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招标公告(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江心洲“雪亮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江心洲“雪亮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心洲“雪亮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JSZC-320105-JCEC-G2025-04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1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5-JCEC-G2025-0408
项目名称:江心洲“雪亮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50万元
采购需求:

通过本期项目建设,实现生态科技岛江堤路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域覆盖,实现与建邺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全面对接,切实提升生态科技岛可视化智能监管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签订合同之日起9个月(27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软硬件安装部署,通过初步验收,投入试运行; (2)初步验收通过之日起3-6个月(90-18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功能完善和最终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③法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本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凭据,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提供授权代表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本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8.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上传至投标系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9-1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地点:“苏采云”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行业划分:工业2、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3、勘察现场:无。4、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CA绑定。CA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1号
联系人:李天易
联系电话:86671904 13770602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9楼902室
联系人:吴铭、王希稳
联系电话:85360235 17705161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铭、王希稳
电话:85360235 17705161692

JSZC-320105-JCEC-G2025-0408采购文件.doc

江心洲“雪亮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D203225N32128(苏采云编号:JSZC-320105-JCEC-G2025-0408)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标准20第四章采购需求25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5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55第1第2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江心洲“雪亮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JD203225N32128(苏采云编号:JSZC-320105-JCEC-G2025-0408)1.2项目名称:江心洲“雪亮工程”二期建设项目1.3预算金额:450万元1.4最高限价:450万元1.5采购需求:项目概况:通过本期项目建设,实现生态科技岛江堤路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域覆盖,实现与建邺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全面对接,切实提升生态科技岛可视化智能监管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1.6合同履行期限:(1)签订合同之日起9个月(27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软硬件安装部署,通过初步验收,投入试运行;(2)初步验收通过之日起3-6个月(90-18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功能完善和最终验收。1.7行业划分:工业1.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③法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本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凭据,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提供授权代表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本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上传至投标系统);2.4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2.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3.3获取方式:网上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9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4.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4.3开标地点:“苏采云”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6.2勘察现场:无。6.3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CA绑定。CA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6.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1号联系人:李天易联系电话:025-86671904、1377060200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9楼902室联系方式:吴铭、王希稳联系方式:025-85360235、17705161691邮箱:wangxw@jcec.cn7.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吴铭、王希稳联系方式:025-85360235、17705161691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本次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4“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5“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接受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2017〕213号)。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5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人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6进口产品政策(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3.7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二、招标文件构成4、招标文件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招标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4.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标段。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标段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标段的,可以以标段为单位投标。4.3采购代理机构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4.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仅供投标人参考,并不是限制条件。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并标注单位。6.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因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6.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6.6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7、联合体投标7.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7.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7.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同提交。7.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采购需求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审时不予认可。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如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8.2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价格以及其他部分内容组成。投标文件目录及有关格式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的要求编制。9、投标文件的商务内容9.1商务部分内容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5)所述材料不得有缺失或提供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3)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1.2)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3)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4)开标一览表及附表(格式见第六章);(5)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如需要);(6)《商务条款偏离表》;(7)第三章评标标准中对应的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8)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9)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行拟定并添加)。10、投标文件的技术内容技术部分内容是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其他证明文件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2)《采购需求偏离表》;(3)服务承诺;(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人员情况一览表;(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1、投标文件的价格内容11.1价格部分内容是对采购标的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无特别说明,每一项货物及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1.2报价应包含为履行本项目合同项下所有义务的全部含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1.3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5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等标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等。