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学装备 二氧化碳培养箱招标公告(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5)



项目概况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预算内新增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二)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09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ZC-JZXCS-2025-024-2        
项目名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预算内新增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二)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60000         
最高限价(元):7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预算内新增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二)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76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完成后,国产产品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进口产品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若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即未按约定发货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交货产品生产日期须是临近合同签订日期的产品,即国产设备不超过3个月,进口设备不超过6个月。。 
本项目( 标项1: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不允许联合投标,需满足如下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3)除国产产品外,所投标包(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09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09-09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无;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1)以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在《贵州省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货物类取费基础上,下浮2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  贵医街28号 
联系方式:  0851-86773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街道花果园后街彭家湾花果园项目C区10栋1单元13层12号 
联系方式:  17385199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斌、赵健、王雷 
电 话: 17385199198    

本公告的采购文件下载仅用于浏览文件,参与投标请登录贵州省公告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大厅在“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8.26上传文件.pdf
采购公告.pdf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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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预算内新增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二)二次采购文件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9EP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购类别货物购人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代理机构: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1/131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二节评标办法正文第三节评标办法附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一节技术要求第二节商务要求第六章采购合同第一节通用合同格式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七章响应文件参考模板第八章其他2/131第一章采购公告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预算内新增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二)二次采购公告项目概况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预算内新增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二)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P52000020250009EP项目名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预算内新增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二)二次交易项目序列号:预算金额(元):柒拾陆万元整(760000.00元)最高限价(元):柒拾陆万元整(760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预算内新增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二)二次数量:详见采购清单预算金额(元):柒拾陆万元整(760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备注:接受进口和国产产品投标合同履约期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供应商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3/1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或个人的(社团法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开户证明文件(要求: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部分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出具的);(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②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③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公司,纳税和社保缴纳未到办理期的,提供承诺函。(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4/131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投标人自行承诺:(8.1)设备带入系统,生产的业务数据、工作站和运营状态监控,须符合①网络和数据安全保密要求。②设备自带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等保”要求,无条件配合医院按照国家“网安”要求开展的测评,并达标,需要整改的无条件实施整改,拖延导致“网安”处罚的,应承担处罚金额的三分之二。(8.2)设备系统应无条件配合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评级和智慧医院评级及提升工作,如果在政策层面较大改动的,经充分调研后,申报立项。(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0)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3)除国产产品外,所投标包(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3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5/131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竞标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响应文件。磋商时间:2025年9月9日09时30分五、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时间:2025年9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9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无需提供样品,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2.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后,国产产品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进口产品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若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即未按约定发货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交货产品生产日期须是临近合同签订日期的产品,即国产设备不超过3个月,进口设备不超过6个月。交货地点:详见采购文件商务要求。3.其他事项:/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地址:贵阳市云岩区贵医街2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简老师6/131项目联系方式:0851-867734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街道花果园后街彭家湾花果园项目C区10栋1单元13层1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沈斌、赵健、王雷项目联系方式:173851991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沈斌、赵健、王雷联系方式:173851991987/13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采购项目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预算内新增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二)二次采购预算总价:柒拾陆万元整(760000.00元)单价:详见采购清单。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无☑有:柒拾陆万元整(760000.00元)其中每个标包最高限制价如下:/注: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标包合计价,也不能超过标包内单个产品的最高限制单价,否则为无效投标。具体详见“采购清单”核心产品二氧化碳培养箱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2采购人名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地址:贵阳市云岩区贵医街28号电话:0851-86773416联系人:简老师3代理机构名称: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街道花果园后街彭家湾花果园项目C区10栋1单元13层12号电话:17385199198联系人:沈斌、赵健、王雷4供应商资格条件(一)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或个人的(社团法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开户证明文件(要求: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部分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4供应商资格条件告,可以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出具的)。(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②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③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公司,纳税和社保缴纳未到办理期的,提供承诺函。(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未被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承诺函。供应商为个人的提供近期个人征信证明。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响应文件内提供,代理机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留存;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项目投标使用。