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监控租赁服务 治安监控到期租赁服务招标公告(淳安县公安局2025)


淳安县 | 其他租赁服务

项目概况
淳安县公安局2025年171个到期治安监控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YGZF[2025]030号
项目名称:淳安县公安局2025年171个到期治安监控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895000
最高限价(元):189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淳安县公安局2025年171个到期治安监控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9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淳安县公安局171个治安监控租赁服务将于2025年9月底到期,依照计划对到期点位进行重新租赁。确保中心平台软件、运维管理软件、存储设备、传输链路、前端设备7*24小时无故障运行。服务内容包括前端设备与传输链路运维、后端集中存储机房与系统运维,含系统管理、运行维护、系统保障、性能调优、故障排除、例行巡检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三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9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商务大楼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0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公安局
地 址:千岛湖镇排岭北路3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年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886367
质疑联系人:余永璟
质疑联系方式:13575781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69号六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文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832556
质疑联系人:李梦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81424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发布)招标文件---淳安县公安局2025年171个到期治安监控租赁服务采购项目.doc983.8K

发布)招标文件---淳安县公安局2025年171个到期治安监控租赁服务采购项目.doc

淳安县公安局2025年171个到期治安监控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编号:ZJYGZF[2025]030号招标文件采购单位:淳安县公安局代理机构: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采购单位确认(公章):该采购文件已经我单位审核确认。经办人(签名):日期:2025年08月代理机构审批(章):同意发布。经办人(签名):日期:2025年08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五部分拟签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淳安县公安局2025年171个到期治安监控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8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JYGZF[2025]030号2.项目名称:淳安县公安局2025年171个到期治安监控租赁服务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万元):189.5万元4.最高限价(万元):189.5万元5.采购需求:淳安县公安局171个治安监控租赁服务将于2025年9月底到期,依照计划对到期点位进行重新租赁。确保中心平台软件、运维管理软件、存储设备、传输链路、前端设备7*24小时无故障运行。服务内容包括前端设备与传输链路运维、后端集中存储机房与系统运维,含系统管理、运行维护、系统保障、性能调优、故障排除、例行巡检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至2025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8日09点30分开标地点(网址):2025年09月18日09点30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商务大楼四楼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5评标室,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淳安县公安局;采购人:刘年华,联系电话:0571-64818641质疑接收人:凌丽琳;联系电话:0571-64820877地址: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系人:高文峰联系电话:0571-64832556质疑接收人:李梦联系电话:0571-64814245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69号六楼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治安监控到期租赁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第四条第(二)项规定:项规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W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 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 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人。