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 井道改造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5)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5S-135-ZC 
    项目名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70000  
    最高限价(元):628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70000 
   单位:维护 
   简要规格描述:全套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磋商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磋商文件补充等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 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0991-2819290;4、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标书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0991-8803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
联系方式:0991-4321218、13201358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家成、曹晓云、王涛、***
电 话:0991-4321218、13201358353

附件信息: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磋商文件最终发售版2025.8.28.rar456.9K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磋商文件最终发售版2025.8.28.docx194.3K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汇总内容
金额(元)
其中:暂估价(元)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
火烧板路面-433.09m2

1.2
混凝土路面-547.29m2

1.3
沥青混凝土路面-316.99m2

1.4
新建电动伸缩门

1.5
新建铁艺围栏-98m

1.6
路灯基座-6个

1.7
砖砌道台-48m

1.8
井道改造-9座

1.9
外墙保温修复-24m2

1.10
新建地下管廊

1.11
二号楼西侧楼前修建排水管线-土方


措施项目费

2.1
单价措施项目费

2.2
总价措施项目费

2.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其他项目费

3.1
暂列金额

3.2
暂估价

3.3
计日工

3.4
总承包服务费


规费


税前工程造价


税金

投标报价合计=一+二+三+四+六

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表—04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8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分部分项

火烧板路面-433.09m2

1
010201003001
预压地基
1.密实度要求:路基碾压密实≥0.97
2.填方材料品种:原土
m2
433.09

2
010501001001
地面垫层
1.混凝土种类:预拌
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m3
69.29

3
010515001002
现浇构件钢筋
1.钢筋种类、规格:HRB400E φ10
2.连接方式:详见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
t
2.472

4
011101001001
水泥砂浆楼地面
1.找平层厚度、砂浆配合比:40mm厚M10水泥砂浆
m2
433.09

5
011102001001
石材楼地面
1.结合层厚度、砂浆配合比:10mm厚纯水泥浆粘结层
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火烧板,厚度50mm,颜色为天山红,尺寸600*400*50mm
m2
433.09

分部小计

混凝土路面-547.29m2

1
010201003002
预压地基
1.密实度要求:路基碾压密实≥0.97
2.填方材料品种:原土
m2
547.29

2
010103001001
回填方
1.填方材料品种:100厚碎石碾压
m3
54.73

3
010103001002
回填方
1.填方材料品种:300厚天然级配砾石碾压,分两层碾实
m3
164.19

4
011101003001
细石混凝土楼地面
1.面层厚度、混凝土强度等级:50厚C20细石混凝土找平层
m2
547.29

5
010501001002
地面面层
1.混凝土种类:预拌
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m3
135.26

6
010515001003
现浇构件钢筋
1.钢筋种类、规格:HRB400E φ18
2.连接方式:详见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
t
15.109

分部小计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2 页 共 8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沥青混凝土路面-316.99m2

1
040203006001
沥青混凝土
1.沥青混凝土种类: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AC-16
2.厚度:2cm厚
m2
316.99

分部小计

新建电动伸缩门

1
010804007001
特种门
1.名称:悬浮门安装
2.洞口尺寸:6m*1.9m(含折叠尾部约9m长)
3.底梁要求:材质:优质铝合金6005-T6 静电喷涂,规格:228*198*9
4.上梁要求:材质:优质铝合金6005-T5 静电喷涂,规格:120*100*3.5
5.门排竖料要求:材质:优质铝合金6005-T5 静电喷涂,规格:45*32*2
6.铝合金横管要求:材质:优质铝合金6005-T5 静电喷涂,规格:20*80*2
7.门排中柱要求:材质:优质铝合金6005-T5 静电喷涂,规格:80*80*3
8.龙门架要求:材质:镀锌钢 静电喷涂,规格:100*100*3
9.其他施工内容:含显示屏机箱、基础、警示灯及电气线路安装
10.设备要求:含设备安装费、设备主材费、辅材费、装卸费、搬运费、调试费、采保费、垃圾清运费等一切所需要发生的费用,且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m2
11.4