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投标人自行承诺:(8.1)设备带入系统,生产的业务数据、工作站和运营状态监控,须符合①网络和数据安全保密要求。②设备自带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等保”要求,无条件配合医院按照国家“网安”要求开展的测评,并达标,需要整改的无条件实施整改,拖延导致“网安”处罚的,应承担处罚金额的三分之二。(8.2)设备系统应无条件配合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评级和智慧医院评级及提升工作,如果在政策层面较大改动的,经充分调研后,申报立项。(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0)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3)除国产产品外,所投标包(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5项目现场勘察☑不组织□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1.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5项目现场勘察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6样品☑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分包☑不接受□接受:获得合同供应商经采购人确认后可以将非核心部分按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8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经监管部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二氧化碳培养箱9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否□是11/131续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专门面向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非专门面向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其他优惠):/11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标项应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五条规定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提供培训服务及其他补偿贸易措施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12行业划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13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确定是否提交。14澄清或者修改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16磋商时间、地点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17磋商程序(1)按下列程序进行磋商:详见《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2)特别提示:①本项目为“远程投标、网上磋商”项目,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供应商参与磋商时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确保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应当自行负责参与网上磋商的网络环境、硬件环境正常。在磋商前,供应商应利用参与磋商的电脑提前1至2天登入磋商系统进行电脑配置环境检测,并按提示设置电脑环境。②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磋商操作办法(试行)》第三章意外情况处理第二十条电子交易系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项目磋商,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研究提出意见,视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a.磋商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的。b.磋商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c.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风险的。d.交易系统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e.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f.其他非供应商原因,导致磋商无法正常进行的。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磋商操作办法》第三章意外情况处理。18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00元。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注册电子证书用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综合业务办理系统,按系统要求缴纳)。(1)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①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②在交纳保证金前,请先在交易系统的“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检查完毕后,通过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③保证金转账成功后登录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管理】菜单下的【交纳流水查看】,查看该笔保证金是否鉴收成功④保证金鉴收成功后,点击【项目绑定】菜单中绑定投标项目,点击【绑定】按钮,绑定成功后保证金方可生效。⑤项目绑定成功后,点击【交纳凭证】按钮,可打印保证金交纳凭证。未绑定或未绑定成功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加投标。⑥未绑定成功的保证金在60日内将自动进行退款。(2)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14/131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①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须将打印的电子保函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不再验证真伪。②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须将电子保函原件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在磋商现场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9投标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20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编制: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进行加密、签章。(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逾期上传或未加密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响应文件,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将予以拒收。(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磋商项目,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或撤回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再接收20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远程磋商需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进行解密。(证书使用事宜咨询电话如下:数字(CA)证书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技术保障电话:18785066386)。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交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21信用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审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前。☑供应商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如实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发布采购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之前。2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3同品牌多家供应商处理原则1.最低评标价法: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2.综合评分法(适用于本项目):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23同品牌多家供应商处理原则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24定标原则1.采购人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汇总后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前3名为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随机抽取☑其他: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25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后,国产产品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进口产品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若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即未按约定发货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交货产品生产日期须是临近合同签订日期的产品,即国产设备不超过3个月,进口设备不超过6个月。交货地点:详见采购文件商务要求。26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合同签订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按院内流程支付100%总货款。27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28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1)以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在《贵州省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货物类取费基础上,下浮20%。29代理服务费支付由中标人缴纳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账号:1191012003000880130应急处理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磋商操作办法》第三章意外情况处理的第二十条执行。31相关建议本项目为远程电子标,需要供应商在线填报最终报价,请确保在磋商小组发起最终报价时能正常报价,建议有条件的供应商在评审当天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相关人员驻守,出现突发状况时能第一时间寻求帮助。注: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表述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关于远程磋商描述与“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不一致的以“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为准。18/131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一)定义1.“采购人或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竞标供应商”是响应采购文件并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5.“磋商小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系统、产品等。