讲解演示结束后在线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强制采购。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无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如有)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等规定,淳安县财政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等银行签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备忘录》,本采购项目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69号六楼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采购招标部;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李梦,0571-6483255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采购服务费投标总报价应含采购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收费标准收取。专家评审费按《淳财监督〔2020〕623号》规定的标准由采购人支付。采购服务费为:人民币22160.00元;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公司。收款单位(户名):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淳安县支行账号:120 202 910 900 671 757315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家。16备注中标人中标后须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两份加盖公章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副本是正本的复印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合同,已经签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4.5补偿救济采购人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提起补偿申请。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2采购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如有),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报价情况说明;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备份投标文件(后缀名为.bfbs),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代理公司。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合同。25.3如签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自动备案或线下签上传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建设要求与内容淳安县公安局171个治安监控租赁服务将于2025年9月底到期,依照计划对到期点位进行重新租赁。服务期3年,确保中心平台软件、运维管理软件、存储设备、传输链路、前端设备7*24小时无故障运行。服务内容包括前端设备与传输链路运维、后端集中存储机房与系统运维,含系统管理、运行维护、系统保障、性能调优、故障排除、例行巡检等工作。二、系统要求前端视频监控建设要求,前端设备选型依照“前端高清化、智能化”要求对部分设备进行更新改造,视频监控统一割接到公安视频专网平台,实现互联互控。运营商完成此次项目建设中设备的统一接入、管理和存储等功能,所有硬件设备能够和公安视频专网汇聚平台进行无缝对接,无条件支持公安原有平台所有功能的实现。171个治安监控点位,其中高清全彩全景枪球一体机155个,高清枪16个。本次租赁将对原有的16个高清枪机中的6个点位更新为双通道图像抓拍相机,3个点位更新为微卡。前端视频编码需采用H.264或***许可的标准协议,支持ONVIF标准和GB/T28181-2016国标标准,方便接入不同品牌的平台;前端设备应开放、提供完整SDK开发包,并支持SNMP网管协议标准,以便今后统一运维。(一)全彩全景枪球智能一体机(球机)传感器类型:【全景枪】≥1/1.8"progressivescanCMOS,【细节球】≥1/2.8"progressivescanCMOS;最低照度:【细节球】彩色:≤0.005Lux@(F1.5,AGCON),黑白:0.001Lux@(F1.5,AGCON),0LuxwithIR;【全景枪】≤0.0005Lux@(F1.0,AGCON),0Luxwithlight;焦距:【全景枪】4mm;【细节球】5.9mm~188.8mm,32倍光学变倍;支持深度学习算法,提供精准的人车分类侦测、报警、联动跟踪;支持同时检测5张人像,支持对运动人像进行检测、跟踪、抓拍、评分、筛选,输出最优的抓图;主码流帧率分辨率:【全景】50Hz:25fps(2560×1440);60Hz:30fps(2560×1440);【细节】50Hz:25fps(1920×1080);60Hz:30fps(1920×1080);补光:支持高效补光阵列,白光照射距离:【细节】30m;【全景】30m;红外照射距离:【细节】150m;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MJPEG;网络存储:NAS(NFS,SMB/CIFS),ANR;网络接口:RJ45网口,自适应10M/100M网络数据;除雾:加热玻璃除雾;防护:≥IP66。