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食堂餐饮外包服务招标公告(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2025)
椒江区 | 其他服务
项目概况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外包服务(第二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JK-2025-027(1)
项目名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外包服务(第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50000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人员约300人对食堂餐饮服务实施外包。服务期限:3年(合同1年1签),本次投标报价按一年服务期报价,并在三年内有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完毕后,经验收合格且采购人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采购单位集体决策,可续签下1年度合同 ,最多续签2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年(合同1年1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括:餐饮服务管理)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本级)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23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阮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108090
质疑联系人:项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6-88108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台都花园65幢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项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26061750
质疑联系人:建科管理员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69888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6号
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6-8822581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发布稿)(第二次招标)-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后勤外包服务(第二次招标).docx208.7K
(发布稿)(第二次招标)-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后勤外包服务(第二次招标).docx
建科项目管理JIANKEEITEMMANAGEMENT竞争性磋商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JJJK-2025-027(1)采购项目: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外包服务(第二次招标)采购人: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本级)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目录一、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须知三、项目需求四、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五、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六、响应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外包服务(第二次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JJK-2025-027(1)项目名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外包服务(第二次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预算金额:750000元/年最高限价:750000元/年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服务期:3年(合同1年1签)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括:餐饮服务管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磋商文件获取1、获取方式:(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菜单,填写获取磋商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磋商文件”即可获取磋商文件,磋商公告上附件里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3)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磋商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2、本公告公布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磋商文件,但未按上述第(3)项规定执行的响应文件,公告附件中的磋商文件仅供阅读使用。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日14:30(北京时间)。五、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六、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9月*日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磋商响应文件。七、磋商地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八、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九、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磋商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参与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参与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参与磋商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后,可自行决定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项目名称、磋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磋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磋商供应商仅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无效。十、参与磋商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十一、相关注意事项: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也应一并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233号项目联系人:阮老师联系方式:0576-88108090质疑联系人:项老师联系方式:0576-881080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台都花园65幢1号项目联系人:项女士联系方式:13326061750质疑联系人:管女士联系方式:0576-8888270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椒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6号联系人:李先生监督电话:0576-88225817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序号项 目内 容1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括:餐饮服务管理)2答疑会或现场踏勘不组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3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3)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备案存档,纸质投标文件系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两者内容应一致,若提供的纸质不一致导致发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数量为:资格证明文件3份;商务技术文件3份;报价文件3份。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3914023469@qq.com)。备份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因备份响应文件未加密而造成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未在系统上提交响应文件而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无效。5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响应有效期为磋商后9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a.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自行决定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b.“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参与磋商项目名称、磋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磋商地点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其响应无效。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8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注: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9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日 14:30(北京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日 14:30(北京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11磋商保证金无1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以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担保等非现金形式提供(应当确保有效期限超过合同届满时间后30日历天)。13报价▲1、不得超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2、本次投标报价按一年服务期报价,并在三年内有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完毕后,经验收合格且采购人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采购单位集体决策,可续签下1年度合同 ,最多续签2次。14中小企业优惠措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15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外包服务(第二次招标)所属行业:餐饮业16实质性条款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磋商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终止磋商。17解释权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18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下列表格标准根据中标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椒江分公司开户银行:台州银行椒江支行银行账户:551259945400015附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费类型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附录:政采贷相关说明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政采云平台已推广应用“政采贷”服务,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不限于)以下金融机构的“政采贷”服务。中标供应商如有需求,可使用附件中合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银行贷款年利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工商银行2.6%起王霖13857654562中国农业银行2.5%起吴灏15268898874中国建设银行3.0%起丁君因13606679819中国银行3.0%起任茜13857695378交通银行台州分行3.0%起彭舟丹18858683371中信银行台州分行3.2%起金辉13750690231泰隆银行开发区支行3.259%起管晓晓13958665211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磋商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人:是指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的或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磋商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采购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四)特别说明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必须为本法人公司正式员工)。▲其中涉及资格条件的如非本法人所拥有,则投标无效。