11.6《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如两份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视为提交备选投标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11.7本项目预算为:详见第一章。12、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2.1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13、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4、投标有效期14.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有效,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投标文件签署15.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16、投标费用1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中标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货物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本项费用无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列。16.3开标公证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南京市南京公证处支付开标公证费,开标公证费按下列标准支付:中标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开标公证费500元人民币;200万元人民币<中标金额≤600万元人民币,开标公证费600元人民币;600万元人民币<中标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开标公证费800元人民币;中标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开标公证费按中标金额的万分之一收取,但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开标公证费一次付清,由公证处出具收费发票。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7.1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7.2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须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正本必须为原件,但投标人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采用复印件的,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时,投标人应提供原件供核对。17.3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17.4投标文件提倡按照A4幅面打印或复印并进行装订,如有资料超过A4幅面折叠成A4幅面;投标文件装订提倡采用胶装的形式。17.5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8、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8.1逾期送达的;18.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撤回,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0、诚实信用20.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0.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五、开标、评标与定标21、开标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1.2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21.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1.4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21.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6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经批准后,可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22、评标22.1评标委员会22.1.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2.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2.2评标程序22.2.1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2.2.1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如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22.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3澄清有关问题。22.2.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2.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3.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前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2.3.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2.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2.5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确定核心产品的方法在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2.3评标方法和标准22.3.1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22.3.2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2.3.3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3、确定中标人2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3.3中标人确定后,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3.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3.5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24、编写评标报告24.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5.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5.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六、签订合同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除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项目,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采购人为招标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6.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6.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七、质疑和投诉27、质疑27.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7.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7.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具体条款);(四)事实依据(具体条款);(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27.5质疑函应当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的,质疑不予受理。27.6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7.7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联系电话:025-86636139(采购代理机构质量管理部门)、025-86636853(采购代理机构纪检监察部门)。28、投诉28.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8.2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8.3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8.4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2)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第三章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类型1.价格1.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小数点保留两位)30价格分2.技术2.1产品技术参数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打★指标为必须满足项,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投标,打▲指标为重要指标,有1项负偏离扣2分,其余指标有1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项参数根据采购需求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20客观分2.2技术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技术方案(包括需求分析、总体设计方案、系统总体架构、前端视频监控点位安装设计、视图存储设计、传输网络建设设计等):(1)需求分析、总体设计方案、系统总体架构把握准确,前端视频监控点位安装设计、视图存储设计、传输网络建设设计描述清晰合理,符合现状及未来发展要求、完整、严谨、准确的,得6分;(2)需求分析、总体设计方案、系统总体架构较准确,前端视频监控点位安装设计、视图存储设计、传输网络建设设计描述较清晰合理较符合现状及未来发展要求,较完整、较严谨、较准确的,得4分;(3)需求分析、总体设计方案、系统总体架构基本准确,前端视频监控点位安装设计、视图存储设计、传输网络建设设计描述基本清晰合理基本符合现状及未来发展要求,基本完整、基本严谨、基本准确的,得2分;(4)需求分析、总体设计方案、系统总体架构把握不准确,前端视频监控点位安装设计、视图存储设计、传输网络建设设计描述不清晰合理不符合现状及未来发展要求,不完整、不严谨、不准确的或未提供技术方案的,不得分。6主观分2.3系统对接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次新建监控与建邺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综合管理平台、视频运维管理平台、手机APP平台及生态科技岛可视化管理平台无缝对接的方案进行评审。(1)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能够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4分;(2)方案较科学合理可行,能够较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3)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可行,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1分;(4)不提供不得分。4主观分3.服务3.1施工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及调试方案(包括光纤路由传输、设备安装调试、借杆方式、取电方式等)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能够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6分;(2)方案较科学合理可行,能够较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3)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可行,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2分;(4)不提供不得分。