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奖励物资配送服务招标公告(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25)


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动态奖励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意见征求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受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动态奖励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下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意见征求,欢迎各潜在投标人提供宝贵意见或建议。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请于意见征求公告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意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潜在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无需提供)、通迅地址、联系方式、相关意见或建议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号:fjyszb@163.com)或提交纸质书面意见材料原件至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可邮寄)。未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均不予受理。
意见征求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17:30止(北京时间)。
后附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动态奖励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意见征求稿)招标文件。
本公告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采购人: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中城解放北路92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7-2297272

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楼4层
联系人:林榕华/周翔/马光锦
联系电话:0591-87679352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

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动态奖励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意见征求稿).doc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动态奖励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YS2025-323采购人: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08月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动态奖励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1.项目名称: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动态奖励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FJYS2025-3233.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序号品目编码及名称标的名称数量供货期采购内容及要求最高限价(元)谈判保证金(元)1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动态奖励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批12个月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360000036000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1法定条件:符合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条件。4.2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告知函,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5.1获取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5.2获取方式进入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yszb.com/)注册,线上申请获取谈判文件。注:未按以上规定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6.采购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09:00:00(北京时间)。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楼4层。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8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8.谈判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2025年月日09:00:0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楼4层9.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0.采购人: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中城解放北路92号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97-229727211.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楼4层联系人:林榕华/周翔/马光锦联系电话:0591-8767935212.本公告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fjyszb.com。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银行账号:11713 01001 000 37952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谈判保证金”。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节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谈判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谈判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0承诺函供应商未被景弘集团有限公司和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告知函,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备注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提供。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第一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410.1提交谈判保证金:本项目的谈判保证金详见第一章第3点采购内容及要求中规定,提交方式为[公对公转账],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谈判文件中确定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对帐单为准;其他约定:①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②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响应无效。③谈判保证金未以供应商名义提交的,响应无效。510.3.1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1)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退还时间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请未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yszb.com)下载并详细填写《退还保证金的函》(加盖供应商公章)及谈判保证金汇款底单的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fjyszb@163.com邮箱。逾期未办理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负相关法律责任。(2)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退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请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yszb.com)下载并详细填写《退还保证金的函》(加盖供应商公章)、谈判保证金汇款底单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PDF格式发送至fjyszb@163.com邮箱。逾期未办理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负相关法律责任。(3)谈判保证金退还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679352;611.1响应文件的份数(1)纸质响应文件①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714.4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8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fjyszb.com。9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1024.1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缴纳。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支付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如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有关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合同到期后三个月,双方无未了事宜,由成交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1125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按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如下: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的按1%计算,50-100万元的按0.9%计算,100万(不含)-500万(含)的按0.5%。