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 治理工程招标公告(揭西县广建中小河流治理有限公司2025)
工程建设|水利;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榕江(东园犁湖河)治理工程
标段(包)名称: 揭西县榕江(东园犁湖河)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7-12445200092388400H-20250829-000001-1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20-445222-48-01-036207
投资项目名称
揭西县榕江(东园犁湖河)治理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揭西县榕江(东园犁湖河)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揭西县榕江(东园犁湖河)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揭阳市揭西县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省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招标范围:揭西县榕江(东园犁湖河)治理工程,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具体招标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规模:本工程位于榕江南河上游左岸,地处揭西县东北部的东园镇境内。治理范围为榕江(东园犁湖河)干流及其支流河段,治理河道总长10.71km。工程建设内容为建设护岸长度3.973km,清淤疏浚河道长度10.71km;重建灌溉水陂6宗,重建穿干流倒虹吸2宗,人行桥1宗;新建休闲步道910m和1座景观凉亭。本工程等级为V等,护岸工程主要、次要建筑物和穿堤、交叉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招标内容
揭西县榕江(东园犁湖河)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
工期(交货期)
240日历天。若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投标人须按要求调整,并不得以此增加任何费用。
最高投标限价
15976153.92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需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以2022年度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 4、其他要求:①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分别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③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还包括:造价工程师1名、测量工程师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1名、水利类专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施工员2名、质检员2名、材料员2名、资料员1名;上述人员需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测量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电话及网址。④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投标人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业务系统模块-投标登记-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此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领取招标文件,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08-30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9-04 00: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9-25 09: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进入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自行登录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首页点击“更多分类-服务指引”(https://ygp.gdzwfw.gov.cn/#/44/search/fwzy)搜索范围切换到“揭阳市”下载相关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引和运行环境安装包,以便使用建设工程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疑问请咨询交易中心技术人员,技术支持电话:0663-8071661。 3.投标人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参加线上开标并解密(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非系统原因导致无法在远程解密截止时间前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09-25 09:30 ~ 10:30
开标地点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西县分中心开标室,在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线上开标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专区
招标人
揭西县广建中小河流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明路华普广场西塔
招标人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20-2886565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龙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茂名市官山四路189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668-2994561
招标监督机构
揭西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
0663-5529614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揭西县榕江(东园犁湖河)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定稿).pdf
揭西县榕江(东园犁湖河)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人:揭西县广建中小河流治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龙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5年月揭西县榕江(东园犁湖河)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人:揭西县广建中小河流治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龙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5年8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六章图纸(招标图纸)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揭西县榕江(东园犁湖河)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投资项目代码2020-445222-48-01-036207投资项目名称揭西县榕江(东园犁湖河)治理工程招标项目名称揭西县榕江(东园犁湖河)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包)名称揭西县榕江(东园犁湖河)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揭西县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省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招标范围及规模招标范围:揭西县榕江(东园犁湖河)治理工程,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具体招标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规模:本工程位于榕江南河上游左岸,地处揭西县东北部的东园镇境内。治理范围为榕江(东园犁湖河)干流及其支流河段,治理河道总长10.71km。工程建设内容为建设护岸长度3.973km,清淤疏浚河道长度10.71km;重建灌溉水陂6宗,重建穿干流倒虹吸2宗,人行桥1宗;新建休闲步道910m和1座景观凉亭。本工程等级为V等,护岸工程主要、次要建筑物和穿堤、交叉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招标内容揭西县榕江(东园犁湖河)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工期(交货期)240日历天。若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投标人须按要求调整,并不得以此增加任何费用。最高投标限价15976153.92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需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以2022年度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3、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4、其他要求:①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分别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③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主要还包括:造价工程师1名、测量工程师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1名、水利类专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施工员2名、质检员2名、材料员2名、资料员1名;上述人员需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测量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电话及网址。④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人业绩要求/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投标人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index)进入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业务系统模块-投标登记-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此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领取招标文件,错过时间后果自负)。