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三门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5)



三门职业中专炎培大楼一楼(快递驿站)招租
竞价公告
 
 
本公司受三门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委托,定于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9月2日10时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对下列标的物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起拍价及保证金:

序号
标的名称
租赁面积
起拍价
竞价保证金

1
三门职业中专炎培大楼一楼(快递驿站)招租
约69平方米        
12420元/年
10000元

 
二、交易对象: 
1、承租方必须是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
三、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三门县职业中等炎培大楼1楼,建筑总面积为69平方米。
 
租赁期限:3年
 
特别说明:经营时间为学院正常工作日(根据学院需求做相应调整)。
1、中标方负责全资投入和运营快递服务项目,承担招标方及招标方师生和其他人员全部的快递收发业务。
2.中标方负责安装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天。
3.中标方应至少与6家招标方师生熟知的国内知名快递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由其集中代理配送收发服务。如招标方师生对快递公司不满意,中标方应与该快递公司进行协调,若仍无改进,中标方应与该快递公司终止合作,并更换其他优质快递公司。
4.在合作期间内,招标方每年有权对中标方的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如达不到招标方要求,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5.中标方有权根据各快递公司出具的报价表统一编制快递寄件费用,但须报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实行。招标方若认为中标方编制的价格偏高,则有权对价格进行合理调整。
6.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对出租房屋的用途限定,不得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产生噪音(废气)污染等影响居民生活的行业。擅自改变用途视为根本性违约。
7、投标企业或个人销售价格或定价不得高于校园周边同类商品、服务价格或收费。
 
相应处罚:
(1)学期中间不得终止经营。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而学期中间终止经营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竞价方式:
采用在线竞价方式进行,限时竞价5分钟,竞价不统一安排场所,报名资料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已支付的竞价者,自行登录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竞价。
五、网上在线注册报名时间、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9月2日9时50分。 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竞租者须按规定在线办理报名手续,并以注册用户本人或单位名义支付交易保证金。网上转账或直接银行柜台划款等方式(不接受现金或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缴纳,须保证足额资金在报名截止前到账(以网站载明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资源税由竞得方支付。
七、相关注意事项:
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具体详见网络竞价规则),价高者得的方法进行。竞价一旦成交,任何人不得反悔,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它:系统服务咨询电话:13968512856 章宏涛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 
竞买操作手册:http://cq.jyzx.sanmen.gov.cn/jmr/help
竞买账号注册: 
 
 
出让联系人:三门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0576-89312685
 
 
经济代理人: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磊    联系方式:17826797920
 
 
 
 
2025年8月22日
 

 
 
 

