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基础设施改造修缮招标公告(莆田第十一中学2025)
莆田第十一中学食堂基础设施改造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莆田第十一中学食堂基础设施改造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长发
[2025]莆招字-0
23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第十一中学食堂基础设施改造修缮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第十一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拨款
,招标人为
莆田第十一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莆田市秀屿区长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现决定
邀请
福建
省旭昌
建设
工程
有限公司、福建协润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省聚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
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秀屿区埭头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
约
33.74
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施工图纸为准
(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20
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
二级
房屋建筑
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
[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3.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适用于
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3.6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
“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25
年
08
月
27
日起在
莆田市秀屿区
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
上发布招标公告。
4.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
2025
年
08
月
27
日至
2025
年
09
月
08
日,每
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
莆田市秀屿区长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秀屿区前进路
98#
)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
办
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
办
法:
随机抽取法
。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陆仟
元,
投标人应
在开标前以
现金或对公转
账
或保函形式
提交
。未在开标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
(
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
)
其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09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秀屿区长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秀屿区前进路
98#
)
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莆田第十一中学
;
地址: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
,
联系电话:
13599488683
;
联系人:
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莆田市秀屿区长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莆田市秀屿区前进路
98#
,邮编:
351100
电话:
13799659256
;
联系人:
阮
工
。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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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基础设施改造修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