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招标公告(2025)



[政采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某单位肉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某单位肉类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7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Z-CG-2025-22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某单位肉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47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某单位肉类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7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肉类采购及配送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7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7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情形,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某某单位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联系方式:18095839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阿苏克社区民主南路新农大厦19层
联系方式:15886859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喜成
电 话:15886859066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 电子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某单位肉类采购项目 .doc739.8K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某单位肉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JHZ-CG-2025-22)招标文件II恒泽HENGZE采购人(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某某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章):新疆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O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采购需求30第四章评标方法36第五章合同文件4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8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某单位肉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17日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HZ-CG-2025-22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某单位肉类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470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某单位肉类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147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肉类采购及配送服务(详见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16: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9月17日16: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情形,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某某单位地址:阿克苏联系方式:18095839362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阿苏克社区民主南路新农大厦19层联系方式:158868590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喜成电话:1588685906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某单位肉类采购项目1.2.1采购人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某某单位 地 址:阿克苏 联系人:孙方科 电 话:18095839362 1.2.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新疆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阿苏克社区民主南路新农大厦19层联 系 人:孙喜成联系电话:158868590661.3.1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批准文件;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依法登记证书; 3.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或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或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时限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一时段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2.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一时段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供应商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时限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不得参加和拒绝参加本次招标的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包括如下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其单位外的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信息;供应商直接控股、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情形,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2、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8.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不组织1.9答疑会依据项目情况另行通知1.10.3技术支持资料允许的其他形式/1.10.4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否允许偏离允许2.2.1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形式:更正公告2.2.2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发出的形式更正公告2.2.3★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更正公告发布后24小时内形式:更正公告3.2.2采购标的的增加幅度/3.2.3最高限价/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按照货物清单填报各项货物的单价,且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各项货物的控制单价。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网上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否则不予认可,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保证金缴纳有瑕疵,按无效标处理。公司名称:新疆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 号:402891000194开户银行: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大街支行帐 号:852130012010110451415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按以下要求办理:(1)电子保函按照“一分包一保函”的原则。(2)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3)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政采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投标人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通过政采云金融服务平台,使用投标人介质CA 数字证书申请购买电子投标保函。向担保保证人购买电子投标保函所支付的费用应从投标人的企业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同时将支付电子投标保函费用的银行转账回单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在投标时一并提交。 注: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从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注意:递交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标项)名称(可简写)及项目编号”保证金。3.5.1★投标文件制作一、电子投标文件制作: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新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新疆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专区”自行下载安装)。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上传”等操作。3、投标文件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不得使用供应商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4、供应商应使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5、招标文件有修改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在更正公告中下载),根据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并上传。二、纸质投标文件要求1.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2.纸质投标文件须使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打印生成,所有内容须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3.采用死页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提供时间: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所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至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用于项目归档,费用自理。联系人:孙喜成 158868590663.6.1★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16:30递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注: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4.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4.2★不见面开标流程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开标准备工作。供应商需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参与不见面开标。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开标大厅(找到对应项目)。提示:供应商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3、解密投标文件。等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解密后,供应商进行线上投标文件解密。开启解密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使用加密该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除因交易中心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外,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4、确认开标记录。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展示供应商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等唱标内容。如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则只展示供应商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5、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6、供应商电脑终端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供应商电脑终端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电子投标(含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供应商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7、政府采购云平台运行基本环境要求:电脑应安装并顺利运行64位win7以上操作系统,谷歌浏览器;正确的CA及签章驱动等;能流畅访问互联网。