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资产更新、更换 其他分析仪器 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招标公告(广州市从化区排水设施中心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州彦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117-2025-02195
预算金额:388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分析仪器
代理机构:广州彦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李梓华
项目负责人:李梓华

项目概况

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YGC-25BA0806
项目名称: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8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分析仪器
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88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安装完毕并完成设备调试,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至 2025年09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从化区排水设施中心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蓝田堤路蓝田排水站内
联系方式:020-87960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彦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88号2047商铺
联系方式:166166017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梓华
电话:16616601764

广州彦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9日

相关附件:

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磋商文件(2025082901).zip

委托协议.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17-2025-02195采购项目编号:YYGC-25BA0806项目名称: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采购人:广州市从化区排水设施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彦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广州彦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从化区排水设施中心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17-2025-02195采购项目编号:YYGC-25BA080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88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3,88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分析仪器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安装完毕并完成设备调试,确保设备稳定运行。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从化区排水设施中心地址:1联系方式:020-879603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州彦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88号2047商铺联系方式:1661660176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梓华电话:16616601764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彦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为顺利推进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现需确定一家中标服务单位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对存在老化故障、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等问题的在线设备进行更新更换,需要更换及新增的在线设备合计62台。2.若“技术指标参数”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CODCr水质自动分析仪。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采购包1(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安装完毕并完成设备调试,确保设备稳定运行。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生效后,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等额发票及财政支付所需的全部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30%;2期:支付比例40%,乙方按照甲方有关要求完成供货和安装正常运行后,且经甲方初验合格后,并收到乙方提供合法等额发票及财政支付所需的全部资料后,据实结算并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40%。3期:支付比例30%,乙方按照甲方有关要求履行完合同,设备正常试行3个月后,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合法等额发票及财政支付所需的全部资料后,据实结算并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30%。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仪器设备验收 1.1本项目仪器设备应通过计量检定/校准合格,中标人应向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校准(具体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检定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1.2本项目仪器设备必须通过供货商所在国认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环保和安全要求以及监测标准、规范,同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2.在线监测系统验收 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在线监测系统联网等。系统试运行30天,运行稳定性后,根据合同内容,按照国家环保行业标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354-2019)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最终验收。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分析仪器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项1.003,880,000.003,88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技术需求(一)满足规范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4年4月1日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3.《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377-2019)4.《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019)5.《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6-2003)6.《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7.《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8.《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2-2003)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 10.《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务物联感知专项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二)在线设备技术需求1.在线设备清单(含硬件及配套软件)序号在线监测设备名称数量(套)测定方法备注1化学需氧量水质自动分析仪8重铬酸盐分光光度法具有4mA-20mA模拟信号以及RS232或RS485输出接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应具有自动标液核查、自动校准,具有缺试剂、部件故障、漏液、取样故障和超标等报警功能,具有测量数据、运行日志查询功能,并至少存储12个月以上。2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8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杨酸分光光度法3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8钼酸铵分光光度法4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8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5pH在线分析仪(含温度检测)8玻璃电极法6SS在线分析仪6散射法7数采仪8/有日志管理、循环补传功能,能存储3年以上数据。8水质自动采样器8/9调试及验收//包含在设备费用总价中10培训1次/包含在设备费用总价中注:1.每套在线监测设备应带随机备件1套和试剂1套,并配置有专用工具,用于装配、校正、拆卸设备零件使用,附带工具使用说明书。2.自通过设备验收后,设备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间提供免费保修服务。(三)技术参数要求带“★”为必须响应参数,必须提供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参数不符合要求则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仪器基本要求(1)应提供所代表品牌厂商原装、全新的、最近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和完善的服务;所提供的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超过参考指标表中所列技术指标。(2)提供的所有仪器必须是成套和完整的。所提供非自制的主要监测仪器(化学需氧量分析仪、氨氮分析仪、总氮分析仪、总磷分析仪、悬浮物分析仪、pH分析仪、温度检测仪)必须提供化学需氧量分析仪、氨氮分析仪、总氮分析仪、总磷分析仪、pH分析仪和温度检测仪的中环协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备查),及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原件备查)。