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月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进入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须自行登录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首页点击“更多分类-服务指引”(https://ygp.gdzwfw.gov.cn/#/44/search/fwzy)搜索范围切换到“揭阳市”下载相关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引和运行环境安装包,以便使用建设工程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疑问请咨询交易中心技术人员,技术支持电话:0663-8071661。3.投标人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参加线上开标并解密(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非系统原因导致无法在远程解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截止时间前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9时3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西分中心(地址:揭阳市揭西县环城东路揭西县政务服务中心B栋二楼)开标室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招标人揭西县广建中小河流治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明路华普广场西塔招标人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20-28865650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龙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茂名市官山四路189号招标代理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668-2994561招标监督机构揭西县水利局联系电话0663-552961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揭西县广建中小河流治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明路华普广场西塔联系人:王工电话:020-2886565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龙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茂名市官山四路189号联系人:吴工电话:0668-29945611.1.4项目名称揭西县榕江(东园犁湖河)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1.1.5建设地点揭西县1.1.6现场管理机构1.1.7设计人广东水科院勘测设计院1.1.8监理人1.1.9代建机构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揭西县榕江(东园犁湖河)治理工程,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具体招标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1.3.2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若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投标人须按要求调整,并不得以此增加任何费用。1.3.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合格验收标准,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本合同项目如被行业主管部门列为精品示范工程,应满足其相关规定。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以书面形式答疑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有疑问的,应于网上质疑截止时间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index)进入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业务管理-网上提问,点击新增,选择本项目,输入自己的疑问和附件”,招标人将以网上答疑形式进行答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交易系统上答疑澄清文件板块上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澄清或修改内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或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文件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1.11分包☑不允许□允许,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接受分包的第三人须具备资质要求条件,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并确认。1.12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说明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2.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9时30分2025年月日9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并及时在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澄清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并及时在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澄清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3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含税):为15976153.92元(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以下任一形式):(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电子交易(建设工程)系统中按系统提示选择银行进行网上转账并打印网上转账成功的凭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足额的保函,纸质保函原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并领取签收回执。(鼓励投标单位采用电子保函系统开具电子保函,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保函系统操作手册》)(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对本项目有效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相关要求请参照《粤建规范(2018)2号》执行,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并领取签收回执)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度至2024年度(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5.4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应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中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西分中心(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西分中心(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5.2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密封情况检查: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解密顺序:按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投标逆序进行解密开标顺序:按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解密顺序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7.3.1履约担保1、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2、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3、履约担保的形式(以下任一形式):(1)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进行转账;(2)保函;(3)保险;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代理费需要补充的其它说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根据《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10.2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3份10.3未尽事宜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地方规定执行。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澄清文件,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并及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澄清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澄清文件及相关公告。澄清文件发布后须及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澄清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并及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澄清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规定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的字样(本项不适用)。3.7.5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不适用)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应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本项不适用)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上传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本项不适用)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本项不适用)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各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3履约担保的返还方式(不计利息):详见合同。7.3.4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是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8.2不再招标连续二次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调整招标方式。