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腹腔镜器械 关节镜器械 观片灯 电离子治疗仪 轮椅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储血冰箱 软件系统招标公告(方山县医疗集团(方山县人民医院、方山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2025)
项目概况
方山县医疗集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1282025AGK00044
项目名称:方山县医疗集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082500
最高限价(元):812500,2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方山县医疗集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812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五部分《商务、技术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方山县医疗集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包2 数量: 预算金额(元):2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五部分《商务、技术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签订合同后60天内全部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2: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并具备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经营备案凭证和产品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和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包2】 具有经***第三研究所认证发放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4日至2025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中路96号6层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2.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2.3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2.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以委托项目中每包的成交金额为计费依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结果,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方山县医疗集团
地 址:方山县医疗集团
联系方式:150358656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吕梁市景胜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吕梁市滨河南中路96号6层
联系方式:0358-338575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于女士
电 话:0358-3385758
附件信息:
方山县医疗集团医疗服务与保证能力提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8.18).docx247.4K
方山县医疗集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11282025AGK00044吕梁市景胜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3第四章采购需求44第五章合同原则5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9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方山县医疗集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1282025AGK00044项目名称:方山县医疗集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第一包:81.25万元;第二包:27万元。最高限价:第一包:81.25万元;第二包:27万元。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两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要求。包号项目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需求1方山县医疗集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腹腔镜器械1套详见第五部分《商务、技术需求》关节镜器械1套观片灯5台电离子治疗仪1台轮椅8辆全自动凝血分析仪1台储血冰箱1台2软件系统(等保测评)1套详见第五部分《商务、技术需求》供货期限(包一):签订合同后60天内全部完成;服务期限(包二):签订合同后60天内全部完成;质保期限(包一、包二):一年;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一:本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二: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一: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并具备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经营备案凭证和产品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和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包二:具有经***第三研究所认证发放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8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8月29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投标人注册后在本公告下方“潜在投标人”处点击“获取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五、投标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9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2.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2.3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2.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方山县医疗集团联系人:杨先生联系方式:1503586564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吕梁市景胜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吕梁市滨河南中路96号6层联系方式:0358-338575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于女士电话:0358-338575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第一包:81.25 万元;第二包:27万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2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3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包一)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若无要求可不提供;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9.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要求: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等非现金形式提交;①采用银行汇款和支票,应当明确收款账号,投标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②采用保函形式的,应当是符合经营要求的担保公司、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的保函文件。户 名: 吕梁市景胜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永宁支行行 号: 102173002554账 号:0509025509020282935注:(1)未按前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0.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内并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内),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包一)★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4.开标一览表 (见‘投标文件格式’);★5.商务条款响应表(见‘投标文件格式’);★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或同投标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彩页(格式自拟);8.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前三年内签署的类似项目案例相关证明资料(见‘投标文件格式’);9.项目实施方案;10.售后服务方案;11.服务承诺;12.实施时间进度表;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5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包二)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若无要求可不提供;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9.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要求: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等非现金形式提交;①采用银行汇款和支票,应当明确收款账号,投标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②采用保函形式的,应当是符合经营要求的担保公司、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的保函文件。户 名: 吕梁市景胜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永宁支行行 号: 102173002554账 号:0509025509020282935注:(1)未按前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0.