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连通工程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招标公告(肃宁县状元湖中学2025)



肃宁县人民政府
征收 土 地补 偿 安 置公 告

付家佐镇袁家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肃宁县状元湖中学道路连通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西环路、南至袁家佐村集体土地、西至袁家佐村集体土地、北至袁家佐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2.6178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肃宁县状元湖中学道路连通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肃发改审字〔2025〕41号),用于肃宁县状元湖中学道路连通工程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6178公顷(其中:耕地0.7127公顷,非耕农用地1.9051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21.5万元/公顷,计318.062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其他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肃宁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给予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被征地农户。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沧劳社〔2009〕12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付家佐镇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肃宁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20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肃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unning.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京礼
联系电话:5017039
地址:肃水路249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肃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十地现状调查结果表头投进老之日元湖中学道路连工程建设项日,熙法完地征什家传镇贵家佐村位十村西南的土地,条坝园应告家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共同调土地、上大民位宝甘他地上附看物及青,有天:一、土地情况单位:公顷权属袁家佐村集体土地地类合计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小计其中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面积2.61782.61780.71271.58110.3240二、土地使用权情况序号土地使用权人面积等情况备注1吴赶仓0.0377公顷0.5655亩2吴长江0.0123公顷0.1845亩3吴战通0.0871公顷1.3065亩4吴建立0.0223公顷0.3345亩5吴占虎0.1220公顷1.8300亩6杨红军0.0148公顷0.2220亩7刘庆宾0.0040公顷0.0600亩8刘庆宾0.0125公顷0.1875亩9吴广志0.0183公顷0.2745亩10吴俊青0.0665公顷0.9975亩11袁跃进0.0196公顷0.2940亩12袁广然0.0133公顷0.1995亩13袁强华0.0195公顷0.2925亩14袁良华0.0195公顷0.2925亩15袁重阳0.0112公顷0.1680亩16李文义0.0135公顷0.2025亩17刘小巧0.0044公顷0.0660亩18袁志刚0.0091公顷0.1365亩19袁二刚0.0412公顷0.6180亩20袁志刚0.0110公顷0.1650亩21袁二刚0.0118公顷0.1770亩22吴中华0.0162公顷0.2430亩23袁会领0.0179公顷0.2685亩24赵凤茹0.0112公顷0.1680亩25王振江0.0149公顷0.2235亩26袁增桥0.0199公顷0.2985亩27袁玉强0.0244公顷0.3660亩28郭风良0.0112公顷0.1680亩29吴俊然0.0056公顷0.0840亩30吴全欢0.0172公顷0.2580亩31吴新群0.0383公顷0.5745亩32吴俊然0.0215公顷0.3225亩33刘东山0.0184公顷0.2760亩34袁明祥0.0136公顷0.2040亩35苗振涛0.0133公顷0.1995亩36吴更新0.0166公顷0.2490亩37吴凡0.0168公顷0.2520亩38吴青同0.0233公顷0.3495亩39苗永平0.0165公顷0.2475亩40李文林0.0131公顷0.1965亩41池玉民0.0094公顷0.1410亩42池民兴0.0094公顷0.1410亩43边瑞芝0.0147公顷0.2205亩44李庆梅0.0166公顷0.2490亩45王根茂0.0128公顷0.1920亩46杜爱社0.0105公顷0.1575亩47袁英强0.0291公顷0.4365亩48吴金章0.0159公顷0.2385亩49吴文芳0.0079公顷0.1185亩50吴建全0.0102公顷0.1530亩51王根长0.0137公顷0.2055亩52池欢乐0.0056公顷0.0840亩53袁志辉0.0106公顷0.1590宙54袁青华0.0212公顷0.3180亩55刘发亮0.0139公顷0.2085亩56赵艳娥0.0142公顷0.2130亩57刘永正0.0180公顷0.2700亩58吴全祥0.0207公顷0.3105亩59刘明0.0282公顷0.4230亩60王志民0.0187公顷0.2805亩61苗德平0.0114公顷0.1710亩62苗会杰0.0137公顷0.2055亩63苗会杰0.0133公顷0.1995亩64袁会光0.0083公顷0.1245亩65袁凤桐0.0094公顷0.1410亩66吴香茶0.0137公顷0.2055亩67袁会章0.0083公顷0.1245亩68吴广学0.0105公顷0.1575亩69袁会杰0.0069公顷0.1035亩70袁会军0.0070公顷0.1050亩71杜万林0.0153公顷0.2295亩72袁二刚0.0260公顷0.3900亩73袁强华0.0158公顷0.2370亩74郭爱光0.1300公顷1.9500亩75袁建辉0.0090公顷0.1350亩76袁建中0.0111公顷0.1665亩77郭振林0.0071公顷0.1065亩78吴顺通0.0109公顷0.1635亩79李士瑞0.0316公顷0.4740亩80吴运涛0.0111公顷0.1665亩81吴凤岭0.0293公顷0.4395亩82吴映欢0.0092公顷0.1380亩83张京权0.0146公顷0.2190亩84袁凤其0.0212公顷0.3180亩85刘晨辉0.0214公顷0.3210亩86袁书才0.0238公顷0.3570亩87吴爱敏0.0231公顷0.3465亩88袁艳芬0.0148公顷0.2220亩89路秋民0.0110公顷0.1650亩90郭红艳0.0109公顷0.1635亩91袁凤路0.0137公顷0.2055亩92吴信通0.0113公顷0.1695亩93赵永利0.0086公顷0.1290亩94吴胜利0.0298公顷0.4470亩95杜志彪0.0501公顷0.7515亩96李秀敏0.0076公顷0.1140亩97吴寅年0.0218公顷0.3270亩98袁掺和0.0159公顷0.2385亩99吴寅年0.0082公顷0.1230亩100袁福玉0.0142公顷0.2130亩101袁双来0.1269公顷1.9035亩102吴艳通0.0110公顷0.1650亩103袁艳领0.0091公顷0.1365亩104吴占虎0.0210公顷0.3150亩105袁家佐村村集体0.5161公顷7.7415亩三、农村村民住宅情况名称所有权人具体情况备注无四、其他地上附着物情况名称所有权人具体情况备注无五、青苗情况名称所有权人具体情况备注玉米刘文志1.4667公顷22.0005亩注,经认定应予补偿的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与实际数量不同的,可在各注栏进行说明,没有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看物或育时,在备注栏注明“无”。。米K集体经济组织(签字、盖章)注现场组织人员(签字)土地现状调查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任金字、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连通工程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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