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耳鼻喉科综合治疗台 耳鼻喉科治疗椅 口腔综合治疗椅 可视软性喉镜 科研仪器设备 科研仪器招标公告(榆次区北田镇中心卫生院2025)
项目概况
榆次区北田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7022025AGK00086
项目名称:榆次区北田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7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榆次区北田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3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此外,需提供产品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如注册证和登记表合一的话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3日 09:00
开标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晋中市榆次区御璟城市花园A12商铺三层(携带CA)乐都琴行三层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支付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次区北田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榆次区北田镇北田村
联系方式:0354-2732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御景城市花园A12商铺三层
联系方式:0354-399804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董女士
电 话:0354-3998046
附件信息:
最终 稿榆次区北田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485.9K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榆次区北田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7022025AGK00086采购人:榆次区北田镇中心卫生院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资格审查24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6第五章采购需求35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9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7022025AGK000862.项目名称:榆次区北田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37万元4.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耳鼻喉科综合治疗台1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3耳鼻喉科治疗椅1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4口腔综合治疗椅1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5可视软性喉镜1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此外,需提供产品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如注册证和登记表合一的话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相关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政采云平台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9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领取招标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开标前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以便统一调整,如不提交书面材料视同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4.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5.供应商应在投标前完成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参与项目供应商到场请自备电脑、CA等电子投标使用必要设备,为避免开标现场出现解密失败等异常情况,请参与供应商作好响应文件备份。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榆次区北田镇中心卫生院地址:榆次区北田镇北田村联系方式:0354-273203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御景城市花园A12商铺三层联系方式:0354-266939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董女士电话:0354-399804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其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3.1现场考察☑不组织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榆次区北田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工业12.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13.2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3.1投标保证金金额:3700元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收款单位: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晋中市分行营业部行 号:203175081641帐 号:2031407990010000106501113.7.1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4.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23.1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26.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27.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方式。27.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前台;联系电话:0354-2669393;通讯地址: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晋中市榆次区御景城市花园A12商铺三层)。28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50万以下部分按成交金额的1.8%收取,50万-100万部分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100万-500万部分按成交金额的1.1%收取,500-1000万部分按成交金额的0.8%收取(按阶梯法进行结算,个位及个位以后数位均需进到十位),若采购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缴纳时间: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服务费与履约保证金不得互抵。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1进口产品5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1.12.2.2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21.1.1中小企业定义:51.52.52.21.1.5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5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2.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23.3.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22.2.52.23.3.52.23.3.35.5.5.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23.3.36.6.6.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23.3.37.7.7.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23.3.38.8.8.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23.3.39.9.9.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23.3.310.10.10.