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等方式一次性缴清。开户名: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11713 01001 000 37952。(2)其他: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超出约定时间(一般为一个小时)没有进行最终报价的供应商,视为主动退出谈判程序的无效供应商。原则上第二次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优化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提出更高要求的除外)。供应商可自行准备用于最后报价的《报价一览表》进行最后报价,该表在进行报价时单独提供。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如有)重新提交补充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1318.1合同签订时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二、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2关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谈判地点等待,并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谈判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参加谈判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谈判小组在谈判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谈判,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谈判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竞争性谈判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B1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2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保证金。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一、谈判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1.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1.3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谈判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谈判小组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谈判程序2.1谈判程序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4条“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A、同一品牌产品认定①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无效。②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则此文本框中用于填写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由采购人根据谈判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编制和明确规定)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评定成交的最后价格排序和成交候选人推荐。三、最低评审价法和成交候选人推荐3.1谈判小组将采用最低评审价法(按折扣进行排序)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果谈判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如下:3.1.1评标办法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谈判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无(3)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b.评审价相同的并列。c.其他:3.1.2合格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称为最后报价评审价。3.1.3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评审价,则按照以下方式和顺序进行处理:(1)谈判文件可以约定出现并列最低评审价情形时的优先顺序规则。(2)谈判文件未约定优先顺序规则时,则由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从并列最低评审价名单中自行选择确定优先顺序(3)采购人代表放弃自行选择确定权利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四、评审报告4.1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4.3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其他规定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谈判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谈判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4.3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F、最后报价:谈判小组对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有再次报价机会,并就以下谈判程序与谈判小组进行谈判。谈判程序如下:①竞争性谈判以《递交响应文件签到表》的先后顺序确定谈判顺序,由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规定组织的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②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③初始谈判后,如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所有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或其补充文件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作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和最终报价。④所有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手印。⑤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超出约定时间没有进行最终报价的供应商,视为退出谈判程序。(说明:即使供应商再一次报价与首次报价相同,也需要进行报价的填写)⑥若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谈判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及要求:2.1“采购标的”指谈判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2.3“潜在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谈判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特别规定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项。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谈判。(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谈判费用: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三、响应文件编制7.应标要求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谈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7.4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谈判响应声明(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3)资格证明文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谈判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谈判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谈判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0.谈判保证金:10.1供应商应在参加竞争性谈判之前按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负责提交谈判保证金,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2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3谈判保证金退还: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谈判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谈判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5项。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谈判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谈判的;(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1.纸质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6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正本必须打印胶装,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响应文件正副本必须用胶装成册(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并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2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判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不予接收。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4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5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四、竞争性谈判13.评审和谈判基本准则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谈判,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2谈判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和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和谈判,并推荐成交候选人。