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JSZC-320382-ZYGJ-G2025-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12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2-ZYGJ-G2025-000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28万元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花园路办公区、建设路办公区、经开区分局,运河分局、东湖分局、官湖分局、铁富分局、宿羊山分局、碾庄分局、岔河分局、土山分局食堂的粮油、禽蛋、调味品、佐料、食用原材料及冷冻食品等,具体包含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乳制品类、粮油类、干调类等食材的采购及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预算金额使用完毕(最长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具有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9-1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09:30)前。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人:王学友 联系电话:0516-86225389
地址:江苏省邳州市东湖街道东方国贸9楼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公开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1.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再次进入苏采云系统以关注是否存在更正事项,以及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电子标书。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
单位地址:邳州市运河街道花园路50号
联系人:黄飞
联系电话:0516-86996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417-A1032
联系人:王学友
联系电话:0516-86225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学友
电话:0516-86225389

 

JSZC-320382-ZYGJ-G2025-0008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ZYGJ-G2025-0008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1章投标邀请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ZYGJ-G2025-0008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时间(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四、投标有关信息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9: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的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下同)2.开标时间:2025年9月12日9:30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采购人1.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地址:江苏省邳州市花园路50号3.联系方法:0516-869962664.采购项目联系人:黄飞六、采购代理机构1.名称: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江苏省邳州市东湖街道东方国贸9楼3.联系方法:0516-862253894.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学友电话:1932905233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目录一、总则二、招标三、投标四、开标、评标五、中标和合同六、询问和质疑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总则1.采购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政府采购方式2.1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3.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4.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二、招标7.招标文件的内容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8.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9.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1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0.样品10.1本项目对样品的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1.2投标有效期: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2.招标文件售价12.1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3.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13.1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4.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14.1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14.2现场考察: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4.3开标前答疑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5.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5.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6.终止招标16.1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7.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三、投标18.投标人18.1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8.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8.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投标文件19.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9.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3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4投标文件的退还: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5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9.7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9.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投标报价要求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20.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有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20.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0.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20.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报价,提交2个以上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20.6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1.投标人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2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22.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2.2投标文件的递交: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3.分包23.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3.2招标文件对本项目分包的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4.相同品牌产品投标24.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的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4.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4.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24.1、24.2条规定处理。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开标、评标26.开标26.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6.2开标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26.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6.4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6.5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如责任方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责)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27.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8.