(3)仪器显示器应无污点、损伤,所有显示界面应为中文,且字符均匀、清晰,屏幕无暗角、黑斑、彩虹、气泡、闪烁等现象,能根据显示屏提示进行全程序操作;机箱外壳应由耐腐蚀材料制成,表面无裂纹、变形、污浊、毛刺等现象,表面涂层均匀,无腐蚀、生锈、脱落及磨损现象;产品组装应坚固,零部件无松动,按键、开关、门锁等部件灵活可靠;产品主要部件均应具有相应的标识或文字说明;产品应在仪器醒目位置标识分析流路图,并应有固定标牌。(4)仪器设备所有技术信息必须提供中文版;所有设备的运行工作电压为单相(220±20)V,交流频率为(50±0.5)Hz;所有设备的电源插头必须为中国制式A9120-9085-1;除非特别指出,所有设备能够在温度(5~40℃)、相对湿度(65%±20%)和尘土(0~40mg/m3)的环境下正常运行。(5)为方便现场仪器的统一管理和维护,主要在线仪器(化学需量、氨氮、总磷、总氮)需为同一品牌。(6)水质分析仪测定方法应与国家标准方法或行业标准方法一致:监测参数测定方法★化学需氧量重铬酸盐分光光度法★氨氮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杨酸分光光度法★总磷钼酸铵分光光度法★总氮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pH玻璃电极法悬浮物散射法水温热敏电阻感测法2.主要仪器基本功能要求(1)具有定时测试;具有对进样/计量、分析及检测等单元的手动和自动清洗功能;具有手动校准功能和自动校准功能,能设置自动校准周期;具有自动标准样品核查功能,周期最长间隔不超过24小时; 含有多个量程,应具有自动切换量程功能,仪器显示最终测试结果。具有对所有数据、仪器参数及运行日志自动采集、存储、处理、查询、显示和输出等功能,应储存至少12个月的原始数据和运行日志;具有对不同测试数据添加标识的功能,具体标识符合HJ212相关规定。(2)具有意外断电且再度通电时,能自动排出断电前正在测定的水样和试剂、自动清洗各通道、自动复位到重新开始测试状态的功能;若在断电前处于加热消解状态,再次通电后能自动冷却,并自动复位到重新开始测试的状态。所有系统设置数据,包括校准数据、警报数据和运行数据,在断电30天内重新连接电源时不发生变化;具有异常信息记录、上传及反馈功能,至少应包括:缺试剂报警、部件故障报警、漏液报警、取样故障报警和超标报警等。(3)具有数字量通讯接口,通过数字量通讯接口输出指令、相关数据及运行日志,并可接收管理平台的远程控制指令,至少包含远程启动、远程对时功能;输出信号支持4-20mA、RS-485/232、通用MODBUS标准接口(符合HJ212规定),并提供通讯协议;实现监测数据的串口输出与网口输出。(4)具备三级操作管理权限,一级为查询权限,只可进行参数、数据等信息的查询;二级为管理权限,可以对仪器进行校准、清洗、参数设置等维护、维修操作;三级为开发者权限,可以对仪器进行内核修改。(5)具有将分析废液和清洗废水收集、存放的功能。(6)具备科学智能化数据储存和查询功能,具有测量数据、运行日志查询功能,并至少存储12个月以上,可根据用户设定的周期和频率进行查询和导出各监测项目测量结果;(7)仪器性能调试符合国家环保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仪器类型技术指标要求试验指标限值样品数量要求CODCr水质自动分析仪24h漂移20%量程上限值±5%180%量程上限值±10%1重复性≤10%1示值误差±10%1实际水样实际水样CODCr<30 mg/L(用浓度为20~25 mg/L的标准样品替代实际水样进行测试)±5 mg/L比对试验总数应不少于3对。当比对试验数量为 3对时应至少有 2对满足要求; 4对时应至少有 3对满足要求; 5对以上时至少需4对满足要求30 mg/L≤实际水样 CODCr<60 mg/L±30%60 mg/L≤实际水样 CODCr<100 mg/L±20%实际水样CODCr≥100 mg/L±15%NH3-N水质自动分析仪24h漂移20%量程上限值±5%180%量程上限值±10%1重复性≤10%1示值误差±10%1实际水样实际水样氨氮<2 mg/L(用浓度为1.5 mg/L的标准样品替代实际水样进行测试)±0.3 mg/L同化学需氧量比对试验数量要求实际水样氨氮≥2 mg/L±15%TP水质自动分析仪24h漂移20%量程上限值±5%180%量程上限值±10%1重复性≤10%1示值误差±10%1实际水样实际水样总磷<0.4 mg/L(用浓度为0.2 mg/L的标准样品替代实际水样进行测试)±0.04mg/L同化学需氧量比对试验数量要求实际水样总磷≥0.4 mg/L±15%TN水质自动分析仪24h漂移20%量程上限值±5%180%量程上限值±10%1重复性≤10%1示值误差±10%1实际水样实际水样总氮<2 mg/L(用浓度为1.5 mg/L的标准样品替代实际水样进行测试)±0.3mg/L同化学需氧量比对试验数量要求实际水样总氮≥2 mg/L±15%pH水质自动分析仪(含温度检测)示值误差±0.5124h漂移±0.51实际水样比对±0.51现场水温比对±0.5 ℃13.仪器技术参数要求主要监测仪器:(1)CODCr水质自动分析仪测量原理:重铬酸钾分光光度法测量范围:0~100/200/600/1000/2000mg/L(可扩展)★精密度(重复性):≤2%示值误差(准确度):20%*时:±10%,50%*:±8%,80%*:±5%★24H低浓度漂移:±0.8mg/L★24H高浓度漂移:≤0.7%定量下限:≤15mg/L检出限:≤5mg/L★测量周期:<60min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1440h/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10%模拟输出及通讯:模拟输出、RS232/ RS485▲废液分离功能:监测仪器能够对测量废液、润洗和清洗废液进行分开排放;▲仪表开门记录功能:监测仪具有开门计时技术功能;▲监测仪试剂仓采样整体模块化设计,统一更换;▲具备自动停止计量功能,以防监测仪计量液位失效时,计量液体腐蚀仪表;▲监测仪具备仪表自检功能,能够检测关键部件如版本、计量电压、测量电压等是否工作正常。▲监测仪具有试剂瓶避光功能、试剂条码功能、试剂瓶盖单向阀功能、试剂瓶色环功能。▲以上①至⑥点的技术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需包含专门体现上述各点功能,以证明相关功能达标。”▲通过了电磁兼容性认证(EN 61326、EN IEC 61000、EN 61010)。(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测试报告或者证书证明文件)(2)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测量范围:进水:0-80mg/L;出水:0-10mg/L(可扩展范围,但必须具有该工作量程)示值误差:±3% 定量下限:≤0.05mg/L★重复性:≤0.7%★24小时漂移:低浓度≤0.01mg/L ,高浓度:≤0.2%测量模式:连续测量模式、周期测量模式(1小时-30天可设置)、间隔测量模式、受控测量模式;校准:手动/自动校准,校准周期可选;自动标液核查;具有核查不通过后自动校准功能,并能设置循环次数。测量周期:<30min最小维护周期:≥168h/次有效率数据:≥95%环境温度:5-40℃;电源:220V,50Hz。▲废液分离功能:监测仪器能够对测量废液、润洗和清洗废液进行分开排放;▲仪表开门记录功能:监测仪具有开门计时技术功能;▲监测仪试剂仓采样整体模块化设计,统一更换;▲具备自动停止计量功能,以防监测仪计量液位失效时,计量液体腐蚀仪表;▲监测仪具备仪表自检功能,能够检测关键部件如版本、计量电压、测量电压等是否工作正常。▲监测仪具有试剂瓶避光功能、试剂条码功能、试剂瓶盖单向阀功能、试剂瓶色环功能。以上①至⑥点的技术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需包含专门体现上述各点功能,以证明相关功能达标。”▲通过了电磁兼容性认证(EN 61326、EN IEC 61000、EN 61010)。(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测试报告或者证书证明文件)(3)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测量方法:过硫酸盐氧化-钼酸铵分光光度法测量范围:0~2/4/10/50/100mg/L(可扩展)★精密度(重复性误差):≤0.7%;示值误差(准确度):±5%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1440h/次★零点漂移:≤0.15mg/L★量程漂移:≤0.4%定量下限:≤0.02mg/L检出限:≤0.005mg/L★测量周期:<60min实际样品比对实验:≤10%模拟输出及通讯:模拟输出、RS232/ RS485▲废液分离功能:监测仪器能够对测量废液、润洗和清洗废液进行分开排放;▲仪表开门记录功能:监测仪具有开门计时技术功能;▲监测仪试剂仓采样整体模块化设计,统一更换;▲具备自动停止计量功能,以防监测仪计量液位失效时,计量液体腐蚀仪表;▲监测仪具备仪表自检功能,能够检测关键部件如版本、计量电压、测量电压等是否工作正常。▲监测仪具有试剂瓶避光功能、试剂条码功能、试剂瓶盖单向阀功能、试剂瓶色环功能。以上①至⑥点的技术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需包含专门体现上述各点功能,以证明相关功能达标。▲通过了电磁兼容性认证(EN 61326、EN IEC 61000、EN 61010)。(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测试报告或者证书)(4)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测量方法:碱性过硫酸钾氧化-紫外分光光度法测量范围:0~5/20/30/50/100/200mg/L(可扩展)★精密度(重复性误差):≤1%示值误差(准确度):20%*,±10%;50%*,±8%;80%,±5%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1440h/次★零点漂移:≤0.8mg/L★量程漂移:≤1.4%定量下限:≤0.2mg/L检出限:≤0.05mg/L★测量周期:<60min实际样品比对实验:≤10%模拟输出及通讯:模拟输出、RS232/ RS485;▲废液分离功能:监测仪器能够对测量废液、润洗和清洗废液进行分开排放;▲仪表开门记录功能:监测仪具有开门计时技术功能;▲监测仪试剂仓采样整体模块化设计,统一更换;▲具备自动停止计量功能,以防监测仪计量液位失效时,计量液体腐蚀仪表;▲监测仪具备仪表自检功能,能够检测关键部件如版本、计量电压、测量电压等是否工作正常。▲监测仪具有试剂瓶避光功能、试剂条码功能、试剂瓶盖单向阀功能、试剂瓶色环功能。以上①至⑥点的技术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需包含专门体现上述各点功能,以证明相关功能达标。▲通过了电磁兼容性认证(EN 61326、EN IEC 61000、EN 61010)。(投标时提供相关测试报告或者证书证明文件)(5)pH计(含温度检测)测量范围:0-14pH(0-40℃);温度测量范围:0~100℃;重复性:±0.1;示值误差:±0.5温度补偿电极:Pt1000;测量周期:实时测量;显示:图形数据点阵LCD,带LED背景灯照明;在任意光线下可读数;可查询历史数据;环境温度:5-40℃;电源:220V,50Hz。(6)悬浮物水质自动分析仪测量范围:0~50000mg/L;测量原理:双光束近红外光/散射光,90°和140°检测器,不受样品颜色干扰;重复性:≤5%;示值误差:±5%;响应时间:1秒;防护等级:IP68;测量周期:实时测量,带自动清洗功能;显示:图形数据点阵LCD,带LED背景灯照明;在任意光线下可读数;可查询历史数据;材质:不锈钢材质或钛合金材质其他仪器:数采仪技术参数需求系统Linux系统嵌入式Linux处理器ARM Cortex-A8720M主频内存DDR3512M储存器存储空间16G(含系统空间),满足存储3年以上数据要求显示单元彩色触摸屏10寸串口通道数量8路RS-232、2路RS-485串口串口速率1200bps-115200bps保护方式磁隔离模拟量输入通道数量16 路输入信号4-20mA、0-5V保护方式磁隔离开关量输入通道数量8 路输入信号0-5VDC保护方式光电隔离网络通讯有线网络2 路以太网,100M自适应无线网络4G(全网通,WIFI)USB接口USB1路高速USB2.0调试接口ConsoleRS-232接口锂电池供电时间6 小时以上日志管理门禁日志支持巡检日志支持操作日志支持平台日志支持数据传输数据自动补传功能能定时补传指定时间段数据本项目中如有出现的品牌规格等,仅为方便描述参考,不具有任何指定性及唯一性,中标人原则上应提供须完全符合技术参数或不低于该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报价明细表中列明所投设备的品牌、型号,如报价响应时无列明设备品牌,则中标后履行合同时须按照招标人指定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中标人的中标价进行供货,不予增加任何费用。水质自动采样器采购清单序号在线监测设备名称数量(套)备注1水质自动采样器81.满足15分钟采样一次,每两小时混合水样供给分析仪测试及留样;2.采样瓶为24瓶及以上,采样瓶容量1000ml及以上,材质为聚乙烯。