进行合理性预估,确保具备同等竞争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数量,保障项目招投标具有充分竞争性。9.推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涉及本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措施和要求,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10.招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准限定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不准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不准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规模、成立年限和明显超过项目要求的业绩要求等门槛限制潜在投标人;不准在采用通用技术标准的一般项目中设置资质、业绩、奖项等加分项;不准明示或者暗示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评价标准;不准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设置或者采用不同的信用评价指标;不准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民营企业参与投标的行为。11.项目如使用“评定分离”,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定标操作指引(试行)》规定执行。12.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集中载明否决投标条款。13.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采用技术标暗标,涉及否决其投标条款应依法依规设定,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集中载明。二、招标公告部分(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名称、审批文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应与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内容一致。2.项目建设规模。应与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内容一致,主要包括建筑面积、总投资等内容。3.建设地址、资金来源、投资比例。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填写。4.项目业主。即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是招标项目建设单位。5.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6.代理机构。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自行招标的,相关的代理内容应删除。7.标段名称。招标人应合理划分标段,标段名称应恰当反映本次招标内容。(二)本次招标内容1.本次招标内容。尽可能详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服务要求等。2.估算(或概算)造价。应根据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内容填写本次招标范围的费用造价,批复汇总表不能反映本次招标的估算(或概算)造价的,应根据经批准的估算(或概算)详细文件汇总计算。(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根据本次招标内容和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规定,按照完成本次招标所需的最低资质条件设置投标人资质及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2.联合体。如完成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时,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人。3.若招标范围中包含勘察内容的,则投标资格企业资质必须同时包括勘察资质,并接受联合体。4.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的时间区间为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不少于三年。投标人不必提供外证或自证材料,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根据本次招标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6.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等内容中设置合理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设置的业绩要求,应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类似,规模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其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招标人可选择中标通知书、合同、图审合格证明等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但应明确如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的资料认定顺序。7.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服务没有特殊要求的一般设计招标项目。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适用于采用新工艺、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设计招标。项目具体适用范围,由各区、县(市)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部门自行确定。采用“评定分离”模式招标的项目,定标办法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定标操作指引(试行)》(绍市政服办〔2023〕17号)确定。(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的获取为网上下载形式。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时间,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疑问提交时间。由招标人依法设定,具体时间应充分考虑投标人获取、阅读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时间,同时要为答疑预留一定的时间。3.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为招标人最迟可能发出补充文件的时间,应充分考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的变化。4.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0日。招标人应考虑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的规定,适当安排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5.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网上传输提交形式。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还应明确是否需要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1.招标范围。应与招标公告中招标内容一致,具体描述可详见公告。2.计划服务期。服务期应满足招标的要求,并应当允许投标人提出优于服务期的投标承诺。3.投标截止时间。应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一致。4.资格审查资料。本栏是示范文本特别增加的内容,招标人应将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列在本栏,招标文件中不再另附强制性资格条件(审查)表,招标人可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需要增减资料项目。5.否决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将所有否决投标的情形、以肯定句式集中列入本栏;凡未列入此栏内容的要求,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人通过补充文件增加、删除或修改否决投标条款的,应当在补充文件中集中载明调整后完整的否决投标条款。6.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四、评标办法部分1.所有否决投标的内容均请列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中,评标办法中不再重复,以免产生矛盾和歧义。要求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前,应组织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招标人应协助评标委员会做好询问核实工作。2.评标办法。应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评标办法。3.使用的电子招标工具应及时更新,并选择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招标工具模式(如:评标办法、技术明(暗)标、电子标书递交方式等)。五、合同文本部分。协议书格式及通用合同条款可省略,专用合同条款招标人补充部分用斜体字填写。六、注解和说明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设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A1招标项目名称:越城区全域低空新基建二期项目-越城区JH-07-02-81-1地块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人名称:浙江空域融合低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高建超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陈晌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5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81.招标条件8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83.投标人资格要求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人须知261.总则262.招标文件283.投标文件294.投标325.开标346.评标357.合同授予36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89.纪律和监督38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6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57第五章技术资料和服务要求811、技术资料812、对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机构人员的要求(如有)823、对投入本招标项目的办公及设备的要求(如有)834、招标人对设计工作的具体要求8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8一、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88二、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92三、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97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编号:A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越城区全域低空新基建二期项目-越城区JH-07-02-81-1地块建设项目设计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507-330602-04-01-987091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空域融合低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空域融合低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本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用地红线范围东至地限线,南至地限线,西至孝贞路,北至地限线。2.2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56615㎡,总建筑面积约8742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8928㎡,地下建筑面积约28500㎡,同时实施周边绿化约23000㎡。其中,建设低空经济产业相关的科普研学馆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文化体验馆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文化展览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文化相关配套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2.3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9101万元。2.4本项目招标估算价:约500.0645万元。2.5本项目建安造价:约41505万元。2.6服务目标:☑设计: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设计任务书要求等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如国家颁布新规范、新标准,则按新规范、新标准的要求执行。□其他:。2.7服务范围及内容:☑设计:包括项目可研编制、全部设计及施工配合工作,主要为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含二次深化设计)、低空场地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总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并承担各阶段成果评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配合及审核服务等后续服务,承担施工图审查合格前的各类审查评审及施工图审查送审工作,并应在项目军民航报批备案、协调等环节,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持。具体如下:(1)建筑、结构设计:幕墙(光污染分析及评估)、钢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装配式设计等;给排水设计:给水、热水、雨水、废水、污水等;暖通设计:空调、独立空调、集中空调、新风系统、尾气净化系统等;强电设计:高压、低配、不间断电源、照明(含插座照明、建筑泛光照明)、防雷等;弱电智能化设计:通信综合布线、停车收费系统、地下室车辆引导系统、楼宇控制、音乐背景、安防监控、电视电话、门禁、泛光照明控制、电梯五方通话、5G信号等;消防系统设计:消防报警、喷淋、排烟、灭火设施设备、新风等;总图工程设计: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绿化、室外配套公用工程、道路等;其他设计:日照分析及报告、标识标牌、电梯设备、供水工程、燃气工程、绿色建筑专项设计等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设计工作。(2)低空场地设计:低空场地、目视助航设施、气象设施、通信导航监视设施、消防设施及其他专用设施等与低空场地设计相关的低空专业工程相关工作。