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网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核心区工程施工监理 地下管网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一核心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衢州市柯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衢州市柯城区民防局)〕2025)
招标公告
衢化南片区地下管网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一核心区工程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
衢化南片区地下管网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一核心区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以柯发改审初设〔2025〕175号(项目代码:2508-330802-04-01-60839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衢化南片区地下管网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一核心区工程施工监理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8303.6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4499.35 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涉及北一道、中央大道、花径路三条市政道路地下管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道路总长约1254米。市政配套工程包含:车行道破除开挖修复或白改黑 21540 平方米,人行道破除恢复 9509 平方米,绿化带拆除恢复765平方米,新种行道树237 棵,新建52盏路灯,2 座控制箱。新建沿线标志标牌,埋设智能交通管道及增加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等相关设备。
建设地点:位于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和花园街道,沙金大道以南,厂前路以东,乌溪江以西, 七溪路以北。
2.2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期的监理和配合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等。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本次招标控制价70.4711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个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2.7其他:(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4)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
□3.4在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最新季度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设区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 (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 分及以上。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浙江省外企业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备案。(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8自年月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在建工程数量不超过2个(含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监理业务,余同)。
3.10/(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2 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http://ggzy.qz.gov.c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ggzy.qz.gov.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备案事宜。
4.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报名之后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
4.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9月11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jyzx.ggzy.qz.gov.cn/),□其他:/。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斗潭路5号 地址:衢州市新湖城市商业广场3号楼8楼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70-3060729 电话:0570-3089797
2025年 8月21 日
[A3308020920000140001001]衢化南片区地下管网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核心区工程施工监理.QZZF
招标文件正文.doc
衢化南片区监理(正式公告).pdf
南孔圣地衢州有礼运动柯城QUZHOUKECHENG一座最有礼的城市衢化南片区地下管网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一核心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招标人: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二节投标人须知24附表一:开标记录表38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39附表三:问题的澄清40附表四:中标通知书41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42附表六:确认通知43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4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4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2第五章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70第六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7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格式一:投标函74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5格式三:授权委托书76格式五:监理费报价表77格式六:投标人提供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一览表78格式七:投标人提供的评审打分资料一览表79格式八: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80格式九:投标诚信函811.11.2.☑第一章招标公告衢化南片区地下管网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一核心区工程施工监理1.招标条件衢化南片区地下管网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一核心区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以柯发改审初设〔2025〕175号(项目代码:2508-330802-04-01-60839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衢化南片区地下管网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一核心区工程施工监理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8303.6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4499.35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涉及北一道、中央大道、花径路三条市政道路地下管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总长约1254米。市政配套工程包含:车行道破除开挖修复或白改黑21540平方米,人行道破除恢复9509平方米,绿化带拆除恢复765平方米,新种行道树237棵,新建52盏路灯,2座控制箱。新建沿线标志标牌,埋设智能交通管道及增加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等相关设备。建设地点:位于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和花园街道,沙金大道以南,厂前路以东,乌溪江以西,七溪路以北。2.2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期的监理和配合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等。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本次招标控制价70.4711万元。2.3计划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个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2.7其他:(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4)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3.4在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最新季度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设区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分及以上。□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6浙江省外企业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备案。(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8自年月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在建工程数量不超过2个(含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监理业务,余同)。3.10/(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三)其他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1.1.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http://ggzy.qz.gov.cn/;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ggzy.qz.gov.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4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备案事宜。4.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报名之后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4.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1.2.1.2.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1日09时30分;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jyzx.ggzy.qz.gov.cn/),□其他:/。6.联系方式招标人: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斗潭路5号地址:衢州市新湖城市商业广场3号楼8楼联系人:黄女士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70-3060729电话:0570-30897972025年8月21日1.31.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5.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斗潭路5号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70-3060729电子邮箱:/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斗潭路5号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70-3089797电子邮箱:285636465@qq.com1.1.4项目名称衢化南片区地下管网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一核心区工程施工监理1.1.5建设地点位于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和花园街道,沙金大道以南,厂前路以东,乌溪江以西,七溪路以北1.2.1资金来源及比例除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3.2计划监理服务期□日历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个日历天。投标人的投标服务期不得短于该计划服务期。☑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其他:。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联系人:;联系电话:。踏勘时间:;地点:。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时间:;地点:。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布的澄清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 27 日17时30分。(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形式:上传疑问方式: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联系方式:0570-3089797联系人:陈女士。2.2.2招标文件澄清的发布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当地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7其他需要投标人阐述的内容/。3.1.9构成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的其他材料(如有)。3.2.3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经批准的概算监理费,即: /万元;☑其他70.4711万元。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参照当地相关免缴保证金政策文件执行。)3.4.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0.7 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三)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从基本账户转出)。