(二)高清枪机技术要求像素≥200万;传感器类型≥1/1.8英寸CMOS;图像分辨率≥1920×1080;2.8-12mm电动变焦镜头;最大红外距离≥150m;防护等级IP67及以上;)低照度:彩色模式≤0.001lx,黑白模式≤0.0001lx;支持智能运动跟踪;支持数字宽动态。(三)双通道图像抓拍相机传感器类型:双通道,1/1.8"ProgressiveScanCMOS;最大图像尺寸:3840×2160;最低照度:彩色:≤0.002Lux@(F1.2,AGCON),黑白:≤0.0002Lux@(F1.2,AGCON);宽动态:≥120dB;焦距&视场角:8~32mm,水平视场角:41.8°~15.0°,垂直视场角:22.9°~8.5°,对角视场角:48.7°~17.1°;水平范围:0°~180°;垂直范围:-5°~30°;补光灯类型:混合补光,≥850nm+暖白光;补光距离:普通监控:≥80m,图像抓拍/识别:≥15m;防补光过曝:支持防补光过曝开启和关闭,开启下支持自动和手动,手动支持根据距离等级控制补光灯亮度;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MJPEG;视频输出:1Vp-pCompositeOutput(75Ω/CVBS);网络:1个RJ45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SD卡扩展:内置MicroSD/MicroSDHC/MicroSDXC插槽,最大支持256GB;防护:IP67及以上。支持全结构化模式;内置微云台功能:支持远程电动调节,水平最大调节范围0°~180°,垂直最大调节范围-5°~30°;图像相关:最高分辨率可达800万像素(3840×2160),并在此分辨率下可输出25fps实时图像;安全服务:支持三级用户权限管理,支持授权的用户和密码,支持IP地址过滤;支持GB35114安全加密。(四)微卡采用≥1/1.8英寸800万像素CMOS智能高清摄像机,分辨率可达3840×2160,帧率高达25帧,内置暖光补光灯。支持输出H.265或H.264码流,码流同时支持MJPEG编码,抓拍图片采用JPEG编码及SmartJPEG压缩,图片质量可设。支持3D数字降噪功能。支持视频触发并实现全结构化:采用AI处理器,加载深度学习算法,支持多目标混合场景应用,实时提取机动车、非机动车、人体、目标数十种全结构化信息。支持机动车辆抓拍,内置车牌识别、车身颜色识别、车型识别功能,车辆主子品牌识别功能。支持行人抓拍,支持输出行人对应的目标小图,同时检测多类人体属性。具有防尘、防水、防浪涌功能。全结构化视频分析模式:车辆(车牌识别、车身颜色识别、车型识别、车辆主子品牌识别);非机动车(车型识别、特征识别);行人(人体识别、特征识别)。目标捕获模式:可配置支持对区域内行人目标进行检测、抓拍、评分、筛选,输出行目标捕获图片;可支持40个目标目标同时检测、抓拍,支持目标去误抓。(五)存储要求本项目所有存储必须挂载在公安视频管理平台,各点位直接接受公安专网视频管理平台管理,不再由运营商平台管理。同时满足存储容量满足以下要求。本次项目要求运营商在淳安本地建有存储中心,视频流数据存储在运营商视频专网存储设备上;存储服务独立运行,不受中心管理平台影响。视频存储容量路数按照不少于350路配置,存储视频数据要求按照高清视频格式H.264标准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本次项目要求图像图片、过车图片、特征码等结构化数据存储在公安局指定机房,保证数据信息安全。其中,图像图片、过车图片的存储时间在公安网不少于90天,经过大数据分析后筛选出质量较好的过人图片及其特征码、结构化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两年。(六)系统传输要求要求所有设备独立运行在公安视频监控专网,与其他网络进行物理隔离。前端设备采用视频专网独立IP,开通至少100M的前端带宽,保证存储数据的连续性,实时浏览流畅性以及多用户同时登录的要求。(七)配套设备配备本项目所需的视频流媒体管理、视频流存储、图像存储及存储管理节点、补光灯、终端服务器及2台HDI大数据管理(HG7360(24核,2.2GHz)*1,64GDDR4(16GDDR4×4),600G15KSAS×2(RAID_1)+960GSSD×2(RAID_1)+8T7.2K3.5寸SATA×2(RAID1),含授权)等配套设备。三、基础信息规范要求1.设备编码需要遵循GB/T28181-2016国标标准,监控点位名称按公安规范要求执行。2.图像标注规范要求,视频图像信息标注内容主要包括图像地址信息、图像产生的地理位置信息和图像生成设备的技术属性信息及时间信息等。标注需遵循GA/T751-2008《视频图像文字标注规范》的要求。3.图像时钟同步规范要求,前端设备应支持NTP网络时钟协议,实现时钟同步功能。前端设备24h内计时误差不超过1.0s,并确保每小时至少与公安授时服务器校准一次计时时钟。4.经纬度地理信息规范要求,按安装地址采集经纬度,小数点保留6位。四、特别服务说明本次项目的服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配套的软、硬件设备、强弱电以及传输链路等内容。运行维护包括前端设备维护、光纤线路、取电供电、系统管理平台等维护服务,运维单位需要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工作,确保前端各点每年正常运行率98%以上、专网网络正常运行率98%以上。1.故障恢复时间:对一般性设备故障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以内到现场,24小时以内解决问题;不能当场修复的,必须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前端要求36小时内恢复正常使用,网络要求24小时内恢复。2.建立专业运维团队。外场要求配备1组及以上日常巡检的维护队伍和相关设备,提供7*24小时服务,同时配备1名驻场技术保障人员。3.本项目的所有软、硬件(如线缆、软件、硬件模块等,包括未列出而系统实施又必需的软件、硬件)需配齐以构成一套完整实用系统,如有任何遗漏,由投标人免费补齐。4.本系统产生的任何照片、视频、文字等信息数据产权归招标人所有,不得擅自截留,用作商业开发利用。