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隔声屏加装工程施工 隔声屏加装工程招标公告(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2025)



[WXXQ202506003-X02]2025年新吴区隔声屏加装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2025年新吴区隔声屏加装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新吴区隔声屏加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5年新吴区隔声屏加装工程立项的批复锡新数投许[2025]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

2.1.2 建设规模:本次对新吴区机场路高架长江映小区侧(约264m)、金城路高架春城实验小学及银城春晓观棠(澜亭水苑)侧(约340m)、飞凤路高架鸿泰苑侧(约400m)、地铁二号线高架上城壹号及丰荟玖园侧(约480m)加装隔声屏。隔声屏总长约1484m,隔声屏高度最大为4.4m。

2.1.3 合同估算价:67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01日,竣工日期:2025年12月09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隔声屏加装工程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及24 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做好施工前与相关主管部门对接协调及相关报批工作等全套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或者[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3/08/2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08/2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5/05/2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自2025/07/09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根据《高新区(新吴区)政府投资项目履约考核办法》相关规定,通号工程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在区建管中心2025年第二季度工程项目履约考核中履约不力被列入考核处理名单,该单位在限制时间段内不得参与本招标人的项目投标:通号工程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限制参与中心项目投标3个月(2025.7.9-2025.10.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8月21日17:00时至2025年08月26日23:59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2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70号综合服务中心清晏路停车场6楼

地址:

无锡市华发传感大厦A栋708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

朱婷婷、还谷桢

电话:

0510-80595403

电话:

1386160624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62390434@qq.com

2025年08月21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信用承诺书.pdf评标办法.pdf详见招标文件补充说明.pdf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7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使用说明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7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由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编制。适用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施工招标项目。二、《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三、招标人按照《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五、《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合理低价法三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招标人选择使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六、《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制。七、《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八、《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九、《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十、《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为201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反映。2025年新吴区隔声屏加装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WXXQ202506003-X0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还谷桢2025年08月21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解释权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2.2初步评审标准2.3详细评审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2评标入围3.3初步评审3.4详细评审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6推荐中标候选人附件A附件B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3.其他说明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第一章招标公告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停车楼6楼联系人:王工电话:0510-80595403电子邮箱:/传真:/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A栋708联系人:朱婷婷、还谷桢电话:13861606247电子邮箱:362390434@qq.com传真:/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2025年新吴区隔声屏加装工程施工1.1.5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1.2.1资金来源区财政1.2.2出资比例政府投资: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隔声屏加装工程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及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做好施工前与相关主管部门对接协调及相关报批工作等全套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70日历天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2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09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1偏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附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合同附件、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8-2711:00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5-08-2717:002.4招标控制价金额:6667267.81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0.00元暂列金额(含税金):558461.50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拟分包计划表(如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1)履约承诺书(工程施工诚信承诺书)加盖公章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2)上述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不作为初步评审项,为详细评审阶段的相关材料。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投标担保;□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年-年);(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5年5月-2025年7月)(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5年5月-2025年7月)(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其他证明材料☑1)履约承诺书(工程施工诚信承诺书)加盖公章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2)上述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不作为初步评审项,为详细评审阶段的相关材料。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3.4.1投标担保递交投标担保的形式:(投标人不按下列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无效)☑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其他形式:□保险机构保单(可选项,根据苏发改法规发〔2023〕339号文规定,鼓励招标人使用)□担保公司保函(可选项,根据苏发改法规发〔2023〕339号文规定,鼓励招标人使用)□信用承诺(可选项,根据苏政务办发〔2023〕29号文及锡信用办〔2023〕10号文规定,鼓励招标人使用)投标保证金金额或投标保函担保金额:人民币13万元递交方式和要求:(投标人不按以下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方式1、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满足银行规定的申请条件②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其具有开具保函权限的上级银行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方式2、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担保递交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无锡分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保证金信息”查看本标段对应的相关信息。方式3、采用保险机构保单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满足保险公司规定的申请条件和信用要求②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分,信用考核结果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3.3条“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的规定③保险机构保单必须为已生效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单(保单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且保险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保险机构,否则无效。