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8)形式评审其他标准无无2.1.2(9)资格评审其他标准1、技术负责人资格;2、其他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2、其他要求:①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分别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③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还包括:造价工程师1名、测量工程师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1名、水利类专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施工员2名、质检员2名、材料员2名、资料员1名;上述人员需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测量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电话及网址。④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2.1.3(7)响应性评审其他标准投标人需填写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一览表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一览表格式提交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一览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信用等级:10分商务评审:50分技术评审:4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式中S──评标基准价;ai──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i=1,2,…,n)(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n──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个数;M──最高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N──最低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3.4.1投标人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投标人最终得分=信用等级得分A+商务评审得分B+技术评审得分C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投标人综合得分为技术评审得分、信用等级得分和商务评审得分之和。总得分相同的,商务评审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序为先;若商务评审得分也相同,信用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序为先;若技术评审得分、信用等级得分、商务评审得分均相同,则由评委通过记名投票表决(不得弃权),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款规定;(3)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4)只能有一个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4)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5)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6)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7)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8)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款规定;(9)资格评审其他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2)计划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3)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4)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5)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6)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信用等级: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技术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下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方法: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4评分标准评分标准按照本章附件三: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投标报价依据“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所列公式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有效投标报价综合下浮率为准按公式修正投标报价。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信用等级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评审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平均评审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投标人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表一:投标文件澄清通知(格式)投标文件澄清通知(格式)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扫描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二:投标文件澄清函(格式)投标文件澄清函(格式)编号:(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三: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一、信用等级A101信用得分10信用得分=开标时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的投标人实时信用分数(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10%注:1、本项由招标代理在开标现场实时查询,记录在开标现场登记表中。二、商务评审B501项目业绩8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1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每项得4分,最多得8分。注:①本项须提交施工合同协议书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签约合同金额为准(如该工程所签合同为非施工合同则以工程建安费为准)。2财务状况4根据投标人2022-2024年度三年的年度平均净利润(以下简称“年度平均净利润”)打分:年度平均净利润≥1000万元,得4分;1000万元>年度平均净利润≥500万元,得2分;年度平均净利润<500万元,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注:本项须提交投标人2022-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企业管理能力8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管理、社会责任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企业诚信管理及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管理体系证书的扣2分,扣至零分为止。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交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4企业获奖6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工程类国家级工程优质(大禹)奖(大禹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或建设工程鲁班奖证书的,每项得3分,最多得6分。注: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5第三方评价4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计算(获奖年度须含2024年度),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设行业协会或土木学会颁发的“科技创新先进企业”荣誉称号:1.连续9-10个年度或以上的,得4分;2.连续6-8个年度的,得2分;3.连续3-5个年度的,得1分;注:时间以获奖证书载明日期为准;提供获奖证书扫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证书的颁发单位(或其上级单位)必须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应同时提供其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结果的网页信息截图,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视为无效,不予计分。条款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6投标报价20投标报价分=20-20×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分<0时,按0分计。注:投标报价偏差率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2.3”。三、技术评审C40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Ⅰ等: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对于本项目针对性强的得5~6分。Ⅱ等: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基本完整,对于本项目针对性较强地得3~4分。Ⅲ等: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性一般,对于本项目针对性不强的得1~2分。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与可行性5Ⅰ等: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4~5分。Ⅱ等: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科学合理、基本可行的得2~3分。Ⅲ等: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科学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Ⅰ等: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措施落实得好的得5~6分。Ⅱ等: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完善、措施基本落实的得3~4分。Ⅲ等:质量管理体系一般、措施一般的得1~2分。