6主观分3.2实施管理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组织架构、进度控制、风险控制管理、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文档管理措施)的总体思路、原则、特点、技术路线、系统框架是否结合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综合评分。(1)方案全面、组织架构合理、可操作性强,具有良好的进度控制、风险控制管理、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文档管理措施的,得 6分;(2)方案较全面、组织架构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具有较好的进度控制、风险控制管理、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文档管理措施的,得4 分;(3)方案一般、组织架构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具有进度控制、风险控制管理、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文档管理措施的,得 2分;(4)不提供不得分。6主观分3.3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维护保养内容及要求;维护保养实施方案;维护保养的备品备件配置与管理;维护保养配置的工具、器材、人员及管理;遇到突发事件以及任务保障方案等)综合评分:(1)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能够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6分;(2)方案较科学合理可行,能够较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3)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可行,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2分;(4)不提供不得分。6主观分4.业绩4.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经竣工验收的类似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类项目业绩(至少包含监控摄像机和视频存储设备,室内视频监控类项目业绩除外),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有效合同和验收报告,合同页须清晰可见相应内容,否则不得分。)4客观分5.履约能力5.1履约能力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ITSS-IT服务工程师、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每提供1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2分。(提供本人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缺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客观分5.2履约能力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ITSS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服务经理证书,每提供1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2分。(提供本人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缺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客观分5.3履约能力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运维负责人具有高级安防系统工程师、高级IT 运维工程师,每提供1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提供本人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缺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客观分5.4履约能力4项目组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运维负责人外)具有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安全运维)证书、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风险管理)证书、安防系统工程师(高级)证书、CCSC 网络安全能力认证-网络安全管理 II 级证书、高级 IT 运维工程师证书、售后服务管理师证书 ,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6分。(同一名团队成员有多本证书的,只按一本计)(提供本人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缺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客观分5.5履约能力5投标人具体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一级资质的得3分,二级资质的得2分,三级资质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3客观分5.6履约能力6投标人具有科学技术奖证书(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类),国家级得2分,省部级得1分,地市级得0.5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客观分6.节能环保6.1节能环保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有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该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有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2客观分合计100说明:1.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清晰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原件备查。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2.1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3.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4.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江心洲“雪亮工程”二期建设项目预算资金:450万元资金来源: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项目概况2.1项目背景南京生态科技岛目前可视化监管基础比较薄弱。为提升南京生态科技岛治安防控能力和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生态科技岛“智慧岛”顶层规划》和南京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要求,结合生态科技岛发展实际,在前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基础上,经研究,推进江心洲雪亮工程二期建设。2.2建设目标通过本期项目建设,实现生态科技岛江堤路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域覆盖,实现与建邺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全面对接,切实提升生态科技岛可视化智能监管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2.3建设内容本期项目重点建设以下内容:1.前端智能采集系统:根据管委会、街道、派出所等生态科技岛规划、建设、管理主体在综合监管、治安防控、运维管养等方面的实际需要,在公共区域部署150路视频(重要点单位12路、人员聚集地8路、治安难点及道路12路、进出岛干道卡口12路、学校出入口10路、宗教场所出入口2路、上下江堤口20路、江堤路70路、制高点4路),实现对现场状况、进出车辆和人员的动态采集,采集的数据(包含视频、图片及相关数据)接入建邺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和生态科技岛安全生产可视化监管平台,实现设备和图像资源的统一管理、数据共享和智能应用。2.网络传输系统:建设覆盖全岛重点区域的视频专网,在全岛合适区域设置汇聚节点和汇聚中心,各汇聚点光交箱至汇聚中心采用大芯数室外铠装单模光缆进行链路沟通,满足主干链路网络传输的要求;前端设备箱至各汇聚点光交箱采用小芯数室外铠装单模光缆进行链路沟通;摄像机至前端设备箱工业接入交换机采用室外超五类网线连接。部分不具备光纤链路传输条件的点位,则采用运营商5G优享专用通道进行传输。汇聚中心通过现有过江光缆与区政府侧视频专网互联,实现资源交换共享。终端用户通过视频专网、政务网和移动网实现大屏端、PC端和移动端相关应用。3.存储系统:在智立方机房部署相关网络和存储设备,实现视频和图片的分类存储,其中视频存储30天,图片存储180天。4.与现有相关系统对接:按照南京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共享相关要求,本次新建监控需与建邺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综合管理平台、视频运维管理平台、手机APP平台及生态科技岛安全生产可视化监管平台进行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实现与上述平台无缝对接。2.4项目建设遵循标准本期项目系统建设应依据国家相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相关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发改委、中央综治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5〕2056号)精神九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公通字〔2015〕4号)江苏省发改、综治等九部门联合转发的落实九部委《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慧眼工程”视频图像智能综合应用服务系统建设技术指导意见》(苏公传发[2018]557)《江苏省公安机关人像比对系统联网应用技术规范》《全省公安机关监控图像一机一档采集技术规范》《关于开展全省智能感知网IP地址扩容工作的通知》(苏公数据传发〔2025〕87号)《全省“智慧技防小区”和“智慧技防校园”建设规范》(苏公通【2019】330号)《南京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南京市视频监控微卡口系统技术规范》《南京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总体方案》《南京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实施意见》《南京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视频监控集中运维监管的工作意见》《南京市智能安防小区基础版技术标准》《南京市智能安防小区建设标准》《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2887-2011)《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GB9361-2011)《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18)《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网络层安全协议》(GB/T17963-2000)《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35114-201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25724-201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T35114-201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25724-2017)《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16)《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833-2016)《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规范》(GA/T1202-2014)《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GA/T1043-2013)《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设施施工通用要求》(GA/T652-2017)《视频图像文字标注规范》(GA/T751—2008)《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1400.1-2017)《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2部分:应用平台技术要求》(GA/T1400.2-2017)《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3部分:数据库技术要求》(GA/T1400.3-2017)《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4部分接口协议要求》(GA/T1400.4-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4)《视频图像原始性检验技术规范》(GA/T1021-2013)《视频图像真实性检验技术规范》(GA/T1022-201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城市警用地理信息分类与代码》(GA/T491-2004)《城市警用地理信息图形符号》(GA/T492-2004)《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GA/T493-2004)《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试行)—视频接入安全部分》(公科信[2011]5号)上述标准中未标年号的一律采用最新的标准;同时随着标准的修订,根据修订后的最新标准作为依据。