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信息软件招标公告(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医学影像学中心、青岛市临床医学研究所、青岛市北九水疗养院)2025)



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2025年信息软件采购项目(第二批)公开招标公告

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2025年信息软件采购项目(第二批)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青岛市市立医院2025年信息软件采购项目(第二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16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370200000202502001407
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市立医院2025年信息软件采购项目(第二批)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80424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350000.00 元, 第 二 包 350000.00 元, 第 三 包 104240.00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8042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350000.00 元,第 二 包 350000.00 元,第 三 包 104200.00 元。
采购需求:第一包:血液透析信息管理系统 1套;第二包:门诊病案首页系统 1套;第三包:护理培训平台 1套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30日内交货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09-16 09:30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号开标室(304室)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
3.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青岛市市立医院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5号
联系方式:0532-88905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青岛正嘉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567号浮山厚业中心5号楼911室
联系方式:0532-88252799、186532176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宋欣雨、张少非、刘雪
联系方式:0532-88252799、18653217651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青岛正嘉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8-25 17:35

注意事项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青岛市市立医院2025年信息软件采购项目(第二批)

品目

采购单位
青岛市市立医院

行政区域
青岛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18: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8月25日至2025年09月1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1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号开标室(304室)

预算金额
¥80.424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欣雨、张少非、刘雪

项目联系电话
0532-88252799、18653217651

采购单位
青岛市市立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32-88905818

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正嘉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567号浮山厚业中心5号楼9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32-88252799、18653217651

附件:

