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招标公告(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2025)



[政采云]2024年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第一批实施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第一批实施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TZBCG-202504301 
    项目名称:2024年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第一批实施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33600  
    最高限价(元):1133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第一批实施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33600 
   单位:套 
   简要规格描述:1、编制耕地保护专项规划。2、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核查、监管。3、开展耕地资源专项调查。4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具体参照磋商文件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如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事宜,则只需出具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无需出具社保); (4)提供 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投标企业须提供《测绘资质证书》、《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专业调查队伍资信评价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8日至2025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9月09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阿克陶县幕士塔格路178号
联系方式:15209089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浩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克州阿克陶县光明东路59院(原敬老院)5楼
联系方式:18993234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18993234752

附件信息:

2024年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第一批实施项目(二次) 磋商文件.docx642.2K

2024年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第一批实施项目(二次)项目编号:AKTZBCG-202504301磋商文件招标人: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盖章)项目负责人:边先生联系电话:15209089759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浩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项目负责人:段先生联系电话:18993234752日期: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二、投标人须知....................16(一)总则....................16(二)磋商文件....................18(三)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编制19(四)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及递交要求22(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3(六)合同的授予....................31(七)纪律和监督....................31(八)质疑与投诉....................32(九)投诉相关说明34(十)质疑函范本36第三章评标办法....................37一总则....................371、一般规定....................372、磋商组织机构的组成....................373、磋商小组职责....................374、磋商小组义务....................375、评标程序....................37二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初审396.资格性审查:....................397.符合性审查....................40三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18.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419.错误修正的原则....................41四比较与评价4210.比较与评价4211.无效投标条款45第四章招标项目技术要求及服务内容48第五章合同部分(参考)64第六章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格式73第一章招标公告2024年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第一批实施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第一批实施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9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AKTZBCG-202504301项目名称:2024年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第一批实施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133600.00元最高限价:1133600.00元采购需求:1、编制耕地保护专项规划。2、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核查、监管。3、开展耕地资源专项调查。4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具体参照磋商文件要求)。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如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事宜,则只需出具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无需出具社保);(4)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承诺书;(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投标企业须提供《测绘资质证书》、《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专业调查队伍资信评价合格证书》;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08月28日至2025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9日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地址:阿克陶县幕士塔格路178号联系方式:152090897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金浩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克州阿克陶县光明东路59院(原敬老院)5楼联系方式:189932347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段先生电话:1899323475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服务内容项目名称:2024年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第一批实施项目(二次)项目编号:AKTZBCG-202504301服务内容:1、编制耕地保护专项规划。2、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核查、监管。3、开展耕地资源专项调查。4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具体参照磋商文件要求)2采购人息采购单位: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 边先生 联系电话:15209089759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新疆金浩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克州阿克陶县光明东路59院(原敬老院)5楼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189932347524最终服务地点阿克陶县(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5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6服务期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7资金来源 自治区专项资金8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9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如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事宜,则只需出具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无需出具社保);(4)提供 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承诺书;(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投标企业须提供《测绘资质证书》、《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专业调查队伍资信评价合格证书》;投标人应对其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清晰度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0供应商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12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4招标代理费中标单位在领取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代理费依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的规定按中标价计算后收取。15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上限:113360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6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7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壹万元整)(按照控制金额2%以内的整数计算)3.投标保函承保期限: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等转账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前以总公司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及任何个人汇款。汇款凭证或保函作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2、投标保证金以保函等票据形式提交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票据原件须扫描上传,标书内附有此票据。