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宁国市水利局2025)
安徽省宁国市桥头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信息
1、招标人:宁国市水利局
2、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桥头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3、拟招标项目的说明:桥头水库为中型水库,选址于水阳江水系东津河桥头支流河口处,水库规划为中型水库,以防洪、供水为主,兼顾灌溉、发电和生态环境改善。此项目为对桥头水库进行可行性方案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编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拟招标项目的预算金额:2460万元。
具体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水利局或安徽道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 标 人:宁国市水利局
地 址:宁阳中路123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563-4011226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道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人民路230号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0563-4303969
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宁国市河沥溪开发区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叉口市民之家六楼
电 话:0563-4116241
五、附件
招标文件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招标文件.pdf
安徽省宁国市桥头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宁国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道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8月25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安徽省宁国市桥头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特别提示:为进一步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一流市场环境,今年我市将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载体、关键主体监管,强化行纪刑联动,严惩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公正评标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公共利益的问题,请各市场主体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共同维护好我市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徽省宁国市桥头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项目编号:)已纳入相关规划,并经市政府同意启动可行性研究工作,项目业主为宁国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国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桥头水库为中型水库,选址于水阳江水系东津河桥头支流河口处,水库规划为中型水库,以防洪、供水为主,兼顾灌溉、发电和生态环境改善。此项目为对桥头水库进行可行性方案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编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时间为准)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总投资金额10亿及以上的中型及以上水库枢纽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勘察设计)项目业绩,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②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批复或合同甲方提供的证明文件;③类似项目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3)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3.5.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3.6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否。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5.2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开标时间及地点7.1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9时00分。7.2开标地点:宁国市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叉口市民之家六楼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10.注意事项10.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10.2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10.3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0563-2616639。11.联系方式11.1招标人招标人:宁国市水利局址:宁阳中路123号邮编:242300联系人:马先生话:0563-401122611.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道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址:宁国市人民路230号邮编:242300联系人:罗工话:0563-430396911.3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话:0563-261663911.4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话:0563-261663911.5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址:宁国市河沥溪开发区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叉口市民之家六楼话:0563-411624112.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12.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ggzyjy.xuancheng.gov.cn)12.2异议联系方式12.2.1招标人信息名称:宁国市水利局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563-401122612.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道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563-430396913.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选择一家银行进行交费)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账户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账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宁国市水利局地址:宁阳中路123号联系人:马先生电话:0563-4011226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道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国市人民路230号联系人:罗工电话:0563-43039691.1.4招标项目(标段)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桥头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1.1.5项目建设地点宁国市桥头村1.1.6项目建设规模桥头水库为中型水库,选址于水阳江水系东津河桥头支流河口处,水库规划为中型水库,以防洪、供水为主,兼顾灌溉、发电和生态环境改善。此项目为对桥头水库进行可行性方案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编制。1.1.7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22.4亿元,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编制费估算为2460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桥头水库为中型水库,选址于水阳江水系东津河桥头支流河口处,水库规划为中型水库,以防洪、供水为主,兼顾灌溉、发电和生态环境改善。此项目为对桥头水库进行可行性方案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编制等技术服务等工作。1.3.2服务期限150日历天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相关专题满足项目推进要求。1.3.3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业绩要求: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总投资金额10亿及以上的中型及以上水库枢纽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勘察设计)项目业绩;(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财务要求:无;(5)信誉要求:无;(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7)勘察设备要求:无;(8)其他要求: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1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答疑变更”公告栏中发出。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允许偏离幅度及其处理方法:评标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并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异议答复等2.2.1对招标文件的疑问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疑问,如投标截止时间顺延,投标人须按新的投标截止时间提出疑问。形式:相关疑问要求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答疑变更”公告栏中发出,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回复提出疑问的投标人。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24小时)前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答疑变更”公告栏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未按时查询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人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答疑变更”公告栏中发出。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24小时)前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答疑变更”公告栏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未按时查询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异议,如投标截止时间顺延,投标人须按新的投标截止时间提出异议。形式:相关异议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1、本项目采取增值税计算方法,计算时采用一般计税方法。2、中标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在中标项目所在地就地预缴增值税3.2.3报价方式下浮率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2460万元。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说明:可根据各地交易中心具体情况作出约定)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第一类:☑现金(电汇或转账)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4、递交要求:(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见招标公告。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从个人账户代汇。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③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证金后,无须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投标人在收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后,也无须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收据。(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见投标文件格式);②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无要求。所需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3.4.1投标保证金(说明:可根据各地交易中心具体情况作出约定)证金银行保函格式。④中标人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请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宣城市)(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查看《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5、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不适用□适用,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相应承诺:/。