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卡口监管设施更换招标公告(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
南通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及公共服务设施更新项目-海关卡口监管设施更换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南通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及公共服务设施更新项目-海关卡口监管设施更换项目 拟采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CG-202508220301
项目名称:南通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及公共服务设施更新项目-海关卡口监管设施更换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时间是采购人通知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违法分包或转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 9 月 1 日9时30分;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报价截止前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响应人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帮助中心→手册下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 9 月 1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2、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3、开标地点:响应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远程参加开标会。
4、解密截止时间:以系统实际显示截止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 9 月 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不见面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询价公告系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成交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成交后放弃成交、项目转包、不及时(成交后7天内未进场施工视为不及时)按照要求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指令、不接受变更、合同履约不到位、不配合或不按照采购人合理要求实施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的)行为,则视为履约不合格,将暂停三年及以上参与我单位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4)本次采购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企业内部执行制度为依据。
(5)本次采购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采购文件制作、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采购人录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采购人、成交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供应商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成交方履约、采购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开发区创业外包服务中心A座6楼
联系方式:郭欢欢、张佳俊,0513-51082689
2、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层
联系方式:张婕,18151326960
电子邮箱:377748001@qq.com
3、软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12-58188503
附件:
【发布】询价文件-南通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及公共服务设施更新项目-海关卡口监管设施更换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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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及公共服务设施更新项目-海关卡口监管设施更换项目询价采购文件项目编号:NTCG-202508220301采购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8月22日目录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评审程序和内容第五章合同授予第六章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通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及公共服务设施更新项目-海关卡口监管设施更换项目拟采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TCG-202508220301项目名称:南通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及公共服务设施更新项目-海关卡口监管设施更换项目采购方式:询价预算金额:19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时间是采购人通知为准。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须满足以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违法分包或转包。三、采购文件的获取(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9月1日9时30分;(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报价截止前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响应人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帮助中心→手册下载)。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截止时间:2025年9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2、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3、开标地点:响应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远程参加开标会。4、解密截止时间:以系统实际显示截止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五、开启1、时间:2025年9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不见面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采购文件。(2)询价公告系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成交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成交后放弃成交、项目转包、不及时(成交后7天内未进场施工视为不及时)按照要求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指令、不接受变更、合同履约不到位、不配合或不按照采购人合理要求实施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的)行为,则视为履约不合格,将暂停三年及以上参与我单位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4)本次采购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企业内部执行制度为依据。(5)本次采购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采购文件制作、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采购人录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采购人、成交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供应商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成交方履约、采购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开发区创业外包服务中心A座6楼联系方式:郭欢欢、张佳俊,0513-510826892、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层联系方式:张婕,18151326960电子邮箱:377748001@qq.com3、软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12-5818850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本代理机构组织的询价采购活动。2、该次采购询价活动及因本次询价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3、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4、供应商取得询价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内容中有页码短缺、资格要求以及任何设置有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应在询价文件发布后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疑问,未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理解并接受本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因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而且报价人不得在询价活动结束后针对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5、取得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该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二、询价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2、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招投标系统向所有响应的供应商发布。3、代理机构对询价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询价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1个工作日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1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询价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询价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6、采购人不组织现场答疑会,但采购人可能会以发布答疑文件的方式修改询价文件,答疑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询价文件同等效力。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经“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招投标系统向所有响应的供应商发布。