钒粉碎机 粉碎机招标公告(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25)



西钢钒粉碎机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西钢钒粉碎机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西钢钒粉碎机公开询比(PGWZMYHGXHD250819231541)采购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设备事业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钢钒粉碎机公开询比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类似产品的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1日15时00分至2025年08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9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设备事业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5号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刘熙
联系人:
王海同

电话:
0812-3383815
电话:
0812-3381965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9.
其他事项

◆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尽快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缴纳,否则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开发票联系电话:028-87703792,邮寄发票联系电话:0812-3381910
◆本项目时间计算以24小时为1日。
◆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本项目评审规则详见公开附件,其它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及本项目附件要求。
◆◆◆请投标方务必上传《鞍钢集团采购廉洁诚信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2025年08月20日
公章Epoint

附件:

物料清单附件.pdf
2.合同主要条款20250686.docx
1.最低价法评标原则-公开询比20250801.xls
3.技术协议书.pdf

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质量1、设备备件质量保证期为设备备件上机合格后12个月,或本合同设备备件最后一批交付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期为准。2、设备防锈保证期不少于自交付货物之日起6个月。3、质量“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复)。4、按照本次招标标的物所列规格、型号、技术协议等要求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待投标方中标或成交后,如有必要须到使用单位的现场进行详细的测绘或确认,中标方或成交方必须确保在不改变现有安装尺寸的情况下,成品交货,满足现场使用要求。5、卖方所供产品不得涉及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名录产品,以及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产品,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二、供货要求1、运单或货票上填写的收货单位:******有限公司,联系电话:。2、卖方送货,设备总价为设备运到买方指定地价格。3、当卖方使用汽车运输时,卖方进出买方使用单位的车辆须使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否则买方使用单位有权禁止该车辆进出,如因车辆超标排放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三、交(提)货地点及方式(包含收货单位)攀枝花、西昌、江油、成都、重庆、北海(以招标物料地址为准)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一切损耗均由卖方承担。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回收1.按《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384-2008),选用包装方式为:原厂家包装或其他简易包装,防护包装要求:防水防潮,适多次倒运。2.外包装上须注明:合同号、到站、设备名称、重量(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ⅹ宽ⅹ高)、发货单位(供货单位)、收货单位:***。3.电器柜、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记号为“正”。包装物不回收,包装费由卖方承担。4.因包装问题造成的设备备件质量异议和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如有木质包装材料(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泛指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层板、复合板除外)。六、验收及异议处理1.买方验收:实物和出厂证明材料与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一致,卖方(专指中间商)自行出具的证明无效。2.设备外观质量提出异议期限从交货之日起30天内。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资料的提供含装箱单(或发货清单)、使用说明书(成台套设备)等常规资料各一份。计量仪表需提供有效计量检定证书和检定机构计量检定授权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发货前卖方将装箱单(或发货清单)提前联系并传真给*******有限公司。八、结算与支付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内的“付款方式”。