6、其他要求:(1)特别提醒:投标人采用纸质银行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形:投标人采用虚假纸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3)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本项目前次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无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起),时间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时间为准。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起)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4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不允许4.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公告注: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5.2开标程序(3)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30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注:①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②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备注:如评标基准值计算过程中,需要随机抽取相关系(参)数的,均采用线上抽取方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中标候选人(实际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本条规定时,以实际评审推荐数为准)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将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3日(说明:公示期截止时间在法定休息日的应顺延至首个工作日)。7.2评标结果异议提出(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投诉。(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1、异议应以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7.2评标结果异议提出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2)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为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或转账、电汇。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投标人采用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交符合要求的保函,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一次性退付。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原件不提供原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自行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被查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如中标,中标结果无效)10.2项目负责人的陈述与答辩不要求10.3典型设计进行10.4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构成合同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同一文件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10.4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人负责解释。10.5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确认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为准;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小写数字与大写数字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字为准;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为准。系统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10.6中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将在同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公示。10.7电子招标投标意外情况的处理10.7.1意外情况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1)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2)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3)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4)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10.7.2处理流程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1)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2)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10.7电子招标投标意外情况的处理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10.7.1意外情况时,如部分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出现意外情况的应报招标监督管理机构。10.8制作投标文件注意事项(1)技术标(如方案、监理大纲等)评分时,技术标全文页数不超过600页,如超过规定页数,评委会不对超过页数进行评审。(2)制作投标文件前,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至最新版本。投标人如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10.9评标过程中的澄清和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2)因投标人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网上询标系统所示时间为准)按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可按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新增1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职称指: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水利工程施工专业职称。注:如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须提供毕业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证明。新增2付款方式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内容全部完成,经省发改委批复同意后一次性支付。新增3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支付,金额:以中标人的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下列规定的代理费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0-100万元×1.50%=15000.00元100-500万元×0.8%=32000.00元新增3招标代理服务费500---1000万元×0.45%=22500.00元1000---5000万元×0.25%=25000.00元以上各项结果累计所得为最终代理费。新增4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否□是,本项目采用“实名制”投标,相关要求如下:1、“实名制”投标是指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对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进行身份验证的投标活动。投标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询标)前,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完成身份认证比对;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于解密投标文件前,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完成“人脸识别”身份认证比对。2、参与“实名制”项目的投标人须自备智能手机,下载、安装、调试好“标证通”APP(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实名制投标操作手册》),并提前将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相关信息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的“正式主体信息”栏目“人员信息”所列人员信息进行更新、维护。“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出现异常情况的,作如下处理:(1)下载招标文件人脸比对:未参与“人脸识别”身份认证或“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失败的,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2)上传投标文件人脸比对:未参与“人脸识别”身份认证或“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失败的,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3)不见面开标大厅人脸比对:①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参与“人脸识别”身份认证或“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失败的,将无法解密投标文件。②实名认证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与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一致,若不一致,其投标将在评标清标环节被否决。(4)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询标)人脸比对:未参与“人脸识别”身份认证或“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失败的,将无法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询标)回复。注:投标联系人是指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参与投标活动的经办人。在投标活动中,投标联系人可以不为同一人,但须为投标人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的“正式主体信息”栏目“人员信息”所列人员。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未进行资格审查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勘察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已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为准);(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本工程设计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书、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扫描件、人员、设备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投标人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不得有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1.12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清单(如有);(6)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7)项目管理机构表;(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9)资格审查资料;(10)其他材料;(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并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合价与总价中,不单独报价。具体计算标准如下(说明:若招标人与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中标金额(万元)费率招标代理服务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75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750-500)万元×0.45%=1.125万元合计收费=1.5+3.2+1.125=5.825(万元)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5000~100000.1%…………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300万元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设计资质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之日起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批复或合同甲方提供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勘察)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情况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投标人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联合体各方均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3.7.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时的补救措施。