3、有效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户 名:阿克陶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0465101040026944   行 名:中国农业银行阿克陶县支行营业部 行 号:103893246513   联系人:邓先生电 话:18719937118 (备注:必须写清楚xx公司xx项目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需准备资料: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款收据原件;2.投标企业开具的收款收据并加盖公章(收据内内容:今收到阿克陶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XXXX项目保证金XX元);3.投标企业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1、中标供应商持合同和票据收据5日内办理;2、未中标供应商持收据5日内办理;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耽搁领取,超过退还时限,不承担延后退还责任。18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19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开标时须使用CA 密钥进行文件解密工作。20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1份(接收人邮箱:1377837195@qq.com,接收人:段先生,电话:18993234752),“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供,采购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当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a.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提供要求:供应商可以将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同公告时间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2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响应文件)2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3 人:其中专家 2 人,业主代表 1 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4评标方法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5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26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疆政府采购网,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27履约担保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不超过中标(成交)价10%(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的履约保证金(鼓励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形式提交;若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必须转到采购人的指定账户),如果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建设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8磋商文件领取1、时间:同公告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3、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29重要说明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1、电子招投标情况说明:1、电子招投标情况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短信验证码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 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1份(接收人邮箱:1377837195@qq.com,接收人:段先生,电话:18993234752),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可以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供,招标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当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6)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 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8)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或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30注:1、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文件。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2、除非另有特殊说明,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引用了某一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名称,均是指参照该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所引用的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不构成对投标的限制。若采用的外文术语与某一供应商或某一产品使用的术语相同,并非表示指定了该供应商或该产品。3、磋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一次报价,各投标单位进行二次报价(磋商),投标报价评审以二次报价为准,最终成交价以二次报价为准。一次报价不得高于总投资,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令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说明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资金为全部预留。2.本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投标供应商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必须将招标文件分项报价表或参数偏离表所列的采购标的物全部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做废标处理,落实10%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享受优惠政策。备注: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的,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货期(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货(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人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服务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3.标包划分:3.1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4.招标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计价方式: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6.评标办法: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符合磋商文件的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投标人资格: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踏勘现场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如需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的,可咨询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的,可咨询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投标预备会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联合投标11.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1.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2.招标代理费12.1中标单位在领取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代理费依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按中标价计算后收取。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13.1投标人一旦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2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等要求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采购文件中的要求。13.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1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5本项目只接受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供应商参与投标。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6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2)本地区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本采购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二)磋商文件14.采购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采购文件。15.磋商文件的组成15.1磋商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5.2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5.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在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15.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6.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6.1磋商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6.2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补充。澄清、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6.