☑1.交纳要求(转账):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2.交纳要求(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3.其他: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如银行原因显示的银行账号与系统备案的不符,应及时提交缴款凭证和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户证明至监管部门(保证金室)确认(电话3次无法接通或30分钟内未能提交的按照拒收处理)。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营商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软件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业务系统,客服热线:400-153-8889(每天8:00-17:30)。保证金室,咨询联系电话:柯城区 0570-3056975。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备注:1.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2.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担保方式提交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资购买;3.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有不符合招标公告中有关在建合同工程任职要求的情形。□5.其他/。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银行保函,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保证保险,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担保公司担保,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4.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资质证书;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材料:注册执业证书或其他证书;☑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招标人不允许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提供);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供);□8.《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9.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响应资料(详见第六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10.《投标诚信函》;11.提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项目组成员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的扫描件(2025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不得出现退休返聘人员。12.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如有允许范围内的在建项目提供)。(二)评审打分资料:1.资信标: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资信部分相关的资信、业绩、企业信用等自行编制,格式自拟,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自评分表》格式如实填写自评分。2、技术标: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技术标部分自行编制。3、商务标: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商务标部分自行编制。以上(一)、(二)条涉及证书、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评标专家评标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和盖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二)其他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标、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四部分组成。采用双信封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内容:资格审查标、资信标、技术标上传至投标文件正文模块;第二信封内容:商务标)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为投标文件正本。具体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1条规定。(注: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投标文件副本。)4.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 9 月 11 日09时30分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一)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qz.gov.cn/。□(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近个月社保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时间前到达以下地点参加答辩:(线上不见面方式)。□(三)将数据存储设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至以下地点:。递交数据存储设备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4.4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一)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二)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三)未接到投标邀请书单位的投标文件(采用邀请招标的)。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一)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二)开标地点:(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三)开标平台: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其他: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并能及时响应开标要求。投标人终端操作人员均被视为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5.2开标程序一、投标人须准备好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以供开标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二、开标程序(一)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招标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理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二)投标人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工作人员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招标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三)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服务期及其他内容。(五)投标人确认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开标结束前完成在线确认的投标人,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将视作自动确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开标异议语音提问”或“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语音或文字答复,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时间截止至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六)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三、特殊情况的处理: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2.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3.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4.其他:/。☑开标特别说明:(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二)因投标人原因(包括投标人自主选择的CA证书、计价软件、投标工具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识别、读取)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但最终解密(识别、读取)成功的应不少于3家。(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共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5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核准确定。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三级及以下工程可采用技术通过制)。☑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中要求对投标人进行面询、答辩。答辩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评定分离法。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3-5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6.4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zjpubservice.com)、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综合评估法适用)□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个。☑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5个。当有效投标人为3-7名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8名及以上时,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注:①以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不排序。②本条中的有效投标人指正式投标人中剔除无效标后的投标人。7.1.1☑定标委员会(评定分离法适用)定标委员会:共5人(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7.1.2□面询、答辩(评定分离法适用)□定标委员会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面询、答辩,并出具面询、答辩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答辩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监理人员)。7.1.3☑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评定分离法适用)☑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监理大纲: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等☑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评标报告:□质询或(和)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1.4☑定标方式(评定分离法适用)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票决法□集体议事法票决法:①若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为3个的,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中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②若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为5个的,首先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投票(最多推荐三家),取得票前3名为拟中标候选人(若第3名有并列的,从并列中随机抽取方式1个中标候选人,抽取至前三名止)。其次定标委员会在拟中标候选人中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7.1.5☑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 1.定标时间: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2.定标地点:衢州市柯城区公告资源交易中心(荷花三路229号营商大楼7楼)。如有异议,在异议答复10日后召开定标会议。7.1.6确定中标人□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其他: / 。7.4.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招标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从原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剔除中标人,重新定标,也可以重新招标。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一)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含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质询)或其他合理方式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质询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2.投标人被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4.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6.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项、3.5.2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第(五)点规定情形的;7.投标函载明的服务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服务期的;8.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1.