(3)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如需二次深化设计的,须进行二次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所有专业工程及二次深化设计内容须达到能够准确实现工程物体的要求,提出准确的工程材料数量和设备品种规格数量,并能够满足编制准确的施工图预算的需要。(4)配合招标人组织实施与各阶段设计相关的审查、论证等,配合完成与项目相关的各类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配合完成工程报批报建工作,整个建设过程派常驻现场的设计代表,提供设计协调配合、设计技术交底、军民航协调,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参加竣工验收,配合工程结算和审计等;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招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5)完成相关专题报告编制与评估:包括但不仅限于节能评估、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水土保持评估、环境影响评估、交通影响评估、日照分析、土壤氡浓度检测等(如有)等全部需要的专项技术评估报告;(6)除上述内容外,如有实际需要增加项目相关的设计任务,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费用不再增加;(7)本项目为设计总承包。□其他:2.8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提交完整报批方案文件;在接到发包人初步设计书面指令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审文本,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后25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2.9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1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11.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11.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资格要求标准)3.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个合同内总建筑面积4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必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内容)。注:①完成时间以图审合格书上的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合同内容中须体现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内容)、图审合格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上证明材料未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否则作为无效业绩。②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包含商住楼、厂房、仓储物流等。如提供的是类似于XX产业园、XX城、XX广场项目,另须提供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A类用地)或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用地)或新型产业用地(M0)等用地证明材料。下同。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2.1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2.2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文件。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3.4.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4.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3.4.4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4.5其他: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4.招标方式:4.1公开招标(□资格预审☑资格后审)。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5.2招标文件件获取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投标保证金5.1金额:□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不得超过1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需一次性足额缴纳,不可多转、少转或分多笔转入。5.2缴纳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出的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等(不包括现金)。5.2.1转账缴纳要求: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恒信农商银行城东支行;账号;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账号;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5.2.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中自主选择办理。5.2.3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妥相应手续。□5.2.4本项目对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最高等级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须具备条件。注:1.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2.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09时30分。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6.2.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6.2.2其他:现场递交,递交地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附楼3楼指定开标室。7.其他有关内容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10.监督部门: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联系方式招标人:浙江空域融合低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越东南路324号地址:绍兴市延安东路505号联系人:丁林芳、葛璐瑶联系人:姜梅联系电话:0575-85121625联系电话:139895830662025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2招标人名称: 浙江空域融合低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越东南路324号 ;联系人: 丁林芳、葛璐瑶 ;联系电话: 0575-85121625 ;邮箱: / 。21.1.3招标代理人名称: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绍兴市延安东路505号 ;联系人: 姜梅 ;联系电话: 13989583066 ;邮箱: 289537186@qq.com 。31.1.4项目名称越城区全域低空新基建二期项目-越城区JH-07-02-81-1地块建设项目设计41.1.5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51.1.6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56615㎡,总建筑面积约8742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8928㎡,地下建筑面积约28500㎡,同时实施周边绿化约23000㎡。其中,建设低空经济产业相关的科普研学馆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文化体验馆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文化展览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文化相关配套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61.1.7技术特征/71.1.8立项文件赋码备案2507-330602-04-01-98709181.1.9总投资合计约59101万元招标估算价约500.0645万元建安造价工程建安费41505万元 。91.2.1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100%。101.3.1招标范围及内容☑设计: 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 。111.3.2设计服务目标详见招标公告121.3.3设计服务期限总周期: 45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优化: 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日历天。131.4.1投标人资格、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及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14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15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踏勘集中地点: 。16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会议地点: 。172.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方式、答复截止时间提问截止时间: 2025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 请在上述时间截止前将加盖公章的PDF电子格式的投标提问书发送至289537186@qq.com。联系方式: 13989583066 联系人: 姜梅 。答疑截止时间: 2025 年 月 日 17 时 00 分。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183.1.1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商务标:☑明标,□暗标;☑技术标:☑明标,□暗标;□光盘:□明标,□暗标;□展板:□明标,□暗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193.2.3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 万元。2.□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以最高投标限价的 %作为风险控制价( 万元)。20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213.3.1☑商务标编制内容3.1.2.1投标函(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2.2投标总报价一览表(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2.3其他资料 / 。223.3.2.1☑技术标编制形式1、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的,其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每项内容均须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如无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名称无法辨认的,则该项内容不得分。2、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的,其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或任何有关投标人信息及其他特殊标记,否则该技术标得零分。233.3.2.2☑技术标编制内容3.1.3.1投标人资信情况说明(附证明资料,具体根据技术标评分内容编制)(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3.2设计机构(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3.3设计方案;3.1.3.4设计思路与理念;3.1.3.5设计选材; 3.1.3.6工程投资控制及降低成本措施; 3.1.3.7设计进度安排是否合理,设计质量管理保障措施; 3.1.3.8设计方案中相关人员的组织分工; 3.1.3.9对设计关键点、难点分析; 3.1.3.10相关项目建设建议;3.1.3.11投标人前期为业主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情况;可针对属地化服务(根据属地类似工作案例制定服务方案、响应时间、从业人员情况、地方规范熟悉程度等内容);3.1.3.12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格式自拟) 。其余未列内容根据 “设计任务书”要求内容及技术标评分标准进行编制。电子光盘或U盘制作要求及内容: 技术标设计方案电子成果(汇报PPT或PDF文件,文字DOC格式,图纸JPG、CAD格式)。注:(1)电子光盘或U盘与技术标一起密封包装。不按要求制作或提交电子光盘或U盘的,按 技术标零分 处理。本项目, □考虑 ☑不考虑 电子光盘的演示环节。演示要求: / 。243.3.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内容 3.1.4.1资格审查申请函(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4投标保证金证明(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5项目负责人委任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7附表及附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8投标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9其他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提供)2.资质证书复印件;(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提供)3.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复印件;4.提供项目负责人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5.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253.3.4☑纸质投标文件制作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要求打印并装订成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和附表(件)格式要求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除特别约定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即可。2.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其他:考虑到提交投标文件现场有序情况;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的投标文件的外包封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63.4.