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9.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0.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1.评标方法、评标标准。31.1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31.2本项目的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3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同时按照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的比值,同比例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9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五、中标和合同36.确定中标人3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6.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中标人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37.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8.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9.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40.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六、询问和质疑41.询问和质疑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4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项号内容一、总则1.1本项目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 2.1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5.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7.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电子招标投标。7.1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二、招标9.1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28万元10.1本项目对样品的要求: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11.2投标有效期:90天。12.1招标文件售价:免费。13.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标准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14.2现场考察:不组织现场考察。14.3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开标前答疑会。15.115.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15.3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16.1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17.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二、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4.“信用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投标18.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9.1投标人须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入“苏采云”系统下载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后,离线编制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的获取及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可通过“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服热线进行咨询。特别说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需要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19.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授权委托书》(提供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资格条件(1~7及9~10项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8.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17”的内容)。9.投标人具有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扫描件。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注: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3)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3.《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4.《授权委托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5.《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响应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四、综合评审评分项(一)技术部分1.技术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包括以下方案:1.1食材供应及配送方案1.2食材质量保证措施1.3配合与服从采购人管理方案1.4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1.5退换货承诺方案 (二)商务部分1.投标人业绩(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2.车辆配备(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3.仓储场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4.投标人评价(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5.人员配备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一)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无。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文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核对)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19.3 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19.4投标文件的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投标人,若采购人索取中标人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的,须在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19.5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二、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2和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19.7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并提示。19.8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须先撤回投标文件,重新编制(即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苏采云”系统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提示),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投标文件。20.6本项目按照优惠率进行投标报价,不接受低于或等于0%的优惠率(预算金额228万元)的投标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9:3022.2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9:302.递交: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23.2招标文件对本项目分包的规定:采购人不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24.1报价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的方式:由采购人确定。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具体见24.3)的,不同投标人所投的核心产品中有部分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24.2评审得分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方式:由采购人确定。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具体见24.3)的,不同投标人所投的核心产品中有部分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2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无。四、开标、评标26.1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5年9月12日9:30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26.3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解密时限:进入解密环节后,30分钟内。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应当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内容: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无。