除上述规范标准以外,须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要求。3产品清单(产品清单不得存在偏差如数量偏差、缺项、漏项等,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序号名称单位数量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类型所属类型类型1通道型智能采集摄像机台32否工业货物*2路面全景智能采集摄像机台12否工业货物*3动态全要素智能采集摄像机台8否工业货物*4全要素智能采集摄像机台30否核心产品工业货物*5结构化监控摄像机台64否工业货物*6高空全景摄像机台4否工业货物*7智慧音柱台6否工业货物*8视频存储设备台1否工业货物*9图片存储设备台1否工业货物*10硬盘块56否工业货物*11设备机箱套132否工业货物*12电源防雷器套150否工业货物*13信号防雷器套150否工业货物*142P空开套150否工业货物*1510口接线板套150否工业货物*16总电源电源线米26500否工业货物*17落地配电箱接入电缆米1800否工业货物*18220V电源线缆穿管保护(PE40管)米20900否工业货物*19设备安装定制支架套150否工业货物*20共杆借臂(1-2米)套84否工业货物*21共杆借臂(3米)套4否工业货物*22杆件(立柱2.5米横臂1米)套2否工业货物*23杆件(立柱4米横臂1-2米)(含地笼)套6否工业货物*24杆件(立柱6米横臂1-3米)(含地笼)套4否工业货物*25杆件(立柱6.5米横臂6米)(含地笼)套3否工业货物*26杆件及借臂存放、转运、安装套112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服务27监控基坑开挖及混凝土浇灌套13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服务28制高点陶粒基础浇筑套2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服务29绿化开挖及市政园林恢复(公共空间)米11820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服务30路面道路水泥路及道板砖开挖及恢复(公共空间)米800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服务31接地系统套97否工业货物*32维修手井(水泥井框、井盖)套110否工业货物*33监控线缆标牌套1500否工业货物*34监控用网线(超五类,含水晶头)米2200否工业货物*35监控用电源线(RVV2*1.0)米2200否工业货物*36监控用复合树脂检查井套120否工业货物*37监控用配套PVC管米1000否工业货物*38监控用配套波纹软管米500否工业货物*39江堤落地配电箱套6否工业货物*40摄像机安装及调试套150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服务41系统对接项1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服务42传输网络项1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服务43取电与借杆配套项1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服务44第三方检测服务项1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服务45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含二维码等)项1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服务4产品功能、性能、配置要求以下所有▲项指标,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官方网站(提供产品链接地址和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技术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上述材料需完整清晰显示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和主要性能指标,▲项对应条款需使用下划线或者方框进行标识。未提供所投产品的技术证明资料、所提供技术证明资料的品牌型号不清晰、或者未在技术证明资料上针对▲项进行标识的,视为副偏离。序号名称功能、性能、配置要求1通道型智能采集摄像机不低于以下配置:1、由1个全景摄像机和1个细节摄像机组成,CMOS靶面尺寸均不小于1/1.8"英寸。2、细节通道分辨率不小于2560x1440,全景通道分辨率不性要求小于2560x1440。3、全景通道最低照度:彩色不大于0.00021x,黑白不大于0.0001 1x。4、内置不少于1颗GPU芯片。5、支持对检测区域内出现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同时检测、跟踪、评分、抓拍、存储,可关联显示人体和对应的人脸图片、车辆和对应的车牌图片。6、具有不少于6颗混合补光灯。7、持不低于IP67防护等级。 ▲8、全景摄像机与细节摄像机均支持独立电动云台;全景摄像机:垂直旋转范围:-5°~30°,水平旋转范围:0°~355°;细节摄像机:垂直旋转范围:-5°~30°。(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官方网站(提供产品链接地址和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技术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上述材料需完整清晰显示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和主要性能指标,指标对应条款需使用下划线或者方框进行标识。)9、水平度检测功能检验:样机机身外壳内嵌圆形水平仪,可检测样机前后方向、左右方向的水平程度。2路面全景智能采集摄像机不低于以下配置:1、由2路全景摄像机和1路细节摄像机组成,可同时输出全景和细节两路视频图像。2、细节相机支持不小于25倍光学变倍、16倍数字变倍。3、设备支持全景摄像机与细节摄像机互为不小于180°夹角监控。4、支持快速智能切换,当更换智能模式时设备不重启,新智能使能后即可生效。5、支持不少于1路音频输入和1路音频输出。6、内置不少于2路报警输入和1路报警输出,支持报警联动功能。7、支持国密算法 SM1、SM2、SM3、SM4,支持GB35114 A级。8、全景最大分辨率不小于3840x1080;细节最大分辨率不小于2560x1440。▲9、设备具有AR标签管理功能,可对监控区域的常规点位、卡口点位、人脸点位、重点道路等添加标签进行标注。(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官方网站(提供产品链接地址和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技术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上述材料需完整清晰显示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和主要性能指标,指标对应条款需使用下划线或者方框进行标识。)▲10、提供具有***有效检测的所投“路面全景智能采集摄像机”产品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全景通道可输出2个镜头无缝拼接的全景图像,纵向拼接偏差像素≤4个像素点;全景通道水平视场角≥185°。(所提供检测报告中“产品名称和检测内容”与评分细则规定不同时,应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内容(功能)说明及关键信息,否则不予认可。为方便评委评审,功能参数可用箭头、标红或下划线等进行明显标注)3动态全要素智能采集摄像机不低于以下配置:1、采用一体化设计,由双镜头相机与高性能GPU模块组成,定点看全景、动点看细节。2、摄像机两个镜头靶面尺寸均不小于1/1.8英寸;两通道均支持分辨率不小于2688x1520,25帧/秒。3、全景镜头焦距不小于6mm,细节摄像机内置磁悬浮传动镜片,镜头焦距10~50mm,光学变倍倍数5倍。4、两通道均支持最低照度彩色不大于0.0002Lux,黑白不大于0.0001Lux。▲5、开启混合目标模式后,可同时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进行检测跟踪、抓拍,支持人脸、机动车车牌、非机动车车牌抠图并上传,可在客户端将人脸与人体、车牌与车辆图片关联显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官方网站(提供产品链接地址和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技术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上述材料需完整清晰显示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和主要性能指标,指标对应条款需使用下划线或者方框进行标识。)6、设备支持联动功能,全景通道检测到移动目标后,可联动细节通道进行人脸、人体抓拍。7、设备内置全景补光灯和细节补光灯。8、防护:IP66。4全要素智能采集摄像机不低于以下配置:1、采用双镜头、独立双舱一体化设计,内置不少于1个云台,支持双通道互为180度夹角监控。2、通道1(全景):采用不低于800万像素1/1.8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通道2(细节):采用不低于800万像素1/1.2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3、内置GPU芯片,支持深度学习算法,有效提升检测准确率。4、全景摄像机焦距3.6mm;细节摄像机焦距10mm~50mm。5、内置7颗高效补光灯。▲6、全景摄像机支持视频结构化,人群分布图,通用行为分析,人数统计;细节摄像机支持视频结构化,人脸检测,人脸识别,通用行为分析,道路监控,人数统计;全景摄像机和细节摄像机智能支持两两同开。(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官方网站(提供产品链接地址和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技术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上述材料需完整清晰显示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和主要性能指标,指标对应条款需使用下划线或者方框进行标识。)7、支持报警3进2出,音频2进1出,485,BNC,支持不小于512GMicroSD卡,内置扬声器和双MIC。8、支持DC12V供电方式,支持12V电源返送,最大电流165mA,方便工程安装。9、支持IP67防护等级。10、全景摄像机视场角水平≥82°;垂直≥44°;对角≥96°。11、2路通道均支持独立电动云台:通道一垂直旋转范围:-5°~30°;水平旋转范围:0°~355°;通道二垂直旋转范围:-5°~30°。▲12、提供具有***有效检测的所投“全要素智能采集摄像机”产品检测报告,检测内容:聚焦目标可设置为混合模式或者人脸模式,当画面中无参考人体目标进行自动聚焦时,选择混合聚焦,应保证画面整体清晰;切换为人脸模式聚焦时,应根据画面场景自动调整聚焦策略,应优先保证抓拍人脸清晰度。(所提供检测报告中“产品名称和检测内容”与评分细则规定不同时,应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内容(功能)说明及关键信息,否则不予认可。为方便评委评审,功能参数可用箭头、标红或下划线等进行明显标注)5结构化监控摄像机不低于以下配置:1、采用单个电动变焦镜头一体化设计,枪型外观,自带补光灯。2、采用不低于400万像素1/1.8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3、内置GPU芯片,支持深度学习算法,有效提升检测准确率。4、补光灯表面为微四边形阵列,采用多层透镜结构。5、支持2.7mm-12mm可变焦距,支持不小于F1.2光圈。6、内置不少于4颗补光灯,每颗补光灯均有红外灯和暖光灯组成最大支持输出分辨率2688×1520,支持五码流,不小于两路1080P高清视频。▲7、在环境光照度低于50lx,可对速度不小于40km/h的机动车,速度不大于25km/h的非机动车,速度不大于5km/h的行人三种同时经过画面的目标进行分类曝光,可抓拍人脸、人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目标,抓拍的人脸和车牌号码图片应清晰可辨,无过曝、欠曝情况。