2、供应商所标产品除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磋商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对所标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磋商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供应商所标产品、磋商响应文件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表格样式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9、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到表、《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等文件,特别是有关利害关系应如实填写、如实披露,投标人授权参与政府采购的人员视为应当知道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之间的利害关系。如未如实披露,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由投标人承担不利后果。二、磋商响应文件(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特别提示:如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相关原件需清晰扫描在投标文件中】▲1、资格证明内容的组成:(1)磋商声明书;(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磋商响应事宜的,则无需提交);(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承诺函;(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2、商务与技术内容的组成:(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2)商务技术需求响应表;(3)各投标人可结合需求和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资料,格式可自拟。3、报价内容的组成(1)报价内容由首次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以及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组成。(2)此报价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报出的唯一的首次报价,包含其他一切所要涉及的费用,有条件的、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总报价应当包括为完成本次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是包括应用系统开发、接口对接、人工费、保险、税金、培训、售后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报价中。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不再增加额外费用。)(4)相关报价单由于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5)报价有关表格应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6)全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必须准确填写,开评标过程中须保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畅通,随时进行项目磋商情况通报及回执。若法定代表人无法准时及全过程参加本项目线上招投标活动的,建议授权全权代表参加。(2)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形式及份数要求1、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2)参与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响应报价,如因磋商供应原因提前泄露响应报价,是参与磋商供应商的责任。(3)本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磋商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磋商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参与磋商供应商的责任。(5)《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参与磋商供应商负责。(6)参与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与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参与磋商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8)磋商响应文件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2、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磋商响应文件》应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3、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1)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3)“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1)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磋商响应截止日起90天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三、磋商保证金:无四、磋商(一)磋商程序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文件时间为磋商开始时间起半个小时内;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见本文件第一章“磋商供应商资格”和第二章“资格证明文件内容组成”。通过资格审查视作具备磋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进入后续详细评审。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4、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小组提出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在磋商结束前,对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相关内容在政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最终确认承诺,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签章),但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CA电子公章)。5、▲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即被认定为违反实质性条款),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磋商文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如有必要,所有成员按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封闭式磋商。磋商内容包括服务(包括货物)价格、质量水平、技术要求和保障措施、供货期限、供货方案、售后服务、履约能力、培训计划、付款方式等方面,经过磋商和综合分析考评,以确定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承诺都必须用书面形式(或经电子签章的政采云平台上传文件,下同),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磋商轮次最多不超过3轮,具体轮次由业主和磋商小组现场决定。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9、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以外。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11、宣布评分结果以及最终报价宣布评分结果以及最终报价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中进行。(二)澄清问题的形式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错误修正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磋商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或在规定时间内澄清的,将终止磋商。▲(四)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终止磋商1、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或者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工程跟商务与技术内容中的供应工程出现重大偏差的;2、不具备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在限定的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报价超过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单)价或未填写投标报价的;6、招标需求中的指标发生负偏离5项(含)以上的;7、投标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招标参数的;8、磋商响应文件存在虚假材料的;9、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①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0、实质性要求(磋商采购文件中打“▲”内容)不响应的;11、商务条款不响应的;12、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13、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1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磋商终止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六)磋商原则和方法1、磋商原则:公平、公正、客观。磋商小组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供应商接触。2、磋商办法。具体磋商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七)评审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被拒绝磋商。五、磋商结果确定1、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人的授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将磋商文件随同公告。3、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六、合同签订及公告(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须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组织机构存档。第三章项目需求一、磋商项目一览表本次磋商共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表:项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单位预算金额服务期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外包服务(第二次招标)详见采购需求1项75万元/年3年(合同1年1签)二、项目需求为解决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机关(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233号)工作人员约300人的就餐问题,经研究决定,采用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对食堂餐饮服务实施外包。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一)采购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3年(合同1年1签)(二)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每年费用总数约75万元,其中10万元以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依据(每次支付5万*满意度测评结果)纳入本服务期第二季度、第四季度服务费统一结算支付。服务期第一季度(总费用-10万)×25%服务期第二季度(总费用-10万)×25%+5万×满意度系数服务期第三季度(总费用-10万)×25%服务期第四季度(总费用-10万)×25%+5万×满意度系数2、餐饮服务公司应按要求开具发票,按月结算服务费,由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支付到餐饮服务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三)餐饮服务要求椒江法院食堂使用“中国农业银行”APP开展点餐预约,餐饮服务公司应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按照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派遣专职人员组成的服务团队,并根据椒江区人民法院需求组织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在保证院机关工作期间干警职工一日三餐的供应保障的基础上,同时保障临时公务接待和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要求。1、食堂用餐服务:①早餐(用餐人数约150人),供应时间7:20-8:20。需制作营养可口的中西式主食、干湿点心、特色小吃等食品,保证面条、馒头、包子、粥、特色点心等主食不少于7个品种,甜、咸汤品、禽蛋等辅食不少于3个品种,各色小菜不少于5种。②中餐(用餐人数约300人),供应时间11:50-13:00。需制作不少于四大荤、三个荤素搭配、六个素菜、两汤及米饭、水果1个,适当提供风味美食,提供台州特色新菜(每月)。③晚餐(用餐人数约100人),供应时间(下午下班后1小时)。需制作荤素菜品搭配米饭为主,适当安排供应面、年糕、水饺、炒饭、扁食等。菜品应以台州本地特色为主,如就餐服务发生变化,就餐品种应按要求作出相应调整。2、特殊人员就餐保障。根据工作安排临时到椒江区人民法院参加会议、培训、外来工作交流等人员的就餐保障。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管理人员将就餐人数、就餐标准和就餐形式提前通知餐饮服务公司。就餐以台州本地菜系为主,就餐标准按规定执行,餐饮服务公司需做到准时开餐、保证质量。3、满足干部职工其他饮食需求。如干部职工因身体不适等需要,餐饮服务公司根据需求供应病号餐或营养餐。4、加班及重大活动的餐饮保障。根据工作任务,需要保障椒江区人民法院节假日加班、重大案件审理、防御自然灾害、会议培训等重大活动餐饮任务。