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内并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内),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包二)★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4.开标一览表 (见‘投标文件格式’);★5.商务条款响应表(见‘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前三年内签署的类似项目案例相关证明资料(见‘投标文件格式’);7.项目负责人简历表:8.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9..项目实施方案;10.服务承诺;11.实施时间进度表;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货物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如项目不涉及,可不提供。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9.环保节能产品参加的项目: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0.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1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8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投标无效。8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评标委员会构成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由 5 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4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方法,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11现场勘查否12标前答疑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13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4电子投标须知1.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CA 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进行签章和加密。2.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采用原件扫描件。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要求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响应文件。15本项目所属行业包一:工业; 包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一)(定向采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价格优惠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属于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份额比例为预算的 %,预留预算金额为万元(需和意向公开填报信息一致)。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二)(定向采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价格优惠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属于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份额比例为预算的 %,预留预算金额为万元(需和意向公开填报信息一致)。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8代理服务费费用额度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19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银行转账须从基本账户开户行转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总价的10% 不要求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即:方山县医疗集团。2.2采购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招标活动,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吕梁市景胜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规定并按期提供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投标人。2.5货物: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如按要求完成货物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履行售后服务、提供信息资料、组织相关培训及本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2.7招标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对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8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应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的投标人。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招标公告》接受联合体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中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6)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4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标时将同时被拒绝。3.5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投标人。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招标要求6.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所需服务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内容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按要求实施,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6.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2项。而无论本项目(包)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通知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8.解释权8.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8.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8.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二、招标文件组成、澄清和修改9.招标文件的内容9.1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原则;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9.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无效投标。9.3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澄清、修改时间: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3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和询问。投标人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组成与要求1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1.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本项目(包)投标的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技术、服务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资格证明文件、第4、6项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本文件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中加“★”项、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等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2.响应文件的其他要求12.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2.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等)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2.1.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2.2编排要求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和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上加盖公章,文件加盖骑缝章,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12.3格式要求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已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减少格式中要求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自拟。如投标人参加多包投标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12.4投标文件的份数、加密12.4.1投标文件的份数本次招标须递交的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2投标文件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2.5投标保证金12.5.1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如需提交,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规定的提交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12.5.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5.