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他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12.投标人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13.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以下条款修正的:/14.主要服务方案不可行或主要服务设备不能满足需要的;15.采用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分法时,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1)监理大纲中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不符合工程需要;监理人员的权利和责任不明确;(2)监理大纲中未阐明本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和手段不可行;(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管理措施不可行;(4)造价控制、进度控制与合同管理的监理管理措施不可行;(5)检测仪器和工具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6)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16.采用的服务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采用的服务方法或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1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披露期限内的;□18.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19.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组成员、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披露期限内的;20.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10.2异议与投诉(一)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ggzy.qz.gov.cn)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对招标文件、开标结果和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均应采用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ggzy.qz.gov.cn)电子平台。(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第23号修正)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定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三)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5.对定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结果公告的起始时间为准。10.3定标前核查(一)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二)招标人将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三)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一)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2.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二)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定标准: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以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的,以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协议书中总监理工程师不一致的,应提供建设单位相关证明资料。2.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原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还应同时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材料的,以更换后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0.5特别说明(一)本招标文件斜体字部分是根据本次招标内容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填写。(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三)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投标函为准。(四)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报价清单汇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函报价为准。(五)评标委员会评标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质询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监理成员为同一人;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9.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10.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1.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3.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六)其他需说明事项:。10.6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以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2、递交投标文件时,请使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3、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异议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见操作手册,http://ggzy.qz.gov.cn/zlxz/008002/008002001/20210122/91f35738-abf6-4a80-bba8-4ff2ab6cfd9d.html),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询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备的硬件设施有: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11、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软硬件具体配置要求见操作手册。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9、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ggzy.qz.gov.cn/,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0570-3899008。10、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免责:(一)所涉开标项目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因服务器、网络等问题无法正常运行的;(二)系统安全漏洞,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安全威胁,存在数据泄密、损坏,系统无法运行等严重风险的;(三)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四)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11、出现第10条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继续完成项目开标活动;(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已在线解密的,通知投标人代表按照约定时间到开标现场,继续进行开标;未解密的,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12、投标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确保在有效期内,并保证加密和解密时使用同样的CA,目前不见面开标系统不支持移动CA。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交易系统:(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解释权(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的内容如与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3)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构成招标文件的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互为解释。(4)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61.71.8.第二节投标人须知1.8.0.1.1总则1.8.0.2.1.1项目概况1.8.0.3.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监理服务标段进行招标。1.8.0.4.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0.5.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0.6.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0.7.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0.8.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0.9.1.3招标范围及计划服务期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0.10.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4)为本标段的施工单位;(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相互控股或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或相互工作的);(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全部冻结的;(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8.0.11.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8.0.12.1.6保密1.8.0.13.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8.0.14.1.7语言文字1.8.0.15.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0.16.1.8计量单位1.8.0.17.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0.18.1.9踏勘现场1.8.0.19.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8.0.20.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8.0.21.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8.0.22.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0.23.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相关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8.0.24.1.10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8.0.25.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8.0.26.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8.0.27.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6)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内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函3.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1.3授权委托书3.1.4联合体协议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3.1.5投标保证金3.1.6监理费报价表3.1.7监理服务大纲(1)本项目概况;(2)工作内容和依据;(3)监理机构的组织机构形式;(4)监理人员的作业安排和进场计划;(5)监理人员工作守则;(6)对本项目的实施意见及重点难点控制;(7)投入到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其他人员的情况汇总表及业绩、经历、能力介绍、资格证明材料及人员到位率的承诺;(8)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仪器、仪表、设备及交通工具汇总表;(9)其他需要投标人阐述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7条。3.1.8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1.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3.5.2投标单位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真实可信的资格审查资料。若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除按否决投标处理外,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电子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作,修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况。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4.4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招标人在招标公告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方法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作为评标依据。6.4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个日历天,公示媒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综合评估法)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及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评定分离法)7.1.1定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应按以下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应为5人及以上单数。