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重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5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6投标费用6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资格审查第4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5章采购需求第6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7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和加“*”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11.1书面投标文件采用A4规格幅面,按统一格式填写,打印,装订成册(若有图纸需折叠成相同规格幅面),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112.2书面投标文件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113.3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114.4投标文件应参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被拒绝。12投标报价12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2.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22.21.1.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22.22.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2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24.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投标保证金13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33.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34.4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35.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36.61.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36.62.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36.63.3.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36.64.4.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3.7.1《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情形。14投标有效期141.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5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51.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52.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61.1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加密、修改、提交161.11.1.1投标人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提供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161.12.2.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提供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允许投标人多次提交投标文件,每次提交将覆盖上一次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文件自行下载解密验证。161.13.3.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17投标截止时间17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8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19开标19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92.2本项目开标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93.3开标过程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确认。194.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95.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20资格审查201.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1评标委员会211.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12.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22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3确定中标人231.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总分排名第一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4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4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5废标25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51.11.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5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1.1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51.1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6签订合同261.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6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6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7询问与质疑271.1询问271.11.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7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2.2质疑272.21.1.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72.22.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272.23.3.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72.24.4.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72.25.5.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7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8代理费28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2、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现场查询)7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金额;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签署、盖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要求的;9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1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4.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41.1.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42.2.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3.3.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4.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45.5.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46.6.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47.7.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5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5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5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5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5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5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58.8.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21.1.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2.2.2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32.23.3.3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4确定中标人41.