当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供应商应密切关注采购人在网上发布的询价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采购人不承担因供应商未能全面掌握全部采购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三、响应文件的编写、递交、上传(一)响应文件的编写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供应商须提交核验的材料均要求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CA系统。响应文件应按询价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供应商应按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3、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叁份使用CA系统打印出来的完整的响应文件及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U盘)交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二)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1、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响应文件,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2、响应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将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对应端口。因电子响应文件端口选择错误,导致评标系统无法识别而造成的废标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一切后果。3、上传响应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或者电子文件与正本文件不符,导致评审差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四、采购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1、询价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为充分了解项目目前现状及项目实施要求,且确保所投产品能与原系统顺利兼容,后期完成后系统能够顺利运行,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日前自行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如有费用产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潜在供应商为报价而勘察项目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须承担勘察现场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及风险。4、供应商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报价内容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作任何答复。五、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60个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六、联合体:本询价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七、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时间是采购人通知为准。八、响应报价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响应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3、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署。4、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询价响应报价汇总表(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技术响应中内容明细不一致的,以询价响应报价汇总表(开标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询价响应报价汇总表(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5、本次响应报价采用固定全费用单价报价,响应供应商以采购人提供的本次采购数量及货物需求为基础进行报价。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应根据本询价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的要求,完成询价文件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本项目询价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费、包装费、人工费、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含装卸力资)、安装费、成品保护费、保险费、检测验收费、交通费、通讯费、售后服务费、办公设备费、旧设备拆除及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13%)、政策性文件规定及为完成本项目并达到采购方要求所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的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6、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供应商所报的固定全费用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7、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供货实施方案,供应商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采购人的优惠。不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响应处理。8、供应商在报价前应充分了解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社会保险政策、商务保险内容等,还应自行到项目地点踏勘,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及其他任何足以影响响应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增加费用的申请将不获批准。9、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或增加费用申请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报相关部门,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采购人的项目投标。各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响应报价的风险,审慎报价。九、相关费用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报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代理服务费用2000元由成交单位支付,于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十、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十一、履约保证金1、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向采购人足额缴纳成交价的6.5%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接收现金、本票等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户名: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59865395503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开发区四海家园支行3、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4、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十二、其他补充事宜1、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询价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技术人员提出。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3、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采购人特别说明如下:3.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3.2本项目招响应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询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供应商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供应商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3供应商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供应商可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登录页面,通过CA登录与现场采购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3.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提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登录页面,通过CA登录找到“网上开标”模块,根据操作手册执行。3.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始解密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3.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3.7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第三章项目需求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做实事求是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一、有关要求说明1.主要技术参数: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主要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说明调整的理由。2.关于参考品牌:项目中的参考品牌,只是参考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供应商可以选择参考品牌,也可以选择参考品牌以外的品牌,但所选品牌档次须等于或高于参考品牌档次。选择参考品牌以外的品牌,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含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等能够证明等于或高于参考品牌档次的产品证明材料。当三分之二评委认定,所选品牌档次低于参考品牌档次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3.产品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4.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安装、调试及质保等。