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二)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一般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9/131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四)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五)授权委托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六)联合体投标(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遵守以下规定: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③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20/131采购活动。(七)项目现场考察(1)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考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3)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4)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八)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九)政策与其他规定★(1)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21/1311.采购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技术及商务要求第六章合同条款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其他2.供应商或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采购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二)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将相应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偏离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采购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三、响应文件(一)一般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2/131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3.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4.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5.响应文件应采用电子文件,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纸质版的,须按要求提供。(二)响应文件的组成1.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价格及商务部分:①竞标函(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②报价明细表③商务条款偏离表,④投标保证金⑤供应商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⑥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⑧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2)技术部分①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或售后服务等方案②技术条款偏离表③投标标的物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④其他资料★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投标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未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3.在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是响应23/131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5.投标报价(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2)供应商必须按磋商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磋商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3)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4)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磋商小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4)未成交的供应商(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5)成交的供应商(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满足退还的条件: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将签订的合同原件1份或原件扫描件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送达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退还系统内提出退还申请,省交易中心按照管理流程原路退还)。(6)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24/131①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②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7.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文件)2.递交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地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响应文件。3.递交要求(1)本项目开评标时无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实体CA或贵州交易通APP),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网络问题、访问系统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系统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省中心交易平台网上磋商系统拒收:①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25/131②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③供应商未按规定签章、加密的响应文件。(2)出现下列情况的,供应商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交易平台①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②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③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发布成交公告后,成交供应商须自行打印一正一副两份纸质版响应文件,在代理机构通知前来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送至代理机构备案。同时出具“纸质版响应文件与上传至交易中心电子版响应文件一致的声明函”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成交供应商鲜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4.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四、磋商流程(一)磋商流程1.会议签到:磋商流程详见《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在完成不见面解密”后,供应商需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等待专家发出的磋商(谈判、询价、协商)会议。2.专家签到:磋商专家需在磋商时间前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签到处,出示身份证、专家证等资料进行核验签到,并将手机等各种通信工具锁入指定位置。3.宣读纪律:截止时间到,工作人员宣布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4.初步审查:磋商小组严格依据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对照《资格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最后报价。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废标,磋商工作结束。26/131(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资格审查表》中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齐全性和有效性等情况进行审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符合性审查表》的内容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做了实质性响应。技术符合性:投标产品的适用性、技术成熟性、技术性能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技术参数和规格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商务符合性:服务期、售后服务、付款条件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低于成本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投标有效期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采购文件提出的主要条款、条件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注:在采购活动中如出现供应商不足3家时,下列三类项目可以继续进行:①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②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PPP项目)。其他应当终止采购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终报价的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可以是元、%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综合评分: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6)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评分表交由评标组长汇总后,评标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27/131格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外)。(7)评审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评审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内容。磋商小组成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8)评审复核:磋商小组对评审环节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磋商小组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磋商结果及推荐排序。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9)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磋商工作结束。磋商专家方可离开磋商区。磋商过程中磋商专家不得擅自离开磋商室或进入其他开评标室。注1:当初步审查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重大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程序终止。注2:磋商之后,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凡涉及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推荐排序等需保密的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注3:磋商过程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注4:磋商小组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达到竞争性磋商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磋商小组成员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28/131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二)核价原则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函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函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三)响应文件澄清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4.