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煤矿用支护钢带 煤矿支护用钢带招标公告(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25)



询价单号
XJ0131298A
采购方式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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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1T10:35:35.000+08: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5-09-01T10:35:35.000+08:00

采购商名称:八钢公司资材备件采购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C6326352

煤矿用支护钢带加工

金属制品委托加工(叶类);型号规格:长:5.1m 宽:0.05m,使用Φ10mm圆钢 材质:Q235;使用对象:金属制品委托加工;

4000.0

piece

2025-12-26T23:59:59.000+08:00

C6326353

煤矿支护用钢带

金属制品委托加工(叶类);型号规格:长:4.4m 宽:0.05m,使用Φ10mm圆钢 材质:Q235;使用对象:金属制品委托加工;

10000.0

piece

2025-12-26T23:59:59.000+08:00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新疆焦煤集团1890/1930煤矿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1、竞价简介: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对煤矿用支护钢带产品委托加工在乌鲁木齐区域进行公开询报价,以不含税报价的最低价中标。2、报价要求:不含税报价3、合同执行周期:4、交货期要求: 5、验收要求:详见技术协议6、结算付款:每月25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甲方挂账,次月25日后以现款形式付款。特殊情况按八钢财务相关制度执行。7、质量保证金: 8、中标及废标原则:不含税报价,最低价中标。9、标的物其他要求: 10、其他交付要求:详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11、其他保证金: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详见技术协议

