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 优化生活垃圾投放点专项更新招标公告(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半淞园路街道办事处2025)
项目概况
2024年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项目(半淞园路街道)优化生活垃圾投放点专项更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8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1000241128152047-01176803
项目名称:2024年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项目(半淞园路街道)优化生活垃圾投放点专项更新
预算编号:0124-00014450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99116元(国库资金:3099116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2615204.24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4年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项目(半淞园路街道)优化生活垃圾投放点专项更新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99116.00
简要规则描述: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沪委办发【2023】21号印发),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便利化水平,提升可回收物回收体系的稳定性,按照“政府支持、属地管理、统一计划、分批实施、分类建设”的原则,半淞园路街道将推进投放点专项更新建设。
合同履约期限:9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本次竞争性磋商需要网上响应,响应单位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5)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9月08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半淞园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360号
联系方式:021-63120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煌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
联系方式:13764226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志翔
电 话:13764226886
附件信息:
2024年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项目(半淞园路街道)优化生活垃圾投放点专项更新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220.4K
C01[2025-8-27 14:19].ZBQD4.8M
图纸.rar18.0M
2024年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项目(半淞园路街道)优化生活垃圾投放点专项更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半淞园路街道办事处代理单位:上海煌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1-第二章响应单位须知及附表-4-第三章响应单位须知-5-第一部分磋商程序-5-第二部分磋商文件-6-第三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6-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9-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10-第四章竞争性磋商评审细则-11-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4-第六章工程量清单-16-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煌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4年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项目(半淞园路街道)优化生活垃圾投放点专项更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响应单位前来响应。一、合格的响应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单位。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响应单位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响应单位。3、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本次竞争性磋商需要网上响应,响应单位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5)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注:响应单位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磋商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4年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项目(半淞园路街道)优化生活垃圾投放点专项更新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沪委办发【2023】21号印发),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便利化水平,提升可回收物回收体系的稳定性,按照“政府支持、属地管理、统一计划、分批实施、分类建设”的原则,半淞园路街道将推进投放点专项更新建设。施工工期(日历天):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令为准)。3、交付地址:业主指定4、交付日期:90(日历天)5、采购预算金额:3099116元(国库资金:3099116元;自筹资金:0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615204.24元,磋商报价超过此限价作为无效标处理。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响应单位可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09:00起至2025年9月3日下午16: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http://https://home.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5.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6.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原件及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2、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响应单位可在网上报名截止前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合格响应单位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注:响应单位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响应单位承担。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下午14: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时间:2025年9月8日下午14:00。3、竞争磋商时间:2025年9月8日下午14:30。五、磋商地点和开标地点1、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2、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届时请响应单位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磋商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4、磋商所需携带其他资料: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标书一正二副。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请响应单位关注。七、其他事项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由响应单位在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提交。响应文件由响应单位授权代表当面递交。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网址:https://home.zfcg.sh.gov.cn/。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4、递交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以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5、响应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响应单位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查询网址如下:“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半淞园路街道办事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360号联系人:王知微联系电话:189182261752、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煌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联系人:蔡志翔电话:13764226886第二章响应单位须知及附表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2024年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项目(半淞园路街道)优化生活垃圾投放点专项更新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半淞园路街道办事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360号2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煌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联系人:蔡志翔电话:13764226886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4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5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半淞园路街道辖区内。6预付款担保:/。7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8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每份文件需清楚的表明“正本”、“副本”。9踏勘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自行踏勘踏勘地址:本项目不组织踏勘。响应单位递交需答疑问题:各响应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于2025年9月4日下午16:00前送至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疑问函需加盖单位公章。