(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官方网站(提供产品链接地址和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技术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上述材料需完整清晰显示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和主要性能指标,指标对应条款需使用下划线或者方框进行标识。)8、支持六种智能资源切换:通用行为分析、人脸检测、人脸识别、视频结构化、人数统计、道路监控。▲9、补光灯透镜采用微四边形阵列镜面,通过多层透镜组合,可消除监控画面中目标的眩光、杂光和亮点等现象。(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官方网站(提供产品链接地址和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技术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上述材料需完整清晰显示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和主要性能指标,指标对应条款需使用下划线或者方框进行标识。)10、支持变焦镜头全焦段图像畸变校正功能,相机从短焦到长焦变倍全过程均可同步自动进行画面畸变校正,画面几何失真全焦段≤3%。11、支持声光报警联动,可触发联动声音警报和灯光闪烁。12、设备镜头前盖玻璃呈倾斜状,可改变沿镜头光轴方向入射光束的反射光方向,降低鬼影对视频画面的影响。13、DC12V供电方式,方便工程安装。14、不低于IP67防护等级。6高空全景摄像机不低于以下配置:1、采用全景细节一体化设计,全景采用不低于4个镜头拼接成不小于180度全景画面,细节内置大倍率高速变焦镜头。2、全景采用4个不低于400万像素1/1.8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细节采用1个不低于400万像素1/1.8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3、内置1颗GPU芯片,支持深度学习算法,有效提升检测准确率。4、全景摄像机焦距:2.8mm; 细节:5.5mm~220mm。5、全景垂直视场角103°。6、细节摄像机支持不小于40倍变焦。7、在IE浏览器下,具有电子防抖设置选项。8、细节可见光:最大补光距离≥400米。9、补光灯数量:不少于7颗(红外灯)。10、支持AR全景展示,可添加各类AR标签。11、DC36V供电方式,支持12V电源返送,最大电流165mA,方便工程安装。12、不低于IP66防护等级。 ▲13、设备可将任意连续的2个至4个视频画面基本进行无缝拼接显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官方网站(提供产品链接地址和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技术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上述材料需完整清晰显示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和主要性能指标,指标对应条款需使用下划线或者方框进行标识。)▲14、提供具有***有效检测的所投“高空全景摄像机”产品检测报告,检测内容:设备自带水平仪可检测设备安装是否倾斜。(所提供检测报告中“产品名称和检测内容”与评分细则规定不同时,应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内容(功能)说明及关键信息,否则不予认可。为方便评委评审,功能参数可用箭头、标红或下划线等进行明显标注)7智慧音柱不低于以下配置:1、60W智慧音柱,支持多通道接收处理功能。2、2个音量调节旋钮。3、1个拨码开关。4、灵敏度:92db(±3db)。5、频率响应:130Hz~12KHz。6、总谐波失真:≤10%。7、额定功率:60W。8、内置8M音频存储空间,可以通过外置USB接口擦除拷贝6首音乐,通过拨码开关选择预设音乐信号,通过触发播放预设语音节目。8视频存储设备不低于以下配置:1、主处理器:64位高性能多核处理器。2、操作系统:国产操作系统。3、控制器:单控制器。4、高速缓存:标配8GB,可扩展至64GB。5、视频直存:最大支持450路(1024Mbps)前端接入、存储、转发,32路(64Mbps)网络回放。6、硬盘接口:48个;SATA;单盘最大支持24TB,SMR单盘最大支持30TB;支持热插拔;支持CMR,SMR。▲7、可在客户端界面查看数据重构状态,样机的磁盘或节点离线并重新插回后,可在界面显示离线磁盘或节点的数据重构过程,离线前数据不丢失。(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官方网站(提供产品链接地址和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技术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上述材料需完整清晰显示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和主要性能指标,指标对应条款需使用下划线或者方框进行标识。)▲8、提供具有***有效检测的所投“视频存储设备”产品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可将指定选择时间段和指定录像类型(报警、事件、定时等)的录像文件进行回传,支持每日自动定时回传。(所提供检测报告中“产品名称和检测内容”与评分细则规定不同时,应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内容(功能)说明及关键信息,否则不予认可。为方便评委评审,功能参数可用箭头、标红或下划线等进行明显标注)9图片存储设备不低于以下配置:1、主处理器:高性能多核处理器。2、操作系统: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3、控制器:单控制器。4、高速缓存:标配4GB。5、硬盘接口:16个;SATA;单盘容量支持24TB;支持热插拔;支持CMR。▲6、支持不低于2048Mbps的图片并发输入,同时不低于2048Mbps图片并发输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官方网站(提供产品链接地址和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技术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上述材料需完整清晰显示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和主要性能指标,指标对应条款需使用下划线或者方框进行标识。)1010T硬盘不低于以下配置:单盘容量:10TB。缓存:256MB。转速:7200RPM。硬盘接口:SATA。11监控用设备机箱镀锌板喷塑,40*50*25cm,厚1.2mm,箱体上注明“***工程”及“施工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字体。12电源防雷器达国标要求13信号防雷器达国标要求142P空开达国标要求1510口接线板10口,达国标要求16监控用总电源线RVV2*2.5mm2,达国标要求17监控用落地配电箱接入电缆YJV3*4mm2,达国标要求18监控用220V电源线缆穿管保护(PE40管)PE40 管埋地敷设,符合国家规范及建邺区南京生态科技岛管理规定19监控用设备安装定制支架配套摄像机的定制支架,达国标要求20监控用共杆借臂(1-2米)根据现有杆件定制横臂,直径60mm圆管,壁厚2mm,热镀锌喷塑。21监控用共杆借臂(3米)根据现有杆件定制横臂,直径60mm圆管,壁厚2mm,热镀锌喷塑。22监控用杆件(立柱2.5米横臂1米)(含地笼)立柱2.5米,横臂1米,壁厚2mm,定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23监控用杆件(立柱4米横臂1-2米)(含地笼)立柱4米,横臂1-2米,壁厚2mm,定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24监控用杆件(立柱6米横臂1-3米)(含地笼)立柱6米,横臂1-3米,壁厚2mm,定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25监控用杆件(立柱6.5米横臂6米)(含地笼)立柱6.5米,横臂6米,壁厚2mm,定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26监控用杆件及借臂存放、转运、安装杆件存放、转运、安装(含临时场地等)27监控基坑开挖及混凝土浇灌包括围挡,开挖及浇灌,渣土处理及恢复,规格为0.6*0.6*0.8m28监控用制高点陶粒基础浇筑(含地笼)制高点陶粒基础浇筑,含地笼29监控用配套绿化开挖及市政园林恢复(公共空间)深度为200mm,宽度200mm,中标单位开挖及初步回填,绿化植木由生态科技岛相关园林管养单位恢复30监控用配套路面道路水泥路及道板砖开挖及恢复(公共空间)深度为300mm,宽度200mm,中标单位开挖,初步恢复(回填30cm),路面及道板砖由生态科技岛市政单位恢复31监控用配套接地系统杆件接地系统,小于4欧姆。32监控用维修手井(水泥井框、井盖)400×400mm,深400mm,尺寸为外径。(配套红砖、黄沙、水泥及渣土清运等)33监控线缆标牌警示标牌,配套线缆使用。34监控用网线(超五类,含水晶头)超五类(配套水晶头),达国标要求。35监控用电源线(RVV2*1.0)RVV2*1.0mm2,达国标要求。36监控用复合树脂检查井内径400*400*400,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37监控用配套PVC管管径25mm38监控用配套波纹软管管径30mm39落地配电箱不低于以下配置:定制防雨户外箱,镀锌板或冷轧钢箱体,厚度1.2mm,500mm*600mm*250mm。包含:1个32A总断路器,10个2P导轨式16A微型断路器,1套10孔拖线板,金属抱箍,基础。40监控摄像机安装及调试根据每个监控的监控视角、范围、高度,安装后测试画面清晰度、红外夜视及信号稳定性41取电、借杆及地下管网配套▲供应商自主协调取电、借杆及地下管网使用等事宜,项目实施期间及竣工验收后三年内所需取电费用、借杆费用及地下管网使用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供应商提供承诺加盖公章)。42与现有视频系统对接1)▲按照南京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相关要求,将本期新建的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建邺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综合管理平台、视频运维管理平台、手机APP平台及生态科技岛可视化管理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对接相关事宜由供应商负责协调,所需的许可费用、接入费用等包含在报价之内(供应商提供承诺加盖公章)。43传输网络及设备1)▲本次传输网络采用独立网络进行传输,传输链路及设备均不得与运营商其它网络共用光纤及设备资源。传输网络可采取点对点裸纤方式接入,末端光电转换设备需为机架式并放置在甲方指定机房,设备及光纤提供自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至少3年免费维保。如果使用EPON或者GPON网络传输,甲方指定机房以外应使用无源光设备进行汇聚传输、末端OLT需要放置在甲方指定机房,提供自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至少10年免费服务。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每个前端点位带宽不得低于20兆,上下带宽对等(供应商提供承诺加盖公章)。44第三方检测本项目竣工验收前:1)▲整体工程须通过具有CNAS或CMA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的工程检测。(供应商提供承诺加盖公章)45其他配套设施及服务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配套设施及相关服务,如二维码等。5系统要求5.1总体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加盖公章):(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2)本次项目是建邺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智慧建邺“雪亮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供应商选用的摄像机、交换机、服务器等提供业界标准接口,方便扩展及与其它系统互联。(3)供应商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成熟的全新原厂产品,★在投标文件中须明确所投主要产品(摄像机、存储设备、硬盘、交换机(如有)、光纤(如有)、电源线等)的品牌、型号、原产地、价格。中标供应商产品进场后,采购人有权随机抽取主要产品,送至省级经过CNAS或CMA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检测不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采购人将终止合同(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交货时提供摄像机、存储、硬盘、交换机(如有)等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此次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所提供的产品专项授权书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原件。(5)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与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产品有关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6)本项目包括外场设备的安装调试、整体系统的联动调试。