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招标公告(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25)


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数量:

序号
项目
年度
预估  数量

1
2024年文书档案(件)
2024
2700

2
2024年会计档案-凭证(本)
2024
27

3
2024年会计档案-总账(本)
2024
1

4
2024年会计档案-明细账(本)
2024
1

5
2024年会计档案-报表(本)
2024
1

6
2024年电子照片档案(本)
2024
160

7
实物档案:牌匾(个)
2024
5

注:最终以实际验收后的数量*单价的价格为结算依据。

序号
采购标的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1
其他服务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
1

29120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9120元,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归档数为准。

2
协助编制三合一制度
1


三、供应商的资格性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取得福建省档案行政管理机构授予的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档案数字化类) 证书;必须具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档案数字化类)。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 其他
1、采购人指定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内。
    2、材料:采购方要提供彩色打印机和打印纸便于打印纸质材料。
五、询价项目符合性要求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
1、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2、  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3、  响应文件中价格错误的(如:计算错误、金额大小写不一致、单项累计与最终价格不一致等)。
六、付款方式:整档完成并且验收合格后完成交接,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支付款项。
七、报价方式:以人民币报价,填报“报价单”(见附件1),供应商根据服务要求需要提供的服务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用工人员的开支和成本、人员工资、社会保障金、节假日补贴、高温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员培训、消耗品、补贴、加班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费、企业利 润、企业管理费、风险费、一切税费(即总包价,含不可预见的其他所有费用)。
八、询价文件发售方式和领取时间地点:
1、发售方式:在线下载;
2、售价:0元;
3、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方式:2025年 8月27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通过邮件提交;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完报价单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qz22132218@163.com);
九、响应文件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档案数字化类) 证书、“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档案数字化类)(并加盖公章);
(2)附件1(并加盖公章)。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注:所有材料需由一个PDF格式按照顺序涵盖,扫描件未加盖公章、字迹模糊、内容填写不完整均视为无效)
十、询价方式:报价单填写的总价为最终报价,技术指标及相关服务满足询价要求且报价低于预算前提下,按单价最低价成交。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
联 系 人:小李
联系方法:0595-22132218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询价文件(定稿)0822.docx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询价文件(定稿)0822.docx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pdf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询价通知书项目名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人: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25年08月第一部分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二、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序号项目年度预估 数量12024年文书档案(件)2024270022024年会计档案-凭证(本)20242732024年会计档案-总账(本)2024142024年会计档案-明细账(本)2024152024年会计档案-报表(本)2024162024年电子照片档案(本)20241607实物档案:牌匾(个)20245注:最终以实际验收后的数量*单价的价格为结算依据。序号采购标的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备注1其他服务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1项29120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9120元,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归档数为准。2协助编制三合一制度1项三、供应商的资格性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2、投标人须取得福建省档案行政管理机构授予的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档案数字化类)证书;必须具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档案数字化类)。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其他1、采购人指定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内。2、材料:采购方要提供彩色打印机和打印纸便于打印纸质材料。五、询价项目符合性要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的;2、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3、响应文件中价格错误的(如:计算错误、金额大小写不一致、单项累计与最终价格不一致等)。六、付款方式:整档完成并且验收合格后完成交接,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支付款项。七、报价方式:以人民币报价,填报“报价单”(见附件1),供应商根据服务要求需要提供的服务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用工人员的开支和成本、人员工资、社会保障金、节假日补贴、高温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员培训、消耗品、补贴、加班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费、企业利润、企业管理费、风险费、一切税费(即总包价,含不可预见的其他所有费用)。八、询价文件发售方式和领取时间地点:1、发售方式:在线下载;2、售价:0元;3、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方式:2025年8月27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通过邮件提交;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完报价单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qz22132218@163.com);九、响应文件材料:(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档案数字化类)证书、“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档案数字化类)(并加盖公章);(2)附件1(并加盖公章)。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注:所有材料需由一个PDF格式按照顺序涵盖,扫描件未加盖公章、字迹模糊、内容填写不完整均视为无效)十、询价方式:报价单填写的总价为最终报价,技术指标及相关服务满足询价要求且报价低于预算前提下,按单价最低价成交。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联系人:小李联系方法:0595-22132218附件1:报价单项目名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序号采购标的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总价(元)1其他服务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1项报价单价:(大写) 元/场,报价总价:(大写) 元整。报价有效期不少于90个日历日,货币单位:人民币元。相关要求采购方要提供彩色打印机和打印纸便于打印纸质材料。其他要求1.报价:报价是指供应商根据服务要求需要提供的服务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用工人员的开支和成本、人员工资、社会保障金、节假日补贴、高温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员培训、消耗品、补贴、加班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费、企业利润、企业管理费、风险费、一切税费(即总包价,含不可预见的其他所有费用)。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内)。3.交付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4.交付条件:项目验收合格。5.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6.验收方式:按采购要求验收合格。7.支付方式: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款项。8.服务期限:合同期一年。9.成交人产生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单价最低成交。10.