附件1
1包采购需求.pdf

附件2
2包采购需求.pdf

附件3
3包采购需求.pdf

(2023-3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范本)青岛市政府采购青岛市市立医院2025年,信息软件采购项目(第二批)第1包采购人:青岛市市立医院代理机构:青岛正嘉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DGP370200000202502001407日期:2025年8月25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目录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第一包血液透析信息管理系统1套........................................................................................................14,2.1系统建设目标2.2系统建设要求2.3技术参数要求2.3技术参数要求2.4硬件设备需求3.商务条件3.商务条件第五章评标办法1.相关要求2.评分标准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第六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36,2.合格的投标人3.保密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5.踏勘现场6.询问及答复7.偏离8.履约担保9.采购代理服务费9.采购代理服务费10.招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组成12.投标报价.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16.投标文件的递交17.质疑18.投诉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第七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1.开标程序2.开标3.评标委员会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5.资格审查6.评标7.澄清有关问题7.澄清有关问题8.定标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11.废标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3.违法违规情形14.违规处理第八章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范本1.签订合同1.签订合同2.追加合同金额3.货物质量与验收4.合同范本格式...........................................................................................................................................56,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青岛市市立医院2025年信息软件采购项目(第二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16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200000202502001407项目名称:青岛市市立医院2025年信息软件采购项目(第二批)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预算金额为804240.00元,其,中:第一包350000.00元,第二包350000.00元,第三包10424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04200.00元,其中:第一包350000.00元,第二包350000.00元,第三包104200.00元。采购需求:第一包:血液透析信息管理系统1套;第二包:门诊病案,首页系统1套;第三包:护理培训平台1套。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30日内交货完毕。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09-16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号开标室(304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3.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青岛市市立医院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5号,联系方式:0532-889058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青岛正嘉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567号浮山厚业中心5号楼911室联系方式:0532-88252799、186532176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欣雨、张少非、刘雪电话:0532-88252799、18653217651。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青岛市市立医院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正嘉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青岛市市立医院2025年信息软件采购项目(第二批)4分包及中标规定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投标人中标包数不受限制。5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预算金额:350000元,资金来源:国有(非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8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9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10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采购人支付√中标人支付代理费:执行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无需支付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1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4招标文件的质疑招标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16投标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17投标报价的次数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8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本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当占合同金额30%以上),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及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0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优惠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幅度详见评分标准。21确定核心产品√属于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属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22进口产品投标√不允许□允许23样品√不需要□需要24投标(响应)编制(含保存、签章、修改、撤回、投标人使用【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24上传等操作)在招标文件的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中标示的“公章”“印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印章。操作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下载中心>系统使用指南>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说明(投标人端)”。特别提示:1、制作投标文件时,单项绑定pdf(word)文件时无需再电子签章,单项绑定的pdf(word)文件不再作为投标内容上传。2、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合成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个pdf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上述三个pdf投标文件上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单项绑定的pdf(word)不再上传)3、若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撤回文件,视为放弃参与投标,如需再次投标需要重新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需修改投标(响应)文件,则需先撤销上传,再撤销签章,再作修改,修改后需再次生成并签章投标(响应)文件,签章完成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再次上传此次修改后的投标(响应)文件。例如:供应商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后需修改报价明细表内容,则需先撤销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再撤销签章,修改完成后,再次生成并签章投标(响应)文件,签章完成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再次上传此次修改后的投标(响应)文件。25制作完成后的投标(响应)预览投标人对投标(响应)完成签章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上传投标(响应)文件。26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投标人当前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26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人可以下载保存。上传投标文件后,项目开标前,对CA证书进行过任何变更,原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将因密钥不匹配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开标,请务必重新上传投标文件。CA证书变更情形包括但不限于:CA证书更新(含证书到期后的延期操作)、CA锁信息修改、新增CA锁关联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CA锁补办(包括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重新办理CA锁)。未重新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无法参与解密开标,由此产生的投标失败及全部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务必高度重视!27投标人签到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若到现场开标,应携带上传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及可登录互联网的电脑设备以确保网上开标。开标注意事项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下载中心>系统使用指南>电子投标开标注意事项”1.投标人在线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28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9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3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32中标公告中标结果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告中,同时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进行公告。33其他需补充的内容33.1书面形式的定义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33.2相关评标标准认可要求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及相关附件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上传后将无法删除),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33.3电子签名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33.4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允许33.5监督和管理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33.6关注潜在供应商须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否则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33.7优惠率的解释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的,优惠率是指在采购文件约定的基准价基础上进行下浮的比例。例如供应商填入0.2(20%优惠率)则优惠后的报价=(1-0.2)×基准价。33.8其他需补充的内容/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目录序号证明材料名称提供形式备注必须提交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电子文档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2声明函电子文档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函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电子文档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4(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可添加资格证明材料)电子文档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可添加资格证明材料否资格证明文件备注:开标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1.2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标人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1.3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检测,报告等详细资料。