3.须委托第三方计量单位,对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工作,出具CMA检定/校准报告。4.包安装、调试及培训。注: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明细表中列明所投设备的品牌、型号,如报价响应时无列明设备品牌,则中标后履行合同时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供应商的中标价进行供货,不予增加任何费用。(二)水质自动采样器功能要求1.水质自动采样器须满足《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 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要求。1.1具有采集瞬时水样和混合水样、冷藏保存水样的功能,采样量误差不大于±1%,温度控制误差±1.5℃。1.2具有远程启动采样、留样及平行监测功能,记录瓶号、时间、平行监测等信息。1.3水质自动采样器采集的水样量应满足各类水质自动分析仪润洗、分析需求。2.其他要求2.1 水质自动采样器采集的水样量应满足各类水质自动分析仪润洗、分析需求。2.2 具备AB双桶采集,自动混匀功能,单桶5L及以上。2.3 具备智能化安全保护功能,系统可设置开启权限并自动记录门禁日志。2.4 具有自动清洗混匀桶功能,混匀桶排空管路直径应不小于DN25,保障混匀桶快速排空,并且可以做到无死角排空;2.5匀桶在冷藏箱上部,保障混匀桶内水样不会因为意外泄露影响冷藏箱内水样;2.6采样、供样管路采用硬质PVC管;3.安装和调试要求(1)供应商必须依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设备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2)供应商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3)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验收后供应商应派技术人员对采购人的使用人员进行免费系统培训直至完全能独立操作(包括仪器原理、结构、维护、应用方法开发)。二、项目商务要求1.包装、运输、及保管、保险:(1)中标人所供货物应为制造商原装出厂包装,包装须符合同等相关标准,因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由报价人负责。(2)中标人负责将产品送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等。(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安装完毕并完成设备调试,确保设备稳定运行;(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确保货物为原装未拆封或未使用的产品;(2)中标人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验收要求完成CODCr、NH3-N、TP、TN、pH水质自动分析仪24h漂移、准确度及实际水样比对工作,并由乙方须委托第三方校准单位,对CODCr、NH3-N、TP、TN、pH、SS、温度检测仪及数采仪进行校准工作后,出具CNAS校准报告。(3)货物在质保期(为自供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如有质量问题或未能适配原有设备时,中标人必须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维修。3.总包及分包规定: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拒收其货物,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4.招标人将自中标人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审定中标人供货的货物合格情况,进行结算审核。5.付款方式:(1)采用支票、银行汇票形式。(2)中标人在收款前需提交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求单位。6.承包方式:总价包干。三、服务需求(一)安装期间质量保证为确保系统安装施工质量和进度,中标人应制定有关改造期间的质量保证计划,包括系统设计与施工规范化管理、仪器设备质量保证、技术人员资质及管理等。(二)验收1.仪器设备验收1.1本项目仪器设备应通过计量检定/校准合格,中标人应向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校准(具体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检定费用包含在总价中。1.2本项目仪器设备必须通过供货商所在国认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环保和安全要求以及监测标准、规范,同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2.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在线监测系统联网等。系统试运行30天,运行稳定性后,根据合同内容,按照国家环保行业标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354-2019)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最终验收。(三)售后服务1.中标人应从验收起免费提供1年的质保服务,包括主要仪器设备、现场监控管理软件和监控平台的升级维护工作,确保监测数据传输率和准确性。同时,中标人必须开放通讯协议,数据传输模式的建设以及各软件系统之间的连接必须符合《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的要求。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维修服务,免费修理或更换不合格的配件直至整套设备,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2.中标人在系统或设备出现故障时能立即响应,并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排除故障。3.中标人具备及时解决系统重大故障的切实可行措施和能力。(四)技术支持1.中标人制定技术服务条款及实施办法等,并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措施。2.技术培训要求(所有培训费用均包括在总价中)保证甲方、用户现场运维人员能按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进行现场操作,并对仪器系统进行正确的运行维护。所有培训均需免费提供操作说明书(中文版本)。2.1.集中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实操培训,在系统试运行期满后20天内完成。主要内容有仪器的基本原理、结构、基本操作、维护知识及实验方法的应用与开发;现场监控管理软件的使用;监控平台软件的使用。3.操作手册及工具中标人必须提供系统所有仪器设备、软件(含介质)、附件、备品备件等详细的英文和中文操作手册,详细的系统操作和维护手册、组态软件使用手册。四、其他要求1.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拟供货设备型号的产品技术文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家、产品基本信息、技术性能参数、产品实物外观图片,并符合采购文件里的技术性能参数)。▲2.投标人须作出如下承诺:中标结果公示完成后5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拟供货设备的厂商授权书或制造商授权书;如中标人提供不全或不提供的,视作投标无效。交货时,中标人需提供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手册、设备原理图及其他应提供的文件资料。▲3.若需求的产品出现停产情况,可以使用更新迭代的产品替换(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出具厂家/制造商说明函)。如投标人提供不全或不提供的,视作投标无效。若投标人承诺产品在本项目供应期间不停产,不更新的,应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无提供承诺函视作无效投标。一、技术需求(一)满足规范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4年4月1日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3.《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377-2019)4.《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019)5.《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6-2003)6.《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7.《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8.《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2-2003)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 10.《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务物联感知专项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二)在线设备技术需求1.在线设备清单(含硬件及配套软件)序号在线监测设备名称数量(套)测定方法备注1化学需氧量水质自动分析仪8重铬酸盐分光光度法具有4mA-20mA模拟信号以及RS232或RS485输出接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应具有自动标液核查、自动校准,具有缺试剂、部件故障、漏液、取样故障和超标等报警功能,具有测量数据、运行日志查询功能,并至少存储12个月以上。2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8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杨酸分光光度法3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8钼酸铵分光光度法4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8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5pH在线分析仪(含温度检测)8玻璃电极法6SS在线分析仪6散射法7数采仪8/有日志管理、循环补传功能,能存储3年以上数据。8水质自动采样器8/9调试及验收//包含在设备费用总价中10培训1次/包含在设备费用总价中注:1.每套在线监测设备应带随机备件1套和试剂1套,并配置有专用工具,用于装配、校正、拆卸设备零件使用,附带工具使用说明书。2.自通过设备验收后,设备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间提供免费保修服务。(三)技术参数要求带“★”为必须响应参数,必须提供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参数不符合要求则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仪器基本要求(1)应提供所代表品牌厂商原装、全新的、最近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和完善的服务;所提供的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超过参考指标表中所列技术指标。(2)提供的所有仪器必须是成套和完整的。所提供非自制的主要监测仪器(化学需氧量分析仪、氨氮分析仪、总氮分析仪、总磷分析仪、悬浮物分析仪、pH分析仪、温度检测仪)必须提供化学需氧量分析仪、氨氮分析仪、总氮分析仪、总磷分析仪、pH分析仪和温度检测仪的中环协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备查),及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原件备查)。