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2.5.4.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5.4.2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5.4.3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5.4.4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12.5.4.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6投标报价12.6.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货物价格、将中标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验收、保险、售后服务以及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6.2投标人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及其他事项认真填报开标一览表。12.6.3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投标。12.6.4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12.6.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2.6.6进口货物在进口过程中,若需向海关提交报关等手续,采购人负责提供相关材料。1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3.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应对本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3.2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3.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统一填写,除不得自行增减表头内容外,可根据填报情况变换表格格式(指横排或竖排)和增减行。13.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6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附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评委会有权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14.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投标文件需加盖电子CA骑缝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进行签署,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15.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及其他16.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解密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解密及其他17.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7.2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无效。17.3解密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将无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17.4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8.3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进行撤回。19.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9.1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并且对开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9.3参加开标活动的授权代表必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如有)。19.4解密结束后,投标人在“政采云”系统中对其报价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报价结果。19.5“开标一览表”中内容存在空白的;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填报的;存在缺项、漏项的;存在投标报价超过本包最高限价的;存在报价标的与采购标的不一致的等情形,均将导致投标无效。19.6投标人未对投标报价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9.7“报价结果”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五、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组成与职责20.资格审查小组和评标委员会组成20.1资格审查小组组成20.1.1根据委托协议要求,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20.2评标委员会组成20.2.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2.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20.2.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20.2.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2.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财政厅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2.6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0.2.7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0.2.8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资料一并存档。20.3审查小组和评审委员会职责20.3.1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项目第三章的“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核。20.3.2评标委员会对3家及以上资格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本项目第三章的“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估和比较。六、资格、商务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公平性审查,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者存在有歧视性、限定性条款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1.1资格证明文件的评审21.1.1解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各投标人是否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商务技术评审。21.1.2资格审查人员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人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内容本身(需要进行网上查询核实的证明材料除外)。21.1.3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中有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格的或未对其要求做出明确响应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1.1.4为保证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缺失或不符,开标后不允许补正或修正,且投标无效。21.1.5对模糊不清的或存在疑问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在不影响投标有效性的前提下,须经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21.1.6评审结束,审查结果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响应无效处理,审查小组应当告知有关投标人。21.1.7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编写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报告,并签字确认,与招标资料一并存档。21.2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21.2.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除项目要求需对投标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或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投标人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21.2.2评标委员会应当各自对3家及以上资格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含项目需要对样品或演示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的情形)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否对政策性因素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1.2.3合格的商务技术文件:指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中的签署、盖章、商务技术响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符,并对政策性要求做出了完整性响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商务技术文件。21.2.4重大偏离系指商务技术文件:指商务技术文件中的签署、盖章、商务技术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或未对政策性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6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要求及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中带★号商务技术指标未实质性响应的;B.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D.执行标准、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地点、款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及验收标准等未作出实质性承诺的以及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技术指标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负偏差范围的;E.