附件下载:竞价文件 三门职业中专炎培大楼一楼(快递驿站)招租.docx

三门职业中专炎培大楼一楼(快递驿站)招租竞价文件出让人(盖章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6-89312685KEE经济代理人(盖章):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金磊联系电话:178267979202025年8月目录竞价公告…………………………………………………………………3网络竞价须知……………………………………………………………6网络竞价规则……………………………………………………………9网络竞价合同…………………………………………………12第1章竞价公告本公司受三门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委托,定于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9月2日10时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对下列标的物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标的物概况、起拍价及保证金:序号标的名称租赁面积起拍价竞价保证金1三门职业中专炎培大楼一楼(快递驿站)招租约69平方米 12420元/年10000元二、交易对象:1、承租方必须是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三、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三门县职业中等炎培大楼1楼,建筑总面积为69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特别说明:经营时间为学院正常工作日(根据学院需求做相应调整)。1、中标方负责全资投入和运营快递服务项目,承担招标方及招标方师生和其他人员全部的快递收发业务。2.中标方负责安装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天。3.中标方应至少与6家招标方师生熟知的国内知名快递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由其集中代理配送收发服务。如招标方师生对快递公司不满意,中标方应与该快递公司进行协调,若仍无改进,中标方应与该快递公司终止合作,并更换其他优质快递公司。4.在合作期间内,招标方每年有权对中标方的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如达不到招标方要求,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5.中标方有权根据各快递公司出具的报价表统一编制快递寄件费用,但须报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实行。招标方若认为中标方编制的价格偏高,则有权对价格进行合理调整。6.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对出租房屋的用途限定,不得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产生噪音(废气)污染等影响居民生活的行业。擅自改变用途视为根本性违约。7、投标企业或个人销售价格或定价不得高于校园周边同类商品、服务价格或收费。相应处罚:(1)学期中间不得终止经营。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而学期中间终止经营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四、竞价方式:采用在线竞价方式进行,限时竞价5分钟,竞价不统一安排场所,报名资料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已支付的竞价者,自行登录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竞价。五、网上在线注册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9月2日9时50分。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竞租者须按规定在线办理报名手续,并以注册用户本人或单位名义支付交易保证金。网上转账或直接银行柜台划款等方式(不接受现金或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缴纳,须保证足额资金在报名截止前到账(以网站载明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六、其他要求:1、本项目资源税由竞得方支付。七、相关注意事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具体详见网络竞价规则),价高者得的方法进行。竞价一旦成交,任何人不得反悔,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八、其它:系统服务咨询电话:13968512856章宏涛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竞买操作手册:http://cq.jyzx.sanmen.gov.cn/jmr/help竞买账号注册:http://cq.jyzx.sanmen.gov.cn/web/login出让联系人:三门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联系人:周老师联系方式:0576-89312685经济代理人: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金磊联系方式:178267979202025年8月22日第二章竞价人须知一、竞价人须知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三门职业中专炎培大楼一楼(快递驿站)招租2项目地址三门县3竞价方式网上公开竞价4标的物三门职业中专炎培大楼一楼快递驿站5竞价方资格条件要求承租方必须是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7竞价方式本次竞价采用网络在线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以各潜在竞价人的报价最高者的为中标方,最高报价为成交价。限时竞价5分钟。8竞价底价、保留底价及加价幅度取得竞价资格的竞价人可参与竞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标的底价(12420元/年)。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100元的整数倍。9竞价担保金额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不接受现金或支付宝等等第三方支付方式缴纳,须保证足额资金在报名截止前到账(以网站载明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10付款方式年租金一年一付,采用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竞得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前支付,其余年度租金每年提前1个月结清。11合同履约保证金标的成交后,竞得人须按3年成交总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保险保函)。项目结束经出让方确认后,无违约罚金,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12网上报名注册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9月2日9时50分13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上午10时止。14竞价费用不论竞价结果如何,竞价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价有关的全部 费用(竞价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15备注/二、本次招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具体详见网络竞价规则),价高者得的方法进行。竞价一旦成交,任何人不得反悔,否则没收竞价保证金,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标的物交付时间:以合同签订时所明确的时间为准。四、合同签订:标的确定成交方后,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天内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或自动放弃竞价资格的,则没收竞价保证金,该标的出让人将重新组织另行竞价。五、商铺位置示意图海游派出所驻三门技师学院警务室门技师学院门技师学院技师三门职业中专第第三章网络竞价规则一、竞买申请人报名:1、竞买申请人须在系统完成账户注册并进行实名验证,竞买申请人在公告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在系统内提交竞买申请等相关资料通过资格审查后及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竞价人报名及资格确认成功后,即表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本竞价文件中提出的相关内容,报价一经确认提交即不可撤回,竞价人须谨慎报价。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具体操作详见门户网站的三门县竞价保证金(虚拟账户)缴纳说明。二、本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三、本次报价以报价最高者为成交方。四、网络多次性竞价程序:1、意向竞价人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cqjy.smztb.com/jmr/index)上对本项目进行网络报名。如实登记手机号并牢记帐号密码。2、竞价规则:网上挂牌期间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网上挂牌交易起止时间以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公布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竞价时间予以报价。本次网络竞价的首次报价是以起始价11.32元/立方米为基础,根据公告内容,不得低于起始价,再次报价应根据公告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价必须等于事先确定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成交方。(具体详细规则见竞买人手册)五、竞价结果公示:竞价结束后,县交易中心须在中心网站对竞价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发放《成交资格通知书》。六、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竞价人自负。七、合同签订:中标候选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天内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或自动放弃竞价资格的,则没收竞价保证金,该标的出让人将重新组织另行竞价。八、竞价文件:(1)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须知、网络竞价实施细则、竞价合同组成。(2)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应当善意理解,同时解释权归于出让人。第四章合同(指引)房屋租赁合同(参考文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取得承租人资格。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1.1租赁物位于:三门县职业中专内1.2乙方同意并保证按租赁物功能及用途用于合法经营活动。如乙方转变租赁物用途视为乙方构成根本性违约。1.3涉及租赁物经营所需的所有证照、资质等相关报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与甲方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二条租赁期限2.1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2租赁物交接:甲方按以上租赁期限要求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附属设施的现状予以接受(以交接清单为准)。2.3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第三条租赁费用3.1租金: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乙方应付甲方租金为元/每年。