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同品牌多家供应商处理原则(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29/131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四)废标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供应商家数:1.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及签字的;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3.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4.投标报价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5.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的;6.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7.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0/131(7)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8)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11)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五、成交信息公告及合同签订(一)成交信息公告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2.采购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采购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28.成交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二)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三)签订合同1.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31/131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六、采购代理服务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七、质疑、投诉(一)质疑1.质疑时效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EMS或递交至代理机构,或通过贵州省交易中心系统内提出(如有)。2.受理条件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和成交结果算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3.质疑函内容质疑函内容包含: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序列号;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4.递交方式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通过EMS或递交至代理机构或通过贵州省交易中心系统内提出(如有)。5.质疑文件递交地点:代理机构: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2/131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街道花果园后街彭家湾花果园项目C区10栋1单元13层12号联系人:沈斌、赵健、王雷联系电话:173851991986.质疑回复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的质疑事项作出答复。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投诉1.投诉时效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贵州省财政厅采购监督管理处提出投诉。2.受理条件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规定。3.递交方式在法定时限内发起投诉。通过EMS或递交至贵州省财政厅采购监督管理处。监督部门:贵州省财政厅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851-86822706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贵州省政府大院7号楼4.投诉回复供应商发起投诉后,监督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受理。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磋商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成交后未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4)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33/131(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八、其他规定(一)响应文件的其他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未尽事宜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三)文件解释权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34/131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1、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预算内新增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二)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PPP项目:否2、标包信息基本信息标包编码:P52000020250009EP001标包1名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预算内新增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二)二次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是否考虑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是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是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成交方法:推荐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名称:二氧化碳培养箱评标参数报价形式说明序号报价名称报价类型最高限价单位报价形式说明1投标报价金额报价760000.00元总价金额报价评标分值组成序号评审步骤是否报价评审分值(分)1资格性审查02符合性审查03商务评审184技术评审526报价评审是3035/131资格性审查序号资格性审查内容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或个人的(社团法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开户证明文件(要求: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部分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出具的)。(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②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③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公司,纳税和社保缴纳未到办理期的,提供承诺函。(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投标人自行承诺:(1)设备带入系统,生产的业务数据、工作站和运营状态监控,须符合①网络和数据安全保密要求。②设备自带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等保”要求,无条件配合医院按照国家“网安”要求开展的测评,并达标,需要整改的无条件实施整改,拖延导致“网安”处罚的,应承担处罚金额的三分之二。(2)设备系统应无条件配合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评级和智慧医院评级及提升工作,如果在政策层面较大改动的,经充分调研后,申报立项。(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3)除国产产品外,所投标包(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38/131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函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技术条件/3商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4异常低价审查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令)第六十条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无效投标审查无效投标审查: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条款中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情形39/131评分表(提供的佐证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评审得分:100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评分因素投标报价分技术分商务分分值3052181.投标报价【满分30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投标人必须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产品进行标注说明,且不得出现畸形报价,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1.1投标报价分3040/131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技术分【满分52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2.1技术响应评价(客观分)45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规格)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投标响应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得分45分。2、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规格)要求”的任意一条▲条款存在负偏离,在45分基础上扣减5分/条;任意一条非▲条款存在负偏离,在45分基础上扣减3分/条,扣到0分为止。注:证明材料为加盖厂家公章的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并加投标人盖鲜章,条款明确要求提供指定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的,应当按要求提供,否则认定为“负偏离”予以扣分。2.2功能要求综合评价(主观分)7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如产品说明书、官方宣传彩页、第三方检测报告、白皮书等)从产品以下三方面进行评价:①产品适用性好(跟采购需求相适应);②操作简易方便;③技术设计先进。(1)评标委员会认为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7分;(2)评标委员会认为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3分;(3)评标委员会认为产品适用性不好、操作性不强:1分;(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产品均不满足以上要求:0分。3.商务分【满分18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3.1业绩评价(客观分)5评标委员会根据所投产品制造商(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的投标产品同品牌同型号销售业绩份数进行评价:(1)每提一份有效业绩得1分,共5分;(2)无或不提供证明材料得0分。3.1业绩评价(客观分)5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2维修响应成时间评价(客观分)5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维修工程师接到维修通知后承诺到达用户现场的时间由短至长的排名进行评价:(1)第一名:5分;(2)第二名:3分;(3)第三名:1分;(4)第四名及之后的名次:0分。