(3)仪器显示器应无污点、损伤,所有显示界面应为中文,且字符均匀、清晰,屏幕无暗角、黑斑、彩虹、气泡、闪烁等现象,能根据显示屏提示进行全程序操作;机箱外壳应由耐腐蚀材料制成,表面无裂纹、变形、污浊、毛刺等现象,表面涂层均匀,无腐蚀、生锈、脱落及磨损现象;产品组装应坚固,零部件无松动,按键、开关、门锁等部件灵活可靠;产品主要部件均应具有相应的标识或文字说明;产品应在仪器醒目位置标识分析流路图,并应有固定标牌。(4)仪器设备所有技术信息必须提供中文版;所有设备的运行工作电压为单相(220±20)V,交流频率为(50±0.5)Hz;所有设备的电源插头必须为中国制式A9120-9085-1;除非特别指出,所有设备能够在温度(5~40℃)、相对湿度(65%±20%)和尘土(0~40mg/m3)的环境下正常运行。(5)为方便现场仪器的统一管理和维护,主要在线仪器(化学需量、氨氮、总磷、总氮)需为同一品牌。(6)水质分析仪测定方法应与国家标准方法或行业标准方法一致:监测参数测定方法★化学需氧量重铬酸盐分光光度法★氨氮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杨酸分光光度法★总磷钼酸铵分光光度法★总氮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pH玻璃电极法悬浮物散射法水温热敏电阻感测法2.主要仪器基本功能要求(1)具有定时测试;具有对进样/计量、分析及检测等单元的手动和自动清洗功能;具有手动校准功能和自动校准功能,能设置自动校准周期;具有自动标准样品核查功能,周期最长间隔不超过24小时; 含有多个量程,应具有自动切换量程功能,仪器显示最终测试结果。具有对所有数据、仪器参数及运行日志自动采集、存储、处理、查询、显示和输出等功能,应储存至少12个月的原始数据和运行日志;具有对不同测试数据添加标识的功能,具体标识符合HJ212相关规定。(2)具有意外断电且再度通电时,能自动排出断电前正在测定的水样和试剂、自动清洗各通道、自动复位到重新开始测试状态的功能;若在断电前处于加热消解状态,再次通电后能自动冷却,并自动复位到重新开始测试的状态。所有系统设置数据,包括校准数据、警报数据和运行数据,在断电30天内重新连接电源时不发生变化;具有异常信息记录、上传及反馈功能,至少应包括:缺试剂报警、部件故障报警、漏液报警、取样故障报警和超标报警等。(3)具有数字量通讯接口,通过数字量通讯接口输出指令、相关数据及运行日志,并可接收管理平台的远程控制指令,至少包含远程启动、远程对时功能;输出信号支持4-20mA、RS-485/232、通用MODBUS标准接口(符合HJ212规定),并提供通讯协议;实现监测数据的串口输出与网口输出。(4)具备三级操作管理权限,一级为查询权限,只可进行参数、数据等信息的查询;二级为管理权限,可以对仪器进行校准、清洗、参数设置等维护、维修操作;三级为开发者权限,可以对仪器进行内核修改。(5)具有将分析废液和清洗废水收集、存放的功能。(6)具备科学智能化数据储存和查询功能,具有测量数据、运行日志查询功能,并至少存储12个月以上,可根据用户设定的周期和频率进行查询和导出各监测项目测量结果;(7)仪器性能调试符合国家环保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仪器类型技术指标要求试验指标限值样品数量要求CODCr水质自动分析仪24h漂移20%量程上限值±5%180%量程上限值±10%1重复性≤10%1示值误差±10%1实际水样实际水样CODCr<30 mg/L(用浓度为20~25 mg/L的标准样品替代实际水样进行测试)±5 mg/L比对试验总数应不少于3对。当比对试验数量为 3对时应至少有 2对满足要求; 4对时应至少有 3对满足要求; 5对以上时至少需4对满足要求30 mg/L≤实际水样 CODCr<60 mg/L±30%60 mg/L≤实际水样 CODCr<100 mg/L±20%实际水样CODCr≥100 mg/L±15%NH3-N水质自动分析仪24h漂移20%量程上限值±5%180%量程上限值±10%1重复性≤10%1示值误差±10%1实际水样实际水样氨氮<2 mg/L(用浓度为1.5 mg/L的标准样品替代实际水样进行测试)±0.3 mg/L同化学需氧量比对试验数量要求实际水样氨氮≥2 mg/L±15%TP水质自动分析仪24h漂移20%量程上限值±5%180%量程上限值±10%1重复性≤10%1示值误差±10%1实际水样实际水样总磷<0.4 mg/L(用浓度为0.2 mg/L的标准样品替代实际水样进行测试)±0.04mg/L同化学需氧量比对试验数量要求实际水样总磷≥0.4 mg/L±15%TN水质自动分析仪24h漂移20%量程上限值±5%180%量程上限值±10%1重复性≤10%1示值误差±10%1实际水样实际水样总氮<2 mg/L(用浓度为1.5 mg/L的标准样品替代实际水样进行测试)±0.3mg/L同化学需氧量比对试验数量要求实际水样总氮≥2 mg/L±15%pH水质自动分析仪(含温度检测)示值误差±0.5124h漂移±0.51实际水样比对±0.51现场水温比对±0.5 ℃13.仪器技术参数要求主要监测仪器:(1)CODCr水质自动分析仪测量原理:重铬酸钾分光光度法测量范围:0~100/200/600/1000/2000mg/L(可扩展)★精密度(重复性):≤2%示值误差(准确度):20%*时:±10%,50%*:±8%,80%*:±5%★24H低浓度漂移:±0.8mg/L★24H高浓度漂移:≤0.7%定量下限:≤15mg/L检出限:≤5mg/L★测量周期:<60min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1440h/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10%模拟输出及通讯:模拟输出、RS232/ RS485▲废液分离功能:监测仪器能够对测量废液、润洗和清洗废液进行分开排放;▲仪表开门记录功能:监测仪具有开门计时技术功能;▲监测仪试剂仓采样整体模块化设计,统一更换;▲具备自动停止计量功能,以防监测仪计量液位失效时,计量液体腐蚀仪表;▲监测仪具备仪表自检功能,能够检测关键部件如版本、计量电压、测量电压等是否工作正常。▲监测仪具有试剂瓶避光功能、试剂条码功能、试剂瓶盖单向阀功能、试剂瓶色环功能。▲以上①至⑥点的技术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需包含专门体现上述各点功能,以证明相关功能达标。”▲通过了电磁兼容性认证(EN 61326、EN IEC 61000、EN 61010)。(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测试报告或者证书证明文件)(2)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测量范围:进水:0-80mg/L;出水:0-10mg/L(可扩展范围,但必须具有该工作量程)示值误差:±3% 定量下限:≤0.05mg/L★重复性:≤0.7%★24小时漂移:低浓度≤0.01mg/L ,高浓度:≤0.2%测量模式:连续测量模式、周期测量模式(1小时-30天可设置)、间隔测量模式、受控测量模式;校准:手动/自动校准,校准周期可选;自动标液核查;具有核查不通过后自动校准功能,并能设置循环次数。测量周期:<30min最小维护周期:≥168h/次有效率数据:≥95%环境温度:5-40℃;电源:220V,50Hz。▲废液分离功能:监测仪器能够对测量废液、润洗和清洗废液进行分开排放;▲仪表开门记录功能:监测仪具有开门计时技术功能;▲监测仪试剂仓采样整体模块化设计,统一更换;▲具备自动停止计量功能,以防监测仪计量液位失效时,计量液体腐蚀仪表;▲监测仪具备仪表自检功能,能够检测关键部件如版本、计量电压、测量电压等是否工作正常。▲监测仪具有试剂瓶避光功能、试剂条码功能、试剂瓶盖单向阀功能、试剂瓶色环功能。以上①至⑥点的技术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需包含专门体现上述各点功能,以证明相关功能达标。”▲通过了电磁兼容性认证(EN 61326、EN IEC 61000、EN 61010)。(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测试报告或者证书证明文件)(3)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测量方法:过硫酸盐氧化-钼酸铵分光光度法测量范围:0~2/4/10/50/100mg/L(可扩展)★精密度(重复性误差):≤0.7%;示值误差(准确度):±5%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1440h/次★零点漂移:≤0.15mg/L★量程漂移:≤0.4%定量下限:≤0.02mg/L检出限:≤0.005mg/L★测量周期:<60min实际样品比对实验:≤10%模拟输出及通讯:模拟输出、RS232/ RS485▲废液分离功能:监测仪器能够对测量废液、润洗和清洗废液进行分开排放;▲仪表开门记录功能:监测仪具有开门计时技术功能;▲监测仪试剂仓采样整体模块化设计,统一更换;▲具备自动停止计量功能,以防监测仪计量液位失效时,计量液体腐蚀仪表;▲监测仪具备仪表自检功能,能够检测关键部件如版本、计量电压、测量电压等是否工作正常。▲监测仪具有试剂瓶避光功能、试剂条码功能、试剂瓶盖单向阀功能、试剂瓶色环功能。以上①至⑥点的技术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需包含专门体现上述各点功能,以证明相关功能达标。▲通过了电磁兼容性认证(EN 61326、EN IEC 61000、EN 61010)。(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测试报告或者证书)(4)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测量方法:碱性过硫酸钾氧化-紫外分光光度法测量范围:0~5/20/30/50/100/200mg/L(可扩展)★精密度(重复性误差):≤1%示值误差(准确度):20%*,±10%;50%*,±8%;80%,±5%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1440h/次★零点漂移:≤0.8mg/L★量程漂移:≤1.4%定量下限:≤0.2mg/L检出限:≤0.05mg/L★测量周期:<60min实际样品比对实验:≤10%模拟输出及通讯:模拟输出、RS232/ RS485;▲废液分离功能:监测仪器能够对测量废液、润洗和清洗废液进行分开排放;▲仪表开门记录功能:监测仪具有开门计时技术功能;▲监测仪试剂仓采样整体模块化设计,统一更换;▲具备自动停止计量功能,以防监测仪计量液位失效时,计量液体腐蚀仪表;▲监测仪具备仪表自检功能,能够检测关键部件如版本、计量电压、测量电压等是否工作正常。▲监测仪具有试剂瓶避光功能、试剂条码功能、试剂瓶盖单向阀功能、试剂瓶色环功能。以上①至⑥点的技术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需包含专门体现上述各点功能,以证明相关功能达标。▲通过了电磁兼容性认证(EN 61326、EN IEC 61000、EN 61010)。(投标时提供相关测试报告或者证书证明文件)(5)pH计(含温度检测)测量范围:0-14pH(0-40℃);温度测量范围:0~100℃;重复性:±0.1;示值误差:±0.5温度补偿电极:Pt1000;测量周期:实时测量;显示:图形数据点阵LCD,带LED背景灯照明;在任意光线下可读数;可查询历史数据;环境温度:5-40℃;电源:220V,50Hz。(6)悬浮物水质自动分析仪测量范围:0~50000mg/L;测量原理:双光束近红外光/散射光,90°和140°检测器,不受样品颜色干扰;重复性:≤5%;示值误差:±5%;响应时间:1秒;防护等级:IP68;测量周期:实时测量,带自动清洗功能;显示:图形数据点阵LCD,带LED背景灯照明;在任意光线下可读数;可查询历史数据;材质:不锈钢材质或钛合金材质其他仪器:数采仪技术参数需求系统Linux系统嵌入式Linux处理器ARM Cortex-A8720M主频内存DDR3512M储存器存储空间16G(含系统空间),满足存储3年以上数据要求显示单元彩色触摸屏10寸串口通道数量8路RS-232、2路RS-485串口串口速率1200bps-115200bps保护方式磁隔离模拟量输入通道数量16 路输入信号4-20mA、0-5V保护方式磁隔离开关量输入通道数量8 路输入信号0-5VDC保护方式光电隔离网络通讯有线网络2 路以太网,100M自适应无线网络4G(全网通,WIFI)USB接口USB1路高速USB2.0调试接口ConsoleRS-232接口锂电池供电时间6 小时以上日志管理门禁日志支持巡检日志支持操作日志支持平台日志支持数据传输数据自动补传功能能定时补传指定时间段数据本项目中如有出现的品牌规格等,仅为方便描述参考,不具有任何指定性及唯一性,中标人原则上应提供须完全符合技术参数或不低于该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报价明细表中列明所投设备的品牌、型号,如报价响应时无列明设备品牌,则中标后履行合同时须按照招标人指定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中标人的中标价进行供货,不予增加任何费用。水质自动采样器采购清单序号在线监测设备名称数量(套)备注1水质自动采样器81.满足15分钟采样一次,每两小时混合水样供给分析仪测试及留样;2.