14.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标准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谈判。14.2在进入谈判阶段之前,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谈判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情形3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4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5情形5响应内容与谈判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谈判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情形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情形7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谈判文件规定的标的金额)。谈判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2.2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情形明细技术符合性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任何一项要求的,其响应无效。技术符合性违反谈判文件中载明“响应无效”条款的规定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商务符合性情形明细商务符合性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 三、商务条件”中的任何一项要求的,其响应无效。商务符合性违反谈判文件中载明“响应无效”条款的规定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14.3谈判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过程中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7项。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6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7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14.9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评审价,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五、合同授予15.授予合同的准则: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谈判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1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16.确定成交供应商: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7.成交通知: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18.签订合同:18.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详见须知前附表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9.询问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0.质疑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20.1.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谈判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1.投诉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谈判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谈判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8项。23.监督管理部门23.1谈判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9项。八、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履约保证金24.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10%,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24.2谈判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供应商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5.其他新增内容:25.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1项。25.2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1、本项目为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动态奖励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具备副食品、日用品、水果类等配送经营服务能力,满足物资配送的能力。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供货范围为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预算金额360万元,合同期12个月,合同执行金额以预算金额为准,合同的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采购金额为准。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安全卫生产品及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卫生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所采购的所有物资,确保物资质量合格,食品类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若因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卫生标准等问题所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需具备食品安全自主管理信息系统(具备对原料检测、仓储环境、食品留样、人员健康、供应商追溯、风险监测等模块进行有效管理),属于投标供应商自有的须提供系统购买合同和购买发票复印件,属于投标供应商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包含本项目服务期)及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次的租金支付发票、功能界面截图、大屏显示照片,发票需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核对该发票检验结果的截图,以上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报价要求:3.1本项目供应商只需报折扣(例如:打95折为95.00%,保留2位小数)。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选定的基准超市货物的零售价报统一折扣,所有商品适用统一折扣,折扣最低的合格供应商推荐为成交候选人。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按无效标处理。3.2本次采购的物品为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动态奖励物资,所需物品(汉堡除外)以龙岩新华都超市(翰林苑店)、新华都超市(建发上郡店)、新华都超市(龙岩美食城店)、龙岩永辉超市(万宝广场店)、大润发超市(龙岩店)5家超市为采价基准超市;汉堡、炸鸡、薯条等以龙岩市新罗区范围内的肯德基、麦当劳、德克士、华莱士门店为采价门店。3.3采购物资品种及价格确定办法:(1)供货范围:休闲食品(饼干、膨化食品、方便面、方便食品、干果、肉干、坚果等)、饮品类(牛奶、酸奶、咖啡、汽水、果汁饮料等)、日用品(洗发水、沐浴露等)、调味品、豆制品、速冻食品、水果、汉堡、汉堡套餐、炸鸡、薯条等。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制定采购品目总清单,具体供货品种以采购人制定的采购总清单为准。采价方式:由采购人随机抽取基准超市进行采价,并将基准超市内所售货物的零售价(促销价、活动价、特价不作为参考)的9折为基准,结合成交折扣,计算出结算单价,具体计算公式为:结算单价=基准超市零售价*0.9*成交折扣。零售价以所抽选的基准超市的价格为准(促销价、活动价、特价不作为参考),以收银小票结算明细单(货物数量价格明细)作为结算基准价依据,如果随机抽取的基准超市门店无销售的商品,则由采购人会同成交供应商到项目所在地(新罗区)其它基准超市门店进行采价。若成交供应商为新华都、永辉、大润发3家之一的,则其下属所有门店排除在外,不作为本项目采价基准超市。合同期内按采购品目总清单结算单价进行采购,若合同期内采购人需额外增加采购品目,则在下单前5天内进行补充采价,并且品目纳入购总清单。汉堡、汉堡套餐、炸鸡、薯条类按采购人需求随机抽取(肯德基、麦当劳、德克士、华莱士)任一采价门店所售的零售价(促销价、活动价、特价不作为参考)为基准,结合成交折扣,计算出结算单价,具体计算公式为:结算单价=门店零售价*成交折扣。零售价以所抽选的门店购买样品时的价格为准(促销价、活动价、特价不作为参考),以收银小票结算明细单(货物数量价格明细)作为结算基准价依据。采购人需要样品的,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样品,样品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调价方式:除水果外,在合同期内采购人采购品目总清单内的产品采价有效期为6个月,采购人将在合同签订后、第一次下发采购清单前,随机抽取基准超市进行第一次采价,有效期过后重新采价。水果价格随市场波动大,每次下单均进行采价,由采购人随机抽取基准超市进行采价,按采购人需求在每次下单前3天内进行采价。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按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方案(品种、品牌、规格及标准等)供货并提供配送服务。(2)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采购目录内需要作为样品的商品,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3)计算结算单价时,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4、本项目为预采购,若因采购人政策调整,造成本合同不具备继续履约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结算已履约的货款并退回成交供应商应退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充分知晓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本项目提前终止不视为采购人违约。5、本次采购的食品类物品均应为非转基因食品,货物(除水果和汉堡炸鸡类)包装均应原厂原包装,不提供散装或临时包装物品,供货物品均应与样品一致,货物包装符合国家/行业包装要求。有明确质保期的货物,供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时间间隔,不能少于保质期的二分之一(含),牛奶、饮料、面包类食品不能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含)。