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F.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G.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H.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1.2.5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21.2.6如果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1.2.7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21.2.8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1.3澄清或者说明。21.3.1对于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给投标人发出询标函。21.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盖投标人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询标回复函。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其的投标范围或者改变其商务技术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3.3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商务技术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他投标人的名次排列。21.4报价审核21.4.1根据本文件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1.4.2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1.4.3经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符合法定投标人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21.5进行政策性因素价格扣除后,形成各投标人最终评标价格。21.4.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按照2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1.5政策性因素价格扣除21.5.1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人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21.5.2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1.5.3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1.5.4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1.5.5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1.5.6创新产品参加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第十三条规定,对符合创新要求的货物或服务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21.6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投标无效:(1)未在开标一览表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进行签署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填报或报价表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4)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7经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投标人家数时,需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活动。21.8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1.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包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后,合格投标人数量符合法定数量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8.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除项目需对投标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须采用提交的样品或演示等内容进行比较和评判的特殊要求外,只依据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2.评审复核22.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2.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2.3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推荐中标候选人23.1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须遵循下列原则:23.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遵循下列原则:23.1.1.1按评审后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3.1.1.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3.1.1.3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服务等因素得分较高顺序排列。23.1.1.4对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需遵循以下原则:23.1.1.4.1对于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投标人数量。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当众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的投标无效。23.1.1.4.2对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在采购项目中依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技术指标中标注为核心产品的或加“*”的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推荐中标候选人时按23.1.1.4.1规定处理。23.1.1.5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23.1.1.6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3.1.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遵循下列原则:23.1.2.1按评审后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3.1.2.2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服务等因素的优劣进行排列。23.1.2.3对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需遵循以下原则:23.1.2.3.1对于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投标人数量。评审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当众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的投标无效。23.1.2.3.2对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用“*”标明的采购人在采购项目中依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时按21.1.2.3.1规定处理。24.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5.编写评标报告25.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商务技术文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5.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5.3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6.评标过程保密2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6.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8.无效投标与无效评标28.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8.3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一)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二)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三)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四)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29.采购项目终止与处理2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29.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如分包按包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采购项目(按包计)终止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9.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0.中标结果公告与中标通知3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30.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30.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0.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0.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0.6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中标服务费31.1收费标准31.1采购代理机构以委托项目中每包的成交金额为计费依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结果,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31.