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16.4磋商文件的解释本磋商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7.磋商文件的发出17.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18.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中标样品封存等事项。(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投标人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按上述要求自行描述)19.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编制1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9.2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20.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组成20.1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2、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保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自拟);7、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0.2商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函2、服务报价表3、技术规格偏离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条件的投标人提交)5-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7、评分标准和细则中商务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8、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注:以上材料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21.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且要保证字迹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格式应按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编制,不得对采购文件格式进行增删更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对采购文件格式可更改的例外情况: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要求中明确规定表格中行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其他一切内容和格式不得更改。(4)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5)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也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亦视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撤回。22.磋商报价22.1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以最终竞争性磋商报价作为评审价。22.2凡要求供应商考虑在报价中的内容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没有考虑、没有计入的或未单独列出,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已将此项费用涵盖在其它费用价格中。22.3报价注意事项:(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2)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报价因素,一旦招标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固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23.投标有效期2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4.投标保证金2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4.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24.4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条规定执行。(四)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及递交要求25.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不按采购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将视情况处理(拒收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本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应按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所产生的备份文件。(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3)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4)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5)若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26.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上传(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jmbs”格式):a.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bfbs”格式):a.供应商可以将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指定接收邮箱最终收到的文件为准,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接收人邮箱:1377837195@qq.com,接收人:段先生,电话:18993234752);b.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7.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1)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完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3)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28.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9.开标29.1开标邀请(1)开标准备:本项目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开标过程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记录;(2)开标主持:本项目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3)开标邀请: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9.2开标程序(1)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解密(解密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处理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公布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名单等信息),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疫情防控期间,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组织签署),供应商应在20分钟内通过邮件形式将经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377837195@qq.com,逾期发送或未发送的视为无异议。(5)开启标书信息。标书信息开启后,首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29.3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公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供应商,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6)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和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及其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商务技术评审无效的供应商,其报价不再进入评审。(7)开启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并【开启签字时段】,供应商对开标纪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8)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情况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如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采购组织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确认,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时间为20分钟。如未及时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视为无异议。29.3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1)开标(标书信息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首先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评审工作的组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3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1.2评审专家从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3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2.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2.3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3.评标原则33.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进行评分。33.2客观公正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3.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3.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4.评委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新疆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35.评标程序35.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35.