保单的承保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④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单扫描件或电子保单、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险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保险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险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单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单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单核验方式;保单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单原件的,保单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方式4、采用担保公司保函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满足担保公司规定的申请条件和信用要求②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分,信用考核结果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3.3条“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的规定③担保公司保函必须为已生效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且保函手续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机构,否则无效。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④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方式5、采用信用承诺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按招标文件附件要求签署投标担保信用承诺书②具有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2023版)》(苏信用办发〔2023〕8号文)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并经无锡市信用办审核备案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担保信用承诺书和经无锡市信用办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3.4.3投标担保退还详见招标文件;3.5是否允许递交不允许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采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其他要求:/3.6.6其他编制要求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关于印发《无锡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应用、评标入围与投标报价评审规则》的通知》(锡建建市(2018)8号)要求,本工程采用二合一评标法,不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商签施工合同前,必须提供针对本工程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投标单位在计算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现有招标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在施工过程及结算阶段不因任何情况变化而增加费用,除非有招标人的另行指令或特殊要求。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09-0209:30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地点:本次招标无须递交投标备份文件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吴区交大联云科技园停车场1楼(清晏路与净慧东路交叉口东120米))开标室7。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及签到,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无锡不见面开标,地址: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本项目开标不需要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出席开标会议,请各投标人于“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即可(注: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中需明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手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机),否则如由于无法及时联系相关授权委托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5.2.1开标程序详见附件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及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5.2.2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当在6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以上单数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方法□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二合一合理低价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7.3.1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由承包人在以下方式中自主选择)☑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单□其他: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含税价款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5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否8.5.1异议提出的时间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8.5.2异议提出的方式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8.5.3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510-8059508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本标段的危大工程清单如下:/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2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严格遵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与工程招投标联动管理的意见》(锡政办发〔2018〕69号)、《关于补充完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及应用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锡建质安〔2018〕31号)、《关于进一步补充完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及应用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锡建质安〔2018〕3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的通知》(锡建建市〔2018〕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锡建建市〔2019〕12号)、《关于无锡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分应用的通知》(锡政园绿〔2018〕21号)、《关于调整无锡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及应用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锡建质安〔2020〕31号)、《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入围、投标担保和评标基准价等方法的通知》(锡建建市〔2021〕26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建规发〔2021〕3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3〕339号)、《锡建建市〔2022〕2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保函(保险)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应用的通知》、《关于贯彻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锡建建市〔2023〕25号)等有关规定。10.3各类系数值的抽取由招标人通过计算机系统随机抽取。抽取规则:1、方法一中的G1、G2、K值和方法二中的G1、G2、K1、Q1值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范围,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2、信用因素比例、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以及方法三中K、Δ值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5个系数值,在初步评审后分五次依次抽取1个系数,一个权重(权重值1-100%)。在抽取权重过程中,前几次权重累加已满足100%,则不继续抽取。如前4次未满足100%则最后一次补足。最后按多次(最多5次)抽取的系数和权重对应合成本次系数值。10.4本系统评标过程中,运算过程及运算结果均保留2位小数。10.5本工程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锡建规发〔2018〕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锡建建市〔2019〕25号)、《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锡建建市〔2020〕3号)等有关规定。实名制费用由投标人根据现场管理要求在总价措施费中自行报价,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的购买、安装及维护均由投标人负责。10.6详见招标文件补充说明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控制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同步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担保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担保。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以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3.6.3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3.1.1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3.6.