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的,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递交,如递交,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投标文件是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或启用补救措施下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2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未被开启或提前开启的责任。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4.2.2投标人递交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收到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代表登记或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但不影响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未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2.6投标人在本章第5.2款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已按规定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则可导入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电子交易系统识别出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导入。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书面通知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有)(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4)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或招标人成功导入现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5)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在5年内与投标人曾有工作关系;(3)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4)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服务期限;(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投标人最终得分;(6)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6)经查实,中标候选人均不具备中标资格或存在违规行为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采购。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2.……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件三内容合并发出。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2.……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附件四: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备注开标时间:附件五: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格式)(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设计周期:,月/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六: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1)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与商务标均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其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得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评标委员会在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督下,现场随机摇号产生。(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先后顺序/(3)最多可中标段数量/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未出现异常情形未出现以下情形:(1)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使用的造价软件加密锁号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3)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混装;(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同一企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相同机器识别码、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相同的;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勘察设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设计方案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84分)资信业绩:36分设计方案:38分投标报价:1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分标准2.2.4(3)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评分标准序号评分要素分值评分标准2.2.4(1)资信业绩36一信誉0投标人公开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扣分项每有1个不良行为记录扣1分,累计扣分不限,同一不良行为不重复扣分。(依据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且在公开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的结果为准)。二类似项目业绩及良好行为记录12近年企业完成类似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数量10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完成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总投资金额10亿及以上的中型及以上水库枢纽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勘察设计)项目业绩,每具有一项得5分,累计不超过10分。备注:业绩时间以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批复时间为准。良好行为记录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获奖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获得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每具有1项得1分,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的,每具有1项得0.5分,最多得2分。获奖时间及获奖情况以投标人荣获的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不累计加分。三项目负责人的资历和业绩11职称及注册执业情况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有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得2分。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年限110年以上得1分;10年以下得0分类似项目业绩(无年限限制)7每有1项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得3分,每参与1项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没有项目负责人业绩最多不超过4分,累计不超过7分。备注:类似业绩指:完成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总投资金额10亿及以上的中型及以上水库枢纽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勘察设计)项目序号评分要素分值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无年限限制)7业绩的,业绩时间以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批复时间为准。四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13专业人员配备齐全(说明:专业类别及其认定标准由招标人约定)4每缺一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备注:各专业包括水文水资源、工程地质、工程测量、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水工结构、水工建筑、金属结构、水利机械、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工程移民、水土保持、环境工程、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信息化、水生态保护及修复。(专业以职称证为准)专业人员中的高工比例71/3且5人以上得2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2分。3人(不含)以下得0分。专业人员中的有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比例13/4以上且5人以上得1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0.6分。4人(不含)以下得0分各专业负责人技术水平及工程经验7技术水平高、经验丰富得2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2分,未提供得0分。随时可调用的后备资源7资源充足得2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2分,无可调用的后备资源的得0分。(勘察)设备配备齐全7齐全得2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2分,未配备得0分。2.2.4(2)设计方案38一现场服务计划6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3计划合理、承诺满足要求得3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8分,明显不合理或无相应计划、承诺的得0分。拟派设计代表的配置和经验3人员满足工程要求、经验丰富得3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8分,明显配置不合理或无相应配置、经验的得0分。二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可研阶段)21序号评分要素分值评分标准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大纲21对本项目理解和建设条件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的工作大纲可行,得6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3.6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工作大纲的得0分。二整体规划可研编制思路21投标人整体勘察设计思路是否清晰。整体思路清晰,得6分;其余酌情赋分。二典型设计(可研阶段设计)21设计合理、方案可行得5-6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3.6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典型设计的得0分。二可研编制工作重点、难点分析21分析深刻得当的得3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8分,明显不合理或无相应重点、难点分析的得0分。三设计安全、保密等保证措施2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2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措施的得0分。四质量内控制度质量控制有效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得3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8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内控制度的得0分。五可研编制进度保证措施措施合理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得3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8分,明显不合理或无相应措施的得0分。六合理化建议建议合理、可行得3分,其他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8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建议的得0分。2.2.4(3)投标报价10序号评分要素分值评分标准2.2.4(3)投标报价(方法一)10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所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编制费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编制费的100%时评0分,在此基础上每减少1个百分点加1分(说明:招标人根据项目复杂程度从0.5、1、2中选取),最高10分。公式如下:报价得分=(100%-投标报价)*100*E(且最高为10分),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最终得分方法二:取所有评委的平均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本次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及最多可中标段数量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个数已达到最多允许中标的标段个数的投标人在其他标段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评标基准价不变)。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投标人最终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附件一:询标函询标函项目(标段)名称:,项目(标段)编号:日期:年月日询标内容单位名称:询标内容:投标人说明具体详见询标回复函。评委意见评委签章附件二:询标回复函询标回复函项目(标段)名称:项目(标段)编号:日期:年月日询标内容单位名称:询标内容:投标人说明并盖电子章投标单位: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名称: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