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麻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2025)



项目标题
江门市江海区银泉花园20幢201室之二及101室之四
立项大类
租赁发包
合同签订方式
共签合同

交易方式
电子竞投
交易组织方
镇交易中心
竞得方式
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

经营范围
商业
资产交付方式

竞投意向人资格审核类型
事后审核 

租赁年限(年)
5.00
租赁年限(月)
0.00
保证金
20000.00

竞价资质要求
1、如有拖欠招标单位租金及其他款项未付清的,不接受其参与投标;2、不接受任何中介或任何物业管理单位投标;3、中标方与签合同人必须一致;4、竞得者必须在交易完成后提交个人征信报告纸质版,否则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竞投保证金。

标的明细:

序号
单位简称
标题
资产编号
单元号
资产类型
交易面积类型
交易面积
面积单位
交易底价
底价单位

1
麻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江门市江海区银泉花园20幢101之四
070401008000-0138
12
店铺
建筑面积
83.00
平方米
3390.00
元/宗·月

2
麻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江门市江海区银泉花园20幢201室之二
070401008000-0061
06
店铺
建筑面积
60.00
平方米

江门市江海区银泉花园20幢201室之二及101室之四出租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J02-N2440704MF2093209Q-20250626-000005-0

区交易编号: 镇集资竞20251020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麻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定于 2025-07-04日10:00时对江门市江海区银泉花园20幢201室之二及101室之四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江海区外海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江门市江海区银泉花园16,17,20幢201室全部(2018年修改)
070401008000-0061
06
0.00平方米
60.00平方米
3390.00元/宗·月
江门市江海区银泉花园16,17,20幢201室全部
店铺
商业

江门市江海区银泉花园16,17,20幢101室全部(2018年修改)
070401008000-0138
12
0.00平方米
83.00平方米
江门市江海区银泉花园16,17,20幢101室全部
店铺
商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麻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备注:1、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或个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即视为同意本投标公告内容、合同条款等,中标后不能再就公告内容等进行争议,否则,视为弃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机构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2、租金底价为3390.00元/月,租赁期间租金所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综合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等)由承租方负担,如日后有增加税种税率,由乙方负责缴交);3、本次投标标的物按现状交付使用,所有维修责任及费用和消防责任及费用均由中标者承担。租赁期间遭遇自然灾害影响建筑物内需加固、漏水维修、门窗损坏等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费用;4、不设免租期:无;5、原租户不中标的,新租户给予原租户60天自行搬迁物品,搬迁期间的租金由原租户支付给新租户,租金按中标价计算。逾期搬迁的,视为原租户已经放弃其对该物品所享有的权利,发包方有权自行处理;6、本次投标为事后审核,若中标单位或中标方经江海区外海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审核不符合竞价资质要求的,其缴纳的投标保证不予退回;7、非餐饮每卡商铺收取垃圾清运及处理费30元,餐饮每卡商铺收取垃圾清运及处理费40元;8、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或个人可到江门市江海区外海麻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了解本次物业,投标的详细情况 。    竞价资质要求:1、如有拖欠招标单位租金及其他款项未付清的,不接受其参与投标;2、不接受任何中介或任何物业管理单位投标;3、中标方与签合同人必须一致;4、竞得者必须在交易完成后提交个人征信报告纸质版,否则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竞投保证金。 。    租赁年限:5.00年,预计从2025-08-01起至2030-07-31止,具体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交易底价:3390.00元/宗·月。    项目预计总额:213309.65元。    产权情况:拥有集体产权证,本次交易联合体竞投。    租金递增方式:从第3年开始递增,每2年按比例递增6.00%。    竞投人资格审核方式:事后审核。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加价金额不低于143.00元,且不得高于429.00元。

 
三、报名流程

 
  (一)、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二)、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查看。   (三)、竞投人资格审核说明:   自动审核:即项目竞价资质无特殊要求,有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原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事前审核:竞投意向人需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后,在网上竞投当日前,需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事后审核:则整个竞投结束后,符合竞价原则的第一竞得候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可于2025-06-27上午8:30时至2025-07-03下午17:00时,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用户登录,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如未在我网上注册的用户,可在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或关注微信小程序【江海三资】进行用户注册,审核通过之后,电子竞投的用户可在【交易大厅】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三)、见证人报名时间:     本社社员及社员代表和监委会成员可在2025-07-03日17:00时前报名登记。