5.该项目备品备件按照不同设备数量的5%配备,不足1台的按1台配。五、其它要求1.投标单位需提供所选设备(摄像机、存储设备)的型号、技术参数,并提供厂家产品技术参数彩页。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监控点月租金报价,具体分为高清枪球一体机、图像抓拍相机、微卡、高清枪机。3.采购人只承担视频监控点位的租金费用,不承担除租金以外的其它费用。施工审批由中标人完成,相关产生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4.更新工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更新。六、项目预算类 型数 量(点位)月租金(元/月/点)租赁期限(月)3年总租金(元)高清枪机713536枪球一体机15531536图像抓拍机635036微卡326036附点位清单序号点位编码点位名称原型号更新型号备注133012749001320831122千H12751-梦姑路4路公交车站-细枪球机不变233012749001320831116千H12751-秀水街广场-细3枪球机不变333012749001320831110千H12751-中国银行东侧小广场-细枪球机不变433012752001320800001青H12752-进贤大道天鹅山路口-细枪球机不变533012751001320831171千H12751-新安大街夜游码头钟楼-细枪球机不变633012751001320831332千H12751-滨湖路94号清悦茶楼-细枪球机不变733012751001320831261千H12751-明珠路烧烤店门口-细枪球机不变833012751001320831144千H12751-新安北路新塘二区5幢-细枪球机不变933012751001320831052千H12751-环湖北路公路大厦路口-细枪球机不变1033012751001320831048千H12751-环湖北路希尔顿酒店路口-细枪球机不变1133012749001320831060千H12751-东南旅游码头游艇码头-细枪球机不变1233012749001320831125千H12751-旅游码头停车场出口处-细枪球机不变1333012749001320831063千H12751-旅游码头***雕像右-细枪球机不变1433012752001320831046青H12752-鼓山涌金路通力实业门口-细枪球机不变1533012751001320831145千H12751-新安北路新塘公园-细枪球机不变1633012751001320831085千H12751-南景路绿园新村幼儿园路口-细枪球机不变1733012751001320831059千H12751-开发路水务公司门口-细枪球机不变1833012749001320831165千H12751-东南旅游码头游客出口处-细枪球机不变1933012749001320831119千H12751-梦姑路秀湖鱼头馆通道-细枪球机不变2033012749001320831117千H12751-秀水街广场售票木屋-细枪球机不变2133012749001320831070千H12751-客运码头检票出口广场-细1枪球机不变2233012749001320831067千H12751-旅游码头3号码头通道-细枪球机不变2333012752001320831070青H12752-天鹅山路方鼎水产-细枪球机不变2433012751001320831106千H12751-新安东路建兰中学路口-细枪球机不变名称规范2533012751001320831101千H12751-阳光路291号-细枪球机不变2633012751001320831084千H12751-南景路97号绿园新村幼儿园-细枪球机不变2733012751001320831083千H12751-南景路南山大街路口-细枪球机不变2833012751001320831064千H12751-曙光路法院门口-细枪球机不变2933012749001320831115千H12751-秀水街广场-细4枪球机不变3033012749001320831048千H12751-旅游码头售票广场-细3枪球机不变3133012751001320831120千H12751-人民路38号-细枪球机不变3233012751001320831117千H12751-排岭南路鱼味馆门口-细枪球机不变3333012751001320831116千H12751-排岭南路旅游局路口-细枪球机不变移位3433012751001320831081千H12751-曙光路曙光新村门口-细枪球机不变3533012752001320831078青H12752-丹桂路坪山路路口-细枪球机不变移位3633012752001320831072青H12752-睦州大道丹桂路路口-细2枪球机不变移位3733012752001320831043青H12752-鼓山大道公厕边-细枪球机不变3833012752001320831039青H12752-环湖北路珍珠农庄边-细枪球机不变3933012751001320831263千H12751-明珠路222号步行花坛-细枪球机不变4033012751001320831364千H12751-新安东路青溪小学路口-细枪球机不变名称规范4133012749001320831075千H12751-秀水街千岛湖纪念馆门口-细枪球机不变4233012749001320831074千H12751-旅游码头千岛湖纪念馆出口-细枪球机不变4333012749001320831112千H12751-秀水街童子撒尿边-细枪球机不变4433012749001320831046千H12751-旅游码头游客下客区-细枪球机不变4533012752001320831091青H12752-鼓山涌金路进士路路口-细枪球机不变4633012751001320831170千H12751-新安大街夜游码头售票处-细枪球机不变修剪树枝4733012751001320831168千H12751-人民路康乐寓1幢-细枪球机不变4833012751001320831262千H12751-新安东路看守所门口-细枪球机不变4933012751001320831143千H12751-阳光路王氏纸业门口-细枪球机不变5033012749001320831050千H12751-东南旅游码头换乘中心-细枪球机不变5133012751001320831163千H12751-淳杨线中石油加油站-细枪球机不变5233012749001320831077千H12751-梦姑路停车场出口-细枪球机不变5333012749001320831069千H12751-旅游码头管理房通道-细枪球