投标供应商须完整填写报价单,除填写报价信息外不可对本表以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添加。11.投标供应商填写本表并盖章,视为同意上述所有条款。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日期:2025年 月 日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询价通知书项目名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人: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25年08月第一部分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二、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序号项目年度预估 数量12024年文书档案(件)2024270022024年会计档案-凭证(本)20242732024年会计档案-总账(本)2024142024年会计档案-明细账(本)2024152024年会计档案-报表(本)2024162024年电子照片档案(本)20241607实物档案:牌匾(个)20245注:最终以实际验收后的数量*单价的价格为结算依据。序号采购标的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备注1其他服务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1项29120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9120元,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归档数为准。2协助编制三合一制度1项三、供应商的资格性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2、投标人须取得福建省档案行政管理机构授予的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档案数字化类)证书;必须具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档案数字化类)。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其他1、采购人指定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内。2、材料:采购方要提供彩色打印机和打印纸便于打印纸质材料。五、询价项目符合性要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的;2、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3、响应文件中价格错误的(如:计算错误、金额大小写不一致、单项累计与最终价格不一致等)。六、付款方式:整档完成并且验收合格后完成交接,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支付款项。七、报价方式:以人民币报价,填报“报价单”(见附件1),供应商根据服务要求需要提供的服务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用工人员的开支和成本、人员工资、社会保障金、节假日补贴、高温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员培训、消耗品、补贴、加班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费、企业利润、企业管理费、风险费、一切税费(即总包价,含不可预见的其他所有费用)。八、询价文件发售方式和领取时间地点:1、发售方式:在线下载;2、售价:0元;3、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方式:2025年8月27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通过邮件提交;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完报价单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qz22132218@163.com);九、响应文件材料:(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档案数字化类)证书、“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档案数字化类)(并加盖公章);(2)附件1(并加盖公章)。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注:所有材料需由一个PDF格式按照顺序涵盖,扫描件未加盖公章、字迹模糊、内容填写不完整均视为无效)十、询价方式:报价单填写的总价为最终报价,技术指标及相关服务满足询价要求且报价低于预算前提下,按单价最低价成交。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联系人:小李联系方法:0595-22132218附件1:报价单项目名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序号采购标的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总价(元)1其他服务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1项报价单价:(大写) 元/场,报价总价:(大写) 元整。报价有效期不少于90个日历日,货币单位:人民币元。相关要求采购方要提供彩色打印机和打印纸便于打印纸质材料。其他要求1.报价:报价是指供应商根据服务要求需要提供的服务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用工人员的开支和成本、人员工资、社会保障金、节假日补贴、高温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员培训、消耗品、补贴、加班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费、企业利润、企业管理费、风险费、一切税费(即总包价,含不可预见的其他所有费用)。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内)。3.交付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4.交付条件:项目验收合格。5.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6.验收方式:按采购要求验收合格。7.支付方式: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款项。8.服务期限:合同期一年。9.成交人产生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单价最低成交。10.投标供应商须完整填写报价单,除填写报价信息外不可对本表以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添加。11.投标供应商填写本表并盖章,视为同意上述所有条款。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日期:2025年 月 日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二、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序号项目年度预估数量12024年文书档案(件)2024270022024年会计档案-凭证(本)20242732024年会计档案-总账(本)202442024年会计档案-明细账(本)202452024年会计档案-报表(本)202462024年电子照片档案(本)20241607实物档案:牌匾(个)20245注:最终以实际验收后的数量*单价的价格为结算依据。序号采购标的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备注1其他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1项29120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9120元,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归档数为准。2服务协助编制三合一制度1项三、供应商的资格性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2、投标人须取得福建省档案行政管理机构授予的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档案数字化类)证书;必须具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档案数字化类)。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其他1、采购人指定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内。2、材料:采购方要提供彩色打印机和打印纸便于打印纸质材料。五、询价项目符合性要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的;2、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3、响应文件中价格错误的(如:计算错误、金额大小写不一致、单项累计与最终价格不一致等)。六、付款方式:整档完成并且验收合格后完成交接,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支付款项。七、报价方式:以人民币报价,填报“报价单”(见附件1),供应商根据服务要求需要提供的服务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用工人员的开支和成本、人员工资、社会保障金、节假日补贴、高温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员培训、消耗品、补贴、加班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费、企业利润、企业管理费、风险费、一切税费(即总包价,含不可预见的其他所有费用)。八、询价文件发售方式和领取时间地点:1、发售方式:在线下载;2、售价:0元;3、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方式:2025年8月27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通过邮件提交;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完报价单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qz22132218@163.com);九、响应文件材料:(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档案数字化类)证书、“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档案数字化类)(并加盖公章);(2)附件1(并加盖公章)。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注:所有材料需由一个PDF格式按照顺序涵盖,扫描件未加盖公章、字迹模糊、内容填写不完整均视为无效)十、询价方式:报价单填写的总价为最终报价,技术指标及相关服务满足询价要求且报价低于预算前提下,按单价最低价成交。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联系人:小李联系方法:0595-221322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泉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