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库设备设施招标公告(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2025)



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出入库设备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出入库设备设施项目

采购单位
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编号
LHLK-2025-001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刘宏远
联系电话
18793927988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26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8-30 16: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5-08-27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8-30 16: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出入库设备设施项目001
LHLK-2025-001-01
货物类
250500.0

公告内容

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出入库设备设施项目询价公告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出入库设备设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LHLK-2025-001 2、采购概况: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出入库设备设施项目,包括复式双比重精选机1台,移动式多功能扒谷出仓机1台(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采购清单以内的全部内容。 4、招标控制价:2505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质量标准:合格 6、供货期:15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o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三、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6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5年08月30日下午16时00分通过登陆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陇南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资料,网上报名完成后,并根据系统程序提示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竞价时间: 2025年08月27日上午8时30分至2025年08月30日下午16时00分; 注: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公告要求,在线报名,填写报名联系人信息;在系统中提交招标公告中要求供应商的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文件),等待业主方评审,经业主方评审合格,通过评审的供应商提交报价金额,供应商应对报价及竞价负责,最终竞价为固定价,中标后不做递增或递减的调整。 四、纸质投标资料提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合同签署完成,将全过程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移交一份。资料应包含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资格审查资料; (5)其他材料;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宏远 联系电话:18793927988 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25日

采购文件

附件1:招标文件--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出入库设备设施项目.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陇南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价

