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华蓥市云山农业有限公司2025)
华蓥山蓥山时光民宿项目运营管理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华蓥市国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华蓥市云山农业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华蓥山蓥山时光民宿项目运营管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GSZX2025033(以此为准)。
2.采购项目名称:华蓥山蓥山时光民宿项目运营管理(以此为准)。
3.采购人:华蓥市云山农业有限公司(以此为准)。
4.采购代理机构:华蓥市国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此为准)。
5.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
二、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华蓥山蓥山时光民宿项目运营管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地点:
磋商文件的获取由各潜在供应商于2025年08月26日至2025年09月01日(每日00:00时至24:00时)在本项目磋商公告附件上匿名免费下载。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09:3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华蓥市国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9月08日09: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华蓥市国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华蓥市云山农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城北章广大道延伸段
联 系 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18381138988
采购代理机构:华蓥市国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汪杜路397号附38号
联 系 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18982614929
附件下载:
(发售版)华蓥市梨香花海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农房改造(蓥山时光民宿)运营管理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pdf
采购项目编号:GSZX2025033华蓥山蓥山时光民宿项目运营管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产安华蓥采购人:华蓥市云山农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华蓥市国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8月m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评审方法第九章合同(草案)第一章磋商邀请华蓥市国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华蓥市云山农业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华蓥山蓥山时光民宿项目运营管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GSZX2025033(以此为准)。2.采购项目名称:华蓥山蓥山时光民宿项目运营管理(以此为准)。3.采购人:华蓥市云山农业有限公司(以此为准)。4.采购代理机构:华蓥市国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此为准)。5.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二、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华蓥山蓥山时光民宿项目运营管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三、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六、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地点:磋商文件的获取由各潜在供应商于2025年08月26日至2025年09月01日(每日00:00时至24:00时)在本项目磋商公告附件上匿名免费下载。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09:30(北京时间)。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华蓥市国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华市国晟工程顶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国企品质匠心服务HgigGmshngEmgineeringPrectMnnngeentConsattingCo.Ld项目开标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9月08日09: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磋商地点:华蓥市国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华蓥市云山农业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城北章广大道延伸段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18381138988采购代理机构:华蓥市国晟工程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I-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汪杜路397号附38号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189826149293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3家或以上;本次采购采取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3最低限价(实质性要求)最低限价:/;4联合体(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本项目不涉及)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本项目不涉及)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中小微企业规定和失信企业惩戒(实质性要求)一、中小微企业规定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二、失信企业惩戒1、失信企业严格按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和《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执行。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7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磋商情况公告磋商结果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9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磋商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金额:¥10万元。交款方式:乙方采用现金转账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10万元。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收款单位:华蓥市云山农业有限公司。开户行: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银行账号: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从正式运营承包期起,逐年退还履约保证金的10%,运营期满,完成移交手续后,一次性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进行约定。11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1898261492912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1898261492913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14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评审(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如涉及“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5国家规定的优先采购范围内产品评审(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如涉及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认证证书,按“第七章3.2.2综合评分明细表”执行。16信息安全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16(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财库[2010]48号)要求:投标产品如为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现已更名为: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17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1898261492918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19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18982614929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20供应商投诉事项投诉受理单位:华蓥市云山农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381138988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城北章广大道延伸段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取费标准计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8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纳给采购代理21采购代理服务费机构。22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专家3人,采购人代表0人,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依规组建评审委员会。23供应商签到要求供应商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到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4备注本项目属于企业采购,非政府采购。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其他文字内容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华蓥市云山农业有限公司。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华蓥市国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7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承担相应责任。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3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对采购文件中的特殊条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和程序等内容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1.4供应商发现磋商文件不合理或者有误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没有书面澄清要求,又参与了该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11.5供应商不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网址查看更正公告或未按更正公告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2.4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四、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一)资格性响应文件: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二)其他响应文件: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报价表”。2、技术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应答。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1)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3、商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商务应答表;(2)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4、其他部分(1)报价函(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4)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5)综合评分所需资料(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7.响应文件格式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3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资格与其他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档制方法:采用U盘制作。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制作完毕后(签字盖章完毕并检查无误),按页码逐页(包括封面)进行彩色扫描,扫描形成的图像文件依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18.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5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9(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8.10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评审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3最后报价表在磋商后,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20.