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食堂食材配送 食堂物资招标公告(2025)


长丰县岗集镇金岗路幼儿园2025年幼儿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岗路幼儿园
岗集镇金岗路园
2025年08月21日 17:05 安徽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食堂物资采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我园现公开招标食材配送商,欢迎符合条件的配送商参加,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一、招标内容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类、蔬菜类、鲜肉类、家禽类、水产类、奶制品、干货、水果、副食调料类等。 二、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三、投资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要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7.要具备配送七所幼儿园采购物资的能力,且拥有实体店面。 四、项目公示及报名时间 1.项目公示时间:8月22日-24日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8月26日,逾期提交的报名申请或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丰县岗集镇金岗路幼儿园,联系人电话:15056087626(范园长)。 4.资格审核:由评审小组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次招标。 项目要求 一、定价及结算方式 1.价格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市场询价定价法。由幼儿园组建的询价小组定期前往本地指定批发市场开展询价工作,以市场实际调研价格为基准,结合市场波动情况综合确定各类食材的采购价格,投标人需按此价格标准进行响应报价。 2.报价涵盖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为完成本项目的全包价,应涵盖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等全部费用。 3.重量核算规则:幼儿园在食材验收称重环节,将严格执行净重计量原则。对于附着的保鲜水、过量包装材料等非食材部分,将在称重前予以去除,按食材实际净重进行结算,由此产生的损耗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二、订货安排 1.幼儿园每周向供货商提前下达订单,订单内容包括食材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及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2.供货商收到幼儿园订单后,若存在缺货情况,需在当日内与幼儿园联系,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3.因食材质量问题需及时进行调换,实行多退少补原则。 三、交货要求 1.供货商应使用符合要求的送货车辆(需要配置冷链车),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运送至幼儿园指定地点,双方现场过秤验收并签字确认,该验收凭证将作为结算依据。 2.货物重量以双方共同确认的计量结果为准。
3.送货人员需负责将货物从运输车辆搬运至称重区域,并按要求存放至指定地点。 四、质量要求 1.所有食材须严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2.满足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质量监管规定。 3.符合卫健、教育等部门规定的营养健康标准。 4.严禁提供超过保质期、转基因及其他禁止进入校园的食材。 五、质量保证与违约责任 1.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供应食材,确保所供食材新鲜、安全、无变质、无农药残留超标等质量问题。每批次食材需随货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若幼儿园在食材验收、抽检或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感官指标异常、变质、掺假等),有权立即拒收该批次食材,并要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补足合格食材。 3.针对抽检质量不合格的食材,幼儿园除要求中标人承担退换货、补货等责任外,还有权按照该批次不合格食材采购金额的十倍向中标人进行索赔;若索赔金额不足以弥补幼儿园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用、处置费用、延误供餐导致的赔偿等),中标人需另行赔偿差额部分。 4.若同一合同周期内累计出现两次质量问题,幼儿园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及追偿全部损失的权利。 六、发票要求 供货商须按照财政、税务部门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 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8月26日下午4:00 二、开标地点:长丰县岗集镇金岗路幼儿园三楼会议室
岗集镇金岗路幼儿园食堂原材料采购招标文件.doc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幼儿食堂食材配送 食堂物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