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招标公告(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村民委员会2025)
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
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
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1、本项目总投资:76.7万元;本次招标分壹个标段。
2、工程项目建设地址: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
3、项目内容:对现有占地面积1.7亩的公墓山进行提升改造,新增墓穴5个,浆砌石岸护坡长70米、高2米,将原有的厕所拆除重建一个32平方米的公共厕所,新建2个焚烧炉,新建生态停车位5个,并完善绿化,排水沟等其他配套设施。
4、质量等级:合格;
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34766.87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投标(外省企业开标时须提供进赣手续),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三、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在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系统(网址:)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投发大厦A座6层限额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变更、答疑在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先生159328745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百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 0799-6660166
监管单位名称:萍乡市湘东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99-3441247
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村民委员会
附件:
村里会议记录1.jpg
附件:
发包公告.pdf
附件:
村里会议记录2.jpg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
项目建议书批复.pdf
附件:
限额备案表.pdf
附件:
预算评审备案表.pdf
附件:
东桥镇班子会议纪要.pdf
附件:
资金文件.pdf
附件:
回复函.pdf
附件:
厚田村代理协议书.pdf
附件:
中介中选通知书.pdf
附件:
自查表.pdf
NOTESososDAILOMOTOO1ow会议名称、田村村支两委工例会间:2025年月2日七点:方令议室玉记录人:王夫的三特人:周控萍令议主题:访饮东桥熊厚可格公益性么基山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享宜东将旗厚国机公益性公基山提改造项目、根据湘公共资源交易监香管理委员会接价本项目招技代理服务是用含预等挂价为000元以内计取,在1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乎取邀清十直选的方式取招标代理方过设清1.1西百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条学速氧工程咨湖有限公司3.1西名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上三家中介限务机构参萍市湖东区车腆展村公道世会基.是升改造及目招话代聘业不育力玲色2公T幺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日发包公告招标编号:赣建湘招限字【2025】号号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发包人萍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名称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地址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单位萍乡市湘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湘发改社会字[2025]57号建设规模对现有占地面积1.7亩的公墓山进行提升改造,新增墓穴5个,浆砌石岸护坡长70米、高2米,将原有的厕所拆除重建一个32平方米的公共厕所,新建2个焚烧炉,新建生态停车位5个,并完善绿化,排水沟等其他配套设施。发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项目总投资(万元)76.7万元本项目投资634766.87元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自筹发包方式邀请招标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开标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资格证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拟派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复印件其他要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0年g月8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7日)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20月28日获取方式请登录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http://113.194.190.220:9000/)获取。联系人李茜联系电话0799-6660166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LRAV法定代表人:(章)定2025年7月30日2025年7月30日房招投标监营机构:K单位经办人:H扫描全能王创建出器W01NIOTESOWOTOososDATE令议名称:村材支两委扩大会二)、尚工时间:2025年7月28日记寻人:王尖司地会议空会议主题,讨设东共旗国日标公道性公薯山提升改造以目招防代理服务享宜东掊镇是田村么益性公基心提是升2项子723日经区2西省中个超市这取,确定西百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招行代理方、经第三方单位阳等审核后本项目富定金0%634766.87元、以630766.8元为招核控制以清招标方式确定施单位现收到三永公司分别是:1、12西新基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2西海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2西优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W上三家公司务与厚司材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代理选取。范T电中6的理今艳1氽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一、招标工程概况1、本项目总投资:76.7万元;本次招标分壹个标段。2、工程项目建设地址: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3、项目内容:对现有占地面积1.7亩的公墓山进行提升改造,新增墓穴5个,浆砌石岸护坡长70米、高2米,将原有的厕所拆除重建一个32平方米的公共厕所,新建2个焚烧炉,新建生态停车位5个,并完善绿化,排水沟等其他配套设施。4、质量等级:合格;5、工期要求:90日历天;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34766.87元二、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投标(外省企业开标时须提供进赣手续),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三、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在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系统(网址:http://113.194.190.220:9000/)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投发大厦A座6层限额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变更、答疑在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网上发布。六、联系方式:招标人: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先生15932874568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百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0799-6660166监管单位名称:萍乡市湘东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993441247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村民委员会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一、招标工程概况1、本项目总投资:76.7万元;本次招标分壹个标段。2、工程项目建设地址: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3、项目内容:对现有占地面积1.7亩的公墓山进行提升改造,新增墓穴5个,浆砌石岸护坡长70米、高2米,将原有的厕所拆除重建一个32平方米的公共厕所,新建2个焚烧炉,新建生态停车位5个,并完善绿化,排水沟等其他配套设施。4、质量等级:合格;5、工期要求:90日历天;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34766.87元二、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投标(外省企业开标时须提供进赣手续),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三、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在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系统(网址:http://113.194.190.220:9000/)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投发大厦A座6层限额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变更、答疑在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网上发布。六、联系方式:招标人: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先生15932874568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百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0799-6660166监管单位名称:萍乡市湘东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993441247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村民委员会萍市湘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湘发改社会字[2025]57号关于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村民委员会:报来《关于请求批复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报告》等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项目代码:2506-360313-04-01-762140二、项目名称: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三、项目建设地点: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现有占地面积1.7亩的公墓山进行提升改造,新增墓穴5个,浆砌石岸护坡长70米、高2米,将原有的厕所拆除重建一个32平方米的公共厕所,新建2个焚烧炉,新建生态停车位5个,并完善绿化,排水沟等其他配套设施。