(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其他成员从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随机抽取必须在法定交易场所进行。备选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定标委员会除组长外其他成员数的2倍,数量不足的,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备选人员名单确定需经招标人“三重一大”审议通过。(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以下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与中标候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定标情形的。(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7.1.2定标会议定标会议一般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应全程录音录像,并统一密封保存定标投票表、过程记录、录音录像等书面或影音资料,存档备查。定标委员会是否需要在投票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面询或答辩,以及面询或答辩的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7.1.3定标要素(1)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确定定标要素及其内容,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定标核查情况、质询或考察报告(若定标会议前开展了考察、质询),还可以参考以下方面:①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②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③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④监理大纲: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等;⑤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⑥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2)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的,定标时应慎重选择:①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三年内的行贿犯罪和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近三年内承接过的项目中有严重违约或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③近三年内被查实存在挂靠、转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④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招标人应在定标报告中设置专门章节,明确中标人关于本条事项的核查情况。7.1.4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票决法:£直接票决法:定标委员会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2名时,取投标报价最低的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逐轮票决法:定标委员会通过投票,每轮淘汰1名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票数最少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时,取投标报价最低的确定中标人。£票决价格法:定标委员会通过投票,按得票数多少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再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评分方式确定中标人。£票决抽定法:通过投票,按得票数多少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从中抽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其他定标办法:票决法:①若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为3个的,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中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②若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为5个的,首先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投票(最多推荐三家),取得票前3名为拟中标候选人(若第3名有并列的,从并列中随机抽取方式1个中标候选人,抽取至前三名止)。其次定标委员会在拟中标候选人中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7.2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应在与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一致的媒介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节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保证金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要求。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须在投标有效期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对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定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透露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考察报告、中标人推荐以及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定标委员会成员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定标会议的监督。9.6异议与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提出异议与投诉的权利,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章第10.2条的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异议与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定标前核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特别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监理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数计划监理服务期权重系数(如需抽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投标人确认备注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2)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1.10.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通过招投标交易平台反馈。(项目名称)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年月日1.11.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12.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本中标通知书为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中标结果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评、定标委员会评审做出。本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一经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具体内容如下: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中标人名称总监理工程师中标金额(大写):(小写):服务期中标内容范围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期限签订中标合同地址其他需说明内容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单位:(盖章)年月日1.13.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章)年月日1.14.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关于中标结果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2.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2.0.0.28.一、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0.0.29.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质询、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2.0.0.30.三、评标程序和内容(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三)投标文件的资信、业绩评审;(四)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五)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审;(六)答辩评审;(七)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质询,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实;(八)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九)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四、评审细则2.0.0.31.(一)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内容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该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应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程序。2.质询(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质询。(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的机会。(3)质询应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其他合理方式通知相关投标人。质询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合理方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2.0.0.32.(二)资信、业绩评审(10分)2.0.0.33.1.投标人诚信评分(采用扣分法,扣分不设分值限定,以实际次数扣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因工程监理或招标投标原因导致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在公告期限内的,每次扣1分;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内容为准,时间以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为准(具体查询方式由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确定)。2.监理业绩及项目团队评分(6分)(1)2020年7月1日自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提供市政工程项目业绩的,单个合同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得2分。同个项目只能一次计分,本项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监理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由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责任主体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项目性质及规模:以监理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作为联合体成员完成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投标人在该合同中的工作内容须包含工程监理,具体以合同协议书或联合体协议书描述为准。若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单个建安费金额或不能体现联合体成员工作内容或以上证明材料均不能体现以上内容的,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R(2)自2020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以全过程工程咨询监理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的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2分。(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监理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由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责任主体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总监理工程师变更的,需同时提供有各方盖章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材料)。项目性质及规模:以监理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作为联合体成员完成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投标人在该合同中的工作内容须包含工程监理,具体以合同协议书或联合体协议书描述为准。若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单个合同建筑面积或不能体现联合体成员工作内容或以上证明材料均不能体现以上内容的,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R(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班子关键岗位配备人员的资格(2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证明材料:①或②或③即可:①纸质版职称证书的扫描件和获得职称的文件的扫描件,及获得职称的文件的网络查询网址;②电子职称证书截图及网络查询网址;③电子职称证书截图(包含查询二维码)。