分部小计

新建铁艺围栏-98m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3 页 共 8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
010501003001
独立基础
1.混凝土种类:预拌
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m3
1.84

2
010516002001
预埋铁件
1.规格:10mm钢板、HRB400Ф12四根钢筋
2.铁件尺寸:详见设计图纸
t
0.143

3
011503001001
金属栏杆
1.高度:1.7m
2.立柱:方钢管100*100*1.5,间距3000mm
3.横杆:方钢管50*50*1.2,横向三根
4.栏杆:方钢管50*50*1.2,间距110mm
5.栏杆上造型满足甲方要求
6.颜色满足甲方要求
7.含因施工所产生的各项措施费用
m
98

分部小计

路灯基座-6个

1
010501003002
独立基础
1.混凝土种类:预拌
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m3
3.84

2
010516002002
预埋铁件
1.规格:12mm钢板、HRB400Ф16四根钢筋
2.铁件尺寸:详见设计图纸
t
0.302

分部小计

砖砌道台-48m

1
010507004001
台阶
1.混凝土种类:现浇
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m2
14.4

2
010515001004
现浇构件钢筋
1.钢筋种类、规格:HRB400E φ10
2.连接方式:详见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
t

3
011107004001
水泥砂浆台阶面
1.找平层厚度、砂浆配合比:水泥砂浆M10厚度25mm
2.工程量:水平投影面积
m2
14.4

4
011107001001
石材台阶面
1.粘结材料种类:粘结砂浆WPM10,厚度为25mm
m2
14.4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4 页 共 8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石材面板(火烧板),厚度20mm,颜色满足甲方要求
3.工程量:水平投影面积

分部小计

井道改造-9座

1
040504001001
砌筑井
1.名称:原有圆井降低高度50cm
2.新做钢筋混凝土井圈,外径1500mm,内径800mm,厚度100mm,C30混凝土,HPB400E-14@150双层双向
3.新做Φ800铸铁井盖,满足通车要求
4.含模板、拆除及垃圾外运相关费用

4

2
040504001002
砌筑井
1.名称:原有方井降低高度50cm
2.新做盖板材质、规格:C30钢筋混凝土盖板2400*2400*200mm,内设钢筋HPB400E-12@150双层双向
3.含模板、拆除及垃圾外运相关费用

1

3
040504001003
砌筑井
1.名称:新建排水圆井
2.上口内径直径0.8m,下口内径直径1.0m,井深≥1.95m
3.井底刚性地面:混凝土C30,厚度100mm
4.砌筑材料品种、规格、强度等级:240多孔砖砌筑
5.勾缝、抹面要求:内壁M7.5、20厚砂浆抹灰
6.井圈材质、规格:1000*800*100mm,C30混凝土,钢筋HPB400E-C14@150双层

3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5 页 共 8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双向
7.井盖材质、规格:Φ800铸铁井盖,满足通车要求
8.套管:刚性套管直径500,2个
9.井底溜槽砌筑、抹灰,高度:0.25mm
10.含模板、井字架等相关措施费用

分部小计

外墙保温修复-24m2

1
011001003001
保温隔热墙面
1.保温隔热部位:外墙面
2.基层清理
3.保温隔热材料品种、规格及厚度:XPS挤塑板,100mm厚,打膨胀螺栓固定安装
m2
24

分部小计

新建地下管廊

1
010101003001
挖沟槽土方
1.土壤类别:具体岩土特性及土层厚度详见本工程岩土工程勘查报告
2.挖土深度:详见设计图纸
m3
374.98

2
010103001003
回填方
1.密实度要求:夯填
2.填方材料品种:原土回填
3.填方粒径要求:详见设计要求
m3
210.72

3
010103002001
余方弃置
1.废弃料品种:余土外运
2.运距:根据现场施工场地及实际条件自行考虑
m3
164.26

4
010501001004
底板
1.部位:管廊底板
2.混凝土种类:现浇
3.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4.其他各项要求及性能标准满足设计图纸及相关现行规范
m3
12.51