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2.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3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5投标文件无效情形51.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52.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53.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4.4不同供应商的响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55.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56.6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57.7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6报告违法行为6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7保密和披露71.1保密71.11.1.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72.2披露72.21.1.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72.22.2.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二评标标准(一)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及投标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价。(二)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人,方有资格进入综合评分环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照以下打分细则办法进行评审、打分,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每一名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以得分(算数平均值)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人。序号评定内容及标准分值打分办法一、商务部分(11分)1合同业绩10分根据投标文件中附有的投标人自2022年8月1日以来同类型项目业绩证明进行评审[附合同复印件,合同必须能清楚地反映出合同日期、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有一项有效业绩得2分,加满10分为止。提供合同内容不全或内容不清晰,无法辨认,签字和盖章不全,无合同签订时间的不得分。2节能环保产品1分所投产品包含“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并能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二、服务部分(39分)3售后服务10分①售后服务方案;②售后服务流程;③售后服务标准;④售后服务人员安排;⑤售后响应时间及应急处理方案。包含以上内容且符合实际需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一项中存在一处内容不全面或有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4培训方案4分①培训目标;②培训内容;③培训人员安排;④培训保障措施。包含以上内容且符合实际需求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每一项中存在一处内容不全面或有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5供货方案6分①方案中供货时间(至少包含时间节点,符合采购人要求);②货物的供应及运输(至少包含运输环节计划,与供货时间相匹配);③易损部件包装(保证易损部位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的措施)。包含以上内容且符合实际需求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一项中存在一处内容不全面或有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6安装调试阶段方案5分①人员配备;②安装措施;③调试措施;④安装调试的期限保障措施;⑤安装调试的应急预案。包含以上内容且符合实际需求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每一项中存在一处内容不全面或有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7验收阶段方案5分①验收准备工作;②验收标准和依据;③验收流程;④配合验收的人员安排;⑤验收方案。包含以上内容且符合实际需求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每一项中存在一处内容不全面或有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8产品突发事件处理预案3分供应商是否有健全的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从产品性质特点及安全使用方面,供应商提供在遇到突发事件可以迅速处置的应急预案(比如提供替代品)。提供内容且全面的得 3 分,如提供的内容不全面或有缺陷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9投标产品的维护保养和零配件获取6分①进行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②维护方式方法;③零配件获取。包含以上内容且符合实际需求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一项中存在一处内容不全面或有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三、技术部分(20分)10产品技术指标20分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每有1项负偏离扣1分,负偏离超过5项,本项不得分。四、投标报价(30分)11 价格分30分各供应商的报价必须是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 注:以上“缺少”是指对应单项中的内容缺失,仅有标题无具体实施内容,“内容不全面或有缺陷”是指单项方案各小项描述不完整,内容缺少重要关键点,照搬其他书籍,与本次采购项目不符。第五章采购需求1、采购标的技术要求※(一)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参数1.检测速度:≥200T/H;首结果时间:≤12min;发光原理:吖啶酯2.测试流程:一步法;两步法两次分离;两步法一次分离;支持自动样本稀释3.反应原理:夹心法;竞争法4.样本类型:末梢血,血清,血浆,尿液5.样本量:10-150ul6.样本进样方式:前置进样,放入区最大可同时放置≥50个样本;7.可随时插入急诊样本8.试剂瓶规格:不少于100人份和50人份等规格9.试剂位:≥24个试剂位,冷藏温度2~8ºC,支持磁微粒试剂的旋转混匀10.同时分析项目:可同时分析≥24个项目11.磁分离:配备3阶磁分离机构12.感应功能:液面探测,试剂臂防撞检测,堵针检测,温度上报;13.光学系统:光电倍增管光子计数器14.不停机添加试剂,耗材等;15.耗材状态提示:指示耗材和固体废弃物状态,提醒更换耗材或清空固体废弃物16.可与Lis系统连接,故障自我诊断17.可连接外置打印机,自动打印病人报告。(二)耳鼻喉科综合治疗台招标参数1、工作主台面:尺寸:≥长1900(mm)宽700(mm),台面耐刮、防渗透。2、箱体:箱体采用全钢结构;3、液晶触摸屏:液晶触摸控制;4、药物喷枪:多功能一体化组合式喷枪;5、正负压真空泵;6、LED检查灯;7、正负压力表;8、加热除雾装置;9、污染器械收纳装置;10、器械盘不锈钢带盖器械盘;11、药瓶:小药瓶多只;12、LED观片灯组件:一套,亮度可调;13、带标清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14、带工作站,可动态、静态图像处理及检查预览打印(3)耳鼻喉科治疗椅参数1、升、降、仰、卧、全电动控制2、坐垫升降范围:500-800㎜3、头枕延伸:0-200㎜左右4、背靠仰卧角度:90°-180°5、负载:≥150公斤6、旋转角度:最大可达360°7、升降速度:约10㎜/s8、电源:220V50Hz9、尺寸:800mm×750mm×1300mm±20%(四)口腔综合治疗椅技术参数1、工作条件:1、供气压力范围0.55—0.80Mpa,流量>55L/min2、水源水压范围0.2—0.4Mpa,流量最少达到8-10L/min2、照明:1、LED感应灯2、LED光源长寿命:≥50000小时。3、治疗椅:2、靠背可进行高度调节;3、靠背带有负角设计。5、座椅升降范围最高:≥800mm;最低:≤350mm6、座椅左右扶手,右扶手可向外旋转≥135度。7、器械与座椅互锁系统,三个以上可单独设置记忆位,脚垫防护套。四、医生单元:1、下挂式器械盘。2、三条四孔手机管:两高一低手机是独立三个水气控制系统。3、一把三用枪4、带功能按键面板五、治疗箱:1、治疗箱体与座椅相连2、旋扣式过滤器。6、可拆卸玻璃痰盂。7、独立强吸系统和弱吸系统,金属手柄。8、纯净水系统:六、助手工作台:1、一把热水三用枪2、一套金属强吸手柄3、一套金属弱吸手柄4、十功能助手控制面板七、地箱:内置地箱,水单元与牙科椅连接。8、医生椅:多向调节医生座椅,可进行椅子升降,靠背升降,坐垫倾斜度的调节。静音轮。9、其他配置要求:每台治疗机要求配置高速手机2把、低速手机1把、内置洁牙机1台。