机不变5433012751001320831390千H12751-明珠路262号步行花坛-细枪球机不变5533012751001320831069千H12751-环湖南路岭南宾馆路口-细枪球机不变5633012751001320831165千H12751-开发路131号-细枪球机不变5733012749001320831059千H12751-东南旅游码头广场-细2枪球机不变5833012749001320831044千H12751-旅游码头管理处路口-细枪球机不变5933012752001320800002青H12752-进贤大道万向路口-细枪球机不变6033012752001320831073青H12752-303省道睦州大道口-细枪球机不变移位6133012752001320831067青H12752-新城小学职教中心后门-细枪球机不变6233012751001320831062千H12751-开发路体育馆门口-细枪球机不变6333012751001320831164千H12751-开发路53号禧元大酒店-细枪球机不变6433012749001320831054千H12751-东南旅游码头停车场内-细枪球机不变6533012752001320831092青H12752-鼓山大道博雅家具厂门口-细枪球机不变6633012751001320831167千H12751-新安西路城区医院门口-细枪球机不变6733012751001320831342千H12751-滨湖路138号石斛茶室-细枪球机不变6833012751001320831277千H12751-滨湖路50号小凤琴社-细枪球机不变6933012751001320831118千H12751-塘边弄14幢路口-细枪球机不变7033012752001320831086青H12752-303省道长途汽车站大门口-细3枪球机不变7133012752001320800005青H12752-进贤大道高速入口加油站-细枪球机不变7233012751001320831172千H12751-里杉柏杉柏弄9号-细枪球机不变7333012751001320831162千H12751-淳杨线治安岗亭-细枪球机不变7433012749001320831078千H12751-旅游码头检票大楼内-球2枪机微卡移位7533012751001320831099千H12751-新安东路周坑村路口-细枪球机不变7633012751001320831067千H12751-环湖南路银杏山庄车库入口-细枪球机不变7733012751001320831065千H12751-南山二路紫荆家园小区路口-细枪球机不变就近指路牌7833012751001320831061千H12751-开发路玫瑰园小区路口-细枪球机不变7933012749001320831047千H12751-旅游码头售票广场-细2枪球机不变8033012749001320831010千H12751-旅游码头进口处-细枪球机不变8133012752001320831066青H12752-芙蓉路新城小学路口-细枪球机不变8233012752001320831064青H12752-睦州大道芙蓉路口-细枪球机不变8333012752001320831045青H12752-鼓山隧道蓝柯实业门口-细枪球机不变8433012752001320831040青H12752-环湖北路县人民医院门口-细1枪球机不变8533012751001320831264千H12751-滨湖路滨湖公园中央-细枪球机不变8633012751001320831068千H12751-环湖南路翠湖春晓小区门口-细枪球机不变8733012751001320831049千H12751-环湖北路千岛湖镇政府广场-细枪球机不变8833012749001320831045千H12751-东南旅游码头售票处-细枪球机不变8933012749001320831118千H12751-梦姑路诸葛品鱼馆-细1枪球机不变9033012749001320831057千H12751-旅游码头梦姑路318号-细枪球机不变移位9133012749001320831111千H12751-秀水街千岛湖艺术馆-细枪球机不变9233012749001320831061千H12751-旅游码头检票出口广场-细1枪球机不变9333012752001320831068青H12752-睦州大道紫荆路口-细枪球机不变9433012752001320831048青H12752-环湖北路城郊派出所路口-细枪球机不变移位9533012752001320831044青H12752-鼓山华盛路涌金路路口-细枪球机不变9633012751001320831237千H12751-新安大街36都宾馆后门-细枪球机不变移位9733012751001320831102千H12751-阳光路718号-细枪球机不变9833012751001320831066千H12751-环湖南路银杏山庄小区门口-细枪球机不变9933012749001320831051千H12751-东南旅游码头停车场入口-细枪球机不变10033012749001320831073千H12751-客运码头下上通道-枪枪机不变10133012749001320831072千H12751-客运码头停车场-细枪球机不变10233012752001320831087青H12752-303省道长途汽车站路口-细枪球机不变10333012751001320831383千H12751-新安西路中医院大门口-细枪球机不变10433012751001320831356千H12751-青春路34号-细枪球机不变10533012749001320831124千H12751-里联路淳安县培智学校大门口-细枪球机不变10633012749001320831123千H12751-梦姑路秀水街大排档-细枪球机不变10733012749001320831065千H12751-旅游码头检票出口广场-细2枪球机不变10833012749001320831062千H12751-旅游码头***雕像左-细枪球机不变10933012752001320831082青H12752-303省道坪山治安岗亭-细枪球机不变11033012752001320831041青H12752-环湖北路县人民医院门口-细2枪球机不变11133012751001320831173千H12751-四马巷8号-细枪球机不变移位11233012751001320831071千H12751-南山一路26号美饰家建材市场-细枪球机不变11333012751001320831103千H12751-淳开线大桥治安岗亭-细枪球机不变11433012751001320831063千H12751-开发路馆南路路口-细枪球机不变11533012749001320831