本次采购的日用品类物品有明确质保期的货物,供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时间间隔,不能少于保质期的二分之一(含)。供货物品均应与样品一致,货物包装符合国家/行业包装要求。6、供应商投标前应进行必要调研,确保成交后能按时足量供货,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7、每次采购前,采购人有权以一定形式将样品进行展示,统计订单后向成交供应商下达当批次采购计划明细清单,成交供应商应会同采购人一起做好物品采购、发放工作,包括必要的打包等服务,因发放产生的人工费、打包费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8、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服务:投入生鲜供应链ERP系统软件用于配送服务,将双方确定的商品目录信息录入或者协助软件供应商录入进采购人的管理相关软件系统(含APP类)。该软件需包含商品、订单、采购、库房、配送、客户、营销、商城、财务、报表等功能。供应商需提供系统界面订单界面截图、软件购买合同(购买方需是投标供应商)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包含本项目服务期)、发票扫描件和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截图(含网址)、转账凭证。以上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9、供应商不得擅自增加、变更、提高结算项目及标准。报价包含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配送费、净果率、税费、售后服务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潜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各品种物资采购数量未知的单价费用风险并承担带来的经营风险。10、根据采购人采购制度和预算制度规定,合同期和预算金额实行“双限”,即合同期或预算金额有一项达上限时,合同终止。11、合同签订金额以预算金额为准,合同的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采购金额为准,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累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预算金额的百分之十。12、供应商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不得存在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供应商须如实声明,并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注:成交供应商不得作为基准超市,投标时应按以上报价要求进行报价,否则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13、供应商需提供承诺,承诺成交后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年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且保障方案内含有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0万元(含)以上,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80万元(含)以上,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0万元(含)以上。未提供专项承诺的按无效标处理。14、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其中包括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在内的所有细则,积极为本项目提供优质服务。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下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响应无效。)1、服务要求:(1)供应商按采购人的采购要求分批送货,正式下单后7天内须配送完毕。供应商按采购人的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准时、足量送货,采购计划单制定间隔可按实际情况调整。(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有效期限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每批物资供应商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3)因采购人的物资品种、数量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制定,是不可预知因素,供应商配送完成采购人计划单(供货量及品种)必须达90%(含)以上,出现缺漏的,影响采购人项目正常运行,供应商应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2个小时内补货完整;送货量多于110.00%以上,采购人可拒绝接收多余货物;否则视供应商违约,根据违约情况按违约条款处理。(4)每批次供货索证、索票要求如下:货物清单(加盖公章)、福建省食品农产品追溯凭证(加盖公章)、水果须提供供货单位自检或委托第三方检验的加盖公章的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加盖公章)。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该项目所配送物资有按规定执行“一品一码”要求,并且附上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供应商在相关政府的追溯管理平台的操作界面截图5张(包括进货登记和销货登记)。未提供承诺函及未提供截图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5)送货车辆要求:供应商需配备3辆厢式货车用于该项目配送,分别是1辆外廓尺寸6-12米常温厢式货车,2辆外廓尺寸不少于4米的冷藏车,外廓尺寸以车辆登记证为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车辆证明材料:①如果是供应商自有的,需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等复印件、车辆图片;②如果是租赁的,需同时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包含本项目服务期)(承租方需是供应商)、出租方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任意一次车辆租金转账记录和发票复印件、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核对该发票检验结果的截图、车辆图片。以上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由于采购人单位特殊,用于配送车辆须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对送货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6)送货人员要求:供应商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送达所有产品,人员配置及分工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在合同期内如出现人员调整须经采购人确认并按采购人外涉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材料。(7)为保障食品安全,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具有健康证的员工不低于7人(包含食品安全管理师以及专职食品安全员)。对上述每个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2.有效健康证复印件;3.由社保机构(或税务部门等代收单位)出具的该人员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依法为其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师,须同时提供该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管理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或(www.cascoedu.org.cn)有效截图(含网址)、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依法为其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食品安全员(该人员不得兼任“采购岗位”、“加工岗位”、“拣配岗位”、“配送岗位”)。供应商拟派食品安全员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签发的人员能力验证证书和健康证。供应商须提供:①身份证(有效期内)复印件、②健康证(有效期内)复印件、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签发的人员能力验证证书扫描件、④人员能力验证证书能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人员能力验证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cascoedu.org.cn/)或PTP人员能力验证学习服务平台(网址:https://fbrc.org.cn/)查询截图、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未按前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8)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当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并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实施。(9)应急管理要求:采购人有紧急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6小时内配送到位。紧急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自然灾害、停水、停电等情况下物资的应急供货。(10)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仓储场所面积≧1000平方米。须提供:场所为自有的,须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所有权人须为供应商);若为租赁的,须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有效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及开标前(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一次租金的发票复印件(发票需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核对该发票检验结果的截图)和转账凭证扫描件。供应商提供的仓储场所应设置干货副食品仓、粮油仓、配货分拣区等区域划分,须提供场地分区的相关证明,如图纸及照片等材料。未按前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11)为保障食品安全,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应投入食品检测场地。