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非电子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审查资料正本 1 份,副本 6 份;技术标正本 1 份,副本 6 份;商务标正本 1 份,副本 6 份。注: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应分开包装。电子光盘或U盘密封在技术标文件内。273.5.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283.6.1投标保证金1.金额:□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万元(不得超过1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2.缴纳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出的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等(不包括现金)。2.1转账缴纳要求: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 ;账号: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恒信农商银行城东支行 ;账号: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2.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中自主选择办理。2.3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妥相应手续。□2.4本项目对 / 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最高等级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须具备 / 条件。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294.1.4□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304.2.1投标文件提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月 日 时 30 分,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2.1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2.2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附楼3楼指定开标室 。314.2.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324.2.6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3.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2)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5.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6.其他: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2)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的情形 。335.1开 标开标时间: 2025 年 月 日 时 30 分;地点: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附楼3楼指定开标室 。345.2投标人应到的人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均不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告知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若委派授权委托人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均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确认。355.3.1.5投标文件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签收顺序依次开标(电子投标:资审、技术标和商务标在开标时一起解密);☑其他: 先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再开启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技术标(如有),评审结束后抽取相关系数并开启商务标,然后进行商务标评审并汇总。 36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3.其他: 。376.1.1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按规定组成 (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填写)386.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商务标满分100分。☑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技术标评分(≤70分) 70 分,商务标评分(≥30分) 30 分。□评标办法中要求对投标人进行面询、答辩。答辩人:□项目负责人;□其他专项项目负责人。397.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家。☑推荐入围定标的中标候选人: 3-5 人。(适用于“评定分离”)407.1.1中标候选人公示对中标候选人的情况(有业绩、荣誉要求的,包括业绩、荣誉)在 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 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对业绩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等进行核查,公示期为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417. 1☑定标(适用于“评定分离”)1.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2.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2.1定标时间: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确定 。☑2.2定标地点: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确定 。☑2.3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3.考察、质询3.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3.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4.现场面试4.1面试时间: ;4.2面试内容: ;4.3面试方式:□4.3.1对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一一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展现场面试。□4.3.2其他方式: 。5.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5.1评标报告; □5.2考察或质询情况;□5.3现场面试情况;☑5.4价格因素; ☑5.5企业实力;☑5.6企业信誉; ☑5.7投标方案; ☑5.8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 □5.9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5.10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6.定标方式(注:定标办法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 号)、《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定标操作指引(试行)》(绍市政服办〔2023〕17号)确定,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6.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6.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6.3其他定标办法: 。7.中标人公告媒介及期限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7.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2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427.1.6☑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 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 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43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4410异议与投诉一、异议(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二)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个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三、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511.1否决投标的情形一、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在接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作出核实与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要求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的;3.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4.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5.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项和3.6.4项规定情形的;6.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计划服务期要求的;7.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8.经招标人核实,投标人不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的”的条件,视同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9.报价超过上限的;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1.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其它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1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3.投标人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设置的填写,无则删除本条) ;14.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以下条款修正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设置的填写,无则删除本条) ;15.采用的标准或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采用的服务办法或质量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6.设计方案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具体要求的: ;17.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1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1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在实质上作出响应的;□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具体说明: )21.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22.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23.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4611.2监督、投诉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 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2.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 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75-88600781、0575-88332792。4711.3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4811.4其他事项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作相应调整。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2、开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须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 289537186@qq.com 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接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后半小时内。请投标单位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3、取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签字要求,取消开标记录表签字要求;4、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在监督部门、公证处监督下核验投标文件密封性(或加密情况)并开启(或解密)投标文件,组织评审,并对开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5、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设计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4911.5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 非主体部分或非关键性工作的专业勘察设计、与工程勘察设计相关的其他服务 。分包要求: 经招标人允许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 。5011.6重新确定中标人的方式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或有效投标少于3个的。(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5111.7投标补偿费用 对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但未中标的方案,招标人将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和金额如下: 无 。