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硫酸铁招标公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



聚合硫酸铁等项目 (BG2025080115)采购公告

聚合硫酸铁等项目 (BG2025080115)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聚合硫酸铁等项目 (BG2025080115)(BGBCGFHGXHD250819231430)采购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电气化工采购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名称:聚合硫酸铁等项目 (BG2025080115)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直接采购,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4)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见附件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见附件
能力要求:见附件
其他要求:见附件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电气化工采购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址:
平山区胜利路36号
地址:
辽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9号

联系人:
姬鹏岐
联系人:
张俊东

电话:
18041402020
电话:
024-47827304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9.
其他事项


2025年08月26日
公章Epoint

附件:

附件1:BG2025080115聚合硫酸铁公开询比年标采购方案-供应商可见.doc
物料清单附件.pdf
附件2:直接采购谈判规则.docx

直接采购谈判规则第1条本谈判采购规则仅适用于本次直接采购过程。第2条本文所指谈判采购,是仅一家投标方响应,转为直接采购(采购方自行组织),由采购中心谈判小组与投标方进行磋商的采购方式。第3条采购中心谈判小组由采购中心专业采购部、技术商情部、采购运营部组成。第4条在直接采购过程中,采购中心谈判小组与投标方仅对价格/金额进行磋商。第5条采购中心谈判小组可通过一轮或多轮交流谈判,与投标方确定拟成交价格/金额。拟成交价格/金额,不应大于投标方在招标平台的投标价格/金额。第6条采购中心谈判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给出推荐成交或流标的意见,并按规定流程履行审批程序。BG2025080115聚合硫酸铁公开询比年标采购方案1、项目信息1.本次辅料公开询比采购案BG2025080115是本钢板材能管中心用聚合硫酸铁,国标标准,共1项,具体项目名称、规格、尺寸、材质、计量单位、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案委托需求清单。2.该年标执行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8月31日,该年标采购方法是供需双方签订年度协议合同,每次结算数量、金额以对应的协议合同生成订单为准。3.在执行周期内,根据需方需求供货。结算数量、金额以每月实际发生量为准。2、技术质量要求1.执行委托需求清单内料号对应的规格型号、采购标准或技术协议等要求。2.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全部供货品种的合格证/材质单。3、供应商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1.资格要求: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本次采购物料的专业或行业直接相关,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且满足需方要求的合格产品。2.投标企业类型:生产型企业或流通型企业(注册成立时间1年以上)。3.注册资金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并且流通型企业的原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亦不得低于300万元。4.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要求:生产型企业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流通型企业提供所供产品生产企业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5.供货业绩:有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三份聚合硫酸铁产品直接供货业绩(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且质量可靠。(合同及对应发票均在期限内),且提供的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总额不小于本次投标金额的10%,以发票金额为准,以上金额均以不含税计算。供应商上传发票过程中,必须同时上传发票清单(格式如下表),按发票清单序号顺序上传对应发票。序号发票号金额元(不含税)金额元(含税)12...6.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产品长期稳定运行。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7.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均要求为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注册成立时间为投标截止日一年以上);(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6)法人授权委托书;(7)聚合硫酸铁直接供货业绩;(8)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流通型企业需提供所供产品原生产企业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书)。四、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报价为不含税到厂价(含运费、包装费、杂费等),报价要注明有效期,单价、总价清晰、准确;增值税发票税率13%。2.标的物数量:本次招标标的物数量为预估采购量,以每月实际发生数量结算。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需方使用厂矿实际需求分批送货。4.如供应商原因未按合同交货期交货:延期20天交货,按合同额大小扣2-5%;延期交货两个月,暂停供应商选厂,本钢有权终止合同而由招标时的次低价供应商供货;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无正常理由拒绝供货的,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本钢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5.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6.付款方式/保证金:挂账月起第三个月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月=挂账月+2)。