补充文件发放时间:如有另行通知。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9月8日下午14:00竞争性磋商时间:另行通知(通知会以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因响应单位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10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1响应单位在磋商过程中有质疑或投拆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文”相关要求执行,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将书面形式(须签字及盖章)在质疑或投拆规定时限内送至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联系人:蔡志翔,联系电话:13764226886。12(一)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沪建标定联[2023]120号相关规定执行。(二)本项目严格执行沪建管【2015】23号《关于推进建筑工地安装噪声扬 尘在线监测系统的通知》,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列支,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规章要求负责具体落实。(三)中标单位应严格执行沪建建管联(2017)775 号文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人工费支付台账和工资支付台账登记专项督查的通知。 (四)本项目执行沪薪联办(2018)6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工程建设领域 用工管理的若干意见》13竞争性磋商文件以附件(WORD)版本为准。本项目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14备注:(1)项目最终竣工验收前提条件是通过市、区两级考核验收,若考核验收不通过, 由各街道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至验收通过为止; (2)本轮建设项目质保期、维保期均不得少于 2 年; (3)项目改造完成后,必须符合污水纳入污水管网等环保方面刚性要求; (4)本轮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项目建设期间,单点位总投资不得超过预审概算单价,不同批次建设项目完工结算明细内容原则上不得重复; (5)凡涉及应用场景垃圾厢房,应用场景接入小区智能管理平台,实现区域内场景 应用;同时联通街镇“一网统管”平台。(6)若实际施工过程中或完工后,未能通过上海市黄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验收的实施点位,将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改建的所有费用,若是点位发生变更的,需由街道申报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及上海市黄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待备案通过后按新点位调整。第三章响应单位须知第一部分磋商程序1、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确定参加磋商的响应单位。2.磋商程序2.1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响应单位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评审委员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2就工程服务、商务及价格进行磋商,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响应单位。3.合格响应单位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响应单位均可参加磋商。3.2响应单位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响应单位,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合法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磋商。3.3、响应单位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含各种所有制结构);(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管理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5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响应单位的特别规则如下:(1)同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持股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等(非控股子公司除外),只能由一家参加同意分包的响应,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自行决定撤回部分响应单位只保留其中一家,或径行决定对该集团、总公司、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子公司一并拒绝。(2)法定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响应时,评审委员最多只择优选择一家单位(以最终排名顺序)为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3.6、本次磋商不允许联合体;3.7、响应单位领取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3.8、如响应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4.磋商费用响应单位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第二部分磋商文件1.响应单位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如响应单位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相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单位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2.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单位,磋商截止时间前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响应单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2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响应单位,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响应单位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2.3为使响应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磋商截止期。第三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磋商范围及磋商相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1.1响应单位应对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不能擅自调整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不得出现“0”报价,不得就其中一项进行报价。1.2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响应单位应完整按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相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磋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必须装订成一册;所有文件左侧装订,应牢固、美观,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所有内容均应采用不褪色的黑色墨粉材料双面打印,封皮可单面打印,不得采用硬封面。)(1)响应单位情况简介;(2)报价函和磋商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特点、重点与难点描述的准确性及相应针对性措施;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创优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资源配备计划(劳动力、主要设备、主要原材料);特殊气候条件下的施工方案;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与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包括财务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项目管理机构(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资格与业绩);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5)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响应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相关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6)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如有的话);(7)同类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8)响应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信誉和信用的的其他材料;(9)响应单位债务纠纷、违法违规记录等方面的情况;(响应单位自行拟定格式说明情况即可)(10)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响应单位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响应单位的证明材料(打印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成为会员响应单位的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11)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12)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3)中小企业声明函;(14)响应单位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其中应包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单位。(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磋商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15)报价文件电子文件(网上投标上传)。3.报价3.1报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及其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应用规则。3.2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依据沪建标定联〔2023〕120号、沪建标定联〔2023〕486号文规定。3.3增值税:依据沪建市管〔2016〕42号文、沪建市管〔2019〕19号文规定。3.4所有价格均为人民币报价,包括提供本项目规定的全部管理、工程所发生的一切人工、管理等一切费用。响应单位须提供本次采购的全面工程服务管理,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报价单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响应单位应根据服务要求、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报价单中不得漏填项目。