注:投标人须结合售后机构距离项目现场的距离承诺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的时间,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3.3授权书评价(客观分)5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进行评价:(1)提供有效的授权书:5分;(2)无或提供不全授权书:0分。3.4服务方案评价(主观分)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总体计划、质量保障措施、货物配送进度计划、售后服务方案等)进行评价:①项目实施总体计划:包含从备货到质保期内的整体工作计划;②质量保障措施:包含产品质量保障措施、配送质量保障措施、售后保障措施等;③项目配送进度计划:因本项目交货时间要求短,投标人应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配送进度计划,不得影响采购方业务开展。④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人员、售后培训计划等;(1)评标委员会认为服务方案完全满足设备后期使用要求:3分;(2)评标委员会认为服务方案完全不完整,不能满足设备后期使用要求:1分;(3)无服务方案:0分。42/131第二节评标办法正文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2.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43/131第三节评标办法附件无44/131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1.“产品名称”仅是采购人对产品的习惯性称呼,并不针对某特定名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欢迎竞标供应商根据技术参数(规格)要求的基本要求,采用满足或优于要求的产品参加投标。2.竞标供应商应注意投标的风险,认真阅读和理解采购文件,并应如实填写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偏离表,若评标时磋商小组掌握了确切事实说明竞标供应商没有如实填写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偏离表或有虚假材料应标行为,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3.竞标供应商须按“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证明材料。标注特殊符号的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若有),没有证明材料佐证的“正偏离”“无偏离”,磋商小组在评审中有权不予认可。45/131第一节技术要求标项1技术参数序号设备名称最高限制单价(万元)数量(台/套)合计(万元)备注/1二氧化碳培养箱38276进口/二氧化碳培养箱1.适用范围:医用培养箱,用于临床对来源于人体的细胞样本的培养。▲2.各个腔室完全独立控制:在每个腔室内,都配有独立的温度传感器对其进行控制。3.腔室容量:≥360ml。4.加热板放置培养皿类型:35mm*6,60mm*3,4孔培养皿*2。5.底板可单独进行高温消毒6.加热位置:预混腔、上盖、腔室均可加热。▲7.温控范围:35~39℃,误差:≤±0.1℃,温度校准:≤0.01℃8.温度显示:≥6个独立的温度显示屏,无需切换▲9.观察胚胎:每个舱室有可视窗设计,无需开盖即可观察胚胎。10.CO2传感器:红外,CO2控制范围:0-20%,CO2变动幅度:±0.1%。3.0%-10%,duty控制,±0.3%。11.O2传感器:陶瓷式O2传感器,O2控制方式:DUTY控制。O2控制范围:2.0~18%,O2变动幅度:±0.1%。3.0%-10%,±0.5%。▲12.供气:可使用纯的CO2和氮气即可自动按设定比例进行混合,内部气体循环系统。13.气体混合:自带混合仓≥4L。14.拥有≥6个独立培养腔室。每个舱室可以放置普通培养皿个数≥6个。15.温度控制方式:数字PID方式,各培养室独立控制。16.报警功能:每个腔室内都配有温度、C0浓度、02浓度和气体流量的报警装置。当发生异常时会进行声光报警。模拟信号输出系统便于与实验室监控系统连接。46/131可收集实时培养箱数据并记录,制成历史数据曲线表,报警内容一览等数据信息处理。17.在每个腔室中,都配有气体自动起停装置,当上盖打开时,会自动停止供气。18.各腔室均配有流量传感器,对于每个腔室的流量均可监控。19.气体预混腔带有加热功能。20.腔内尺寸:≥(W×D×H)108mm*180mm*18mm21.湿度控制:自然风循环22.门装置:外门一扇,内门一扇23.安全装置:过热防止机能(软件)24.配置清单:培养箱主体基座底板6电源线进气软管2说明书47/131第二节商务要求(以下商务要求,均需在商务条款审查表里面全部响应)1、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后,国产产品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进口产品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若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即未按约定发货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交货产品生产日期须是临近合同签订日期的产品,即国产设备不超过3个月,进口设备不超过6个月。2、交货及安装地点:(1)本次所采购设备须接入医院信息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免费开放和承担相应的接口费。(2)安装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和条件:合同签订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按院内流程支付100%总货款。4、软件部分总体要求(一)信息安全技术要求(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软件技术服务必须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以及保密安全相关技术要求。(2)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甲方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书和甲方信息保密协议,并作为项目验收条件之一。(3)针对因乙方系统服务程序漏洞导致的信息安全风险,乙方需承诺终身免费升级修补,对于情节严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4)乙方保证软件技术服务中的数据安全,确保软件系统中的数据不被非法阅读、篡改和复制,禁止非法用户进入,数据须国产加密存储和传输。(5)乙方需提供完整的安全访问策略,针对多中心多用户自由灵活的配备分级权限,并具有严格控制数据访问权限的能力。(6)乙方前后端服务程序、数据备份方式简单方便,出现异常情况可快速恢复系统,具有完整的数据备份和容灾计划。在网络故障、服务器故障等特殊情况下,能确保数据不丢失。(7)乙方提供的服务程序须支持阻止非法篡改数据的操作,并能对非法操48/131作行为及时预警。(二)接口要求(1)本次采购的软件技术服务乙方需按甲方使用需求,与甲方现有其它业务系统进行集成,实现数据共享,业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集成平台、统一支付对账平台、HIS核心系统、合理用药、电子签名、内镜、超声、影像、心电图、检验、体检、护理、消息平台、医保智能监测系统等。与第三方系统和设备的接口实施费乙方不收取费用。(2)乙方软件系统维保期需根据甲方使用需求升级改造。包括:合同服务的横向扩展应用,系统程序升级、局部功能调整、故障检测处理、接口开发与配合、免费对接院内新增和更换的应用系统,因政策调整和业务管理模式改变而进行的系统改造等。5、技术及售后服务要求(通用要求。采购文件中对各产品有具体特殊规定的,按照其规定)(1)售后响应时间及要求: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派合格的维修工程师在24小时,内到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解决一般问题,特殊问题另行协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如中标人在接到通知的2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质保期满后只收取用工费和投标时承诺的备品备件所需费用且在专业工程师上门维修、服务后付款。(2)售后保修措施:①为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卖方必须在中国境内设有备件库(包括售后服务机构、设施设备及受过专业培训的售后服务人员);②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详尽的售后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售后服务人员、运行阶段的服务承诺、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等。★6、质保期(重要条款,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废标):除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规格)要求”明确要求的外,整机质保≥2年(需定期更换的耗材等除外,并提供相应耗材价格清单,不提供上述资料的,一律视为零配件,与主机质保期一致。)。49/131从入库之日起开始计算,投标人需在质保承诺书中承诺具体质保年限,以出具的质保期承诺函为准,提供质保期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7、违约责任:供应商须出具承诺函:承诺投标报价不受关税、汇率等波动影响,能按时供货。如不能按时履约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8、验收(通用要求。采购文件中对各品目有具体特殊规定的,按照其规定)(1)包装:主机、备件、附件、工具、资料等均应装箱,满足设备防潮、防震、防锈等要求,保证设备抵达安装现场完好无损,如因包装不当引起的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负责;按产品标准验收程序规程验收,以保证产品满足质量要求;(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如果采购人需要进行现场试验验证,中标方须配合试验验证,直至完全满足合同要求为最终验收;如果设备需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检定的,须检定合格后方可验收,且检定费用由中标方负责。(3)验收时提供投标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检验证书、验收合格证及随机附带的交货清单。设备到达用户所在地后,在接到用户通知的1周内,由卖方负责安排固定工程师安装、调试。如果设备自安装之日起,一周内不能正常使用、通过验收,则由卖方换一台同型号的新设备甚至无条件退货,并补偿买方相应损失。卖方提供仪器的详细结构图纸、控制电路板之间的联络图,详细的电子线路图(纸质和电子版),仪器的软硬件操作手册、维护手册和维护专用工具。(4)中标人负责对系统进行检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并提供安装调试报告。验收时应与投标时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标书技术文件一致,并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所派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负责对用户操作人员提供现场设备操作、保养等培训,并承担相应费用。9、其他要求:若中标供应商涉及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事件,一经发现,医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医院采购项目投标。若中标供应商存在不及时办理发票、货品以次充好、售后服务不及时等合同履约不到位的行为,接到相关部门投诉1-2次,警告处理。投诉达到3次及以上,医院有权立即50/131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预算内新增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二)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预算内新增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二)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YGZC-JZXCS-2025-024-2项目名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预算内新增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二)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交易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9EP预算金额(元):7600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7600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预算内新增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二)二次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760000.00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合同签订完成后,国产产品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进口产品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若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即未按约定发货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交货产品生产日期须是临近合同签订日期的产品,即国产设备不超过3个月,进口设备不超过6个月。