关于前端设备取电、设备箱安装、道路及绿化带开挖等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于《2017年南京市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十项行动方案》《南京市城市道路杆桩(件)设置技术及管理导则》通知的要求进行,在条件允许下监控杆件要与路灯、交通设施杆件并杆,供应商必须主动协调有关单位解决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因违规取电造成工期延误及在投入使用后出现由于供电中断引起的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由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7)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严禁采用架空明线方式,一经发现确认按照每处合同总额2%扣除合同款,并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立即解除合同。(8)本项目竣工验收前,整体工程需要通过具有CNAS或CMA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的工程检测,供应商投标报价中应包含系统检测费用,此项报价应不得为零。(9)供应商承诺前端采集设备的取电点位电源稳定可靠,满足设备正常稳定运行。(10)提供项目实施及三年免费质保期内系统运维需要摄像机、存储、硬盘、交换机(如有)等的备品备件清单(包括产品名称、品牌型号、主要性能、数量等)和价格,备品备件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同移交给采购人。5.2技术要求,1、监控杆件并杆要求根据《南京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南京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南京市建设管理精细化城市品质再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相关要求,此次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城市道路新建或出新时,公共安全监控基础杆件应按要求与路灯杆进行并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杆件与路灯并杆安装时,采用抱箍连接方式在路灯杆件上,加装长度为1米、1.5米、2米、2.5米、3米、4米等(根据现场实际环境确定横臂支架长度)的横臂支架,连接应牢固可靠。并杆横臂支架的安装高度:城市快速路正对行车道方向高度≥6米,正对慢车道方向≥4米;市区道路正对行车道方向高度≥5米,正对慢车道方向≥4米。横臂支架、前端设备及其连接件颜色尽量与灯杆统一。横臂支架尽量做到与路灯杆样式一致,风格统一,横臂支架数量不超过2个,每个横臂支架上安装的前端设备数量应不超过3个。2、视频联网平台接入要求按照南京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将本期新建的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建邺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综合管理平台、运维管理平台、移动APP以及生态科技岛安全生产可视化监管平台,实现资源整合共享。5.3项目实施要求5.3.1项目设计和实施要求1、系统设计要求:供应商以满足系统安全、高可用和高效运行为目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系统设计方案,方案应包括主干光纤链路路由方案、各应用场景前端借杆方案、取电方案等。2、项目实施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供的货物提供现场专业技术咨询、安装、调试、初验、终验和试运行保障服务(提供安装、测试所用的测试设备、工具等),并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产品客户化。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实施计划。3、在安装调试验收无误后,提交安装实施、调试、检测报告、验收报告、技术资料、系统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等。5.3.2工程资料及图纸要求深化设计、施工、竣工各阶段提供的图纸满足以下要求:1、深化设计阶段提交的系统设计文挡和图纸内容包括:a.系统设计方案;b.点位表;c.系统框图;d.主要设备清单;e.平面布点图;f.系统投资概算。2、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交本项目范围内所包括的系统施工图设计说明和图纸。提交的系统施工图设计说明和图纸包括:a.施工说明;b.线路施工图;c.机房布置图;d.主要设备安装大样图等;图纸要求:(1)图纸除表示所有有关管道、电气线路、设备的布置安排外,还需标示出所处的位置、安装尺寸、施工土建要求、敷设电缆的要求、主要设备的用电要求、环境要求、装潢要求等。有关深度达到相关工程施工图设计标准的要求。(2)本项目范围内所包含的系统所有图纸均需以正式的出图方式并注明项目、工程及有关图纸的名称、图号、最新修改号及修改内容,日期和图示比例等,图纸均需加盖出图章。3、竣工阶段系统竣工文件至少包括以下资料:a.竣工验收申请;b.竣工图纸;c.系统测试报告;d.系统试运行报告;e.系统施工过程文件(产品相关技术资料、项目实施方案、软件系统实用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等);f.系统变更文件;g.培训记录;h.用户使用意见;i.设备移交清单;j.设备资料移交清单。4、提交方式:本项目范围内所包含的系统所有设计文件、施工文件和相关图纸均需提供纸质六份和电子文挡光盘二份。光盘上标注有关光盘档案内容说明、系列编号及其它有关细节。5.3.3工程验收要求1、设备材料验收:(1)验收标准: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技术参数符合采购清单要求,包装完好的全新产品。(2)验收方法:由采购人和项目监理单位共同组织验收。(3)验收时间:到货后五个工作日内。2、系统安装调试验收:(1)验收标准:所有设备和软件安装调试完成,符合“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和GA308-2001安全防范工程验收规范”,南京市公安局“图像覆盖联网工程”建设规范等相关国家、地方标准及要求,安装调试过程的资料齐全完整,系统正常运行,达到招标文件的功能和相关标准要求。(2)验收方法:由采购人组织中标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必要时可以邀请专家。(3)验收时间:安装调试完成,中标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3、竣工验收:(1)验收标准:试运行结束,系统运行良好,资料齐全完整,达到招标文件和相关标准要求。(2)验收方法:整体经具有CNAS或CMA认证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如验收不能通过,供应商应在验收会议规定的期限内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直至系统合格,方能通过验收。(3)验收时间:系统试运行3-6个月后,视运行情况确定。5.4项目管理要求5.4.1项目组织管理(1)供应商组建符合本项目要求的项目团队。(2)在项目建设周期内,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和核心技术人员。除此之外,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在本项目最终验收之前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以及核心技术人员。因项目组成员变动而对本项目的实施造成不良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3)采购人有权指派合格的人员参与项目的全过程活动,供应商应积极予以配合。5.4.2项目进度管理(1)供应商应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递交本工程项目实施计划,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确认的实施计划组织实施,按时向采购人汇报项目进展情况,接受采购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计划进度不符时,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采购人确认后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3)因供应商原因,不能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供应商赔偿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不顺延工期。因采购人原因不能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推迟开工日期。(4)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实施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暂停实施,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供应商应当按采购人要求停止实施,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作出处理后,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采购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因采购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采购人赔偿供应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供应商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5)供应商必须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采购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供应商原因不能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采购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6)在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通知并及时补充书面通知。5.4.3项目需求管理为了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达到最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地提出变更本项目的某些部分的建议,包括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变更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1)采购人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供应商,供应商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此做出书面回复,其内容包括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的影响等;(2)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回复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供应商是否接受供应商上述回复。如果采购人接受供应商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应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项目合同;(3)如采购人不同意供应商的上述有关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回复,但该项目的变更如不执行,将会影响信息系统的正常使用或主要功能,则供应商应当执行采购人的变更要求。5.4.4项目信息安全管理(1)供应商应制定项目实施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信息安全管理规范要求组织实施,并经常进行信息安全的检查,采取必要的信息安全措施,消除信息安全隐患。由于供应商信息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应采用正版注册的系统平台、开发工具和中间件进行实施,实施前应向采购人提出信息安全防护措施,经采购人认可后实施。(3)实施中需要通过网络、介质(磁盘、光盘等)进行资料转移或集成时,供应商应提出相应的信息安全措施,经采购人认可后实施。(4)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故,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采购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5.5第三方监理采购方可以根据需要聘用第三方监理提供监理服务。供应商应按照工程监理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5.6项目分包与转包(1)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不得将本项目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本项目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2)工程分包不能解除供应商任何责任与义务。