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评审22.评审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评审办法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23.确定成交供应商23.1本项目采购人将按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3.3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4.成交结果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4.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5.成交通知书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承担相应责任。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合同事项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后一位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依此类推。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7.1本磋商活动不允许分包。27.2成交供应商分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实质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9.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30.履约保证金30.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十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0.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30.3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从正式运营承包期起,逐年退还履约保证金的10%,运营期满,完成移交手续后,一次性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30.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1.合同公告本项目不涉及。32.合同备案本项目不涉及。33.履行合同3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4.验收34.1本项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合同约定,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34.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证件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5.资金支付(详见第五章)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八、磋商纪律要求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4)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6)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7)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8)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9)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10)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1)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2)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前述(1)—(11)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38.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9.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包括但不限于:①质疑函(至少包含:质疑事项、相关依据、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等内容)原件加盖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1.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华蓥市云山农业有限公司提起投诉,联系电话:18381138988,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城北章广大道延伸段。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华蓥市云山农业有限公司提交投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①投诉书(至少包含: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事项、相关依据、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等内容)原件加盖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宜的需提供)、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宜的需提供))。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十、其他43.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44.(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加磋商而委托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期限未满的。2.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则须加盖鲜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第七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第七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第七章);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第七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第七章);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加磋商而委托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注:若以科研团队为主体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则科研团队授权人(科研团队负责人)私人印章与单位公章具有同等效力),否则资格审查将视为未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仅限于本章涉及的所有内容,若供应商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齐全,其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3.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期限未满的。4.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6.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况华蓥山蓥山时光民宿项目,位于华蓥市红岩乡红岩村,总建筑面积约为1300平方米,主要功能包括餐厅大堂、餐厅包房、民宿大堂吧、咖啡吧、茶室、客房、多功能培训厅及相关配套服务用房。本采购项目1个包(即不分包件进行采购)。★二、技术、服务要求(一)运营范围华蓥山蓥山时光民宿项目(二)项目运营要求1.须持续在线上进行推广宣传,打造华蓥山特色美食名片店;2.须能快速反应,配合业主单位所有检查;3.不得随意改造项目内部结构及功能分区,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才能实施;4.不得损坏项目装饰装修及相关设施设备,应积极爱护,定期维护维保,并做好记录;5.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定期自查台账;(三)项目投资及收入分配采购人向供应商收取运营承包租金,承包租金按照固定租金+分成计算、求和。具体计算比例见附表。附表序号固定租金月营业额提取比例备注110万/年15万以上部分10%供应商首次报价不得低于附表固定租金与提取比例。举例:月营收20万元,月分成租金=(20-15)*10%三、其他要求(本项不作实质性要求,仅用于评审得分)(一)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提供的经营管理方案,内容包括:1.经营运行的成本及费用测算;2.机构设置;3.投资和营销计划;4.管理计划;5.项目管理团队架构;6.投资回报预测;7.整体管理方案等。(二)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提供的风险预测及应急预案,内容包括:1.风险预测与防范预案;2.安全应急预案;3.员意外伤亡或因公伤亡应急预案;4.殊情形的应急处理预案等。★四、商务要求1.承包期限为10年(项目前期为培育期,不收取承包租金,正式运营期起按照报价收取承包租金):培育期:移交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正式运营期:2026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承包期满后,若双方达成继续承包的意向,可续签承包协议。2.支付方式:供应商须在华蓥市成立分公司独立运营本项目并开设单位基本账户,专用于本项目的日常收支,采购人对此账户有监管权。供应商须每月10号前向采购人提供上月收支明细表且每年向采购人提供半年度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保底租金按季度收取,乙方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季度保底租金,乙方每年1月5日前完成上一年营业收入统计并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需将分成租金打入甲方指定账户。3.其他要求:若在运营期间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的生活设施设备、用品等损毁,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更换。4.履约保证金:乙方采用现金转账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10万元,从正式运营期起,逐年退还履约保证金的10%,运营期满,完成移交手续后,一次性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5.参与此项目且最后成交的供应商,即视为已认可华蓥山蓥山时光项目运营管理招标项目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方向,并参与该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归还。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运营服务考核和例行检查。6.验收标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7.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注:本章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评审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不包括签字盖章),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格式1—1(正本/副本)XXX(采购项目名称)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XXX(加盖单位公章)采购项目编号:XXX日期:20XX年XX月XX日格式1—2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XXX(法定代表人姓名)在XXX(供应商名称)处任XXX(职务名称)职务,是XXX(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XXX(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XX年XX月XX日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样式(仅供参考):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格式1—3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XXX(供应商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XXX(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授权代表签字:XXX(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供应商名称:XXX(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XX年XX月XX日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1—4三、承诺函(实质性要求)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三、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四、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行为;五、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六、我单位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七、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八、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响应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十、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十一、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二、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三、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XXX(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XX年XX月XX日。格式1—5四、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格式1—6六、联合体协议书(如涉及)(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本协议书为联合体投标时适用,非联合体投标时无需填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