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七、签订合同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2.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2.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32.5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2.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32.7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一份报采购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进行公示。八、保密和披露33.保密33.1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项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3.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4.披露3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政府有关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5.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5.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5.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5.3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4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5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5.7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5.7.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若分包);3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7.4事实依据;35.7.5必要的法律依据;35.7.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8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5.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5.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别授权的;35.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5.9.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5.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5.9.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35.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5.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5.11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35.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投标人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5.13.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招标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5.13.2对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招标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机财政部门。35.14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5.1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名称:吕梁市景胜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吕梁市滨河南中路96号6层联系方式:0358-3385758项目联系人:刘女士、于女士十、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36.进口货物及政策要求本招标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37.国家强制产品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8.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9.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0.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4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4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45.环保节能产品参加的项目: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46.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47.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前附表(包一)(一)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进行审查1.1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1.2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1.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2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进行审查2.1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2.2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2.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3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进行审查3.1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3.2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4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进行审查4.1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4.2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5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进行审查5.1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5.2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5.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5.4不符合5.1、5.2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或存在不良记录的,投标无效。6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进行审查6.1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6.2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6.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7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书进行审查7.1承诺书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7.2承诺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7.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8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凭证进行审查(1)采用转账方式的,供应商应提供转账凭证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2)采用支票、汇票等方式的,供应商应提供支票、汇票等的复印件。 (3)采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的,供应商应提供保函(格式见第六部分)9特定资质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并具备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经营备案凭证和产品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和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10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涉及则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传对应的资格文件,如不涉及则不提供,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说明:除上述内容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审查1.1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1.2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1.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2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进行审查2.1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2.2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2.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3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函进行审查3.1投标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3.2投标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4报价对投标人提供的报价一览表进行审查4.1报价一览表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无漏项、无缺项、无可选择或可调整报价。