安装服务需确保设备正确无误地安装到位,调试服务需保证设备性能达到最佳状态。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供应商应提供及时的维修服务,并确保维修后的设备性能不低于原设备。所有服务均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确保采购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二、项目需求1.采购需求本次需要更新替换的设备有综合保税区辖区内海关卡口通道电子挡杆及配套红绿灯、室外一体化机柜、一体车牌摄像机、串口服务器、通道采集器及UPS系统蓄电池组等设备。本次更新替换的设备要能与原有卡口系统完成无缝对接,保证视频数据可靠上传、存储不丢失;更新的室外一体化机柜需与原有设备相匹配;更新的服务器、采集器等能够与原有设备兼容,数据可配;更新的蓄电池组能够与原有UPS系统功率匹配,主机功能可控,主备电切换自如。通过上述老旧设备的更新替换,能够满足南通综合保税区信息化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保障海关对南通综合保税区的各项信息化监管需求。本期建设内容涉及的相关设备,必须能与南通综合保税区前期项目所包含的各类设备及各类系统管理平台有效对接融合;能与现有的系统平台实现有效对接;能配合后续建设项目相关系统的对接。所有设备系统要同时具备软硬件升级接口,符合系统未来的弹性扩展。本期建设的系统中涉及的所有数据需确保数据完整、安全;未经采购人及南通海关书面许可,不得外泄。涉及费用由供应商支付,采购人协调配合对接工作。采购清单:设备名称推荐品牌技术参数数量通道电子挡杆及配套红绿灯德亚/恒富威/捷顺杆体上喷有红白相间反光漆,栏杆臂使用高强度铝合金材料,杆长≥3.0米;栏杆的更换简单、方便;自动挡杆单次起/降时间1.4s,寿命大于150万往复次;电动栏杆配有遥控器,具有手动应急控制功能。6套标准室外一体化机柜定制室外一体化机柜安装在车道尾部左侧安全岛边,车辆停靠时车头中部所处位置,面向车道方向安置;高度能兼顾不同型号的货车;车道一体化机机柜采用冷钆钢材,厚度1.5mm,表面喷漆、防锈处理;防尘和防水等级:IP653套一体车牌摄像机海康威视/大华/德亚400万像素,1/1.8"逐行扫描CMOS;外置3颗LED补光灯,集补光、抓拍于一体;传感器类型:1/1.8"ProgressiveScanCMOS最低照度:彩色0.0021Lux@(F1.2,AGCON),黑白0.00021Lux@(F1.2,AGCON)快门:1秒至1/100,000秒镜头:C/CS接口,自动光圈DC驱动压缩标准:视频压缩标准H.264/MPEG4/MJPEG智能识别:车牌识别、车型识别、车辆检测闪光灯控制:闪光灯自动光控、时控可选,支持频闪工作温度湿度:-30℃~70℃,湿度小于90%(无凝结)2台UPS设备科士达/易事特/科华额定容量:10KVA;电压:170~270VAC;频率:45~55Hz;相线:单相三线;输入功因:≥0.99;市电输入:支持;输出功率因数:>0.80配备:16节100AH铅蓄电池,及相应的电池柜2台串口服务器摩沙MOXA/三旺/有人物联串口数量:8个RS232;串口保护:全信号15KVESD保护;输入电压:100~240VAC,47~63hz;工作温度:-40~75°C;工作湿度:5~95%(无凝露)2台通道采集器研华/华北工控/研祥CPU:I5-6500CORE3.2G主板:AIMB-705VG-00A2内存:8GBDDR4硬盘:512GSSD显卡:集成显卡网卡:双千兆网口工作温度:-40~75°C4台备注:1.以上技术参数为基础要求,供应商可以选择大于或者优于以上技术参数的产品。2.若所投产品与原系统不兼容,造成无法使整个系统统一管理,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另行组织采购,供应商单位自行承担相关损失,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3.上述所有项参数要求必须完全响应,只接受正偏离不接受负偏离,报价时如实填写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参数不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4.在成交结果公告3日内采购人将要求成交人提供样机对技术参数核查、演示,待采购人确认后再实施批量施工及安装交付,若出现偏差或无法满足,取消成交资格同步追加虚假应标处罚。三、商务要求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一年设备质保。项目总体包括:项目所需的全部信息化设备、配套系统、建材辅材等运抵项目现场,相关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原有通道电子挡杆及配套红绿灯、室外一体化机柜、一体车牌摄像机、串口服务器、通道采集器及UPS系统蓄电池组利旧拆移、安装、垃圾清运,项目实施有关的所有内容,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保修承诺期内的驻场服务、维护保养等。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全部到场,施工、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的5%在1年质保到期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若成交供应商有优惠条件的按照优惠条件执行,可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中列明)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4.签订合同: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5.其他要求:为确保整个系统及机房设备的正常工作,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考虑线路及辅材更换费用(线路及辅材不得单独进行报价),结算时不再另行调整。6.现场实地勘察:为充分了解项目目前现状及项目实施要求,且确保所投产品能与原系统顺利兼容,后期完成后系统能够顺利运行,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可自行踏勘现场,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勘查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冯主任,13773669326。第四章评审程序和内容一、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询价采购活动1、成立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依法组成。2、响应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通过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二、询价小组1、询价小组负责具体的询价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1)询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2)可以要求报价人对询价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按询价响应报价,价格由低到高按次序排列第一的成交人名单;2、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对询价评审与比较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询价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报价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的投诉处理工作;(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报价人提出的质疑。3、询价采购活动开始后,直到就项目成交结果发出成交通知书并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询价响应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等的相关信息,都不应向报价人或与询价评审比较工作无关的其第三方及人员泄露。4、在询价响应文件的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最终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报价人对采购人和询价小组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可能的成交资格。三、评审原则及方法:1、采购人将委托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询价。2、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要求、条件标准,对报价人所提供的从供应商资格到完整计划标的物采购的货物(产品)是否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3、判定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报价人后,针对其报价进行最终判定。4、本次项目最高限价:19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作无效询价响应处理。5、报价的评审包括分析总价及各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无重大错漏项。如报价中有漏项且漏项构成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按无效询价响应处理。6、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原则即为: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投标总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人。最低投标总价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人。7、询价小组如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询价响应处理。8、询价小组对询价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询价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询价采购活动开始后的任何外来证明(上述第7点除外)。9、询价活动开始后,询价小组成员对询价文件的细则若有争议,由询价小组成员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10、对落标的报价人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询价响应处理1、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未能打开的;3、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7、对采购货物清单内容进行改动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9、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报价人或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报价人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价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被取消的;5、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六、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如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成交通知书的发放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人至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第五章合同授予1、成交人在接到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5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询价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询价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询价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成交人不得采用转包、违法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4、合同主要条款南通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及公共服务设施更新项目-海关卡口监管设施更换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约地点:签订日期:采购人全称:(简称甲方)成交供应商全称:(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采购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合同标的1.1供货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单位数量交货期备注1.2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其承担的全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实施进度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二、合同价款2.1本合同货物总价款暂定为(含税):¥元(人民币大写:),税率为13%。