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5.3评审人员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35.4评审人员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35.5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5.6与各磋商响应方进行磋商。1.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签到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2.经磋商确定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磋商小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磋商响应方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4.各磋商响应方在本项目全部磋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需在30分钟内线上提交最终报价)。35.7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5.8报价评审。1.磋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磋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规定的顺序修正。7.磋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8.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9.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5.9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高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高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5.10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以在线询标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35.11评审人员需对采购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书面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35.1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采购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35.13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5.14采购组织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35.15修改评审结果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6.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36.1对于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36.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6.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37.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7.1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37.2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7.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37.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37.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38.无效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8.1报名的投标人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38.2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38.3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8.4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装订;38.5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内容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38.6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或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38.7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38.8《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38.9标项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38.10因投标人原因编制错误造成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报价达到或超过投标报价的0.5%;38.11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38.12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38.13不符合招标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38.14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38.15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赠品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8.16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8.17投标人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8.18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39.废标39.1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3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9.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9.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0.突发情况处理40.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40.2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2)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1.定标41.1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认采购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41.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疆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公告采购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2.成交通知书42.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侯选人的情况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疆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待公示期结束后,采购组织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42.2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六)合同的授予43.履约保证金43.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不超过中标价10%(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的履约保证金(鼓励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形式提交;若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必须转到采购人的指定账户)。43.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43.3如果中标供应商在建设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44.签订合同及公告44.1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44.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44.3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44.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44.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七)纪律和监督45.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45.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46.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46.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47.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7.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47.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8.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8.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八)质疑与投诉49.质疑和投诉4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9.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9.3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49.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附件: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投诉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住址:联系电话:被投诉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我公司参加了年月日被投诉人组织的(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公司认为该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中标)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对此,我公司于年月日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了质疑,(其于年月日作出书面答复,因对其作出的答复不满意)/(被质疑人未在法定期内予以答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向贵机关提起投诉:1.