5
010504001001
直形
1.部位:管廊外墙
m
23.8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6 页 共 8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2.混凝土种类:现浇
3.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4.其他各项要求及性能标准满足设计图纸及相关现行规范
3

6
010512008001
盖板
1.名称:管廊预制盖板
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3.灌缝:满足设计图纸及相关现行规范
4.含混凝土制作、模板及构件翻就位安装费用
5.其他各项要求及性能标准满足设计图纸及相关现行规范
m3
12.51

7
010515002003
预制构件钢筋
1.名称:预制管廊顶板钢筋
2.钢筋种类、规格:HRB400E φ8
3.连接方式:详见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
t
0.241

8
010515002004
预制构件钢筋
1.名称:预制管廊顶板钢筋
2.钢筋种类、规格:HRB400E φ16
3.连接方式:详见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
t
1.525

9
010515001006
现浇构件钢筋
1.钢筋种类、规格:HRB400E φ10
2.连接方式:详见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
t
2.556

10
010515001007
现浇构件钢筋
1.钢筋种类、规格:HRB400E φ14
2.连接方式:详见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
t
3.528

11
010515001008
现浇构件钢筋(箍筋)
1.钢筋种类、规格:HPB300 φ6
2.连接方式:详见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
t
0.034

分部小计

二号楼西侧楼前修建排水管线-土方

1
010101003002
挖沟槽土方
1.土壤类别:具体岩土特性及土层厚度详见本工程岩土工程勘查报告
m3
105.45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7 页 共 8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2.挖土深度:详见设计图纸

2
010103001005
回填方
1.填方材料品种:中、粗砂回填
2.填方粒径要求:详见设计要求
m3
4.24

3
010103001004
回填方
1.密实度要求:夯填
2.填方材料品种:原土回填
3.填方粒径要求:详见设计要求
m3
53.12

4
010103002002
余方弃置
1.废弃料品种:余土外运
2.运距:根据现场施工场地及实际条件自行考虑
m3
-52.33

分部小计

分部小计

措施项目

1
011702001001
混凝土地面-模板
1.名称:混凝土地面模板
2.支撑高度:详见设计图纸
3.其他: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考虑模板的安、拆费用
m2
120.63

2
011702001002
铁艺围栏基础-模板
1.基础类型:铁艺围栏基础模板
2.支撑高度:详见设计图纸
3.其他: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考虑模板的安、拆费用
m2
24.48

3
011702001003
路灯基础-模板
1.基础类型:路灯基础模板
2.支撑高度:详见设计图纸
3.其他: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考虑模板的安、拆费用
m2
19.2

4
011702001004
台阶基础-模板
1.基础类型:台阶基础模板
2.支撑高度:详见设计
m2
9.66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8 页 共 8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图纸
3.其他: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考虑模板的安、拆费用

5
011702001006
管廊底板-模板
1.基础类型:底板模板
2.支撑高度:详见设计图纸
3.其他: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考虑模板的安、拆费用
m2
15.07

6
011702011001
管廊挡土墙-模板
1.类型:挡土墙模板
2.含止水螺栓一次摊销及堵眼费
3.支撑高度:详见设计图纸
4.其他: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考虑模板的安、拆费用
m2
216.4

分部小计

本页小计

合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2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备注

1
011707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

2
011707001002
其中: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2.8

3
011707001003
其中:临时设施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1.38

4
011707001004
其中:智慧工地基础配置费

5
011707002001
夜间施工增加费

0

按实际发生计取,不发生不计取。

6
011707004001
二次搬运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0

7
01170700500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0

不发生不计取,在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时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编制费用清单。

8
011707007001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0.07

9
X011707008001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0.08

10
X011707010001
检验试验费

11
X011707010002
其中:自检试验费

0

12
X011707010003
其中:检验试验配合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0.11

13
X011707011001
特殊地区增加费

0

结合工程实际情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2 页 共 2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备注