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或个人的(社团法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开户证明文件(要求: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部分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出具的);(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②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③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公司,纳税和社保缴纳未到办理期的,提供承诺函。(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投标人自行承诺:(8.1)设备带入系统,生产的业务数据、工作站和运营状态监控,须符合①网络和数据安全保密要求。②设备自带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等保”要求,无条件配合医院按照国家“网安”要求开展的测评,并达标,需要整改的无条件实施整改,拖延导致“网安”处罚的,应承担处罚金额的三分之二。(8.2)设备系统应无条件配合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评级和智慧医院评级及提升工作,如果在政策层面较大改动的,经充分调研后,申报立项。(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0)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3)除国产产品外,所投标包(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解密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采购人指定地点3.其他事项:无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地址:贵医街2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简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851-867734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街道花果园后街彭家湾花果园项目C区10栋1单元13层1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沈斌、赵健、王雷项目联系方式:173851991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沈斌、赵健、王雷联系方式:17385199198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预算内新增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二)二次采购文件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9EP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购类别货物购人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代理机构: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1/131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二节评标办法正文第三节评标办法附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一节技术要求第二节商务要求第六章采购合同第一节通用合同格式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七章响应文件参考模板第八章其他2/131第一章采购公告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预算内新增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二)二次采购公告项目概况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预算内新增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二)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P52000020250009EP项目名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预算内新增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二)二次交易项目序列号:预算金额(元):柒拾陆万元整(760000.00元)最高限价(元):柒拾陆万元整(760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预算内新增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二)二次数量:详见采购清单预算金额(元):柒拾陆万元整(760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备注:接受进口和国产产品投标合同履约期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供应商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3/1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或个人的(社团法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开户证明文件(要求: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部分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出具的);(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②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③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公司,纳税和社保缴纳未到办理期的,提供承诺函。(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4/131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投标人自行承诺:(8.1)设备带入系统,生产的业务数据、工作站和运营状态监控,须符合①网络和数据安全保密要求。②设备自带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等保”要求,无条件配合医院按照国家“网安”要求开展的测评,并达标,需要整改的无条件实施整改,拖延导致“网安”处罚的,应承担处罚金额的三分之二。(8.2)设备系统应无条件配合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评级和智慧医院评级及提升工作,如果在政策层面较大改动的,经充分调研后,申报立项。(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0)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3)除国产产品外,所投标包(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3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5/131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竞标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响应文件。磋商时间:2025年9月9日09时30分五、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时间:2025年9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9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无需提供样品,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2.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后,国产产品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进口产品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若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即未按约定发货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交货产品生产日期须是临近合同签订日期的产品,即国产设备不超过3个月,进口设备不超过6个月。交货地点:详见采购文件商务要求。3.其他事项:/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地址:贵阳市云岩区贵医街2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简老师6/131项目联系方式:0851-867734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街道花果园后街彭家湾花果园项目C区10栋1单元13层1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沈斌、赵健、王雷项目联系方式:173851991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沈斌、赵健、王雷联系方式:173851991987/13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采购项目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预算内新增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二)二次采购预算总价:柒拾陆万元整(760000.00元)单价:详见采购清单。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无☑有:柒拾陆万元整(760000.00元)其中每个标包最高限制价如下:/注: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标包合计价,也不能超过标包内单个产品的最高限制单价,否则为无效投标。具体详见“采购清单”核心产品二氧化碳培养箱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2采购人名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地址:贵阳市云岩区贵医街28号电话:0851-86773416联系人:简老师3代理机构名称: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街道花果园后街彭家湾花果园项目C区10栋1单元13层12号电话:17385199198联系人:沈斌、赵健、王雷4供应商资格条件(一)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或个人的(社团法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开户证明文件(要求: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部分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4供应商资格条件告,可以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出具的)。(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②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③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公司,纳税和社保缴纳未到办理期的,提供承诺函。(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未被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承诺函。供应商为个人的提供近期个人征信证明。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响应文件内提供,代理机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留存;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项目投标使用。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投标人自行承诺:(8.1)设备带入系统,生产的业务数据、工作站和运营状态监控,须符合①网络和数据安全保密要求。②设备自带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等保”要求,无条件配合医院按照国家“网安”要求开展的测评,并达标,需要整改的无条件实施整改,拖延导致“网安”处罚的,应承担处罚金额的三分之二。(8.2)设备系统应无条件配合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评级和智慧医院评级及提升工作,如果在政策层面较大改动的,经充分调研后,申报立项。(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0)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3)除国产产品外,所投标包(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5项目现场勘察☑不组织□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1.