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安治理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2025)
招标公告
(“共治畅享”项目—谢径安治理点改造工程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共治畅享”项目—谢径安治理点改造工程 ),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比例:100.0%;国企资金比例:0.0%;村社资金比例:0.0%;供销社资金比例:0.0%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投资估算1011329 元,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011329 元,建设规模:面积622平方米,建设地点:浦阳镇谢径安区块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1)具备施工专业分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 资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的施工项目,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注册地要求:无 。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业管理没有要求的除外)。
3.2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 )的(二级及以上 )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无在建工程) 。
3.3 对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其他要求无 。
4.招标
形式
线上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iaoshan.gov.cn/col/col1229181634/index.html)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7日 14时00分 ,电子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上传至杭州市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振浦路288号
联 系 人:汤东晖
电 话:15088607958
招标代理:杭州龙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萧山区市心北路号天辰国际广场5幢1002室
联 系 人:王水军
电 话:13958196794
相关附件:
zb.pdf
共治顺畅谢径安工程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共治畅享”项目-谢径安治理点改造工程预算审核.pdf
杭州市萧山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极简评审法)(2024444年版)(202202202杭州市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二0000二四年一月(““““共治畅享””””项目————谢径安治理点改造工程)项目(招标编号:PYZ-2025-0084)招标文件(极简评审法)招标人: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章)代理机构:杭州龙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5年08月20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9.纪律和监督10.在建合同工程11.其他须要补充的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共治畅享””””项目————谢径安治理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1.1.1.1.招标条件(“共治畅享”项目—谢径安治理点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比例:100.0%;国企资金比例:0.0%;村社资金比例:0.0%;供销社资金比例: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2.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投资估算1011329元,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011329元,建设规模:面积622平方米,建设地点:浦阳镇谢径安区块。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的所有工程。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3.3.3.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1)具备施工专业分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的施工项目,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注册地要求:无。(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业管理没有要求的除外)。3.2拟派项目负责人:☑(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的(二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无在建工程)。3.3对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其他要求无。4.4.4.4.招标形式线上招标5.5.5.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iaoshan.gov.cn/col/col1229181634/index.html)下载方式发放。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6.6.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7日14时00分,电子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上传至杭州市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7.7.7.7.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振浦路288号联系人:汤东晖电话:15088607958招标代理:杭州龙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萧山区市心北路号天辰国际广场5幢1002室联系人:王水军电话:139581967942025年08月20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振浦路288号联系人:汤东晖电话:150886079581.1.3代理机构名称:杭州龙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萧山区市心北路号天辰国际广场5幢1002室联系人:王水军电话:139581967941.1.4工程名称“共治畅享”项目—谢径安治理点改造工程1.1.5建设地点浦阳镇谢径安区块1.1.6建设规模见招标公告1.1.7投资估算见招标公告1.1.8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施工工期工期要求:12012012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120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20252025年09090909月01010101日2025计划竣工日期:202520252025年12121212月31313131日20251.3.3质量要求合格1.4.4(8)被招标人拒绝的具体单位名称或具体情形被拒绝单位名称:无被拒绝的具体情形:无1.11分包不允许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12.2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补充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于2025年08月24日17时00分前,登陆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iaoshan.gov.cn/col/col1229181634/index.html)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提疑专区”提疑。2.2.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时间2025年08月25日17时00分前。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iaoshan.gov.cn/col/col1229181634/index.html)的最新答疑、修改信息,自行下载。3.1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3.2.3投标报价中签报价:849516元;投标人的报价不等于中签报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担保1.是否提供投标保证金:否2.金额:人民币元。3.交纳方式:(1)转账交纳要求(从基本账户转出)户名:。帐户:。开户银行:。(2)数字保函交纳要求(通过品茗数字保函平台申请)重要提醒:①申请保险保证相关链接:,申请数字保函选择萧山区限额以下项目,平台咨询电话:。②开标时,数字保函方式以品茗数字保函平台的数据回传作为投标保证金缴存的依据。4.其他说明:重新发包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担保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7日14时00分6.3.2中标候选人数量1家。7.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公示期限:3日。7.4.1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汇票或转账9.5.2投诉投诉受理机构名称:浦阳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萧山区浦阳镇振浦路288号联系电话:0571-8227901711须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施工时对原完成工程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及保洁清洁,由中标单位负责保护并承担相应费用,对由于施工引起的损坏,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在施工期间施工范围内如遇到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等需拆除后修复等相关费用,视作投标风险,今后不得增加。(2)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需拆除、清理及废料由中标单位外运,运距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担并考虑在投标风险内,今后不予增加任何费用。(3)投标人须对工程现场充分踏勘,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道路等情况,特别注意周边安全、环境、噪音及施工时的安全性观察等,且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纠纷或该环境因素、场地杂物垃圾的相关处理费用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交易的直接资料,上述相关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并考虑在投标风险内,今后不予增加任何费用。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而提出追加任何费用。