九、保证金条款(一)履约保证金收取要求:1、如拟签订合同含税金额≥50万元,按合同总金额(含税)10%收取履约保证金(内部单位除外,提供战略协议范围内产品的战略供应商除外);2、其他情况可不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3、收取方式:采取现金或委托代扣应付账款方式缴纳,原则上不采取保函方式。(说明:按以上第1、2条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如为三年零库存合同,则按合同总金额(含税)10%的三分之一收取履约保证金)。(二)质量保证金收取要求:1、如拟签订合同含税金额≥50万元,按合同总金额(含税)5%收取质量保证金(内部单位除外,提供战略协议范围内产品的战略供应商除外);2、其他情况可不收取合同质量保证金;3、收取方式:采取在应付货款中暂扣的形式缴纳(在全额增值税发票结算时暂扣)。十、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合同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擅自更改本合同的内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规办理。卖方应保证所供设备备件质量满足买方使用要求。当卖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买方有权作出以下处理:A、对问题产品做换货或退货处理;B、向卖方收取该项合同5%的违约金;C、当对买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时,买方有权按照全额损失向卖方索赔;D、卖方的供货质量纳入买方供应商评价。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约定事项其他约定:1、卖方所供产品在包装、运输、装卸、现场服务等各环节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攀钢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因自身原因或意外导致安全环保事故发生,由卖方自行负责。2、如卖方不能按交货期交货,买方有权要求赔偿或终止合同。3、卖方所供产品若出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其后果和经济责任全部由卖方承担。供货产品须为合同约定生产厂的全新原装正品,若非全新原装正品或有质量问题,供货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4、卖方所提供的本合同所列设备备件,必须达到正常使用周期,由于设备备件质量问题未达到正常使用周期,因此产生的其它问题和损失由卖方负责。5、随货提供生产制造厂出具的出库或合格证等能够证明所供产品为该生产厂生产制造产品的文件或资料。6、本合同标的物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两个月以上且在合同有效期以内的,由使用单位确认后方可办理入库,超过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动失效,买方不再接收实物,双方另有约定(书面)除外。7.卖方应严格按合同交货期交货,合同标的物中凡是有延期交货的,一律按合同总金额(如为零库存合同则按备货通知单批次总金额计)(含税)1‰/天,对卖方处罚扣款,但最高扣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如为零库存合同则按备货通知单批次总金额计)(含税)的10%。到货时间以用户签收时间为准。8、如为零库存合同,合同标的物数量仅为预估消耗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买方使用单位的实际消耗数量为准。卖方必须保持标的物的合理储备量,保证买方即需即送;合同执行量超出部分不得高于签订总金额的10%。9、对投标非自产产品,如采购方需要,中标(成交)方必须向采购方提供招标物料来源地及联系方式,如不提供,采购方有权否决中标(成交)结果。10、当因卖方延迟交货、未交货及交货达不到合同条款的约定、交货产品出现质量异议等违约问题时,买方可通知卖方就违约问题进行书面确认,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予确认的,视为同意买方意见。11、如为三年零库存,在合同执行期间,当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时,买方以原合同价格为基础,保留议价的权利。买、卖双方结算单位买方:******公司卖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或转委托代理人:委托或转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税号:税号:邮编:邮编: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C2707756粉碎机叶类:试验室设备附件;型号规格:GM/ZF-100;单重:350;单重单位:千克(公斤);是否非标件:否;是否测量设备:否;是否首检:否;是否危化品:否;原始制造厂家:江西光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主机规格型号:GM/ZF-1001.0台无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2025-09-2530000320-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非关键目录1C2707756粉碎机GM/ZF-100;实际使用:煤矿分析样粉碎;GM/ZF-1001.0台无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2025-09-2530000320-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非关键目录\n\n成交原则\n\n总价最低,且总价、单项价均不超过预测价者直接成交。\n\n\n评审原则\n\n1、询比采购项目设有预测价,预测价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重要参考。\n2、评审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审,成交原则:总价最低,且总价、单项价均不超过预测价者直接成交。\n3、若总价最低的有效响应供应商报价(总价或单项价之一)超出预测价(对应总价或单项价),由委托方代表自行组织成立自主优惠谈判小组,就第一阶段评审意见中排序第一的拟成交人的自主优惠事宜发起自主优惠澄清,排序第一的拟成交人在招投标平台中填报自主优惠内容,形成《自主优惠结果报告》(谈判小组人员签字)。《评审报告》《自主优惠结果报告》以及拟成交人自主优惠后的价格作为评审结果推送采购方定标。\n4、若有两家及两家以上响应供应商均满足成交条件且价格相等时,由委托方代表自行组织自主优惠确认,就第一阶段评审意见中排序第一的拟成交人的自主优惠事宜发起自主优惠澄清,排序第一的拟成交人在招投标平台中填报自主优惠内容,形成《自主优惠结果报告》(谈判小组人员签字),价低者成交。