对中标的新供应商按3个月合同含税金额5%收取履约保证金(以万元取整数,向上取整收取,最高200万元封顶),货物送达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合同期满后返还。采购中心合格供应商已收取的质量保证金,如小于本次招标应收金额,需补足至本次招标应收金额;如大于等于本次招标应收金额,则无需缴纳。7.交货地点: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地点(物流中心或使用现场)。8.运输方式:汽运,运费由出卖人承担,物权完全转移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事故均由供方承担责任。汽车运输需满足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电动车运输,否则无法送货。9.对合同的响应、服务保障承诺等要求:中标方自收到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合同后立即排产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发货到本钢指定地点,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需要现场服务时,接到通知后本省24小时内、外省48小时内赶到指定使用现场服务、维修。10.违约责任:因标的物质量、数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供方承担标的额20%的违约金。11.争议解决诉讼地: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本溪市人民法院起诉。12.其他约定事项: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到货与合同签订的名称、型号不符,经厂矿确认与需求相符,为同一物资的可正常验收,否则供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退货、换货或终止合同;(2)供方到货包装内数量不足包装标明标准数量,按标准数量报验,若不及时补货,采购方有权按短缺量价值的2倍进行扣罚,扣罚款从应付款中扣除;(3)供方所供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供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因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4)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证/材质单,如确属疏忽缺失,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否则不予验收,退货处理,运费及装卸费由供应商承担。(5)供方接到需方退货、换货通知后,省内应在7个工作日,省外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拉出厂区,因供方原因超期,需方有权收取仓储费用。13.其它商务要求:(1)投标人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投标人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一年以上)。(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4)招标方式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货物,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制造商或者制造商委托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项目,由采购方在预审结果确认环节选择其中1个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其他涉及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项目,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6)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清晰无法证明有效性的,投标文件无效(7)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8)供货方须严格按照约定的合同交货期内交货,逾期交货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五、评标标准及中标成交原则1、本方案是由本钢采购中心委托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进行的公开询比,评标方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满足质量要求和交货期的前提下单价合理,总项低价决标。出现2家及以上有效报价总价相同时,注册资金高的投标方优先。2、本项目价格控制方式采用预测价,预测价作为项目评标的重要依据。3、若报价有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且无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4、投标供应商报价出现相同料号的产品不同报价情况则报价无效。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若投标方数量不足三家,两家转为询比采购并按原评审方式执行。若只有一家报价,转直接采购(采购方自行组织)和谈判采购。六、其它事宜1、本次公开询比项目总项决标,1家中标。2、资格审核方式:资质文件+现场认证,本次招标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料审核,合格后其报价有效。若资料审核合格准予投标的新供方预中标,预中标时对拟中标候选人按照本钢准入条件进行准入审核(现场评审或视频会审)确定投标人资格。准入审核不合格,取消中标资格。3、投标方不得将中标标的物的核心/关键工序项目进行转包。4、下列情况下,需方有权重新招标和终止协议合同。(1)需方经营策略、体制、机制等发生改变。(2)因技术进步,导致需方生产工艺改变,或市场提供了性价比(性价比达到10%及以上)更高的新产品。(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质量出现较大异常波动状况。(4)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达到15%及以上,需方有权终止协议合同。5、如中标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不按需方需求供货的,按本钢供应商管理办法处理。6、业务联系人及方式采购方联系人:姬鹏岐电话:024-47839857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C0869643聚合硫酸铁叶类:絮凝剂;型号规格:TFe≥11.0%,Ⅱ类,液体;是否非标件:否;是否测量设备:否;是否首检:否;是否危化品:否;叶类:絮凝剂;型号规格:TFe≥11.0%,Ⅱ类,液体;是否非标件:否;是否测量设备:否;是否首检:否;是否危化品:否;TFe≥11.0%,Ⅱ类,液体GB14591-20165760.0吨无本溪:2026-08-31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原物料描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聚合硫酸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