供应商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项目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采购人造成其他损失,供应商承担连带责任。5.7知识产权及保密(1)采购人对于本项目所有的实施成果具有全部知识产权。(2)供应商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本项目涉及到的有关对方的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如一方违反本条的规定,除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支付违约金以及赔偿另一方的损失。5.8其他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加盖公章):1、已充分了解了本此招标的项目需求,对采购的设备和产品的数量、配置及应用模式做了充分的评估,能够满足本次项目建设的目标,采购人在本项目建设周期内将不再需要另外采购同类产品,否则需要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2、在施工过程中需遵守安全文明生产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3、在施工过程中按时发放所聘用用工人员工资,并提交安全文明生产实施方案。4、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立即派员与采购人核实、确认货物清单、技术规格,进行系统深化设计、施工组织方案编制。5、工程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人员一致,安装施工、调试人员是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和上岗证书,经验丰富的人员。6、无论质保期内或质保期满后均应保证常用备品、配件及工具供应,如发生停止生产情况,需将停产计划及时通知采购人使其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或免费向采购人提供备件的图纸、代用品,代用品的品质不得低于原配件的性能指标。7、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对所涉及的数据和相关资料文件严格保密,不外传。6服务6.1质保期供应商承诺本项目所有产品和服务的免费质保期为叁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加盖公章):签订合同时,提供主要设备(摄像机、存储、硬盘、交换机(如有))的生产厂家出具产品免费质保期三年(含)以上的质保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和生产厂家公章。6.2售后服务(一)系统日常维护保养系统维护保养包括所有本次招标文件中的系统前端设备、传输线路及后台设备的日常维护,至少包括检查、清洁、调整、测试、优化系统、备份数据、排查隐患、处置问题等工作。检查设备时,应对设备进行物理检查、运行环境检查、电气参数与性能检查等。清洁设备时,应根据设备类型使用吸(吹)尘、刷、擦等方法对设备表面或内部的灰尘、污物等进行清理。调整设备时,应按照标准规范、技术手册和使用/管理要求对设备的安装位置、防护范围、电气参数、运行模式等进行设置与校正。测试设备/系统时,应按照标准规范、技术手册和使用/管理要求对设备/系统的功能/性能进行测量试验。优化系统时,应按照标准规范和使用/管理要求对系统的参数、设置等进行合理配置。备份数据时,应根据使用/管理要求对重要数据进行转存、转录,并确保数据和存储介质的安全。排查隐患时,应对可能造成系统不稳定运行、系统设置/功能/性能等不满足标准规范和使用/管理要求的情况进行详细检查与记录。处置问题时,应根据检查、测试及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置建议,采购人/使用单位同意后,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二)巡检、二维码标贴及监控并杆巡检周期至少做到每个月一次(含所有前端设备除尘、遮挡物修剪等)。供应商应按标准对视频监控所有点位前端监控二维码标贴进行张贴和日常维护。在项目实施和运维期间,供应商应配合公安和市政部门,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视频监控并杆及杆线下地等相关工作。(三)维保考核要求维保期内针对系统前端完好率、联网系数、在线存储率、存储时间达标率、图像画面字符叠加标注、地理坐标信息采集、数据维护情况、网络传输情况、系统后台运行进行考核。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时签订维保补充协议,维保考核要求自项目验收之日起执行。6.3质量保证(1)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与服务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及所附的“技术要求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供应商保证,依据本项目向采购人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附属产品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项目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供应商保证其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本项目的版本。6.4权利保证(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所采购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2)对本项目项下由供应商提供的来自第三方的,应用于本项目所规定的软件等知识产权,供应商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分许可权,并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3)在供应商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不含任何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4)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如果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经完成上述手续;(5)供应商违反本条的规定而导致采购人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导致采购人不能正常运作本信息系统,则供应商负责赔偿采购人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损失。6.5售后服务人员在运维服务期内,提供熟悉本项目,具有前端设备调优能力的工程师至少2人提供运维服务。(提供投标人为服务人员纳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记录)6.6服务响应时间故障级别定义及解决时间要求Ⅰ级:属于重特大故障或在重大安全及维稳保障任务紧急需要的情况下。技术人员到场时间:接报30分钟以内到现场;提出解决方案:到现场后1小时内提交故障解决方案;备件到场时间:提出解决方案后1小时到现场;问题解决时间:接报3小时以内。Ⅱ级:属于严重问题:部分系统发生故障、或小面积瘫痪但不影像系统整体运行。技术人员到场时间:接报30分钟以内到现场;提出解决方案:到现场后1小时内提交故障解决方案;备件到场时间:提出解决方案后1小时到现场;问题解决时间:接报6小时以内。Ⅲ级:属于普通问题:前端监控点单个摄像机故障、前端监控点传输设备或线路故障。技术人员到场时间:接报2小时以内到现场;提出解决方案:即时提交或到现场后1小时内提交解决方案;备件到场时间:视情况而定;问题解决时间:接报12小时以内。特殊情况,由南京市公安局运维监管中心或者采购人电话通知或下发《紧急维修通知单》,3小时内必须修复。6.7培训(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采购人的要求,分阶段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2)培训目标为使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项目所规定的目标和功能。6.8违约与赔偿6.8.1交付违约(1)如果供应商不能交付产品和服务,采购人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供应商应返还采购人所有已付款,并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2)供应商所交付的产品和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采购人拒收的,采购人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返还采购人所有已付款,并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3)如果供应商未在本项目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项目所规定的项目,除依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外,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补偿和采取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项目所规定的义务。违约金的具体确定方式为:1)每延期10天,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2)如果延期时间超过60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采购人终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退还采购人所有已付款,并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6.8.2付款违约如果采购人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10天,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6.8.3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项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支付本项目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如果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6.8.4实施违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保留向供应商索赔的权利:(1)由于供应商项目经理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而影响本项目按计划进度进行项目实施;(2)在免费维护期内,由于供应商本地化维护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不足,不能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而导致系统不能正常使用。6.8.5其他条款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项目所规定的其他义务,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6.8.6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履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于10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按照本项目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式实现违约金。7付款条件第1次付款: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总额的10%;第2次付款:合同签订后,设备、材料全部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结束,经初步验收合格后1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第3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第4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将本工程的竣工图、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报送给监理和采购人,采购人在确认各项资料齐备完整后方指定专人接收并报审计。如采购人确认资料不完整或不为采购人所指定的专人接收,则采购人不予审计。在审计时中标供应商须为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方便。政府审计结束后,采购人在一个月内对审计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并付至审计总金额的100%;8交货时间和地点8.1交货时间(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日起9个月(27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软硬件安装部署,通过初步验收,投入试运行;(2)初步验收通过之日起3-6个月(90-18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功能完善和最终验收。