3.5人工单价:由响应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市场竞争报价。3.6材料和制品单价:响应单位在磋商报价时,应按市场价报价;材料、制品的价格应包括包装、运输、仓储、场内驳运、保管、损耗、检验、检测等所有费用。3.7机械台班单价:由响应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市场竞争报价。3.8施工措施报价:3.8.1响应单位应根据磋商文件、补充磋商文件,响应单位编制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响应单位的施工经验等竞争报价;措施项目费合计包含本项目需发生的所有措施费用(包含公共区域保护、满足防疫部门需求所产生的防疫物品费以及常态化防疫隔离措施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物业管理费及现场恢复费(包括设备及现场设施等))。请响应单位结合图纸并踏勘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报价。本项目结算时,该项费用闭口包干,不作调整。3.8.2本工程所有材料的检测费用由响应单位自主报价,结算时闭口包干不做调整。3.9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报价:依据沪建标定联〔2023〕120号、沪建标定联〔2023〕486号文规定,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单列。3.10响应单位认为其他将会发生的费用。4.保证金4.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5.有效期5.1响应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5.2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响应单位同意延长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响应单位将不得要求修正其报价,响应单位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6.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6.1响应单位应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6.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磋商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如磋商响应文件需进行修改,则应有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6.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磋商响应按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6.4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单位负责。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响应单位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装在标袋中。1.2所有标袋上均应写明:(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2)响应单位名称(3)XXXX年XX月XX日之前不得启封(4)在标袋封口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1.3如果响应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1.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采购内容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审磋商工作。2.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2.1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问价你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单位是否具备报价资格。2.1.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3.1在评审期间,评审委员胡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响应单位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响应单位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澄清文件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4.比较与评价4.1经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最终报价,对其服务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4.2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时将考虑以下因素:(1)响应单位资信实力;(2)服务总价的合理性;(3)服务措施;(4)商务响应;4.3本次评审将采用下列方法:(1)综合评分法:以百分制计算,设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标满分为70分,商务标30分)。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此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2)评审因素:详见评分标准。5.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后,直接授予成交响应单位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响应单位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5.2在磋商评审期间,响应单位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磋商标准详见附表《磋商评审细则》。第四章竞争性磋商评审细则评审小组磋商评审小组由三人组成,其中1名采购单位代表(如有),2名由上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审前抽取)。评审步骤(一)资格及符合性检查根据“资格及符合性检查”条款,对所有响应单位进行资格及符合性检查,通过检查的报价单位进入下一步磋商程序。(二)磋商1、磋商先后顺序由政府采购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随机产生。2、磋商小组与进入磋商程序的响应单位(磋商队伍)进行磋商。包括响应单位代表,对项目进行陈述。3、磋商结束后,响应单位将作最终报价。(三)评分1、商务标评分,由“系统”进行打分。2、技术标详细评审,由评审专家各自在“系统”上进行打分。3、“系统”自动汇总,产生各家单位的总得分。(四)确定中标单位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单位。评审细则(一)资格及符合性检查响应单位(响应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响应单位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响应单位登记的;2、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单位资格要求的,或未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的,或虽提供了下列资格证明文件但系伪造的或不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委托书、响应单位资质资格证明等;3、响应单位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响应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磋商方案的除外;4、响应文件未按以下要求签署的:必须签署的张页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格式要求签署(含报价函、磋商报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磋商承诺书等);5、未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7、磋商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8、响应文件载明的工期、质量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9、未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10、未提供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不拖欠的承诺函;11、响应单位(响应单位)提供的上述资料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况的;12、其他未实质性相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情况的;13、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的。(二)评分细则1、商务部分(磋商报价)总分30分依据财库【2014】214号文,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的最终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各响应单位最终报价)*3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同时项目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响应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技术部分总分70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是否正确,应对措施是否正确、有效、有针对性5-15分2工程施工方案及方法的正确性、合理性、先进性5-15分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性,施工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正确性5-10分4为确保实现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所采取的各项保障措施是否完整、正确、有针对性5-10分5施工机械、周转材料、劳动力配置计划是否合理并能满足施工需要3-10分6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置是否合理并能满足施工需要,主要负责人是否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经验2-5分7提供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包括当年度)案例,须提供合同正本封面、合同金额页和签字页的复印件(一个有效业绩得0.5分,满分5分,无业绩不得分)0-5分最小评分单位为0.5分(如有缺项的,则该项得“0”分)。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响应单位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4)响应单位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7—0201)2024年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项目(半淞园路街道)优化生活垃圾投放点专项更新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机电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0一、工程概况..….0二、合同工期0三、质量标准1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五、项目经理1六、合同文件构成2七、承诺2八、词语含义3九、签订时间3十、签订地点3十一、补充协议3十二、合同生效3十三、合同份数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5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41.