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基础设施改造修缮招标公告(莆田第十一中学2025)



莆田第十一中学食堂基础设施改造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莆田第十一中学食堂基础设施改造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长发

[2025]莆招字-0

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第十一中学食堂基础设施改造修缮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第十一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拨款

,招标人为

莆田第十一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莆田市秀屿区长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决定

邀请

福建

省旭昌

建设

工程

有限公司、福建协润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省聚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

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秀屿区埭头镇



2.2工程建设规模:



33.74

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施工图纸为准

(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20

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

二级

房屋建筑

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

[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3.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适用于

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3.6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

“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25



08



27

日起在

莆田市秀屿区

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

上发布招标公告。

4.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

2025



08



27

日至

2025



09



08

日,每

天上午

9



0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3



00

分至

5



30



(北京时间,下同),到

莆田市秀屿区长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秀屿区前进路

98#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



法:

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陆仟

元,

投标人应

在开标前以

现金或对公转



或保函形式

提交

。未在开标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

(

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

)

其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



09



09



10



00

分,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秀屿区长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秀屿区前进路

98#



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第十一中学



地址: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



联系电话:

13599488683



联系人:

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莆田市秀屿区长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秀屿区前进路

98#

,邮编:

351100

电话:

13799659256



联系人: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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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基础设施改造修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