5211.8知识产权☑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本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确保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2.招标人或中标人使用或借鉴其他未中标人的投标方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对未给予投标补偿费用的方案另应支付一定的费用。3. / 。5311.9其他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以《2025-2026年度鉴水科技城下属及管理单位限额以下中介服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的约定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投标报价时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该费用。(1)招标代理服务费:2.4万元整(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3)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通过公开招标招标方式对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技术特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本招标项目的立项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本招标项目总投资及建安造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及内容、设计服务目标1.3.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及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任务的相关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合格条件。1.4.1.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除符合本章第1.4.1条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4.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1.4.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1.4.2.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设计服务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设计服务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承担专业内容的相应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1.4.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1.4.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费的支付。履约担保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1.4.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章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4.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4.3.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4.3.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1.4.3.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1.4.3.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4.3.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4.3.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3.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4.3.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1.4.3.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3.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投标费用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业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业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及计价货币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本招标项目招标投标涉及计价货币的,均为人民币。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任何判断和决策负责。1.9.4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以以踏勘为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10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技术资料和服务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2.2条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1.3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否决。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2.2.2无论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代理)人都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予以澄清、修改、补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2.2.3当发出招标补充文件的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招标人应当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确保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补充文件的内容进行理解。2.2.4招标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招标补充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组成。3.1.2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3.1.2.1投标函(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2.2投标总报价一览表(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2.3其他资料/。3.1.3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如有):3.1.3.1投标人资信情况说明(附证明资料,具体根据技术标评分内容编制)(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3.2设计机构(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3.3设计方案;3.1.3.4设计思路与理念;3.1.3.5设计选材;3.1.3.6工程投资控制及降低成本措施;3.1.3.7设计进度安排是否合理,设计质量管理保障措施;3.1.3.8设计方案中相关人员的组织分工;3.1.3.9对设计关键点、难点分析;3.1.3.10相关项目建设建议;3.1.3.11投标人前期为业主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情况;可针对属地化服务(根据属地类似工作案例制定服务方案、响应时间、从业人员情况、地方规范熟悉程度等内容);3.1.3.12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格式自拟)。其余未列内容根据“设计任务书”要求内容及技术标评分标准进行编制。☑电子光盘或U盘制作要求及内容:技术标设计方案电子成果(汇报PPT或PDF文件,文字DOC格式,图纸JPG、CAD格式)。□展板制作要求及内容:/。☑不按要求制作或提交电子光盘或U盘的,按技术标零分处理。本项目,□考虑☑不考虑电子光盘及展板的演示环节。演示要求:/。3.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包括:(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3.1.4.1资格审查申请函(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4投标保证金证明(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5项目负责人委任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7附表及附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8投标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9其他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质证书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4.提供项目负责人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5.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3.2投标报价3.2.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报价是指完成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全部设计工作内容的报酬。本次招标的设计服务范围及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投标报价应根据设计服务范围、内容及招标文件要求。计费标准是招标人结合现行各项相关规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总报价一览表》格式、服务分项内容、对应计费基数及投标报价合理范围综合确定的。总报价是按对应服务分项内容及相应计费标准由投标人自行测算。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3.3.1商务标编制内容至少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3.3.2技术标编制形式与内容:3.3.2.1技术标编制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3.2.2技术标编制内容至少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3.3.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3.3.4电子投标的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3.4.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4.3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如有)、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如有)]格式内容中凡有投标人落款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投标的,除特殊注明外,均应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印章并经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余同)。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需同时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该委托代理人签字无效。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其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进行授权,否则,该授权委托书无效。3.4.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投标人在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3.4.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其联合体各方均须受本章第3.4.3、3.4.4条款约束。3.5投标有效期3.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的投标人不得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章第3.6.5条款至第3.6.6条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6投标保证金3.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3.6.2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内的时间为准,由于资金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及时到账或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款或支付凭证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6.3提交投标保险、保函、担保的,保险、保函、担保中的被担保人与投标人必须一致;联合体投标的,被担保人或投保人与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一致。保险、保函、担保中所担保的范围、金额、责任条件及有效期或保单中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招标人或指定机构不予接受。3.6.4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收款(支付)凭证或银行保函复制件复制件或保险保单复制件或担保保函复制件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6.1、3.6.2、3.6.3条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6.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6.5.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3.6.5.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本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予以退还。3.6.5.3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其利息计算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3.6.6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3.6.6.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3.6.6.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3.6.6.