“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26.4“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后5分钟内,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确认开标过程。在以上时间内投标人没有确认的,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26.5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如责任方为“苏采云”系统,“苏采云”系统免责)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26.6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无。29.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31.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五、中标和合同36.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中标人方式:一、确定人:采购人。二、确定中标人方式:按照以下顺序确定中标人:1.投标人投标优惠率高的,被确定为中标人; 2.投标人投标优惠率相同的,投标人《技术方案》得分高的,被确定为中标人。 3.投标人投标报价和《技术方案》得分都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 37.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通过“苏采云”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7.2 中标结果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38.特别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询问和质疑41.1. 根据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采购人)依法处理。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 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联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收入核算股联系电话: 0516-86252110通讯地址:江苏省邳州市花园路50号附加说明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本章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费率最低收费金额(每个委托项目)5000元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1.6%50-400万元(含400万元)1.5%4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1.1%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8%5000-1亿元(含1亿元)0.25%1-10亿元(含10亿元)0.05%10-50亿元(含50亿元)0.01%50亿元以上0.005%中标金额费率最低收费金额(每个委托项目)5000元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1.6%50-400万元(含400万元)1.5%4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1.1%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8%5000-1亿元(含1亿元)0.25%1-10亿元(含10亿元)0.05%10-50亿元(含50亿元)0.01%50亿元以上0.005%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再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项目,按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计算。6.有分包(分标段)的按一个项目计算。第四章评标标准(1)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是否客观分一、价格部分(10分)1价格部分(10分)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10投标人的评审价格=(1-《开标一览表》中的“优惠率”)二、商务部分(36分)2.1投标人业绩(6分)1.相似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与本项目类似的食材供应项目,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须提供完整清晰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需体现出项目标的、服务期限、服务内容、签署日期。未提供该项不得分,资料不全不得分。是2.2车辆配备(8分)1.用于本项目上门送货的车辆须为货车、冷链运输车辆,且承诺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须经采购人同意,且不能影响效率和服务质量。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2.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由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订)并加盖公章。租赁协议需在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一年(自开标日计算)。3.计分方式:投标人在满足采购需求中“车辆配备4辆货车的实质性要求”基础上每多配备1辆加1分,最多得4分,具有冷链运输功能车辆每有1辆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的冷链运输车辆需提供清晰的车辆照片或相关材料,便于评委认定该车辆为冷链运输车)。本项最高8分,冷链运输车和货车不重复计分。4.本项最高8分,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分,资料不全不得分。是2.3投标人评价(4分)(1)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截图证明材料的,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截图证明材料的,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截图证明材料的,得2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上述合计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是2.4仓储场地(6分)1.仓库配备:根据各供应商配备仓储仓库情况进行打分,有1个得3分,最多得3分。自有仓库须提供仓库场所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并附上仓库照片等相关证明资料;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资料不全或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2)租赁仓库须提供由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场所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并附上仓库照片等相关证明资料;租赁合同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一年(自开标日计算);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资料不全或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2.保鲜冷冻库配备:根据各供应商配备保鲜冷冻库情况进行打分(供应商仓储仓库具备有保鲜冷冻功能的储藏库或具备独立保鲜冷冻库)有1个得3分,最多得3分。(1)须提供仓库场所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并附上保鲜冷冻库照片等相关证明资料;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资料不全或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2)租赁保鲜冷冻库须提供由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场所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并附上保鲜冷冻库照片等相关证明资料;租赁合同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一年(自开标日计算);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资料不全或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是2.5组织机构及人员和车辆配备方案(9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3分)方案要求对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商务要求”中“(一)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和车辆配备要求”中“1.组织结构设置要求”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3分,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0分否人员配备方案(6分)要求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商务要求”中“(一)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和车辆配备要求”中“2.人员配备要求”(共2项)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一处缺陷扣1分,单项内容分(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最低得0分退换货承诺方案(3分)方案要求对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商务要求”中“(二)退换货要求”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3分,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0分。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是否客观分一、价格部分(10分)1价格部分(10分)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10投标人的评审价格=(1-《开标一览表》中的“优惠率”)二、商务部分(36分)2.1投标人业绩(6分)1.