若无网络查询网址或网络查询网址(或查询二维码)不能网查核实的,必须提供颁发职称证书的人力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明,证明上须有人力社保部门盖章、联系人及座机固定电话;如投标人拟派人员职称由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企业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除提供该企业人事部门的证明(证明上须有该企业人事部门盖章或企业公章、联系人及座机固定电话)外,还须提供该企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认可。注:1.全过程工程咨询定义:工作内容至少包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两项内容。2.资信标评审中所指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须由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责任主体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3.证明材料中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4.以上资信标所涉及的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编入资信标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网页截图无需提供原件),未提供扫描件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3.企业信用(4分)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最新信用评价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本次招标部分的概算建安造价房建工程30000万元以下,市政公用工程10000万元以下的项目,A级的得4.0分,B级的得3.5分,C级的得3分,D级的得1分,E级的得0分。投标人信用等级以投标人提供的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公告公示的最新季度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https://www.qz.gov.cn/col/col1229038179/index.html)复印件为准,并需体现投标人信用等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章,未加盖单位公章的,不予得分。其余第三方报告均不认可。若联合体投标的,以信用评级高的企业为准。(3)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2.0.0.34.1.监理大纲评分内容(50分):(1)监理人员(10分):(1-1)监理大纲中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是否符合工程需要;监理人员的资历配置是否合理;(1-2)对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权利和责任是否明确;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及其职责划分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的,得9.5-10分;较好的,得9.0-9.5分(不含9.5分);一般的,得8.5-9.0分(不含9.0分)。(2)质量控制(10分):(2-1)监理大纲中对本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是否阐明,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和手段是否科学、可靠;(2-2)原材料、半成品、外购件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是否完整、可行;(2-3)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是否完整、可行;针对本工程质量控制难点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把握准确,有针对性;原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及关键部位旁站监理方案完整、可行的,得9.5-10分;较好的,得9.0-9.5分(不含9.5分);一般的,得8.5-9.0分(不含9.0分)。(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管理措施是否有针对性(10分):针对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难点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把握准确,有针对性的,得9.5-10分;较好的,得9.0-9.5分(不含9.5分);一般的,得8.5-9.0分(不含9.0分)。(4)造价控制、进度控制与合同管理(10分):(4-1)针对本工程现场造价控制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4-2)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方法是否可行,准确性保证措施是否有力;(4-3)针对本工程现场进度控制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4-4)针对本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针对本工程现场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工作重点把握准确,有针对性的,得9.5-10分;较好的,得9.0-9.5分(不含9.5分);一般的,得8.5-9.0分(不含9.0分)。(5)检测仪器和工具(5分):检测仪器和工具配置合理,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得4.5-5分;较好的,得4.2-4.5分(不含4.5分);一般的,得4.0-4.2分(不含4.2分)。(6)合理化建议(5分):对业主或设计、施工、监理的合理化建议有针对性的,得4.5-5分;较好的,得4.2-4.5分(不含4.5分);一般的,得4.0-4.2分(不含4.2分)。2.监理大纲评分计算由全体评标专家负责对投标文件监理大纲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此项评分为:从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2.0.0.35.(四)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审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评审。评标专家应对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2.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3.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C级□D级(由招标人确定,概算建安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选B、C、D级,不足5000万元的项目可选C、D级),计算范围少于15家的则依次降低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计算精度保留到元。□方法一:随机权重平均法开标时,所有投标文件在0-1之间随机抽取一个权重系数。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C1、C2、…Cn),与对应的权重系数(A1、A2、…An)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C1×A1)+(C2×A2)+…(Cn×An)评标基准价=——————————————————A1+A2+…An☑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100-i)/100+算术平均值B×(1-A)A为权重系数(开标时从0.40、0.42、0.44、0.46、0.48、0.50中随机抽取一个值);i为下浮系数(开标时从2、3、4、5、6、7中随机抽取一个值,或由当地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抽取区间和方法)。算术平均值B:投标评标价m≤5个时,全部投标评标价进行算数平均;投标评标价m≥6个时,去除n家高值和n家低值后进行算术平均,n值为m×20%的四舍五入取整值。(2)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②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2.0.0.36.4.报价评分(40分)(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2)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40分;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3分;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2位小数。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分不足10分的,计为10分。□(五)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相同时,商务报价低的优先;商务报价也相同时,资信标得分高的优先;资信标得分也相同时,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标得分也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2.0.0.37.☑(六)推荐中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应按以下原则向定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1.数量和推荐方法详见前附表,候选人不标明排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在前,投标报价相同的,资信分较高者排名在前,资信分相同的,采用随机方式,先抽到的投标人排名在前。五、完成评标报告(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2.0.0.38.(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质询澄清答辩纪要;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5.推荐中标候选人;6.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条件业绩和评分业绩;7.其他建议。六、其他中标候选人、否决投标情况和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等评标情况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项规定的媒介公示不少于3天,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第二节定标办法一、定标程序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1)票决法:□直接票决法: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2名时,取投标报价最低的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逐轮票决法:通过投票,每轮淘汰1名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票数最少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时,取投标报价最低的确定中标人。□票决价格法:通过投票,按得票数多少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再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评分方式确定中标人。□票决抽定法:通过投票,按得票数多少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从中抽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其他定标办法:票决法:①若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为3个的,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中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②若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为5个的,首先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投票(最多推荐三家),取得票前3名为拟中标候选人(若第3名有并列的,从并列中随机抽取方式1个中标候选人,抽取至前三名止)。其次定标委员会在拟中标候选人中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二、定标报告(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2.定标程序;3.定标结果;4.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名单(含单位及职务);5.定标委员会正式名单、负责人;6.质询报告(如组织质询)。第三节异议及投诉中标候选人、否决投标情况和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等评标情况及定标结果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项规定的媒介公示不少于3天,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衢化南片区地下管网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一核心区工程施工监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衢化南片区地下管网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一核心区工程施工监理;2.工程地点:位于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和花园街道,沙金大道以南,厂前路以东,乌溪江以西,七溪路以北。3.本项目建安费/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涉及北一道、中央大道、花径路三条市政道路地下管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总长约1254米。市政配套工程包含:车行道破除开挖修复或白改黑21540平方米,人行道破除恢复9509平方米,绿化带拆除恢复765平方米,新种行道树237棵,新建52盏路灯,2座控制箱。新建沿线标志标牌,埋设智能交通管道及增加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等相关设备。项目总投资约8303.64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约4499.35万元。4.本项目建安费4499.35万元。5.本项目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一次性验收合格;创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专用条件;4.通用条件;5.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结算费率(即中标费率):%,监理费预算按万元作为计价基数,最终监理费结算按照所有监理工程项目审计后的最终结算价为计价基数。即:本项目最终监理费=所有监理工程项目经审计后的最终结算价×中标费率-应扣款项。