1.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采购人确需招标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在招投标活动开,始前,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件规定办,理审核手续,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招标采购进口产品,否则采购人不得招标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拒绝国产相同质量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详见附录1。采购明细详细内容附件:第一包血液透析信息管理系统1套,2.1系统建设目标通过血液透析信息管理系统为血透中心提供了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实现血液透析,病人的科学管理,规范医护人员操作,节省接诊时间,使血透治疗系统化、自动化、资,料管理信息化,提高科室的工作质量和经济效益,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1.自动采集医疗设备数据:系统自动采集设备数据,保证治疗数据的完整性,减少医护人员工作量及录入错误。2.满足大量患者就医:随着城市人口增加,社保、农保覆盖面的扩大,需要血透治疗的患者日益增多,科学规范性管理是血透中心的必然选择。3.病程记录完整:病程记录完整清晰,医嘱规范,便于医生了解患者的治疗历史数据。4.自动病人排班:系统根据医生的医嘱为患者提供预约排台和现场排台。5.流程化管理:严格按照血透中心业务流程量身打造,可从患者病情、透析日程准备、患者治疗排班等各个不同环节对血液透析治疗进行管理和监控,便于用户掌握最及时和准确的信息。6.统计报表分析:多维度统计血液净化数据,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治疗信息、护士工作量、并发症情况等数据报表。7.血透室库存管理:血透耗材、药品库存的系统化管理。2.2系统建设要求1.采用主流开发框架软件采用主流开发框架,使用B/S架构,减少软件维护成本,采用网络和计算机技,术领域的主流技术,选用技术成熟的产品。2.结构化透析病历管理通过建立符合国家电子病历基础架构与数据标准的血液透析电子病历,支持符合标准化临床电子病历的数据交换,提供病历模板、数据表格插入、特殊符号插入等功能,方便诊疗医生能够快速录入病历,减少医生信息录入操作次数。在病历模板的研发制定,过程中,能够连续、全面、系统、准确、及时地记录透析患者病情变化及护理经过,取代传统纸质病历,将应用面向网络化发展,即建立国际标准的结构化元素和临床数据接口,将经过数字化处理的文本信息、检验报告,融合至定义好的元素及接口形成一套完整的病历。3.医疗管理通过透析治疗过程的流程式管理以及患者病情的实时监控,为医护人员及时诊断病情、制订医疗方案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并降低科室成本。通过全方位的信息化辅助管理,有效地堵塞管理中的各种漏洞,方便患者就诊,增加医疗透,明度,实现科室优质、高效、低耗的管理,提高科室人员工作效率、诊疗水平、学术水平、服务质量,为打造一流标杆血液净化中心奠定扎实的基础。4.监控预警机制通过实时监控诊疗设备、实时监测诊疗数据,建立监控预警机制,便于医生及时调整诊疗方案,有效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科室药品、耗材、费用管理等实现预警功能,方便科室管理;针对科室明确的医院感染控制指标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与流程,形成闭环数据管理,做出完整的监测记录与应急管理预案,及时进行评估和反馈。5.库存管理通过药品、耗材库存的精细化管理,实现入库、医嘱执行自动扣库存、低库存预警,实现患者个人药品管理,提供个人药品的入库及在库管理,实现药品、高值耗材全程可追溯管理,降低医疗风险、降低科室成本。6.设备管理通过设备管理功能,技师可以高效、便捷的管理水机、透析机等设备日常监测、维护维修等记录,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力成本。7.接口对接系统采用统一的编写标准和通用接口设计,依据血透中心的需求和特点进行模块化,开发,系统可与医院其他信息系统,包括HIS、LIS系统等的数据交换接口,保证数据互联互通。8.数据安全系统需保证医疗信息安全,确保患者隐私及治疗信息不外泄。2.3技术参数要求功能名称功能模块技术指标要求患者管理电子病历管理1.具有成熟的“患者管理”功能模块2.电子病历需包含:病历首页、治疗方案、首程记录、治疗信息、治疗图表、治疗调整、长期口服用药、透析充分性、化验信息、化验图表、病程记录、阶段小结、血管通路等3.患者基本信息: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联系方式等信息,支持手工录入或HIS系统导入4.支持对病人传染病类型进行登记5.支持患者长期口服用药记录6.治疗方案:支持建立常规治疗方案、长期医嘱患者管理电子病历管理7.治疗信息查询:支持查看患者历史治疗信息,包括医生记录和护士记录8.治疗图表:患者历史治疗信息图表展示,包括患者干体重变化曲线、历次透前/透后体重曲线、历次超滤量曲线、收缩压统计、舒张压、血流量、电导度等9.化验结果查询:支持对接LIS系统,查询患者历史化验结果信息10.透析充分性评估:支持自动计算Kt/V、URR指标11.支持患者血管通路照片管理患者费用管理1.实现患者每次治疗自动计费,(包括透析费用、注射、输液、抢救、吸氧、心电监护等费用)2.支持手工查询定位患者诊疗项目及费用信息(总花费、收费明细)3.支持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收费统计区分管理排班管理患者排班管理1.具有成熟的“患者排班管理”功能模块2.排班时可指定治疗方式、透析耗材3.阳性患者不能排在阴性透析区,阴性患者不能排在阳性透析区,通过患者标识来区分出阳性患者4.可根根据实际需要对床位或患者进行特殊符号或者颜色标识5.根据排班系统生成透前准备详细信息和汇总信息,显示本班次需要准备的药品和耗材信息临床治疗管理医生工作站1.具有成熟的“医生工作站”功能模块2.透析医嘱1)根据透析治疗流程,透析医嘱操作区分透前、透中和透后,透前包括透前评估(患者透前评估内容)、方案制定(患者透析方案内容制定)和透前医嘱(患者透析医嘱和护嘱内容)三个模块,透中包括方案调整临床治疗管理医生工作站(可调整患者透析中方案)、透中医嘱(患者透析医嘱和护嘱内容)、透中情况(并发症记录和透中情况记录)和治疗监控(护理治疗监控记录)四个模块,透后可记录患者透析后的数据和透析后情况。2)根据患者签到顺序自动排序3)感染患者特殊标识标注4)住院患者特殊标识标注5)对于常规透析患者,医生开立医嘱时,根据化验周期要求,系统自动提示近期需要做的化验项目6)支持通过医嘱拼音简码搜索开立医嘱7)支持开立药品、治疗、化验医嘱,显示医嘱明细列表,医嘱项目包括:开嘱时间、类别、项目名称、规格、用法、剂量、单位等8)支持长期医嘱功能,可开立日常用药长期医嘱,并可记录停嘱人和停嘱时间9)根据患者透前体重和干体重,自动计算出本次透析预设的超滤量10)支持查看患者历史治疗信息11)支持查看患者长期口服用药12)可查看患者化验结果3.非透析医嘱1)支持非透析医嘱的开立2)支持开立药品、治疗、化验医嘱,显示医嘱明细列表,医嘱项目包括:开嘱时间、类别、项目名称、规格、用法、剂量、单位等4.透析情况记录系统支持对本时段所有透析患者进行透析情况记录,可在一个操作界面对所有患者进行记录,包括治疗小结、透析中并发症记录等5.医生交班记录支持医生交班记录,包括交班人、交班时间、交班内容。6.病程记录支持病程记录管理,患者下机后,系统自动生成本次治疗病程记录。7.阶段小结支持阶段小结管理,支持模板化管理,智能填写小结信息。护士工作站1.具有成熟的“护士工作站”功能模块2.护理记录1)护理记录包括,透前评估、透中护理、透析下机、化验信息、血管通路、药品库存、健康宣教等2)护士工作站自动接收医嘱信息3)透前评估:包括入院方式、神志、生命体征、血管通路情况4)分区显示已开立医嘱患者列表5)感染患者特殊标识6)具备医嘱查对功能,先查对后执行,查对护士与责任护士不能是同一个人7)护士可通过移动设备实现床旁记录透析治疗数据和患者各项生命体征;实现移动扫码查对执行医嘱;扫码记录护理操作,扫码内容包括安装管路、穿刺、上机、查对、交叉查对护理环节8)支持扫描耗材条形码,追溯和记录耗材来源和使用情况9)医嘱执行联动库存记录,系统自动扣减库存10)对遗漏未记录的收费项目,支持护士日后追加补录11)支持治疗过程记录,对患者的生命体征、透析机的治疗参数和患者的通路情况进行记录12)可查看患者化验结果13)支持血管通路拍照保存3.非透析护理1)支持非透析治疗的医嘱执行和记录2)支持非透析治疗收费项目的追加4.护士排班支持护士排班管理,按照“周”为排班周期,可为每个护士每天的上午、下午班次进行排班,排班内容包括护理病区、主、休、行、听、其他,并可进行排班备注,需提供系统截图及“护士排班”功能5.护理交班记录支持护理交班记录,护士可根据患者治疗过程6.护士离岗交接选择是否交接,系统自动生成交接记录。支持护士离岗交接管理,护士临时离岗,可选择自己负责的患者、选择交接人,进行离岗交接,可对交接的患者进行备注;护士返岗后,可选择患者进行返岗操作,记录返岗时间危急值管理支持危急值管理,支持记录处理人和处理措施透析充分性评估系统根据患者化验结果,自动计算Kt/V和URR指标移动医疗系统既能在电脑端使用,也可以在平板电脑上使用,支持安卓平板电脑和苹果平板电脑。医护人员可以方便的手持平板在床边记录患者治疗信息、下达医嘱、执行医嘱等。健康宣教健康宣教1.具有成熟的“健康宣教”功能模块2.宣教库管理支持图片、文字、视频三种类型宣教材料管理3.健康教育路径管理支持针对不同类型的患者进行健康宣教内容管理4.宣教记录可通过床旁、大屏幕电视进行宣教5.宣教查询统计可根据医护、患者、宣教类别统计宣教,可查询历史宣教记录质控管理护理质控管理支持护理质控管理,护士长可选择指定日期、选择指定护士,对该护士当日所有护理的患者进行护理质控,质控内容包括:对患者的护理操作记录、医嘱执行记录、治疗记录、病状及体征等,并可记录本次的质控结果。SOP质控统计支持最新SOP质控统计共28项:1、血液透析治疗室透析消毒合格率2、透析用水生物污染检验合格率[细菌]3、透析用水生物污染检验合格率[内毒素]4、新入血液透析患者血源性传染病标志物检验完成率5、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血源性传染病标志物定时检验完成率6、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的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发病率7、乙型肝炎发病率8、丙型肝炎发病率9、尿素清除指数(Kt/V)和尿素下降率(URR)定时记录完成率10、β2微球蛋白定时检验完成率11、尿素清除指数(Kt/V)和尿素下降率(URR)控制率12、透析间期体重增长控制率13、动静脉内瘘长期生存率14、血常规定时检验完成率15、血液生化定时检验完成率16、全段甲状旁腺素(iPTH)定时检验完成率17、血清铁蛋白和转铁蛋白饱和度定时检验完成率18、前白蛋白定时检验完成率19、C反应蛋白(CRP)定时检测完成率20、高血压控制率21、肾性贫血控制率22、慢性肾脏病-矿物质与骨异常(CKD-MBD)指标控23、血钙定时检测完成率制率24、血磷定时检测完成率25、血钙控制率26、血磷控制率27、甲状旁腺激素控制率28、血清白蛋白控制率护理质控查检支持护理质控查检管理,用户可自定义质控查检模板,可选择透析患者、护士进行查检,并记录查检结果;支持按季度和年度进行柱状图统计,同时可查看每个查检项目的合格条目数和合格率感控管理透析感控管理1.支持新入患者按自定义时间节点和自定义感控指标统计感控结果,并对未及时进行感控化验的患者特殊颜色标识2.支持维持性透析患者按自定义时间节点和自定感控管理透析感控管理义感控指标统计感控结果,并对未及时进行感控化验的患者特殊颜色标识3.支持按季度和自定义感控指标统计感控结果,并对未及时进行感控化验的患者特殊颜色标识库房管理药房管理1.实现药品的进销存与在库管理,提供入库,出库,使用等明细,需提供系统截图及“库存管理”功能2.设置低库存报警3.实现患者个人药品管理,提供个人药品的入库及在库管理,可记录每次用药使用情况并可导出打印。在药品不足时自动提醒4.支持虚拟退库5.支持药品报废记录耗材管理1.实现耗材的进销存与在库管理,提供入库,出库,使用等明细,需提供系统截图及“物资管理”功能2.设置低库存报警3.实现耗材与透析治疗项关联,自动记录耗材和计费4.支持虚拟退库5.支持耗材报废记录设备管理透析机管理1.实现透析机、水处理设备的设备档案、维护记录、维修记录管理2.实现水处理机水质监测数据的记录3.实现对消毒液、细菌、内毒素等各项监测数据记录4.支持为每台透析机设定日消毒和周消毒模板,日消毒包括台间消毒和终末消毒,周消毒可选择一周的某一天选择周消毒方式,系统根据模板自动在患者透析治疗结束后生成消毒记录水机管理科室管理工作量统计护士工作量统计科室管理工作量统计系统自动记录科室护士每天工作量,形成统计报表医生工作量统计系统自动记录科室医生每日工作量,形成统计报表科研分析科研分析系统提供多维度的数据统计,支持临床科研数据分析,降低临床管理成本,辅助临床决策,同时给治疗提供相关数据支持。需提供系统截图及“科研分析”功能主要分为以下几个大类:(1)治疗统计分析治疗方式血管通路统计、治疗方式日次统计、治疗方式月次统计、患者治疗统计、透析频次统计、透中并发症统计、非计划下机统计、血压统计、水分增长统计(2)化验统计患者化验指标统计、常用检验指标统计、常用检验项目统计、单项指标汇总、单项指标统计、血清转铁蛋白统计、钙磷统计、Kt/V统计、BMG统计、微球蛋白统计、检查评估统计(3)质控统计护理检查统计、质控内容统计(4)患者统计性别统计、年龄统计、透析龄统计、原发病统计、新入患者统计、转归统计(5)通路统计通路类型统计、通路时长统计、首次透析患者使用内瘘统计、患者导管统计、通路并发症统计(6)科室统计宣教统计、宣教计划统计、工作量统计、药品使用统计、耗材使用统计(7)评估统计科研分析科研分析护理评估统计(8)感控统计透析感控指标统计、季度检查项目统计、阴转阳统计(9)质控达标统计质控达标统计其他管理数据字典管理实现对医嘱,症状,透析液等的字典管理,字典可自定义内容,可自行增删改查,提供标准数据接口,可从外部导入或直接连接外部系统权限管理1.实现按多角色多用户的分层权限管理2.实现各类功能权限的选择配置质控上报质控上报系统能够与全国(省)质控上报中心系统进行对接自动上报需提供“全国血液透析病例信息登记智能上报”功能数据接口HIS接口与医院信息系统(HIS)对接,可导入患者基本信息、数据字典等信息LIS接口与实验室信息系统(LIS)对接,可导入患者各种生化检验结果数据辅助系统自助称量体重1.与电子体重计联机,实现患者自助测量体重2.体重数据自动计入当日透析记录,自动保存至电子病历自助测量血压1.与电子血压计联机,实现患者自助测量血压2.血压及脉搏数据计入当日透析记录,自动保存至电子病历自动排队排号根据刷卡顺序自动排队排号(医生接诊),需提供系统截图及“排队叫号”功能家属等候区1.可显示当日患者实时治疗进度,支持患者隐私保护2.配合呼叫系统显示呼叫内容,电视自动播报语音信息3.可播放视频和文字,可手动切换家属等候区4.可配置定时播放视频文字,定时切换家属等候区语音呼叫1.具有成熟的“语音呼叫”功能模块,需提供“语音呼叫”功能2.床旁直接呼叫等待区家属3.呼叫内容可预先自定义透析机数据采集透析机数据采系集统需实现透析机(科室现有118台具备联机条件)的无线/有线联机,采集的参数包括:血流量、静脉压、跨膜压、超滤量、超滤率、电导度、透析液流量、舒张压、收缩压和脉搏等。注:在透析机配备血压模块的前提下支持采集舒张压、收缩压和脉搏。六级电子病历评级六级电子病历评级1.治疗过程各环节有记录、可监控,各环节状态变更信息上传医院集成平台2.治疗评估能够利用检验、检查的数据3.对于高风险治疗有警示和必要的核查4.可根据评估结果对治疗方案自动给出建议5.