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6.6.4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3.6.6.5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6.6.6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3.6.6.7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应在承诺时限内补缴全额投标保证金。3.7投标报价说明3.7.1投标报价书写规范说明:3.7.1.1投标文件中报价(包括下浮率,下同)填写要求为大写的,应用中文(中文大、小写均可)书写,数值表述清晰即可,但不得出现除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或者中文以外的其他文字;填写要求为小写的或者不作要求的,均应采用阿拉伯数字和数学符号(如“.”、“%”等)书写,不得出现中文或其他文字。不满足以上书写规范要求或者未填写的,相应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7.1.2投标文件中对同一内容有多处报价的,出现报价不一致时,按以下办法处理:(1)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大写或者小写书写不规范的,或未填写的按第“3.7.1.1”条处理);(2)有二个及以上大写报价且数值大小有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3)无大写报价的,但有二个以上小写报价且数值大小有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4.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如有)、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如有)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包封中,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如有),同时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文本编制,除图表可采用A3纸张外,建议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4.1.2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包封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1.3如果包封没有按本章第4.1.2条款规定密封、标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4.1.4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提交4.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投标文件收件人提交投标文件。4.2.2除特殊情况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办理投标文件签收手续。4.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4.2.4.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4.2.4.2未按本章第3.6.1至3.6.3条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2.4.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已进行资格预审项目)。4.2.4.4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与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与投标后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已进行资格预审项目)4.2.4.5包封没有按本章第4.1.2条款规定密封、标记的。4.2.5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2.6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应按本章第4.1、4.2条款的规定密封、标志和提交,并在包封上清楚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本章第3.4.3、3.4.4条款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5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3.6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3.4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4投标截止期4.4.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4.2招标人可按本章第2.2条款规定以招标补充文件的方式,酌情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2投标人应到的人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5.3开标程序5.3.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3.1.1宣布开标纪律;5.3.1.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宣布投标人确认结果;5.3.1.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5.3.1.4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5.3.1.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5.3.1.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设计服务目标、设计服务期限等各项承诺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内容,并做好开标记录;5.3.1.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3.1.8先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再开启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技术标(如有),评审结束后抽取相关系数并开启商务标,然后进行商务标评审并汇总。(适用线下开标)5.3.1.9开标会议结束。5.3.2不见面开标软硬件要求5.3.2.1建议电脑配置:。5.3.2.2网络带宽:。5.3.2.3CA签章、浏览器、控件、插件等其他:。5.3.3特殊情况的处置5.3.3.1特殊情况的处置(一)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二)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告知在线的投标人。(三)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必须符合不见面开标技术要求并运行正常,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5.3.3.2开标特别说明(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特别注意CA数字证书的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介质CA数字证书延期、补办后,虽硬件介质不变但证书Key号发生改变,视为不同证书,会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2.移动CA数字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进行续费操作,过期后只能重新申领,重新申领的移动CA数字证书不能解密申领之前加密的投标文件。)(五)投标人应实时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观看开标全过程,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异议、投标文件解密等活动。投标人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在线开标活动,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在线开标,投标人将无法及时获取解密指令、废标、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风险。5.3.3.3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2.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近亲属;6.1.2.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6.1.2.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6.1.2.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有过不良行为或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6.3评标过程的保密6.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6.3.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6.4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未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适用“评定分离”)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定标操作指引(试行)》(绍市政服办〔2023〕17号)确定,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7.1.1中标候选人公示对中标候选人的情况(有业绩、荣誉要求的,包括业绩、荣誉)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对业绩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等进行核查,公示期为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1.2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并全程录音录像。7.1.3定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7.1.4定标要素7.1.4.1招标人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7.1.4.2招标人在定标阶段对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一一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展现场面试。现场面试由定标委员会具体实施。7.1.4.3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还可以包含以下要素:(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设计方案情况、设计重难点解决方案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1.5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7.1.6中标人公告媒介及期限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7.1.7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7.1.8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7.2合同授予标准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合同将授予按本章第7.1条款所确定的中标人。7.3中标通知书7.3.1招标人将于中标人确定后15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情况书面报告。7.3.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如采用履约保函形式提交担保,则中标人应提交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招标人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否则,招标人将不予接受。7.4.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条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设计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7.5.2招标人如无正当理由不按本章第7.5.1条款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招标人迫使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5.3中标人如无正当理由不按本章第7.5.1条款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设计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的设计工作转委托给他人。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或有效投标少于3个的。(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代理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代理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代理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代理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异议与投诉投标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超出截止时间提出的,招标人将视情况作出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开标记录表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权重系数(如需抽 取)投标保证 金缴纳情 况投标人确 认(不见面开标除外)备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反馈。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本中标通知书为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中标结果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评、定标委员会评审做出。本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一经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具体内容如下: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中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中标金额(大写):(小写): 服务期中标内容范围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 中标合同期限签订中标合同地址其他需说明内容招标人:(盖章)年月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章)年月日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招标关于中标结果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一、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1.1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当有效投标人数量3家及以上且不足8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8家及以上且不足10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前4名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及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前5名为中标候选人。