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简要描述;3.投诉请求。附件:1.质疑书和质疑答复书;2.证据材料(需注明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3.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投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本投诉书正本叁份,副本份并附电子文档。(九)投诉相关说明投诉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一、质疑前置及时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质疑事项的范围。二、书面方式《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二)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三)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四)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书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二)提起投诉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四)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五)属于本级财政部门管辖;(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虚假、恶意投诉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实施、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递交投诉书地址:政府采购办(十)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三章评标办法一总则1、一般规定1.1本项目的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磋商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1.2评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1.3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工作,全过程接受政府采购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1.4评标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采取综合比较和分项打分相结合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1.5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包括供应商应磋商小组要求对原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出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2、磋商组织机构的组成2.1磋商小组成员由招标人的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2名组成,成员为3人,磋商小组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专家从当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2评标工作组由招标人及有关专家组成,由磋商小组确认,并接受其领导。2.3磋商小组应相对独立工作,负责评标、撰写技术、商务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过程中资料的保管、发放、回收,整理、汇总评标资料。3、磋商小组职责3.1审查磋商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3.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3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3.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4、磋商小组义务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4.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4.5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4.6配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答复磋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评标程序5.1本次评标首先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对未能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5.2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进行详细的比较和评价。如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工作;5.3评标报告与推荐成交候选人5.4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综合评分法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高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高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法第二十五条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二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初审6.资格性审查:6.1评审细则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合格是否合格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如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事宜,则只需出具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无需出具社保);4提供 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承诺书;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投标企业须提供《测绘资质证书》、《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专业调查队伍资信评价合格证书》;7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8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保函评审结果“√”表示合格;“×”表示不合格,一项不合格结果为不合格,如不合格,请在结果中写明原因。6.2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7.符合性审查7.1评审细则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审查标准1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报价未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3只有一个方案投标。4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5对磋商文件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6满足磋商文件提出的服务要求、服务期限的。7是否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8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投标人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评审结果:须写通过或者不通过结论:通过评审打“√”,未通过评审打“×”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7.2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7.3如果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7.4投标人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复议7.5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温馨提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8.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8.1对于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8.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8.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9.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9.1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9.2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9.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9.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9.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9.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9.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四比较与评价10.比较与评价10.1评标委员会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0.2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务和技术评估的结果,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别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价格等内容进行打分。其中,商务评估、技术评估、价格评估的评分权值(详见附件1)。10.2.1评委打分办法(1)参加评分的评委应尽力体现客观、实事求是,避免学派偏见和个人偏好。(2)衡量、对比的依据,应以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提供的正式试验数据、质询澄清中的文字为准,口头回答和收集的资料只作为参考。(3)评分主要是为比较各投标人的价格、商务和技术综合排序。(4)评委打分采取记名形式。(5)各评委根据提供的技术打分表独立自主打分,任何人不得要求评委统一打分或统一确定等次顺序。(6)对打分表中的每项条款,各评委应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材料、磋商文件要求,按满足的程度给投标人打分。(7)评分程序1)就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对照整理出商务、技术评标因素对比表、偏差表,并在经过校核的基础上逐项打分。2)各评委独立完成打分后,将评分表交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分数统计。3)最终汇总表中各投标人得分应为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8)评分标准和细则(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备注1.