2.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数量按实结算。包含标的物产品费、包装费、人工费、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含装卸力资)、安装费、成品保护费、保险费、检测验收费、交通费、通讯费、售后服务费、办公设备费、旧设备拆除及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13%)、政策性文件规定及为完成本项目并达到甲方要求所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的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三、货物交付3.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接甲方通知之日起计的【6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及施工安装调试。3.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交货方式:乙方自行组织运输送货到交货地点。四、货款支付4.1本合同按如下的付款方式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全部到场,施工、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的5%在1年质保到期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若乙方有优惠条件的按照优惠条件执行)。4.2付款类型:采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每笔款项支付时,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税率:13%)。4.3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五、质量要求及标准5.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参数等要求。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作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2本合同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招标文件或本合同中有特别要求的,按招标文件或本合同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5.3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应质量要求,所有产品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并随货同行。5.4成交产品的包装,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5.5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且无条件负责更换为合格产品。5.6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5.7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本项目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每批次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5.9货物交付时,甲方有权对该批货物进行现场封样,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六、验收6.1项目需求货物由采购单位及有关部门按国家制造标准要求进行专项验收。6.2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在通过专项验收时,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6.3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检测结果为准,检验费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6.4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可能由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从中随机抽取进行全项检测,成交供应商承担因此涉及到的所有费用。6.5对于检测不合格的货物,采购单位将无条件退回,成交供应商承担因此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同时采购单位认定为成交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导致的该结果,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6.6验收标准:按本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相关标准为准。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南通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6.7交货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本次采购文件所定产品,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七、保密7.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7.2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八、技术文件8.1乙方应在供货同时向甲方提供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如果项目必需但合同又未作规定的要乙方才能提供的技术文件,乙方也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资料。8.2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甲方能够正确进行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和运作的需要的所有内容。8.3甲方完全按照技术文件的指导进行的任何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所引起的系统和/或货物或其部件的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8.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上述技术文件一式两套给甲方。8.5所有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货物价格中。8.6所有未列明交付时间的乙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必须单独包装伴随货物按货物交付时间交付给甲方。8.7到货后甲方如发现乙方未提供有关文件,可以推迟付款,直至乙方补齐有关文件。九、知识产权9.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项目合同标的物的任何部分均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一切可能的知识产权侵权的指控。甲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对第三方的任何赔偿、补偿、垫付的款项以及应对指控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9.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十、包装、装卸和运输10.1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货物的运输及安装的安全,且须考虑到可能会发生的野蛮装卸、长途运输及多次装卸之需要。如因乙方包装不当以及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乙方负一切责任。10.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南通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10.3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十一、装运单证(如有)采用铁路运输、船运或空运的以下单证原件在到货同时交给甲方,其单证副本(或复印件)则应在到货前三天交给甲方:1.装箱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2.制造厂出具的出厂质量及数量检验证明书各一式一份。十二、产权与风险转移除非另有规定,合同标的产权与风险转移遵守如下约定:12.1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12.2货物的产权,损坏、灭失的风险,在货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12.3因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12.4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十三、保险根据本合同关于产权与风险转移条款规定,乙方承担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并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的所有风险。因此,乙方应按货物总价的110%价值为货物投保一切险、为派往甲方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为货物交付前有关本项目活动可能涉及的第三方投保相关险种,保险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十四、检验与测试14.1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14.2甲方在货物到达的目的地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乙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已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14.3如果货物是进口产品,且属于强制检验商品,乙方应附上经中国国家商检部门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合格的检验证书。14.4本“检验与测试”的有关条款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它义务。十五、伴随服务应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下列服务的一项或各项,以及用户需求书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除非另有约定,所有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15.1安装、调试与试运行15.1.