所有医疗记录处理系统产生的最终医疗档案具有可靠电子签名6.360和单点登录对接7.现场支持其他1.增加透析机机器序列号2.增加透前评估及医嘱单打印模块,包括血管通路,抗凝剂用量等医嘱信息,便于上机时护士核对信息。3.工作量统计中,增加护士看护W区的工作量4.每位透析患者常规用药的集成化5.未能按住院化管理的患者,信息与门诊医生工作站对接6.透析中患者的血压、心率,透析液电导度实际脱其他水量,做成曲线模式1.投标人需保证实现与医院现有信息系统连接,且不影响现有医院现有系统正常运行。此项目包含与HIS、电子病历、CA电子签名、无纸化系统、集成平台、报告中心等医院系统的第三方厂家接口费。2.应遵守《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系统上线前和运行期间发现安全漏洞应无条件配合医院进行整改。2.4硬件设备需求序号名称参数数量单位备注1血透机数据采集盒支持RS232/RS485转Wifi/以太网接口的通信方式支持802.11b/g/n无线标准支持路由和桥接模式无线网络类型:Station/AP/AP+Station模式安全机制:WEP/WPA-PSK/WPA2-PSK加密机制:WEP64/WEP128/TKIP/AES网络协议:支持TCP/IP通讯118个血透机治疗数据采集2移动护理终端屏幕尺寸≥10.4英寸内存≥8GB+128GB支持WiFi15台移动护理、床旁接诊、医生查房3自助接诊终端屏幕尺寸≥23.8英寸CPU≥Inteli31台采集体重秤、血压计数据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3.商务条件★3.1交货期自签订合同接到医院送货通知后30日内交货完毕。3.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3.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3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金额的100%。3.4验收3.4.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3.4.2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且运行正常,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3.5质量保证期3.5.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3.5.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3.6售后服务3.6.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3.6.2中标人在接采购人通知1小时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3.6.3中标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3.7其他要求接口费由中标人承担,不超过5万元,需提供承诺函。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带“※”标注的产品为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的样品,中标后投标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投标人提交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带“●”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系指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产品。第五章评标办法1.相关要求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2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1.3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3.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3.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3.5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4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1.4.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5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1.6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评分标准评分项目分数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C=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或最终价格)中的最低投标报价。最终报价:1、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的产品1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终报价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比30%以上的,给予4%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终报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满分投标人业绩6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每份得2分,满分6分。须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至少需要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认证4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1项得2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节能、环保产品加分5产品具有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分计算方法是:1、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5%的加分,加分公式如下:加分=价格评审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给予技术评审总分值5%的加分,加分公式如下2、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加分=技术评审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开标时,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子文档,否则不得分。技术部分(汇总规则:取去掉0个最高分、0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响应情况基本分12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2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投标无效负偏离0非\"★\"技术要求每有1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扣2分,扣到0分为止。服务定位6统筹规划、统筹组织、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原投标人从服务好业主角度出发对项目的整体则、技术路线,服务要求、技术支持等方面定位合理准确,了解深入,得6分;提供的整体统筹规划、定位方案,对项目的了解情况基本合理,得4分;提供的整体统筹规划、项目定位及对项目的了解粗略简略,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6根据投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人员培训计划、项目验收方案等进行打分。包含有上述内容且详细完善、针对性强的得6分;方案包含有上述内容但合理性一般或描述不够详细的得4分;方案存在漏项或不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5根据投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安排、售后服务承诺进行打分。(含有上述内容且详细完善的得5分;方案包含有上述内容但合理性一般或描述不够详细的得3分;方案存在漏项或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演示4投标人需对以下功能进行现场产品讲解演示。在演示过程中,由专家评委根据演示的功能效果情况进行打分,演示要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无演示或演示内容不能实现演示项功能需求的不得分。演示内容如下:1.护士工作站:护士可通过移动设备实现床旁记录透析治疗数据和患者各项生命体征;实现移动扫码查对执行医嘱;扫码记录护理操作,扫码内容包括安装管路、穿刺、上机、查对、交叉查对护理环节;支持扫描耗材条形码,追溯和记录耗材来源和使用情况。2.护理质控管理:护士长可选择指定日期、选择指定护士,对该护士当日所有护理的患者进行护理质控,质控内容包括:对患者的护理操作记录、医嘱执行记录、治疗记录、病状及体征等,并可记录本次的质控结果。3.透析感控管理:支持标统计感控结果,并对未及时进行感控化验的新入患者按自定义时间节点和自定义感控指患者特殊颜色标识。支持维持性透析患者按结果,并对未及时进行感控化验的患者特殊颜自定义时间节点和自定义感控指标统计感控色标识。感控结果,并对未及时进行感控化验的患者特③支持按季度和自定义感控指标统计殊颜色标识。4.医生工作站:根据透析治疗流程,透析医嘱操作区分透前、透中和透后:透前包括透前评估(患者透前评估内容)、方案制定(患者透析方案内容制定)和透前医嘱(患者透析医嘱和护嘱内容)三个模块;透中包括方案调整(可调整患者透析中方案)、透中医嘱(患者透析医嘱和护嘱内容)、透中情况(并发症记录和透中情况记录)和治疗监控(护理治疗监控记录)四个模块。说明:以上功能每演示成功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投标人须将全部演示内容制作成视频形式,演示操作人及演示内容须完整呈现在视频中,视频中不得体现投标人公司名称及相关信息,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上传,否则不得分。企业实力101.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有1项得1分,最高得4分。2.所投产品制造商通过了三甲医院血液透析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评测并在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的得3分。3.所投产品制造商参与过血液透析信息化管理研究课题的政府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得3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团队配备6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2.投入本项目技术服务团队人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软件设计师证书证书,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4分。评审依据:提供上述人员名单(格式自拟);上述人员不得重复;上述人员身份证及相应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项目团队人员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社保网站查询的彩色截图扫描件。重大问题应急处理方案6投标人针对该项目提供的详尽的各类应急预案、补救措施及相关应急服务承诺,应急预案全面明确、补救措施合理可行,有较好的应急服务承诺,得6分;应急预案较全面明确、补救措施较合理可行,有应急服务承诺,得4分;应急处理方案简单,不完整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3.1说明:3.1.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先政策:,3.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或价格折扣(详见评分标准)。3.3.3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第六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1.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合格的投标人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4.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5除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2.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2.7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2.8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3.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4.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3时间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4.4投标有效期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4.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5.踏勘现场5.1踏勘现场: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3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询问及答复6.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2询问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的公告页面在线提交。6.3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的公告页面查看。7.偏离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8.履约担保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可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8.2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中标人应当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9.