报价部分投标报价10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单位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 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实行/价格扣除 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按废标处理2.技术部分(48分)对项目现状掌握和基础数据分析情况15分1、对项目的现状了解分析全面,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准确,基础数据掌握详实,得5分;2、对招标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及对项目难点认识准确,并针对性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的得5分;3、针对本项目特点采用先进手段,缩短工期,提高项目质量,提出具体措施的,得5;注: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编制,若有内容缺失或方案内容存在凭空想象与编造、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完善、缺乏逻辑性,与项目实际不匹配或存在偏差等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实施方案15分1、提供项目进行空间分析分类的详细实施方案,得5分;2、提供建立内业数据库的详细实施方案,得5分;3、提供外业实地调查的详细实施方案,得5分;注: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编制,方案内容存在凭空想象与编造、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完善、缺乏逻辑性,与项目实际不匹配或存在偏差等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保密制度6分提供完善的保密制度:①人员保密教育。②明确要害部门部位、场所、设备与存储介质。③成果申领使用销毁。④保密自查等管理要求,得6分;注:内容每缺少一项扣1.5分,内容过于简单或内容不详细、语义表述不清、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安全保证措施6分提供完善的安全保证措施:①提供完善的安全实施方案。②应急救援能力的描述。③承担风险能力的描述。④有制止事态发展的应急措施和制止事态发展的能力,得6分;注:内容每缺少一项扣1.5分,内容过于简单或内容不详细、语义表述不清、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档案管理方案6分提供完整、可行性强的档案管理方案:①档案管理人员职责。②收集归档范围、归档要求。③档案的借阅与复印。④档案的管理,得6分;注:内容每缺少一项扣1.5分,内容过于简单或内容不详细、语义表述不清、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3.商务部分(42分)售后服务6分投标人具备快速服务响应能力,并书面承诺以下服务:(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1)提供7×24小时的服务,接到采购人的委托通知后在2小时内(含)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对确需现场解决的问题,24小时以内进场的得6分;在阿克陶县有办公地点(提供办公地点房屋租赁证明)(2)提供7×24小时的服务,接到采购人的委托通知后在6小时内(含)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对确需现场解决的问题,48小时以内进场的得4分;(3)提供7×24小时的服务,接到采购人的委托通知后在8小时内(含)响应的,72小时以内进场的得2分。(4)其他情况不得分。综合实力7分1、根据供应商获奖情况进行打分,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项目获多项奖的不重复累计。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没有扫描件不得分。2、供应商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 5分,未提供不得分。相关认证4分投标人具备完善的管理体系: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6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加1分,最高得4分。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没有扫描件不得分。类似业绩3分近3年(2022年09月0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3分 。注: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人员配置情况13分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项目组人员具有测绘类相关专业职称;1、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类或土地类专业高级职称的,得3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类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书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4分;注:需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等证明材料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类专业高级职称的得3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类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书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4分;注:需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等证明材料3.拟派项目组成员均需具有测绘类或土地类相关专业职称书,提供5人及以上的得1分;提供10人及以上得3分;提供15人及以上得5分;注:以上人员需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投入设备9分1、根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便捷性工具:具备GPS接收机5-7台得1分,8-10台加1分,最高得2分;2、具备3架无人机得1分,每增加2台得1分,最高得2分;3、为满足项目需求,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具有不少于2辆车辆(含2辆车),且能满足全天候在项目实施地行驶的,承诺得3分,否则不得分。注:承诺书后附车辆自有或租赁证明材料4、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提供满足项目所需的仪器设备的,得2 分,否则不得分。注:承诺书后附仪器设备列表及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备注:1、根据《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则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3、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附:对于商务部分(投标报价)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价格分统一采用高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高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10%×1004、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投标人的上述指标的打分(除报价外)的算术平均分,加上经计算的报价得分,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综合评估分。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名至前三名投标人将成为成交候选人。5、最低报价不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6、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认为投标报价过高、超出采购人预算的项目,可以不确立中标人,做为废标处理。11.无效投标条款11.1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拒收:(1)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2)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投标人使用其有效加密锁(CA锁)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提供有效CA锁对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可导入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也无法导入的,则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被否决。11.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4)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5)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6)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7)被暂停营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1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12)投标人使用相同的MAC地址进行报名的;(13)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14)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1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11.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监督部门核准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经监督部门核准的;(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采购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8)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9)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11.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8)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第4章招标项目技术要求及服务内容1、阿克陶县耕地保护专项规划项目1.1、工作内容与方法(1)制定工作方案由阿克陶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培训,明确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编制的工作组织、工作内容、责任分工、进度安排等内容。(2)收集基础资料充分利用耕地专项调查成果,收集区域范围内耕地保护和利用相关的各类基础资料和数据,包括有关规划成果、管理数据等,并对各项数据进行分类整理。(3)开展实地调研实地调研耕地保护、利用、治理的重点地区,通过现场踏勘、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地区耕地保护、农业发展的现状与特征。(4)全面研究评估对区域范围内已开展的耕地保护、粮食安全、产业发展、保护补偿等重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总结实施成效与现存问题。