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Ⅰ等: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措施落实得好的得5~6分。Ⅱ等: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完善、措施基本落实的得3~4分。Ⅲ等:安全管理体系一般、措施一般的得1~2分。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5Ⅰ等: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善、措施落实得好的得4~5分。Ⅱ等: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基本完善、措施基本落实的得2~3分。Ⅲ等: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一般、措施一般的得1分。6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与措施Ⅰ等:工程建设进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得得得5~6分。Ⅱ等:工程建设进度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线路基本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合理得得得3~4分。Ⅲ等: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与措施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等方面水平一般的得1~2分。7资源配备计划6Ⅰ等:资源配备计划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6分。Ⅱ等:资源配备计划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3~4分。Ⅲ等:资源配备计划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一般地得1~2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ZXHL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XXGJ-ZXHL-SG-0X发包人:XX广建中小河流治理有限公司承包人:20年月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中标通知书第三部分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一节专用合同条款前言1.一般约定2.发包人义务3.监理人4.承包人5.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0.进度计划11.开工和完(竣)工12.暂停施工13.工程质量14.试验和检验15.变更16.价格调整17.计量与支付18.竣工验收(验收)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20.保险22.违约24.争议的解决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义务3.监理人4.承包人5.材料和工程设备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8.测量放线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0.进度计划11.开工和完(竣)工12.暂停施工13.工程质量14.试验和检验15.变更16.价格调整17.计量与支付18.竣工验收(验收)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20.保险21.不可抗力22.违约23.索赔24.争议的解决第五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六部分图纸第七部分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第八部分安全生产协议书第九部分廉政协议书第十部分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书第十一部分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第十二部分其他合同文件(一)履约保函(原件)(二)招标文件(三)承包人投标文件(四)联合体协议第十三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XX广建中小河流治理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ZXHL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ZXHL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9)安全生产协议书;(10)廉政协议书;(11)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书;(12)经双方确认的其他合同文件(如:履约保函、招标文件、承包人投标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含税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元肆角柒分,小写: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元),税率为:9%;不含税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验收标准;本合同项目如被行业主管部门列为精品示范工程,应满足其相关规定。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天。(本合同暂定开工日期20年月日,实际以监理人开工通知为准。若发包人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合理工期,承包人须按要求调整,并不得以此增加任何费用)9.本协议书一式十二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一份、副本八份;承包人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此页下无正文]发包人:XX广建中小河流治理有限公司承包人:(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20年月日,签订时间:20年月日第二部分中标通知书第三部分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一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XX广建中小河流治理有限公司。1.1.2.3承包人:。1.1.2.5分包人:/。1.1.2.6监理人:。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自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1.1.6其他1.1.6.2中标下浮率:如中标通知书有载明中标下浮率,则中标下浮率指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中标下浮率;若中标通知书未载明中标下浮率,则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发包人要求不下浮部分)÷(招标控制价-发包人要求不下浮部分)】*100%。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进人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以合同协议书约定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在开工前7日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2套施工图纸,若承包人需更多份数时,自费复制。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给监理人的文件数量:区分不同事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以监理人要求为准。1.6.3图纸的修改监理人应在取得发包人同意后10天内签发施工图纸的修改图给承包人。1.7联络1.7.2来往函件应在24小时内送达,送达承包方的指定地点:,送达发包方的指定地点:,。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发包人负责提供施工图纸范围内,除合同清单中明确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用地外的施工用地,但承包人应负责场地清理并配合发包人处理相关协调工作(除合同条款或合同清单另有规定外,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发包人不保证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施工用地能全部移交承包人进行施工。如发包方因未能及时移交施工用地,造成工期延误,仅负责工期顺延,不给予经济赔偿。如果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不能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承包人应自行解决。必要时,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配合,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3.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2.8其它义务2.8.1负责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开工备案手续。2.8.2负责监督检查承包人建设管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工期进度、资金支付、合同履约、信息档案管理、农民工工资保障以及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等情况。2.8.3负责下达项目年度建设目标计划,审核承包人编制的项目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预算。2.8.4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各参建单位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8.5负责开展项目信息管理和参建各方信用信息管理相关工作。2.8.6负责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2.8.7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于工程开工之日起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并报原备案机关。3.监理人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根据监理合同文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他义务本项补充(1)~(12):(1)在清淤过程当中产生的砂卵石或其他建筑材料,除按有关规定允许、施工图纸要求用于本工程外,其余剩余的砂卵石或其他建筑材料必须堆放在发包人或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地方,承包人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可视为违约并解除合同,并报水行政部门处理。(2)工人工资相关特别要求1)承包人应按照国家、省及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劳务实名制及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及其他关于规范用工的相关规定。2)承包人应按照国家、省及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开设工资保证金专户(或保险、保函等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允许的形式),并足额缴纳工资保证金。