5、餐饮服务公司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每月推出特色菜或新菜。6、原材料采购由椒江区人民法院负责,餐饮服务公司负责验收、加工、留样、分发等工作,流程清晰、单据保管齐全,并接受食堂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1)餐饮服务公司按规定的标准和需求每周制定食谱,并在每周五上午前将下一周食谱送交椒江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食堂管理人批准后实施,食谱一旦确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2)餐饮服务公司应按照椒江区人民法院就餐人员数量变化科学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严格控制制作、售卖等环节,减少剩余浪费,帮助椒江区人民法院控制好用餐成本。(3)餐饮服务公司应指定派遣的厨师长负责配合椒江区人民法院对所有采购实物进行验收,验收必须对照采购清单分别对品种、数量、价格、质量进行检查,填写入库清单,并在采购清单上签字。椒江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不定时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随时责令餐饮服务公司改正。(4)餐饮服务公司按菜谱要求加工主副食品,操作人员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确保食物的卫生、营养、可口、安全,留样并由专人检查食物的质量。(5)用餐人员统一采用“中国农业银行”APP事前点餐、到点核销方式就餐,餐饮服务企业应当预约早、中、晚餐标准和数量保障供应,并加强服务人员技能和礼貌用语训练,熟练点餐终端的使用方法,维持分发秩序,做到文明待人。7、餐饮服务公司应妥善使用和维护设施。椒江区人民法院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及用具,餐饮服务公司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保管,加强食堂设备日常使用和维护,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如有遗失、人为损坏,餐饮服务公司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椒江区人民法院干部职工损坏、来宾损坏等情况,餐饮服务公司应在二日内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上报)。餐饮服务公司在服务期限届满时,应确保所有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8、餐饮服务公司应厉行节约,管理使用小件物品和易耗品。采购单位提供包括餐巾纸、清洁剂、保洁布在内的小件和易耗物品,餐饮服务公司应指定专人管理、严格领用,搞好登记、按月核算。9、餐饮服务公司应落实卫生防疫责任。食堂餐厅厨房的卫生防疫管理,对餐具定期消毒,按照规定统一着装,保持个人卫生,严防食物中毒事故。10、餐饮服务公司应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对其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负担医疗费、赔偿费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11、餐饮服务公司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当对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因管理、操作、处置不当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12、餐饮服务公司派遣的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椒江区人民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办公区、羁押室、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等限制区域。(四)食堂工作人员要求1、按要求合理配置厨师长(主持日常事务)、厨师、面点师、厨工、服务员等服务队伍。2、服务队伍配置人数不少于11人。岗位职数技能等级要求厨师长(主持日常事务)1人持有中式烹调高级技师以上证书,5年以上食堂或后厨管理经验,擅长大灶菜和包厢菜。专职厨师至少2人持有中式烹调师高级证书。专职面点师至少2人持有中(西)式面点师证,熟悉中西式干、湿点心制作。厨工至少6人专人专岗总计至少11人▲3、投标人应提供3名及以上备选厨师长,经采购人试吃后选定最终厨师长人选。厨师长服务期内不得随意更改,若业主提出更换,则中标人需及时响应。4、餐饮服务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医院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体检费用由餐饮服务公司负责。5、外来务工人员应具有***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无违法违纪记录,且非本院审理执行案件当事人。6、餐饮服务人员的工作地点应服从椒江区人民法院安排并满足项目的整体服务要求。7、餐饮服务人员年龄在55岁之内,政治合格、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整洁,能够胜任本职岗位。8、采购单位不提供驻点服务人员食宿。需要在食堂就餐的,应按由服务供应商按照400元/人.月缴纳搭伙费(低于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员工发生的餐费按实结算。搭伙费和餐费每月结算支付一次。(五)服务管理要求1、餐饮服务供应商应保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资质证件在服务期内持续合法有效,在合同签订时应向椒江区人民法院递交复印件备案。若在服务期间内,相关资质证件失效的,应在失效前及时补办,逾期未办理的,采购方有权马上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餐饮服务供应商负担。2、餐饮服务供应商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工作人员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3、餐饮服务供应商应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椒江区人民法院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4、根据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5、餐饮服务供应商应保持驻点工作人员相对稳定,须向采购方提供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遇人员更换,需提前取得采购方的同意。餐饮服务团队出现人员缺岗时应当及时调整补充,缺岗人员按日扣罚服务费,15日内未能调整补充到位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6、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7、餐饮服务公司须自行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统一工作制服。(六)卫生管理要求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2、对食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分级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3、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椒江区人民法院管理人员对食堂卫生工作的检查、监督。4、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丢弃。5、做好食堂区域内除虫害工作,做好服务范围以及周边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落实门前三包,落实防鼠、防蝇、防毒、灭蟑等举措。6、做好烟道除垢、下水管、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七)安全管理要求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安全,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落实食品留样制度,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2、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身体健康。3、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八)节能管理要求1、餐厅在准备早餐、中餐、晚餐期间不得开启空调和大灯,开餐前15分钟开启空调,开餐前5分钟开灯,如光线良好则一律不开灯,就餐完毕后5分钟内关闭所有空调电灯,节约能源。2、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更衣间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水源,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九)满意度测评1、服务期内,采购方在第二季度、第四季度各组织一次满意度测评并及时将测评结果及时告知餐饮服务供应方。测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堂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卫生、食品器具卫生、服务态度、服务质量、饭菜口味、耗能安全、成本控制等。综合测评等次分为十分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级。2、合同总额中的10万元以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依据支付,其中2万元用于法院食堂管理部门对餐饮服务公司配合的满意度考评,8万元用于法院干部职工对餐饮服务公司服务满意度考评(每次支付1万×满意度测评结果对应系数+4万×满意度测评结果对应系数),两项测评结果合并使用。3、考评结果应用:(1)食堂管理部门满意度考评结果应用。十分满意全额支付10000元;满意支付85%,即8500元;基本满意支付60%,即6000元;不满意不予支付。(2)干警职工满意度考评结果应用。结合全院干警职工的满意综合度测评情况,综合测评结果十分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度达到95%(含本数)以上的,全额支付40000元;十分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度达到90%(含本数)至95%(不含本数)的,支付40000元×90%;十分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度85%(含本数)至90%(不含本数)的,支付费用总数的40000元×80%;十分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度80%(含本数)至85%(不含本数)的,支付费用总数的40000元×70%;十分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度70%至80%(不含本数)的,支付费用总数的40000元×60%,十分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度60%(含本数)至70%(不含本数)的,支付费用总数的40000元×50%,十分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度50%(含本数)至60%(不含本数)的,支付费用总数的40000元×30%;十分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度50%(不含本数)以下的,不予支付该费用,双方合同在该次测评后下一季度的最后一日解除。干警职工满意度测评结果支付金额95%—100%40000元90%—95%(不含本数)40000元×90%85%—90%(不含本数)40000元×80%80%—85%(不含本数)40000元×70%70%—80%(不含本数)40000元×60%60%—70%(不含本数)40000元×50%50%—60%(不含本数)25000元×30%0—50%(不含本数)下一季度最后一日解除合同(十)其他有关事项1、采购单位负责提供厨房和餐厅的所需设备、设施、工具、器皿,负责水电气的供应,负责食堂的食材、调味品采购、仓储保管和财务管理工作。2、餐饮服务供应商在协助椒江区人民法院对食材、粮油、调味品等采购的商品入库验收时重点检查商品合法证照、质保期、质量品质、单价数量、相关票据等。商品实施出入库管理,并建立台账清单。2、服务供应商负责组建和管理服务团队的,负责员工配置、处理工资、福利待遇、服装及人事、劳资、社保等所有关系。3、服务供应商必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为职工缴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并作出明确承诺。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餐饮服务公司自行负责(含因用工不当导致人员伤亡由餐饮服务公司负全责)。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场地或设备原因、盗窃等引发的安全事故,椒江区人民法院有义务配合餐饮服务公司向相关责任方追责。4、服务供应商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保证食品安全,落实食品留样制度,除因食品原材料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椒江区人民法院和餐饮服务公司共同负责外,其余环节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均由餐饮服务公司负责。5、服务供应商应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工作人员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6、服务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7、服务供应商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8、采购单位对餐饮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工作期间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等。对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工作不满意的,可书面通知服务供应商在15个工作日内调换人员;服务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的,餐饮服务公司应立即停止该服务人员在法院驻点工作,并在3个工作日内调换人员。餐饮服务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换人的,按厨师长每日500元、厨师每日400元、其他岗位人员每人每日300元的标准在支付给餐饮服务公司的服务费扣除,超过规定时间15个工作日人员未到位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9、采购方可根据餐饮服务公司保障公务接待用餐的情况,另行向服务团队给予每桌不少50元至100元的奖励。10、采购方对餐饮服务公司日常服务工作开展巡察,并对工作不到位的情况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服务供应商在整改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按每项300元在支付合同时予扣除。