一般约定1042.发包人1083.承包人1094.监理人1125.工程质量113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147.工期和进度1148.材料与设备1169.试验与检验11710.变更11811.价格调整119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013.验收和工程试车12314.竣工结算124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2516.违约12617.不可抗力12818.保险12920.争议解决129附件...........................................................................................13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4年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项目(半淞园路街道)优化生活垃圾投放点专项更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4年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项目(半淞园路街道)优化生活垃圾投放点专项更新。2.工程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半淞园路街道辖区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沪委办发【2023】21号印发),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便利化水平,提升可回收物回收体系的稳定性,按照“政府支持、属地管理、统一计划、分批实施、分类建设”的原则,半淞园路街道将推进投放点专项更新建设。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总承包。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一次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5)外来从业者工资金额及专户账户,具体要求参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2020年5月1日起执行)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其中:施工措施费用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不因任何因素做调整,合同包干。3.关于结算方式的约定:按市场信息价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②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者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重新按市场价,套用相关清单定额,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按投标时的费率计取。组价后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投资监理审核确认后执行;工程量按实结算,未经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监理单位同意私自变更的,变更费用自行承担。5.关于社保的结算方式:按沪建标定联[2023]120号相关规定执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待合同签订时约定。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上海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3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详见通用合同条款格式版本。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专用条款、通用条款、协议书。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待签订合同时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待签订合同时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待签订合同时约定。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各监管方相关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各监管方相关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各监管方相关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各监管方相关要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国家相关规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待签订合同时约定;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待签订合同时约定;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双方协商。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自行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根据实际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相关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相关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按相关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国家相关规定。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处理与相关相关的所有事务。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待签订合同时约定。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国家相关规定。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甲乙双方约定。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甲乙双方约定。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甲乙双方约定。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待签订合同时约定。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甲乙双方约定。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甲乙双方约定。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甲乙双方约定。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甲乙双方约定。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正式开工后。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甲方委托、图纸及招标清单涉及的范围。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通用条款。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相关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7天。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00%达标。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满足各监管方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相关规定。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相关规定。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相关规定。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相关规定。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工期顺延。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双方另行协商。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方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相关规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方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相关规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相关规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按实结算。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实结算。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总价措施费闭口包干,单价措施费按实结算。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自行考虑,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相关规定。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本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磋商文件。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当项目已完成工程量达到合同总量的30%及以上,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工程量以施工监理认定为准)。当项目已完成工程量达到合同总量的70%及以上,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总价的50%(工程量以施工监理认定为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提供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工程审价完成后,乙方将审定价3%的质量保证金支付至甲方账户中,甲方按审价审定金额付清余款。本工程贰年质量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退还3%质量保证金至乙方账户。工程支付还需符合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要求以及财政资金计划要求。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根据黄浦区财政相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根据黄浦区财政相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3日历天。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相关规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投标承诺。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投标承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7天。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相关规定。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相关规定。