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①场所为自有的,须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所有权人须为供应商);若为租赁的,须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有效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及开标前(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一次租金的发票复印件(发票需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核对该发票检验结果的截图)和转账凭证扫描件②场地平面图、③场地实地照片(至少一张)。未按前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12)为保障食品安全,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应投入冷藏库、冷冻库,冷藏库和冷冻库面积合计不低于100平方米。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场所为自有的,须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所有权人须为供应商);若为租赁的,须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有效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及开标前(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一次租金的发票复印件(发票需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核对该发票检验结果的截图)和转账凭证扫描件、冷库设备购买发票(发票需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核对该发票检验结果的截图)、冷藏库和冷冻库平面布置图。未按前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2、货物质量要求:(1)日用品质量要求总体质量要求:对照合同、清单、样品检查所送物资品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对有包装的日用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依靠视觉、嗅觉、触觉等鉴定日用品的外观形态、色泽、气味、硬度(稠度)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二分之一。(2)休闲食品、饮品、速冻食品、汉堡类质量标准与要求总体质量要求:对照合同、清单、样品检查所送物资品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对有包装的食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查看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通过食品质量感官鉴别包装内产品及无包装产品,依靠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等鉴定食品的外观形态、色泽、气味、滋味和硬度(稠度)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二分之一;牛奶、饮料、面包类食品不能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含)。(3)水果类质量标准与要求总体质量要求:果实丰实,果实端正,色泽自然、光亮,果面光滑,无病黑斑,无虫疤,无霉菌,无创伤。(4)包装要求:除产品原厂包装外,其他包装不应选用玻璃、金属等材料、优先选用简易的塑料、纸质等包装材料。(5)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连续3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每个月送检蔬菜类、水果类、冻品类、水产类、鲜肉类、调味类等食材的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体现“CMA”标识),每个种类需要提供1份检测报告。须提供有获得CMA认可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委托检测合同复印件、每个月检测费用发票扫描件(发票需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核对该发票检验结果的截图)和转账记录扫描件,及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的检测报告截图)。3、其它要求(1)供应商送货车辆应性能安全可靠,门窗完好无损,同时随车配备安全保险锁,遵守采购人单位车辆相关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2)由于采购人单位管理的特殊性,要求供应商指派送货或管理人员必须为男性,且无犯罪前科等符合采购人外涉人员的管理规定。(3)供应商要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供应商进入采购人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承诺书,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允许严禁将采购人工作文件等内部资料泄露出去,如发生泄密行为,采购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处理。注:所有技术和服务要求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负偏离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三、商务条件(以下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响应无效。)1、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计划配送,供货期12个月。3、交付条件:符合采购人采购要求,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支付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如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有关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合同到期后三个月,双方无未了事宜,由成交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5、是否邀请供应商参与验收:否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11、按国家标准或行业相关标准验收;2、按谈判文件、合同、采购清单的相关要求验收;3、采购人组织验收; 4、采购人有权保留随时向权威部门送检的权力,送检后货物质量合格则送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送检后货物质量不合格则送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且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根据采购人闽狱[2018]484号文件相关内容验收。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100按月结算,每月由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及相关报销凭证到采购人财务科报销,采购人自收齐材料后10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当月所有批次货款。付款方式为转账,转账账户必须是成交供应商自身账户,不得使用第三方账户,不得提取现金。8、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拒原因,成交供应商单方解除合同的,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3)成交供应商若未按时供货(不含无故中断供货的违约情况),影响采购人正常采购计划,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元。合同履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无故中断供货(货物超过约定送达时间6小时还未送达的,则视为无故中断供货),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有权临时从市场采购,采购产生额外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成交供应商未支付货款中扣除,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相关费用。(4)若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人采购计划品种要求足项足量供货,供货量或品种小于90.00%的,出现缺漏的,影响采购人项目正常运行,成交供应商应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2个小时内补货完整;送货量多于110.00%以上,采购人可拒绝接收多余货物,成交供应商应当场收回多余送货量;否则视成交供应商违约,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000元违约金,(5)若出现质量不达标产品,不合格产品,甚至伪劣产品,则视情节从履约保证金扣除3000元,且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等量更换等项等量的合格产品。(6)合同期内由于未按时供货、供货不符合要求、质量不达标等原因被处罚累计超过5次,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7)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8)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9)除上述违约条款外,成交供应商未履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有关规定的其他事项或服务要求的,每发现一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10)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1)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2)采购文件未列明情形,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在合同期内,采购人若有新的管理规定的,采购人书面通知的最新相关注意事项将作为的本合同的一部分,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并执行。(13)因成交供应商严重违约导致采购人单方面终止合格、没收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的,若履约保证金尚不能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4)成交供应商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同时还应承担因违约造成的全部责任(含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9、诉讼相关费用承担若因成交供应商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导致采购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10、保密条款成交供应商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采购人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民警资料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等予以保密,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签订并严格执行《单位保密承诺书》;成交供应商进入采购人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成交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11、廉政条款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任何形式行贿采购人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并被核查属实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成交供应商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所有商务条件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是实质性要求,若负偏离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其它要求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说明、声明、承诺、文件材料、响应情况等。