采样瓶为24瓶及以上,采样瓶容量1000ml及以上,材质为聚乙烯。3.须委托第三方计量单位,对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工作,出具CMA检定/校准报告。4.包安装、调试及培训。注: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明细表中列明所投设备的品牌、型号,如报价响应时无列明设备品牌,则中标后履行合同时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供应商的中标价进行供货,不予增加任何费用。(二)水质自动采样器功能要求1.水质自动采样器须满足《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 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要求。1.1具有采集瞬时水样和混合水样、冷藏保存水样的功能,采样量误差不大于±1%,温度控制误差±1.5℃。1.2具有远程启动采样、留样及平行监测功能,记录瓶号、时间、平行监测等信息。1.3水质自动采样器采集的水样量应满足各类水质自动分析仪润洗、分析需求。2.其他要求2.1 水质自动采样器采集的水样量应满足各类水质自动分析仪润洗、分析需求。2.2 具备AB双桶采集,自动混匀功能,单桶5L及以上。2.3 具备智能化安全保护功能,系统可设置开启权限并自动记录门禁日志。2.4 具有自动清洗混匀桶功能,混匀桶排空管路直径应不小于DN25,保障混匀桶快速排空,并且可以做到无死角排空;2.5匀桶在冷藏箱上部,保障混匀桶内水样不会因为意外泄露影响冷藏箱内水样;2.6采样、供样管路采用硬质PVC管;3.安装和调试要求(1)供应商必须依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设备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2)供应商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3)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验收后供应商应派技术人员对采购人的使用人员进行免费系统培训直至完全能独立操作(包括仪器原理、结构、维护、应用方法开发)。二、项目商务要求1.包装、运输、及保管、保险:(1)中标人所供货物应为制造商原装出厂包装,包装须符合同等相关标准,因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由报价人负责。(2)中标人负责将产品送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等。(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安装完毕并完成设备调试,确保设备稳定运行;(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确保货物为原装未拆封或未使用的产品;(2)中标人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验收要求完成CODCr、NH3-N、TP、TN、pH水质自动分析仪24h漂移、准确度及实际水样比对工作,并由乙方须委托第三方校准单位,对CODCr、NH3-N、TP、TN、pH、SS、温度检测仪及数采仪进行校准工作后,出具CNAS校准报告。(3)货物在质保期(为自供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如有质量问题或未能适配原有设备时,中标人必须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维修。3.总包及分包规定: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拒收其货物,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4.招标人将自中标人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审定中标人供货的货物合格情况,进行结算审核。5.付款方式:(1)采用支票、银行汇票形式。(2)中标人在收款前需提交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求单位。6.承包方式:总价包干。三、服务需求(一)安装期间质量保证为确保系统安装施工质量和进度,中标人应制定有关改造期间的质量保证计划,包括系统设计与施工规范化管理、仪器设备质量保证、技术人员资质及管理等。(二)验收1.仪器设备验收1.1本项目仪器设备应通过计量检定/校准合格,中标人应向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校准(具体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检定费用包含在总价中。1.2本项目仪器设备必须通过供货商所在国认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环保和安全要求以及监测标准、规范,同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2.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在线监测系统联网等。系统试运行30天,运行稳定性后,根据合同内容,按照国家环保行业标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354-2019)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最终验收。(三)售后服务1.中标人应从验收起免费提供1年的质保服务,包括主要仪器设备、现场监控管理软件和监控平台的升级维护工作,确保监测数据传输率和准确性。同时,中标人必须开放通讯协议,数据传输模式的建设以及各软件系统之间的连接必须符合《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的要求。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维修服务,免费修理或更换不合格的配件直至整套设备,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2.中标人在系统或设备出现故障时能立即响应,并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排除故障。3.中标人具备及时解决系统重大故障的切实可行措施和能力。(四)技术支持1.中标人制定技术服务条款及实施办法等,并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措施。2.技术培训要求(所有培训费用均包括在总价中)保证甲方、用户现场运维人员能按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进行现场操作,并对仪器系统进行正确的运行维护。所有培训均需免费提供操作说明书(中文版本)。2.1.集中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实操培训,在系统试运行期满后20天内完成。主要内容有仪器的基本原理、结构、基本操作、维护知识及实验方法的应用与开发;现场监控管理软件的使用;监控平台软件的使用。3.操作手册及工具中标人必须提供系统所有仪器设备、软件(含介质)、附件、备品备件等详细的英文和中文操作手册,详细的系统操作和维护手册、组态软件使用手册。四、其他要求1.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拟供货设备型号的产品技术文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家、产品基本信息、技术性能参数、产品实物外观图片,并符合采购文件里的技术性能参数)。▲2.投标人须作出如下承诺:中标结果公示完成后5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拟供货设备的厂商授权书或制造商授权书;如中标人提供不全或不提供的,视作投标无效。交货时,中标人需提供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手册、设备原理图及其他应提供的文件资料。▲3.若需求的产品出现停产情况,可以使用更新迭代的产品替换(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出具厂家/制造商说明函)。如投标人提供不全或不提供的,视作投标无效。若投标人承诺产品在本项目供应期间不停产,不更新的,应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无提供承诺函视作无效投标。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彦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从化区排水设施中心,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响应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10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 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 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 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14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因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通知实行市场调节价,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最终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作为基数计取。(1)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如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16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 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18 其他纸质文件,中标公示后,需中标人10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投标文件纸质正本1份。19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11.关于分支机构对接受分支机构磋商的项目,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如为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磋商;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磋商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李工电话:16616601764传真:/邮箱:/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88号2047商铺邮编:5109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从化区财政局行政事业科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北路62号电话:020-87929043邮编:510900传真:020-87929043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四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采购包1(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州彦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州彦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对终止采购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9.