三、商务需求服务时间及地点1、服务期3年(合同1年1签)2、服务地点: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云西路233号,椒江区人民法院内。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条件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以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担保等非现金形式提供(应当确保有效期限超过合同届满时间后30日历天)。2、付款条件:本项目中标价格为合同总价,其中10万元按照考评结果发放,其他金额平均按月结算支付。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采购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售后服务具体服务响应要求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岗位设置要求,配齐相关服务人员;2、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各类工作岗位巡查制度、质量安全检查制度、员工健康责任制度、消防安全首问责任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3、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需爱护采购人的现有各类设施,如发现有意损坏或破坏采购人的现有各类设备设施,将按照原价赔偿;4、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临时要求提供磋商文件外的适宜服务内容;5、成交供应商人员缺编时须在5日内及时补齐相关岗位人员。培训要求成交供应商需建立员工月度培训制度及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 续签条款本次投标报价按一年服务期报价,并在三年内有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完毕后,经验收合格且采购人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采购单位集体决策,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最多续签2次。合同终止1、履约期限届满;2、履约过程中出现解除合同的情形;3、双方自愿协商终止合同。四、温馨提示:1.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可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信用记录查询网站预先查询本企业信用情况。2.为不影响中标后采购流程的履行,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企业请尽快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版块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评标标准按以下内容及分值进行评审。 标段类别一商务与技术 90价格10(一)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打分应一致,但评审小组成员应独立评审,客观分打分不一致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示评审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二)各磋商供应商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三)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作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否则无效),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四、如综合得分相同,最后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本项目属服务类采购项目以技术分得分较高者为先。两者均相同的,则由采购人抽签决定。五、本次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评标因素评分细则分值商务分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符的不得分)1厨师长(项目负责人)厨师长(项目负责人):1、具有中式烹调高级技师(一级)得2分;2、具有高级健康管理师(三级)及以上得2分;3、具有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的,满足其中一项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人社国网或人社省网查询截图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6厨师厨师:1、具有高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三级及以上)的,每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2、具有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的,满足其中一项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人社国网或人社省网查询截图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6面点师面点师:同时具有中式、西式面点师证的,每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人社国网或人社省网查询截图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技术分对本项目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人事管理等方面制度完善情况根据投标人是否具备完整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综合治理管理制度、突发性事件处置制度、公众服务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度、管理运作制度、员工考核制度、成本核算方案及应急保障方案等内容进行打分。1、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完整,且有详细介绍,合理且能很好地满足招标需求、措施详尽且具有操作性强的得10分;2、各项管理制度内容较完整,较合理且能满足招标需求、措施较详尽且具有操作性的得8分;3、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均有提及,但较为简单,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4、各项管理制度内容粗略,可行性差的得2;未提及此项不得分。10根据各种卫生检查记录、员工考勤记录、食品留样记录和除四害记录等管理台账的建立与管理全面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等内容进行打分。1、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且能很好地满足招标需求,措施详尽且具有操作性的得5分;2、方案较合理,但内容有欠缺,一般能保障项目服务质量的得3分;3、方案欠合理,内容欠缺,无法保障项目服务质量的得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菜谱及营养配比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要求和标准,提供一份四季食谱,列出早中晚菜肴品种及价格,并作营养配比说明。根据菜肴营养合理、品种多样、荤素搭配情况进行打分。1、所列菜肴营养合理、品种多样、口味、荤素搭配合理、科学的得8分;2、所列菜谱菜肴营养较合理、品种较多样、口味、荤素搭配较好的得6分;3、所列菜谱菜肴营养欠合理、品种不够多样、口味、荤素搭配一般的得4分;4、所列菜谱菜肴营养不合理、品种欠多样、口味、荤素搭配差的得2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8服务方案根据投标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主要服务思路是否明确、有针对性,方法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及服务方案内容是否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程度等方面进行打分。1、方案内容全面,思路明确,方法合理可行能有效保障并有针对性的得6分;2、方案内容较全面,内容较完整但基本能保障的得4分;3、方案内容简单,欠完整的得2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后勤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对食堂的后勤、卫生、保洁工作的描述进行打分。1、后勤保洁方案详细、有效保证卫生整洁的得6分;2、具后勤保洁方案较详细,基本保证卫生整洁的得4分;3、后勤保洁方案简单,无法保证卫生整洁的得2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物品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食堂内所提供的物品维护、保存、管理方案进行打分。1、管理方案先进、专业,能对物品完好保存的得5分;2、管理方案较先进、专业,能较好保存物品的得3分;3、管理方案简单、片面,容易造成物品丢失,缺乏严谨性的得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服务承诺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要求等相关承诺(提供相应承诺函)和支持力度等情况进行打分。1、服务承诺全面、后续保障措施合理有效的得5分;2、服务承诺阐述较详尽,后续保障措施较合理的得3分;3、服务承诺阐述简单,后续保障措施有欠缺的得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质量管控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菜谱的品种,菜谱的质量保证,食材料的使用量控制等内容进行打分。1、质控措施全面,合理可行,能有效保障并有针对性的得6分;2、质控措施较全面,较合理可行,基本能保障的得4分;3、措施较简单,内容欠完整的得2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应急预案针对后续实际项目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紧急事件、异常处理等应急预案和对应的解决措施情况进行打分。1、提出的应急措施科学可行的得5分;2、提出的应急措施较有针对性、有效性的得3分;3、提出的应急措施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得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培训方案投标人对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制定专业的技术培训,根据提供的培训方案是否专业全面、培训计划是否切实可行进行打分。1、培训方案全面,安排合理的得5分;2、培训方案较全面、较合理性的得3分;3、培训方案简单片面、缺乏合理性的得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节能措施针对投标人提供的节能管理措施进行打分。1、节能措施全面,能有效保证食堂整体节能的得5分;2、方案描述较全面,较有针对性的得3分;3、方案描述片面,缺乏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就餐投诉处理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就餐投诉处理的方案综合评分。1、方案完善、合理、针对性强的得5分;2、相关方案较完善、较合理,较有针对性的得3分;3、相关方案不全,操作性、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亮点及特色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中具有的亮点及特色的阐述情况进行打分。1、针对本项目阐述的亮点及特色内容全面,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分;2阐述简单,内容有提及但不完整的得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2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范本,供参考)甲方: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乙方:(全称)甲、乙双方根据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外包服务(第二次招标)磋商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1.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更正补充文件。4.磋商文件。5.投标文件。6.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二、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外包服务(第二次招标),具体服务标准如下:餐饮服务公司应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按照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派遣专职人员组成的服务团队,并根据椒江区人民法院需求组织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主动接受监督,保证院机关工作日期间干警职工一日三餐的供应保障的基础上,同时保障临时公务接待和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要求。1、食堂用餐服务:①早餐(用餐人数约150人),供应时间7:20-8:20。提供营养可口的中西式主食、干湿点心、特色小吃等食品,保证面条、馒头、包子、粥、特色点心等主食不少于7个品种,甜、咸汤品、禽蛋等辅食不少于3个品种,各色小菜不少于5种。②中餐(用餐人数约300人),供应时间11:50-13:00。提供不少于四大荤、三个荤素搭配、六个素菜、两汤及米饭、水果1个,适当提供风味美食,提供台州特色新菜(每月)。③晚餐(用餐人数约100人),供应时间(下午下班后1小时)。以荤素菜品搭配米饭为主,适当安排供应面、年糕、水饺、炒饭、扁食等。菜品应以台州本地特色为主,如就餐服务发生变化,就餐品种应按要求作出相应调整。2、特殊人员就餐保障。根据工作安排临时到椒江区人民法院参加会议、培训、外来工作交流等人员的就餐保障。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管理人员将就餐人数、就餐标准和就餐形式提前通知餐饮服务公司。就餐以台州本地菜系为主,就餐标准按规定执行,餐饮服务公司需做到准时开餐、保证质量。3、满足干部职工其他饮食需求。如干部职工因身体不适等需要,餐饮服务公司根据需求供应病号餐或营养餐。4、加班及重大活动的餐饮保障。根据工作任务,需要保障椒江区人民法院节假日加班、重大案件审理、防御自然灾害、会议培训等重大活动餐饮任务。5、餐饮服务公司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每月推出特色菜或新菜。