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相关规定。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相关规定。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相关规定。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相关规定。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相关规定。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相关规定。(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相关规定。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投标承诺。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质保金金额为审定价的3%,在支付工程尾款前,支付至建设单位账户。(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相关规定。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天。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投标承诺。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投标承诺。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相关约定。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单位缴付。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由承包单位缴付。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格式附件3: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格式附件4: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格式附件5:治安、防火责任协议格式附件6: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不拖欠的承诺函,要求按2020年5月1日发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体现农民工工资的专用账户及具体金额。农民工工资与申请支付的进度款同比例支付至专用账户内。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2024年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项目(半淞园路街道)优化生活垃圾投放点专项更新(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五年;3.装修工程为壹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壹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2:廉政责任书格式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承包人: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3: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格式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一、发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向承包人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其相关文件报发包人备案。二、发包人应积极组织和督促承包人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承包人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三、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文明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发包人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500至5000元,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1万至5万元。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发包人派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发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理,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按《发包工程安全抵押金实施细则》(见附件)扣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承包人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五、承包人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99)79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编号JGJ59——99)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六、承包人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深基坑开挖必须按科技委审查批准的方案实施。七、承包人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建设部办公厅2000年10号文件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施工人员超过50人的工地必须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地,必须配置2至3名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八、承包人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九、承包人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十、承包人应主动接受发包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发包人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发包人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发包人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十一、承包人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发包人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十二、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十三、承包方应该接受发包方安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落实发包方安保部门发出的整改指令。十四、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发包人:(单位公章)承包人:(单位公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4: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格式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明确在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一、双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二、双方要认真贯彻“发包人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现场由发包人项目管理组牵头,建立三方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争创文明工地。发包人按市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选评工作,创建活动的实施由承包人负责。三、承包人在其施工大纲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各项文明施工措施,并落实如下有关要求: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铭牌,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应配带胸卡上岗。2、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并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和线型和顺。施工区域的围护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3、在施工的路段要有保证车辆通行宽度的车行道、人行道和沿街居民出行的安全便道。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均应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便于车辆行人通行。如遇台风、暴雨季节要派人值班,确保安全。4、要落实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通道上排放,禁止泥浆水、水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下水道。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各类材料、设备、预制构件等(包括土方)做到有序堆放,不得侵占车行道、人行道。施工中要加强对各种管线的保护。6、施工中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本市环境的污染,严格控制噪音。7、为配合实施国家和上海市开展环境保护和减少污染的要求,承包人必须在每年5-8月委托政府环保监督部门对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粉尘、废水进行一次测试,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并提交发包人备案。8、如发现承包人未进行上述环境保护测试工作,此测试工作由发包人代为办理,其费用由承包人加倍承担。四、承包人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建立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做到“五小”生活设施齐全,符合规范要求。五、发包人对承包人开展创建文明工地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承包人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承包人进行整改,并有权以承包人责任违约,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500至5000元,并采取强化整改措施,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1万至5万元不等,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从安全抵押金中扣除,最高上限为10万元。六、因承包人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发包人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七、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5:治安、防火责任协议格式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为切实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稳定和防火安全,现根据《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发包人在与承包人签约工程合同时应将发包人对《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后附)书面交于承包人,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2.