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材 砂砾石 碎石 碎石混合料 碎石水泥 天然花岗石 板石招标公告(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5)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砂砾石
碎石2-4
3000.0
立方米
砂砾石
级配碎石1-3
3700.0
立方米
级配稳定碎石混合料
水泥稳定碎石水泥掺量5%
780.0
吨
天然花岗石 18*11*15cm
火烧面芝麻灰花岗岩
3400.0
平方米
天然花岗石 75*35*24.5cm
火烧面芝麻黑台阶
180.0
平方米
板石
火烧面芝麻灰平缘石
1100.0
米
板石
火烧面芝麻灰立缘石
300.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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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8月白沙路学校地材询价采购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我公司准备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地材,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将根据具体报价情况重新询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4、付款单位: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4所学校新建教学楼工程项目经理部
结算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为定期结算:买卖双方以每月1日至次月1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30日内核对数量并办理结算。当期结算后,在卖方保证提供给买方各项资料齐全,并经买方项目经理签认后送买方财务部入账的前提下,结算开票后60日内支付,支付至累计结算货款的65%,剩余35%供货完成后6个月内支付。因甲方业主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支付,乙方应予以理解。
(2)支付方式:付款方式为票据支付,票据期限12个月,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5、技术质量要求:
(1)卖方应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卖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
(2)货物的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
所供货物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和广西南宁市相关质量及验收标准的规定,且符合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可的质量及验收标准。乙方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碎石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水泥稳定碎石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的要求,花岗岩板材(火烧面芝麻灰/芝麻黑)符合《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 18601-2020、路缘石与平缘石符合《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的要求。
(3)施工过程中满足业主、监理、质监站、买方上级单位以及上级检测部门的质量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引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当由招标人决定是否适用新标准或新规范,对此投标人应予理解并承担风险,价格不因标准和规范适用的变化而调整。
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合同执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税额按国家规定进行调整,不含税单价不变。
指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单价,即全部报酬。结算单价实行固定单价。
1、交货方式:甲方根据需求通知乙方订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根据甲方需求计划发货,本次采购清单根据甲方需求量分多批次发货、送货。
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并卸落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工程结束;交货地点:白沙路学校项目
3、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含价款、税金以及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等物资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的其他费用。报价为一轮报价,不进行二轮报价,且报价形式为密封报价,最低有效报价为中标价。不允许缺项报价,缺项报价视为包含在总价中。
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针对本公司所需求的各类物资做出的报价,应以不含税单价+税费=综合单价的形式分列,且在报价,函中应显示所有物资的总金额。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并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物资采购联系人:张珍秀 采购平台操作联系人:林钰雄
联系电话:17685021232 联系电话:17854115526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4日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8月白沙路学校地材询价采购公告由于工作需要,我公司准备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地材,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注意事项: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参与本次询价采购。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将根据具体报价情况重新询价。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4、付款单位: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4所学校新建教学楼工程项目经理部结算支付方式:(1)结算方式为定期结算:买卖双方以每月1日至次月1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30日内核对数量并办理结算。当期结算后,在卖方保证提供给买方各项资料齐全,并经买方项目经理签认后送买方财务部入账的前提下,结算开票后60日内支付,支付至累计结算货款的65%,剩余35%供货完成后6个月内支付。因甲方业主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支付,乙方应予以理解。(2)支付方式:付款方式为票据支付,票据期限12个月,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5、技术质量要求:(1)卖方应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卖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2)货物的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所供货物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和广西南宁市相关质量及验收标准的规定,且符合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可的质量及验收标准。乙方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碎石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水泥稳定碎石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的要求,花岗岩板材(火烧面芝麻灰/芝麻黑)符合《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18601-2020、路缘石与平缘石符合《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的要求。(3)施工过程中满足业主、监理、质监站、买方上级单位以及上级检测部门的质量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引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当由招标人决定是否适用新标准或新规范,对此投标人应予理解并承担风险,价格不因标准和规范适用的变化而调整。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合同执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税额按国家规定进行调整,不含税单价不变。指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单价,即全部报酬。结算单价实行固定单价。1、交货方式:甲方根据需求通知乙方订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根据甲方需求计划发货,本次采购清单根据甲方需求量分多批次发货、送货。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并卸落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2、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结束;交货地点:白沙路学校项目3、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含价款、税金以及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等物资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的其他费用。报价为一轮报价,不进行二轮报价,且报价形式为密封报价,最低有效报价为中标价。不允许缺项报价,缺项报价视为包含在总价中。三、编制报价函要求:1、被询价供应商针对本公司所需求的各类物资做出的报价,应以不含税单价+税费=综合单价的形式分列,且在报价,函中应显示所有物资的总金额。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并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物资采购联系人:张珍秀,采购平台操作联系人:林钰雄联系电话:17685021232,联系电话:17854115526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8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材 砂砾石 碎石 碎石混合料 碎石水泥 天然花岗石 板石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