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投标备份文件3.7.1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7.2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3.7.3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本章第5.3.1项规定的特殊情况时使用。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备份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投标备份文件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备份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4.2.2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4.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5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2开标程序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可现场使用CA证书解密,也可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5.3特殊情况处理5.3.1因“无锡市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无锡市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5.3.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5.3.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结果公示6.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6.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8.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4.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与投诉8.5.1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8.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未满足银行规定的申请条件;采用保险机构保单、担保公司保函、信用承诺方式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未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2.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法;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2.2.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担保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资质动态监管;履约承诺书(工程施工诚信承诺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履约承诺书(工程施工诚信承诺书)加盖公章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其他要求: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98分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得2分;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范围内工程造价金额≥500万元的隔声屏施工或改造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为三年,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所注为准。上述资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信息为准。分投标报价合理性:0分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方法一:G1值取值范围:15%〜25%范围内的整数值,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G2值取值范围:15%〜25%范围内的整数值,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二:G1值取值范围:15%〜25%范围内的整数值,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G2值取值范围:15%〜25%范围内的整数值,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K1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94%;(当招标人所选值不在下列范围中,招标人将重新招标)(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方法三:K值取值范围:96.5%,97%,97.5%,98%,98.5%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Δ值取值范围:7%、8%、9%、10%、11%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当招标人所选值不在下列范围中,招标人将重新招标)(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6.5%、97%、97.5%、98%、98.5%、99%Δ值取值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3%、4%、5%、6%、7%、8%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5%、6%、7%、8%、9%、10%、11%、12%机电安装工程:6%、7%、8%、9%、10%、11%、12%、13%市政工程(不含轨道交通主体结构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2%、13%、14%、15%、16%、17%、18%、19%、20%轨道交通主体结构工程:2%、3%、4%、5%、6%、7%)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从下列三条中选择一条,否则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2.3.3(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范围:0.6、0.65、0.7、0.75、0.8分,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每高1%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3.3(2)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2.3.3(3)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招标控制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比率:/%,乘以权重系数/%(50%及以上),加所有通过评标入围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招标控制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价。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2.1.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2.2初步评审标准2.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详细评审2.3.1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的,本章中关于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的条款不适用。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3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评标入围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3初步评审3.3.1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3.3.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3.3.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10)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资料,与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监督部门网站公示的实质内容不一致的;(11)投标文件中未提交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诚信承诺书》的;(12)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互联网协议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13)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3.4详细评审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3.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计算出得分B。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4.4投标人得分=A+B。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6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3.6.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3.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3.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附件A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法。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附件B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由低到高去除投标人数量×G1范围内的投标报价和由高到低去除投标人数量×G2范围内的投标报价(G1、G2值为15%〜25%范围内的整数值,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下同)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投标报价(最高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投标报价作为A值〕。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由低到高去除投标人数量×G1范围内的投标报价和由高到低去除投标人数量×G2范围内的投标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投标报价(最高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投标报价作为A值〕,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Q1、K1值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值为以上取值范围内的整数值,具体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方法三:ABC合成法。ABC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评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以下,则按下表随机确定各范围内评标价抽取个数后,抽取规定数量的评标价组成B值的抽取范围。