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5项目现场勘察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6样品☑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分包☑不接受□接受:获得合同供应商经采购人确认后可以将非核心部分按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8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经监管部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二氧化碳培养箱9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否□是11/131续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专门面向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非专门面向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其他优惠):/11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标项应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五条规定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提供培训服务及其他补偿贸易措施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12行业划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13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确定是否提交。14澄清或者修改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16磋商时间、地点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17磋商程序(1)按下列程序进行磋商:详见《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2)特别提示:①本项目为“远程投标、网上磋商”项目,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供应商参与磋商时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确保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应当自行负责参与网上磋商的网络环境、硬件环境正常。在磋商前,供应商应利用参与磋商的电脑提前1至2天登入磋商系统进行电脑配置环境检测,并按提示设置电脑环境。②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磋商操作办法(试行)》第三章意外情况处理第二十条电子交易系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项目磋商,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研究提出意见,视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a.磋商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的。b.磋商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c.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风险的。d.交易系统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e.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f.其他非供应商原因,导致磋商无法正常进行的。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磋商操作办法》第三章意外情况处理。18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00元。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注册电子证书用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综合业务办理系统,按系统要求缴纳)。(1)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①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②在交纳保证金前,请先在交易系统的“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检查完毕后,通过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③保证金转账成功后登录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管理】菜单下的【交纳流水查看】,查看该笔保证金是否鉴收成功④保证金鉴收成功后,点击【项目绑定】菜单中绑定投标项目,点击【绑定】按钮,绑定成功后保证金方可生效。⑤项目绑定成功后,点击【交纳凭证】按钮,可打印保证金交纳凭证。未绑定或未绑定成功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加投标。⑥未绑定成功的保证金在60日内将自动进行退款。(2)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14/131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①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须将打印的电子保函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不再验证真伪。②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须将电子保函原件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在磋商现场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9投标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20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编制: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进行加密、签章。(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逾期上传或未加密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响应文件,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将予以拒收。(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磋商项目,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或撤回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再接收20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远程磋商需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进行解密。(证书使用事宜咨询电话如下:数字(CA)证书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技术保障电话:18785066386)。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交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21信用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审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前。☑供应商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如实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发布采购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之前。2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3同品牌多家供应商处理原则1.最低评标价法: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2.综合评分法(适用于本项目):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23同品牌多家供应商处理原则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24定标原则1.采购人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汇总后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前3名为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随机抽取☑其他: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25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后,国产产品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进口产品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若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即未按约定发货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交货产品生产日期须是临近合同签订日期的产品,即国产设备不超过3个月,进口设备不超过6个月。交货地点:详见采购文件商务要求。26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合同签订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按院内流程支付100%总货款。27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28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1)以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在《贵州省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货物类取费基础上,下浮20%。29代理服务费支付由中标人缴纳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账号:1191012003000880130应急处理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磋商操作办法》第三章意外情况处理的第二十条执行。31相关建议本项目为远程电子标,需要供应商在线填报最终报价,请确保在磋商小组发起最终报价时能正常报价,建议有条件的供应商在评审当天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相关人员驻守,出现突发状况时能第一时间寻求帮助。注: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表述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关于远程磋商描述与“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不一致的以“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为准。18/131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一)定义1.“采购人或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竞标供应商”是响应采购文件并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5.“磋商小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系统、产品等。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二)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一般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9/131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四)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五)授权委托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六)联合体投标(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遵守以下规定: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③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20/131采购活动。(七)项目现场考察(1)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考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3)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4)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八)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九)政策与其他规定★(1)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21/1311.