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出入库设备设施项目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出入库设备设施项目招标人: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8月目录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出入库设备设施项目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二章招标技术参数与要求第三章合同条款一、《示范文本》的组成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其他材料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出入库设备设施项目询价公告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出入库设备设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项目编号:LHLK-2025-0012、采购概况: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出入库设备设施项目,包括复式双比重精选机1台,移动式多功能扒谷出仓机1台(详见招标文件)3、招标范围:采购清单以内的全部内容。4、招标控制价:2505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质量标准:合格6、供货期:15日历天。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o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三、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6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5年08月30日下午16时00分通过登陆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陇南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资料,网上报名完成后,并根据系统程序提示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2、竞价时间:2025年08月27日上午8时30分至2025年08月30日下午16时00分;注: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公告要求,在线报名,填写报名联系人信息;在系统中提交招标公告中要求供应商的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文件),等待业主方评审,经业主方评审合格,通过评审的供应商提交报价金额,供应商应对报价及竞价负责,最终竞价为固定价,中标后不做递增或递减的调整。四、纸质投标资料提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合同签署完成,将全过程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移交一份。资料应包含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资格审查资料;(5)其他材料;五、联系方式:招标人: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刘宏远联系电话:18793927988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8月25日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刘宏远电话:187939279881.1.4项目名称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出入库设备设施项目1.1.5供货地点陇南市徽县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省级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3招标控制价的计算方法1.3.1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和后续服务1.3.2计划供货期计划供货期:15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区合格口质量奖项:口不要求口要求详细质量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近一年内(截止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将查询结果扫描件加盖公司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中。如近一年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将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公司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中。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区不接受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区不组织口组约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投标预备会区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区不允许口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区不允许口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Z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30日16:003.2.1投标造价文件编制方式L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区不允许口允许3.7.3签字和盖章要求必须合法有效3.7.4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正两副4.1.2封套上写明4.2.2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区现场递交地点:徽县陇徽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区否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6.3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汇款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汇款支付担保的金额:/1.适用法律、法规1.1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规。2.资金2.1本项目的资金属于一般债券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计划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3.释义3.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代理机构。3.3投标人:是指按招标公告购买了招标文件进行投标的供应商。3.4中标人:指依法确定中标资格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5招标文件:是指包括项目公告、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3.6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3.7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8偏离:系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3.9实质性条款: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3.10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4.2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4.3投标人投标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同一包(标段)的投标。4.4投标人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完全满足了合格投标人的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审核的结果为准。4.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授权委托5.1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2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费用自理。7.招标文件组成7.1招标文件共分六章,其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2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8.1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甘肃政府采购网,下同)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9.编制原则9.1投标文件应突出重点,精简扼要。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则,对弄虚作假或违背诚信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9.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10.编制要求10.1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统一编制。10.2对于有特定格式要求的,不允许改动其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10.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简体中文。10.4投标文件在加盖投标人公章时,不得使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部门章或分支机构章、授权(投标)专用章等代替;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0.5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的内容如下:商务文件(1)投标承诺书(2)投标函(3)开标报价一览表(4)分项价格表(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6)商务响应说明书技术文件(7)投标方案说明书12.投标报价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2.2投标人应按开标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2.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2.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3.备选方案13.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15.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5.4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货物/服务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1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60天,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7.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盖章18.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8.2邮寄的《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3《投标文件》中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签字部分经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副本可由正本复印而成。由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函”。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8.4《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详细,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一正两副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送至招标人。20.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20.3未提交“开标报价一览表”的,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20.4未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证明原件和其他原件的,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21.2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六、签订合同28.招标代理服务费1328.1招标代理机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9.中标通知书29.1根据财库[2015]135号文件精神中标、成交结果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业主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私自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9.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当自开标结束中标公示三日后交清各项费用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0.3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31.分包履行合同31.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31.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合同标的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3.废标条款33.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34.其他34.1.本招标文件如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等有差异的部分,以网上发布的为准。第二章招标技术参数与要求序号产品技术参数数量备注1复式双比重精选机处理量:30-40t/h总动力:27.4kw筛分动力:5.14kw风箱动力:11kw风选动力:7.5kw排杂动力:0.75kw出清效率:打杂>98%,小杂>98%筛箱摆动频率:380次/分外形尺寸:长×宽×高=6400×3100×2450(mm)分选筛面面积:1500×1800(mm)×2振动筛面积:2100×1700(mm)×2整机重量:3620kg12移动式多功能扒谷出仓机输送动力:7.5KW扒谷动力:7.5KW行走动力:液压4KW升降动力:伸缩1.5KW处理量:100-200T/H输送线速度:<3.0m/s1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和保险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6)乙方向甲方缴纳5%的质量保证金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4.伴随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生效23.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1.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3.付款:4.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合同格式条款(5)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账号:账号: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自拟一、投标承诺书致:,(采购人)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要求,为杜绝商业欺诈和商业贿赂行为,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2、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购和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虚假资格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参数都如实描述,无任何虚假情况。5、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6、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7、不在提供货物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8、不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9、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承担因违规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10、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以上承诺如有违反,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外,还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对本投标承诺书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二、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1、商务文件:投标承诺书、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明细表、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响应说明书;2、技术文件:投标方案说明书。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除可填报的部分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交货期(日历天)¥:(大写)人民币: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请严格按此“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相关内容。(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应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报价。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3、信用信息查询等;附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5、其他附1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人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2附3信用信息查询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图: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图:附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郑重声明: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及当地工商局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附5、其它(如:证明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的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六、商务响应说明书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编制商务响应说明书,格式不限。但内容至少应包括如下:1.投标报价所包含的全部供货内容;2.投标报价所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3.交货期;4.交货地点;5.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6.验收依据及验收方式;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七、投标方案说明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说明书,内容包括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技术规格响应表、货物配置说明、供货一览表等。至少应包括如下:1)技术说明书1.1所投货物的商标、型号、功能、技术规格、详细的供货配置清单;1.2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并提供支持文件。2)供货一览表。3)货物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认证等。附件技术规格响应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1招标文件技术要求☆2投标货物实际参数响应/偏离备注12345…注:1.☆1指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参数),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内容逐条抄写。2.☆2指投标人拟提供的投标货物的功能及技术规格(参数),投标人应逐条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文件。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供货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数量交货地点备注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八、投标人认为有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定)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出入库设备设施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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