(5)可视软性喉镜技术参数1、整机由机身软管和显示器两部分组成,整机具有拍照录像、数据存取、显示器有线视频输出,兼容av输出、吸痰、给药、吹氧、活检等功能2、显示屏:≥4寸LCD高清全视角触摸显示屏,可选配高清大显示屏;3、屏幕分辨率:≥640*480,视频宽高比1:1;4、成像原理:电子CMOS成像技术,高清摄像头,LED灯数≥2个;5、空间分辨率:≥9lp/mm;6、摄像景深:3~100mm;7、光源色温≥2300K,光源照度≥1000lux;8、去雾时间:开机即可防雾,无需预热;9、视野角度≥90°,能提供大范围、清晰明亮的图像;10、软镜插入管外径≥4.8mm,工作管道内径≥2.2mm;11、负压吸引按键可完全拆卸分体消毒,符合院感要求;12、插入管有效工作长度≥600mm;13、插入管软管前端弯曲角度:向上弯曲≥160°,向下弯曲≥130°,可选配插入部旋转功能,左右各旋转可达120°14、显示屏幕上下旋转角度≥0-180°,左右旋转角度≥270°;15、具有一键拍照功能和录像功能,内置16G内存卡可存储照片数量≥10万张,可存储录像时长≥4.5小时;方便临床保存、观看特定的手术细节;16、大容量内存,支持同步视频输出功能,可配合外接显示器使用,方便教学和显示;17、具有图像冻结功能,18、具有白平衡调节功能;19、充电器输入:100-240VAC,50-60Hz;20、充电器输出:5VDC,1A;21、电池:≥2000mAh聚合物电池,连续工作时间≥3小时,充电时间≤4小时;22、电池可循环充电次数≥300次;23、镜体IPX7级防水;24、镜体手柄为医用高分子材料材质,轻盈更耐腐蚀,插入部前端为非金属医用高分子材质,减少气道刺激25、显示屏与镜体安装采用受力插拔式连接,无需对孔,方便快捷,缩短抢救时间26、操作系统、软件系统终身免费升级;可视软性喉镜配置清单1显示主机≥4寸1个2操作手柄4.81个3电源适配器1个4USB数据线1根5防水盖1个6工作通道密封帽1个7吸引按钮1个8侧漏表1个9侧漏接头组件1个10清洗灌流器1个11吸引清洗刷1个12镜箱1个13说明书1份14合格证1份15保修卡1份说明:1、以上技术参数为一般性技术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尽量满足这些技术指标要求,若所投产品不能满足一般性技术指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一般性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扣分。2、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完全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二、商务要求1.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2.付款条件: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完成支付(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3.质保期:两年。4.验收方式及标准4.1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单(加盖公章)。4.2采购单位验收时应按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以及国家或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备品、备件、随机工具和相关技术资料齐全、后期是否对需方使用人员进行应用培训的纸质档案记录、后期每次服务或零配件更换、检修等留存记录痕迹等方面内容进行验收。三、服务要求1.供货要求1.1所有货物及零配件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的原厂原装(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合格证)、配套且全新的产品。1.2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项目方案、货物供货、软件提供、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关服务等。1.3所提供的货物到货后,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必须以采购人能接受的方式解决。2.运输、包装要求2.1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等所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如果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成交人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2.2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3.安装调试要求3.1中标单位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所需要的辅材辅料由中标单位免费提供,安装调试至能正常应用。3.2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采购人安装质量标准要求进行作业。4.培训要求4.1在设备部署完成后,成交单位负责培训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能独立熟练、准确地使用、管理、维护该产品,并能根据业务或信息需求变动自行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实现设备的简易故障排除。4.2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相结合,培训时间安排合理、紧凑。安排全部设备使用人员参加。全员培训必须在设备试运行前完成。4.3对于培训的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中标单位必须派具有实际工作和操作经验的讲师或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供详细培训资料。除既定的培训,在质保期内,若采购人有培训要求,中标单位应协助采购人完成。(2)在质保期内,如遇设备系统功能调整,中标单位应负责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免费技术培训。5.售后服务要求5.1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因正常使用出现的质量问题,提供免费修理或重作、更换。5.2所有货物实行国家关于三包的最新规定。5.3故障响应时间:在接到用户所购产品故障的通知后,在2小时内给予答复,如需要现场维修,须委派维修工程师在24小时内到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并排除故障。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保修期间,修复时间超过24小时则提供同型号备品或配件,中标单位在故障维修过程中,必须免费更换配件,承担人工费、搬运费、安装调试费等一切费用。5.4零备件供应: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并能保证采购人能够及时买到设备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当用户设备出现故障时,能保证以最快的速度为用户修复设备。5.5当质量保证期满后,成交单位能保证继续提供优惠、优质的服务,保修响应时间12小时,到场72小时。储备零配件备库,保证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用户能够更换到原厂正品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货物的更换、维修只收取零配件费用(零配件价格不高于市场价),不收取维修费、上门费等任何额外费用。6.保险:运输途中产生的风险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六章合同格式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1.11.2.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1.3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1.4.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1.5.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6.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7.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和加“★”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第一部分:资格性文件本投标文件(资格性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单位: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地址:邮政编码:★1投标人资格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人资格承诺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投标保证金凭证第二部分:符合性及技术文件本投标文件(符合性及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单位: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地址:邮政编码:★1投标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3★2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注:表中,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制造商/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合价(元)1234…总价(元)1.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我公司(请填写:属于、不属于)监狱企业。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如符合监狱企业条件请附证明文件。7业绩证明(附合同复印件);8投标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详细描述;9投标产品宣传资料或产品手册或说明书等技术材料;★10对交货时间的承诺;★11对产品质保期的承诺;12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13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1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耳鼻喉科综合治疗台 耳鼻喉科治疗椅 口腔综合治疗椅 可视软性喉镜 科研仪器设备 科研仪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