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肥西县交通运输局2025)



肥西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9标

肥西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9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肥西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9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AEEZN00182
项目名称:肥西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9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3495907.39元
采购需求:根据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合交公管〔2025〕41号文件《合肥市交通局下达关于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的通知》,肥西县政府批示,肥西县发改委立项,计划对肥西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9标进行采购,该项目为大修刘河中学至环巢湖大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管涵、交通安全标志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含节假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7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8825072。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0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巢湖南路31号
联系方式:0551-68833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
联系方式:0551-68825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寅松
电话:0551-68825072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分25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8-28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8-2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附件:
采购需求.docx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以下需求仅供参考,最终以磋商文件为准)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1)供应商一旦成交,磋商时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磋商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报采购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成交供应商磋商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采购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引进新的承包人。采购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2材料要求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成交供应商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负。因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报价须知1、供应商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重要说明(1)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澄清、修改、补充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请供应商自行从网上下载,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有无相关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2)在工程项目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项目概算相比降幅过小,或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3)供应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府的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4)下列采购需求中:(4.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4.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相关工作的通知》(合财购〔2025〕167号)、《合肥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实施方案》,属于实施范围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按照财政部、住建部、工信部联合印发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5)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按《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通知》(合建监管〔2024〕13号)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已按规定的措施项目、费率和单价列出采购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清单,供应商应承诺报价中已包含采购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应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5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并由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保,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前进行核实,若发现虚假响应,将追究违约责任。(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①法定情形;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全面履约。(3)成交后若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导致该项目经理无法进场履约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因此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4)供应商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未提供响应无效。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右上角增加使用时限的标注。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2024年8月31日之前新旧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2024年9月1日起,旧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失效。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注:1.相关政策详见《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2.对于其他省份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要求,证书颁发单位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7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肥西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9标所属行业:建筑业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工程类)项目名称:肥西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9标项目编号:2025AEEZN00182采购人:肥西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5AEEZN001822.项目名称:肥西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9标3.预算金额:350万元4.最高限价:3495907.39元5.采购需求:根据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合交公管〔2025〕41号文件《合肥市交通局下达关于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的通知》,肥西县政府批示,肥西县发改委立项,计划对肥西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9标进行采购,该项目为大修刘河中学至环巢湖大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管涵、交通安全标志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6.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含节假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获取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第1页共114页四、磋商时间及地点1.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肥西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巢湖南路31号联系人:黄星雨电话:0551-6883316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联系人:史寅松电话:0551-688250723.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4.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肥西县财政局地址:肥西县上派镇三河南路335号电话:0551-68851309七、其他事项说明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第2页共114页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4.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第3页共11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肥西县交通运输局3.2采购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肥西县财政局7.2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5年9月4日17时3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12.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3.1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14.1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6.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8.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1.4最后报价扣除(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1.4(本项目不采用)(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3.1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家以上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6.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1)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4)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5)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7.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8.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29.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30.1代理费用(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代理费用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规30.1代理费用定的收费标准(详见附表)收取。投标人(供应商)在价中不单列,包含在报价中。附表成交金额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1.5%1.5%1.0%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1.1%0.8%0.7%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0.8%0.45%0.55%1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0.25%0.1%0.2%1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0.05%0.05%0.05%10亿元以上0.01%0.01%0.01%注:代理费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成交)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代理费第6页共114页用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5000-1000)万元×0.25%=10万元(6000-5000)万元×0.1%=1万元合计收费=1.5+3.2+2.25+10+1=17.95(万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3)收取单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4)缴纳单位: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5)缴纳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三个工作日内31.1合同签订及公开时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33.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部)联系电话:0551-68825072通讯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34其他内容34.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34.2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法☑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法34.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34.4质量标准要求质量标准:合格34.5安全文明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规定34.6总包及分包规定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分包情况□允许专业分包☑不允许34.7现场条件具备开工条件34.8采购人提供的资料☑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电子版图纸获得方式: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4.9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1)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三个工作日内须缴纳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费,可以转帐(同城)、电汇(异地)方式。招标代理合同履行地为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肥西县上派镇)。(2)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计算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1”,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3)以上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34.10特别提醒(1)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磋商、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成交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严肃查处。(2)本工程在发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后,供应34.10特别提醒商应对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等数据进行复核。如供应商认为数据有误,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中数据将被作为有效数据用于判定最后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的依据(清单工程量出现重大错误除外)。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若供应商对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未提出相关疑问,视同认可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合理。成交后,供应商应按其报价完成磋商范围和图纸内的全部内容,不得以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存在漏项或数量偏差或不合理提出各种形式的索赔。34.11关于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相关约定(1)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和供应商资格声明书。