076千H12751-客运码头桃园方向通道-细枪球机不变11633012749001320831109千H12751-秀水街野娇娇门口-细枪球机不变11733012752001320831065青H12752-芙蓉路职教中心路口-细枪球机不变11833012751001320831082千H12751-南山大街697号园林公司-细枪球机不变11933012751001320831055千H12751-环湖北路青中路口-细枪球机不变移位12033012749001320831186千H12751-旅游码头售票广场-细1枪球机不变12133012752001320831071青H12752-睦州大道丹桂路路口-细1枪球机不变12233012751001320831169千H12751-新安大街夜游码头入口对面-细枪球机不变12333012751001320831384千H12751-新安西路自来水厂-细枪球机不变12433012751001320831119千H12751-人民路老常委楼三叉路口-细枪球机不变12533012749001320831114千H12751-秀水街广场-细2枪球机不变12633012749001320831113千H12751-秀水街广场-细1枪球机不变12733012751001320831234千H12751-新安大街120号-细枪球机不变12833012751001320831142千H12751-新塘路新北农贸市场后门-细枪球机不变12933012751001320831050千H12751-环湖北路一家山水对面-细枪球机不变13033012749001320831120千H12751-梦姑路御景斋鱼头馆通道-细枪球机不变13133012749001320831071千H12751-客运码头检票出口广场-细2枪球机不变13233012749001320831066千H12751-旅游码头快艇上下处-细枪球机不变13333012749001320831053千H12751-旅游码头售票大楼后-细枪球机不变13433012749001320831068千H12751-旅游码头闸口检票处-细枪球机不变13533012752001320831084青H12752-303省道长途汽车站大门口-细1枪球机不变13633012751001320831345千H12751-新安东路公安局宿舍楼路口-细枪球机不变13733012751001320831266千H12751-滨湖路8号水岸咖啡-细枪球机不变13833012751001320831240千H12751-明珠路综合市场-细枪球机不变13933012751001320831107千H12751-新安东路浪排线路口-细枪球机不变14033012751001320831233千H12751-新安东路交警大队大院-细枪球机不变14133012751001320831196千H12751-新安东路交警大队门口-细枪球机不变14233012751001320831098千H12751-新安东路朝阳新村小区门口-细枪球机不变就近指路牌14333012751001320831087千H12751-南景路190号隧道口-细枪球机不变14433012751001320831060千H12751-开发路南山幼儿园门口-细枪球机不变14533012751001320831054千H12751-环湖北路富城村路口-细枪球机不变就近指路牌14633012751001320831053千H12751-环湖北路辉照山路口-细枪球机不变14733012751001320831047千H12751-环湖北路财政局路口-细枪球机不变就近指路牌14833012749001320831185千H12751-环湖南路东南旅游码头入口-细枪球机不变就近指路牌14933012749001320831055千H12751-东南旅游码头广场-细1枪球机不变15033012752001320831061青H12752-鼓山永兴路天道实业门口-细枪球机不变15133012751001320831123千H12751-排岭南路炉峰路口朝东-枪枪机图像抓拍15233012751001320831122千H12751-排岭南路炉峰路口朝西-枪枪机图像抓拍15333012749001320831084千H12751-旅游码头售票窗口-枪6枪机不变15433012751001320831125千H12751-排岭北路风暴巷口朝北-枪枪机图像抓拍15533012751001320831091千H12751-南景路宋家坞村口朝北-枪枪机微卡15633012751001320831121千H12751-排岭南路行岗路口朝南-枪枪机图像抓拍15733012751001320831126千H12751-排岭南路金鸡弄口朝东-枪枪机图像抓拍15833012749001320831083千H12751-旅游码头售票窗口-枪5枪机不变15933012749001320831080千H12751-旅游码头售票窗口-枪2枪机不变16033012749001320831079千H12751-旅游码头售票窗口-枪1枪机不变16133012749001320831082千H12751-旅游码头售票窗口-枪4枪机不变16233012751001320831376千H12751-新安东路富城路口朝南-枪枪机微卡16333012749001320831081千H12751-旅游码头售票窗口-枪3枪机不变16433012751001320831377千H12751-炉峰路知林巷路口朝西-枪枪机图像抓拍16533012751001320831147千H12751-阳光路木材公司宿舍路口-细枪球机不变16633012751001320831354千H12751-新安东路浅水湾度假酒店门口-细枪球机不变16733012751001320831239千H12751-明珠路82号综合市场路口-细枪球机不变16833012751001320831051千H12751-环湖北路中梁首府路段-细枪球机不变16933012752001320800003青H12752-进贤大道康盛路口-细枪球机不变移位17033012752001320800006青H12752-进贤大道高速出口加油站-细枪球机不变移位17133012751001320831343千H12751-新安东路原妇保医院路口-细枪球机不变移位具体以实际安装位置为准。