供应商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并根据本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其中:虚假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将视为无效投标;若在评标定标后发现,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保留定标后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签订合同时发现,采购人还将取消其合同签订,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3、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1.1.1.参考文本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成交供应商全称)根据项目编号为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谈判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4.2交付地点:;4.3交付条件:。5、合同标的应符合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验收6.1验收应按照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填写)。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8、履约保证金□无。□有,具体如下:(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填写)。9、合同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0、违约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1、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3、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4、合同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5、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15.5其他:□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住所:住所: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联系方法: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谈判文件时参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动态奖励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首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供应商名称:日期:目录附件1:谈判响应声明附件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附件5: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表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附件7: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附件1谈判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纸质文件正本套,副本套及电子文档套。(1)谈判响应声明(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3)资格证明文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5)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2.4我方已经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谈判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谈判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2.7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通信地址:邮编:传真号: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供应商:(全程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报价一览表附件2-1报价一览表(首次)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采购包项目名称统一折扣供货期谈判保证金备注112个月注:本项目供应商只需报折扣(例如:打95折为95.00%,保留2位小数)。供应商代表:(签字)附件2-2报价一览表(最终)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采购包项目名称统一折扣供货期谈判保证金备注112个月注:本项目供应商只需报折扣(例如:打95折为95.00%,保留2位小数)。最终报价表可提前准备,不制作在响应文件中,在最终报价环节单独提交。供应商代表:(签字)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3-1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我方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声明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2.1供应商单位名称:2.2注册地址:2.3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备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谈判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响应谈判,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谈判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参与谈判、澄清、签约等工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真实、有效、清晰※注意: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书,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附件3-4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5财务状况报告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事项:1、上文提供财务报告、资信证明共两大类型,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即供应商符合上述两大类型其中一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即为满足。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减免税收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2.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2.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1.谈判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1、由谈判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2、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供应商应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供应商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附件3-10未被列入黑名单的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司未被景弘集团有限公司和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1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附件3-13其它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告知函,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编制说明1、在此项下提交的“谈判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2、谈判保证金是否已提交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执行。附件5: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表附件5-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采购包章节条目号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承诺是否偏离及说明 注:(1)竞争性谈判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供应商代表签字:附件5-2商务条件和其它事项响应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采购包章节条目号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承诺是否偏离及说明 注:(1)竞争性谈判文件(含商务条件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供应商代表签字: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文件中对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有关资料包括如供应商单位简介、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自已认为体现自身优势,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动态奖励物资配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