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同货物安装所需的材料及技术资料以及组装、维修所需工具。15.1.2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开始安装的通知后天内必须派合适的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和调试。15.1.3乙方派出的安装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相应资质和能力,熟悉本合同所述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安装、调试本合同的货物并使之达到本合同要求;15.1.4乙方已对甲方现场进行详细考察,完全了解现场的状况及环境要求,并承诺不因上述原因对甲方索赔;15.1.5乙方人员实施及监督所供货物的试运行,并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运行、维护实施监督指导,但监督指导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15.2测试与验收15.2.1乙方必须在测试与验收前,向甲方提供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测试与验收方案。15.2.2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的质量要求,致使货物未达到甲方要求的设计性能,甲方可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15.2.3测试及验收工作由甲方和/或乙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15.2.4如果乙方没有按以上要求,按甲方安排的时间进行有关工作,甲方有权在相应的付款时间段推迟付款,直至乙方完成此时间段的工作。15.3培训15.3.1乙方负责提供现场操作、运行、维护、修理的培训方案及必需的培训资料。15.3.2乙方负责对甲方受训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十六、合同转让与分包16.1本合同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6.2乙方拟将本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分包,或更换分包人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交证明拟分包人合格的文件,及乙方与分包人签订的分包合同予甲方,且分包人不得再分包。16.3乙方将本合同分包的,其就分包部分向甲方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十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7.1质量保证17.1.1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目前的型号。乙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甲方的要求设计或按甲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我国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17.1.2上述保证在货物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的质量保证期内有效,在质保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故障的维修服务。17.1.3甲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对质保期内的故障报修,乙方应按用户需求书设置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报障后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并于日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排除故障。乙方不能按时排除故障时,应提供备用设备给甲方维持工作。17.1.4对质保期内的故障报修,如乙方未能做到上款的服务承诺,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力不受影响。由于乙方的保证服务不到位,质保期的到期时间将顺延。17.1.5质保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有偿服务。17.2质量保证期后服务17.2.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保期为【12】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7.2.2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17.2.3质保期满后,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参考当时的市场价格)按优惠价格与甲方签订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及提供甲方所需零配件17.2.4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备件;在备件停止生产后,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件的图纸、资料。十八、违约责任18.1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款2‰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货款中相应扣除;逾期超过三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外,还应支付甲方相当于货物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18.2如乙方提供货物质量不合格或者数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异议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合格货物或者补齐短缺的货物。因此导致交货时间逾期,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处理。18.3如乙方提供的货物遭受其他任何第三人提出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索赔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和索赔。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妥善解决,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支付甲方货物总价款50%的违约金和第三方主张的索赔。18.4如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质保义务或者履行质保义务不合格,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18.5针对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在守约方通知后立即纠正,并赔偿因此导致守约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十九、不可抗力19.1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水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9.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解除合同。二十、合同变更20.1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或施工情况,发现合同原计划或方案不尽合理,确实需变更原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变更理由、修正方案、及变更清单,经双方协商并签署有关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后实施。20.2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提出。20.3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提供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二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21.1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21.2合同因甲方便利而解除或终止。21.2.1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甲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21.2.2对乙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甲方应按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甲方可:(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乙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21.3违约违规终止合同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21.3.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货物(参见本合同有关逾期交货的条款);21.3.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21.3.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评委、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评标等行为。若甲方依据本条款约定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有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与未交付货物/服务同类的替代标的。乙方需承担甲方因采购替代货物/服务产生的额外支出。与此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的义务。21.4因乙方破产而终止合同若乙方出现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的情形,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且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合同的解除不影响甲方已采取或拟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及相关权利。二十二、争议解决22.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22.2本合同的诉讼管辖为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22.3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二十三、通知23.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达对方的地址,电传或传真要经对方的书面形式确认,以电报形式通知的,以邮电局发出电报的第二天视为送达。23.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迟的日期为准。二十四、税和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十五、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署日期以较迟签注的日期为准。二十六、其它26.1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26.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26.3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6.