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1对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科学合理的服务运维方案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4、3、2、1、0)4主观现状分析2运维技术方案,详细阐述系统的体系架构、功能模块和关键技术,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安全严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是否有独到的优势,以及对运维实施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4、3、2、1、0)4主观投标方案的科学性和完整性投标技术方案内容是否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程度,系统的应急方案设计是否合理,是否充分考虑用户实际使用需求,是否符合系统对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要求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4、3、2、1、0)4主观3投标产品情况:投标人完全符合指标参数、功能齐全且与招标需求基本一致的得15分。对非关键的性能指标及技术参数缺少部分非实质性功能要求的属负偏离或缺漏项的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属某一品牌型号特有的技术参数且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负偏离不扣分);不可偏离的技术指标低于招标需求的不得分。15客观投标产品情况4(1)项目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并具备在职三年以上资历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客观项目组成员(2)项目组成员中具备2名及以上工程师,满足得2分,不满足得0分。项目组成员中有3名及以上人员具备登高证或电工证的,满足得2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专业技能证书、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客观5对项目租赁期服务需求的理解情况;方案与项目租赁服务需求的满足程度;最高得4分。(4、3、2、1、0)4主观租赁期服务方案情况投标人是否建立完善的租赁服务工作机制,工作机制是否可行、运转是否合理;安全制度、巡检制度、值班制度、考核制度、台帐制度、保障措施、服务质量、优化机制、应急处置等制度和机制是否可行合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工作机制内容进行打分,最高得4分。(4、3、2、1、0)4主观投标人提供的租赁期服务承诺的可行性、租赁期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等是否满足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打分。最高得4分。(4、3、2、1、0)4主观6(1)投标企业情况,投标人综合实力、知名度、美誉度、有线网络覆盖能力等情况进行打分。最高得3分。(3、2、1、0)3主观投标人资质情况(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得1分;具有环境管理(ISO14001)体系认证得1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得1分,最高得3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cnca.cn/)的查询截图进行评分,未提供不得分。3客观7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有明确的运维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并具有详细可行的实施内容进行打分。最高得4分。(4、3、2、1、0)4主观质量保证措施8投标人提供的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4、3、2、1、0)4主观售后服务方案情况、优惠条件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情况,技术支持能力、维护人员及维护车辆数量、故障响应、故障处理、定期巡检、业务开通及故障处理IT流程的闭环管控情况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4、3、2、1、0)4主观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条件:对投标文件提供的其他有助于提升本项目服务质量的优惠条件整体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得2分,合计最高得4分。没有实质性优惠条件不得分。4主观9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3分。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客观投标人类似项目建设的业绩10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0//*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家。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9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0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1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政府采购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服务标的内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þ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þ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þ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信息化合作企业安全保密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公安信息网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为保障公安网络和数据安全,针对与(公安机关具体责任部门)的信息化合作,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一、明确本单位负责公安机关信息化合作的安全保密管理责任部门和安全保密责任人。