发包人应将上级***门和上级单位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信息及时向承包人进行传达布置,定期听取承包人在开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况和意见,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3.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贯彻落实治安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承包人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则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按责任违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理(500至1000元/次)。4.承包人的违章违法行为,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理的是指:(1)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使用液化气钢瓶或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2)未严格按本公司《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后附)进行动火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3)施工区域内发生聚众斗殴、赌博、收看淫秽录像等影响工地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及集体宿舍内违章男女混居的。(4)违反《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后附)用电,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毯、电熨斗等及带有明火的各类电取热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灯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区域内违章吸烟的。5.承包人在其责任区域内发生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但发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承包人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行使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否决权。同时,还可对承包人进行2000至50000元的一次性责任违约经济处理。6.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由发包人开具书面通知单给承包人认可。处理款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7.根据整个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确需增设或外聘警卫值勤人员时,发包人可按“协商、集中”的原则决定实施方案,其费用发包人按实际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分担,承包人不得推委。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人在进入工地后,应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书面报发包人备案。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发包人制定的《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服从管理,对本责任区域内的治安稳定、防火安全,实施全面负责,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3.承包人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外,还应主动接受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公安分局和发包人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对公安机关和发包人布置的“创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积极地贯彻执行,对***门和发包人在检查中查获的各类隐患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4.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在积极处置、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门和发包人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造成(包括对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承包人对因违章违法行为所受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如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发包人领导或有关机关检举揭发,要求处理。6.承包人应该接受发包人安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落实发包方安保部门发出的整改指令。三、其他1.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与国家和本市的有关部门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2.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注:本项目合同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具体以书面签订合同为准。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另附)图纸(另附)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报价函(格式)致:我单位收到贵公司(项目名称、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组织项目(编号为)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为此,我方着重声明如下:1、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鉴定评估服务。1、a)磋商报价为:元。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管理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9、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10、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1、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2、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13、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1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6、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磋商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7、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回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8、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商务主要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理以采购金额5%发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单位的;22、与采购人、其它响应单位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3、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4、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虚假情况的。26、所有关于本次磋商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26、a)响应单位(盖章):26、b)地址:26、c)开户银行:26、d)帐号:26、e)电话:26、f)传真:邮编:授权代表: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先生/女士现担任本公司职务,负责全面工作,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响应单位(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先生/女士(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其在磋商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加盖公章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日期:年月日附件3—1磋商报价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单位:元单位工程名称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承诺备注总计分部分项工程量报价其他项目报价措施费报价规费项目报价增值税项目报价合计备注:总报价人民币大写:自报施工工期日历天,自报质量。质量、工期奖罚条款:安全文明措施费(元):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码: 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1.(1)若本表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其他部分在内容上有出入,以本表为准。1.(2)各响应单位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优惠条件应在商务报价编制说明中详细列明,标后优惠条件一律不作考虑。1.(3)磋商报价应包括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工作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1.(4)附详细费用表(详见磋商报价分项表(格式))。附件3—2磋商报价分项表(格式自拟)附件4响应单位基本资料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响应单位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就我们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此证明文件。附件5公司近年承接与本需求类似项目一览表序号年份项目名称业主情况合同金额(万元)单位名称经办人联系方式12341、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6响应表有关格式6-1、相关资质、证书汇总表项目名称:序号响应资质、证书名称数量详细内容所在响应文件页次备注12345678910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号6-3、主要人员简历表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出生年月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应附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毕业学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执业资格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拟任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合同商务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等。