序号范围抽取个数(随机确定)1A值的95%-92%(含)0、1、22A值的92%-89%(含)0、1、23A值的89%-86%(含)0、1、2、34A值的86%-83%(含)0、1、2、35A值的83%-80%(含)0、1、2、36A值的80%-77%(含)0、1、27A值的77%以下0、1、2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0%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K、下浮率△,评标时在规定的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6%、96.5%、97%、97.5%、98%、98.5%、99%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3%、4%、5%、6%、7%、8%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及钢结构工程5%、6%、7%、8%、9%、10%、11%、12%机电安装工程6%、7%、8%、9%、10%、11%、12%、13%市政工程(不含轨道交通主体结构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2%、13%、14%、15%、16%、17%、18%、19%、20%轨道交通主体结构工程2%、3%、4%、5%、6%、7%评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时,不再采用ABC评标基准价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注:1.ABC合成法中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和暂列金额(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和暂列金额(含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范围为:0.6-0.8分,随机抽取确定;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5年新吴区隔声屏加装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5年新吴区隔声屏加装工程。2.工程地点:无锡市新吴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锡新数投许〔2025〕56号文。4.资金来源:区财政。5.工程内容:本次对新吴区机场路高架长江映小区侧(约264m)、金城路高架春城实验小学及银城春晓观棠(澜亭水苑)侧(约340m)、飞凤路高架鸿泰苑侧(约400m)、地铁二号线高架上城壹号及丰荟玖园侧(约480m)加装隔声屏。隔声屏总长约1484m,隔声屏高度最大为4.4m。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隔声屏加装工程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及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做好施工前与相关主管部门对接协调及相关报批工作等全套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09日。工期总日历天数:7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2份,承包人执2份。发包人: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补充协议或变更;(2)合同协议书;(3)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合同专用条款附件资料);(4)中标通知书;(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6)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合同专用条款附件资料);(7)投标函及其附录;(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技术标准和要求;(10)投标文件;(11)合同图纸。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建设用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无锡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工程施工标准规范以及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如有涉及,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如有涉及,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如有涉及,双方另行协商约定。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按发包人提出的施工技术要求和工艺及行业标准或行业通用习惯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补充协议或变更;(2)合同协议书;(3)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合同专用条款附件资料);(4)中标通知书;(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6)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合同专用条款附件资料);(7)投标函及其附录;(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技术标准和要求;(10)投标文件;(11)合同图纸。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通知确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三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程手续的相关资料,全套投标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套),设备(提供满足发包人要求的证明材料)、人员、材料进场计划及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危险源分析评价,专业分包(若有)备案表,安全专项方案。工程进度计划要充分考虑邻近工程的进度情况;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正式开工前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三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现场施工图纸由承包人准备。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0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方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必须遵守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关于进施工现场的规定。承包人自行办理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与现有管道相接时与行政管理部门的手续及相应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办理并承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项目设计红线为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临时用水、用电、施工场地、道路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除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明确约定不予调整内容外)。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发现本清单说明部分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答疑,要求书面澄清,若答疑阶段已过时发现,则以招标文件为准。清单说明及清单项目特征只对工程项目的主要内容和工序做简要描述,不能详尽招标施工图中的每项说明与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书面答疑,视为完成招标施工图及现行规范中所有工作所需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负责应包含在某清单项目工作内容和某一工序的漏项所产生的费用,因此,承包人在工程招标澄清答疑阶段务必认真复核招标工程量清单并书面反馈问题,一旦中标,发包人有权认为承包人已将漏项产生费用的风险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按实调整。(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王彬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经发包人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发包人行使发包人权利,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签发或签署各种相关指令,报表及支付凭证,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有关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临时用地、用电、用水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所需水、电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配备电箱、水表、电表,水电费结算方式:承包人单独接水表、电表,水表、电表费用及水、电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2)施工场内道路以及与场外连接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开通,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3)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承包人需在发包人以及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进行现场测量控制点的校验,并由承包人提供书面报告,提交监理和发包人,如因承包人校验错误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由承包人承担。(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下管线资料由发包人提供,进场施工后由承包人召集有关单位现场交底。(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承包人协助。承包人应派专人协助发包人收集、送达、领取相关资料及有关手续的填报工作。(6)开工前,发包人组织设计、监理、承包人等相关单位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交底。(7)发包人负责召集相关单位对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及其他需保护物进行交底,形成书面交底记录,由施工单位对所有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及其他保护物进行保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8)工程施工场地、办公等临时设施空间紧张,施工单位自行勘查自行报价,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须充分考虑其后施工所增加的措施费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不再增加。现场材料堆放、施工机械多次进出场、材料多次搬运和多次吊装、夜间施工、施工人员合理调配、机械及脚手架延期、现场临时设施延期等所有费用,也包括未列出的部分内容均考虑在本次报价内,结算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工程造价。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等额资金来源证明。