相似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与本项目类似的食材供应项目,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须提供完整清晰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需体现出项目标的、服务期限、服务内容、签署日期。未提供该项不得分,资料不全不得分。是2.2车辆配备(8分)1.用于本项目上门送货的车辆须为货车、冷链运输车辆,且承诺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须经采购人同意,且不能影响效率和服务质量。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2.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由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订)并加盖公章。租赁协议需在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一年(自开标日计算)。3.计分方式:投标人在满足采购需求中“车辆配备4辆货车的实质性要求”基础上每多配备1辆加1分,最多得4分,具有冷链运输功能车辆每有1辆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的冷链运输车辆需提供清晰的车辆照片或相关材料,便于评委认定该车辆为冷链运输车)。本项最高8分,冷链运输车和货车不重复计分。4.本项最高8分,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分,资料不全不得分。是2.3投标人评价(4分)(1)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截图证明材料的,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截图证明材料的,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截图证明材料的,得2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上述合计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是2.4仓储场地(6分)1.仓库配备:根据各供应商配备仓储仓库情况进行打分,有1个得3分,最多得3分。自有仓库须提供仓库场所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并附上仓库照片等相关证明资料;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资料不全或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2)租赁仓库须提供由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场所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并附上仓库照片等相关证明资料;租赁合同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一年(自开标日计算);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资料不全或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2.保鲜冷冻库配备:根据各供应商配备保鲜冷冻库情况进行打分(供应商仓储仓库具备有保鲜冷冻功能的储藏库或具备独立保鲜冷冻库)有1个得3分,最多得3分。(1)须提供仓库场所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并附上保鲜冷冻库照片等相关证明资料;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资料不全或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2)租赁保鲜冷冻库须提供由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场所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并附上保鲜冷冻库照片等相关证明资料;租赁合同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一年(自开标日计算);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资料不全或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是2.5组织机构及人员和车辆配备方案(9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3分)方案要求对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商务要求”中“(一)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和车辆配备要求”中“1.组织结构设置要求”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3分,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0分否人员配备方案(6分)要求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商务要求”中“(一)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和车辆配备要求”中“2.人员配备要求”(共2项)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一处缺陷扣1分,单项内容分(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最低得0分退换货承诺方案(3分)方案要求对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商务要求”中“(二)退换货要求”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3分,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0分。三、技术部分(54分)序号评分因 素评审标准是否客观分3.1食材供应方案(30分)方案要求对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三、技术要求”中“(一)食材供应要求”中“1.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15项)、“2.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乳制品类”(33项)及“3.粮油类、干调类”(12项),(合计60项)的相关要求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3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0.5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存在缺陷扣0.5分。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30分,最低得0分。否3.1食材供应及配送方案 (6分)方案要求对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三、技术要求”中“(三)食材配送要求”(共2项)的相关要求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一处缺陷扣1分,单项内容分(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最低得0分。否3.2食材质量保证措施 (9分)方案要求对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三、技术要求”中“(二)食材质量保证措施要求”(共3项)的相关要求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9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一处缺陷扣1分,单项内容分(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9分,最低得0分。否3.3配合与服从采购人管理方案(6分)方案要求对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三、技术要求”中“(四)配合与服从采购人管理要求”(共2项)的相关要求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一处缺陷扣1分,单项内容分(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最低得0分。否3.4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3分)方案要求对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三、技术要求”中“(五)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求”的相关要求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3分,每存一处缺陷扣1分,本项内容分(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0分。否合计100本章说明:(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评分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甲方: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乙方:项目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包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等,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一、供货范围和期限(一)供货范围:为甲方食堂进行食材的采购和配送。(二)供货期限:预算金额使用完毕(最长12个月)。(三)采购需求:详见合同附件1二、供应方式及要求(一)确定订单甲方食堂提前一天向乙方提供所需食品订单,乙方必须在甲方食堂规定时间内,依据订单将甲方食堂所需的食品购齐,送至甲方食堂指定地点进行验收。(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随意变更订单项目、内容,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供应的食品,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食堂,经甲方食堂许可后方能调整所订食品。(三)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食堂对其供应食品所进行的数量、质量检查。三、供应价格及预算金额(一)采购包()供应价格1.乙方优惠率:(1)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优惠率%;(2)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乳制品类优惠率%;(3)粮油类、干调类优惠率%。2.基准单价:以就近菜市场或大型商超线下零售单价为基准单价;如上述还未有的菜品,以供应商的批发采购处的同类菜品零售价为基准价。