34.12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注: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34.13重要提示(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34.13重要提示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4.14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章节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章节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4.15特别提醒(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如不同响应文件的制作机器码相同,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34.16其他补充说明(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34.16其他补充说明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①成交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②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栏目查看《合肥市(信易贷)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电子保函的递交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详见操作手册)。③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第11页共114页费率:序号咨询项目收费基础工程类型单位工程金额(万元)100以内200以内500以内1000以内2000以内5000以内10000以内10000以上六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编制中标价建筑工程4.84.33.83.43.02.82.52.3安装工程5.04.64.03.63.12.92.62.4控制价(标底价)中标价建筑工程2.01.81.61.41.31.21.11.0安装工程2.11.91.71.61.41.31.21.1工程结算编制工程造价建筑工程3.02.62.11.61.41.21.00.9安装工程3.22.82.31.811.61.41.21.0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送审工程造价(1)基本收费建筑工程3.43.12.72.42.11.91.81.6安装工程3.63.22.82.62.32.11.91.8(2)审核增减额5%七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面议1098765安装工程面议11108986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实际吨数10元/吨九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证涉案金额按涉案金额的10%~3%计算十计时收费注册造价师为:200元/人小时高级职称造价员:160元/人小时中级职称造价员为:100元/人小时注:1、表中“工程预算、结算、标底审核”和“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项目的计费方式为(1)+(2)其中审增额向施工单位收取咨询费,审减额向建设单位收取咨询费,凡工程审减率超过10%的,其超过部分咨询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无审核增减额的,按基本收费收取,咨询服务费一律由委托单位支付.2、按基本收费标准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费,计时收费按耗用工时计费。3、计费基数以单位工程金额计算:合同包干价加签证项目,包干价部分应计入计费基数。4、复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对经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再次审核,其收费费率可在初审基础上增加20%,初次审核金额以承包方提交工程造价为准。5、安装工程主材按规定都应列入造价,标底要求不列的,可以扣除但不得减少编制费用.6、本收费标准中的“建筑工程”适用建筑工程及配套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安装工程”适用单独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合二次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照下表计算方式计算,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如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6000.00万元×(0.25%+0.11%)=21.6万元第12页共114页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工程项目采购。2.定义2.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3.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3.5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第13页共114页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8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要求。4.资金落实情况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6.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磋商文件构成7.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7.2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第14页共114页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8.2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9.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9.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承担工程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9.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10.2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第15页共114页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11.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内容。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磋商工程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11.3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磋商保证金12.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3.磋商有效期13.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制作14.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2)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第16页共114页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系统。14.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响应文件是指解密后的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5.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15.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6.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6.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6.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对其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16.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7.磋商小组17.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第17页共114页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7.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7.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18.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8.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18.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8.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18.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第18页共114页会。18.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8.3.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8.4相关说明。18.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18.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4.3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8.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8.4.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8.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9.终止竞争性磋商19.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9页共114页20.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0.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21.最后报价21.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21.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21.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21.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第20页共114页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1.5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1.6供应商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项目所在地最新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等,结合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自主报价。21.7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修改,否则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供应商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21.8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价格包括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总价内,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21.9本项目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供应商可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磋商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磋商报价范围内,采购人不再承担该费用。21.10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21.10.1本工程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工程总造价在磋商范围内包定,除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外,其它工程造价增减均不予签证计价。第21页共114页21.10.2磋商前,供应商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疑问,否则采购人可不予答复。21.10.3采购人对疑问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的,采购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供应商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采购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21.10.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疑问的,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供应商必须按其报价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21.11成交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21.12本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成交。22.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2.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23.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23.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4.编写评审报告24.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5.保密要求25.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第22页共114页26.成交结果公告26.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6.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7.成交通知书27.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告知磋商结果28.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8.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9.履约保证金29.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0.代理费用30.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30.2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三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代理费用。【中标(成交)时间,以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网上中标(成交)通知书之时为准,如不交纳代理费用,成交供应商将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代理合同履行地为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肥西县上派镇)。第23页共114页代理费用缴纳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代理费用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文件收取。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开。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1.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2.廉洁自律规定32.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32.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3.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3.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第24页共114页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3.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3.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5页共114页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1)供应商一旦成交,磋商时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磋商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报采购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成交供应商磋商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采购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引进新的承包人。采购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2材料要求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成交供应商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负。因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报价须知1、供应商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3报价须知无效。4重要说明(1)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澄清、修改、补充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请供应商自行从网上下载,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有无相关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2)在工程项目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项目概算相比降幅过小,或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3)供应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府的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4)下列采购需求中:(4.