(4)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若施工图纸存在与现场有所出入的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照图纸进行核对,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图纸与现场不符之处,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进行调整。(5)本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其水源和电源的接头均由施工单位完成并承担费用(包括接水、电手续等费用),由施工单位装表计量,委托施工单位办理,施工现场建设11须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单位不提供任何施工场地,实际施工过程中如需租赁等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费用。(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除标底明确外的可能发生或增加的措施项目,该内容作为投标风险,费用作为风险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措施费用包干使用不作调整。(7)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与各配套单位的协调配合费用,该内容作为投标风险,今后不得另行增加任何费用。(8)本工程工程量预算审核报告一起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投标人经现场踏勘后根据规范、相关法律法规、现场情况应认真审读预算审核清单描述;如预算审核清单描述不完整,但又是完成分项工程必须的工作内容,此费用均应已含在中标价中,不作为漏项子目且不得调整综合单价。(9)施工单位必须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意外事故,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10)付款方式:工程完成至50%,支付进度款至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工程资料和结算资料,且工程造价经相关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剩余1.5%留作工程量保修金,在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投标人须知1.1.1.1.总则1.11.11.1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21.2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31.3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41.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招标公告;(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招标公告;(3)其他要求:招标公告。1.4.2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代理服务的;(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在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内的;(8)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或被招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具体拒绝单位名称或情形见前附表须知。(9)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10)为本项目的监理人;(11)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存在相与控股或参股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51.51.5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招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1.61.61.6保密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1.71.71.7语言文字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1.81.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1.91.9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1.9.2投标人认为需要踏勘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1.101.101.10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11.111.111.11分包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可以分包的内容外,一律不得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21.121.121.12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2.2.2.招标文件2.12.12.12.1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如有);(5)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7)招标人要求(如有);(8)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如有);(7)工程规范(如有);(8)工程量清单(如有);(9)图纸及其他资料(如有);2.22.22.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iaoshan.gov.cn/col/col1229181634/index.html)发布。澄清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个日历天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3.3.3.投标文件3.13.13.1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函。3.1.2投标人诚信承诺书。3.1.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3.1.4本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开标召开所在月前的连续三个月,如开标时间在9月,则提供9月8月7月或8月7月6月或7月6月5月连续三个月)。3.1.5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1.6投标人资质证书。3.1.7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招标公告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3.1.8投标保证金。3.1.9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业管理没有要求的除外)。3.1.10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1.1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3.1.12投标人从“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打印的,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本项仅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的施工项目)。3.23.23.2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人设有最低限价的,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招标人设有中签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不等于中签价。3.2.4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量和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的,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3.33.3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3.43.43.43.4投标担保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担保,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担保的退还:(1)未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或弄虚作假的。(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4.5本招标文件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3.53.53.5符合性审查资料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3.63.63.6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3.73.7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人资格要求、工期(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投标报价、质量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文件编制(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2)投标文件所附的证书、证件、证照、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交纳社保材料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或者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3)投标人应采用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iaoshan.gov.cn/col/col1229181634/index.html)公布的投标(响应)编制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生成后缀名为“.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响应)编制工具详见萧山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通知公告,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新。3.7.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4.4.4.投标4.14.14.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使用投标(响应)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投标文件”。4.24.24.2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杭州市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5)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34.34.3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印章。电子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5.5.5.