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资料应符合建设部建城(2002)221号《关于印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类检验、试验、验收表格应采用我市现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通用格式,并符合无锡市建设工程档案规范要求及无锡市城建档案馆要求,同时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电子版及完整的管线井位定位资料及编号。其中污水、中水管线的竣工图必须满足新吴区排水处要求,纸质装订版需满足新吴区档案接收的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四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交(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承包人在竣工验收之前30天,必须无条件提交一切资料供发包人竣工验收使用,不得以商务争议或付款等任何原因扣押竣工资料;验收合格即应向发包人移交工程。如有延误或拒交,则自发包人书面要求的提交日起,每延误一日承担违约金100000元。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所有竣工图需分别提供纸质及电子版。(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每月20日提供下月计划及当月完成工作量报表一式叁份,如计划有修正,则在保证总工期的情况下提供修正后的计划。2)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已在报价中考虑。3)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及其他保护物的保护工作。承包人要对施工区域进行现场踏勘,在施工前将所有障碍物及问题摸排清楚并上报业主单位。承包人因摸排不充分导致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或其他需保护物)挖坏,修复及赔偿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对地下管线(或其他需保护物)有不负责任行为导致损坏的,须赔偿三倍的经济损失给管线产权单位。4)按照《无锡建设工程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要求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5)施工期间,承包人要做到文明施工,并符合市创建卫生城市的要求,材料堆放整齐,做好工地文明创建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如受到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则每次按5000元扣款。6)工程竣工后承包人逾期提交合同范围内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工程结算单拖延签字的,发包人可相应延期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7)本工程如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执行,本工程不因此增加任何费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缺勤严重;主要节点工期比较投标文件滞后超30天,预计已无法完成投标文件约定的工期要求;发生严重的讨薪纠纷或合同纠纷等。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八折结算(付款按原合同约定),承包人在一周内无条件撤场。8)施工现场须达到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市政标准化工地建设要求。施工现场围护安排专人维护管理。9)根据《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政府投资项目“三个一”管理体系》要求,《履约考核管理办法》(修定稿)(锡新建管[2025]30号)、项目管理办法、建设管理办法、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办法、资金(付款)管理办法、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竣工验收移交管理办法、送审管理办法、在建工程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履职管理办法(修定稿)(锡新建管[2024]4号)、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评估实施办法(锡新建管[2024]20号)、质量安全隐患事故管控制度、现场管理办法、概算管理办法等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执行。10)承包人宗旨:保证与发包人密切配合,服从统一指挥、统一安排,高标准、严要求、优质、快速地完成该合同工程的施工建设,确保发包人满意。11)承包人采购或发包人供应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材料进场时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规定会同发包人(监理)工地代表共同抽样,送质检部门认可有效的检测单位复验,承包人按规定进行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送达和其它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对承包人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支付。经复验合格后的材料,并对该进场后的复验材料进行实物检查,与复验结果相符的才能使用。遵循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由材料来源的采购方组织处理、清出现场。12)如投标人未经招标人认可私自使用合同品牌以外的材料、设备,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按合同约定的品牌更换相关材料、设备,因此而产生的返工/修改所引起之费用及工期延误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按对应原合同约定材料/设备不低于控制价的50%收取违约金。投标人需按照《材料设计选型封样表》中所列材料在施工前进行封样确认,如投标人未经封样确认私自施工,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相关材料、设备,因此而产生的返工/修改所引起之费用及工期延误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拒不修改,招标人将对相关已完工作量不予确认,且因此而产生的返工/修改所引起之费用及工期延误由投标人承担。13)承包人应按照中标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发包人在必要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对施工方案作进一步完善,以确保质量与进度,中标价不因此予以调整,除非因发包人原因(如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原施工方案无法实施。14)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的主要要求: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发包人(监理)工地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由发包人(监理)工地代表监督实施。15)若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无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16)工程土方、泥浆、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外运,处置方案及处置点必须报监理、审计、发包人确认并同意,同时服从新吴区城管、交警及新吴区环保局的管理。泥浆运输及泥饼处置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微信报验验收,工程结算审计时,每一船、每一车泥浆外运都必须由施工、监理、审计、业主单位四方确认(具体以纸质报验验收记录为依据),未经四方确认的工作量不予计量。未经批准,私挖乱倒,视情节并对承包人处以合同价百分之一~百分之五的处罚,罚金以核减单形式扣除。投标人在工程完工移交之前做好设备等成品保护,如有损坏,投标人负责承担。17)承包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的位置、交通、情况、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所介绍的施工方案仅作为参考,承包人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本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施工组织要求、现场的交通管制条件、文明施工要求和各自的施工经验确定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自主合理报价。承包人应认真踏勘现场,充分考虑临时用地(发包人即招标人无偿提供定点线内土地可供临时用地)、临时通道、临时排水、临时路灯、居民、村民和沿线企事业单位出入临时通道、来自周围居民村民可能产生的干扰以及配合规划管线施工或因维护交通或因安排夜间施工使工效受到影响等因素,并对工程车辆行驶线路认真踏勘,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借村道、镇道路须发生的修复费用的,均可列入。凡未列的一旦发生,由中标人自理。发包人(招标人)不提供超过定点线外的临时用地。若需租用土地,费用视为已纳入合适的报价项目中。18)为做好工程建成通车后道路的环卫保洁工作,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报价时已将道路建成通车至交工验收、移交通过期间的道路保洁费用纳入报价中,并负责向当地环卫部门办理保洁委托手续,相关费用则由承包人自行考虑。19)自进场之日起,承包人应全面负责照管、维护本工程和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以及工地范围内既有市政设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移交手续完备。照管期间,如发生损失,应由承包人自理。为进一步落实工地的安全文明措施,避免遭受意外毁损或盗窃,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承包人应与工程所在地***门办理工地治安、管理手续并支付相应费用。20)承包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的位置,承包人应将对施工影响范围内既有公用管线的防护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未将防护费纳入报价的,视为已包含在报价清单的其他子目和总价中。承包人在进场后,应委派专人成立污水、自来水、燃气、强电、弱电等公用管线的保护小组,及时联系公用管线产权单位(管养单位)对全线范围内的各种管线、杆线进行现场交底,制定详细的保护方案,每日不间断现场巡视。确保各公用管线顺利迁移(需要时)和正常运行,直至工程交工。若工程施工期间有公用管线因保护不力导致损毁、影响正常运行的,无论是否为承包人自身施工行为所致,管线恢复及停运损失费用概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当场查获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责任人确认无误的,可由责任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和有关规定对承包人处以违约金。21)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渣土、建筑、装修垃圾等,承包人将优先考虑采用湿化装卸,使用符合密闭条件的工具,按照核定的载重量,在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由此增加的费用承包人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承包人进场后开工前必须完成对本标段原地面地形的复测工作,并经监理人、发包人抽测确认,结果作为土石方工作量的计算依据。此后,承包人负责保管工地现场,外人倾倒的建筑、生活垃圾等均由承包人清运,费用自理。22)承包人不得拖欠民工工资。