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324000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略)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为委托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图纸的全部内容及其深化后图纸内容和委托人同意的合理变更项目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2.1.2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一般工作内容:(1)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组织图纸预会审,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6)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7)设置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监理文件资料并报委托人。及时填写监理日志、编报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总结。(8)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按规定组卷形成监理档案,并向建设单位移交。☑2质量控制工作内容:(9)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环境,了解地质条件和地下障碍物的情况,配合委托人向施工承包人交底。(10)配合委托人办理、收集、整理工程开工准备资料,包括:①施工图设计文件;②地质勘察报告;③施工图审查文件;④规划许可证;⑤施工许可证;⑥工程周边管线分布资料;⑦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⑧施工合同;⑨其他相关资料。(11)审查施工承包人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包括:①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设置,职责与分工的情况是否与合同约定及主管部门要求相符;②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体系建立情况;③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情况。(12)审核施工分包人资格,审核内容包括: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②安全生产许可证;③类似工程项目业绩;④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⑤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13)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包括:①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②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③控制桩的校核成果、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④检查相应控制点的保护措施。(14)核查检测机构,核查的内容有:①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检测范围;②法定计量部门对检测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③与检测内容相关的管理制度;④负责本工程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15)对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型号、规格、出厂年限应符合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②计量设备的定期检定证明;③整机或关键部件检验检测合格的有效期。(16)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及时记录旁站情况。(18)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基本内容包括:①按图纸、规范、标准和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②材料、设备、构配件使用情况;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④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⑤施工环境。监理人员发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的,应及时做出处置。(19)对施工承包人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20)监理人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应书面记录,并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施工承包人整改。整改完毕后,应根据施工承包人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21)督促施工承包人及时提交有关质量问题、事故的书面报告,质量问题和事故处理完毕后,将完整的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22)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3)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3造价控制工作内容:(24)负责工程计量工作,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特殊项目或不可预见事件引起工程量的变化,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法应协商确定。(2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支付款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委托人审批,根据委托人的审批意见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26)及时记录、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造价控制提供依据。监理人在签认工程联系单时应写明事件发生的时间、部位、原因和影响的工程量。(27)按建设单位的委托,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提出审查意见。☑4进度控制工作内容:(28)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度、月度或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基本内容包括:①与施工合同中工期约定的符合性;②主要工程项目的完整性;③分期施工、分批动用和配套动用的要求;④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与总进度计划的符合性;⑤各专业进度计划的协调性;⑥施工顺序满足施工工艺要求;⑦施工承包人员、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等资源供应计划满足进度计划需要;⑧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委托人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条件。(29)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如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应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承包人采取调整措施;必要时召开有关责任方参加的专题会议,确定采取的措施,由施工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送委托人。(30)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实施情况、采取的进度控制措施、取得的效果、相关建议以及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风险。当工期严重滞后时,应向委托人提交专题报告。☑5安全监理工作内容:(31)对涉及施工安全的专项方案、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3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承包人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情况;应督促施工承包人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完善,经其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人审查。(33)检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及特种人员的资格证书有效期等。(34)要求施工承包人提交与分包人签订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督促施工承包人建立检查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5)对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报审表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由施工承包人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安装或拆卸。对起重机械设备基础进行验收;安装、加节作业完成后,按相关要求进行资料核查,参加施工承包人组织的验收,并在建筑起重机械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监督施工项目部在建筑起重机械验收合格30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领取使用登记牌。(36)核查施工承包人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7)对钢管、扣件、安全网进行检查,当发现材料不合格时,应指令施工项目部将不合格的材料撤出现场。(38)在施工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模板支撑体系、自升式模板体系、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和基坑支护等重要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验收。(39)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进行检查,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按专项方案实施。(40)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必要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进一步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施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监理报告。(41)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督促施工承包人迅速保护现场,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态发展扩大,同时收集与事故有关的资料,参与、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应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检查施工承包人落实情况,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42)核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及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支付申请,并签署意见。☑6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43)按委托人授权处理工程变更,包括:①对委托人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并督促施工承包人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②组织委托人、施工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③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委托人、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方法或价款;④当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不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一致时,提出暂定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最终结算时以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达成的协议为依据;⑤将已批准的工程变更内容及时在图纸中进行登记和标识。(44)按委托人授权处理费用索赔,包括:①预测可能导致索赔事件的原因,并采取防范措施;②当索赔事件发生时,应按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③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索赔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依据;④主持索赔的处理,审核索赔报告,提出监理意见。(45)按委托人授权处理工程延期或工期延误,包括:①签署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并通报委托人;②延期事件结束后,签署最终延期报审表,并报委托人;③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工期延误。(46)调解施工合同争议。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47)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施工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7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48)协助委托人编制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选择工程勘察设计人,并协助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9)检查勘察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勘察设计人完成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审核勘察设计人提交的勘察设计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勘察设计费用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50)根据勘察设计合同,协调处理勘察设计延期、费用索赔等事宜。(51)协调工程勘察设计人与施工承包人之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正常进行。(52)审查勘察人提交的勘察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委托人。如变更勘察方案,应按以上程序重新审查。(53)检查勘察现场及室内试验主要岗位操作人员的上岗证、所使用设备、仪器计量的检定情况。(54)检查勘察人执行勘察方案的情况,对重要点位的勘探与测试应进行现场检查。(55)审查勘察人提交的勘察成果报告,向委托人提交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并参与勘察成果验收。(56)依据设计合同及项目总体计划要求审查设计各专业、各阶段进度计划。(57)审查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并提出评估报告。(58)审查设计人提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备案。