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无纸化办公设备招标公告(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2025)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无纸化办公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5-0814-3
项目名称: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无纸化办公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19870元
最高限价:119870元
采购需求:无纸化办公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供货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须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通知代理机构,如因未及时通知代理机构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的由供应商承担后果。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抚顺市新抚区
联系方式:024-52511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
联系方式:024-57556188
邮箱地址:363097567@qq.com
开 户 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账 号:1717060102000003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琳
电 话:024-575561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纸化办公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抚顺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