承包人是本工程农民工管理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农民工的管理、用工合同管理和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承包人必须选择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本工程施工任务,所招用农民工必须与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签订有效劳动用工合同;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按规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发生农民工上诉、上访情况,由发包人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垫付费用由发包人按垫付总额乘以N(具体数额见《系数N取值表》)系数向承包人收回,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造成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发包人无条件支付农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并支付承包人直接经济损失,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系数N取值M<500万元,N=1.5;500万元≤工程合同造价M<1000万元,N=1.3;1000万元≤工程合同造价M<5000万元,N=1.2;工程合同造价M≥5000万元,N=1.1。23)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秩序维护和安全防护工作,因承包人未能妥善履行上述义务导致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如果因此导致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须全额赔偿。24)施工单位在收到下发的施工蓝图后,应及时全面梳理招标文件及实际施工图纸中的问题,有关设计图纸问题可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形式予以解决,如涉及造价的变化,提出并申请办理变更手续。25)承包人要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控要求,如措施不到位,导致扬尘污染,发包人视情节轻重,对承包人处以合同价的千分之零点五~千分之一/次的经济处罚;如项目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罚款,对发包人造成影响的,所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向承包人处以合同价的千分之五/次的经济处罚。所有经济处罚以核减单形式在工程结算中扣除。26)相关交叉施工配合费均包含在报价中,承包人不因以交叉作业而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向发包人办理签证及索赔。不因以疫情引起的造价增加或工期延误而向发包人索赔。27)现场不可作为施工人员居住场所,现场若设临时办公区,办公区临时卫生间的装饰与完工后的拆除,恢复原状工作产生的费用含在报价中。28)减少施工范围对周边单位的影响,确保作业范围内自身及第三人安全。29)临时设施必须按发包人规定限时搭设或拆除完成。30)综合考虑施工期间建筑材料、设施设备、建筑垃圾等垂直运输及吊装措施,所有费用包含在报价范围内,不作调整。31)关于垃圾清运的特殊约定:现场设置统一垃圾堆放场地,由总包单位统一定期外运,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报价。32)临时用地、用电、用水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包括临时用电的接入、临时用水接入费用。所需水、电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配备电箱、水表、电表。水电费结算方式:承包人单独接水表、电表,水表、电表费用及水、电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33)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承包人协助。承包人应派专人协助发包人收集、送达、领取相关资料及有关手续的填报工作。34)工程保洁应在交付使用前,须对合约范围内工程进行开荒保洁。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35)如工程不能通过验收,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退还所有已付工程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36)为配合国家、政府及建设单位的有关项目建设活动和检査,要求承包人投入的活动、宣传及人员费用,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执行并不得以此申请签证费用。有文件规定可以收取的按照文件执行。37)承包人釆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所有主材设备承包人须根据发包人推荐品牌表中品牌范围,并应按照发包人的材料申报审批表手续办理。品牌表中未列出主材设备也需要承包人申报,按照招标控制价及图纸技术参数要求一致的品牌原则申报审批。所有主材需经报审手续完成后方可认为同意使用。承包人可以在发包人推荐的品牌表所列范围内更换投标时的品牌,但需要按照申报更换手续办理,经发包人同意可更换。38)本工程涉及红线外管沟的占道开挖及恢复、城管和交警沟通、绿化移植恢复等手续办理由承包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39)误期违约金:1000元/天,最高上限合同价的3%。40)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因中标人不良行为给建设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利益受损的,一经发现,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不高于合同价款1%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向有关部门举报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要求项目负责人本人常驻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至少8小时在本工程现场工作。关键工序及重要部位施工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现场,且必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向发包人请假并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将权限范围内的权利和职责委托给他人执行。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支付1000元/小时的违约金给发包人。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支付20万元/人的违约金给发包人,同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其退场,终止合同后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八折结算(付款按原合同约定),承包人在一周内无条件撤场。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支付20万元/人的违约金给发包人,同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其退场。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支付5万元/人的违约金给发包人,同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其退场。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支付5万元/人的违约金给发包人,同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其退场。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支付1000元/小时的违约金给发包人。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分包的工程,本工程不得违法分包、非法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承包人及其所有施工队伍、人员等应无条件立即全部清退出场。同时,承包人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投标的损失;其他施工部位、其他施工单位停工、窝工的损失;工期延误的损失;影响工程质量的损失等),且承包人还应另行承担不低于合同价百分之五的惩罚性违约金。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路基、路面、管道、桥梁等主体结构工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分包的工程。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专业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总包合同价款的相同比例支付。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施工场地移交之日。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中标通知书签发后15天内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提供合同价10%的银行保函,15天内未提供的,支付5万元/天的违约金,在项目结算时扣除。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2025年新吴区隔声屏加装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信用承诺书为落实《招标投标法》要求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诚信建设万里行”要求,我单位郑重承诺:一、我单位填写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二、我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划分标段,施工招标的标段内容不超出一个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三、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不故意压低最高限价,迫使投标人低价竞标。四、我单位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发布的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均是真实准确的;我单位在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方法、评标办法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各项规定。五、我单位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各项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我单位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六、我单位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各项规定,通过设置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方法或评标办法等方式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七、我单位和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八、我单位知道虚假的承诺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招标过程中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九、以上是我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单位在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招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025年08月19日甲方签章代理签章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未满足银行规定的申请条件;采用保险机构保单、担保公司保函、信用承诺方式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未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2.