况,按相关规定计取(高海拔地区施工增加费计算过程详见【取费设置】-【高海拔地区施工增加费】功能界面)

14
01B991
竣工档案编制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0.27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明细详见表-12-1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2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3

2.3
施工技术专项措施项目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7

3
计日工

明细详见表-12-4

4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详见表-12-5

合 计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备注

1

合 计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暂估(元)
确认(元)
差额±(元)
备注

暂估
确认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合计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表—12—2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暂估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差额±(元)
备注

1

合 计
0



注: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

表—12—3

计 日 工 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实际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暂定
实际

1
人工

人工小计

2
材料

材料小计

3
机械

机械小计

4.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总 计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表—12—4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价值(元)
服务内容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

2
甲供材料设备保管费

合 计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5

施工技术专项措施项目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暂估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差额±(元)
备注

1

合 计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1.1
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1.11
养老保险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4.31

1.12
失业保险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0.38

1.13
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1.37

1.14
工伤保险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0.19

1.2
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0.94

2
税金
税前工程造价

9

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给排水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汇总内容
金额(元)
其中:暂估价(元)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
二号楼西侧楼前修建排水管线-管线


措施项目费

2.1
单价措施项目费

2.2
总价措施项目费

2.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其他项目费

3.1
暂列金额

3.2
暂估价

3.3
计日工

3.4
总承包服务费


规费


税前工程造价


税金

投标报价合计=一+二+三+四+六

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表—04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给排水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分部分项

二号楼西侧楼前修建排水管线-管线

1
031001007001
复合管
1.安装部位:室外
2.介质:水
3.材质、规格:排水管(波纹管),De300
m
51.02

分部小计

分部小计

措施项目

分部小计

本页小计

合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给排水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2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备注

1
031302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

2
031302001002
其中: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

3
031302001003
其中:临时设施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1.61

4
031302002001
夜间施工增加费

0

按实际发生计取,不发生不计取。

5
031302004001
二次搬运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

6
03130200500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0

不发生不计取,在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时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编制费用清单。

7
031302006001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07

8
031301009001
特殊地区增加费

0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按相关规定计取(高海拔地区施工增加费计算过程详见【取费设置】-【高海拔地区施工增加费】功能界面)

9
X031302008001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27

10
X031302010001
检验试验费

11
X031302010002
其中:自检试验费

0

12
X031302010003
其中:检验试验配合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18

13
03B991
竣工档案编制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
0.32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给排水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2 页 共 2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备注

措施项目人工费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给排水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明细详见表-12-1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2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3

2.3
施工技术专项措施项目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7

3
计日工

明细详见表-12-4

4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详见表-12-5

合 计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给排水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备注

1

合 计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工程名称:给排水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暂估(元)
确认(元)
差额±(元)
备注

暂估
确认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合计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表—12—2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工程名称:给排水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暂估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差额±(元)
备注

1

合 计
0



注: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

表—12—3

计 日 工 表

工程名称:给排水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实际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暂定
实际

1
人工

人工小计

2
材料

材料小计

3
机械

机械小计

4.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总 计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表—12—4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给排水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价值(元)
服务内容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

2
甲供材料设备保管费

合 计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5

施工技术专项措施项目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工程名称:给排水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暂估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差额±(元)
备注

1

合 计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给排水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1.1
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1.11
养老保险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7.13

1.12
失业保险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28

1.13
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1.58

1.14
工伤保险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19

1.2
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1.05

2
税金
税前工程造价

9

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新建部分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元)
其中: (元)

暂估价
安全文明施工费
规费

1
建筑与装饰工程

2
给排水工程

合计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工程暂估价。

表—03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汇总内容
金额(元)
其中:暂估价(元)


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2.1
单价措施项目费

2.2
总价措施项目费

2.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其他项目费

3.1
暂列金额

3.2
暂估价

3.3
计日工

3.4
总承包服务费


规费


税前工程造价


税金

投标报价合计=一+二+三+四+六

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表—04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2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分部分项