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4.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相关工作的通知》(合财购〔2025〕167号)、《合肥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实施方案》,属于实施范围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按照财政部、住建部、工信部联合印发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4重要说明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5)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按《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通知》(合建监管〔2024〕13号)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已按规定的措施项目、费率和单价列出采购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清单,供应商应承诺报价中已包含采购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应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5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并由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保,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前进行核实,若发现虚假响应,将追究违约责任。(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①法定情形;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全面履约。(3)成交后若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导致该项目经理无法进场履约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因此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4)供应商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6项目经理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未提供响应无效。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右上角增加使用时限的标注。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2024年8月31日之前新旧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2024年9月1日起,旧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失效。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注:1.相关政策详见《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2.对于其他省份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要求,证书颁发单位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7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肥西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9标所属行业:建筑业第29页共114页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2.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初审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8.3.1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磋商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磋商邀请》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6项目经理见第三章《采购需求》1.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单位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2.提供项目经理承诺,格式后附。7磋商响应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7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格式。8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磋商报价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1条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查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得相同11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综合评分2.2.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90分)主要实施方案及施工技术方案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主要实施方案及施工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主要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2.关键工序;3.技术保障措施;4.施工技术等。(1)以上要求描述详尽、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每项得3分;0-12分技术资信分(90分)主要实施方案及施工技术方案(2)以上要求描述比较明确、针对性较强的每项得2分;(3)以上要求描述不明确、思路不清晰、有待完善的每项得1分;(4)以上要求不符合实际或没有提供的得0分。0-12分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综合评审;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包含但不限于:1.成品保护措施;2.养护及质保具体与内容;3.施工完成部分与拆除工程做好现场维护措施;4.供应商认为本项目存在的施工重难点及解决措施。(1)以上要求描述详尽、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每项得3分;(2)以上要求描述比较明确、针对性较强的每项得2分;(3)以上要求描述不明确、思路不清晰、有待完善的每项得1分;(4)以上要求不符合实际或没有提供的得0分。0-12分项目进度计划及工期安排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及工期安排,进行综合评审;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1.工程进度计划;2.工程进度保证措施。0-6分第33页共114页(1)以上要求描述详尽、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每项得3分;(2)以上要求描述比较明确、针对性较强的每项得2分;(3)以上要求描述不明确、思路不清晰、有待完善的每项得1分;(4)以上要求不符合实际或没有提供的得0分。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进行综合评审;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1.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2.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4.安全、文明施工技术组织措施等。(1)以上要求描述详尽、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每项得3分;(2)以上要求描述比较明确、针对性较强的每项得2分;(3)以上要求描述不明确、思路不清晰、有待完善的每项得1分;(4)以上要求不符合实际或没有提供的得0分。0-12分资源配备计划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源配备计划,进行综合评审;资源配备计划包含但不限于:1.主要物资、机械设备;2.劳动力计划。0-6分第34页共114页(1)以上要求描述详尽、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每项得3分;(2)以上要求描述比较明确、针对性较强的每项得2分;(3)以上要求描述不明确、思路不清晰、有待完善的每项得1分;(4)以上要求不符合实际或没有提供的得0分。供应商业绩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公路养护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15分。注: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合同;(2)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若评审材料中无法体现交(竣)工验收时间、供应商名称、施工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须出具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0-15分人员资格一、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1人),(满分3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二、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负责人(1人),(满分5分):1.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0-12分第35页共114页三、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人员(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满分4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或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人员名单;(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3)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项目经理业绩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养护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注: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与供应商业绩可以重复,响应文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合同;(2)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若评审材料中无法体现交(竣)工验收时间、项目经理姓名、施工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须出具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0-9分管理体系认证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0-6分第36页共114页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证书状态须为“有效”)。价格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2.2.3分值汇总(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磋商小组成员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3)除评审综合总得分外,不公布其他评分明细。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对投标供应商得分情况不做任何解释。备注:在上述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供应商)提供时自主选择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或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资源用于交易活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供应商)应当自行检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响应)文件时依据交易文件约定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第37页共114页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工程类)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第38页共114页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工程类)(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第39页共114页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工程类)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40页共114页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承包人自行准备。第41页共114页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2.5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照规定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合同额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等方式。对于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将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2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承包人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2天,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33.7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否。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前。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45.1.1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45.1.1(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5)。5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工程延期28天以上的,每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延期竣工56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4%。6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11.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8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不包含招标文件发布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的约定的可调整价差人工、主要材料),除不可抗力以外的其它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经考虑,不再另行计取。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3)其他价格方式:。9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0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1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合同内实际完成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审定后支付至100%。1215.2.1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315.3.1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1)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银行保函、工程质量保险等担保方式,担保/保证金额为:/;(2)/;(3)其他方式:/。注:以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含从工程款中以扣留方式提交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第44页共114页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工程类)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第45页共114页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套(含竣工图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用自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关于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保管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第46页共114页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备注:与合同补充条款相对应)。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备注:与合同补充条款相对应)。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第47页共114页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提供全套竣工图,所有竣工图应为新图纸。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身份证号: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做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第48页共11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