8、因交易中心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不见面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开标活动中止或延迟,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活动。9、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交易活动无关的言论。5.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小组共 5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和专家评委5人。专家确定方式:政采云平台专家库随机抽取 5.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6.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6.2.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10万元缴纳方式:网上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时间:中标企业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具体账户信息以采购人提供为准。中标企业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项目中标资格。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偏离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满足或者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及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0.2信用记录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环节在线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3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的解决办法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或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0.4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0.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10.6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具体内容部分10.7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10.8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无10.9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否10.10★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通知要求,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10.11★场地服务费无10.12★公证费开标结束后,由中标企业支付公证费1000元。10.1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0.14★多标段投标原则允许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根据各自需要自由选择标段(整个项目七个标段)进行响应,事后经评审,若同一供应商在两个及以上标段(包含之前已开过的所有标段)排名均为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时,只允许该供应商选择其中一个标段中标(成交)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否则视为违约,其所放弃的标段顺延下一名中标,以此类推。10.1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根据“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表述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供应商须知正文1、总则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1.2定义1.2.1“采购人”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监管部门”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与供应商标准公章一致的供应商电子签章。1.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2.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加密和未加密的投标文件。1.2.8“不见面开标”系指依托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活动,供应商在线参与开标的一种组织形式。★1.3合格的供应商1.3.1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1.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1.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1.3.3款、1.3.4款规定的情形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活动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并且联合体供应商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3)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首先以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1.3.3供应商或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2)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8)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3.5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方式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1.4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语言文字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现场考察1.8.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现场考察的,不影响现场考察的正常进行。1.8.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现场考察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1.8.3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答疑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1.10响应和偏差1.10.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均以“★”符号标记。1.10.2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或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0.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0.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0.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1知识产权1.11.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11.2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11.3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2.1.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2.1.2供应商须知2.1.3采购需求2.1.4评审办法2.1.5合同文件2.1.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规定,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或修改问题的来源。澄清或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修改。2.2.4除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和减少。3.2.3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3.3.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或网站披露等其中一种方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规定。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可不再退还。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5)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3.5投标文件编制说明3.5.1投标文件编制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3.5.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招标文件中明确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3.5.3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3.5.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3.5.5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5.6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3.5.7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3.5.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6投标文件的递交3.6.1投标人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已加密的投标文件成功提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地点。3.6.2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投标人网站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中修改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3.6.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提交投标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提交,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3.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7.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新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并签章、加密后重新提交,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重新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3.7.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3.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4、开标4.1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4.2开标程序本次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具体流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5、评标5.1评标委员会5.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2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小组组长。5.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5.1.4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5.3评标5.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5.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中标和合同6.1中标通知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6.2履约保证金6.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6.2.2中标人不能按上款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3签订合同6.3.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6.