6、原材料采购由椒江区人民法院负责,餐饮服务公司负责验收、加工、留样、分发等工作,流程清晰、单据保管齐全,并接受食堂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1)餐饮服务公司按规定的标准和需求每周制定食谱,并在每周五上午前将下一周食谱送交椒江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食堂管理人批准后实施,食谱一旦确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2)餐饮服务公司应按照椒江区人民法院就餐人员数量变化科学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严格控制制作、售卖等环节,减少剩余浪费,帮助椒江区人民法院控制好用餐成本。(3)餐饮服务公司应指定派遣的厨师长配合椒江区人民法院对所有采购实物进行验收,验收必须对照采购清单分别对品种、数量、价格、质量进行检查,填写入库清单,并负责在采购清单上签字,椒江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不定时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随时责令餐饮服务公司改正。(4)餐饮服务公司按菜谱要求加工主副食品,操作人员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确保食物的卫生、营养、可口、安全,留样并由专人检查食物的质量。(5)用餐人员统一刷卡就餐,早、中、晚餐按要求供应,加强服务人员技能和礼貌用语训练,熟练掌握刷卡机的使用方法,维持分发秩序,做到文明待人。7、餐饮服务公司应妥善使用和维护设施。椒江区人民法院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及用具,餐饮服务公司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保管,加强食堂设备日常使用和维护,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如有遗失、人为损坏,餐饮服务公司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椒江区人民法院干部职工损坏、来宾损坏等情况,餐饮服务公司应在二日内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上报)。餐饮服务公司在服务期限届满时,应确保所有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8、餐饮服务公司应厉行节约,管理使用小件物品和易耗品。椒江区人民法院提供餐巾纸、清洁剂、保洁布在内的小件和易耗物品,餐饮服务公司应指定专人管理、严格领用,搞好登记、按月核算。9、餐饮服务公司应落实卫生防疫责任。食堂餐厅厨房的卫生防疫管理,对餐具定期消毒,按照规定统一着装,保持个人卫生,严防食物中毒事故。10、餐饮服务公司应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对其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负担医疗费、赔偿费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11、餐饮服务公司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当对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因管理、操作、处置不当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12、餐饮服务公司派遣的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椒江区人民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羁押室、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等限制区域。三、合同金额及续费条款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人民币。本次投标报价按一年服务期报价,并在三年内有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完毕后,经验收合格且采购人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采购单位集体决策,可续签下1年度合同,最多续签2次。四、本项目人员配置:(提供具体名单)五、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基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七、履约保证金八、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九、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服务期限:3年(合同1年1签),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2.履行方式:按采购人需求3.履行地点:服从采购人安排十一、款项支付付款方式:十二、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四、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5%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解决争议的方法1.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监管机构各执一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地址及邮编:地址及邮编:签订时间: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JJK-2025-027(1)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磋商响应文件目录▲1、资格证明内容的组成:(1)磋商声明书;(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磋商响应事宜的,则无需提交);(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承诺函;(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2、商务与技术内容的组成:(1)供应商基本情况(2)商务技术需求响应表(3)各投标人可结合需求和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资料,格式可自拟。3、报价部分(1)首次报价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4:其他部分(1)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资料(若有);附件2磋商声明书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JJJK-2025-027(1))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的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3、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4、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5、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除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拒绝的之外,均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件,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件3授权委托书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协商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姓名)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协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附: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法定代表人姓名: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身份证正面公司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承诺函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我单位郑重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特此承诺。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2025年月日附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我单位郑重承诺:具有履行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外包服务(第二次招标)(编号为JJJK-2025-027(1))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承诺。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2025年月日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元,资产总额为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小微企业请规范如实填写,否则不予认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资格证明材料(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地址企业性质股东姓名股权结构(%)股东关系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传真手机1.企业概况职工人数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国家授予技术职称人数注册资金注册发证机关公司成立时间核准经营范围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2.企业有关资质获证情况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对需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填写此栏)产品名称发证机关编号发证时间期限企业通过质量体系、环保体系、计量等认证情况企业获得专利情况要求:1.姓名栏必须将所有股东都统计在内,若非股份公司此行(第三行)无需填写;2.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8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序号姓名职务职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要求: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附人员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9商务技术需求响应表序号 内容招标需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注:1、本表参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填制。2、如表格未填写但已签字盖章视为完全相应采购需求内容。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0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合同总价实施时间项目质量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人电话123…要求:1.业绩证明应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可只提供首页、含金额页、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报价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式复制。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1首次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JJJK-2025-027(1)项目名称:[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总报价(元/年)大写小写填报要求: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报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2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JJJK-2025-027(1)[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外包服务(第二次招标)1、基本工资岗位配置人数服务期每人每月单价(元/月)合计(元)(合计=人数×服务时间×每人每月单价)厨师长12个月厨师12个月面点师12个月厨工12个月1、以上人基本工资小计 元2、其它费用内容单位服务期每月单价(元/月)合计(元)(合计=服务时间×每月单价)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搭伙费、保险、福利、服装、员工培训费、劳保费、节假日加班费用、办公费用、税金、管理费等一切其他费用。项12以上1+2的费用总计(结转至投标函)费用总计 元/年填报要求:1.投标总报价是包括以上报价包括员工工资、保险费、福利、服装、员工培训费、员工劳保用品、保洁工具(标配)、税金、管理费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3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外包服务(第二次招标)项目,(编号:JJJK-2025-027(1))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五、本单位若有违反诚信投标,采购法律法规等行为,愿意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的处理。(供应商代表签名):2025年月日注: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将本表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914023469@qq.com。