应附执业资格或岗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6-4、近年信誉情况(2017年起)指企业是否具备管理体系证书,行贿犯罪记录,企业信用情况,荣誉情况、履约情况,有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不良记录,是否处于破产清偿状态以及诉讼及仲裁等内容。其中诉讼及仲裁仅限于响应单位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应说明相关情况,法院或仲裁机构已作出判决或裁决的,应附此类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响应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就上述内容需提供相关支持性材料的,应附有关材料复印件。6-5、其他材料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8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不拖欠的承诺函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如下郑重承诺: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合同文件等有关规定,并按相关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依法和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2、保证执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诺如期、足额支付工资,并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支付进度款时提供相应依据。按劳务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投诉等行为,除按有关合同条款接受罚款外,并由我单位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承诺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9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附件10-1验收标准格式文件惠民回收建设考核自评表公章(街道办事处):惠民回收点类型:由主体企业人工运营/智能交投机运营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标准分值评分施工前现状图效果图竣工后实物图惠*形象(60分)1.建筑协调1.1服务点宜采用专用封闭式建筑物设置,面积原则上不得小于20平方米。采用非封闭式结构的,应具备围墙、顶棚、照明等结构或功能。(1)采用专门建筑或构筑物空间设立的(如独立垃圾房、独立门面房、独立构建式回收屋等),本项得6分。(2)与垃圾房、可回收物中转站或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综合设置服务点的,需设置独立专用区域用于可回收物回收相关活动。设置专用空间(单独房间)的,本项得6分;可回收物存放区域需采取硬隔离措施(如用围栏、固定板等),与其他功能区域进行分隔,活动区域结合原场地功能灵活使用的,本项得4分;未采用隔离措施保障可回收物单独存放空间的,本项不得分。(3)采用非封闭式结构的,本项得4分。61.2建筑设计应与周边环境协调,设置在人员活动集中的区域,距离居民日常活动区域适宜(中环内距离不超过1公里,中环外不超过3公里),交通便利,不妨碍交通出行和居民生活。不满足条件的,酌情扣0.5-2分。22.分区科学2.1科学设置独立的交投区、分类存放区域等,配置玻璃、金属、塑料、纸张、织物等5类及以上精细化回收容器或者设置相应分类存放区域,区域间应设置明显分隔。(1)未设置独立交投区和分类存放区域的,扣1分。(2)未设置精细化回收容器或存放区域的,每类扣1分。(3)区域间未设置明显分隔的,扣1分。1-3项累计扣分,最高扣5分。52.2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标志图形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管理规范》。不符合规范的,每错1处扣0.5分。22.3各类别可回收物精细化设置占用区域,其中纸张、塑料、织物类等三类可回收物存放区域占用面积均不小于2方米。不符合的,每类扣1分。仅采用智能回收箱实现精细化惠民分类投放的,箱体总存储容积应不小于4500L。容积不足的,每不足500L扣1分。53.配套到位3.1设置方便拖曳重物等的平整地面,地面应有防滑、防渗、耐磨特性(如使用环氧地坪、铺设瓷砖等)。不符合条件的,酌情扣0.5-3分。33.2具备照明和设备用电,用电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通风除臭、防水防潮等措施到位。不符合条件的,酌情扣0.5-2分。23.3称重计量、消防设备设施配备齐全、规范,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定期检查。(1)缺少设备的,每类扣2分。(2)未定期检查的,扣2分。43.4提供方便居民交投交售使用的推车、包装物和绳索等工具。一项都未提供的,扣1分。14.管理规范4.1管理制度健全,具备环境保护、安全应急等责任制度,并上墙公示。(1)缺少相关制度的,每项扣1分。(2)未上墙公示的,扣1分。34.2人员管理规范,惠民服务工作日常管理有序。(1)现场工作人员应统一佩戴胸卡(或袖章)、统一着装、统一服务标准。未统一的,酌情扣0.5-1.5分。(2)工作人员应接受作业、环保、安全、职业道德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并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措施。未落实的,酌情扣0.5-1.5分。34.3场地环境干净整洁、各类设施设备维护良好,可回收物存放分类整齐有序。不得露天堆放,不得占用服务点内周边公共场地和通道。不符合条件的,每项扣1分。54.4及时清运各类可回收物,回收台账清晰完整(电子化台账),去向明确。(1)台账不清晰的,扣1分。(2)去向不明确的,扣1分。25.形象醒目5.1在醒目位置配置“沪尚回收”标识招牌或侧招,内部装修和外墙(或外观)应符合《沪尚回收视觉识别系统手册》要求。(1)未设置招牌或侧招,扣6分。(2)招牌或侧招不醒目的,酌情扣0.5-2分。65.2在显著位置配置公示牌和“沪尚回收”小程序二维码,公示牌明确服务点编号、回收单位、回收价格、回收种类、服务时间、监督电话等信息。(1)未配置公示牌的,扣4分;公示牌信息缺失的,每项扣0.5分;公示牌位置不显著的,扣0.5分。(2)未设置“沪尚回收”二维码的,扣1分;位置不显著的,扣0.5分。55.3在醒目位置上墙公示“惠民回收服务承诺”,彰显惠民服务特色。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点支持的回收方式、回收响应时限、故障或投诉解决、诚信经营、环境友好、礼貌服务、特色服务等内容。(1)未设置“惠民回收服务承诺”的,扣2分;未上墙的,扣0.5分。(2)承诺内容不足的,酌情扣0.5-1分。2惠*体验(32分)6.社会服务6.1面向社区公众开放回收服务,辐射范围涵盖周边小区、沿街商户等。不符合条件的,酌情扣1-5分。5该项为软件,硬件建设不用填6.2纳入全市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积极推广“沪尚回收”小程序进行交投、交易活动。单个惠民服务点验收时,按点位上沪尚回收使用频次(含预约、点上扫码交投等打开方式)排名赋分。(1)单个服务点日均验收时上月日均沪尚回收平台使用频次达到30人次以上的,本项满分。(2)其余频次划档评分,每档分差1分。87.便利交投7.1仅提供现场人工回收服务的服务点,营业频次应不低于3天/周(每天开放时长不低于4小时)。每少1天,扣1.5分。仅采用智能回收箱实现自助交投交售的,发生满溢和故障的应在2小时内完成清仓或排除故障(早上6点至晚间20点期间)。(1)超过2小时的,扣1分。(2)超过8小时的,扣2分。(3)超过24小时的,扣3分。(4)超过48小时的,扣5分。57.2为行动不便人群、交投量较大的居民等提供上门回收服务。不符合条件的,扣1分。18.市民体验8.1定期开展市民体验活动,包括积分礼品兑换、废物手工改造、闲置物品交易等,活动频次不低于每两月一次。(1)未开展的,扣4分:(2)频次不足的,酌情扣0.5-3分。48.2良好履行惠民回收服务承诺,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市民满意度高。承诺事项未实现的,每项扣1分。49.精细分类9.1提供现场交易结算回收服务,并按照市场回收价格回收玻璃、金属、塑料、纸张(纸板)、织物等5类及以上可回收物精细化回收服务((部分低价值可回收物可公益回收))。(1)无现场交易结算服务的,扣5分。(2)恶意压低回收价格的,酌情扣0.5-3分。59.2交易过程公开透明,过程中应向双方明示计量单位、交易价格、操作过程、计量器具显示值等信息。不符合条件的,酌情扣0.5-3分。3惠*低碳(8分)10.科普宣传10.1设置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相关科普区域(如文化墙、再生产品展示空间等)8(满足一项得4分)11.爱心服务11.1为环卫工人、快递外卖员、出租车司机等户外劳动者提供休息驿站服务,满足休息如厕、饮水纳凉、餐食加热、驱寒避雨、手机充电、紧急用药等临时性需求。12.绿色低碳12.1墙面、屋顶等采用立体绿化方式提升环境质量或使用太阳能光伏板实现服务点供电等。13.循环再生13.1采用再生建材、再生制品等材料建设、装修服务点。附件10-2精品提升建设考核自评表公章(街道办事处):居住区地址:投放点类型:亭式投放点/投口式垃圾房/步入式垃圾房/存储式垃圾房(四选一)投放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标准分值得分施工前现状图效果图竣工后实物图1.设施改造标准化(25分)1.1建筑设计(10分)1.1-G通用要求1.1-G.1柱面、墙面、天花板等平整、洁净。21.1-G.2地面有防滑、防渗、耐磨措施(如地面硬化或防滑瓷砖等);设置方便清扫、拖桶等的缓冲坡道。21.1-A亭式投放点1.1-A采用亭式结构,设有顶棚、立柱、围栏等;框架结构牢固、耐腐蚀(可采用不锈钢、铝合金等材料,无明显腐蚀、锈蚀痕迹)。61.1-B垃圾房1.1-B.1采用封闭式围护结构的建(构)筑物,设有围墙、门、窗、顶棚等。11.1-B.2内墙面1.5米以下采用防水、耐磨材料或涂有相应涂层(如瓷砖或雪弗板等);门、窗材质易清洁、耐腐蚀(可采用不锈钢、铝合金等材料,无明显腐蚀、锈蚀痕迹)。11.1-B.3设置存桶区、工具区、清洗区及投放区等基本功能区间,且各区间做好区域分割(其中清洗区可与存桶区或投放区重合,存储式垃圾房可不设投放区);存桶区如设置在垃圾房外,应设置围栏和顶棚等,避免露天存放。21.1-B.4投口式垃圾房:投放口上方有防雨措施;投放口下沿高度为1米~1.2米;投放窗口面积不小于0.25平方米。21.2配套设施(11分)1.2-G通用要求(如为亭式投放点该项折合为11分)1.2-G.1设置排水沟,地面和排水沟的坡度均便于污水排放,污水纳入污水管网。11.2-G.2设置固定式洗手装置,并连通管网。配置水枪或水管等,满足冲洗功能。21.2-G.3配置节能灯具、电源开关,满足设备用电;如设置插座,应有防水措施。电路连接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禁止私拉电线,飞线裸露等。21.2-G.4配置除臭装置(如喷壶,喷洒化学型、植物型或生物型药剂液等)。11.2-G.5配置杀虫装置(如杀虫喷剂等)。11.2-G.6整合垃圾分类公示告知牌,明确一套分类投放相关信息(包含:分类类别、收运单位、物流去向、投放时段、监督电话等信息),且无明显破损、遮挡、脱落、脏污等。21.2-B垃圾房1.2-B配置通风装置,如坐地式、挂壁式或吊顶式电风扇等。21.3环境维护1.3.1垃圾房(亭)内及周边环境卫生良好,无垃圾散落,无明显异味,无蚊蝇滋生,地面干净整洁、无积水、见本色;排水沟内无垃圾、淤泥等残留。21.3.2分类容器、设施设备干净整洁,功能完好,无破损,湿垃圾收集容器不缺少桶盖。22.投放环境精致化(15分)2.1设施惠民(11分)2.1-G通用要求2.1-G.1升级照明装置,配置太阳能或感应式等照明灯。22.1-G.2升级除臭装置,配置自动喷淋、自动净化等自动除臭装置(采用物理吸附、化学中和、电离分解、杀菌消毒等方法)。22.1-G.3升级杀虫措施,配置杀虫灯或涂有防虫涂层等。12.1-A亭式投放点2.1-A投放设备均具备非接触式(如感应或电动脚踏式等)自动开闭投放功能。62.1-B垃圾房2.1-B.1投口式垃圾房:所有投放口配置非接触式(如感应或电动脚踏式等)自动开闭投放设备;3步入式垃圾房:垃圾房内设置方便通行的步道(宽度不小于1米);投放区(含容器和步道)与存桶区总占地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存储式垃圾房(上门收集模式):垃圾房内存桶区占地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采用整洁美观的全密闭或桶装密闭电动收集机具,做好分类标识;门户门前分类容器做到规范整洁、干净美观。