采购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招标文件10.1招标文件的组成10.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以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4)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6)投标人须知;(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8)纪律和监督;(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0)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投标人确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11.2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11.3资格审查部分11.3.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第三章序号1要求的内容);11.3.2资格证书(如有);11.3.3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函(见附件1)11.3.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1.4商务部分11.4.1投标函;11.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授权);11.4.4投标报价:(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投标报价(即投标报价总计金额)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金额对应,投标人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无此项报价的不得删除、修改报价项,可用阿拉伯数字“0.00”表示,投标人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11.4.5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若有);11.4.6商务响应表;11.4.7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11.4.8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11.4.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11.4.10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11.4.11监狱企业的证明(若有);11.4.12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11.4.13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11.4.14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若有)。11.5技术部分11.5.1货物清单(包括产品彩页);11.5.2技术响应表;11.5.3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11.5.4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11.5.5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1)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或代理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2.1)技术方案;(2.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2.3)保证货物在正常使用所需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以及其货源地与价格;(2.4)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采购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条款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制造标准。(2.5)当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及货物备品备件的互换性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为准。(3)投标人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和参照品牌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4)如果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方案时,应书面征得其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后,方可使用。(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11.5.6招标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11.5.7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12.投标报价12.1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货物进行报价,对每一包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12.3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2.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12.6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12.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2.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12.9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12.10采购人不接受未经中国海关报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货物报价。12.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3.1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13.2投标文件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投标文件签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投标人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3.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1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投标文件的递交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6.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后,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执通知。上传时间以上,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6.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17.质疑17.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17.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7.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7.4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7.5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7.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过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8.投诉18.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投标人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18.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18.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18.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8.5代理人提出投诉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8.6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七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1.开标程序1.1宣布开标纪律;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3查看在线签到家数,少于三家开标会结束;不少于三家开标会继续进行;1.4投标人根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1.5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确认;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1.6开标结束。2.开标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规定时间内签到。2.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投标人线上确认。2.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5在评审结束前,投标单位请保持在线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状态。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单位需要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澄清,系统不接受超时的澄清。2.6各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将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告知。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的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3.2评审专家的抽取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3.3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身存在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及相关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3.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3.6.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6.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6.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6.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6.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3.7.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3.7.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7.6编写评标报告;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3.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3.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3.8.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8.3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3.8.4自身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4.1资格审查4.2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4.3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4.4符合性审查;4.5技术和商务评审;4.6澄清有关问题;4.7比较与评价;4.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4.9编写评标报告。5.资格审查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3在资格性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见附件1)审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5.4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出不合格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6.评标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6.1.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6.1.2宣布评标纪律;6.1.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6.1.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6.1.