建科项目管理JIANKEEITEMMANAGEMENT竞争性磋商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JJJK-2025-027(1)采购项目: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外包服务(第二次招标)采购人: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本级)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目录一、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须知三、项目需求四、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五、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六、响应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外包服务(第二次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JJK-2025-027(1)项目名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外包服务(第二次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预算金额:750000元/年最高限价:750000元/年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服务期:3年(合同1年1签)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括:餐饮服务管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磋商文件获取1、获取方式:(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菜单,填写获取磋商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磋商文件”即可获取磋商文件,磋商公告上附件里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3)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磋商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2、本公告公布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磋商文件,但未按上述第(3)项规定执行的响应文件,公告附件中的磋商文件仅供阅读使用。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日14:30(北京时间)。五、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六、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9月*日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磋商响应文件。七、磋商地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八、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九、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磋商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参与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参与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参与磋商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后,可自行决定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项目名称、磋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磋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磋商供应商仅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无效。十、参与磋商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十一、相关注意事项: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也应一并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233号项目联系人:阮老师联系方式:0576-88108090质疑联系人:项老师联系方式:0576-881080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台都花园65幢1号项目联系人:项女士联系方式:13326061750质疑联系人:管女士联系方式:0576-8888270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椒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6号联系人:李先生监督电话:0576-88225817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序号项 目内 容1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括:餐饮服务管理)2答疑会或现场踏勘不组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3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3)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备案存档,纸质投标文件系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两者内容应一致,若提供的纸质不一致导致发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数量为:资格证明文件3份;商务技术文件3份;报价文件3份。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3914023469@qq.com)。备份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因备份响应文件未加密而造成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未在系统上提交响应文件而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无效。5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响应有效期为磋商后9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a.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自行决定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b.“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参与磋商项目名称、磋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磋商地点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其响应无效。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8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注: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9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日 14:30(北京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日 14:30(北京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11磋商保证金无1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以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担保等非现金形式提供(应当确保有效期限超过合同届满时间后30日历天)。13报价▲1、不得超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2、本次投标报价按一年服务期报价,并在三年内有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完毕后,经验收合格且采购人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采购单位集体决策,可续签下1年度合同 ,最多续签2次。14中小企业优惠措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15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外包服务(第二次招标)所属行业:餐饮业16实质性条款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磋商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终止磋商。17解释权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18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下列表格标准根据中标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椒江分公司开户银行:台州银行椒江支行银行账户:551259945400015附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费类型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附录:政采贷相关说明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政采云平台已推广应用“政采贷”服务,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不限于)以下金融机构的“政采贷”服务。中标供应商如有需求,可使用附件中合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银行贷款年利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工商银行2.6%起王霖13857654562中国农业银行2.5%起吴灏15268898874中国建设银行3.0%起丁君因13606679819中国银行3.0%起任茜13857695378交通银行台州分行3.0%起彭舟丹18858683371中信银行台州分行3.2%起金辉13750690231泰隆银行开发区支行3.259%起管晓晓13958665211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磋商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人:是指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的或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磋商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采购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四)特别说明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必须为本法人公司正式员工)。▲其中涉及资格条件的如非本法人所拥有,则投标无效。2、供应商所标产品除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磋商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对所标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磋商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供应商所标产品、磋商响应文件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表格样式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9、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到表、《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等文件,特别是有关利害关系应如实填写、如实披露,投标人授权参与政府采购的人员视为应当知道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之间的利害关系。如未如实披露,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由投标人承担不利后果。二、磋商响应文件(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特别提示:如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相关原件需清晰扫描在投标文件中】▲1、资格证明内容的组成:(1)磋商声明书;(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磋商响应事宜的,则无需提交);(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承诺函;(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2、商务与技术内容的组成:(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2)商务技术需求响应表;(3)各投标人可结合需求和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资料,格式可自拟。3、报价内容的组成(1)报价内容由首次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以及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组成。(2)此报价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报出的唯一的首次报价,包含其他一切所要涉及的费用,有条件的、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总报价应当包括为完成本次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是包括应用系统开发、接口对接、人工费、保险、税金、培训、售后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报价中。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不再增加额外费用。)(4)相关报价单由于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5)报价有关表格应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6)全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必须准确填写,开评标过程中须保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畅通,随时进行项目磋商情况通报及回执。若法定代表人无法准时及全过程参加本项目线上招投标活动的,建议授权全权代表参加。(2)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形式及份数要求1、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2)参与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响应报价,如因磋商供应原因提前泄露响应报价,是参与磋商供应商的责任。