《评审报告》《自主优惠结果报告》以及拟成交人自主优惠后的价格作为评审结果推送采购方定标。其次,若价格仍然相等时,按是否生产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高低依次优先排序。若还是无法分出优先顺序时,招标人在定标时按是否为战略供应商、合作期长短等因素自行确定中标人。\n5、若到报价截止时间为止,递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为2家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仅为2家时,转为公开谈判采购(公开单轮谈判);谈判原则:若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总价、单项价均不超出预测价,则有效最低报价者直接成交;若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总价或单项价之一)若超过预测价(对应总价或单项价),由委托方代表自行组织成立自主优惠谈判小组,就第一阶段评审意见中排序第一的拟成交人的自主优惠事宜发起自主优惠澄清,排序第一的拟成交人在招投标平台中填报自主优惠内容,形成《自主优惠结果报告》(谈判小组人员签字)。《评审报告》《自主优惠结果报告》以及拟成交人自主优惠后的价格作为评审结果推送采购方定标。\n6、若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经评审符合资格条件只有1家的有效响应方但具有竞争性的,可推荐其为成交候选人;若价格不具备竞争性的,转为直接采购,由委托方自行主持直接采购谈判,完成采购工作。\n7、第1次询比只有1家参与的,直接流标;若第2次及以上询比仍只有1家参与的,转为直接采购,由委托方自行主持直接采购谈判,完成采购工作。\n\n\n流标原则\n\n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评审后,不满足中标(成交)条件的,流标;\n2、经采购方评价后,不满足成交条件的,流标。\n\n\n\n攀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检测计量中心智能粉碎机技术协议书签字时间:202年7月25日20攀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检测计量中心(以下简称小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小甲方采购乙方生产的智能粉碎机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1范围本协议规定了智能粉碎机的使用要求、技术要求、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以及包装、贮存与运输等。1.1产品名称、代号及数量产品名称推荐型号数量(套)智能粉碎机GM/ZF-10012规范性引用文件.标准编号标准名称113使用要求3.1技术特点(1)入料粒度:≤6mm(干燥样品)(2)出料粒度:≤0.088mm(180目)(3)研磨盘直径:250mm(4)研磨盘材质:合金钢材质(5)工作气压:0.5~0.8MPa(6)总功率:≤4kw(7)工作电源:AC380V/50Hz(8)整机重量:350kg(9)外形尺寸:1100×850×1500mm(10)具备PLC控制,触摸屏操作,有管理权限设置、安全故障报警、查询系统等。并有智能操作显示屏,界面友好,制样人员操作便捷、一键选择(在调试阶段需要对各种物料的研磨时长进行试验确认并录入进系统),全部制备过程应在显示屏上体现便于观察。(11)具有不同物料或不同研磨时长模式自定义及选择功能。第一页共八页2A0(12)设备内部应设有自动清扫装置,每次制完一个样品,容易产生物料粘附的关键部位(如供料通道、研磨装置等)应设有清扫功能,确保设备内部无上批次遗留下的余料(余料判断标准:肉眼所见、手指所摸研磨室内无明显余料;样品损失率小于等于进料量的2%;不同样品依次研磨后化学成分检验结果符合我方定制的化验数据误差范围),保证样品的顺畅制备,避免交叉污染。.(13)磨盘间隙可自动调节,出料粒度均匀,配置有循环冷却系统。(14)样品收集应设有独立接收装置,并具备振打功能,防止出料口藏料;出料口应采用封闭设计,避免出现撒料、漏料、粉尘外溢等情况。配置外接除尘装置,可实现正负压清扫,无需人工清扫,制备过程无扬尘。(15)具备标准通讯接口,可与其它上下级制样系统或信息化系统联网,实现数据共享,并后期可作为机器人制样系统模块,与机器人制样系统友好对接。(16)采用进口电器元件,具有短路、过载、缺相、过压及欠压、接地等保护。(17)分析试样收集瓶,PVC材质,直径150mm,高130~200mm,内外壁光滑,不沾料,可拧盖密封。(18)设备各部位无积尘死角,弃料便于取拿和清理。3.2气源系统配置适用的气源系统,气源系统应至少包含;螺杆空压机、冷冻式干燥机、储气罐、精密过滤器、吸附式干燥机、过滤器排水阀等。螺杆空压机排气量不小于2m/min,冷冻式干燥机及吸附式干燥机空气处理量不小于2m/min,储气罐容积不小于1m。.4供货范围设备的完整性、成套性由乙方负责,供货范围中未明确的电气控制设备、管接头及其它设备由乙方负责补充完整。乙方负责提供设备调试期间所需耗材并指导安装,系统第二页共八页调试,维护和操作培训,通过使用部门验收。智能粉碎机配置清单见表1。表1智能粉碎机配置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智能粉碎机GM/ZF-100套1具备自动进料,自动研磨,自动清洗(正负压清扫),自动收集,杜绝研磨盘粘料,研磨过程无扬尘,采用进口电器元件。可实现上下级系统联网,数据共享。2气源系统套1包含:螺杆空压机、冷冻式干燥机、储气罐、精密过滤器、吸附式干燥剂、过滤器排水阀等3煤样瓶MYP150×130.1E版)-XP个105产品技术要求5.1设备设计及制造应遵循的标准(1)采用的标准本文所述设备系统除应遵循下列相应的最新技术标准外,乙方产品的设计、制造、涂装、包装、安装、安全性、环保等还应遵循并满足相关的国家标准。GB/T2007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GB/T10322.1铁矿石取样和制样方法GB11345焊缝手工超声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1804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GB3767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JB/ZQ4000锻件通用技术条件GB5677铸钢件射线照相及底片等级分类方法GB6402钢锻材超声纵波探伤方法ZB/J19009圆柱齿轮减速器通用技术条件第三页共八页H包装通用技术条件JB/ZQ4286JB8产品标牌GB4208外壳防护等级分类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976灰铸铁件分类及技术条件GB5676般工程用铸造碳钢GB5680高锰钢铸件技术条件GB/T15479铁矿石取样和制样方法(2)设备涂装要求为了有效地保护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所有设备都应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除另有说明外,设备防腐应采用表面处理后的涂漆方法。