必要时应协助委托人组织专家评审。(59)审查设计人提出的设计概算,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委托人。(60)分析勘察、设计阶段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制定防范对策,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61)协助委托人组织专家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62)协助委托人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审有关工程设计文件,并根据审批意见,督促设计人予以完善。☑8工程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63)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频率定期回访。(64)对委托人或使用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要求施工承包人予以修复,并监督实施,合格后予以签认。(65)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修复工程费用,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9其他:信息管理、施工组织协调。10、受委托人委托主要控制工程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合同管理以及协调有关承包单位的关系。对本工程安全施工负有监督、检查、落实之责。并向委托人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及养护期阶段的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为:①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J33/T1104-2022)开展监理工作,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标化检查、督促和管理等工作;②承担,具有丰富现场管理经验、身体健康。本工程监理任务的总监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③协助招标人做好有关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开工手续;④协助招标人做好施工图设计交底和设计图纸会审并提出书面建议,编写会议纪要;⑤审核工程总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⑥督促、检查工程总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国家现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⑦审核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招标人采购提供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数量、质量及价格,对本工程所用的涉及施工质量和安全的所有材料,必须实行见证取样试验,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不得在施工现场堆放;⑧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督促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的落实情况;⑨按有关合同要求,签发工程月付款凭证和审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一般工程变更的工程计量及经济签证应在工程变更单发出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证审核工作;⑩组织或参加定期召开的工程协调会议并做好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现场各承包单位的有关争议;⑪根据招标人要求,每月按时提供有关工程月形象进度完成情况、月度工程量(货币形式)完成统计报表及下月形象计划安排和下月工程用款计划,每月(周)按时提供监理月报及工程质量、进度情况月(周)报,及时提交招标人要求的专项报告;⑫配备必要的测试、检查及交通工具,切实保证日常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⑬隐蔽工程隐蔽前,监理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拍照留档,并会同招标人参加隐蔽工程验收,验收通过后隐蔽工程予以隐蔽;⑭严格履行监理旁站制度,招标人对监理旁站情况、旁站监督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⑮参加竣工验收,提出工程质量等级建议,协助委托人审查工程结算;⑯负责检查缺陷责任期及养护期阶段的工程状况,督促承建单位回访,督促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⑰按时提供完整的施工监理资料。⑱负责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考勤及工程总承包单位月度考核工作。⑲协助招标人对承建单位专家顾问团队考核工作。⑳信息管理:资料应按项目要求(文本形式2份、电子版及影像资料1份等)提交,并符合档案馆存档要求。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建设部、浙江省、衢州市等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规定等;(2)适用于本工程建设的标准、规范、规程等;(3)经批准的本项目工程建设文件、设计图纸和其它有关技术经济文件;(4)本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发包合同、监理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5)经批准的本项目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等;(6)经委托人确认的会议纪要、联系函等。。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1)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2)退休或离开本单位的;(3)工程因故停止(或暂停3个月以上)建设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未开工达3个月以上的;(4)被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暂停)上岗资格、建议吊销或吊销相关证书,或被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经委托人同意的其他情形。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1、监理单位受委托人委托,应对委托人高度负责并与委托人密切合作,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按监理规范、监理服务协议、委托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内容,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信息、安全、交工、缺陷责任期及养护期进行全面管理,做到不玩忽职守,不徇私舞弊。对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环境,积极引导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工作。2、向工程总承包单位书面提供图纸中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等资料,进行现场校验和验收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放样。3、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工程总承包合同要求,如不符则有权拒绝使用。4、签发各项工程开工通知单及必要时的停工令、复工令;对省、市质监站、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管理采取的措施,应及时贯彻和执行,并按要求签发各类文件。5、审查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检验、测试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监督、管理,对工程质量负全责。6、对施工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检、现场监督,按施工程序进行旁站,对重要工程跟班检查,签认质量符合工程总承包合同规定的部分和全部工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返工或采用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7、审查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开工提交的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分析,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年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施工过程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在签置同意意见后报业主。8、检查和监督施工计划的实施,必要时可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以加快施工进度和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采取必要措施加快进度。9、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监理工作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委托人,并迅速会同委托人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协商处理或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补救。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延误,工程总承包单位不服从监理单位管理,监理单位有责任向委托人提出终止工程总承包合同,没收工程总承包单位履约保证金的建议并提供详细报告。10、发现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现场人员构成、数量、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与委托人和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不符,工程总承包单位有不称职人员,有对监理单位不尊重、不服从管理、监督的人员,监理单位有责任令工程总承包单位限期增加或撤换有关人员、设备的权利。11、按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规定,现场计算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成合格工程的数量,并上报业主签认。12、按合同规定计量,签计中间支付证书,上报业主审批。13、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常规工地会议,签发会议记录,有权参加工程总承包单位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协调工地各承包单位的有关联席会议。并有随时召集工程总承包单位汇报、检查自身工作情况而举行会议的权利。14、按工程总承包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及任何工程的施工程序做出变更提议,报请业主批准后变更并督促工程总承包单位实施。15、按工程总承包合同规定,审查工程总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报告,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认为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应及时向业主报告,经审查批准后,签发全部或部分工程竣工证书。在缺陷责任期内,检查工程总承包单位剩余工作计划,指示工程总承包单位修复其工程缺陷,审查工程总承包单位终止缺陷责任的申请报告,对工程进行最终检查和评价,签认《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缺陷责任期间,工程总承包单位不服从管理、监督,有权拒绝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有权向业主提出扣除工程总承包单位缺陷责任期预留款的建议。缺陷责任期及养护期要求监理人员每周2次及以上巡查,另遇到国家、省市级考核检查或重大活动、创文、创建等,要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的要求,并且产生的相关费用不另行支付。竣工验收提出的整改问题和缺陷责任期间出现的问题,监理单位必须组织督促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整改直至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否则缺陷责任期顺延,最后付款监理酬金不予支付,直至所有问题解决。16、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项目部组成人员进行考核、考勤。由委托人整理考勤记录,建立监理人员考勤台帐。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应事先书面征得委托人同意。2.4.5对监理人的考勤:按柯城区相关考勤制度执行。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1、监理人在中标后提交项目监理规划,在专业工程开工前提交监理细则;2、监理人应在每月5日前提交对工程总承包单位上月工作的考核评价表;3、监理人应在每月15日前完成当月工程款的审核工作;4、监理人应在每月25日前提交当月监理月报(三份);5、监理人每周提交一份报告(交办单及整改回复单)。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当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14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除税)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为监理合同金额(不含税),当达到此限额的50%时,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并没收监理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结清相应服务期监理服务费。4.1.2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1)质量违约:本工程未一次性验收合格要求的,监理人需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在当期监理费支付时向委托人缴纳,如监理人未缴纳,委托人有权在监理费中直接扣取。对必须安排监理人员旁站的施工过程或部位,未安排旁站人员或安排人员未到位造成质量问题需返工的,每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在当期监理费支付时向委托人缴纳,如监理人未缴纳,委托人有权在监理费中直接扣取。未按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实施工程变更的,每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在当期监理费支付时向委托人缴纳,如监理人未缴纳,委托人有权在监理费中直接扣取。因工程量核验不准或未认真审核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工程量而签署支付证书或结算的,每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在当期监理费支付时向委托人缴纳,如监理人未缴纳,委托人有权在监理费中直接扣取。监理人履约不到位或未按委托人要求履行的,视情节严重每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500元~1000元。