邳州市税务局办公地址附近的农贸菜市场或连锁大型超市分别为万兴农贸市场、文苑路农贸市场、欢乐买宏大店,以此三处市场的线下零售价的平均值为基准单价,由采购人组成的询价小组按月在此三处市场采集月平均菜价。3.乙方供货结算单价=基准单价×(1-乙方各类食材中标优惠率)(乙方各类食材中标优惠率详见乙方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但不得超出基准单价;4.结算单价、数量及金额须双方签字。5.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2)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28万元四、支付(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1(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后,费用按月支付,每月1次按实际订单量支付。每次付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二)付款方式2(提交预付款保函的)2.合同签订后,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算金额的40%的预付款保函,甲方自收到发票(发票金额为预算金额的40%)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预付款抵扣完后,费用按月支付,每月1次按实际订单量支付。每次付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包括:①发票;②甲方确认的送货清单。3.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开户银行:银行帐号:4.其他若出现因乙方违约导致双方有争议的情况,待争议解决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货款,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在预算金额范围内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据实结算支付,若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支付达到预算金额,本合同自动终止;若本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后仍有剩余,作为政府采购预算结余报财政部门后结转。五、质量标准和检验(一)质量标准1.乙方所供应的食品数量不得短缺,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产品国家标准,特殊物品应符合行业内通用标准。所供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乙方提供的所有蔬菜、水果、豆、粮、油等均须为非转基因产品。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属于无公害蔬菜水果;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须是正规厂家出品并具有合格证书的优质产品;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联厂,并经政府相关检验合格;水产品必须新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粮油、副食、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商出品,相关证件齐全。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物品甲方食堂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退货或换货,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为满足质量标准提供的技术方案详见合同附件2。3.乙方为满足质量标准提供的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和车辆配备方案详见合同附件3。4.乙方未满足质量标准提供的退换货承诺方案详见合同附件4。(二)验收检验1.甲方食堂每天对供应食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和质量进行现场验收,以甲方食堂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附一式三份盖章的送货清单,供甲方食堂验货后签字确认,甲方食堂执一份,乙方执二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若乙方供应食品运输损坏率较高且影响甲方食堂正常使用,或原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在甲方食堂使用的过程中发现配送商品不合格,甲方食堂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1)验收组织方式:þ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甲方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þ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þ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þ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þ否是否进行抽查:¨是þ否如果履约验收涉及检测(检验)费、专业技术人员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þ分期/分项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乙方提出书面验收要求,甲方接到书面验收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书,如乙方对验收书有异议,在接到验收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8)履约验收要求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规〔2024〕7号)的规定执行。合同与上述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上述文件规定为准。(9)其他见合同附件5。(三)供应时间(具体以甲方食堂要求为准)乙方每日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将甲方食堂所需食品送至指定地点进行验收,乙方如送货迟到超过半小时,甲方可扣乙方当天总货款的10%做为违约金。因迟到时间长而造成甲方食堂无法正常供餐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经济、法律责任。遇有特殊任务或其他情况,应以甲方具体要求为准。非正常工作时间,遇特殊情况,乙方要为甲方食堂提供紧急配送服务,接甲方电话通知后,90分钟内送达。六、包装与标记1、商品(合同标的)包装具体要求:见《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中《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快递包装具体要求:见《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中《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七、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按合同履约,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食堂食材费用,甲方每逾期10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次应支付食堂食材费用0.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当次应支付食堂食材费用的1%。(二)乙方违约责任1.数量违约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数量足额供应,如发现乙方存在主观故意或弄虚作假,第一次发现,扣除当日货款的10%;第二次发现,扣除当周货款的10%;第三次发现,扣除当月货款的10%,并可以终止合同。2.质量违约甲方每月对乙方所供应商品随机抽取进行送检,送检品类及抽取次数由甲方决定。乙方应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及甲方对菜品质量的要求进行送货。如因乙方质量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可以终止合同。甲方如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品,乙方应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货品并给予甲方书面答复说明原因,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好所需货品,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负责。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发出书面警告,第二次则按¥3000.00元扣除违约金,第三次甲方有权解除供货合同。关于留样与抽查送检:甲方将对每批次配送的货品进行留样保存,并每月随机抽样送检一次,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食品卫生安全监督部门或相关部门对货品进行检查,乙方须全力配合,不得找任何借口推脱。3.服务违约因乙方未按时配送食材至甲方指定地点,影响伙食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第一次发现,扣除当日货款的2%;第二次发现,扣除当周货款的2%;第三次发现,扣除当月货款的2%,并可以终止合同。甲方每月组织人员进行供应情况调查,对不符合食材供应要求的,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4.保密违约乙方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保密承诺详见合同附件6,在配送期间应按照甲方管理规定约束自身行为;对甲方各类供应情况不得提供给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八、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生效日期以下列条件全部满足的最晚日期为准:(1)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甲方收到乙方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合同总价)的0%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九、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十、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及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为准。十二、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一份,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份存档。