4.2报价一览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无效。5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5.1响应表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响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无空项、漏项。5.2响应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5.3对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各包的商务要求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5.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6技术对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6.1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响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无空项、漏项。6.2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6.3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各包“技术要求”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6.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负偏离响应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属重大技术负偏离的,或未提供偏离表的,投标均无效。包一:(三)评分标准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得分一、商务部分1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8月至今)履行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每项3分,最高15分。注:要求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材料。15二 、技术部分 551、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要求与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后打分;满分11分。注:所有参数必须满足,不允许负偏离。 0-112、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20分)投标人提供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从1、项目实施进度安排、2、质量保障措施3、安全运输保障4、安装调试方案5、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总体实施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及时高效,切实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0分;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4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的(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内容表述不明确的;内容与项目需求不符的;不科学的、不合理的;未明确承诺的等)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0-203、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12分)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保障措施进行评价,从1、故障应急响应速度2、售后服务体系3、售后服务响应机制、4、设备升级更新及备品备件耗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全面科学合理、内容明确,切实符合用户实际需求的得得12分;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3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的(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内容表述不明确的;内容与项目需求不符的;不科学的、不合理的;未明确承诺的等)扣1.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0-124、培训方案(1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从1、培训内容及方式2、培训团队构成3、培训时间安排、4、培训质量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培训方案内容全面、合理、科学、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分;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3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的(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内容表述不明确的;内容与项目需求不符的;不科学的、不合理的;未明确承诺的等)扣1.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0-12三、价格部分 3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小数点保留2位。30评标办法前附表(包二)(一)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进行审查1.1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1.2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1.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2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进行审查2.1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2.2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2.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3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进行审查3.1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3.2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4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进行审查4.1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4.2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5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进行审查5.1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5.2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5.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5.4不符合5.1、5.2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或存在不良记录的,投标无效。6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进行审查6.1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6.2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6.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7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书进行审查7.1承诺书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7.2承诺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7.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8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凭证进行审查(1)采用转账方式的,供应商应提供转账凭证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2)采用支票、汇票等方式的,供应商应提供支票、汇票等的复印件。 (3)采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的,供应商应提供保函(格式见第六部分)9特定资质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有经***第三研究所认证发放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10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请根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上传对应的资格文件,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说明:除上述内容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审查1.1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1.2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1.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2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进行审查2.1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2.2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2.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3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函进行审查3.1投标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3.2投标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4报价对投标人提供的报价一览表进行审查4.1报价一览表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无漏项、无缺项、无可选择或可调整报价。