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1.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6.1.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6.1.8核对评标结果,有以下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6.1.8.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6.1.8.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6.1.8.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6.1.8.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6.1.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6.1.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6.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附录2。在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投标无效说明。6.3技术和商务评审6.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包括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综合比较与评价。6.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6.3.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6.3.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6.3.5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7.澄清有关问题7.1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评标委员会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起,澄清】功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澄清;系统不接受超时,的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7.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通过【发起报价说明】功能,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报价说明】功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对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定标8.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8.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8.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8.5对于分包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但限制中标包数的,中标人的选择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包及中标规定”确定。8.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7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8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9.1评标结束后,不再现场宣布评标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后立即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9.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10.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0.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10.3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10.4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发生偏离的;10.5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件另有(2023-3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范本)青岛市政府采购青岛市市立医院2025年,信息软件采购项目(第二批)第2包采购人:青岛市市立医院代理机构:青岛正嘉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DGP370200000202502001407日期:2025年8月25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目录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第二包门诊病案首页系统1套................................................................................................................14,2.1项目概述.2.2项目要求2.2.1系统要求门(急)诊病案首页管理...........................................................................................................................15,3.商务条件第五章评标办法1.相关要求2.评分标准...................................................................................................................................................20,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第六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2.合格的投标人3.保密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5.踏勘现场...................................................................................................................................................25,6.询问及答复7.偏离8.履约担保9.采购代理服务费10.招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组成12.投标报价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16.投标文件的递交.17.质疑18.投诉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第七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1.开标程序2.开标3.评标委员会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5.资格审查6.评标7.澄清有关问题8.定标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11.废标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3.违法违规情形14.违规处理第八章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范本1.签订合同2.追加合同金额3.货物质量与验收.......................................................................................................................................44,4.合同范本格式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青岛市市立医院2025年信息软件采购项目(第二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16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200000202502001407项目名称:青岛市市立医院2025年信息软件采购项目(第二批)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预算金额为804240.00元,其,中:第一包350000.00元,第二包350000.00元,第三包10424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04200.00元,其中:第一包350000.00元,第二包350000.00元,第三包104200.00元。采购需求:第一包:血液透析信息管理系统1套;第二包:门诊病案,首页系统1套;第三包:护理培训平台1套。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30日内交货完毕。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09-16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号开标室(304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3.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青岛市市立医院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5号,联系方式:0532-889058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青岛正嘉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567号浮山厚业中心5号楼911室联系方式:0532-88252799、186532176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欣雨、张少非、刘雪电话:0532-88252799、18653217651。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青岛市市立医院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正嘉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青岛市市立医院2025年信息软件采购项目(第二批)4分包及中标规定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投标人中标包数不受限制。5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预算金额:350000元,资金来源:国有(非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8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9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10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采购人支付√中标人支付代理费:执行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无需支付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1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4招标文件的质疑招标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16投标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17投标报价的次数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8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本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当占合同金额30%以上),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及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0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优惠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幅度详见评分标准。21确定核心产品√属于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属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22进口产品投标√不允许□允许23样品√不需要□需要24投标(响应)编制(含保存、签章、修改、撤回、投标人使用【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24上传等操作)在招标文件的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中标示的“公章”“印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印章。操作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下载中心>系统使用指南>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说明(投标人端)”。特别提示:1、制作投标文件时,单项绑定pdf(word)文件时无需再电子签章,单项绑定的pdf(word)文件不再作为投标内容上传。2、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合成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个pdf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上述三个pdf投标文件上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单项绑定的pdf(word)不再上传)3、若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撤回文件,视为放弃参与投标,如需再次投标需要重新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需修改投标(响应)文件,则需先撤销上传,再撤销签章,再作修改,修改后需再次生成并签章投标(响应)文件,签章完成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再次上传此次修改后的投标(响应)文件。