二、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有关信息化合作安全保密规定要求,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密教育和培训,对参与公安信息化合作的员工使用公安网络、处理公安数据等工作开展安全管理和技术管控。三、不泄露公安真实数据、不使用公安内部数据对外服务、不利用公安信息化案例对外宣传等危害公安数据安全的活动。四、不从事攻击公安网络、危害系统运行、交付带有恶意代码的应用软件等危害公安网络安全的活动。五、一旦发现公安网络安全事件或者存在公安数据失泄密风险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合作单位报告。六、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安全负责人(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签章):企业全称(公章):日期: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淳安县公安局、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淳安县公安局、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具体天数)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合同;4.2在签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对通过政采云平台开展的质疑、投诉等活动,我方承诺并接受平台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方认可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文书到达政采云平台日期为送达日期,本公司保证政采云平台账号真实有效。。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淳安县公安局、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淳安县公安局、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的组成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4其他实质性要求1: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5其他实质性要求2:见投标文件第 页……其他实质性要求……: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必须明确响应。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品牌(如果有)型号(如果有)规格配置详细说明数量备注(如果有)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本表格所反映的偏离情况与“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不一致的,以“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为准。3.投标人须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非实质性要求。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淳安县公安局、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报价明细清单…………………………………………………………………(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淳安县公安局、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投标(开标)一览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类型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3年总租金(元)备注(如果有)12…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报价明细清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类型数量(套)单点月租金(元)年租金(元)3年总租金(元)备注1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以上表格要求按系统细分项目及报价,包括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需要来填写完整的报价明细清单。明细清单合计总价应与投标(开标)一览表报价保持一致。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淳安县公安局、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治安监控租赁服务 治安监控到期租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