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76.7万元,资金来源于争取上级资金和单位自筹。六、建设工期:3个月。七、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八、项目予以审批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未开工建设的项目需要延期,请在1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个批复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在项目开工前办理好相关手续,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2025年6月16日湘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6月16日印发附件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备案表单位:万元发包人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周桂萍联系电话15932874568工程总投资76.7万元最高限价634766.87元立项文号湘发改社会字[202557号单项同估算价/工程名称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发包方式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口竞争性发包口直接发包口其他口组织形式发包人自行操作口上级部门专班操作口委托代理机构操作口代理机构江西百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茜联系电话0799-6660166评审(比选/竞价)小组共3人(发包人上人,专家库抽人,特聘人)库内专家的专业及数量特聘专家要求及数量承包人资质要求/直接发包承包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次发包工程内容对现有占地面积1.7亩的公墓山进行提升改造,新增墓穴5个,浆砌石岸护坡长70米、高2米,将原有的厕所拆除重建一个32平方米的公共厕所,新建2个焚烧炉,新建生态停车位5个,并完善绿化,排水沟等其他配套设施。发包方式选择理由根据(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23号文件要求。发包人承诺本单位承诺,本表所填写内容真实有效,且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16号令规定的必须招标范畴,不存在肢解发包情况,我单位将从严控制工程造价。如有违反承诺情况,责任由我单位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章)备案意见完新2接注:①立项文号填初设批复文号(无初设的填可研批复文号或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依据文件;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未经立项审批的,填“无”;限额以上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填限额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文号。②本表一式四份,招标单位、公管办、行业监管部门、限额以下交易平台各一份。湘东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备案表湘财预审备字0)020号项目名称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单位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村民委员会审核中介机构宜春市宜阳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备案金额(元)634766.87备案资料财政预算评审报告(包括立项批复、评审依据、评审范围、评审结论、主要审减(增)原因分析、合同价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分析、终稿与初稿对比分析和重要事项说明);建设单位(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审核中介机构(章):1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湘东区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备案工作人员2025.6-24备注:备案表一式三份萍乡市区东新镇党政办公(室)纪要东办纪(2025)18号东桥镇党政班子联席会会议纪要2025年6月16日,党委书记黄榕榕主持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党委副书记、镇长吴黄龙,人大主席王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章正亮,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申志凤,党委委员、副镇长向春桃,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汤先伟,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邓长江,党委委员阳笑,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黄藜丹,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邹江,人大副主席杨坤雨,副镇长文婉玲副镇长陈奕,副镇长黎婷出席会议。现将会议议决事项纪要如下:会议讨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的相关事宜。经会议讨论,一致同意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以厚田村委会为实施主体,该工程通过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邀请直选+竞价方式选取招标代理单位,以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区公管办审核回复函为依据2025年6月16日2...0-1-萍乡市财政局文件萍乡市民政局萍财社[2025]10号萍乡市财政局萍乡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2025年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的通知各县(区)财政局、民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党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社会保障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社指[2024]82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社指[2024]102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1-算的通知》(赣财社指[2024]10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单位2024年、2025年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此次下达的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指标收入请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科目“1100499其他收入”,支出功能分类请列入“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支出经济分类请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出”。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原则,按规定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等方面支出。此次下达的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公益金支出请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残疾人事业发展公益金支出请列入“2296006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支出经济分类请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出”。专项用于养老事业发展、殡葬改革事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基础设施建设、儿童关爱、其他社会福利事业以及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2-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1.2024年、2025年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汇总表1-2.2024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表1-3.2025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表1-4.2025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分配表2.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萍乡市财政局萍乡市民政局2025年4月30日(依申请公开)-3一附件1-22024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表单位:万元县区养老服务事业殡葬服务事业儿童关爱事业乡村振兴战略基础设施建设残疾人事业合计乡镇敬老院建设养老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公益性公墓建设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构设施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单位金额项目单位金额项目单位金额项目单位金额项目单位金额项目单位金额合计1205010202016308市本级萍乡市养老服务中心50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市救助管理站)-2030安源区高坑镇镇村联建公墓5252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5050芦溪县上埠镇敬老院5050上栗县杨岐乡敬老院50鸡冠山乡庙背村1666莲花县坊楼镇敬老院20莲花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莲花县湖上乡2060—5—第1号关于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含预算)审核的回复函东桥镇厚田村村委会:报来《关于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含预算)审核的函》已收悉,经研究建议该服务费控制在5000元以内计取。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App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GF-2005-021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委托人: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村民委员会受托人:江西百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地点:湘东区东桥镇总建筑面积:对现有占地面积1.7亩的公墓山进行提升改造建筑总层数/结构:总投资额:76.7万元本招标范围控制价:634766.87元标段的划分:一个标段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三、合同价款代理报酬:肆仟伍佰元整(¥4500元)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通用条款;4、本合同专用条款。