开标5.15.15.15.1开标时间和平台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开标平台为杭州市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不见面交易大厅。5.25.25.25.2开标程序(1)投标人在线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进入“杭州市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在线签到,测试交互功能并及时在群聊板中反馈。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在线签到或未能在开标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投标,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开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为确保不见面开标工作顺利进行,投标人可以加入QQ“萧山限额以下交易系统服务群”(群号:1158514023),进行业务咨询。此群也将作为不见面开标的备用远程交互群。(2)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统一对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并导入系统后,投标人的相关投标内容将在不见面交易大厅公开显示。(4)确定投标人的顺序号。(5)公布招标人推荐入围单位名单。(6)抽取入围单位。(7)随机确定中签号。(8)对中签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5.35.35.3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5.45.45.4特殊情况处置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6.6.6.6.评标6.16.16.16.1评标委员会6.1.1综合评估法的项目评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开始评审前推荐1名专家为评审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组长;采用极简评审法或简易评审法或最高价法或最低价法的项目,评审可以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评审过程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全过程展示。6.26.26.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6.3评审6.36.36.3.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候选人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最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7.7.7.7.合同授予7.17.17.1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iaoshan.gov.cn/col/col1229181634/index.html),公示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27.27.2中标人确定方式7.2.1招标人依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2中标候选人存在本须知1.4.4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7.2.3招标人将对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验,若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1)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3)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以“信用杭州”网站为准)。(4)资质动态核查处于“不合格”状态(本项仅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的施工项目,根据《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其结果应用的通知》〔2023〕98号>要求进行核查)。7.37.37.3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进行公告。7.47.47.4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7.57.5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8.8.8.重新招标8.18.18.1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文件的。(3)全部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4)招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文件对投标资格条件设置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9.9.9.纪律和监督9.19.19.1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9.29.2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审人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9.39.39.3对评审人员的纪律要求评审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在评审活动中,评审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9.49.4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9.59.59.5异议和投诉9.5.19.5.1异议9.5.19.5.1(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书面答复。(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9.5.29.5.2投诉9.5.2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本项目受理投诉的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起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10.10.10.在建合同工程10.110.110.110.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公开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10.210.210.210.2存在以下情形的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4)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拟派项目负责人处于“锁定”状态且投标文件中未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材料或项目负责人变更材料的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5)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系统)或行业主管部门网站(系统)发布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服务期限或工期包括了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日期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材料或项目负责人变更材料的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系统)或行业主管部门网站(系统)可以查询到项目已竣工验收或项目负责人已变更的除外。10.310.310.310.3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总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3)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作无变更,开标后补充的变更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11.11.11.11.其他须要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极简评审法适用范围:极简评审法主要适用于一般工程类项目。具体步骤:(一)确定投标人顺序号。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人员通过系统确定投标人的顺序号。(二)确定入围单位。1.投标人≤15个的,全部入围。2.招标人>15个的,通过招标人推荐和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5家入围评审单位。招标人可以在开标前自主决定是否推荐投标人入围进行评审,若推荐的,必须推荐5名,推荐名单须按招标人所在单位的内控管理制度集体研究确定,开标前招标人应做好名单保密工作;随机抽取入围的数量根据以下公式确定,随机抽取入围数量=15-招标人推荐数量,若招标人推荐的企业未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该名额自动增加至随机抽取名额当中。招标人推荐的企业名单,应当在确定入围单位时录入系统。(三)随机抽签确定中签号。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人员,通过系统在入围单位中随机抽取确定中签号。顺序号与中签号相同的响应人为中签人,中签人的投标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四)符合性审查。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人员对中签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五)中签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3、被招标人拒绝的或符合招标人拒绝的具体情形的。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工期、保修期等要求的。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等于中签价的。6、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有串通、弄虚作假等违法情形的。7、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9、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与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的招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10、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1.4.4条款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的。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12、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13、未提供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或者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载明的核查发布日期不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所在周或上一周的;或者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理“不合格”状态(或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等级)的。