(3)本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磋商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磋商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参与磋商供应商的责任。(5)《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参与磋商供应商负责。(6)参与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与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参与磋商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8)磋商响应文件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2、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磋商响应文件》应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3、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1)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3)“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1)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磋商响应截止日起90天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三、磋商保证金:无四、磋商(一)磋商程序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文件时间为磋商开始时间起半个小时内;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见本文件第一章“磋商供应商资格”和第二章“资格证明文件内容组成”。通过资格审查视作具备磋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进入后续详细评审。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4、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小组提出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在磋商结束前,对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相关内容在政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最终确认承诺,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签章),但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CA电子公章)。5、▲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即被认定为违反实质性条款),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磋商文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如有必要,所有成员按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封闭式磋商。磋商内容包括服务(包括货物)价格、质量水平、技术要求和保障措施、供货期限、供货方案、售后服务、履约能力、培训计划、付款方式等方面,经过磋商和综合分析考评,以确定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承诺都必须用书面形式(或经电子签章的政采云平台上传文件,下同),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磋商轮次最多不超过3轮,具体轮次由业主和磋商小组现场决定。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9、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以外。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11、宣布评分结果以及最终报价宣布评分结果以及最终报价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中进行。(二)澄清问题的形式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错误修正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磋商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或在规定时间内澄清的,将终止磋商。▲(四)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终止磋商1、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或者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工程跟商务与技术内容中的供应工程出现重大偏差的;2、不具备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在限定的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报价超过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单)价或未填写投标报价的;6、招标需求中的指标发生负偏离5项(含)以上的;7、投标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招标参数的;8、磋商响应文件存在虚假材料的;9、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①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0、实质性要求(磋商采购文件中打“▲”内容)不响应的;11、商务条款不响应的;12、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13、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1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磋商终止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六)磋商原则和方法1、磋商原则:公平、公正、客观。磋商小组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供应商接触。2、磋商办法。具体磋商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七)评审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被拒绝磋商。五、磋商结果确定1、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人的授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将磋商文件随同公告。3、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六、合同签订及公告(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须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组织机构存档。第三章项目需求一、磋商项目一览表本次磋商共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表:项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单位预算金额服务期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外包服务(第二次招标)详见采购需求1项75万元/年3年(合同1年1签)二、项目需求为解决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机关(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233号)工作人员约300人的就餐问题,经研究决定,采用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对食堂餐饮服务实施外包。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一)采购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3年(合同1年1签)(二)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每年费用总数约75万元,其中10万元以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依据(每次支付5万*满意度测评结果)纳入本服务期第二季度、第四季度服务费统一结算支付。服务期第一季度(总费用-10万)×25%服务期第二季度(总费用-10万)×25%+5万×满意度系数服务期第三季度(总费用-10万)×25%服务期第四季度(总费用-10万)×25%+5万×满意度系数2、餐饮服务公司应按要求开具发票,按月结算服务费,由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支付到餐饮服务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三)餐饮服务要求椒江法院食堂使用“中国农业银行”APP开展点餐预约,餐饮服务公司应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按照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派遣专职人员组成的服务团队,并根据椒江区人民法院需求组织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在保证院机关工作期间干警职工一日三餐的供应保障的基础上,同时保障临时公务接待和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要求。1、食堂用餐服务:①早餐(用餐人数约150人),供应时间7:20-8:20。需制作营养可口的中西式主食、干湿点心、特色小吃等食品,保证面条、馒头、包子、粥、特色点心等主食不少于7个品种,甜、咸汤品、禽蛋等辅食不少于3个品种,各色小菜不少于5种。②中餐(用餐人数约300人),供应时间11:50-13:00。需制作不少于四大荤、三个荤素搭配、六个素菜、两汤及米饭、水果1个,适当提供风味美食,提供台州特色新菜(每月)。③晚餐(用餐人数约100人),供应时间(下午下班后1小时)。需制作荤素菜品搭配米饭为主,适当安排供应面、年糕、水饺、炒饭、扁食等。菜品应以台州本地特色为主,如就餐服务发生变化,就餐品种应按要求作出相应调整。2、特殊人员就餐保障。根据工作安排临时到椒江区人民法院参加会议、培训、外来工作交流等人员的就餐保障。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管理人员将就餐人数、就餐标准和就餐形式提前通知餐饮服务公司。就餐以台州本地菜系为主,就餐标准按规定执行,餐饮服务公司需做到准时开餐、保证质量。3、满足干部职工其他饮食需求。如干部职工因身体不适等需要,餐饮服务公司根据需求供应病号餐或营养餐。4、加班及重大活动的餐饮保障。根据工作任务,需要保障椒江区人民法院节假日加班、重大案件审理、防御自然灾害、会议培训等重大活动餐饮任务。5、餐饮服务公司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每月推出特色菜或新菜。6、原材料采购由椒江区人民法院负责,餐饮服务公司负责验收、加工、留样、分发等工作,流程清晰、单据保管齐全,并接受食堂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1)餐饮服务公司按规定的标准和需求每周制定食谱,并在每周五上午前将下一周食谱送交椒江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食堂管理人批准后实施,食谱一旦确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2)餐饮服务公司应按照椒江区人民法院就餐人员数量变化科学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严格控制制作、售卖等环节,减少剩余浪费,帮助椒江区人民法院控制好用餐成本。(3)餐饮服务公司应指定派遣的厨师长负责配合椒江区人民法院对所有采购实物进行验收,验收必须对照采购清单分别对品种、数量、价格、质量进行检查,填写入库清单,并在采购清单上签字。椒江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不定时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随时责令餐饮服务公司改正。(4)餐饮服务公司按菜谱要求加工主副食品,操作人员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确保食物的卫生、营养、可口、安全,留样并由专人检查食物的质量。(5)用餐人员统一采用“中国农业银行”APP事前点餐、到点核销方式就餐,餐饮服务企业应当预约早、中、晚餐标准和数量保障供应,并加强服务人员技能和礼貌用语训练,熟练点餐终端的使用方法,维持分发秩序,做到文明待人。7、餐饮服务公司应妥善使用和维护设施。椒江区人民法院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及用具,餐饮服务公司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保管,加强食堂设备日常使用和维护,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如有遗失、人为损坏,餐饮服务公司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椒江区人民法院干部职工损坏、来宾损坏等情况,餐饮服务公司应在二日内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上报)。餐饮服务公司在服务期限届满时,应确保所有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8、餐饮服务公司应厉行节约,管理使用小件物品和易耗品。采购单位提供包括餐巾纸、清洁剂、保洁布在内的小件和易耗物品,餐饮服务公司应指定专人管理、严格领用,搞好登记、按月核算。9、餐饮服务公司应落实卫生防疫责任。食堂餐厅厨房的卫生防疫管理,对餐具定期消毒,按照规定统一着装,保持个人卫生,严防食物中毒事故。10、餐饮服务公司应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对其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负担医疗费、赔偿费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11、餐饮服务公司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当对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因管理、操作、处置不当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12、餐饮服务公司派遣的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椒江区人民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办公区、羁押室、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等限制区域。(四)食堂工作人员要求1、按要求合理配置厨师长(主持日常事务)、厨师、面点师、厨工、服务员等服务队伍。2、服务队伍配置人数不少于11人。