如总得分相同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若技术标得分相同的,则以下浮率大者(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下浮率也相同,则由招标人当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若入围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质疑,有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若中标候选人数量仍大于等于三个时,不再进行递补;若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三个时,在原中标候选人除外的投标人中,由评标委员会评定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推荐数量的要求,递补进入定标入围。1.2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时不得标明排序,应对投标文件存在的明显优点或缺点予以记录。1.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二、定标办法:注:定标办法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定标操作指引(试行)》(绍市政服办〔2023〕17号)确定,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1定标原则:兼顾择优和竞价。招标人应综合考虑信用、履约、报价、投标方案等因素,择优选择中标人。2.2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基础上,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定标。由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定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2.3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或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能力、投标方案等。2.4定标核查: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信用信息、受贿行贿情况、履约能力等内容。2.5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再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回避原则: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标委员会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一)是中标候选人的工作人员;(二)是中标候选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的工作人员;(三)是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四)是中标候选人聘用的顾问;(五)与中标候选人存在直接经济利益关系;(六)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其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参加评审前3年内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评审前3年内担任中标候选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评审前3年内是中标候选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中标候选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2.6定标委员会应当根据定标要素综合考量,选定报价合理、综合实力强、信誉较好、投标方案较好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定标要素:参考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质询或考察报告,定标委员会根据价格因素、企业匹配性、企业信誉、投标方案、拟派团队能力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2.7定标会议原则上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在指定地点召开,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定标会议开始时向定标委员会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等。2.8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提问在定标会议现场提出,由招标代理机构做好书面记录,交由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作出答复,答复双方在书面记录上签字。提问和答复不得改变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的实质性内容。2.9定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投票应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2.10定标委员会应根据直接票决法,按竞价和择优、优中选低、低中选优的原则,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投票确定最终优胜方案,择优选定中标人。2.11定标结束后,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由全体成员签字。招标人在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中标结果情况,公告时间不少于3日。公告的中标人因放弃中标或者拒不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重新确定中标人。2.12定标后因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因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招标人将重新定标。□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其他: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三、评标程序和内容(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二)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三)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四)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五)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六)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七)完成评标报告。四、评审细则(一)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内容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该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应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2.询标(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的机会。(3)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二)技术标评审1.技术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技术标进行全面审核。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对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打分,技术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技术标汇总得分计算方法为:从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2.技术标评审(满分70分)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序号评 分 项 目评 分 标 准分项得分1投标人设计业绩(2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图审合格证上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6.5万㎡及以上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必须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得2分,提供证明材料得分。【注:①完成时间以图审合格书上的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合同内容中须体现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内容)、图审合格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上证明材料未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加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作为无效业绩。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0-22投标人设计荣誉(2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由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的,得2分,获得过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的,得1分,提供证明材料得分。本项最多计取2个奖项,最高得2分。同一项目奖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提供证明材料得分【注:投标文件中装订工程设计合同、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0-23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图审合格证上的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6.5万㎡及以上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必须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得2分,提供证明材料得分。【注:①完成时间以图审合格书上的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身份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合同内容中须体现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内容)、图审合格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上证明材料未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加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作为无效业绩。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0-24项目负责人荣誉(2分)根据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负责的设计项目,获得过由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的,得2分,获得过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的,得1分,提供证明材料得分。本项最多计取2个奖项,最高得2分。同一项目奖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提供证明材料得分。【注:投标文件中装订工程设计合同、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0-25设计组人员配备情况(5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2.项目设计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注册执业资格:(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0.5分;(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的得0.5分;(4)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的得0.5分;(5)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的得0.5分;(6)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7)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0.5分。【注:投标文件中装订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社保证明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上述人员不得互兼,若有互兼人员不重复计分。②上述人员需提供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拟派人员为事业编制的,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文件。③若拟派人员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则不予得分。】④若拟派人员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一级,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0-56设计方案(25分)规划设计(5分)方案深度解读本项目设计相关要求,充分研究总体定位,具有创意性、前瞻性,符合区域未来发展,并满足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要求。(优得4.5-5分,良得3.0-4.5分,一般得2.0-3.0分,未提供得0分)0-5总平面布局(6分)对于项目所在地现状分析、设计定位及设计理念的创意性及合理性。(优得2.7-3分,良得1.8-2.7分,一般得1.2-1.8分,未提供得0分)0-3布局合理、满足消防、符合交通安全要求。(优得2.7-3分,良得1.8-2.7分,一般得1.2-1.8分,未提供得0分)0-3建筑造型(5分)立面造型、建筑创意、空间处理体现有特色,与周边建筑协调。(优得4.5-5分,良得3.0-4.5分,一般得2.0-3.0分,未提供得0分)0-5功能分区(5分)功能分区明确,与建筑周边功能分布协调。(优得1.8-2分,良得1.2-1.8分,一般得0.8-1.2分,未提供得0分)0-2功能分区明确、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合理、各功能等配置合理。