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如发生拖欠工人工资行为,发包人有权通过申请主管部门动用工人工资保证金支付、在履约担保或未支付的工程款中代付等形式支付承包人拖欠的工资。(3)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开工备案手续。(4)积极配合发包人开展的建设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进度、资金支付、合同履约、农民工工资保障以及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等情况。(5)负责编制项目年度、季度、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预算。(6)承包人档案管理特别要求:1)承包人应按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28-2018)》、《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21】200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收集与归档规范(SL/T824-2024)》等国家、行业管理规范及发包人下发的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做好日常工程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所有归档文件材料必须真实、内容准确、签署手续完备,准确反映施工的实际情况。归档纸质材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页面整洁,格式规范,载体符合耐久等要求。2)承包人应落实档案管理职责,至少配备一名有工程档案管理经验的专职档案员进行管理。3)承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交一正两副共三套(特殊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在满足实际需要的情况下商定份数)竣工档案(其中副本中验收文件、竣工图应为原件),并提交一套电子档案,同时按照发包人要求上传至发包人档案管理系统。如工程归属地水务部门、城建档案馆等对竣工档案有移交要求的,承包人应增加相应份数,并按照规定向其移交。4)纸质文件整理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2009)》,电子文件整理应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16)》。5)承包人未按规定办理竣工档案移交手续,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工程结算款项。6)以上所依据的国家、行业管理规范及发包人下发的档案管理制度,如有更新,按照最新要求执行。(7)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审计、稽察、巡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并落实整改要求。(8)负责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前,将相关材料及时按照发包人要求上报。(9)负责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经请示主管部门同意也可以纳入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中)并及时按照发包人要求上报,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并报发包人。(10)履行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进度计划、重大施工专项方案及涉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发包人审批程序。(11)负责竣工图编制。(12)承包人应遵守发包人有关项目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规定、要求。4.3分包4.3.2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限额为:(1)工程项目:/。(2)工作内容:/。(3)分包金额限额:/。4.3.10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4.4联合体4.4.2补充:承包人需在投标联合体协议或签订合同另行提交联合体补充协议,将合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行拆分,发包人按照拆分后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对承包人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进行各阶段付款。4.5承包人项目经理4.5.1补充: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监理人下发进场通知后3天内到职。承包人在投标时指定的项目经理在工程交付使用前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经发包人同意才可调整,调整后的项目经理资历(指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职称、业绩、获奖,下同)不低于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资历的。工程施工期间,项目经理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项目经理离开工地必须向发包人及监理人书面请假,并经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6.3补充:承包人在投标时指定的技术负责人,在工程交付使用前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经发包人同意才可调整。工程施工期间,项目副经理和生产经理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项目副经理和生产经理离开工地必须向发包人及监理人书面请假,并经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5.材料和工程设备地提供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2承包人应在主要材料、工程设备采购前将采购计划、拟选供应商、设备厂家等报送监理人审批,并向发包人报备同意后方可开展采购工作,具体由监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向承包人提出要求。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参照专用合同条款2.3.2条执行。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不提供临时设施和施工设备。发包人不提供施工用电接口、水源接口、通信接口,不提供设计文件要求以外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临时用电、临时用水、临时通信、设计文件要求以外的临时道路并承担有关费用。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承包人负责自行收集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发包人负责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区域内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2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按照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执行。9.3治安保卫9.3.1在本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负责与政府对接协调治安保卫等有关事项。承包人负责协调有关主管单位,在施工现场建立专门的治安管理机构,管理本合同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治安保卫职责。9.7文明工地9.7.1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执行国家和行业、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发包人有关文明工地的规定。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交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的时间为:需经承包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于监理人下发进场通知后15天内提交。监理人批复时间为:收到后的7天内。11.开工和完(竣)工11.1开工本款补充:11.1.5开工前,承包人应联合发包人、监理人、勘察设计单位开展清淤断面复测,并测算清淤工程量,复测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测算清淤工程量超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量±10%,不得开工。需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勘察设计单位共同论证处理方式后方能开工。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本款补充:即使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如果受影响的工程并非处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则承包人无权要求延长总工期。如果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处于关键线路上,承包人应向监理人申请工期延长,发包人不向承包人补偿任何费用,属于变更情况的,按照合同中关于变更的约定办理。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1)日降雨量大于150mm的雨日持续超过5天;(2)12级以上台风灾害;(3)日气温高于38℃的高温持续大于5天;(4)日气温低于-3℃的严寒持续大于3天;(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mm及以上持续超过2天;(6)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本款补充第11.5.1:11.5.1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导致监理延期服务,延期服务费由承包人承担。若造成发包人被他人索赔时,发包人保留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11.6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本款补充:若发包人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合理工期,承包人须按要求调整,并不得以此增加任何费用。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发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本款补充: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参照合同专用条款11.3款发包人的工期延误约定执行。13.工程质量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3.2.1合同约定的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天内。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作为合同工程批准开工的前置条件之一,内容还应增加质量创优策划,监理人在得到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批复承包人。