十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甲方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确定本合同()部分涉及国家秘密,该涉及国家秘密部分不公告;甲方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与乙方约定本合同()部分涉及商业秘密,该涉及商业秘密部分不公告。甲方乙方单位签章:单位签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日期:合同附件合同附件1: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附件2: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乙方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合同附件3: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和车辆配备要求(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乙方投标文件中《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和车辆配备方案》。)合同附件4:退换货要求(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乙方投标文件中《退换货承诺方案》。)合同附件5: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合同附件6:《保密承诺》合同附件5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甲方:合同编号:乙方:项目编号:签订地点:验收标准:见本合同“五、质量标准和检验”。验收要求、验收程序:乙方提出书面验收要求,甲方接到书面验收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书,如乙方对验收书有异议,在接到验收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乙方单位签章:单位签章:日期:日期:合同附件6《保密承诺》(甲方名称):参加贵单位的活动,我单位承诺按照以下条件对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有关信息进行保密:1.不将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披露的任何信息用于项目之外的任何目的。2.不将为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提供的任何信息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泄露、出售、交易、公布、复制或使用。3.按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上报涉及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的所有信息,均经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审查批准。4.本承诺书的保密义务期限:长期。5.除以上承诺我单位将实行以下措施来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性:(1)(2)(3)承诺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六章采购需求一、说明(一)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采购标的: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五)本项目预算金额:228万元二、项目基本概况采购及配送地点:花园路办公区、建设路办公区、经开区分局,运河分局、东湖分局、官湖分局、铁富分局、宿羊山分局、碾庄分局、岔河分局、土山分局食堂的粮油、禽蛋、调味品、佐料、食用原材料及冷冻食品等,具体包含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乳制品类、粮油类、干调类等食材的采购及配送。三、技术要求(一)食材供应要求1.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1.1畜禽肉类1.1.1生猪肉:为鲜五花肉和后肘肉,一级鲜度,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内行业标准(有地方部门检疫章),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1.1.2排骨:新鲜肋排,一级鲜度,肉色鲜红自然,不滴血水,骨头断面上颜色自然带血丝,无酸腐异味,肉质柔软有弹性。1.1.3火腿肠:正规品牌,特级,猪肉火腿肠,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内行业标准。1.1.4鲜牛肉、鲜羊肉:一级鲜度,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内行业标准,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或淡黄色,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牛肉、鲜羊肉正常的气味。1.1.5鸡、鸭:新鲜光禽、全净膛的肉食鸡、鸭。重量为单只净重2—3斤左右,无死、无冻,无注水、泡水现象;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呈淡黄色;肉有弹性,放手后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肚中无内脏和其它异物,无味道,外表处理干净,微干或湿润。1.2水产品类1.2.1鲤鱼、鲢鱼、草混子、鲫鱼、鲈鱼:新鲜、活鱼(按采购人要求宰杀),眼睛光亮透明,眼珠凸出,鱼鳞光亮、整洁、紧贴鱼体,鱼体洁净、挺而不软弯度小、有弹性。1.2.2黄花鱼:单只长度15厘米以上。鱼体色泽鲜亮,鱼肉紧实,身体无异味,鱼眼鲜亮有光泽。1.2.3活虾:新鲜旳虾头尾完整,有一定旳弯曲度、虾身较挺。虾皮壳发亮,呈青白色。虾肉质坚实、细嫩。1公斤30—40头。1.2.4带鱼:5厘米以上的大带鱼,带鱼冰衣符合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鱼体解冻后净含量允差按国家标准内,且带鱼感官指标要符合正常的色泽。1.2.5冰冻虾:应选择体型完整,外壳透明光亮,体表呈青白色或青绿色,头节与躯体紧连,肉体硬实而有韧性,须足无损,体表无污秽黏附,无异常气味旳生虾为好。1.2.6虾仁:冻虾仁旳外包装完整、清洁,肉质清洁、完整,呈淡青色或乳白色。1.2.7冻海鱼类:鳍平直紧贴鱼体,鳞片上覆有冻结旳粘液层,天然色泽鲜明而不浑浊。眼球不突出,透明反复冰冻旳鱼鳞呈暗色,解冻后,有光泽,有一层清洁透明旳粘液、鳞片完整、不易脱落,具有海水鱼或淡水鱼固有气味,眼球饱满凸出5角膜透明,腮鲜红,清晰。腹部坚实、无胀气、裂现象、肛孔白色凹陷。肉质坚实,有弹性,骨肉不分离。1.3冷冻食品类:保质期内,检测执行国内行业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产品需有完整的资料,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等。1.4熟食类:必须使用封闭车厢,不得敞运,车厢内必须清洁、卫生。制作材料必须保证其新鲜、卫生、符合该类食品的行业标准,成品及半成品要有足够的有效保质期。来货必须使用食品袋密封包装。所有非投标人自己调配的调味料,包括盐、糖、酱油、醋等,必须为预包装食品。1.5卤菜类:制作材料必须保证其新鲜、卫生、符合该类食品的行业标准,成品及半成品要有足够的有效保质期。必须使用封闭车厢,不得敞运,车厢内必须清洁、卫生。来货必须使用食品袋密封包装。生、熟食品必须使用专门的容器分开盛装,生食品不得放在熟食品上面,非食品不得放在食品上面。所有非供应商自己调配的调味料,包括盐、糖、酱油、醋等,必须为预包装食品。2.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乳制品类:2.1蔬菜类:2.1.1大白菜、包菜、菠菜、茼蒿、大葱:新鲜整洁,大小适中,成熟度适中,无烂芯烂根烂叶。2.1.2土豆:新鲜度好,大小均匀无斑点、无霉点、无芽点。2.1.3洋葱:色度新鲜,球茎坚实而不软,大小均匀。2.1.4茭瓜、豆角、蒜薹:要色度新鲜,果实坚实不软,大小均匀,嫩而不老,表面光滑,无鼓包和凹陷。2.1.5西红柿:要色度新鲜,自然成熟,果实坚实不软,大小均匀。2.1.6黄瓜:要瓜头顶花带刺,直而不软。2.1.7冬瓜:要黑色大个,无腐烂变质、无伤疤、表皮光滑,色度新鲜。2.1.8长茄子:要当天采摘、色度新鲜,无空心、色泽鲜亮、表皮光滑无疤痕。2.1.9大蒜:外表无水分、无霉点、无芽点。2.1.10青椒:感官指标要达到色泽鲜艳,拥有各自品种典型颜色,要当天采摘、色度新鲜,无空心、色泽鲜亮、表皮光滑无疤痕、成熟度适中,个头大小一致,无烂果、无异味、无病虫害和明显机械伤。2.1.11笋瓜、山芋、南瓜:感官指标要达到形态、色泽一致,瓜果均匀且大小适中,拥有各自品种典型形状;无疤点,无断裂,无畸形瓜、病虫瓜、烂瓜,瓜身不带泥土,无明显机械伤。2.1.12白萝卜、红萝卜、胡萝卜:感官指标要达到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鲜嫩致密;新鲜无畸形、裂痕、糠心、病虫害斑和明显机械伤,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萝卜直径80-100毫米,长度不小于200毫米,胡萝卜顶端直径不小于40毫米。2.1.13香菜、青菜、油麦菜、芹菜:感官指标要达到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颈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薹(菜心除外);结球的蔬菜应结球紧实。2.1.14蒜黄:蒜黄去根和老叶,无病虫害斑,无泥土,无杂质,无明显机械伤。2.1.15藕:感官指标要达到个头为该品种中等以上大小且大小一致,具有该品种典型形状;肉质鲜嫩,成熟度适中,无机械伤,无干瘪,无腐烂霉变。2.1.16莴苣:感官指标要达到个头为该品种中等以上大小且大小一致,色泽均匀,不带茎叶、须根,无泥沙,无机械伤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直径不小于80毫米。2.1.17姜:感官指标要达到个头为该品种中等以上大小且大小一致,色泽均匀,不带茎叶、须根,无泥沙,无机械伤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外皮不能变绿,直径不小于80毫米,生姜为干姜或鲜姜;2.1.18香菇、蘑菇:感官指标要达到菇形正常、规整、饱满,具有该品种典型形状和色泽,大小均匀一致,拥有正常食用菌特有的香味。2.1.19豆芽:感官指标要达到具有该类产品典型的形状和色泽,拥有豆制品的特有色、香、味;无异味、无异嗅、无霉烂变质、无杂质;无黑根现象;产品达到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标准,农药残留和微生物指标要符合国家标准。芽长:绿豆芽不少于2mm,黄豆芽不少于3mm。2.1.20西兰花:表面蓓蕾平展,无开花、发黄现象,无异味臭味。2.1.21木耳:朵片完整,耳片厚度1毫米以上;杂质不超过0.3%。耳面黑褐色,有光亮感;没有拳耳、流耳、流失耳、虫蛀耳、霉烂耳。2.2蛋类2.2.1鸡蛋:鲜鸡蛋,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内行业标准,蛋壳清洁完整,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微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带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2.2.2咸鸭蛋:蛋壳清洁完整,味道纯正,无异味。2.3水果、点心、饮料类、乳制品类2.3.1苹果:整体匀称,表皮光滑,无虫眼;单个在150-300克。