(优得2.7-3分,良得1.8-2.7分,一般得1.2-1.8分,未提供得0分)0-3建筑适应性(4分)建筑总体布局、建筑单体设计考虑未来可变性和适应性;(优得3.6-4分,良得2.4-3.6分,一般得1.6-2.4分,未提供得0分)0-47设计思路与理念(5分)根据投标人对于本项目整体方案、建筑分布、建筑造型及设计理念、立意及构思等内容进行评分。(优得4.5-5分,良得3.0-4.5分,一般得2.0-3.0分,未提供得0分)。0-58设计选材(4分)根据投标人对于设计方案选材与本项目匹配,满足绿色、环保、节能、低碳,体现生态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等内容进行评分。(优得3.6-4分,良得2.4-3.6分,一般得1.6-2.4分,未提供得0分)0-49对设计关键点、难点分析(5分)根据投标人对于本工程提出的设计方案的关键点、难点的分析情况进行评分。(优得4.5-5分,良得3.0-4.5分,一般得2.0-3.0分,未提供得0分)0-510工程投资控制及降低成本措施(4分)根据投标人对于本工程提出的投资估算,工程投资控制措施及降低成本措施等进行评分。(优得3.6-4分,良得2.4-3.6分,一般得1.6-2.4分,未提供得0分)0-411设计进度安排,设计质量管理保障措施(5分)根据投标人对于本工程提出的设计进度安排是否合理,设计质量管理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优得4.5-5分,良得3.0-4.5分,一般得2.0-3.0分,未提供得0分)0-512设计方案中相关人员的组织分工(4分)根据投标人和设计组人员在各阶段的配合服务及明确分工、驻场承诺、服务计划书等内容进行评审。(优得3.6-4分,良得2.4-3.6分,一般得1.6-2.4分,未提供得0分)0-413相关项目建设建议(5分)投标人从黄酒小镇的总体认知,结合周边地块建设,提供对本项目总体规划结构、功能布局、运营策略、建设时序等方面的相关建设建议。(优得4.5-5分,良得3.0-4.5分,一般得2.0-3.0分,未提供得0分)0-5注:1.上限值包含本数,下限值不包含本数。2.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包含商住楼、厂房、仓储物流等。如提供的是类似于XX产业园、XX城、XX广场项目,另须提供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A类用地)或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用地)或新型产业用地(M0)等用地证明材料。(三)商务标评审(满分30分)1.1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进行全面审核。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1.2商务报价计分方式(方法一)(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进入评分范围。(2)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算术平均值B×(1-A))×(100-i)/100(3)在开标室抽取权重系数A(从0.45、0.50、0.55、0.60、0.65、0.70中随机抽取一个值)和下浮系数i(从、、、、、中随机抽取一个值)(招标人可在3、4、5、6、7、8、9、10中任选其中连续的6个数值,具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算术平均值B:投标评标价m<6个时,全部投标评标价进行算数平均;投标评标价m≥6个时,去除n家高值和n家低值后进行算术平均,n值为m×20%的四舍五入取整值。(4)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3分;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评分不足10分的,计为10分。□1.2商务报价计分方式(方法二)(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进入评分范围。(2)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3)在开标室随机抽取确定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i);B=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评标价除C值以外的任一评标价;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风险控制价以上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的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风险控制价以上的任一评标价(C值除外)中随机抽取B值。C=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最低评标价。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 K,开标室抽取97.5%,98%,98.5%,99%,99.5%下浮率i 开标室抽取房屋建筑工程2%,2.5%,3%,3.5%,4%,4.5%,5%市政工程3%,3.5%,4%,4.5%,5%,5.5%,6%(4)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3分;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评分不足10分的,计为10分。☑1.2商务报价计分方式(方法三)(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进入评分范围。(2)投标下浮率计算方式:投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投标人投标下浮率,设为Xi。(3)由招标人代表在5%-15%范围(各档之间的步长为0.5%)内,随机抽取两个下浮率,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评标下浮率,设为Y。扣分值组合(1和2或3和4),由招标人选择;各投标人报价得分计算如下:当Xi=Y时,得满分;当Xi>Y时,得分=30-(Xi-Y)×100×1;当Xi<Y时,得分=30-(Y-Xi)×100×2。(4)计算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评分不足10分的,计为10分。(四)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其中技术标、商务标评审得分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五)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投标人综合评分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序优先;综合评分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时,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排序。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五、完成评标报告(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询标澄清纪要;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5.推荐中标候选人;6.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条件业绩和评分业绩;7.其他建议。六、其他本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评标过程如有异常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本章内容的协议书、通用条件直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略)第三部分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通用条件进行补充及说明,若通用条件与专用条件内容有冲突的,则以专用条件为准。注:招标人也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越城区全域低空新基建二期项目-越城区JH-07-02-81-1地块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越城区全域低空新基建二期项目-越城区JH-07-02-81-1地块建设项目设计。2.工程地点:绍兴市越城区。3.规划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约㎡,地下约㎡);地上层,地下层;建筑高度米。4.建筑功能:、、等。5.投资估算:约元人民币。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2.工程设计阶段:。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三、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份。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双方有关工程设计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文件。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2)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3)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4)国家现行的质量验评标准;(5)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6)项目所在地颁布的其他相关标准及文件(7)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在合同签署生效后,如果上述标准规范及文件作了修改或新的规范标准被颁布实施,则设计人应遵守上述修改后或颁布的规范标准。如本合同未列入,但适用于本工程的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同样适用。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在实施过程中如国家颁布新规范、新标准,则按新规范、新标准的要求执行。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及询标纪要;(2)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3)本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7)发包人要求;(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6联络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1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1.8保密保密期限:发包人保密义务的范围,限于设计人声明需要保密并标识为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等信息。设计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作为设计人保密信息。保密期限为永久保密,直至该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晓。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1.3发包人其他义务:/。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督促设计项目负责人按照设计合同办事;2、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3、督促并控制好设计进度、质量。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设计人。2.3发包人决定2.3.2发包人应在7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3.1.1设计人需(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3设计人其他义务:1、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根据国家和地方标准及规范、规定执行;2、设计人应在满足安全性、耐久性和适用性的前提下,做到安全、前瞻性最好,从设计上科学控制项目成本;3、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提出索赔;4、在发包人施工现场需设计人提供技术支持时,设计人有义务前往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支持;5、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6.设计人应无条件提供发包人在各项报批阶段所需组建材料。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对设计人处以人民币20万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7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对设计人处以人民币20万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3.3设计人人员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对设计人处以人民币20万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3.4设计分包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设计人自身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专业、专项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设计人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内容。3.4.2设计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设计人具有相关的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人必须自行设计完成。如不具备某个相关的专业设计资质,经业主同意后设计人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费用不再增加,并由设计人承担设计法律连带责任。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设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企业资料、参与本项目设计的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及执业经历、具体的设计工作内容及范围等。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分包工程设计费由设计人与分包人结算。分包产生的费用及相关的配合、核审等费用均已包含在设计总包费用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3.5联合体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若为联合体中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出付款申请,经发包人审核后,设计费用由发包人支付给联合体牵头单位。5.工程设计要求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满足相关标准及规范。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地方标准及规范、规定。5.1.2.4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满足相关批复指标。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技术规程,符合相关专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5.3.5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符合国家规定要求。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设计实践惯例应包括的内容。