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1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八、合同订立2025年)月25日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委托人办公室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联系电话:传真0电子信箱:电子信箱:户名:户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2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3抗力的事件。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1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委托人的义务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4约定;(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5、受托人的义务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5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6、委托人的权利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6)依法选择中标人;(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7、受托人的权利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1)按合同约定收取代理报酬;(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不收取任何费用:(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8、委托代理报酬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6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9.1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9.4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中标人收取。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0、违约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7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11、索赔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12、争议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以下方式必须选用一种)(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新余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13、合同变更或解除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8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14、合同生效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5、合同终止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15.4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六、其他16、合同的份数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17、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9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通用条款;(4)本合同专用条款。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1语言文字: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中文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委托人的义务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按(1)、(2)、(3)、(4)、(5)(6)、(7)、(8)、(9)项内容。(1)提供招标前期的咨询工作及编制招标方案;(2)申报及填写有关的招标资料及表格;(3)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4)编制招标文件及备案;(5)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6)组织召开投标答疑会,并将答疑会内容形成书面文字解答送给各投标单位;(7)组织开标、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或直接确定中标人(应事先在招标文件中约定);(8)招标备案报告中的备案;(9)其他委托内容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招标委托合同签订后,办理告知手续前。(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招标文件编制前。(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备案时所需的相关材料。(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姓名:周桂萍电话:1593287456810(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7)应尽的其他义务:配合受托方向监管部门报审材料。5、受托人的义务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李女士联系电话:0799-6660166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A.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B.编制招标文件;C.组织开标大会和评标工作;D.办理中标公示、发出中标通知书;E办理各类招标备案手续。(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根据实际需要待定。(3)应尽的其他义务:公平、公正。6、委托人的权利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无7、受托人的权利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无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8、委托代理报酬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L代理报酬的币种: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无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无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无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0、违约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受托人有权延期完成合同。(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11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行业法律、法规处罚。(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执行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一(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不得收取代理费。(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等额招标代理费。(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倍赔偿招标代理费。(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同10.1条第(3)款。11、争议11.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将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五、其他1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叁份,其中,委托人贰份,受托人壹份。13、补充条款:L12interface return error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标段名称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人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桂萍/15932874568代理机构江西百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茜/0799-6660166序号条款内容审查结果1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口有口无2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无3设定企业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差异性得分条件。口有无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口有无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6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口有无8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或者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口有无9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对不同地区或者所有制形式经营主体的资质、资格、业绩等采取不同信用评价标准。口有无10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口有无11直接以抽签、摇号、抓阄等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口有无12对能够通过告知承诺和事后核验核实真伪的事项,强制投标人在投标环节提供原件,在获取招标文件、开标环节违法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其他特定人员到场。口有无13限定投标人缴纳保证金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从特定机构开具保函(保险),或者要求投标人缴纳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外的其他保证金。口有无14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15是否属于《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例外规定。口是否招标人审查音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单位签章)205年7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益性公墓山提升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