如项目总监未按监理规范及相关项目管理规范履行职责,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操作性文件与实际情况不符,管理工作程序混乱,资料缺失,经委托人提出后仍未整改的,每次扣罚2000元。拒不改正或多次发生此类现象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2)工期违约:因监理人原因使约定的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500元,在当期监理费支付时向委托人缴纳,如监理人未缴纳,委托人有权在监理费中直接扣取。(3)监理人员变更要求及违约处理:①拟派项目组人员中因特殊情况(如生育、生病长期住院、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解除或中止、意外事故)的不能胜任工作监理人确需更换人员的,监理人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委托人,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通过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更换,更换后的继任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投标人员水平(指执业注册资质、职称、业绩等),更换总监的同时监理人需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次,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次,更换监理员需支付违约金0.5万元/人/次。因人员变更程序滞后或漏缺对委托人造成影响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否则视作监理单位违约,并没收履约保证金。②监理人擅自更换总监及监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擅自更换总监及监理人员的将被视为监理人违约,并按照总监5万元/人/次、专业监理工程师3万元/人/次、监理员1万元/人/次支付违约金。同时要求更换的总监及监理人员资质不得低于投标文件中监理人员水平(指执业注册资质、职称、业绩等),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监理人承担。因监理人擅自更换总监及监理人员导致工程质量、进度等受到影响,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并通报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③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或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总监及监理人员,监理人应在24小时内作出更换,若监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到位的,逾期更换的天数视缺勤处理。直至委托人满意,不得拒绝和拖延,并按时完善相关人员更换程序,因人员变更程序滞后或漏缺对委托人造成影响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按总监4万元/人/次、专业监理工程师3万元/人/次、监理员1万元/人/次支付违约金,并由委托人通报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工程损失费用由监理人承担。④监理单位不得擅自更换缺陷责任期定下的人员,如更换要经委托人同意,委托人按每人每次0.5万元向监理人收取更换的违约金。⑤以上更换情形,违约金在监理费支付时向委托人缴纳,如监理人未缴纳,委托人有权在监理费中直接扣取,并由监理人承担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若对项目推进造成严重影响,且不整改,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5.3.1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支付阶段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10%中间付款□每月支付一次;□每季度支付一次;☑其他:①第二次付款时间:工程量完成合同工程量的20%;②第三次付款时间:工程量完成合同工程量的40%;③第四次付款时间:工程量完成合同工程量的60%;④第五次付款时间:工程量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0%;□按服务期比例;□按人员投入;☑其他:①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15%;②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30%;③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45%;④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60%;竣工结算后所有项目竣工验收且结算完成审核后15天内支付至最终监理费的98.5%最后付款监理缺陷服务期满14天内付清余款注:按子项进度支付监理费。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单位盖章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具体延期天数应由双方协议确认,延长期间的人员及数量需报委托人认可后执行。□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日)×延长期间的监理人员(人)×元/人•日。附加工作酬金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前。6.2.3合同生效后,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工作时,监理人要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的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日)×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监理人员(人)×元/人•日。□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附加工作酬金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前。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在结算完成后30日内支付。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正常工作酬金扣减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减少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正常工作酬金扣减额在结算完成后30日内扣回。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在监理合同有效期内监理人必须对本工程项目所有文件和相关资料予以保密。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本合同下服务有关的材料。监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或服务完成或终止后5年内出版有关材料时,须得到委托人的批准。出版应符合本合同中的保密约定。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时除外。9.补充条款9.1履约担保9.1.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监理合同金额的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有违约则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余额退还。9.1.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可以现金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金额为元整(大写:元整,不计息)。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办理。履约担保如为现金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出具(不计息);履约担保采用银行或保险公司保函的,办理前须由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可。保函有效期限天数必须大于合同工期天数,否则发包人将不予接收。实际履约过程中如保函已失效,但该工程未完工时,承包人应及时办理续保,失效期满30日历天仍未办理的,发包人向承包人每天按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计取违约金,从保函失效之日起算。9.2、监理人员9.2.1.考勤要求及处罚标准(1)考勤周期:自开工令发出至质量监督部门竣工验收合格日止。(2)监理人员岗位职数应满足项目建设进度需求。(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每月到位不少于22天。(4)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要求每月到位不少于24天。(5)造价人员按照工作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考核。(6)以考勤表或人脸考勤机(指纹机)考勤,每天考勤2次(每天中有一次考核不在岗的,按一天计,其中安装专业根据项目进度及招标人要求)。项目总监每少1天扣罚2000元,专业监理工程师每人每少1天扣罚1000元,监理员每人每少1天扣罚500元。上述违约金在当期监理费支付时向委托人缴纳,如监理人未缴纳,委托人有权在监理费中直接扣取。(7)总监未参加重要施工工序、环节、会议的,按5000元/次加扣违约金:其他人员未参加重要施工工序、环节、会议的,按2500元/次加扣违约金。(8)由委托人整理考勤记录,建立监理人员考勤台帐。9.2.2.监理人员请假制度(1)监理人员应常驻工地,确需请假的,须提交请假单,口头请假无效。(2)无特殊原因,每人每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4天,如需请假的,报委托人批注。(3)监理工作开展期间,未请假或未准假擅自离岗的,按缺勤处理。(4)经委托人准假的,不支付违约金。人员请假期间,监理人对监理人员作出合理安排确保监理工作正常开展的计算出勤,否则不计出勤。(5)连续请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9.2.3为确保监理工作正常、顺利、有序地开展,监理单位必须按合同中的人员名单组织人员到位,监理单位不得擅自更换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人员不履行监理职责或者不称职的,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及时更换,并扣罚监理单位的履约保证金,该条可与人员违约叠加处罚。9.2.4遇到国家、省市级考核检查或重大活动、创文、创建等,要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的要求,产生的相关费用不另行支付。9.2.5监理单位需根据委托人需要,安排本项目配备的监理人员,协助委托人开展各项工作,协助办理各项手续。9.2.6如监理单位不按实计量或不按实审核的,业主有权视情况的严重性予以处罚。9.2.7出现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指业主或他人先于监理单位发现)的,视质量问题大小,每次罚1000元~5000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罚,不足时业主根据实际情况从监理费中调配扣罚。9.2.8监理单位不得接受工程总承包单位任何吃请,赠送及娱乐活动,不得向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任何推销活动,如有发生,将以金额10倍进行处罚,在履约保证金中扣罚,不足时业主根据实际情况从监理费中调配扣罚。9.2.9出现电焊或动用明火作业,监理单位未监督管理到位或未要求做好防范措施及动火审批的,发现一次罚1000元~5000元,若发生火灾情况的不管损失大小,每次处罚50000元。9.2.10承包人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监理未发现或者被有关部门通报,处罚监理1000元/次进行扣除。安全文明被有关部门通报,处罚监理1000元/次进行扣除从。9.2.11如发生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由监理单位承担相应责任,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9.2.12廉政违约:监理人违反廉政合同条款的,没收20%的履约担保金。9.2.13监理单位发生以上情况时,若履约保证金已被扣完,其罚金将从监理费中扣除。9.3、设施和物品:本工程监理服务所需办公场所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供。9.4、保密:在监理合同有效期内监理单位必须对本工程项目所有文件和相关资料予以保密。9.5、业主有权抽验项目监理部认可的工程质量与数量,视符合性的实际情况,若有明显偏差的,按违约条款处理并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9.6、辅助工作人员:由监理单位自聘,费用由监理单位自行承担。9.7、其他费用:如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检验、试验及其他咨询报酬等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9.8、赔偿9.8.1、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或因其职员失职、渎职,并因此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应视其所承担责任的比例向业主赔偿。9.8.2、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为监理合同金额(不含税),当达到此限额的50%时,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并没收监理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结清相应服务期监理服务费。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2.生活用房3.试验用房4.样品用房5.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工程立项文件2.工程勘察文件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施工许可文件6.其他文件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通讯设备2.办公设备3.交通工具4.检测和试验设备附件:建设工程廉政合同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衢化南片区地下管网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一核心区工程施工监理的项目法人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以下合同。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衢化南片区地下管网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一核心区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文件,履行合同条款。(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之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发包人的义务(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处报销任何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第三条、承包人的义务(一)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下管网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核心区工程施工监理 地下管网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一核心区工程施工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