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5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5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①方案设计文件:提供定稿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对应版本电子版(电子光盘或U盘,CAD格式和PDF格式);②初步设计文件:提供定稿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对应版本电子版(电子光盘或U盘,CAD格式和PDF格式);③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供定稿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对应版本电子版(电子光盘或U盘,CAD格式和PDF格式)。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天。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7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根据发包人要求。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按发包人要求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10.合同价款与支付10.2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形式:/。10.3定金或预付款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定金的比例/或预付款的比例/。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天前支付。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3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5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10天内,予以书面答复。12.专业责任与保险12.2设计人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13.知识产权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但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设计费中。14.违约责任14.1发包人违约责任14.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14.1.2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14.2设计人违约责任14.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扣减全部履约担保,并视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情况处以设计签约合同总价20%及以内的违约金。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如因设计人原因,设计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发包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延迟5天以内的(包括5天),每延迟一天,处以违约金5000元,超过5天的,之后每延迟一天,处以违约金10000元,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3%。如设计人提交设计(勘察)成果文件延迟达10天以上,发包人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合同价的3%。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合同设计费的20%。14.2.4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除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处理外,乙方承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减收该部分设计费。由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应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赔偿甲方全部直接经济损失。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设计人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责任。15.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6.合同解除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天。16.4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天内。17.争议解决17.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17.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其他(如果没有,填“无”)18.1本工程一经中标,由中标单位设计,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18.2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如无故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因此发生的全部损失(赔偿金不超过合同总价)。若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招标人重新招标费用、延误工期、延误建设等费用,超过约定违约金的,中标人应另行赔偿(赔偿金不超过合同总价)。18.3合同生效后,如合同项目因政策调整造成停建,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合同终止,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若由于发包人原因,合同内的建设项目设计完成后长时间未实施的,并设计规范更新,需重新进行设计的,双方进行协商后处理。18.4设计人必须对其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负责。一旦中标,在建设单位无重大设计变更(工程范围、规模、主要技术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必须进行限额设计,严格控制初步设计概算及预算,概算中工程费用部分不得超过估算的5%。工程预算不超过工程概算。18.5设计人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在项目实施期间原则上不能更换,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设计人可以更换:1)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被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3)因被责令停止执业、吊销资格,被羁押或判刑的。以上更换设计人均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证明材料,且更换人员资历水平不得低于投标人员。发包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有权提出更换设计人员的要求,设计人应在发包人提出更换通知的7天内完成更换工作并使发包人满意。18.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不按合同规定履行职责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整改,若设计人未按发包人要求整改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万元;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整改指令为准,累计发生3次(含)以上,发包人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设计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18.7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①由于设计人员疏忽造成项目单次设计变更或增加工程量超过50万的,除正常履行设计职责外,设计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次;②由于设计人员疏忽造成项目单次设计变更或增加工程量超过100万的,除正常履行设计职责外,设计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次;③由于设计人员疏忽造成项目单次设计变更或增加工程量超过200万的,除正常履行设计职责外,设计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次。设计人应严格遵守限额设计相关要求,因设计人原因导致设计方案超出成本限额的,设计人应对超出部分进行重新设计,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设计人自行负责。18.8由于设计人员的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无偿、无条件的进行重新设计,同时,投标人还应对所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承担赔偿等责任。18.9设计人需做好初步设计评审的各项工作。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设计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各阶段验收。18.10若因设计人原因导致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无法通过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发包人有权发出如下指令,投标人必须遵照执行:(1)对不合格部分进行重新设计,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设计人自行负责;(2)在设计人重新设计或修改设计仍未能通过设计审查的情况下,发包人可以解除该不合格部分的设计合同并指定分包给其他投标人,并扣除设计人合同总价中此部分的设计费用,且设计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8.11开工后,设计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不定期指派设计人员(参与该工程设计的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设计交底和技术指导,工程实施中重要阶段或遇到重大问题,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派遣设计小组赶赴现场,设计人在接到发包人的电话后4个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最迟在1个工作日内提供解决方案,设计人须无条件响应,无响应或怠于响应的,处以3000-5000元/次违约金。18.12在工程实施阶段,设计人应派出有现场经验的专业设计项目负责人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全权代表设计人负责协调和解决设计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派员参加各类图纸交底、会审、相关会议,及时参加各类验收,参加其他发包人认为必须参加的工作。(本条约定的上述工作产生的费用均不另行计费)。累计超过3次及以上;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18.13设计人因分项工程无设计资质而需分包设计的,须经发包人同意,且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该分项工程设计费,该分项工程设计费应由设计人自行承担。18.14设计过程中禁止使用专利性或垄断性的材料工艺;如需使用,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如未经同意擅自使用视为违约;发现一处,设计人按合同价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8.15所有图纸要深化到可以施工为止。18.16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或具有特定规格、性能、型号的生产厂家。18.17设计人负责取得设计相关的技术基础资料,在设计过程中,应与本项目相关的管线、电力电信及其他相关建筑设施或特殊保护区域的主管部门进行协商,获得项目相关部门对推荐路线、方案的认同意见、协议、批准文件或纪要等;与相关区、相关主管部门做好方案沟通,并取得书面意见,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18.18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必须接受发包人的审查,凡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设计人应逐条给予认真贯彻落实,提交书面的反馈意见并免费修改设计文件。18.19一个阶段完成后须经发包人确认且无异议后,设计人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发包人事先同意的除外。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发包人对施工及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18.20设计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图纸深化、设计变更联系单,应认真审核,在签发前需征得发包人同意,以确保变更的必要性。对工程施工方式,节约投资和建成后使用及美观要求方面的联系单,设计人需现场核实,并形成文字材料,在发包人认可情况下方可签发。在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中间结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等环节及发包人认为设计人有必要参加的相关会议,设计人应积极做好配合工作。18.21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18.22参加本工程的中间结构和竣工验收,提交设计工作报告,并配合质量监督部门校核工程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施工。18.23设计人有责任协助发包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水保等审批工作;配合完成相关规划、用地办证等工作,提供相关文件、图纸,根据需要提出比选方案,并及时优化设计。18.24设计人须对本工程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供包含施工、养护、维修阶段的费用分析,为发包人决策和后期相关评审工作提供足够的技术经济支持。18.25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方案评审等一切会务费用(包含专家费)由设计人承担。18.26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回(不计息)。18.27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或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提请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8.28本项目涉及正常运行的地铁1号线,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应做好现场勘查、周边工程或特殊保护区域的保护方案等。18.29未尽事宜由设计人与发包人另行协商在合同中签订。附件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附件5:设计进度表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发包人与设计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域低空新基建 地块建设项目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