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组织,规划编制技术单位全程参与,分类分组开展基础研究工作。(5)方案编制落实规划期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明确规划期耕地布局方案,逐地块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含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提出相应管控措施;提出规划期耕地保护重点项目安排计划;确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6)咨询论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部门,分类分别邀请有关专家、相关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群众代表参加规划咨询会议,充分论证完善规划方案成果。(7)审查审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修改完善后的本级规划成果,以会议或文函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充分对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各类专项规划,对规划方案进行全面审议,修改完善。(8)规划公示规划成果由编制主体组织规划公示。鼓励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规划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9)成果审批规划由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规划成果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其中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内容,按法定程序报自然资源部议决。(10)规划公告由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规划目标、规划期限、规划范围、规划图件等内容,在行政辖区内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11)规划备案规划审批通过后将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等成果按照成果汇交要求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备案,纳入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管实施。1.2、预期成果规划成果包括:文字成果、规划图件、数据库、附件等资料。(1)文字成果①规划文本应当以法条化的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表述要准确规范,简明扼要。②规划说明主要阐述规划编制的依据和过程,是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使用的主要参考。(2)规划图件规划图件包括现状图和规划图。图件均采用北定方向,根据辖区范围和形状选择出图比例,确保制图区域内容全部表达在图幅内。图件的成果数据表达应符合国家发布的制图标准要求。(3)数据库数据库成果包括基础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以耕地资源专项调查数据为基础,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空间基准,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国家标准3度分带,按照县级耕地保护专题规划数据库标准级成果汇交要求,建设耕地保护“一张”数据库。(4)附件包括规划编制中形成的工作报告、基础资料、部门意见、公众参与记录、会议纪要、专家论证意见、规划报批文件等。2、阿克陶县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核查、监管项目2.1、工作内容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补充耕地储备库完善建设,为全区耕地保护专项工作和耕地布局优化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在国土变更调查已有成果基础上,对全县耕地资源进行细化调查,掌握耕地基本情况。具体调查内容如下:1、内业预判。根据土地更新调查建立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利用县级土地利用现状管理信息系统汇总出图斑,在县级土地利用现状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初步的标绘,并确定外业调查的区域和路线。2、外业调查。将内业预判结果输出作为外业调查底图,到实地复核或补充调查,在外业调查底图上核实和标绘符合耕地图斑,上图标准的废弃园地图斑、可复垦农村居民点图斑、荒草地图斑、滩涂图斑、废弃压占破坏地图斑等可开发复垦的耕地后备资源图斑,并在耕地后备资源外业调查表中填写图斑的坐落、面积、类型、自然坡度、土壤质地、灌溉水源、水分条件、地质地貌、交通状况、环境影响等情况,为图斑所在区域的可开发复垦评估分析提供依据。3、评估分析。根据外业调查情况,利用坡度级图或DEM数据或原有图斑的坡度级别。对照与调查评价有关的气候、地质、地貌、土壤、水文、农业、林业、渔业、社会经济、土地利用、水产养殖、水利、交通以及海岸带综合调查功能区规划等相关的图件和资料,对外业调查的耕地资源图斑进行分析评估,对在海岸带功能区划、已批准的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案中已经明确列为风景旅游、城沛建设、水利、工业等非农业用途或因开发复垦会引发自然生态灾害而被禁止开发利用的区域,坡度在25°以上的区域,灌溉困难的区域,交通严重不便等区域,造成小流域水土严重的不列入本次耕地储备库范围。4、项目编制。经评估分析,对可以开发复垦的图斑进行项目编制。把若干个相对集中或有等级以上公路相连可方便管理的耕地源图斑划为同一个项目,用乡镇名加顺序码加耕地后备资源类型的方法对项目进行命名,并与图斑号、土地类型等一起在图上标注。确定耕地项目预期质量等级。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预测项目的投资成本。5、辖区内耕地项目储备库的建立。外业调查完毕后,将外业调查底图扫描矢量化,把编制的耕地项目图斑范围线矢量化,或根据外业调查底图,根据地物点相关位置,直接在土地利用现状管理信息系统中修改编辑内业预判成果。接着将耕地储备项目图斑外业调查表中的坐落、面积、类型、所属项目、质量等文字属性信息输入到相对应的图斑属性表中,建立起辖区内耕地储备项目矢量数据库。并根据耕地储备项目矢量数据库中每个图斑的矢量数据信息按项目编号进行汇总统计,形成本县耕地项目储备库,数据汇总上报、图件编制和报告编写。建立省级耕地项目储备库工作完成并经过自检后,上报以下成果:①辖区内耕地储备项目库(Excel表格);②辖区内耕地储备项目矢量数据库(Excel格式);③辖区内耕地储备项目面积总表(Excel表格);④辖区内建立耕地项目储备库工作报告。并编制建立耕地项目储备库的有关图件等。2.2成果要求1.需核减项目对“重复入库项目问题反馈单”、“立项前影像判读有耕种痕迹及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耕地问题反馈单”进行核实确认,并补充相关核减文件。核减要求:核减项目由县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局出核减请示,由州自然资源局汇总报厅申请核减。2.国家统筹项目指标交易问题及补划对“国家统筹项目指标交易问题反馈单”进行核实确认,综合考虑项目剩余指标与产能,挑选长期稳定连片耕种的地块进行补划,由县人民政府向州行署上报“补划方案”,行署汇总后向厅上报“补划方案”,内容参照《关于报送承担国家统筹补充耕地任务的新增耕地整改补划方案的函》(新自然资函〔2021〕227号)附件编写。3.非农建设项目占补平衡挂钩重复使用耕地指标未撤销问题对“非农建设项目占补平衡挂钩重复使用耕地指标未撤销问题反馈单”进行核实确认(以最终批准的文件及文号涉及使用的耕地指标为准,其余重复使用的耕地指标予以解挂)。4.核实项目净耕地相关信息对项目立项批复、竣工验收、入库批复等相关内容及附件材料进行修改和补充完善。2.3、技术路线(一)确定划定目标任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未来一定时期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生态建设等补划永久基本农田需要,结合本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和耕地资源状况,确定储备区划定目标任务。(二)落实储备区划定地块。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上,按照储备区划定标准,分析储备区潜力图斑,落实具体划定地块,确定地块边界、面积、质量、坡度、地类、权属等信息。(三)建立储备区数据库。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储备区划定成果,按照“落地块、建表册、入图库”要求,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与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形成“一张图”,建立储备区数据库。(四)储备区建设管理。储备区内耕地补划前按一般耕地管理和使用。储备区实行动态补充更新机制,按照规定的程序,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每年集中组织储备区耕地调入、调出工作。储备区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储备区内的耕地应优先纳入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提质改造的实施范围;通过采取土地综合整治、农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等措施,形成集中连片、质量提升和新增加的耕地,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对储备区进行补充更新。2.4实施计划1.确定储备库需求。对数据存储需求进行全面的调研和分析,包括数据的类型、数量、增长速度等方面的情况,为储备库的建设提供准确的需求基础。2.技术选型。在确定储备库需求的基础上,进行技术选型,根据实际情况的储备库解决方案,包括硬件设备、存储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等方面的技术选择。3.储备库架构设计。根据技术选型的结果,进行储备库的架构设计,包括数据存储结构、数据备份策略、数据恢复机制等方面的设计,确保储备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4.数据迁移和填充。在储备库架构设计完成后,进行数据迁移和填充工作,将现有的数据迁移到新的储备库中,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5.系统集成和测试。完成数据迁移和填充后,进行系统集成和测试工作,确保储备库系统的各项功能正常运行,包括数据的读写性能、数据的查询速度、系统的稳定性等方面的测试。6.安全保障。储备库的安全保障是非常重要的,建立完善的安全策略和控制措施,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权限控制、安全备份等方面的安全保障措施。7.运维管理。储备库建设完成后,建立健全的运维管理体系,包括日常的数据监控、系统维护、故障处理等方面的运维管理工作,确保储备库系统的稳定运行。3、阿克陶县耕地资源专项调查项目3.1、工作内容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形成耕地资源统一工作底图,为全县耕地保护专项工作和耕地布局优化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在国土变更调查已有成果基础上,对全县耕地资源进行细化调查,掌握耕地基本情况。具体调查内容如下:1.耕地现状调查调查耕地实际变化状况及种植方式,包括耕地的流入来源流出去向,种植作物信息、撂荒状态等情况。2.耕林(果)间作状况调查对实地是耕林(果)间作的地块,开展细化调查,包括间作起始年份、行距、林果类型、优势树种等情况。3.临时变化调查对存在临时变化,实地现状未能反映用地状况的,需开展细化标注:包括农业结构调整、未耕成林、采伐更新等临时变化行为。4.耕地专项调查成果汇总整理以县级为单位将耕地专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形成自治区耕地专项调查成果,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3.2预期成果类型成果要求县级报告类耕地资源专项调查项目工作报告耕地资源专项调查成果报告统计类耕地基本情况统计表耕地资源专项调查相关统计表其他因工作需要形成的成果类统计表数据类耕地资源专项调查数据库3.3技术路线与方法依据编制调查技术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本辖区耕地资源专项调查组织、调查底图制作,开展县级调查举证核实,明确调查区地类、种植属性、套种状况及临时变化信息标注,经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核对无误、州审核通过后,上报至自治区核查,最终调查成果由县级开展数据库建设、统计分析与成果汇交。