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0%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或评审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的;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性;3投标报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5未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磋商/招标文件规定的属于投标无效的情形。未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磋商/招标文件规定的属于投标无效的情形。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采购包1(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25.0分技术部分40.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30.0分技术部分技术参数要求响应程度 (20.0分)供应商对带“▲”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情况:全部满足得20分,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注: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不提供为不满足。)项目服务方案 (5.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执行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1.服务执行方案完整,实施方法合理、准确,操作具体可行,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 2.服务执行方案较完整、实施方法较合理、准确,操作较可行,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3.服务执行方案简单、实施方法基本可行,操作难度大,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其他或无提供不得分。质量保障措施 (5.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价: 1.设备配置最有保障,实施保证措施最具体明确的,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 2.设备配置基本满足要求,实施保证措施明确的,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3.设备配置不能满足要求,实施保证措施不明确,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其他或无提供不得分。验收方案 (5.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验收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1.验收方案完整,实施方法合理、准确,操作具体可行,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 2.验收方案较完整、实施方法较合理、准确,操作较可行,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3.验收方案简单、实施方法基本可行,操作难度大,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其他或无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 (5.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1.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实施方法合理、准确,操作具体可行,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 2.售后服务方案较完整、实施方法较合理、准确,操作较可行,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3.售后服务方案简单、实施方法基本可行,操作难度大,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其他或无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同类项目业绩 (6.0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独立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的不得分。客户评价 (6.0分)供应商每提供一份优秀或满意或合格的客户评价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提供的客户评价需与合同业绩相对应,且提供的客户评价需加盖客户公章,否则不得分。】管理认证 (6.0分)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一项证书得2分,最高6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证书有效性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可查。新设立企业,由于成立时间不足导致不能获得证书的,提供相应说明并经评审认定后可获得相应得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 (4.0分)1.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2 分;无不得分。 2.团队成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或焊工证等,根据安装需求确定),每人持证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无证或证件过期不得分。 注:提供①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相关人员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劳动合同。综合服务支撑能力 (3.0分)供应商可在3小时内(含3小时)响应采购人服务的,得3分; 供应商可在5小时内(含5小时)响应采购人服务的,得2分; 供应商可在7小时内(含7小时)响应采购人服务的,得1分; 其他或无响应,不得分。 (注:提供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 (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6.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货物内容名称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容 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 **** **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合同总额包括乙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设备要求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2.交货方式:3.交货地点: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内付款: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同时无息退还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3.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及合同约定的其它事项,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免费/有偿)维修保养服务。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质量原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3.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规格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七、安装与调试1.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八、验收:1.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2.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4.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5.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十、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一、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1.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117-2025-02195采购项目编号:YYGC-25BA0806所响应采购包:第包(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一、响应承诺函二、首轮报价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承诺函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十四、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二、附件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响应承诺函致:广州彦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YYGC-25BA0806],我方愿参与响应。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五)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七)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八)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九)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一)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五)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二:首轮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响应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包: 品目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5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序号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响应情况差异1 2 3 4 … …说明: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格式六:(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广州彦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YYGC-25BA0806]的响应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一、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二、对接受分支机构磋商的项目,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如为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磋商;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格式九:(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广州市从化区排水设施中心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温馨提示: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投标人需根据以下要求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信息进行完善和规范。