1
041001005001
拆除侧、平(缘)石
1.名称:拆除原有路沿石
2.断面尺寸:300*100
3.材质:混凝土
m
78.78

2
010101002001
挖一般土方
1.名称:原有花池内土方
2.土壤类别:种植土
3.挖土深度:400mm
m3
48

3
011602001001
混凝土构件拆除
1.名称:拆除原有混凝土地梁
2.构件:混凝土地梁
3.拆除构件的厚度或规格尺寸:300*300
m3
0.72

4
041001009001
拆除井
1.名称:拆除原有混凝土污水井
2.结构形式:混凝土
3.规格尺寸:R=400、厚300,高600

4

5
041001001001
拆除路面
1.名称:拆除原有混凝土地面
2.材质:混凝土
3.厚度:400mm厚
m2
55.07

6
041001001003
拆除路面
1.名称:拆除原有混凝土地面
2.材质:混凝土
3.厚度:200mm厚
m2
459.48

7
041001001002
拆除路面
1.名称:拆除原有钢筋混凝土地面
2.材质:钢筋混凝土
3.厚度:300mm厚
m2
11.15

8
011605001001
平面块料拆除
1.名称:拆除原有火烧板地面
2.拆除的基层类型:100mm厚混凝土垫层
3.饰面材料种类:50mm厚火烧板地面
m2
216.5

9
011609001001
栏杆、栏板拆除
1.名称:拆除原有围栏及基础拆除
2.栏杆(板)的高度:1.9m
3.栏杆、栏板种类:金属围栏
m
112

10
011602001002
混凝土构件拆除
1.构件名称:原有围栏
m3
39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2 页 共 2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下基础拆除
2.构件表面的附着物种类: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考虑

11
010101001001
平整场地
1.名称:原花池土场地平整
2.土壤类别:原土
m2
171.13

12
010103002001
垃圾外运
1.名称:拆除垃圾外运
2.废弃料品种:建筑垃圾及废弃土方
3.运距:自行考虑
4.含场内倒运及因垃圾外运产生的其他各项有关费用
m3
248.02

分部小计

措施项目

分部小计

本页小计

合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2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备注

1
011707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

2
011707001002
其中: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2.8

3
011707001003
其中:临时设施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1.38

4
011707001004
其中:智慧工地基础配置费

5
011707002001
夜间施工增加费

0

按实际发生计取,不发生不计取。

6
011707004001
二次搬运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0

7
01170700500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0

不发生不计取,在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时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编制费用清单。

8
011707007001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0.07

9
X011707008001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0.08

10
X011707010001
检验试验费

11
X011707010002
其中:自检试验费

0

12
X011707010003
其中:检验试验配合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0.11

13
X011707011001
特殊地区增加费

0

结合工程实际情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2 页 共 2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备注

况,按相关规定计取(高海拔地区施工增加费计算过程详见【取费设置】-【高海拔地区施工增加费】功能界面)

14
01B991
竣工档案编制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0.27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45000

明细详见表-12-1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2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3

2.3
施工技术专项措施项目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7

3
计日工

明细详见表-12-4

4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详见表-12-5

合 计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

45000

合 计
45000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暂估(元)
确认(元)
差额±(元)
备注

暂估
确认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合计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表—12—2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暂估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差额±(元)
备注

1

合 计
0



注: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

表—12—3

计 日 工 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实际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暂定
实际

1
人工

人工小计

2
材料

材料小计

3
机械

机械小计

4.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总 计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表—12—4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价值(元)
服务内容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

2
甲供材料设备保管费

合 计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5

施工技术专项措施项目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暂估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差额±(元)
备注

1

合 计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
标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1.1
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1.11
养老保险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4.31

1.12
失业保险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0.38

1.13
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1.37

1.14
工伤保险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0.19

1.2
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费

0.94

2
税金
税前工程造价

9

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拆除部分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元)
其中: (元)

暂估价
安全文明施工费
规费

1
建筑与装饰工程

合计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工程暂估价。

表—03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
其中: (元)