 
五、竞投保证金

 
  (一)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5-07-03日17:0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

 
  (三)交易保证金金额: 20000.00 元。

 
  (四)关于竞投保证金的温馨提醒: 要求竞投人提前做好转账到项目保证金的账号,以免得遇到节假日,跨行到账迟。(由于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跨行转账在非工作日期间(如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和非营业时间停止运行,请意向竞投人注意咨询受理转出银行,提前安排保证金转出时间。)

 
  (五)保证金的账号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联支行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财政所
80020000023497096

 
六、竞投时间说明: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5-07-04日10:00时前登录到【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5-07-04日10:00至2025-07-04日10:30, 竞拍时间开始后,按规定的竞价规则出价,一旦出价,不予撤销,在距离竞投时间结束前三分钟内报价的,系统会自动在报价后顺延三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每当出现竞投时间少于3分钟有出价的,都会在报价后顺延三分钟,直到无人出价为止。

 
七、竞投说明:

 
  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麻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出租方)所有。

 
八、退保证金及没收保证金说明:

 
  1、在本项目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非竞得者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带息)。   2、在本项目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后的7个工作日内 ,竞得者的保证金(不带息)划转至项目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的银行账户,按项目所属单位的要求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   3、如按照竞价原则成为第一竞得候选人后,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   4、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5、请自行查阅交易公告中的交易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麻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电话: 3808552
 
 

 
  (二)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三资办

 
   联系电话:3799802
 
 

 
   指定网址:
 
 

 
   网址的二维码:
 
 

 

 
 

 
 
 
江海区外海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2025年6月26日

 
附件资料下载

 
公告附件_1.docx

口江海口合同号:商铺租赁合同书甲方: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麻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甲方提供江门市江海区外海银泉花园吉泉街商铺商铺面积详见附表租赁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一)租赁期限:租赁期5年。由2025年XX月XX日起至2030年XX月XX日止。(二)租金金额:每月每平方米XX元,每2年递增6%。20年月日起每月元(不含税);20年月日起每月元(不含税);20年月日起每月元(不含税);20年月日起每月元(不含税)。(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要先交人民币(详见附表)(本押金在期满后由甲方验收物业后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以后每一个月10号前交当月租金壹次,如过期壹个月交租,加收本期租金20%。过期两个月,甲方除追收欠付的租金外,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四)乙方租赁后,要依法经营,服从管理,支持和配合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严禁开设对人体有害及噪音扰民的经营活动,更不能占道经营,并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合同期内商铺所有维修及天面漏水、下水管堵塞,由乙方自行负责。商铺外的下水管由甲方负责。如乙方租赁商铺作餐饮业的必须做好过滤油池,不得直排污水到下水道中。如乙方租赁商铺作餐饮业的没有做过滤油池直接排到下水道中做成下水道堵塞的,一切清理及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要爱护好本商铺的建筑物。在经营期间,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承担消防安全责任,每30平方米必须配备2个灭火器,商铺不得住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本物业,更不能破坏本物业的主体结构。物业在乙方使用期间,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物业损坏或物业出现安全隐患的,一切由乙方自行负责。(五)乙方与其雇用人员,必须妥善管理身体健康情况,配合村建立健康档案。凡不配合工作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六)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在租赁期内无正当理由收回或退回商铺,违约方支付3个月租金作违约金给守约方并终止合同;如属国家征用,双方不作任何补偿。商铺不能转租,否则没收乙方租金。(七)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所加建的建筑不得拆除,加建的建筑及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收回商铺并重新进行公开招标。(八)租赁期内,非餐饮每卡商铺收取垃圾清运及处理费30元/月,餐饮每卡商铺收取垃圾清运及处理费40元/月,乙方租赁的商铺为卡,合计每月应缴给甲方垃圾清运及处理费元。(九)本合同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十)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起诉。(十一)本合同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广东华南律师事务所执壹份,外海街道三资交易中心执壹份,妥善保存,按条款执行。本合同书自签名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电话号码:见证单位盖章:身份证复印:见证人签名:合同签订地点:江海区外海街道交易中心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