(一)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二)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三)对于采购文件确实允许非独立法人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按其所属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情况予以填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由其出具的供应商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如为货物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充分、准确反映货物制造商的信息。(五)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查;对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以及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审查。(六)经调查发现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的差异视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七)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为落实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惩戒,供应商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也应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审慎甄别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甄别供应商是否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记录,依法依规审查供应商投标资格。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评审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规定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文件,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审查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九)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第三方书面声明、检测报告、资质证件、业绩成果等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资料内容书写正确、真实有效、完整一致。如相关第三方书面声明、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虚假,监管部门有权根据调查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严肃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格式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监狱企业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格式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立约方:(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3.如果本联合体成交,(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4.如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____%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成交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份,随响应文件装订____份,送采购人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执____份。甲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乙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格式十四:(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响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签订合同时间竣工验收报告时间联系人及电话1 2 3 4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磋商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格式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序号标的名称参数性质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型号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所在位置备注123456……说明:1.“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2.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格式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参数性质 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是否偏离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备注123456789 ……说明:1.“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2.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或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3.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格式十七:(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履约进度计划表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___年___月___日 签定合同并生效 2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3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4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质保期格式十八:(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各类证明材料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十九:(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无需出具此承诺书)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函致:广州彦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YGC-25BA0806),作出如下承诺:1、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条款,若提供虚假资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2、我单位若被选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包括组织专家对审查供应商资格、答疑、组织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提供采购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服务,按______支付。3、如我公司被选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缴付代理服务费。特此承诺!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二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供应商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1 2 3注: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供应商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格式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格式二十二: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响应)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响应)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函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格式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元)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17-2025-02195采购项目编号:YYGC-25BA0806项目名称: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采购人:广州市从化区排水设施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彦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磋商邀请广州彦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从化区排水设施中心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17-2025-02195采购项目编号:YYGC-25BA080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88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3,88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分析仪器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安装完毕并完成设备调试,确保设备稳定运行。