暂估价
安全文明施工费
规费

1
拆除部分

2
新建部分

合计

注: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

表-02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1.建设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3.工程名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4.工程内容:室外道路铺装、新建管廊及排水管线改造二、编制依据:1.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乌鲁木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编号:JZ3-2025-11)。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招标文件(未提供)。4.与施工内容相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资料。5.《关于实施建筑业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新建标〔2019〕4号)。三、编制范围: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乌鲁木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编号:JZ3-2025-11)。四、组价说明:1.各投标人在编制清单组价时应根据清单中特征描述但不限于清单未描述的内容,需仔细查阅图纸及图集,并结合图纸设计内容组价。2.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仅按设计图纸及所选用的图集内容描述,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为完成分部分项工程达到合格标准,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工作内容要求、实际施工中所采用的施工工艺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因素构成全部费用。3.技术规范、标准和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详施工规范、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补充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等文件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及工程量进行校对。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有疑问或认为工程量清单计算有错算、漏算以及其他需要澄清和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五、其他1.材料运距,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考虑运距,结算时不予调整。2.《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给出的“其中: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不得作为发包或承揽施工任务的优惠条件。故招标清单中给出的费率投标报价时不可调整。除不可竞争费以外的其他措施项目费率,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复杂难易程度,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3.暂列金含在拆除部分标段建筑与装饰工程单位工程中,按4.5万元(除税价)。最高限价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最高限价62.80万元【其中含暂列金4.5万元(除税价)】。XinjiangXinzhijianEngineeringConsultingCo.,Ltd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XZJ25S-135-ZC采购名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国路122号联系人:张锋友联系电话:0991-8803651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联系人:李家成、曹晓云、王涛、***联系电话:0991-4321218、13201358353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2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24第五部分采购需求26第六部分合同条款32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3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ZJ25S-135-ZC项目名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670000.00最高限价(元):628000.00采购需求:标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670000.00简要规格描述:全套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磋商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磋商文件补充等内容)。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4、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标书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国路122号联系人:张锋友联系方式:0991-88036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家成、曹晓云、王涛、***电话:0991-4321218、1320135835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XZJ25S-135-ZC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磋商内容全套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磋商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磋商文件补充等内容)2预算及最高限价(实质性条款)预算金额(元):670000.00最高限价(元):628000.00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报价说明:(1)供应商填写报价一览表时,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若不满足此项则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基础上,供应商应具有合理的报价,降低财政资金运行成本。3质量标准符合验收标准4供应商资格4.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4.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4.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响应文件份数5.1响应文件份数5.1.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7磋商有效期限(实质性条款)磋商时间截止后90天(日历日)8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9磋商时间、磋商地点磋商时间:2025年09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 ,供应商解密时长:30分钟备注:①供应商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用的CA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②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请示项目主管部门处理。③关于能否延长解密时间的约定:开标现场若发现默认解密时长不足,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④磋商结束后,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做最后报价。(注:第二轮报价时限30分钟,具体时限以系统默认时长为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第二轮报价,系统将视为按第一轮报价为准)。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1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6280.00元(大写:陆仟贰佰捌拾元整)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磋商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的电汇、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电子保函等方式提交。账户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账号:651651034013001779607行号:301881000286注:1、如果发现供应商有围标、串标行为,其投标无效,且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不予退还;2、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3、磋商保证金以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递交的必须由投标供应商的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4、供应商自主选择电子保函系统中任意一家担保机构开具电子保函,针对具体项目做到“一项目一保函”。担保机构(含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应具备在线受理开立电子保函申请、在线签发电子保函、在线接受索赔申请及更新理赔状态的能力,严格履行服务承诺。供应商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03-9583。5、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须备注项目简称或编号。12磋商文件售价政采云平台免费下载。13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如需对磋商文件内容质疑,须按以下要求提出:①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所有质疑内容。②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按照财政部94号令要求)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③联系部门: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④联系电话:0991-4321218、13201358353⑤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 14工期(实质性条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工程地址(实质性条款)新疆乌鲁木齐15付款方式(实质性条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工程竣工并结算完成最终审计审核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7%,剩余3%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质保期一年)一次性无息付清。注:最终付款方式以和甲方单位签订合同为主。付款币种: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16政府采购政策16.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6.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文)规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规定,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告当地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6.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1)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2)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17代理服务费交纳时间: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根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账户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账号:651651034013001779607行号:30188100028618其他说明在评标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包括技术支持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19报价次数本项目进行两轮报价,首次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供应商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视为总价让利(不改变清单投标单价),否则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报价不予接受。20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21注意事项注:1、供应商须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如果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有偏离,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商务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一一列出。另外,供应商应对字体置黑的条款、注有 “磋商无效”字样的条款、以及加注“*”号的条款引起重视,如不满足此类条款的规定,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解释权:构成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合同条款、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如磋商文件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内容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3、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4、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服务期限.5、“磋商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磋商须知”中未尽事宜,如“磋商须知前附”中的内容存在与“磋商须知”中内容相抵触的,抵触内容无效。6、对于“磋商须知”未阐述清楚或完全明确的事宜,一律以“磋商须知前附”中的内容为准。