2.1-B.2升级通风装置,配置嵌入式排风扇或空调等机械通风系统(垃圾房设置在地下时,机械通风系统通过通风管道向地面室外排放)。22.1-B.3升级冲洗装置,设置固定式拖布池,并连通管网。12.2环境亲民(4分)2.2采取绿植花卉、涂鸦彩绘、文化墙、照片墙等2种及以上艺术创意方式提升投放环境质量。43.科技赋能精良化(20分)3.1应用场景3.1充分利用科技赋能手段助力生活垃圾分类,主要应用场景有:6该项为软件,硬件建设不用填智能识别:可实现①小包垃圾(散落垃圾、暴露垃圾)落地、②居民混投误投、③垃圾桶满溢、④地面脏污、⑤烟感报警、⑥自动计量称重、⑦异味超标等事件的智能识别;智能引导:可通过刷卡或扫码绑定、身份识别、信息推送等技术,对居民乱扔垃圾、混投误投、湿垃圾不主动破袋、乱倒污水等行为做到自动⑧源头追溯、⑨语音提醒督促等功能;居(村)区域内以上应用场景至少实现3个。3.2平台接入3.2应用场景接入小区(村)智能管理平台,实现区域内场景应用;同时联通街镇“一网统管”平台。33.3闭环管理3.3应用场景形成“发现、派单、整改、销项”闭环管理机制。43.4智能流转3.4应用场景具备自动派单、自动销项功能(实现事件自动识别、案件自动生成、任务自动触发、处理后自动反馈销项的智能流转功能)。33.5现场测试3.5相关智能识别场景的智能识别率达到100%,即时整改率达到100%(考核人员现场测试,整改时效30分钟)。44.回收服务精制化(20分)4-G通用要求(6分)4-G.1形象鲜明4-G.1在醒目位置配置“沪尚回收”标识招牌或侧招;配置公示牌,公示牌明确服务点编号、回收单位、回收价格、回收种类、服务时间、监督电话等信息;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标志图形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管理规范》规定。54-G.2服务便利4-G.2提供有偿回收服务,且为现场交易结算(部分低价值可回收物可公益回收),回收价格达到市场正常水平。14-A服务点(14分)4-A.1建设规范4-A.1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的封闭式建筑;如服务点与垃圾房或社区活动中心等合并的,应有硬隔离措施(如用围栏、固定板、墙体等进行隔离);44-A.2功能完善4-A.2配置玻璃、金属、塑料、纸张(纸板)、织物等5类及以上精细化回收容器或者设置相应分类回收区域(需做好硬隔离措施,贴好分类标识);根据可回收物精细化类别分别设置占用区域,其中纸张(纸板)、塑料、织物类等三类可回收物存放区域占用面积均不小于2平方米;配备消防装置。54-A.3环境整洁4-A.3各精细化分类区域需干净整洁,可回收物堆放整齐有序。24-A.4宣传展示4-A.4设置宣传展示垃圾分类、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低碳环保理念文化墙或展示墙等。24-A.5频率达标4-A.5回收频率至少一周两天(每周开放总时长不低于10小时)。14-B服务点(14分)4-B.1功能完善4-B.1采用智能回收箱,具备玻璃、金属、塑料、纸张(纸板)、织物等5类及以上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智能回收功能(其中玻璃可采用公益回收箱)。84-B.2服务高效4-B.2.1发生满仓、故障后自动报警,及时处理,2小时内完成清仓,2小时内完成故障检修。24-B.2.2采用手机软件或小程序为居民提供人性化服务,如满仓或故障点位实时提醒、可交投点位实时查询、积分自助兑换、用户咨询投诉在线客服等。24-B.3宣传展示4-B.3与智能回收箱链接的手机软件或小程序上展示“沪尚回收”元素,或宣传垃圾分类、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低碳环保理念等。25.分类管理精细化(15分)5.1实效巩固5.1湿垃圾:现场观察投放点湿垃圾容器分类情况,分类实效良好的得2分;4该项为软件,硬件建设不用填干垃圾:现场观察投放点干垃圾容器分类实效,分类实效良好的得1分;可回收物与有害垃圾:现场观察投放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容器分类实效,分类实效良好的得1分。5.2居民参与5.2现场观察4位居民投放行为,每名居民主动参与并准确分类投放得0.5分。25.3环境整洁5.3小区(村)公共区域、投放点或垃圾房周边无小包垃圾落地。25.4配比合理5.4按照投放需求合理配比垃圾投放收集容器,现场检查无垃圾桶满溢现象。25.5精细分类5.5定点投放或上门收集环节增设有害垃圾精细化分类收集功能,且有实用性。有害垃圾精细化分类标志图形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管理规范》规定。25.6氛围浓厚5.6分类宣传氛围浓厚,配有海报、宣传栏、黑板报、标语标牌、电子显示屏、电视等5种及以上宣传载体。36.特色亮点精品化(5分)6.1绿色低碳6.1①设置绿色环保小屋,开展废物利用手工制作、闲置用品二手集市等活动;②探索与湿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的1米绿植园地或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③墙面、屋顶等采用立体绿化方式提升环境质量;④使用太阳能光伏板实现投放点供电等,开展绿色低碳垃圾分类实践。以上功能有一项即得分。36.2社区自治6.2①建立垃圾分类评比制度,设立红黑榜等;②开展周期性科普宣传活动,引导社区党员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③举办垃圾分类亲子教育科普;④与周边学校或商户开展垃圾分类共建联建活动等,形成行之有效的社区自治特色。以上措施有一项即得分。26.3便民服务6.3①针对行动不便住户提供上门代收生活垃圾服务;②在公共空间有限的花园洋房、老旧里弄等住宅区域,采用地埋式分类投放设施或流动式分类垃圾收集车等新型投放收集方式,提供便民惠民的人性化服务。以上措施有一项即得分。附件10-3微更新建设考核自评表公章(街道办事处):居住区地址:投放点类型:亭式投放点/投口式垃圾房/(二选一)投放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标准分值得分施工前现状图效果图竣工后实物图1.设施改造标准化(25分)1.1建筑设计(10分)1.1-G通用要求1.1-G.1柱面、墙面、天花板等平整、洁净。21.1-G.2地面有防滑、防渗、耐磨措施(如地面硬化或防滑瓷砖等);设置方便清扫、拖桶等的缓冲坡道。21.1-A亭式投放点1.1-A采用亭式结构,设有顶棚、立柱、围栏等;框架结构牢固、耐腐蚀(可采用不锈钢、铝合金等材料,无明显腐蚀、锈蚀痕迹)。61.1-B垃圾房1.1-B.1采用封闭式围护结构的建(构)筑物,设有围墙、门、窗、顶棚等。11.1-B.2内墙面1.5米以下采用防水、耐磨材料或涂有相应涂层(如瓷砖或雪弗板等);门、窗材质易清洁、耐腐蚀(可采用不锈钢、铝合金等材料,无明显腐蚀、锈蚀痕迹)。11.1-B.3设置存桶区、工具区、清洗区及投放区等基本功能区间,且各区间做好区域分割(其中清洗区可与存桶区或投放区重合,存储式垃圾房可不设投放区);存桶区如设置在垃圾房外,应设置围栏和顶棚等,避免露天存放。21.1-B.4投口式垃圾房:投放口上方有防雨措施;投放口下沿高度为1米~1.2米;投放窗口面积不小于0.25平方米。21.2配套设施(11分)1.2-G通用要求(如为亭式投放点该项折合为11分)1.2-G.1设置排水沟,地面和排水沟的坡度均便于污水排放,污水纳入污水管网。11.2-G.2设置固定式洗手装置,并连通管网。配置水枪或水管等,满足冲洗功能。21.2-G.3配置节能灯具、电源开关,满足设备用电;如设置插座,应有防水措施。电路连接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禁止私拉电线,飞线裸露等。21.2-G.4配置除臭装置(如喷壶,喷洒化学型、植物型或生物型药剂液等)。11.2-G.5配置杀虫装置(如杀虫喷剂等)。11.2-G.6整合垃圾分类公示告知牌,明确一套分类投放相关信息(包含:分类类别、收运单位、物流去向、投放时段、监督电话等信息),且无明显破损、遮挡、脱落、脏污等。21.2-B垃圾房1.2-B配置通风装置,如坐地式、挂壁式或吊顶式电风扇等。21.3环境维护1.3.1垃圾房(亭)内及周边环境卫生良好,无垃圾散落,无明显异味,无蚊蝇滋生,地面干净整洁、无积水、见本色;排水沟内无垃圾、淤泥等残留。21.3.2分类容器、设施设备干净整洁,功能完好,无破损,湿垃圾收集容器不缺少桶盖。2附件10-4微更新建设考核自评表公章(街道办事处):居住区地址:投放点类型:亭式投放点/投口式垃圾房/步入式垃圾房/存储式垃圾房(四选一)投放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标准分值得分施工前现状图效果图竣工后实物图1.设施改造标准化(25分)1.1建筑设计(10分)1.1-G通用要求1.1-G.1柱面、墙面、天花板等平整、洁净。21.1-G.2地面有防滑、防渗、耐磨措施(如地面硬化或防滑瓷砖等);设置方便清扫、拖桶等的缓冲坡道。21.1-A亭式投放点1.1-A采用亭式结构,设有顶棚、立柱、围栏等;框架结构牢固、耐腐蚀(可采用不锈钢、铝合金等材料,无明显腐蚀、锈蚀痕迹)。61.1-B垃圾房1.1-B.1采用封闭式围护结构的建(构)筑物,设有围墙、门、窗、顶棚等。11.1-B.2内墙面1.5米以下采用防水、耐磨材料或涂有相应涂层(如瓷砖或雪弗板等);门、窗材质易清洁、耐腐蚀(可采用不锈钢、铝合金等材料,无明显腐蚀、锈蚀痕迹)。11.1-B.3设置存桶区、工具区、清洗区及投放区等基本功能区间,且各区间做好区域分割(其中清洗区可与存桶区或投放区重合,存储式垃圾房可不设投放区);存桶区如设置在垃圾房外,应设置围栏和顶棚等,避免露天存放。21.1-B.4投口式垃圾房:投放口上方有防雨措施;投放口下沿高度为1米~1.2米;投放窗口面积不小于0.25平方米。21.2配套设施(11分)1.2-G通用要求(如为亭式投放点该项折合为11分)1.2-G.1设置排水沟,地面和排水沟的坡度均便于污水排放,污水纳入污水管网。11.2-G.2设置固定式洗手装置,并连通管网。配置水枪或水管等,满足冲洗功能。21.2-G.3配置节能灯具、电源开关,满足设备用电;如设置插座,应有防水措施。电路连接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禁止私拉电线,飞线裸露等。21.2-G.4配置除臭装置(如喷壶,喷洒化学型、植物型或生物型药剂液等)。11.2-G.5配置杀虫装置(如杀虫喷剂等)。11.2-G.6整合垃圾分类公示告知牌,明确一套分类投放相关信息(包含:分类类别、收运单位、物流去向、投放时段、监督电话等信息),且无明显破损、遮挡、脱落、脏污等。21.2-B垃圾房1.2-B配置通风装置,如坐地式、挂壁式或吊顶式电风扇等。21.3环境维护1.3.1垃圾房(亭)内及周边环境卫生良好,无垃圾散落,无明显异味,无蚊蝇滋生,地面干净整洁、无积水、见本色;排水沟内无垃圾、淤泥等残留。21.3.2分类容器、设施设备干净整洁,功能完好,无破损,湿垃圾收集容器不缺少桶盖。22.投放环境精致化(15分)2.1设施惠民(11分)2.1-G通用要求2.1-G.1升级照明装置,配置太阳能或感应式等照明灯。22.1-G.2升级除臭装置,配置自动喷淋、自动净化等自动除臭装置(采用物理吸附、化学中和、电离分解、杀菌消毒等方法)。22.1-G.3升级杀虫措施,配置杀虫灯或涂有防虫涂层等。12.1-A亭式投放点2.1-A投放设备均具备非接触式(如感应或电动脚踏式等)自动开闭投放功能。62.1-B垃圾房2.1-B.1投口式垃圾房:所有投放口配置非接触式(如感应或电动脚踏式等)自动开闭投放设备;3步入式垃圾房:垃圾房内设置方便通行的步道(宽度不小于1米);投放区(含容器和步道)与存桶区总占地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存储式垃圾房(上门收集模式):垃圾房内存桶区占地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采用整洁美观的全密闭或桶装密闭电动收集机具,做好分类标识;门户门前分类容器做到规范整洁、干净美观。2.1-B.2升级通风装置,配置嵌入式排风扇或空调等机械通风系统(垃圾房设置在地下时,机械通风系统通过通风管道向地面室外排放)。22.1-B.3升级冲洗装置,设置固定式拖布池,并连通管网。12.2环境亲民(4分)2.2采取绿植花卉、涂鸦彩绘、文化墙、照片墙等2种及以上艺术创意方式提升投放环境质量。43.科技赋能精良化(20分)3.1应用场景3.1充分利用科技赋能手段助力生活垃圾分类,主要应用场景有:6该项为软件,硬件建设不用填智能识别:可实现①小包垃圾(散落垃圾、暴露垃圾)落地、②居民混投误投、③垃圾桶满溢、④地面脏污、⑤烟感报警、⑥自动计量称重、⑦异味超标等事件的智能识别;智能引导:可通过刷卡或扫码绑定、身份识别、信息推送等技术,对居民乱扔垃圾、混投误投、湿垃圾不主动破袋、乱倒污水等行为做到自动⑧源头追溯、⑨语音提醒督促等功能;居(村)区域内以上应用场景至少实现3个。3.2平台接入3.2应用场景接入小区(村)智能管理平台,实现区域内场景应用;同时联通街镇“一网统管”平台。33.3闭环管理3.3应用场景形成“发现、派单、整改、销项”闭环管理机制。43.4智能流转3.4应用场景具备自动派单、自动销项功能(实现事件自动识别、案件自动生成、任务自动触发、处理后自动反馈销项的智能流转功能)。33.5现场测试3.5相关智能识别场景的智能识别率达到100%,即时整改率达到100%(考核人员现场测试,整改时效30分钟)。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 优化生活垃圾投放点专项更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