2.3.2香蕉:皮色鲜黄光亮,两端带青;两指轻捏果身,富有弹性;肉口柔软糯滑,甜香俱全。2.3.3桔子:整体匀称,表皮光滑,无虫眼;单个在100-200克。2.3.4梨:整体匀称,表皮光滑,无虫眼;单个在150-300克。2.3.5点心类:要求正规品牌,不库存,当天需求当天采购。应具有各自的正常色泽、气味和滋味,不得有酸败、发霉等杂味,食品内外不得有生虫、霉变及其他外来污染物。2.3.6饮料类: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内行业标准,必须提供正规品牌,品牌和种类须征得采购人认可。2.3.7乳制品类:选取优质品牌,包装完好,日期新鲜,酸奶必须国家标准,送达时不超过有效期的20%;鲜奶类(巴氏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鲜奶配送日期保证在上市当天。2.4种子食材类:2.4.1:豆类:黄豆、青豆、蚕豆、芸豆、豌豆、黑豆、红小豆、绿豆,等级一级,颗粒饱满,色泽正常,无虫蛀、无霉变、无杂质,不完善粒含量≤1%。2.4.2薯类:个大形正,大小整齐,表面无伤,体硬不软、饱满。无腐烂、无破皮、坑眼少、无畸形、无较多泥土、无发软。2.5豆制品类:2.5.1豆腐、豆腐皮等豆制品必须新鲜有弹性、带有豆香味;无粘手、发酸变质。3.粮油类、干调类:3.1粮油类3.1.1大米:食堂配送的大米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内行业标准,并具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正规品牌东北大米,颗粒均匀饱满、表面光洁、有光泽、色泽正常白粒少、有天然清香。3.1.2面粉:正规品牌,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无杂质、无异味。玉米面、杂粮面闻起来有面香而无其它异味,色泽自然,不沾手,无虫蛀、无霉变、无杂质。3.1.3.食用油:食用油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内行业标准,并具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正规品牌非转基因油类,油品清亮、无杂质、无沉淀物、常温不凝固。3.1.4小麦粒、大麦、玉米、薏米面、黑米、小米、高梁、藏麦:感官指标要达到手感硬实,表面有光泽,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腐烂,无异味,无杂质,黄曲霉毒素低于国家限量指标要求。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达到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标准,农药残留和微生物指标要符合国家标准。3.1.5红枣、粟子、核桃、花生:感官指标要达到手感硬实,表面有光泽,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腐烂,无异味,无杂质,黄曲霉毒素低于国家限量指标要求。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达到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标准,农药残留和微生物指标要符合国家标准。3.2干调类3.2.1酱油:正规品牌,瓶装600mL-1.2L,要求颜色为红褐色或棕褐色,鲜艳,有光泽,体态澄清,浓度适当,无沉淀物,香气丰富纯正。3.2.2老抽:正规品牌,塑料桶装1.2L—2L,颜色呈焦糖色,很深,呈棕褐色,有光泽;味感鲜美微甜。3.2.3醋:正规品牌,瓶装600mL-1.2L,要求陈醋,颜色为琥珀色或红棕色,有光泽,体态澄清,浓度适中,无悬浮物或沉淀。3.2.4食用淀粉:地瓜淀粉,袋装300—400克,淀粉色泽洁白,有一定光泽;应有地瓜固有的气味;干燥,手攥不应成团,有较好的分散性。3.2.5味精:正规品牌,袋装400克—500克,要求颗粒形状一致,色洁白、有光泽,颗粒间呈散料状态。3.2.6料酒:正规品牌,瓶装600mL-1.2L。3.2.7白糖:白砂糖,等级一级,无受潮溶化、无异味、洁白有光泽,颗粒均匀,干燥,手攥不应成团,有较好的分散性,必须具有食品质量认证标志。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二)食材质量要求1.食材质量保证措施要求1.1投标人提供的货品及服务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地**府和采购人有关规定。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蔬菜类、畜禽肉类和水产类等食品能够提供相应的质量检疫报告。1.2蔬菜类质量要求:当日供应蔬菜为当日采摘的新鲜蔬菜。蔬菜类材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蔬菜须提供农药残留合格证。1.3肉禽类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屠宰资质的企业或与定点屠宰企业长期合作的单位或定点屠宰企业在邳州市地区的一级代理商。投标人的肉禽产品要求具有防疫部门检验印章。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相关承诺书(格式自制)。2.食材质量保障能力要求2.1要求投标人具有蔬菜生产基地(投标人自有、租赁或合作均可)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2.2要求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或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等相关设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三)食材配送要求1.配送时,采购人如要求对菜品深加工,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安排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的工人进入单位食堂进行深加工,无二次要求的按采购人要求在市场加工完毕,再配送采购人指定区域。2.配送地点:花园路办公区邳州市花园路50号建设路办公区邳州市奚仲路与建设中路交叉口北150米经开区分局邳州市东兴路18号运河分局邳州市运河街道青年东路延长段东湖分局邳州市沱江路1号官湖分局邳州市官湖镇官湖大市场北1号铁富分局邳州市九龙大道与大马南路交叉口东南50米宿羊山分局邳州市青年路宿羊山农业银行向西150米路北碾庄分局邳州市民主路与超时大道交叉口西200米岔河分局邳州市云坛西路125号土山分局邳州市土山镇土山街5号(四)配合及服从采购人管理要求1.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食品安全检测人员对所送物品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若所供货品不符合卫生规定或其他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应立即无条件予以退货、更换。2.提供采购人拒收后食材更换方案。(五)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求因采购人工作内容特殊性,投标人要根据采购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好处置工作。(六)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1.验收必须由采购人和中标人相关人员等共同验收,签字确认,验收时提供供货清单,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要求:新鲜、无腐叶、无农药残留。鲜肉、蛋、家禽及鱼类要求:安全、新鲜、无异味、无瘦肉精、无抗生素、无注水。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中标人负责货品装卸送至采购人仓库并协助摆放。2.验收检查:采购人如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品,中标人应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货物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并在2小时内更换好所需货品,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中标人负责。第一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发出书面警告,第二次则按¥3000.00元扣除违约金,第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货合同。关于留样与抽查送检:采购人将对每批次配送的货品进行留样保存,并每月随机抽样送检一次,送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有食品卫生安全监督部门或相关部门对货品进行检查,中标人须全力配合,不得找任何借口推脱。3.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供送,紧急情况下,采购人电话通知,90分钟内送达。合同期内,联系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4.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五、质量标准和检验”。四、商务要求(一)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和车辆配备要求1.组织机构设置要求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情况合理设定部门及岗位,配备相关人员。2.人员配备要求2.1服务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采购、运送等相关人员)不低于6名;2.2要求投标人配备的人员要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健康证并且提供人员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3.车辆配备要求要求投标人配备不低于4辆配送车辆(为拥有承载能力的小型货车、货车),投标人名下配送车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车辆合法手续及有效行驶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租赁车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说明:本“2.人员配备要求”“3.车辆配备要求”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二)退换货要求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提供退货、换货承诺。五、关于投标报价的相关说明1.本项目按照优惠率进行投标报价,02.报价范围要求(1)(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优惠率N1%;(2)(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乳制品类)优惠率N2%;(3)(粮油类、干调类)优惠率N3%。按照(1)-(3)项优惠率,计算综合优惠率N%(取小数点后两位)。综合优惠率(N%)计算方法:综合优惠率(N%)=(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占比47%*(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优惠率N1%+(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乳制品类)占比16%*(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乳制品类)N2%+(粮油类、干调类)占比37%*(粮油类、干调类)优惠率N3%。