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从化区排水设施中心地址:1联系方式:020-879603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州彦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88号2047商铺联系方式:166166017643.项目联系方式-第3页-项目联系人:李梓华电话:16616601764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彦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为顺利推进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现需确定一家中标服务单位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对存在老化故障、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等问题的在线设备进行更新更换,需要更换及新增的在线设备合计62台。2.若“技术指标参数”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CODCr水质自动分析仪。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采购包1(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安装完毕并完成设备调试,确保设备稳定运行。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生效后,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等额发票及财政支付所需的全部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30%;2期:支付比例40%,乙方按照甲方有关要求完成供货和安装正常运行后,且经甲方初验合格后,并收到乙方提供合法等额发票及财政支付所需的全部资料后,据实结算并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40%。3期:支付比例30%,乙方按照甲方有关要求履行完合同,设备正常试行3个月后,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合法等额发票及财政支付所需的全部资料后,据实结算并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30%。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仪器设备验收1.1本项目仪器设备应通过计量检定/校准合格,中标人应向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校准(具体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检定费用包含在总价中。1.2本项目仪器设备必须通过供货商所在国认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环保和安全要求以及监测标准、规范,同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2.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在线监测系统联网等。系统试运行30天,运行稳定性后,根据合同内容,按照国家环保行业标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354-2019)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最终验收。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第5页-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分析仪器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项1.003,880,000.003,88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从化区区属污水厂(从化水质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鳌头污水厂、吕田污水厂)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一、技术需求(一)满足规范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4年4月1日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3.《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377-2019)4.《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019)5.《《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96-2003)6.《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01-2003)7.《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03-2003)8.《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02-2003)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10.《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务物联感知专项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二)在线设备技术需求1.在线设备清单(含硬件及配套软件)-第6页-序号在线监测设备名称数量(套)测定方法备注1化学需氧量水质自动分析仪重铬酸盐分光光度法具有4mA-20mA模拟信号以及RS232或RS485输出接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应具有自动标液核查、自动校准,具有缺试剂、部件故障、漏液、取样故障和超标等报警功能,具有测量数据、运行日志查询功能,并至少存储12个月以上。2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杨酸分光光度法3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钼酸铵分光光度法4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5pH在线分析仪(含温度检测)玻璃电极法6SS在线分析仪6散射法7数采仪有日志管理、循环补传功能,能存储3年以上数据。8水质自动采样器9调试及验收/包含在设备费用总价中10培训1次包含在设备费用总价中注:1.每套在线监测设备应带随机备件1套和试剂1套,并配置有专用工具,用于装配、校正、拆卸设备零件使用,附带工具使用说明书。2.自通过设备验收后,设备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间提供免费保修服务。(三)技术参数要求带“★”为必须响应参数,必须提供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参数不符合要求则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仪器基本要求(1)应提供所代表品牌厂商原装、全新的、最近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和完善的服务;所提供的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超过参考指标表中所列技术指标。(2)提供的所有仪器必须是成套和完整的。所提供非自制的主要监测仪器(化学需氧量分析仪、氨氮分析仪、总氮分析仪、总磷分析仪、悬浮物分析仪、pH分析仪、温度检测仪)必须提供化学需氧量分析仪、氨氮分析仪、总氮分析仪、总磷分析仪、pH分析仪和温度检测仪的中环协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备查),及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原件备查)。(3)仪器显示器应无污点、损伤,所有显示界面应为中文,且字符均匀、清晰,屏幕无暗角、黑斑、彩虹、气泡、闪烁等现象,能根据显示屏提示进行全程序操作;机箱外壳应由耐腐蚀材料制成,表面无裂纹、变形、污浊、毛刺等现象,表面涂层均匀,无腐蚀、生锈、脱落及磨损现象;产品组装应坚固,零部件无松动,按键、开关、门锁等部件灵活可靠;产品主要部件均应具有相应的标识或文字说明;产品应在仪器醒目位置标识分析流路图,并应有固定标牌。(4)仪器设备所有技术信息必须提供中文版;所有设备的运行工作电压为单相(220±20)V,交流频率为(50±0.5)Hz;所有设备的电源插头必须为中国制式A9120-9085-1;除非特别指出,所有设备能够在温度(5~40℃)、相对湿度(65%±20%)和尘土(0~40mg/m3)的环境-第7页-下正常运行。(5)为方便现场仪器的统一管理和维护,主要在线仪器(化学需量、氨氮、总磷、总氮)需为同一品牌。(6)水质分析仪测定方法应与国家标准方法或行业标准方法一致:监测参数测定方法★化学需氧量重铬酸盐分光光度法★氨氮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杨酸分光光度法★总磷钼酸铵分光光度法★总氮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pH玻璃电极法悬浮物散射法水温热敏电阻感测法2.主要仪器基本功能要求(1)具有定时测试;具有对进样/计量、分析及检测等单元的手动和自动清洗功能;具有手动校准功能和自动校准功能,能设置自动校准周期;具有自动标准样品核查功能,周期最长间隔不超过24小时;含有多个量程,应具有自动切换量程功能,仪器显示最终测试结果。具有对所有数据、仪器参数及运行日志自动采集、存储、处理、查询、显示和输出等功能,应储存至少12个月的原始数据和运行日志;具有对不同测试数据添加标识的功能,具体标识符合HJ212相关规定。(2)具有意外断电且再度通电时,能自动排出断电前正在测定的水样和试剂、自动清洗各通道、自动复位到重新开始测试状态的功能;若在断电前处于加热消解状态,再次通电后能自动冷却,并自动复位到重新开始测试的状态。所有系统设置数据,包括校准数据、警报数据和运行数据,在断电30天内重新连接电源时不发生变化;具有异常信息记录、上传及反馈功能,至少应包括:缺试剂报警、部件故障报警、漏液报警、取样故障报警和超标报警等。(3)具有数字量通讯接口,通过数字量通讯接口输出指令、相关数据及运行日志,并可接收管理平台的远程控制指令,至少包含远程启动、远程对时功能;输出信号支持4-20mA、RS-485/232、通用MODBUS标准接口(符合HJ212规定),并提供通讯协议;实现监测数据的串口输出与网口输出。(4)具备三级操作管理权限,一级为查询权限,只可进行参数、数据等信息的查询;二级为管理权限,可以对仪器进行校准、清洗、参数设置等维护、维修操作;三级为开发者权限,可以对仪器进行内核修改。(5)具有将分析废液和清洗废水收集、存放的功能。(6)具备科学智能化数据储存和查询功能,具有测量数据、运行日志查询功能,并至少存储12个月以上,可根据用户设定的周期和频率进行查询和导出各监测项目测量结果;(7)仪器性能调试符合国家环保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仪器类型技术指标要求试验指标限值样品数量要求24h漂移20%量程上限值±5%80%量程上限值±10%重复性≤10%-第8页-CODCr水质自动分析仪重复性≤10%示值误差±10%实际水样实际水样CODCr<30mg/L(用浓度为20~25mg/L的标准样品替代实际水样进行测试)±5mg/L比对试验总数应不少于3对。当比对试验数量为3对时应至少有2对满足要求;4对时应至少有3对满足要求;5对以上时至少需4对满足要求30mg/L≤实际水样CODCr<60mg/L±30%60mg/L≤实际水样CODCr<100mg/L±20%实际水样CODCr≥100mg/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更新、更换 其他分析仪器 在线设备资产更新、更换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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