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纪律和监督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7.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7.4对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采购活动中,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8、询问、质疑、投诉8.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8.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8.3供应商质疑8.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8.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8.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1。8.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8.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新疆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8.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8.4供应商投诉8.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8.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8.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9.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9.2支持绿色发展9.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9.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9.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9.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9.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9.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9.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9.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9.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JY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JY管理局、JD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JY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9.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9.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9.4支持创新发展9.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9.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9.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3章采购需求一、★采购货物清单序号品种单位标准2025控制单价1鲜羊肉公斤符合GB2762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GB 31650食品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NY/2534-2025生鲜肉冷链物流技术规范标准48.82鲜牛肉后腿公斤563鲜牛肉前腿公斤564冻鸡胸脯肉公斤105冻鸭胸脯肉公斤106鲜羊尾巴油公斤147鲜羊肝公斤258鲜牛肉剔骨肉公斤62总控制价281.8二、★品种及数量要求1、货物的品种:采购人每送货周期指定定购的肉类。2、货物的数量:按采购人每周指定定购数量为准。三、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四、其他要求:一、货物质量标准1.生产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生产过程中严禁添加任何物质,包括营养剂。2.包装要求:外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无油迹等渗漏现象;一次性成品包装。产品外包装上应标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名称、等级、产品执行标准代号、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营养成分表、质保期、贮存条件、联系方式等。3.标签要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相关规定。4.加工过程卫生要求:生产过程中严禁添加任何物质,包括食用油、非食用油、香料和香精。5.净含量要求:具体包装规格以采购方实际采购需求为主,每批次按送货总量的5%进行抽检(不含包装袋重量),总净含量应足量,不足的按比例在总数中扣除。6.存储、运输及保质期要求相关规定,应明确标识保质期,剩余保存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80%。★7.总体质量要求:须有加盖国家或地**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并通过扫码追溯核查。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纹理清理、肉质细腻,品质好,所有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采购冷冻肉时应当明确冷冻期限。二、项目实施标准★1.所供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2.所供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3.供应商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4.每批次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通知的为准。5.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7.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供应商。因供应商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8.供应商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相关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9.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换货,两小时内响应并配送到位;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货时的商品与中标时的承诺不符,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10.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经查实后确属供应商责任,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人员的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1.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配送的各类物品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此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应当包含此项费用)。若检测不合格,为防止二次流通至市场,采购人将对该批货物报告相关部门销毁。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调换合格货品,并且对中标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书。在合同履约期内,经采购人累计发出三次整改通知书,中标供应商仍然屡改屡犯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违约责任。★12.供应商须按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三、产品溯源标准及要求、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一)溯源标准及要求1.为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的目的,从源头上治理食品隐患。中标人要严格按照“溯源标准”提供票证,做到货到票证到。验收中无票证、货与票证不相符的以及要素不全的,采购人有权拒收。票证需一式两份,采购人和中标人各保留一份,以便日后抽查工作。二)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1.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变质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2.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包装呈干爽状态。3.对食品检查如下:(1)羊肉类:新鲜,切块其肌肉红而均匀,不带头,不带杂,富有光泽;肉的质地坚实而细腻,有弹性,外表微干,不粘手;气味新鲜,没有其它异味且羊油(肥肉)含量不超出当次采购数量的5%。(2)牛肉类:新鲜牛后腿肉、其肌肉红而均匀,富有光泽;肉的质地坚实而细腻,有弹性,外表微干,不粘手;气味新鲜,没有其它异味且牛油(肥肉)含量不超出当次采购数量的5%。冷冻货须带有明显产品标识。(3)禽肉类:肉质紧密呈干净的粉红色且有光泽、不带头、不带内脏、不带爪、感官良好,有轻微弹性,肉质紧致,外层微干,无污血,无毛发、毛渣,不发粘,不粘手。冷冻货须带有明显产品标识。注意:所供鲜肉及冻肉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严格遵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2707-2016),速冻肉执行标准SB/T10379并达到国家动物检疫要求。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供货时须提交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并达到国家动物检疫要求。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每次向采购人供货时,提供的羊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四、产品配送要求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不得使用含铁制铜制铝制等金属附着物的包装以及超出20cm的捆绳)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供应商需具有一辆专用货车。(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租赁车辆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车辆责任造成任何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3.装卸货物使用托盘及叉车完成。4.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需将其详细资料报甲方备案,配送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如需更换,乙方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将其个人资料送甲方审批,不得擅自更换。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约期内,除法定代表人亲临实施的,应当指派在职员工担任项目负责人(代理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在合同履约期间负责与采购人的业务对接,签署一切文件和处理有关的一切事务,中标供应商对授权项目负责人(代理人)的签字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供应商更换项目负责人(代理人),撤销授权的,应当以正式的(书面)函件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的同意。项目负责人(代理人)在授权有效期限内签署的所有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务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五、产品验收要求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清点)—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3.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4.按前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5.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6.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及中标人,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7.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供货资格。8.整批产品无或缺少《溯源标准及要求》中提及的相应票证的全部退货。9.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退货的,投标人以不影响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0.验收记录: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送货人签名确认。11.