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法;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2.2.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担保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资质动态监管;履约承诺书(工程施工诚信承诺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履约承诺书(工程施工诚信承诺书)加盖公章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其他要求: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98分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得2分;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范围内工程造价金额≥500万元的隔声屏施工或改造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为三年,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所注为准。上述资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信息为准。分投标报价合理性:0分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方法一:G1值取值范围:15%〜25%范围内的整数值,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G2值取值范围:15%〜25%范围内的整数值,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二:G1值取值范围:15%〜25%范围内的整数值,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G2值取值范围:15%〜25%范围内的整数值,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K1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94%;(当招标人所选值不在下列范围中,招标人将重新招标)(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方法三:K值取值范围:96.5%,97%,97.5%,98%,98.5%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Δ值取值范围:7%、8%、9%、10%、11%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当招标人所选值不在下列范围中,招标人将重新招标)(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6.5%、97%、97.5%、98%、98.5%、99%Δ值取值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3%、4%、5%、6%、7%、8%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5%、6%、7%、8%、9%、10%、11%、12%机电安装工程:6%、7%、8%、9%、10%、11%、12%、13%市政工程(不含轨道交通主体结构工程):12%、13%、14%、15%6%、17%、18%、19%、20%绿化工程:12%、13%、14%、15%、16%、17%、18%、19%、20%轨道交通主体结构工程:2%、3%、4%、5%、6%、7%)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从下列三条中选择一条,否则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2.3.3(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范围:0.6、0.65、0.7、0.75、0.8分,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每高1%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3.3(2)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2.3.3(3)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招标控制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比率:/%,乘以权重系数/%(50%及以上),加所有通过评标入围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招标控制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价。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2.1.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2.2初步评审标准2.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详细评审2.3.1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的,本章中关于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的条款不适用。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3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评标入围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3初步评审3.3.1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3.3.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3.3.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10)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资料,与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监督部门网站公示的实质内容不一致的;(11)投标文件中未提交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诚信承诺书》的;(12)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互联网协议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13)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3.4详细评审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3.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计算出得分B。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4.4投标人得分=A+B。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6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3.6.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3.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3.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详见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因招投标系统字数限制,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条的内容如下:10.6需要补充的内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uxi.gov.cn/wxsggzyjyzxzl/index.shtml找到“网上不见面开标”模块)进行签到并填写投标单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开评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2)本工程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120号)第22条要求,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开展评标准备工作。(3)本工程评标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评标委员会采用在线询标:评委会负责人系统中发出澄清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系统中核发澄清,投标人收到澄清要求的30分钟内必须在会员系统中完成在线澄清答复,答复方式参照附件《投标人在线澄清答复操作提示》。投标人提前做好在线答复澄清的条件(电脑、网络、CA锁等),若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未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相应答复,则视为默认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也会通过短信提醒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如遇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后,可采用线下询标。(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5)投标报价要求:1)本工程计价采用一般计税法。2)本工程不组织集体踏勘,但各投标单位需自行踏勘。投标人应认真充分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投标报价的因素,且投标人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因此所需费用自行承担。一旦投标人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招标人可不予采纳。3)报价要求: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如与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补充说明有矛盾冲突处,以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补充说明为准。各投标人必须按照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补充说明”要求进行投标报价。(6)本工程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后,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确定各类系数或数值(投标人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7)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仅审查投标保证金是否正常缴纳,详见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投标担保递交”。(8)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招标文件中如有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模式的内容以“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为准。(9)工程施工时应符合环保政策要求,充分考虑淤泥、淤泥质土、建筑垃圾、耕植土、杂填土的弃运等处理要求。投标人应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弃运过程中相关部门的管理规范要求而发生的环境保护费、堆放场地费(消纳费)以及掩埋等处置费用。弃土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后自行考虑。(10)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如已中标,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同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3份与网上投标一致的投标文件交代理公司。