岗位职数技能等级要求厨师长(主持日常事务)1人持有中式烹调高级技师以上证书,5年以上食堂或后厨管理经验,擅长大灶菜和包厢菜。专职厨师至少2人持有中式烹调师高级证书。专职面点师至少2人持有中(西)式面点师证,熟悉中西式干、湿点心制作。厨工至少6人专人专岗总计至少11人▲3、投标人应提供3名及以上备选厨师长,经采购人试吃后选定最终厨师长人选。厨师长服务期内不得随意更改,若业主提出更换,则中标人需及时响应。4、餐饮服务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医院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体检费用由餐饮服务公司负责。5、外来务工人员应具有***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无违法违纪记录,且非本院审理执行案件当事人。6、餐饮服务人员的工作地点应服从椒江区人民法院安排并满足项目的整体服务要求。7、餐饮服务人员年龄在55岁之内,政治合格、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整洁,能够胜任本职岗位。8、采购单位不提供驻点服务人员食宿。需要在食堂就餐的,应按由服务供应商按照400元/人.月缴纳搭伙费(低于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员工发生的餐费按实结算。搭伙费和餐费每月结算支付一次。(五)服务管理要求1、餐饮服务供应商应保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资质证件在服务期内持续合法有效,在合同签订时应向椒江区人民法院递交复印件备案。若在服务期间内,相关资质证件失效的,应在失效前及时补办,逾期未办理的,采购方有权马上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餐饮服务供应商负担。2、餐饮服务供应商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工作人员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3、餐饮服务供应商应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椒江区人民法院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4、根据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5、餐饮服务供应商应保持驻点工作人员相对稳定,须向采购方提供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遇人员更换,需提前取得采购方的同意。餐饮服务团队出现人员缺岗时应当及时调整补充,缺岗人员按日扣罚服务费,15日内未能调整补充到位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6、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7、餐饮服务公司须自行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统一工作制服。(六)卫生管理要求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2、对食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分级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3、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椒江区人民法院管理人员对食堂卫生工作的检查、监督。4、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丢弃。5、做好食堂区域内除虫害工作,做好服务范围以及周边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落实门前三包,落实防鼠、防蝇、防毒、灭蟑等举措。6、做好烟道除垢、下水管、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七)安全管理要求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安全,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落实食品留样制度,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2、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身体健康。3、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八)节能管理要求1、餐厅在准备早餐、中餐、晚餐期间不得开启空调和大灯,开餐前15分钟开启空调,开餐前5分钟开灯,如光线良好则一律不开灯,就餐完毕后5分钟内关闭所有空调电灯,节约能源。2、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更衣间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水源,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九)满意度测评1、服务期内,采购方在第二季度、第四季度各组织一次满意度测评并及时将测评结果及时告知餐饮服务供应方。测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堂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卫生、食品器具卫生、服务态度、服务质量、饭菜口味、耗能安全、成本控制等。综合测评等次分为十分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级。2、合同总额中的10万元以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依据支付,其中2万元用于法院食堂管理部门对餐饮服务公司配合的满意度考评,8万元用于法院干部职工对餐饮服务公司服务满意度考评(每次支付1万×满意度测评结果对应系数+4万×满意度测评结果对应系数),两项测评结果合并使用。3、考评结果应用:(1)食堂管理部门满意度考评结果应用。十分满意全额支付10000元;满意支付85%,即8500元;基本满意支付60%,即6000元;不满意不予支付。(2)干警职工满意度考评结果应用。结合全院干警职工的满意综合度测评情况,综合测评结果十分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度达到95%(含本数)以上的,全额支付40000元;十分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度达到90%(含本数)至95%(不含本数)的,支付40000元×90%;十分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度85%(含本数)至90%(不含本数)的,支付费用总数的40000元×80%;十分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度80%(含本数)至85%(不含本数)的,支付费用总数的40000元×70%;十分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度70%至80%(不含本数)的,支付费用总数的40000元×60%,十分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度60%(含本数)至70%(不含本数)的,支付费用总数的40000元×50%,十分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度50%(含本数)至60%(不含本数)的,支付费用总数的40000元×30%;十分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度50%(不含本数)以下的,不予支付该费用,双方合同在该次测评后下一季度的最后一日解除。干警职工满意度测评结果支付金额95%—100%40000元90%—95%(不含本数)40000元×90%85%—90%(不含本数)40000元×80%80%—85%(不含本数)40000元×70%70%—80%(不含本数)40000元×60%60%—70%(不含本数)40000元×50%50%—60%(不含本数)25000元×30%0—50%(不含本数)下一季度最后一日解除合同(十)其他有关事项1、采购单位负责提供厨房和餐厅的所需设备、设施、工具、器皿,负责水电气的供应,负责食堂的食材、调味品采购、仓储保管和财务管理工作。2、餐饮服务供应商在协助椒江区人民法院对食材、粮油、调味品等采购的商品入库验收时重点检查商品合法证照、质保期、质量品质、单价数量、相关票据等。商品实施出入库管理,并建立台账清单。2、服务供应商负责组建和管理服务团队的,负责员工配置、处理工资、福利待遇、服装及人事、劳资、社保等所有关系。3、服务供应商必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为职工缴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并作出明确承诺。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餐饮服务公司自行负责(含因用工不当导致人员伤亡由餐饮服务公司负全责)。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场地或设备原因、盗窃等引发的安全事故,椒江区人民法院有义务配合餐饮服务公司向相关责任方追责。4、服务供应商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保证食品安全,落实食品留样制度,除因食品原材料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椒江区人民法院和餐饮服务公司共同负责外,其余环节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均由餐饮服务公司负责。5、服务供应商应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工作人员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6、服务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7、服务供应商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8、采购单位对餐饮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工作期间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等。对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工作不满意的,可书面通知服务供应商在15个工作日内调换人员;服务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的,餐饮服务公司应立即停止该服务人员在法院驻点工作,并在3个工作日内调换人员。餐饮服务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换人的,按厨师长每日500元、厨师每日400元、其他岗位人员每人每日300元的标准在支付给餐饮服务公司的服务费扣除,超过规定时间15个工作日人员未到位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9、采购方可根据餐饮服务公司保障公务接待用餐的情况,另行向服务团队给予每桌不少50元至100元的奖励。10、采购方对餐饮服务公司日常服务工作开展巡察,并对工作不到位的情况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服务供应商在整改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按每项300元在支付合同时予扣除。三、商务需求服务时间及地点1、服务期3年(合同1年1签)2、服务地点: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云西路233号,椒江区人民法院内。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条件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以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担保等非现金形式提供(应当确保有效期限超过合同届满时间后30日历天)。2、付款条件:本项目中标价格为合同总价,其中10万元按照考评结果发放,其他金额平均按月结算支付。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采购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售后服务具体服务响应要求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岗位设置要求,配齐相关服务人员;2、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各类工作岗位巡查制度、质量安全检查制度、员工健康责任制度、消防安全首问责任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3、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需爱护采购人的现有各类设施,如发现有意损坏或破坏采购人的现有各类设备设施,将按照原价赔偿;4、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临时要求提供磋商文件外的适宜服务内容;5、成交供应商人员缺编时须在5日内及时补齐相关岗位人员。培训要求成交供应商需建立员工月度培训制度及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 续签条款本次投标报价按一年服务期报价,并在三年内有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完毕后,经验收合格且采购人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采购单位集体决策,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最多续签2次。合同终止1、履约期限届满;2、履约过程中出现解除合同的情形;3、双方自愿协商终止合同。四、温馨提示:1.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可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信用记录查询网站预先查询本企业信用情况。2.为不影响中标后采购流程的履行,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企业请尽快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版块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评标标准按以下内容及分值进行评审。 标段类别一商务与技术 90价格10(一)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打分应一致,但评审小组成员应独立评审,客观分打分不一致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示评审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二)各磋商供应商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三)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作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否则无效),评标委员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饮外包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