4.2报价一览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无效。5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5.1响应表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响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无空项、漏项。5.2响应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5.3对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各包的商务要求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5.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包二:(三)评分标准评 审 内 容、方 法 及 标 准 分值一、商务部分(35分) 1、企业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8月以来的同类项目合同资料。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分,最高得14分。注:①同类项目:指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②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材料;③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④合同和中标通知书须上传原件扫描件。14分2、企业实力①具有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得3分;②具有工业信息安全测试评估机构能力认定证书,得1分;③具有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得3分;④具有数据安全服务商资质 ,得3分 ;⑤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人员15-20人得1分;21-50人以上得2分;50人以上得3分;提供社保明细为准。13分3、项目团队①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可得3分 。②团队人员具有“注册网络安全渗透评估专业人员(NSATP-A)” 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③团队核心管理人员具备中级测评师证书、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证书、CISP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每具备一项得1分,完全符合得3分。8分二、技术、服务部分(50分) 1、总体服务方案(15分)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总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现状及需求分析;②总体思路及工作进度计划;③项目体系架构设计;④技术标准及路线;⑤项目建设的重点、难点分析。每个要点3分,满分15分,评分细则如下:①各项内容完整且全面详尽,得3分;②各项内容与项目特色无关或与采购需求不对应,扣2分;③各项内容缺失,不得分2 、项目实施方案(15分)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①服务内容;②服务流程;③测评方法;④测评工具;⑤测评分析与报告编制。每个要点3分,满分15分,评分细则如下:①各项内容完整且全面详尽,得3分;②各项内容与项目特色无关或与采购需求不对应,扣2分;③各项内容缺失,不得分。3 、服务保障措施(8分)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保障措施,具体内容如下:①进度保障措施;②质量保障措施;③风险防范措施;④保密措施;每个要点2分,满分8分,评分细则如下:①各项内容完整且全面详尽,得2分;②各项内容与项目特色无关或与采购需求不对应,扣1分;③各项内容缺失,不得分。4、应急保障方案(8分)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保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①应急保障措施;②应急保障服务体系;③应急响应时间;④应急保障流程。每个要点2分,满分8分,评分细则如下:①各项内容完整且全面详尽,得2分;②各项内容与项目特色无关或与采购需求不对应,扣1分;③各项内容缺失,不得分。 5、培训方案(4分)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培训方案,具体内容如下:①培训目标;②培训计划;③培训方式;④培训内容。每个要点1分,满分4分,评分细则如下:①各项内容完整且全面详尽,得1分;②各项内容与项目特色无关或与采购需求不对应,扣0.5分;③各项内容缺失,不得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50分三、价格部分(1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注:①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最高限价和经评委一致认为低于成本价的恶意竞标报价为无效标,此项不得分。 15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2.1分值构成2.1.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技术、服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价格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评分标准2.2.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技术、服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价格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2.3.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2.3.1.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2.3.1.2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其报价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3.1.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3.1.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2.3.2.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2.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3.2.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3.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3.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2.3.4.1投标人投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4.2投标人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2.3.4.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3、评分结果3.1商务、服务得分计算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3.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3投标人得分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得分=(商务+技术、服务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第4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方山县医疗集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二、预算金额:第一包:81.25万元;第二包:27万元。最高限价:第一包:81.25万元;第二包:27万元。三、供货期限(包一):签订合同后60天内全部完成;服务期限(包二):签订合同后60天内全部完成;四、质保期限(包一、包二):一年;五、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七、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45条等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验收中标人所交的验收资料后要制作填写“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共同确认。(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按中标供应商货物的技术标准、完好的标准包装。所供商品需符合《商品包装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需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等表述;(3)采购单位依据采购合同、设备装箱单,对所有的货物进行验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供方需进行补货、更换货物,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供方承担。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项目名称包号产品名称采购需求概况数量单位限价(万元)方山县医疗集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包1腹腔镜器械见技术参数1套10.00关节镜器械见技术参数1套49.00观片灯见技术参数5台1.00电离子治疗仪见技术参数1台0.25轮椅见技术参数8辆1.00全自动凝血分析仪见技术参数1台18.00储血冰箱见技术参数1台2.00包2软件系统(等保测评)见技术参数1套27.00包一:1、腹腔镜器械参数:导光束1根:长度:≥3000mm,支持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灭菌方式;双极电切内窥镜2套:1、内窥镜视向角为≤30°2、内窥镜规格:∮≤4mm×≥300mm3、视场角为≥60°4、内窥镜可承受130°C\270°C高温消毒。5、内窥镜的分辨率:≥10LP/mm6、内窥镜有效景深范围:3-50mm7、被动式操作手件8、内鞘24Fr,外鞘26Fr。手术中循环水操作。9、手术中内﹑外鞘保持静止时,内窥镜及操作器和电极可360°旋转。医用加压管1套宫腔镜器械盒10个2、关节镜器械参数:肩关节器械包1.3.0mm定位导向器工作长度:≥130mm,适配于3.0mmPEEK锚钉1个(器械的使用以参考工作长度更为精准)2.3.0mm闭孔器工作长度:≥250mm,适配于3.0mmPEEK锚钉1个(器械的使用以参考工作长度更为精准)3.3.0mm限位钻头工作长度:≥235mm,适配于3.0mmPEEK锚钉1个(器械的使用以参考工作长度更为精准)4.剪线钳工作长度:≥160mm,开口剪线钳1个5.抓线钳,鱼嘴带齿工作长度:≥160mm1个6.软组织抓钳工作长度:≥160mm1个7.鸟嘴钳,头翘45°工作长度:≥160mm1个8.鸟嘴钳,左弯工作长度:≥160mm1个9.鸟嘴钳,右弯工作长度:≥160mm1个10.软组织剥离器工作长度:≥160mm,规格:35°5mm1个(器械的使用以参考工作长度更为精准,工作角度大,面广,高效)11.