附件下载

煤矿支护用钢带委托加工生产技术协议.doc

煤矿支护材料委托加工生产技术协议委托方(甲方):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加工方(乙方):委托方、加工方双方依据自愿、平等、有偿的市场经济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一、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加工费、交货期限、交货地点1、项目:煤矿支护用钢带2、规格型号:详见具体委托加工生产联络单。3、数量:以集团版PSCS系统最终签订的电子合同为准。(每月见具体委托加工生产联络单)4、交货期限:按每月见具体委托加工生产联络单确定的交货期为限,满足委托方供货需求。成材率见每月具体委托加工生产联络单。5、交货地点:焦煤集团1890和1930矿库房。二、生产原料组织和转化成品1、原材料由委托方采购,加工方负责运输相应的原料到加工方加工点。双方以书面形式对原料材质、规格、数量进行确认,并经甲乙双方(乙方必须是授权人)经办人签字。2、原料消耗:加工方使用委托方提供的原料生产煤矿支护材料,成材率以委托方规定的经济技术指标为准,见具体委托加工生产联络单。3、委托方供材料的成材率按照100%计算,若低于成材率则加工方承担由此造成所有材料费及运输费的损失。该价款委托方有权从应付加工方的加工费中扣除。原材料过磅重量交货,产成品交接时按理论重量交货确认。4、加工产生的减回收(切头,腰子钢、废丝、氧化铁等)由加工方负责分类收集,废丝和氧化铁不可与其他混堆,归委托方所有,由加工方负责运输拉运至金属制品公司或八钢废钢库,运输车辆符合环保规定,产生的运费由加工方承担。5、加工环节全面由加工方负责,包括生产、人员、能源、设备维护等。6、加工方对委托加工过程中的员工安全、设备安全等承担全部责任,双方车辆到对方场地,须遵守对方相关规定。7、委托方提供的原料及加工后的成品、减回收物权归委托方,加工方不得随意处置,必须按委托方相关要求规定执行。8、委托、受托及收货方送货车辆应遵守三方各自出入厂规定。9、生产区域在甲方场地外,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受到上级管理部门、政府相关单位经济处罚等而遭受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全额赔付给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类、质量类、安全类、环保类等),赔付金额到金属制品财务缴纳或由委托方从应付加工方的加工费中扣除。10、因加工方因素造成委托方销售订单或生产计划未按期交付或完成,委托方有权对加工方按1000—3000元/次进行考核,并由加工方全部承担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经济处罚等,加工方按照委托方出具的相关考核单(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类、质量类、安全类、环保类等)当月扎帐前到金属制品财务缴纳或由委托方从应付加工方的加工费中扣除,否则不予挂账结算。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计量标准1、委托方供应的原料应符合国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2、加工方根据委托方出具的委托加工生产联络单中的相应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满足标准要求。3、产品标识加工方严格按委托方标识要求执行,产品标识模板由委托方提供。4、产品的包装,加工方严格按委托方规定的外包装及捆重要求执行。5、加工方交货数量以委托方出具的理论计量为准。四、加工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加工方生产煤矿支护材料产品的质量检验由加工方负责,委托方检验人员对加工方产品进行抽检、巡检,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加工方无条件按照委托方人员要求进行整改,同时配合委托方人员开展质量的检验、监督、核帐工作。2、委托方的监督检验不能免除加工方所生产产品的质量责任,已供顾客的产品,在使用或使用过程中因加工方原因发生质量问题,由委托方通知加工方整改处理,由加工方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运费、质量异议、罚款、赔付等所有费用,加工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3、委托方只接受加工方合格产品。五、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双方以现场生产实物为准,按前述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六、交(提)货方式、地点、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1、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由委托方采购,加工方负责运输相应的原料到加工方加工点,产生的运费由加工方承担。2、加工后的煤矿支护材料成品由加工方负责运输到焦煤集团1890和1930矿库房,产生的运费由加工方承担。七、资金、结算方式及期限1、委托、受托双方应按月做出委托加工产品物料平衡表,反映原料及产成品的月度收、发、存情况,并经甲乙双方(乙方必须是授权人)经办人签字确认。每月委托方扎帐日前由双方授权经办人对上月债权、债务、原料到货数量、成品到货数量、减回收数量签字确认后,办理挂账手续(加工方按交付成品量及约定的加工费单价向委托方开具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按约定的结算价格予以结算,委托方根据发票金额予以挂账。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加工方原因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事宜,委托方有权从应付加工方加工费中扣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金额。3、合同到期当月需将全部往来账务清理完毕,否则财务不予结算直至账务清理完毕。八、违约责任1、委托方所供原料由加工方负责保管、储存,原料发生被盗、毁损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加工方全额承担。2、委托、受托双方如有违约,需承担各自因此产生的损失及合理补偿。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合同履行中出现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提请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十、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1、本协议有效期限与集团版PSCS系统签订的委托加工主合同同步,到期后同等条件下加工方优先合作。2、本协议一式肆份,委托方持叁份,加工方持壹份。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委托方(盖章):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加工方(盖章):委托代理人:签订地点:八钢日期:廉洁协议书甲方: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韩勇乙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为了保证甲乙双方合法有序地开展业务合作,防止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廉洁从业的有关纪律规定,经友好协商决定:双方签订本《廉洁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约束双方共同遵守协议条款,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业务往来健康正常的开展。一、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在业务交往中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府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的纪律规定,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二、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在业务交往中不得违规相互赠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三、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对方索要和收受双方的回扣、服务费等好处费。四、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对方及其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五、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为借口安排对方人员外出旅游,出国(境),和可能影响公正业务交往的宴请、娱乐和健身等活动。六、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对方在房屋或汽车等买卖、搬迁或装修、通讯、交通、旅游、安排工作、出国(境)、婚丧喜庆等方面提供的各种便利与优惠条件(含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接受上述便利与优惠条件)。七、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对方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八、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介绍其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包括其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经办的企业)从事与甲乙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相关的业务活动。九、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本人及其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在其管理和业务权限范围,违规与对方单位及人员进行经营活动。十、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本人直接或参与、介绍他人与对方单位及人员建立借贷、租赁等经济关系。十一、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严禁安排对方单位及人员进行有财物输赢的活动。十二、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应相互监督共同遵守上述协议条款。如一方有违反上述条款行为,另一方应及时劝止,并向违反条款方纪检或相应部门举报,对方调查取证需要举报方协助时,举报方应积极支持配合。十三、甲方若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尚未履行完毕的经济合同,因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十四、乙方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将不合格产品以次充好交付甲方,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按照《八钢公司关于实行禁入管理的规定》对乙方予以禁入。十五、甲方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或采用不正当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致使甲方工作人员构成违纪的,造成恶性经济案件的,按照《八钢公司关于实行禁入管理的规定》对乙方予以禁入。甲方:(盖章)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煤矿用支护钢带 煤矿支护用钢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