中标人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某些商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中标人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此项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1)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2)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或不能如数供货的;3)中标人有私自更改订单中货品的;4)中标人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5)中标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未能提供免费替换服务的;6)中标人的送货单没有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出现涂改,标记不清的情况的;7)中标人泄露采购人的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8)出现中标人联手哄抬物价现象的;9)向采购单位人员或验收货人进行物质、金钱、服务等贿赂的。12.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①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②检测发现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③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乳制品。④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参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⑤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⑦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⑧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13.中标人提供有毒、变质、过期等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之食品问题,中标人除需负担由此产生的全数医疗等费用外,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采购人取消该中标人供货资格及终止供货合同。六、甲方下订单及交货要求1.采购人提前2天以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所要配送的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等。2.在用户未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3.中标人根据用户实际要求运送货物,按用户要求进行备货。须提供一式四联的机打送货单及相关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4.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经采购人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才算完成。5.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指定区域。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6.每次送货,中标供应商必须安排固定1个专职送货员及不少于1辆专车负责送货,如特殊情况需更换人员须提前向甲方报备。负责货物的运输、清点,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数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7.中标供应商车辆责任造成任何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8.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9.中标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投标人品种(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应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10.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供应商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11.中标供应商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名称、规格、报价、单价、数量、总价,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供应商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12.如物品非因采购人人为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包换或包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13.中标供应商应具备相当的货物储存量,其储存量应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供应商负责货物运输费用,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与我单位无关,在运输过程中造成食品污染,我单位可以无条件退货及终止合同。由于特殊情况供应商要有能力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供三个月的物资。以上物资交货地点均在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卸货,由出货方承担卸货。14.中标供应商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文件等。15.中标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各单位的管理制度及办法,自觉于采购人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和配送责任书。★16.中标供应商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必要的售后机具配置、具有专门的服务电话,并能提供快捷服务。提供7×24小时的售后支持服务,配置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17.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将订单内所有货物配送至采购方指定的地点,中标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一式四份,双方现场过秤(清点)并验收签名,单一品种如超过一吨重量的须提供磅单,作结算凭证。(暂订时间,具体时间以采购方需求为准)。★18.中标供应商承诺项目全部物资能充足供应,若因车辆损坏等原因不能保障供应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9.投标供应商具有固定、已投入使用的的仓储场所。(自有仓库须提供产权证明,如是租赁仓储,则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七、监督管理要求★1.采购人根据文件要求、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及服务合同约定组建评价小组,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和方式。由评价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考核。2.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取消其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供应商资格的;2)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给回扣、转包、挂靠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3)恶意质疑投诉的;4)因其公司资质降低达不到供应商资质条件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资质的;5)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6)因乙方不具备相关能力或乙方交付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造成甲方人员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和健康安全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行为。3.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采购合同》1)选定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2)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服务合同的;3)不按采购需求、投标文件以及采购服务合同要求全面履约,履约情况评价不合格的;4)物资或服务存在故意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行为;5)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应商责任的;6)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八、其他注意事项★1.由于采购单位的特殊性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保密工作要求,并签订《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必须完全真实有效,并且在《合同》履约期限内做到完全、切实的落实和执行。否则,甲方将在累计发出三次《整改通知》后,终止《合同》的执行。在甲方未确定新的供应商和未和新的供应商完成交接之前,乙方不得终止服务影响甲方的正常采购需求。否则,乙方将承担违约金并报政府采监督部门备案。其他违约责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评审结论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见附表一符合性审查说明:初步评审不通过的不再进入详细评审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分值权重详细评审价格评审40分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所报单价合价最低的供应商其价格分为基准价,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单价合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分=(单价合价最低值 / 供应商所报单价合价)×最大分值。40%商务技术标评审60分详见附表二60%合计(100分)100%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本次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故不再进行价格扣除优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次项目不适用):一、关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JY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的规定:1、小微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可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JY和JD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JY和JD企业(简称JY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JY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JY管理局、JD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JY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JY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JY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JY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JY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意: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JY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8、若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均属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JY企业)的,按原报价进行评审。附表一:初步评审-资格、符合性审查表评审因素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意见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依法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3.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注:复印件须内容清晰可见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或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复印件;2.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或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注:复印件须内容清晰可见并加盖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一时段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原件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2.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一时段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原件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原件复印件。