8.2交货地点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供应商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第5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公开招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1.5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6履行方式: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1.7包装方式: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保密期至保密内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合法方式和途径将其全部披露或本合同终止后5年为止,以两者孰长为准。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签订合同时,乙方交纳合同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按以下约定退还:6.1.1退还时间及条件:验收合格且合同履行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6.1.2退还方式:扣除违约费用后一次性无息退还。6.1.3不予退还的情形:合同约定的交付期内未履约完成、验收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等情形。6.1.4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责任: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2乙方可以采用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届满且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了担保责任后自动失效。如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由担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除招标文件接受分包并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按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情况外,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时间8.1.1第1次付款: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10%;8.1.2第2次付款:合同签订后,设备、材料全部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结束,经初步验收合格后1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8.1.3第3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8.1.4第4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将本工程的竣工图、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报送给监理和甲方,甲方在确认各项资料齐备完整后方指定专人接收并报审计。如甲方确认资料不完整或不为甲方所指定的专人接收,则甲方不予审计。在审计时乙方须为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方便。政府审计结束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对审计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并付至审计总金额的100%;8.1.5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8.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224号),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乙方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8.3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的相关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及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0.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方式处理:10.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0.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10.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0.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0.4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0.5质保期为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质保范围内。超过质保期的乙方负责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取部件成本费。十一、项目验收11.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1.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1.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1.4如有必要,甲方可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结论的参考。11.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验收标准见招标文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退还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1.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二、货物的包装、发运及运输12.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规定。12.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2.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2.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2.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向乙方偿付拒收货物总价款的违约金。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13.4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3.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以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因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6.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6.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合同》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招标文件及合同未约定事项,双方可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目录(注:供应商根据本章附件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投标申请及声明致: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3、本项目交付时间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我方投标承诺严格履行合同。7、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附件三、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价合计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服务时间/交付使用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含视同小微企业)提供(填写“是”或“否)备注投标单位(加盖电子公章):说明: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如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项目履约交付。2、“投标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不享受价格扣除。附表——分项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表(根据采购需求产品清单填写,不能有缺项、漏项,必须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43.传输网络及设备,如果采取点对点裸光纤方式接入,必须详细列出所需要的各类交换机、光缆、光终端盒、尾纤、光纤接头盒、跳纤、光汇聚交接箱、配线架、光模块等分项报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总价投标单位(加盖电子公章):附件四、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条款内容投标响应偏离               说明:投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内容响应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的,请在本表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单位(加盖电子公章):附件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条款内容投标响应偏离                         说明: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内容响应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的,请在本表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单位(加盖电子公章):附件六、技术说明与服务方案技术方案及服务承诺应根据招标人对项目的要求、评标标准的要求及项目本身的特点编写。附件七、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证书号技术职称相关工作年限备注投标单位(加盖电子公章):附件八、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规模获奖情况签约及服务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备注投标单位(加盖电子公章):附件九: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附件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附件十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我单位具备参与本项目所需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注: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可以继续提供除本承诺函以外其他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人:(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附件十二、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附件十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附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20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道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0年月日附件十四、其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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