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起降设施规划和建设标准研究招标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2025)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3021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宁夏“低空交通廊道”起降设施规划和建设标准研究
分包名称:
宁夏“低空交通廊道”起降设施规划和建设标准研究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多年期错茬项目总概算
1900000.00
多年期错茬性项目本年预算:
1600000.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否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否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否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不适宜向中小企业提供的说明(宁夏“低空交通廊道”起降设施规划和建设标准研究).pdf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5.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培训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宁夏“低空交通廊道”起降设施规划和建设标准研究采购项目
详见政府采购需求附件相关内容
1
1900000.00
标的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详见政府采购需求附件相关内容
本项目为多年期错茬项目,实施周期为2025年-2026年,自服务合同签订有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责任履行完为止,其中初步成果须在2025年11月底前提交并经甲方验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8.22宁夏“低空交通廊道”起降设施规划和建设标准研究.doc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服务期限
争议解决
合同生效及其他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附件):履约验收方案.doc
服务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00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低投标价格。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项目理解和分析
16.00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理解和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背景资料收集,宏观政策要求及分析;②项目工作内容及目标分析;③研究、报告编制等项目工作内容技术路线;④项目成果基本框架等。 评标专家对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分(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紧扣项目特点表述详细、体系完善、制度规范等),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共8分。 以此为基础,以上4项能紧扣项目特点表述详细、条理清晰、编制合理的每有一项再加2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3
规划编制方案及重点研究内容
25.00
供应商根据针对本项目理解和分析, 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提供规划编制方案重点内容,以及针对各重点难点的对策措施: ①起降设施分类研究;②起降设施功能配置研究;③起降设施场址选择研究;④起降设施建设标准;⑤专用设施与设备建设标准。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共15分。以此为基础,评标专家对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分(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表述详细、条理清晰,以及对宁夏地区提出差异化策略等), 以上5项能紧扣项目特点表述详细、条理清晰、编制合理的每有一项再加2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4
工作进度计划和进度保障措施
10.00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制定方案及计划, 包括但不限于: ①编制工作时间节点计划;②各阶段进度控制措施;③编制资料准备进度计划;④编制进度保证计划;⑤编制进度保障措施及责任划分等。 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每提供一项得 1 分,共 5 分。以此为基础,以上 5 项能紧扣项目特点表述详细、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划分可控的每有一项再加 1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5
质量保障体系
12.00
供应商具有编制本项目规划的质量保证体系, 包括但不限于: ①服务质量控制体系;②内部业务培训体系;③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管理制度;④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组成及各工作岗位设置及职责;⑤保密措施;⑥突发情况及应急预案;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每提供一项得 1 分,共 6 分。 以此为基础,以上 6 项能紧扣项目特点表述详细、 体系完善、 制度规范的每有一项再加 1 分, 加至标准分为止。
6
售后服务方案
6.00
根据供应商提供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售后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 ①项目后期的服务团队及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②项目规划资料的保管措施;③项目成果文件保密及移交措施。 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共3分。 以此为基础,以上3项能紧扣项目特点表述详细、条理清晰、编制合理的每有一项再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7
类似业绩
5.00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符合要求的业绩,均视为供应商有效业绩。
8
项目负责人
4.00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航空工程、交通运输规划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低空经济发展、低空产业发展、低空咨询研究等项目项目负责人的,每提供一个项目的加1分,最多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须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复印件,以及项目结题证明或完成履约情况证明函(业主盖章)、 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2024 年 9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并加盖单位公章放置投标文件中。 提供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9
项目组成员
12.00
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参与人承担过低空经济、起降设施、基础设施及其建设规划、建设方案、运营方案类等项目的,每有1人加2分,最多得1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须提供能体现项目组成员姓名的合同复印件或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放置投标文件中。 提供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合计:
100.00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关于宁夏“低空交通廊道”起降设施规划和建设标准研究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说明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宁夏“低空交通廊道”起降设施规划和建设标准研究。经前期市场调查分析,该项目涉及航空工程、交通规划、建筑设计、工程技术等多专业领域,需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研究内容需结合低空交通起降设施的特殊要求,包括场地选址、设施设计、建设标准、运营维护等方面,要求对行业技术规范和发展趋势有深入了解:需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标准和实施方案,涉及复杂的技术论证和标准制定工作;需兼顾安全性能、实用性和经济性,要求具备全面的技术评估和方案优化能力,对供应商综合能力要求较高。本次研究成果将为低空交通廊道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提供重要依据,需具备较高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市场供应及研究服务提供商多为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因技术实力和项目经验有限,难以承担此类专业性极强的标准研究工作,研究成果的适用性和权威性难以保证,无法满足低空交通起降设施建设的实际需求。大型企业可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中小企业缺乏相应的技术积累和实践经验,难以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可行性,影响低空交通起降设施建设目标的实现。现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可以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进行采购:(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定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属于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特此说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2025年8月22日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宁夏“低空交通廊道”起降设施规划和建设标准研究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编制单位: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8月编制说明一、采购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编制采购需求,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二、编制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三、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内容,编制时应删除。四、对不适用的内容应删除,并调整相应序号。一、需求调查情况(一)是否开展需求调查:否二、需求清单(一)项目概况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包1宁夏“低空交通廊道”起降设施规划和建设标准研究采购项目1宁夏“低空交通廊道”起降设施规划和建设标准研究。具体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1900000.00(二)采购项目预(概)算总预算:190万元(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11宁夏“低空交通廊道”起降设施规划和建设标准研究采购项目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项1否(四)技术商务要求技术要求:宁夏“低空交通廊道”起降设施规划和建设标准研究1.课题目标。通过深入研究全球趋势与现有标准,精准对接国家与宁夏政策,详细调研宁夏公路及附属设施现状,借鉴国内外相关整合案例,聚焦宁夏“低空交通廊道”特定场景,充分整合利用地面综合交通网设施资源,系统研究并提出陆空协同起降设施在场址选择、工程设计、建设实施及初步运营等方面的关键技术要求和标准,形成《宁夏低空航空器陆空协同起降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指南》(报批稿),以及可选的1份政策建议报告,参与编制国家或行业标准。聚焦起降场管理体系,进行起降场管理平台研究。2.服务内容。2.1起降设施分类研究。基于建设规模、保障能力、低空飞行用途等要素,按照起降点、起降场、起降站等类别,科学划分起降设施类型,用以保障各类低空飞行需求。2.2起降设施功能配置研究。根据起降设施分类设置,按照起降场地、设施区、设备区、配套服务区、消防救援区等类别,研究提出各类型起降设施所需功能配置。2.3起降设施场址选择研究。结合客运或货运飞行需求、航路航线设置、应用场景等情况,研究提出各类建设条件、飞行条件、运营条件、场景条件等因素下,在公路廊道建设起降场的选址技术规范。2.4起降设施建设标准。根据低空飞行技术特征,提出接地和离地区、进近和起飞区、停机位、安全区、无障碍空间区、净空条件等地面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标准,以及标志线圈、灯光设施、充放电设施、候机区、运行管理区、货运服务区、交通接驳设施、机库等配套设施建设标准。2.5专用设施与设备建设标准。按照起降场类别,研究提出安全设施、气象设施、通信导航设备布设等专用设施建设标准,以及消防救援设施配备标准。3.成果要求。编制《宁夏低空航空器陆空协同起降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指南》(报批稿),参与编制国家或行业标准。4.服务要求。4.1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丰富的低空领域相关项目研究经验,可为本项目的相关研究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在合作过程中需及时响应采购人的服务需求。4.2项目组成员。供应商需组建跨学科团队,包括交通规划、基础设施、数据科学等领域,并能积极配合采购人的工作,听取采购人合理建议。在合作过程中需及时响应采购人的服务需求。4.3实施周期。本项目为多年期错茬项目,实施周期为2025年-2026年,自服务合同签订有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责任履行完为止,其中初步成果须在2025年11月底前提交并经甲方验收。商务要求:采购标的的时间:2025年9月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服务(实施)的时间(期限):本项目为多年期错茬项目,实施周期为2025年-2026年,自服务合同签订有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责任履行完为止,其中初步成果须在2025年11月底前提交并经甲方验收。服务地点:宁夏地区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分3次付款,第一次付款为合同签订后,支付80万元,第二次付款为乙方提交初步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后,支付80万元,第三次付款为乙方提交最终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合计支付固定价款的100%。(四)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外聘专家□服务对象:□其他:(2)履约验收时间:乙方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发展规划编制服务工作内容后开展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①采购合同约定的发展规划编制服务内容完成后达到履约验收条件时,乙方应当组织内部自验,自验合格后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履约验收申请;②甲方自收到乙方提出的履约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到达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达到条件的启动履约验收程序,向乙方发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未达到条件的,书面告知乙方;③甲方成立履约验收小组,负责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具体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并对验收意见负责;④实施验收前,甲方将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等验收依据进行归集,移交验收小组。(5)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采购合同中相关履约验收内容和响应文件中明确的服务要求逐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完成的时间节点、专家组评审意见、各项程序审批结果、成果报告内容及资料份数等。(6)履约验收标准:①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②规划以项目最终成果获得甲方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验收通过为最终完成标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起降设施规划和建设标准研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