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有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签字):乙方法定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质疑提出和处理详见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指南交易指引—质疑处理”。一、质疑的提出1、质疑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2、取得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询价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条第4款”的约定提出质疑,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未进行投标登记的供应商,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招标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招标过程中,凡主持人或评标委员会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投诉。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的权限。4、对本次招投标有质疑的,须实名制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得进行匿名、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作无效质疑处理,将不予受理。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采购人、采购人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投标授权人送达采购人。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人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并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质疑函》,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4、采购人负责将质疑人提交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标委员会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供应商(以下称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期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回复,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人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4)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人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人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5)对明显有违背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委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相关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6)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五、投诉的提出质疑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投诉。六、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人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相关政府采购机构采购活动。七、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相关网站、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1、投标人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声明函(格式附后);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格式后附,法人代表参加可不提供);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5、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6、询价文件中要求的以及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不能出现报价):1、询价响应函(格式附后)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附后);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附后);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4、询价文件中要求的以及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三、报价文件(不得出现在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1、询价响应报价总表(格式后附);2、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后附);注:供应商必须详细报出项目需求中各个子项的名称、数量、单价。且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响应报价总表报价合计相等。(如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可以在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询价响应文件封面格式项目名称询价响应文件对应询价响应文件填写:资格审查证明文件对应询价响应文件填写: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对应询价响应文件填写:报价文件(资格后审)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关于资格条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报价。现对响应文件中关于供应商资格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盖公章响应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提供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盖公章附件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询价截止时间节点,(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5询价响应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询价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询价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询价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姓名)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则由相关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遵守询价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与本询价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响应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6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由供应商据实提交,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询价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注: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询价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询价文件的所有要求。完全响应可以空白表列示。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是否响应询价文件,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本项目需完全响应,只接受正偏离不接受负偏离。3.供应商如果虚假响应,将承担被暂停参加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7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供应商据实提交,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询价文件要求的技术条款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注: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询价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中技术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询价文件的所有要求。完全响应可以空白表列示。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是否响应询价文件,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本项目需完全响应,只接受正偏离不接受负偏离。3.供应商如果虚假响应,将承担被暂停参加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8询价响应报价汇总表项目名称:南通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及公共服务设施更新项目-海关卡口监管设施更换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报价(含税)备注南通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及公共服务设施更新项目-海关卡口监管设施更换项目大写:小写¥:响应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改动,必须提供。(2)响应报价总价包括:供应商响应报价中的工作量和服务及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3)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成交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成交人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附件9分项报价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通道电子挡杆及配套红绿灯套62标准室外一体化机柜套33一体车牌摄像机台24UPS设备台25串口服务器台26通道采集器台4合计(大写):(¥元)注:响应供应商必须详细报出采购清单中各个子项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且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总表报价合计相等。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响应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关卡口监管设施更换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