(本项仅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的施工项目)。(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未达到交易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的,重复第(三)、第(四)、第(五)步骤,直至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对入围的投标人都进行了符合性审查,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时,从剩余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家入围单位(不足15家时全部入围),然后重复第(三)、第(四)、第(五)步骤,直至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当对所有的投标人都进行了符合性审查,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仍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七)推荐中标候选人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中签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最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对全部投标人都进行了符合性审查,但均未通过的否决所有投标。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施工投标文件(封面)工程名称: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2.投标诚信承诺书3.联合体投标协调书(如有)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招标公告未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造师的除外)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招标公告未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造师的除外)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7.投标人的营业执照8.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招标公告未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关资质的除外)9.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业不作要求的除外)10.投标保证金1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12.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仅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的施工项目)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贵方(项目名称)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的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3、一旦我方成为中标人,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在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交付全部工程。4、一旦我方成为中标人,我方保证派出合格的项目管理班子组织本工程的实施,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注册证书编号:,等级:,专业类别:。5、一旦我方成为中标人,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贵方递交经贵方认可的履约担保。6、一旦我方成为中标人,我方保证在中标后7天内编制完成本工程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贵方。我方将严格按照经贵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并放弃因施工组织设计造成的工程造价变更的索赔权利。7、我方保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根据需要增加的工程量,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的有关规定计量和计价,并保证接受贵方要求完成变更工或增加的所有工程内容。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9、一旦我方成为中标人并承建本项目,我方保证若我方编制的工程结算(包括变更)造价核减额超过5%的,工程结算(包括变更)审核追加费用(以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按5%计算)由我方支付,由贵方从应付我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0、我方同意按国家造价管理、萧山区政府性投资管理、村级工程管理等有关结算审价方面的规定审定结算,与贵方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年月日投标诚信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工程名称)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承诺无串通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等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串通行为的,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部门的调查和处罚。3.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报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争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部门的调查和处罚。4、承诺派出合格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5、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暂停执业,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总负责人)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公开方式发包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6、承诺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承诺本公司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或限制参加本项目所在地投标且在限制期内。8、承诺我单位的资质条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若为“不合格”状态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本条仅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的施工项目)9、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的,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年月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仅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的施工项目)公平竞争审查表2025年8月15日政策措施名称“共治畅享”项目一谢径安治理点改造工程招标涉及行业领域政府招标性质行政法规草案口地方性法规草案口规章口规范性文件口其他政策措施回起草机构名称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联系人汤冬晖电话0571-82279061审查机构名称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人陈泓彬电话0571-82279017征求意见情况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口具体情况(时间、对象、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无专家咨询意见(可选)(可附专家意见书)1竞争影响评估一、是否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是/否1.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否2.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否3.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否4.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或者事前备案程序否5.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设置审批程序否二、是否违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标准是/否1.对外地和进口商品实行歧视性价格或补贴政策否2.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阻碍本地商品运出否3.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否4.排斥限制或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否5.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否三、是否违反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是/否1.违反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否2.将财政支出安排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否3.违法免除特定经营者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否4.违法要求经营者提供各类保证金或扣留经营者保证金否四、是否违反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是/否1.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否2.违法披露或者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否3.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否4.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水平否五、是否违反兜底条款是/否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否2.违反《反垄断法》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否是否违反相关标准的结论(如违反,请详细说明情况)未违反相关标准(可附相关报告)适用例是口否图外规定选择“是”时详细说明理由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审查机构主要负责人意见签字: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治理点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