5.2资料交付乙方交货时,资料文件、图纸上文字用中文表述,单位采用国际法定计量单位。具体包括:(1)合同签订10日内向买方提供设备安装基础、安装要求、安装图纸等资料一套(包括电子和纸质)。(2)随机提供设备清单、合格证书、设备主要备品件清单等资料各一份(包括电子和纸质)。备品备件清单需注明备品备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制造厂商等内容,关键的备品备件需提供设计图纸。(3)提供操作中文说明书1套(包括电子和纸质)。内容包括:操作、维护、维修、机械拆装图等(包括电子和纸质)。6设计评审(1)合同生效十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设备基础图及有关的接口资料。(2)乙方在设计、制造过程中如果对技术参数有修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7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3个月内交货至甲方现场。第四页共八页Y8功能指标和考核方法8.1功能考核要求(1)交叉污染:(不同样品依次破碎后成分检测符合标准要求;样品损失率小于等于进料量的≤2%)。满足化学分析误差标准范围之内。(2)出料粒度:0.088mm(180目),过筛率W99.8%。(3)设备开动率W95%。8.2设备验收(1)检查性验收满足技术要求。(2)使用验收在安装调试完成后,连续使用三个月满足质量要求。(3)免费现场技术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结构、工作原理、维修等知识和技能。(4)设备验收地点:攀钢西钢钒公司检测计量中心原料实验室,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设备验收证书。9售后服务1、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调试通知后,14天内完成相关配件的指导安装、调试工作。2、乙方须及时处理安装调试过程中的问题,不能影响甲方正常生产及作业安全。10质量保证10.1本次采购备件、配件的质保期为1年,软件质保期为5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0.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应符合本协议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10.3乙方必须做好此次采购后的售后服务工作,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包修理、包退货、包更换)。10.4质保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采购的备件、配件达不到规定的技术参数,或由于产品性能、工艺不良等原因造成备件、配件发生修理或更换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11技术服务3第五页共八页该文档是极速PDF编辑器生成,如果想去掉该提示,请访问并下载:http://www.jisupdfeditor.com/11.1乙方派遣专业工程师到甲方现场对智能粉碎机进行指导安装和调试。同时,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功能及操作、维护保养及异常处置等要点开展培训,以便甲方相关人员能够快速熟悉智能粉碎机的设备和性能,尤其是关键技术及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11.2乙方应对所提供的产品在安装、运用、维修、保养中提供有关技术支持,按甲方要求免费承担咨询、培训和服务,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并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11.3软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免费解决。在保修期内,非人为故障(经双方确认)由供方免费负责修理,对需方提出的技术及质量问题4小时内予以答复,如要求现场维修则72小时内到达解决。11.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配合甲方组织整改并承担质量责任。12包装、运输、贮存要求12.1产品出厂时,应采用专用包装箱包装,包装箱内应附有装箱明细、产品合格证书、售后保修卡等相关产品标识。12.2所有备件、配件及外包装外观质量良好,无变形、残缺、损坏等现象,外包装及备件、配件表面应整洁。12.3乙方应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具有完善的防护措施,防止因剧烈震动、挤压、雨淋或化学物品的侵蚀而造成损坏。按照公路的有关运输要求,遵守相应的安全事项。13其它要求13.1本技术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与采购合同同时生效,进度与采购数量按合同要求。13.2乙方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如发生侵犯专利的行为,其侵权责任与甲方无关,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不得影响甲方利益。若因乙方产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致甲方卷入仲裁或诉讼,则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所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13.3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第六页共八页同时生效。本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改动须经双方书面认可。13.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乙方:甲方: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小甲检测计量中心海心负责人:小甲方使用军完:ZN小甲方设备室:迎行海的小甲方主管领导:第七页共八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钒粉碎机 粉碎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