(12)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建规发[2021]3号)有关规定: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按照文件执行。2)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对投标人存在投标报价畸形的情况及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失信行为、不良行为进行评审并写入评标报告。(13)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严格遵守《关于调整无锡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及应用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锡建质安〔2020〕31号)。(14)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提出的对本工程招标投标方面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15)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现对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提出如下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2)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16)依据《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关于限制建筑施工事故责任企业承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专题会议纪要》锡新专会纪〔2021〕88号规定“凡在我区范围内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人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企业,自事故责任认定之日(区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之日)起在我区范围内停止投标资格,并禁止新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责任企业惩戒措施直至参与的我区所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完工之日起1年后方可解除;凡在我区范围内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死亡2人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企业,自事故责任认定之日(区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之日)起在我区范围内停止投标资格,并禁止新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责任企业惩戒措施直至参与的我区所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完工之日起2年后方可解除;凡在我区范围内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企业,自事故责任认定之日(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之日)起在我区范围内停止投标资格,并禁止新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责任企业惩戒措施直至参与的我区所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完工之日起超过对应亡人数年限后方可解除。(17)依据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规定“1.凡发生一般事故的,事故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在本级住建部门官网通报事故情况,通报中要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在事故所在地设区市范围内停止通过招投标承揽新的工程项目不少于3个月。2.凡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省内施工企业和省内外监理企业自厅官网通报事故信息之时起在全省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省内施工企业限制期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结束,我厅官网事故通报中将标注限制解除时间;监理企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其作出相应处罚后,厅官网发布解除限制通知。3.省外施工企业发生事故的,自厅官网通报事故信息之时起,施工企业在全省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通报﹐暂停其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资格,收回其《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施工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结束并回函我厅后,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撤除通报,限制期解除。4、在我省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对有责任的本省施工企业继续实施顶格处罚,一律按照上限期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5.上述“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是指除已发布中标公告或签订合同的项目外,停止承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停止通过招投标承揽新的工程项目”是指除已发布中标公告的项目外,停止通过招投标承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18)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建规发[2021]3号)有关规定,施工招标项目中,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供3个以上符合要求的不同厂家品牌的同档次产品供投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选择,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拟增加厂家或品牌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答疑期限结束之前提出,满足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由招标人同意。本项目招标人对本工程部分材料、设备设置了推荐厂家品牌,详见清单编制说明附件一《招标人推荐厂家品牌表》,投标人一旦中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招标文件中设置的推荐厂家品牌选用。(19)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江苏省核发的二级建造师采用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20)中标人须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的规定缴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任一方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交易服务费按文件要求减按80%收取。中小微企业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应由发包人支付的部分)和评标费由中标人先行垫付,不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该费用根据发票和招标人出具的签证单按实结算。(21)根据《高新区(新吴区)政府投资项目履约考核办法》相关规定,通号工程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在区建管中心2025年第二季度工程项目履约考核中履约不力被列入考核处理名单,该单位在限制时间段内不得参与本招标人的项目投标:通号工程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限制参与中心项目投标3个月(2025.7.9-2025.10.8)。(2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其他要求:1、具体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页通知公告栏中,根据《投标保证金缴退、担保、信用承诺办理指南》实行。2、(1)以保证金形式提交投标担保的,须将《投标保证金确认函》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应的“投标担保情况”模块中,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以防止保证金系统内查询不到的或者异常的);(2)以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担保的,须将办理成功后有效的保函(保单)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应的“投标担保情况”模块中,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3)以信用承诺方式提交投标担保的,须将投标担保信用承诺书和经无锡市信用办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应的“投标担保情况”模块中,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具体由评标委员在评标阶段进行评审。(4)开标现场能查到的投标保证金的以保证金系统审查为准,保证金系统内查询不到的或者异常的具体由评标委员在评标阶段进行评审。(5)新吴区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510-85253039、85253025(仅咨询保证金)。(6)《关于在无锡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推广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可登录“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线申请第三方信用报告(网址:https://ggfw.wuxicredit.wuxi.gov.cn/)。业务咨询电话:(0510)85021851。(23)特别提醒:请投标各方主体提前注册、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ogin%3Fredirect%3D%252F)。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咨询电话:025-83668675)。网上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的信息(具体包括企业的各类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信息为准,必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挑选,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库,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本文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开标时不需要递交原件。(24)鼓励各投标单位积极办理全国互认移动CA,可实现一地办理,全国互认。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关于进一步推广移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服务的通知http://ggzyjy.wuxi.gov.cn/doc/2025/03/31/4532925.shtml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隔声屏加装工程施工 隔声屏加装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