形成县级耕地专项调查结果。(1)调查需求摸底征询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耕地资源专项调查的内容需求与意见建议,并整理汇总,形成需求清单。(2)确定调查细化分类内容与指标根据需求清单,组织涉及行业领域的专家开展论证,确定耕地基本情况、种植状况、临时变化状况标注等调查细化分类内容与指标,形成统一标准。(3)调查底图制作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耕地、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耕地保护红线及核实处置后永农范围内的园地、林地,县级自主提取图斑作为调查对象,制作调查底图。(4)数据套合分析将调查底图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建设用地管理信息、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数据、临时用地信息系统数据、补充耕地项目数据等管理数据进行套合,摸清各类管控型内耕地情况,用于调查参考。(5)数据推送下发经处理后的耕地图斑分别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方式将图斑推送至县级丝路国土云(专业版)平台,用于实地调查核实。(6)县级调查核实1)外业调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本辖区耕地资源专项调查组织,各乡镇国土所配合做好村级宣传与动员工作,并协助调查人员进行必要的实地调查举证工作;举证软件统一使用丝路国土云(专业版)_统一地类审核耕地资源专项调查模块开展逐图斑外业调查,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工作底图中所有的调查图斑,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耕地种植属性、种植状况、临时变化状况等信息,并注意以下情况:①对于原耕地图斑已变成园林草或设施农用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按实地现状及时变更地类。②对于实施整改恢复的2024年原耕地地块,完成整改且符合耕地认定标准的按耕地认定。③对于原耕地图斑发生新变化后,又整治拟恢复为耕地的,现状与周边现有耕地基本一致,但因调查时点原因,实地现状尚无法佐证耕种状态的耕地,可根据主要用途和是否具备耕作条件认定地类。④对于现状是荒草、推(堆)土等不具有耕作条件或耕种迹象的地块不得认定为耕地,应按现状调查。⑤对于上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地类为耕地,现状为生长牧草或杂草,或种植属性为“未耕种”“休耕”的耕地,实际已不再具备耕作条件的,应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实并征求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意见后,按草地调查。2)内业数据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对图斑进行图斑边界修正、调查细化属性赋值、临时变化信息标注等工作;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调查结果开展核实确认,涉及林草湿变化的会同同级林草部门共同确认,涉及耕地流向建设用地的,由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共同认定,涉及其他变化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相关科室共同确认,无误后上报州审核,待自治区级核查通过后开展数据库建设。(7)成果汇总整理依据最新遥感影像数据、实地举证照片,结合各类用地管理信息,采用人机交互的方式,开展县级上报调查结果的逐图斑核查,对调查信息明显错误、填报属性逻辑错误的,及时指导改正。4、阿克陶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4.1、划定要求1、划定要求按照“规模合理、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原则,在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之外的耕地上,依据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办法及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等相关工作要求和技术规范,有序且合法合规地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划定工作。(1)优先划为储备区的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经土地整治新增加的耕地,正在实施整治的中低产田。与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质量不低于本行政区域内拟占永久基本农田等别且坡度小于15度的耕地。从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恢复的优质耕地。集中连片、规模较大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等。(2)严禁和避免划为储备区的耕地严禁划入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耕地。严禁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耕地。严禁划入因自然灾害和生产建设活动严重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严禁划入生态退耕还林还草范围的耕地。严禁划入25度以上的坡耕地。尽量避免划入可调整地类等。尽量避免划入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允许建设区内的耕地划为储备区。(3)调查摸底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县农业农村局以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套合叠加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已建成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评价、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等成果数据,分析整合各项数据,形成储备区后备资源潜力成果,并结合实地调研情况,明确储备区划定的具体目标,逐级分解并落实这些目标。通过技术手段叠加2024年正射遥感影像,剔除面积过小、存在细缝、无耕种痕迹、过于分散、不与永久基本农田相连、位于城镇中心区域、村庄内部、保护区环岛范围内、河道内、水冲沟内、堤坝内以及属于其他不稳定类型的耕地图斑。最终确定阿克陶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外业核实图斑。(4)实地核实举证利用耕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自然资源调查云等软件,结合内业分析与外业实地调查,逐地块进行核实,详细记录实地情况,查清耕地利用现状,并拍摄上传带有定位信息和方位信息的实地照片及视频,确保图地一致。最终将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优质耕地,集中连片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5)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依据《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要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数据库平面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地图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1:1万比例尺图采用标准3度分带,1:5万以下比例尺图采用标准6度分带。数据库主要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图斑(YJJBNTCBQTB)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图斑注记(YJJBNTCBQTBZJ),具体技术标准详见(表2、表3)。表2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图斑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YJJBNTCBQTB)序号字段名称字段代码字段类型字段长度小数位数值域约束条件备注标识码BSMInt10>0M要素代码YSDMChar10见表1M储备区图斑编号CBQTBBHChar20M见表注2图斑编号TBBHChar8见表注3M地类编码DLBMChar4见表注4M地类名称DLMCChar60见表注4M权属性质QSXZChar2见表27M权属单位代码QSDWDMChar19见表注5M权属单位名称QSDWMCChar60M1坐落单位代码ZLDWDMChar19见表注6M1坐落单位名称ZLDWMCChar60M1储备区图斑面积CBQTBMJFloat152>0,表注7M单位:m21扣除地类编码KCDLBMChar4见表注4O1扣除地类系数TKXSFloat54[0,1)O1扣除地类面积TKMJFloat152≥0,表注8O单位:m21储备区地理面积CBQDLMJFloat152≥0M单位:m2,见表注91耕地类型GDLXChar2见表注10O1耕地坡度级别GDPDJBChar2见表28O耕地必选1图斑细化代码TBXHDMChar4见表30C2图斑细化名称TBXHMCChar20见表30C2耕地种植属性代码GDZZSXDMChar4见表31C2耕地种植属性名称GDZZSXMCChar14见表31C2耕地质量等别GDDBInt2〉0C表注112耕地质量等级GDDJInt2〉0C表注122飞入地标识FRDBSChar1表注13C2是否为高标准农田GBZNTChar2M表注142储备区分布CBQFBChar2M表注152数据年份SJNFInt4M表注162备注BZchar200O注1:表中的属性值来源于国土调查数据库中地类图斑图层。若地类图斑界线与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图斑界线重合,字段属性值从国土调查数据库中地类图斑层直接提取;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图斑界线分割地类图斑,相关属性值按照国土调查规定的方法重新计算后生成。注2:“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图斑编号”由“C+行政区代码(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图斑(6位数字顺序码)”组成,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为单位,按从上到下,从左到右顺序编号,下同。注3:图斑以村为单位统一顺序编号。变更图斑号在本村最大图斑号后续编。注4:地类编码和名称按《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附录A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执行,填写最末级分类。注5:权属单位代码和坐落单位代码到村级,权属单位代码和坐落单位代码为村级行政区代码+“0000000”。注6:坐落单位代码指该地类图斑实际坐落单位的代码。注7:“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图斑面积”指经过核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图斑多边形边界内部所有地类的面积(如永久基本农田图斑含岛、孔,则扣除岛、孔的面积)。注8:扣除地类面积=图斑面积*扣除地类系数。注9:“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地类面积”=永久基本农田图斑面积-扣除地类面积。注10:当图斑或图斑中按比例扣除的散列式地类为坡地耕地时,耕地类型填写“PD”;图斑或图斑中按比例扣除的散列式地类为梯田耕地时,耕地类型填写“TT”。注11:根据GB/T28407开展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填写利用等。按照GBT33469,填写质量等级。注12:图斑是飞入地填写“1”,不是飞入地填写“0”。当该地类图斑为飞入地时,实际坐落单位的代码与权属单位代码不同。注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