13.7质量评定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13.7.7工程质量标准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2025)及相关行业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执行。13.8质量事故处理13.8.4工程完(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向完(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14.试验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1补充关于实施第三方质量检测的要求:14.1.1.1为满足本工程的工程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需的全部质量检测工作,本项目所有试验检验中,承包人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由承包人委托(发包人参与)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相应资质等级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实施,检测项目和数量应满足施工规范、检测规程和工程验收相关规范的要求。该第三方检测机构与本项目的参建单位不得存在录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联。承包人选择第三方检测机构时需事先书面报监理人、发包人同意。14.1.1.2第三方检测委托协议须赋予监理人和发包人管控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权力,该等权力主要为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考核权和款项支付的审批权。14.1.1.3本项目实施第三方质量检测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按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及监理人指示。本款补充:14.1.7本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各实体质量对比检测(包括监理人负责的平行检测)由发包人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承包人应协助制样、取样工作,并将样品送到工程所在地的指定收样点。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第(6)目情形下单价调整方式:不予调整。15.4变更的估价原则删除15.4.3款全文,代之以:15.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即新增项目,应按下列约定重新组价:(1)新增项目所属专业适用广东省水利厅粤水建管〔2017〕37号发布的《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广东省编规》)、《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广东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等系列定额及广东省水利厅发布的其他有关调整文件,新增项目单价套用的人工、管理费、利润等取费标准按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的相应专业工程中的标准执行;机械、材料价格在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可以查到的,按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最低价格执行,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没有的,参考施工当期项目施工所在地造价信息管理部门造价信息执行,造价信息没有的,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确定;新增项目的单价乘以(1-中标下浮率)为各新增项目合同单价或合价。(2)新增项目所属专业不适用15.4.3(1)约定的系列定额:综合单价计算依次采用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其他相关专业定额,执行该专业定额计费程序,费率标准有区间的执行低值;人工单价执行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的人工工资单价;机械、材料价格在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可以查到的,按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最低价格执行;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没有的,参考施工当期项目施工所在地造价信息管理部门造价信息执行;造价信息没有的,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确定;新增项目的单价乘以(1-中标下浮率)为各新增项目合同单价或合价。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15.6暂列金额本款补充:监理人指示由承包人完成暂列金额项目应获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得到监理人指示后应根据第15.4款约定的变更估价原则,申请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15.8暂估价15.8.1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招标组织形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组织招标时,由双方组成联合招标工作组共同开展招标工作,由发包人指定工作组组长负责协调、推进招标工作。15.8.2补充:监理人按照15.4款确认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删除16.1款全文,代之以:16.1.1本合同履行期间,当钢筋、商品混凝土、水泥、砂、石料价格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材料单价按16.1.2款原则调整。除钢筋、商品混凝土、水泥、砂、石料(以下统称调差材料)外,其他所有材料、人工、设备及机械台班等项目,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其价格不因物价波动而予以调整。16.1.2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物价波动以项目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为参照,已经审定施工图预算内材料价格基准期为基准期,基准期调差材料信息价为J0,施工期调差材料信息价为Jn;调差材料价格波动幅度为A,A>0时为涨幅,A<0时为跌幅;调差材料价格调整遵循以下原则:(1)涨幅A=(Jn-J0)/J0,A>5%时调增,调增单价Zn=J0×(A-5%)×(1-中标下浮率);跌幅A=(Jn-J0)/J0,A(2)调差材料物价引起的价格调整额=(∑调增单价Zn×应调差工程量-∑调减单价Dn×应调差工程量)×(1+增值税税率)。(3)物价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月度进行,随当期或最近一期进度款计量支付。(4)调差材料所有单价均为不含税价,在增值税前计算;商品混凝土泵送费、各类添加剂不在调整范围内,调差时应先扣除此类费用;(5)应调差工程量,以当期施工完成清单工程量的材料定额消耗量计量;(6)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所用调差材料的当期材料价格Jn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价格与实际进度日期价格两者中的较高者;非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所用调差材料的当期材料价格Jn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价格与实际进度日期价格两者中的较低者。17.计量与支付17.1.4单价子目的计量增加条款(7)、(8)(9)(10):(7)水陂工程、穿堤建筑、水景观水文化相应工作量全部完工后方可计量;(8)清淤工程(结合实际情况,可不包括含有护岸段清淤工程因工序安排影响暂缓施工段、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无法施工段)在合同工作量完工后方可计量,存在土方外运需提供旁站资料及土方弃运收纳证明资料;(9)护岸工程需完成相应施工段工作内容且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计量(申请计量时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10)其他工程计量按照合同其他约定执行。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删除通用条款(2)、(3),并代之以:(2)总价承包项目,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根据相应项目形象进度完成比例按月计量,形象进度完成比例由监理人、发包人审核确定。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估价、暂列金)的10%,承包人在合同已签订且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30天内申请支付,预付款中包含安全生产措施费的60%作为安全生产措施费预付款,专款专用。17.2.2预付款保函(担保)本项目不须提交预付款保函(担保)。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10%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全部扣清。ARCFSFFS121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S——签约合同价;(扣除暂估价、暂列金,当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合同价格调整时,以调整后的价格扣除暂估价、暂列金为准)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完成合同清单的金额)F1——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F2——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17.3工程进度付款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进度付款申请单格式参照发包人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或上级主管单位要求,一式六份。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增加(5)~(9):(5)工程进度款按照发包人审批确认的当期计量工程款的80%支付。工程完工前,当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格(包括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变更工程价款,下同)的80%时,暂停支付。其中,部分工程支付节点按照以下约定执行:1、清淤工程按照合同10.1条、10.2条约定经审批的工期节点内完成的,进度款按照发包人审批确认的计量工程款的80%支付;未能按照工期节点完成的,进度款按照发包人审批确认的计量工程款的70%支付。2、护岸工程进度款按照发包人审批确认的计量工程款的70%支付,待护岸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合格且经确认护岸工程是在合同10.1条、10.2条约定经审批的工期节点内完成的,支付比例可提高至80%。(6)合同工程所有单位工程验收通过后,承包人应及时办理完工结算,结算资料提交发包人后可申请支付至累计已申请工程价款的85%,结算经发包人审核完毕后,承包人可提交支付申请,发包人可支付至累计已申请工程价款的9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 治理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