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文件中所述相关货物及服务的磋商响应。2.定义:2.1“采购人”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条。2.2“货物、服务、工程”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以及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3“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或负责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响应。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条规定的资质条件。3.4本次磋商不允许联合体响应。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4.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短信或在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和地址以潜在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因登记有误、通信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6.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第五部分采购需求第六部分成交合同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的澄清、修改等要求的提交:任何下载或领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及或修改,并可以要求就服务环境的现场进行踏勘,该要求应在响应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7.2磋商文件在公告之前已经在相关媒体/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征求过意见的或进行过论证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不再接受已经征求过意见或论证的商务或技术部分供应商提出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7.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并未统一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在遵守所有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可以自行踏勘现场。7.4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若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由采购人提出,则供应商提出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应送达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并应当由采购人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若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则供应商提出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则应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并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与此相应,相关质疑处理工作也按照此原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处理。7.5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应当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且应当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统一向全体,或分别向每一位(但不可以只向其中一部分)潜在供应商发出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中可以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6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7.7补充文件的发出时间、响应截止日的变更:在磋商采购的情形下,自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五日,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响应截止日重新发出通知。7.8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供应商的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和修改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函电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供应商提交的证书类和相关授权等外文文件,以及外国公司的名称与签章等可以是外文。其中,相关授权文件是外文的,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8.3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响应予以拒绝。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条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实质性修改或非实质性响应,将导致磋商无效。9.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9.3磋商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9.4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9.5响应报价(1)所有响应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响应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响应方案和报价,任何选择性方案或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报《磋商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不接受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或者服务等内容。9.6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10.响应内容填写说明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响应被拒绝。10.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0.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可能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10.4磋商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删减内容。10.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1.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项规定。12.2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印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印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2.3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文件需在签章和签字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印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响应文件中授权书等非格式文件需签章的加盖与当事人名称相一致的标准印章,注明签署人姓名的须签署人签署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2.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响应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按评审办法予以处理。12.5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条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12.6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打印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响应文件封面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12.7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12.8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本项目使用政采云平台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及政采云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的任何形式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14.1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日期14.1.1供应商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上传到规定的地点。14.1.2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14.1.3供应商开标时无需到达现场,远程解密,开标(未办理CA的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未按本须知要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后果负责。14.2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14.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2.2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⑴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⑵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⑶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⑷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⑸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⑹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评审步骤和要求16.组建磋商小组1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磋商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2本项目评审专家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关管理要求,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库随机抽取。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7.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17.1磋商时间后,采购方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磋商无效。17.2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磋商无效。17.3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响应的需求质量、数量和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17.4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17.5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1)如果磋商一览表响应价格与响应文件中磋商一览表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表响应价格为准;磋商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如果金额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响应将被拒绝。17.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响应的澄清18.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询标函的形式通过政采云平台向供应商发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8.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询标函通知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该答复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并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响应。18.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与各供应商磋商报价的平均报价价差较大,存在明显不合理,有低于成本价或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影响公平竞争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响应。19.对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19.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询标函的形式通过政采云平台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报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9.2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9.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9.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9.5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9.