注:复印件须内容清晰可见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注:复印件须内容清晰可见并加盖公章。其他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说明自己与其他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供应商,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情形。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名称与获取文件时一致且有有效变更证明的;供应商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供应商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合同履约期限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所有条款);投标文件中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注:以上检查内容必须全部满足检查标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附表二:商务技术标评审表序号评分项具体评分办法一、技术部分(45分)1配送服务方案(24分)1、供应商对货物的运输的具体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针对运输服务方案、正确处理、完美解决问题的方式;②具有完善的运输组织模式;③针对项目运输方案实施提出措施建议,确保项目顺利实践。全部提供得12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4分,扣完为止。内容存在缺陷的,每一项扣1-4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此项不得分。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致;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2、供应商对货物配送的具体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出入库管理;②货物交接;③配送时间安排、④配送流程。全部提供得12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3分,扣完为止。内容存在缺陷的,每一项扣1-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此项不得分。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致;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2特殊情况应急方案(10分)1、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自然灾害;②公共卫生事件;③停水停电;④零星增补供应保障情况的应对措施。全部完整提供得4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1分,扣完为止。内容存在缺陷的,每一项扣0-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此项不得分。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致;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2、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针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②清晰表明事故的责任权利义务;③着重提出应急处理预案、善后处理的方法和措施等内容。全部提供得6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2分,扣完为止。内容存在缺陷的,每一项扣1-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此项不得分。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致;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3产品溯源(2分)提供的货物来源渠道清晰且程序正规得2分。无法体现货物来源渠道清晰且程序正规的不得分。4质量保证(9分)投标人具有详细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以确保提供给采购人的产品新鲜、不腐烂生虫、无异味无杂物,且每批次供货合格,并对于出现质量不合格产品时,投标人应明确的退换货、缺送(漏送)措施及流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交验时发生缺送(漏送)的解决方案、②存在变质(不合格)货物的更换方案、③提供货物与采购人要求差别较大的退货方案;三部分要素。以上内容都包含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9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致;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三、商务部分(15分)1类似业绩(2分)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类似销售业绩,每个业绩1分,满分2分。备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含首页、服务内容信息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内容需清晰可辨认,未提供或内容不全或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可。2项目人员配置(5分)投标人人员配置中的工作人员均需提供健康证、身份证及本单位劳务合同,至少配置3人,得3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最高得5分,每个人员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车辆情况(4分)配送车辆为冷链车,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不得少于2台,得2分,每增加1台配送车辆加1分,此项最高得4分。备注:(1)投标人自有车辆,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投标人租赁车辆的,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2)提供车辆图片,未提供不得分。4经营场所、仓储配送点(2分)投标人有固定经营场所、仓储配送点(需提供相关房屋产权或租赁协议的证明材料,能够极快程度响应招标人供货需求的:有固定经营场所及仓储配送点的,得2分;固定经营场所或仓储配送点只满足其一的,得1分;都没有不得分。5售后服务(2分)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和管理水平和服务响应时间。 (1)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针对服务中出现产品各项问题的解决办法;②项目售后服务组织措施。全部提供得2分,每缺一项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表述混乱或不完善的扣0.5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初步评审程序2.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资格审查小组依法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程序;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2.2.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2.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向其授权代表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3.1详细评审标准3.1.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1.2商务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详细评审程序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供应商得分=A+B。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3.2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3.3.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如果报价表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4、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5、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5.1无效投标条款供应商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5.2废标条款5.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2.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3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6、串通投标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第五章合同文件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乙方:注:最终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本合同只提供参考。第1部分合同书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2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3部分专用合同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供应商配送责任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方生活物资集中招标采购配送工作,确保采购方生活物资供应及时有效、保质保量,供应商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树立服务意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服从采购方生活物资招标采购配送管理中心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二、积极配合采购方按时签订合同,并自觉履行合同各项承诺,自愿承担责任。三、按照采购方提供的配送计划,及时筹集货品、及时配送,做到票随货走。四、严格履行《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严禁向采购方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严禁进行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认真履行《保密承诺书》,不得向外界媒体泄露采购方供应数量及采购方相关信息。六、所提供的商品质优价廉,供货价为合同约定价或招标价。商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的卫生安全标准,包装符合采购方的特定要求,符合合同的各项标准。七、不得提供过期、临期及变质商品,确保不发生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保质期剩余时间不能低于“保质总期限”的1/2或1/3。同时对于临近保质期的食材,甲方可以要求随时换货,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换货。八、凡供应目录确定的商品,不得以缺货等理由不及时供货,连续三次不及时供货的,由采购方提出意见,经生活物资招标采购配送管理中心审核列入黑名单。九、配备必要的车辆、库房,设专职信息员,及时按单发货,确保配送商品及时到位。十、固定配送车辆和人员,提供合法有效证件,执行采购方安全管理规定,配合采购方做好安全检查。十一、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市场重大的价格变动申请调价的,必须向采购方提供价格调整的理由和依据,但未正式批准前仍需执行原价。十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认真吸纳配送采购方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配送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乙方代表签字:乙方单位公章:年月日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为落实采购方党委关于“竞争性引进大型商贸物流企业对采购方生活物资物流配送,杜绝腐败行为”的工作要求,保证甲乙双方在公正、公平、公开、诚信的原则下做好采购方生活物资集中采购配送工作,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和廉洁自律,特签订此承诺书,以便共同遵守。一、乙方(含工作人员)决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馈赠礼品(包括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等)。二、乙方(含工作人员)决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同上)提供休闲、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三、乙方(含工作人员)决不支付应由甲方(含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住宅装修、婚丧嫁娶、购物、学费及子女出国等)。四、乙方决不与甲方工作人员(同上)共同从事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或提供便利条件。五、乙方决不与其他竞标(卖)人相互串标,不采取任何手段排挤其他人参与公平竞争和损害甲方利益。六、乙方发现甲方工作人员(同上)有索贿行为的,应拒绝并及时向采购方管理局生活物资集中招标采购配送领导小组举报。七、甲方如发现乙方违反承诺,经甲方监督部门认定违规事实后,乙方自愿接受下列处罚规定:1.乙方行为致使甲方工作人员(同上)违规的,乙方同意将本公司列入甲方黑名单,三年丧失与甲方往来业务资格;2.同意按照违规事实轻重支付罚金1-5万元;3.乙方行为致使甲方工作人员(同上)违法的,乙方同意永远丧失参加甲方招标投标资格。