例如:供应商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后需修改报价明细表内容,则需先撤销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再撤销签章,修改完成后,再次生成并签章投标(响应)文件,签章完成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再次上传此次修改后的投标(响应)文件。25制作完成后的投标(响应)预览投标人对投标(响应)完成签章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上传投标(响应)文件。26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投标人当前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26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人可以下载保存。上传投标文件后,项目开标前,对CA证书进行过任何变更,原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将因密钥不匹配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开标,请务必重新上传投标文件。CA证书变更情形包括但不限于:CA证书更新(含证书到期后的延期操作)、CA锁信息修改、新增CA锁关联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CA锁补办(包括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重新办理CA锁)。未重新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无法参与解密开标,由此产生的投标失败及全部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务必高度重视!27投标人签到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若到现场开标,应携带上传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及可登录互联网的电脑设备以确保网上开标。开标注意事项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下载中心>系统使用指南>电子投标开标注意事项”1.投标人在线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28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9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3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32中标公告中标结果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告中,同时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进行公告。33其他需补充的内容33.1书面形式的定义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33.2相关评标标准认可要求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及相关附件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上传后将无法删除),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33.3电子签名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33.4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允许33.5监督和管理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33.6关注潜在供应商须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否则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33.7优惠率的解释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的,优惠率是指在采购文件约定的基准价基础上进行下浮的比例。例如供应商填入0.2(20%优惠率)则优惠后的报价=(1-0.2)×基准价。33.8其他需补充的内容/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目录序号证明材料名称提供形式备注必须提交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电子文档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2声明函电子文档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函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电子文档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4(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可添加资格证明材料)电子文档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可添加资格证明材料否资格证明文件备注:开标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1.2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标人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1.3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检测,报告等详细资料。1.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采购人确需招标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在招投标活动开,始前,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件规定办,理审核手续,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招标采购进口产品,否则采购人不得招标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拒绝国产相同质量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详见附录1。采购明细详细内容附件:第二包门诊病案首页系统1套,2.1项目概述门(急)诊诊疗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90%以上,做好,门(急)诊诊疗质量管理对提高整体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大部分医疗机构已经实现了门(急)诊诊疗信息的电子化记录。但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相关信息散在于多个信息系统,对精细化、科学化开展门(急),诊质控工作形成制约。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门诊精细化管理等新形势下,国家对医院门(急)诊数据获取与分析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标准和严要求。2022年0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文件要求定期收集、分析、反馈门诊质量数据,推动门诊质量持续改进,并在第二十三条提出,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门诊病历等医疗文书管理,将门诊病历与患者唯一身份标识关联,开展门诊病历点评及质量控制工作,保障门诊病历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门诊诊断应当区分主要诊断及其他诊断。随着门诊质量管理需求的不断提高,2023年5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文件要求提升改善门诊、急诊医疗质量,优化门急诊诊疗工作流程,并把门急诊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科室和医务人员的重要内容。并在“加强病历质量管理”方面,文件明确强调要以提升病历内涵质量和完整性、及时性为核心任务,加强编码管理和病历质量培训,规范病历书写;推行门(急)诊结构化病历,提高门(急)诊病历记录规范性和完整性,提高门(急)诊电子病历使用比例。2.2项目要求2.2.1系统要求门(急)诊病案首页管理1、系统设置序号功能菜单功能说明1.1用户管理设置病案管理系统操作用户信息1.2机构管理根据各系统不同的需求配置分组信息1.3角色管理根据各系统不同分组的要求配置系统操作权限1.4菜单管理根据不同的系统不同的分组分配操作用户2、病案首页管理序号功能菜单功能说明2.1病案首页登记根据医院需求设置:病案首页登记界面录入项目,以便符合医院的病案首页登记的要求。2.2病案打印配置根据医院的要求设置病案首页打印的项目以及格式。3、系统报表管理序号功能菜单功能说明3.1报表项目设置根据病案首页、设置医院所需的报表统计项目。也可以根据医院不同的需求增加或修改报表统计项目,以便符合医院的要求。3.2上报项目设置根据国家要求设置其所有指标,以便符合医院要求和医3.2上报项目设置院质量指标监测要求。3.3报表项目选择根据不同的报表统计分组选择报表统计项目,以便更加快捷统计报表项目。3.4报表格式设置根据医院的需求设置医院不同的医院院内报表以及显示格式。4、系统数据管理序号功能菜单功能说明4.1系统数据审核设置病案首页、等数据的审核条件。4.2系统数据导出设置病案首页直报、上报等需要导出条件。5、系统基础管理序号功能菜单功能说明5.1医院初始设置设置各不同系统运行的参数。5.2医院信息设置设置医院基本信息。如:医院名称、机构代码等。5.3医院基本设置设置病案首页登记项目需要的字典库。如:医疗付费方式、性别等字典库信息。5.4医院医生设置设置医院医生、护士等信息。如医生工号、医生姓名等。5.5上报科室设置设置直报、上报所需的门急诊和住院科室信息。5.6上报项目设置设置直报、上报所需的统计项目信息。2.2.2系统接口要求可从院方相关系统内(如HIS,电子病历,平台等)导入包括基本信息、诊断、手,术、妇婴信息、费用信息等在内的病案首页相关数据信息,如发生第三方接口开发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提供系统自动导入和人工干预导入两种方式,可查询接口数据导入记录,并供接口,数据和首页数据的数据字典转换功能。2.2.3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3人的服务团队,2.2.4文档交付要求在软件上线过程中,中标人应按照软件开发要求形成全面详尽的技术资料,包括可运行的程序及技术文档等(包含软件验收后调整和补充的项目成果和资料),确保技术资料的一致性和完整性。上线准备阶段:《项目实施计划》交付使用:《用户操作手册》、《系统安装维护手册》其他文档:《售后服务规范》以及项目建设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文档所有的技术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2.2.5其他相关要求投标人不得将本技术规格中的任何内容透露给第三方。今后建设项目涉及到本项目相关内容时,投标人应承诺给予积极配合。本项目的内容及要求是采购人的一个初步需求,投标人在中标后应进行进一步调研,根据具体需求深化分析,提供更佳建设内容和实施方案。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3.商务条件★3.1交货期自签订合同接到医院送货通知后30日内交货完毕。3.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3.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3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金额的,100%。3.4验收3.4.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3.4.2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且运行正常,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3.5质量保证期3.5.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3.5.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3.6售后服务3.6.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3.6.2中标人在接采购人通知1小时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3.6.3中标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3.7其他要求接口费由中标人承担,不超过5万元,需提供承诺函。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带“※”标注的产品为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的样品,中标后投标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投标人提交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带“●”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系指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产品。第五章评标办法1.相关要求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2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1.3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3.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3.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3.5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4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1.4.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5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1.6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评分标准评分项目分数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C=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或最终价格)中的最低投标报价。