骨锉工作长度:≥160mm1个(器械的使用以参考工作长度更为精准)12.探勾工作长度:≥160mm,钩深:5mm1个(器械的使用以参考工作长度更为精准)13.交换棒长度:≥310mm,直径≥φ4mm1个14.3.8mm开路器工作长度:≥140mm,适配于3.5mmPEEK锚钉1个(器械的使用以参考工作长度更为精准)15.4.5mm开路器工作长度:≥140mm,适配于4.5mmPEEK锚钉1个(器械的使用以参考工作长度更为精准)16.4.5mm丝锥工作长度:≥140mm,适配于4.5mmPEEK锚钉1个(器械的使用以参考工作长度更为精准)17.骨锤规格:≥22mm1个18.推结器长度:≥205mm1个19.一体式缝合钩,左弯45°工作长度:≥150mm1个(器械的使用以参考工作长度更为精准)20.一体式缝合钩,右弯45°工作长度:≥150mm1个(器械的使用以参考工作长度更为精准)21.一体式缝合钩,直型工作长度:≥150mm1个(器械的使用以参考工作长度更为精准)22.镍钛丝适配于缝合钩1个23.骨科用夹持器软组织抓取钳1个24.骨科用夹持器勾线钳1个25.肩关节工具盒/1个交叉韧带重建器械包1.钻孔瞄准器瞄准器手柄1个2.钻孔瞄准器前叉瞄准臂1个3.钻孔瞄准器后叉瞄准臂1个4.钻孔瞄准器导套1个5.股骨偏头瞄准器偏头瞄准导套(直边)7.0mm1个6.股骨偏头瞄准器偏头瞄准导套(直边)5.0mm1个7.股骨偏头瞄准器偏头瞄准导套(直边)6.0mm1个8.肌腱整理平台≥480X90个19.肌腱固定夹≥10mm鳄嘴压紧式2个10.医用尺≥180带孔1把11.骨探针工作长度≥255mm直型直角弯扁头带刻度H31把(器械的使用以参考工作长度更为精准)12.骨膜剥离器头部直径10mm工作长度115mm(器械的使用以参考工作长度更为精准)1把13.骨刮匙工作长度≥160mm前角弯90度头宽4把(器械的使用以参考工作长度更为精准)14.肌腱套取器≥6440mm闭口1把15.肌腱套取器≥6440mm开口1把116.骨用螺丝刀空心1把17.骨导引针≥2.4mm三棱型带刻度带孔1根(2.4mm针更细,对人体创伤更小18.骨导引针≥2.4mm旋切型带孔1根(2.4mm针更细,对人体创伤更小)19.骨导引针≥4mm带铲型带刻度带孔1根(工作面积更大,高效)20.定位针≥1x3001根21.空心钻股骨≥5.0mm1支22.空心钻股骨≥6.0mm1支23.空心钻股骨≥6.5mm1支24.空心钻股骨≥7.0mm1支25.空心钻股骨≥7.5mm1支26.空心钻股骨≥8.0mm1支27.空心钻股骨≥8.5mm1支28.空心钻股骨≥9.0mm1支29.空心钻股骨≥9.5mm1支30.空心钻胫骨≥9.5mm1支31.空心钻股骨≥φ101支32.空心钻胫骨≥6.0mm1支33.空心钻胫骨≥7.0mm1支34.空心钻胫骨≥7.5mm1支35.空心钻胫骨≥8.0mm1支36.空心钻胫骨≥8.5mm1支37.空心钻胫骨≥9.0mm1支38.空心钻胫骨≥φ10支1支39.空心钻扩孔≥φ4.51支40.抓线钳尖头半齿工作长度≥1301支41.蓝钳≤4.0mmx120mm(直)1把(3.2指咬切面,120指工作长度,更贴近临床需求)42.蓝钳≤4.0mmx120mm(左弯)无销钉结构,厚度不超过1.7mm,1把(3.2指咬切面,120指工作长度,无销钉设计结构性强,使用寿命久,咬切力大,厚度薄,能剪切更深部位组织,更贴近临床需求)43.蓝钳≤4.0mmx120mm(右弯)无销钉结构,厚度不超过1.7mm1把(3.2指咬切面,120指工作长度,无销钉设计结构性强,使用寿命久,咬切力大,厚度薄,能剪切更深部位组织,更贴近临床需求)44.蓝钳≤4.0mmx120mm头上翘无销钉结构,厚度不超过1.7mm1把(3.2指咬切面,120指工作长度,无销钉设计结构性强,使用寿命久,咬切力大,厚度薄,能剪切更深部位组织,更贴近临床需求)45.消毒盒双层盒1件磨钻头髓核钳椎板钳46.磨钻头一体式刀杆弯曲磨钻头,刀杆内注水设计,手术操作视野好。杆径≤4.5mm,刀具转速≥116000r/min(1:2增速传动)6件6磨头杆径≤4.5mm6件47.髓核钳直径≤4.0mm,工作长度≥160mm,最大张开角度45°1把148.髓核钳直径≤4.0mm,工作长度160mm,最大张开角度45°,钳头上翘45°把149.椎板钳工作宽度2.0mm,工作长度160mm,角度130°。1把(器械的使用以参考工作长度更为精准)50.椎板钳工作宽度3.0mm,工作长度160mm,角度:130°。1把(器械的使用以参考工作长度更为精准)3、观片灯参数:阅片区域(长×寛mm):≥700×420最大功耗(W):≤80W背光源类型色温、寿命:LED;≥8000K色温;光源寿命≥10万个小时观察屏亮度调节范围:采用无极可调,亮度范围4000cd/m2观察屏亮度均匀性:≥90%观察屏散射系数:>0.9夹片装置:不锈钢滚针斜紧式夹片装置安装方法:手术室嵌入式,台式,挂壁式适用胶片:普通模拟X线胶片、高密度数字X线胶片、钼靶乳腺医用胶片4、电灼治疗仪参数:1、电源电压:220V±10%频率≥50HZ2、功率≥100W3、输出电压指示:5~15V4、主载频率≥2MHz5、工作模式:长火、短火6、操作方式:长短火切换,可气化、切割、凝固7、单极治疗手柄≥1支,各种治疗头≥20支8、GX-Ⅲ型(B、C、D、E)还配备有各科专用的双极凝固工具9、体积:≤17×≤33×≤44cm35、轮椅参数:规格:1)轮椅总宽:≥60cm2)轮椅座宽:≥40cm3)轮椅座高:≥45cm4)可承重:≥100kg5)轮椅总长:≤93cm6)轮椅总高:≤90cm6、全自动血凝仪技术参数:1.测试原理:凝固法(双磁路磁珠法)、发色底物法、免疫比浊法2.测试项目:PT、APTT、TT、FIB、AT-Ⅲ、FDP、D-Dimer等检测速度:综合测试速度≥240个测试/小时3.加样管理:试剂针、样本针分体独立运行,并分别采用独立的机械臂控制,可同步实现添加样本、试剂并行的功能,同时具备液面探测、快速升温、温度自动补偿功能;4.样品位:≥55个,抽拉条式开启方式,支持任意原试管,均可做急诊,具有内置条码扫描装置,具有双向通讯功能,样本信息自动输入。5.试剂位:≥40个,具有16℃低温冷藏及搅拌功能,适用多种规格试剂;试剂条码自动扫描,可智能辨别试剂类型和位置等;具有倾角设计,减少试剂损耗,可支持微量试剂上机。测试杯:转盘式,一次装载≥900个以上,可不间断连续进杯6.安全保护:全封闭操作,具有开盖停机功能7.接口方式:RJ45、USB、RS232、RS485四种接口,可通过其中任意一种接口实现仪器控制功能8.温度控制:整机环境温度自动监控,系统温度自动修正补偿9.测试功能:任意项目自由组合,测试项目智能排序,具有异常标本自动重测,自动再稀释、自动预稀释,自动校准曲线等功能10.数据存储:标准配置为工作站,中文操作界面,无限存储测试数据、定标曲线及质控结果11.报告单模式:中文综合报告单,开放自定义,提供多种版面报告格式供用户选择12.数据传输:支持HIS/LIS系统,双向通讯7、储血冰箱参数:温度范围(℃):血液(2~6)湿度范围(RH):35%~75%额定电压:220V/50HZ输入总功率(W):≥170容积(L):≥250制冷剂:≥R290产品技术要求:1、符合GSP认证标准。2、压缩机风机配有减震棉,环保制冷剂,运行噪音低。3、专业风冷风道,箱内温度均匀性±2℃,宽电压带,可在187V~230V范围内正常使用,立体冷风循环冷风保证箱内温度无死角,箱内不会结霜,无需手工除霜,确保箱内温度湿度均匀稳定。4、微电脑控制器,五路传感器,可精确控制温湿度,数码管显示;密码锁设计,以确保温湿度设置安全性,温度可控范围湿度可控范围35-75%。5、温湿度大屏幕数字显示,观看方便,温度感应精度0.1℃.湿度感应精度1%。6、温湿度自动记录存储功能,自带除湿功能,自带USB接口,数据可通过箱体的USB接口导出保存。7、具有多重故障报警功能,能够实现高低温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湿度异常报警等功能报警时有声光提示,可及时提醒异常情况。8、除湿功能蒸发器是沁水铝的,管道采用铜管,永远不会生锈。9、电加热双层中空玻璃门,满足32℃、85%湿度无凝露现象,配有安全门锁。10、内胆过氧铝:内胆颜色不会氧化变黑与发泡体融合牢固。11、箱体内保温层采用高密度聚氨酯整体发泡。12、蒸发器配置加热丝。采购技术要求(包二):1、项目背景为了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深入贯彻《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关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国家四部委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文件要求,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标准,对方山县人民医院所使用的信息系统进行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技术服务工作。2、测评对象系统名称系统级别LIS系统三级HIS系统三级PACS系统三级3、技术服务要求1、服务范围协助本单位对3个三级信息系统按照等保2.0的标准定级备案,并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测评完成后出具详细的测评报告。2、测评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2505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2018)3、测评内容:技术安全测评(1)安全物理环境在内容上,安全物理环境层面测评过程涉及10个工作单元,分别如下:物理位置的选择、物理访问控制、防盗窃和防破坏、防雷击、防火、防水和防潮、防静电、温湿度控制、电力供应、电磁防护。(2)安全通信网络在内容上,安全通信网络层面测评过程涉及3个工作单元,分别如下:网络架构、通信传输、可信验证。(3)安全区域边界在内容上,安全区域边界安全层面测评实施过程涉及6个工作单元,分别如下: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防范、恶意代码和垃圾邮件防范、安全审计、可信验证。(4)安全计算环境在内容上,安全计算环境层面测评实施过程涉及11个测评单元,分别如下: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可信验证、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数据备份恢复、剩余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5)安全管理中心在内容上,安全管理中心测评实施过程涉及4个工作单元,分别如下:系统管理、审计管理、安全管理、集中管控。管理安全测评(1)安全管理制度在内容上,安全管理制度测评实施过程涉及4个工作单元,分别如下:管理策略、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评审和修订。(2)安全管理机构在内容上,安全管理机构测评实施过程涉及5个工作单元,分别如下: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授权和审批、沟通和合作、审核和检查。(3)安全管理人员在内容上,安全管理人员测评实施过程涉及4个工作单元,分别如下:人员录用、人员离岗、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外部人员访问管理。(4)安全建设管理在内容上,安全建设管理测评实施过程涉及10个工作单元,分别如下:定级和备案、安全方案设计、产品采购和使用、自行软件开发、外包软件开发、工程实施、测试验收、系统支付、等级测评、服务供应商选择。(5)安全运维管理在内容上,安全运维管理测评实施过程涉及14个工作单元,分别如下:环境管理、资产管理、介质管理、设备维护管理、漏洞和风险管理、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恶意代码防范管理、配置管理、密码管理、变更管理、备份和恢复管理、安全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管理、外包运维管理。4、等级测评报告测评工作结束后,出具正式、有效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被测对象名称]等级测评报告》。第五章合同原则(包一)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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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腹腔镜器械 关节镜器械 观片灯 电离子治疗仪 轮椅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储血冰箱 软件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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