采购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技术及商务要求第六章合同条款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其他2.供应商或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采购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二)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将相应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偏离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采购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三、响应文件(一)一般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2/131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3.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4.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5.响应文件应采用电子文件,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纸质版的,须按要求提供。(二)响应文件的组成1.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价格及商务部分:①竞标函(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②报价明细表③商务条款偏离表,④投标保证金⑤供应商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⑥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⑧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2)技术部分①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或售后服务等方案②技术条款偏离表③投标标的物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④其他资料★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投标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未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3.在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是响应23/131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5.投标报价(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2)供应商必须按磋商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磋商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3)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4)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磋商小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4)未成交的供应商(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5)成交的供应商(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满足退还的条件: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将签订的合同原件1份或原件扫描件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送达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退还系统内提出退还申请,省交易中心按照管理流程原路退还)。(6)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24/131①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②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7.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文件)2.递交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地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响应文件。3.递交要求(1)本项目开评标时无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实体CA或贵州交易通APP),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网络问题、访问系统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系统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省中心交易平台网上磋商系统拒收:①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25/131②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③供应商未按规定签章、加密的响应文件。(2)出现下列情况的,供应商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交易平台①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②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③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发布成交公告后,成交供应商须自行打印一正一副两份纸质版响应文件,在代理机构通知前来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送至代理机构备案。同时出具“纸质版响应文件与上传至交易中心电子版响应文件一致的声明函”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成交供应商鲜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4.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四、磋商流程(一)磋商流程1.会议签到:磋商流程详见《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在完成不见面解密”后,供应商需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等待专家发出的磋商(谈判、询价、协商)会议。2.专家签到:磋商专家需在磋商时间前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签到处,出示身份证、专家证等资料进行核验签到,并将手机等各种通信工具锁入指定位置。3.宣读纪律:截止时间到,工作人员宣布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4.初步审查:磋商小组严格依据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对照《资格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最后报价。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废标,磋商工作结束。26/131(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资格审查表》中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齐全性和有效性等情况进行审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符合性审查表》的内容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做了实质性响应。技术符合性:投标产品的适用性、技术成熟性、技术性能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技术参数和规格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商务符合性:服务期、售后服务、付款条件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低于成本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投标有效期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采购文件提出的主要条款、条件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注:在采购活动中如出现供应商不足3家时,下列三类项目可以继续进行:①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②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PPP项目)。其他应当终止采购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终报价的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可以是元、%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综合评分: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6)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评分表交由评标组长汇总后,评标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27/131格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外)。(7)评审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评审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内容。磋商小组成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8)评审复核:磋商小组对评审环节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磋商小组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磋商结果及推荐排序。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9)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磋商工作结束。磋商专家方可离开磋商区。磋商过程中磋商专家不得擅自离开磋商室或进入其他开评标室。注1:当初步审查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重大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程序终止。注2:磋商之后,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凡涉及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推荐排序等需保密的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注3:磋商过程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注4:磋商小组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达到竞争性磋商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磋商小组成员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28/131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二)核价原则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函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函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三)响应文件澄清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4.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同品牌多家供应商处理原则(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29/131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四)废标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学装备 二氧化碳培养箱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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