八、乙方若违反上述条规,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次合作资格,如果乙方中标无效,已签订合同则终止执行。本承诺书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乙方代表签字:乙方单位公章:年月日物资采购配送保密协议甲方:乙方:1.乙方为甲方提供物资配送,乙方将以书面、介质或口头形式获得甲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2.乙方承诺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不能传递、外漏信息。一、保密信息的范围甲方给乙方提供配送生活物资的品名和数量所有信息及材料(不论是书面、口头、磁记录、光学记录、电子记录还是其他记录形式都属于保密信息),配送过程中获取的采购方信息。二、乙方的保密义务1.乙方应当在保密期内,对保密信息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泄露给无关雇员以及任何第三方。2.乙方的雇员为甲方配送商品时,乙方应当告知雇员负有相关的保密义务。3.不得以损害甲方利益的方式传播甲方保密信息。4.不在公共场所或私人通信中谈及甲方保密信息。5.不利用合作之便获取甲方与合作无关的保密信息。6.不利用甲方保密信息从事损害甲方利益和声誉的活动。7.不进行其他可能导致甲方保密信息泄露的活动。8.不得携带除采购方所需商品以外的任何物品。三、保密期限乙方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其保密义务不随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终止。四、违约责任如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几项:1.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侵害。2.暂停、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合作或乙方所提供的服务。3.要求乙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围及甲方损失的扩大。4.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保全费和执行费用等)。5.其他进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因乙方人员造成甲方保密信息的泄露,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五、争议解决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六、协议的效力本协议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自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是协议双方关于保密信息责任的完整的、唯一的协议,并将取代双方此前所有口头或书面交换的意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页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4)其他资格要求……………………………………………………………………(页码)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依法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3.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注:提供材料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或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复印件;2.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或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注:提供材料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一时段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原件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2.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一时段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原件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注:提供材料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一)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二)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三)。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其他资格要求1、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有,格式见附件四)2、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表示自己与其他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供应商,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书面声明包括如下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其单位外的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信息;供应商直接控股、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情形。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附件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某某单位肉类采购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一)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1.“单位名称”应填写采购人名称。2.“项目名称”应按照采购文件中确定的项目名称填写。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所承担的具体内容。3.“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细化载明的采购标的名称。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购标的名称;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标的名称。4.“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并应确保与采购标的涉及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分包部分采购标的涉及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承担部分采购标的涉及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5.“企业名称”应填写投标(响应)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分包部分采购标的对应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采购标的对应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6.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指标以上年度末数据为依据,营业收入指标以上年度累计数据为依据。无上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部分,供应商应依据企业上年度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判断“中小企业声明函”载明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是否属于采购文件所属行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8.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按照企业从事的主要活动确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按照上年度末实际情况填报,并应确保在争议纠纷处理时,可提供相关数据的来源依据。(二)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提交要求1.投标(响应)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核实投标(响应)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的相关信息,如对相关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鼓励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一并提供对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相关信息的核实核验情况以及其他佐证材料。3.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按采购文件所属行业划型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JY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JY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JY管理局、JD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JY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如下】。JY企业证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JY企业。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省级以上JY管理局、JD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盖章):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书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服务应当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且使用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商号或注册商标(与代理商或供应商无关);应当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当明确每个包的的承接企业类型及相关数据),否则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四、联合体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投标保证金……………………………………………………………………(页码)(4)投标货物配置清单……………………………………………………………(页码)(5)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6)投标(响应)方案……………………………………………………………(页码)(7)其他资料………………………………………………………………………(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1.4其他资格要求。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投标保证金(如果有);2.2.4投标货物配置清单;2.2.5商务技术偏离表;2.2.6投标(响应)方案;2.2.7其他资料。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2.3.2报价明细表。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附: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附: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投标保证金附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采用电子保函的,附支付电子投标保函费用的银行转账回单及保函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投标货物配置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品牌或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元)备注12345...........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另外可在此表后附产品支持文件,所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差说明12345……供应商保证:除上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六、技术(投标)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采购需求及商务技术评审条款等进行编制。七、其他资料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页码)(2)报价明细表……………………………………………………………………(页码)一、开标一览表价格单位:元项目名称 投标单价合价(元)小写: 大写: 合同履约期限 备注: 说明:1、投标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2、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价格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或品牌单价(元)单位备注12345...........投标单价合价(元)说明: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报价明细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肉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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