3.基准单价:以就近菜市场或大型商超线下零售单价为基准单价;如上述还未有的菜品,以供应商的批发采购处的同类菜品零售价为基准价。邳州市税务局办公地址附近的农贸菜市场或连锁大型超市分别为万兴农贸市场、文苑路农贸市场、欢乐买宏大店,以此三处市场的线下零售价的平均值为基准单价,由采购人组成的询价小组按月在此三处市场采集月平均菜价。4.结算单价=基准单价×(1-各类食材中标优惠率)。例如:某类食材中标优惠率为10%,若市场基准单价为8元/kg,则结算单价为8*(1-10%)=7.2元/kg。5.结算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成本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检查费、税费以及服务期内的所有相关食品采购、检验费用在内的,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全包价。6.报价需充分考虑合同期限内的市场因素和成本变化状况的风险。说明:本“五、关于投标报价的相关说明”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六、服务期限:预算金额使用完毕(最长12个月)。说明:本“六、服务期限”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七、关于支付的要求食材费用按月结算,中标人按照原始验收单据与采购人核对上月的货款,每月10日前完成对账,供应商应提供发票、食材明细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进行结算。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付款申请资料后,进行核实办理货款结算手续。对账、开票、付款日遇节假日可顺延。说明:本“七、关于支付的要求”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八、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目录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分项价格表4.偏离表5.授权委托书6.中小企业声明函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10.投标人相关承诺11.投标人书面声明12.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响应表1.投标函致: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ZYGJ-G2025-0008]招标文件,(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1.本项目由投标人本企业提供服务,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有效期为90天。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的规定由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投标人完全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的规定。7.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确定。如我单位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作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附件予以公告。8.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手机号码:传真: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ZYGJ-G2025-0008投标人名称优惠率(%)备注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分项价格表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ZYGJ-G2025-0008项目名称食材类别食材分类优惠率(保留整数位)权重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 %47%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乳制品类 %16%粮油类、干调类 %37%综合优惠率(即《开标一览表》中的“优惠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说明:按照食材分类优惠率和权重,计算综合优惠率。综合优惠率(N%)=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优惠率N1%*47%+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乳制品类优惠率N2%*16%+粮油类、干调类优惠率N3%*37%。填报N1N2N3时保留整数位,N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人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3.请投标人仔细计算所报综合优惠率。本表的综合优惠率与《开标一览表》中的“优惠率”应保持一致。4.偏离表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ZYGJ-G2025-0008序号偏离内容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除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外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性别:男(女)年龄:岁民族:族职务: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ZYGJ-G2025-0008)的招、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授权委托。委托人(公章):受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后)6.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ZYGJ-G2025-0008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属于(批发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1、中小微企业的划分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供应商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成交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执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的规定。5、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10:49图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十秒自测轻松完成开始自测查阅《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技术支持:机械工业信息中心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ZYGJ-G2025-0008)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ZYGJ-G2025-0008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单位的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ZYGJ-G2025-0008投标人郑重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ZYGJ-G2025-0008)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设备:1.(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2.(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3.(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专业技术能力:1.(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2.(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3.(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特此声明。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0.投标人相关承诺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ZYGJ-G2025-0008我单位承诺:如有参与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与我单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单位不再参加该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对上述承诺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1.投标人书面声明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ZYGJ-G2025-0008我单位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特此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2.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响应表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ZYGJ-G2025-0008序号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响应情况(完全响应/未完全响应)说明1“车辆配备要求”的响应情况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2“人员配备要求”的响应情况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3“关于投标报价的相关说明”的响应情况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4“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5“关于支付的要求”的响应情况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注:1.上表响应情况栏为必填内容,说明栏为选填内容。2.如响应情况栏未填写或填写“未完全响应”,在符合性审查时均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