最终报价:1、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的产品1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终报价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比30%以上的,给予4%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终报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满分投标人业绩6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每份得2分,满分6分。须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至少需要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认证1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软件企业证书、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每有1项得2分,最高得12分,须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节能、环保产品加分产品具有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分计算方法是:1、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5%的加分,加分公式如下:加分=价格评审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给予技术评审总分值5%的加分,加分公式如下2、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加分=技术评审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中所占比例。开标时,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确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在投标报价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子文档,否则不得分。技术部分(汇总规则:取去掉0个最高分、0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响应情况基本分12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2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投标无效负偏离0非\"★\"技术要求每有1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扣2分,扣到0分为止。服务定位投标人从服务好业主角度出发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统筹组织、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原则、技术路线,服务要求、技术支持等方面定位合理准确,了解深入,得5分;提供的整体统筹规划、定位方案,对项目的了解情况基本合理,得3分;提供的整体统筹规划、项目定位及对项目的了解粗略简略,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人员培训计划、项目验收方案等进行打分。包含有上述内容且详细完善、针对性强的得5分;方案包含有上述内容但合理性一般或描述不够详细的得3分;方案存在漏项或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安排、售后服务承诺进行打分。(含有上述内容且详细完善的得5分;方案包含有上述内容但合理性一般或描述不够详细的得3分;方案存在漏项或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企业实力101.所投产品具有各软件《软件产品证书》、第三方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2.所投产品制造商通过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评测二级及以上并在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的得2分。3.投标人承建的项目参与国家互联互通成熟度评测,且达到四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全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4.投标人数据集成产品通过中国软件评测评产品测试认证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中心关于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料彩色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团队配备5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数据库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2.投入本项目技术服务团队人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软件设计师证书证书,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上述人员名单(格式自拟);上述人员不得重复;上述人员身份证及相应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项目团队人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员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社保网站查询的彩色截图扫描件。重大问题应急处理方案5投标人针对该项目提供的详尽的各类应急预案、补救措施及相关应急服务承诺,应急预案全面明确、补救措施合理可行,有较好的应急服务承诺,得5分;应急预案较全面明确、补救措施较合理可行,有应急服务承诺,得3分;应急处理方案简单,不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3.1说明:3.1.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先政策:,3.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或价格折扣(详见评分标准)。3.3.3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第六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1.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合格的投标人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4.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5除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2.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2.7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2.8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3.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4.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3时间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4.4投标有效期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4.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5.踏勘现场5.1踏勘现场: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3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询问及答复6.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2询问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的公告页面在线提交。6.3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的公告页面查看。7.偏离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8.履约担保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可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8.2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中标人应当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9.采购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招标文件10.1招标文件的组成10.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以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4)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6)投标人须知;(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8)纪律和监督;(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0)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投标人确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11.2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11.3资格审查部分11.3.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第三章序号1要求的内容);11.3.2资格证书(如有);11.3.3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函(见附件1)11.3.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1.4商务部分11.4.1投标函;11.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授权);11.4.4投标报价:(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投标报价(即投标报价总计金额)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金额对应,投标人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无此项报价的不得删除、修改报价项,可用阿拉伯数字“0.00”表示,投标人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11.4.5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若有);11.4.6商务响应表;11.4.7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11.4.8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11.4.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11.4.10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11.4.11监狱企业的证明(若有);11.4.12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11.4.13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11.4.14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若有)。11.5技术部分11.5.1货物清单(包括产品彩页);11.5.2技术响应表;11.5.3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11.5.4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11.5.5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1)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或代理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2.1)技术方案;(2.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2.3)保证货物在正常使用所需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以及其货源地与价格;(2.4)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采购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条款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制造标准。(2.5)当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及货物备品备件的互换性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为准。(3)投标人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和参照品牌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4)如果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方案时,应书面征得其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后,方可使用。(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软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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