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租金不调整。3.2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起始年租金金额的10%,金额为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乙方结清水、电、气等费用,检查房屋及设施无损坏或按要求恢复原状并交回钥匙后,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3.3公共物业管理费:涉及租赁物需缴纳的卫生费、排污费等一切公共物业管理费用,乙方应及时予以缴纳。3.4水电费等费用承担:租赁期间租赁物所产生的水电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每月结付一次,逾期一个月内加收每天2‰滞纳金,超过一个月,出租方有权切断供源,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增加用水、用电指标由承租方提出申请,出租方协助办理,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支付4.1租金实行一年一付,一次性付清,租期年,采用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其他年度的租金须每年开始使用的一个月前付清,逾期加收每天5‰滞纳金,逾期超过一个月,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内租金不做调整。4.2除非甲方另有指示,租赁费用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甲方开户行:开户名称:帐号:乙方应付其他费用由乙方按甲方要求付至前述甲方指定帐户,除非甲方开具的票据中另有指定。4.3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赁费用后,应及时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4.4因租赁关系产生的税费:相关税费按国家政策法规予以缴纳。第五条租赁费用的减免5.1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如遇国家规划调整、政策变更导致租赁物中的建筑面积发生变化的,双方同意按以下办法计算:5.1.1根据当年租金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租金额。5.1.2根据变化后实际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变化前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租金额计算当年应付租金。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6.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租赁物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6.2甲方在转让部分或全部租赁物时,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通知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书面包括但不限于传真、在报纸上公告、在公开场所张贴广告等。第七条租赁物的维修、保养7.1乙方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及所属设施、设备等负有维护、保养、年审等责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的租赁物及其所属设施设备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7.2乙方对租赁物及其所属设施、设备等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7.3乙方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应及时予以维修,如无法维修导致租赁物损害或存在遗失、灭失等情形的,乙方同意按评估机构的评估价进行赔偿。7.4租赁物因维修、维护、保养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未及时履行前述之责,甲方为保护租赁财产进行维修保养的,产生费用的据实由乙方承担。7.5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防火安全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以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8.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在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8.5因乙方违反防火安全规定导致有关部门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保险责任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对租赁物进行投保保险。若乙方未购买保险导致租赁物损坏、灭失等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条装修装饰及资产添置10.1租赁期内,乙方须经甲方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经报甲方同意。10.2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装饰或改善增设他物,均不得损坏或影响房屋的主体结构;由此产生的损害或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10.3在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装修的不能移动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一律不得拆除和损毁。甲方也不给予任何补偿。如甲方要求乙方恢复租赁物原状的,乙方应予恢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10.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装修、装饰、改善增设他物或经甲方同意后改变租赁物主体结构的,视为乙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第十一条租赁物返还11.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起5天内,对其增添的可移动财产,在不影响租赁物结构或功能或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应予清场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含所属设施及附属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未按时清场,甲方有权对乙方增添的可移动财产进行处置,其所得收益归甲方所有并承担甲方对租赁物清场产生的费用。11.2租赁关系因期限届满终止或不管何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增添的不可移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饰财产等,乙方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11.3在承租期间,如需改善或增加租赁物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该附属设施、设备拆除物归甲方所有;在租赁关系终止(包括不管何因提前终止)时,乙方在租赁物上改善或增加的设施、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承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进行转承包,否则视为乙方构成根本性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13.1在租赁时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1个月(除本合同第十五条免责外),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向乙方退还租金、合同履约金,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2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公共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使用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乙方按缴纳的保证金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3.3甲方不得随意终止本合同。如因政府部门规划调整或政策调整,确需提前解约的,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予积极配合。13.4乙方不得随意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提前时间不足3个月部分,须在合同终止日前以租金补足。第十四条特别约定14.1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必须按消防、***门的要求进行消防和安全管理工作,服从消防、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行承担经营中的所有法律、保险、经济责任,同时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商铺垃圾(根据商铺实际配备相应的垃圾桶进行垃圾回收)。14.2乙方自行办理好工商、税务、卫生等各类手续,经营、税费、办理手续等相关费用自理。14.3乙方不得私自拉接水、电线路和存放危害房屋安全的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切断水、电,负责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4.4租赁期间,乙方禁止有以下行为:(1)建造永久性构筑物;(2)擅自转让、转租他人使用;(3)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和房屋结构。14.5租赁期间,如乙方在租赁物内设立子公司或设立新公司进行经营活动的其子公司或新公司对本合同负有民事连带责任。第十五条免责条款如遇原承租户在规定期限内(中标后7日内),未及时腾空、移交该处房产,甲方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司法程序的,在中标后20日内由乙方自主选择放弃该中标权,或承租方如同意延期交付的,在房产收回后再行签订合同,甲方不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等不可抗力情况,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并应在30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第十六条合同终止本合同提前终止或因有效期届满终止,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返还租赁物及附属设施。乙方逾期腾退的,应按当年租金换算日租金额后,按逾期时间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第十七条广告若乙方需在租赁物上或周围设立广告,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通知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第十九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当年合同租金额30%的违约金。第二十条其它条款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0.2本合同内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20.3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壹份、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4合同发生争议由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约定时间内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之日起生效。出租方:承租方:代表人:代表人:通信地址:通信地址: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