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9.7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19.8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19.9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成交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0.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0.3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4采购人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按本条规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0.5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0.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21.评审过程保密21.1响应截止时间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1.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3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22.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2.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向财政部门反映。23.采购项目终止23.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后,磋商小组应作出书面报告。23.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23.3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终止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六、签订合同24.成交通知2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2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25.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4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等约定处理。25.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七、磋商代理服务费26.磋商代理服务费:见前附表第18项要求。八、处罚、询问和质疑2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2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7.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7.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8.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质疑28.1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8.2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8.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并于磋商截止时间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无效。28.4若供应商认为其响应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8.5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8.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8.6.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8.6.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8.6.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8.6.4事实依据;28.6.5必要的法律依据;28.6.6提出质疑的日期。28.6.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并加盖印章。28.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复核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政府采购制度或程序,将可能被转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28.8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28.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投诉。九、保密和披露29.保密和披露29.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9.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29.3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其他30.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1.资格审查序号资格条件审查内容和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加盖印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等)或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内任何一期的纳税记录或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加盖印章);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六个月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或扫描件(任意一个月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加盖印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印章);6(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加盖印章);7(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须提供相关证书(加盖印章);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资格审查小组签名:备注:上述每一项审查,供应商通过的,以“√”标记;否则,以“×”标记。如果供应商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其结论请注明“不合格”,全部通过的,其结论请注明“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无效。2.符合性审查序号符合条件评 审 内 容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证明材料一致;2响应文件签署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印章;3响应有效期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4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5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缴纳主体与供应商一致;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金额、方式提供;6报价唯一其报价未超过招标控制价金额,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7工期满足磋商文件工期要求;8实质性要求技术条款满足本磋商文件要求;9工程量清单未改变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清单结构性检查及其他不可竞争性费用检查符合清单计价规范相关规定。10其他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及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磋商小组签名:备注:上述每一项审查,供应商通过的,以“√”标记;否则,以“×”标记。如果供应商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其结论请注明“不合格”,全部通过的,其结论请注明“合格”。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3.详细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详细评审分为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评审和投标报价评审。其中,报价部分30分,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60分,合计满分100分。3.1报价评审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价格部分(30分)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分值(小数点保留两位)注:1、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商务技术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商务部分(10分)1类似业绩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满分4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4分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近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5分,满分3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3分3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材料管理员、施工员等要配备齐全;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附职称证书(不低于中级职称),其他人员须附上岗证。每一人得0.6分,最多得3分;注:管理人员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否则不计分。3分技术部分(60分)分值1工程概况及特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特点,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总体概况;②特点表述;此项满分6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6分2施工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实际情况;②部署及措施先进、可靠;③提高生产率、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消耗;④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解决方案;⑤交通组织规划,交通组织措施;此项满分15 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 3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15分3施工进度、施工平面布置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进度、施工平面布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进度计划应在空间和时间上的统筹安排;②施工平面布置,便于施工和管理,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此项满分9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4.5分,每有一处缺陷扣2.2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9分4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用量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用量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劳动力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②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③机械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能够相互呼应;此项满分9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 3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9分5质量保证、工期保证、安全保证等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工期保证、安全保证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保证措施符合施工规律、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质量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措施全面有效;②详细施工整体进度计划,进度控制和工期保证措施;③保证措施符合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安全保护方法;④安全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质量控制方法。此项满分12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 3 分,每有一处缺陷扣 1 .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12分6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管理措施目标明确;②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③管理制度齐全;此项满分9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3 分,每有一处缺陷扣 1.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9分合计100分第五部分采购需求1.技术规范技术规范按国家、自治区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执行。2.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按国家、自治区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执行。3.工程范围全套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磋商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磋商文件补充等内容)4.工程量清单以电子版工程量清单为准第六部分合同条款注:合同详细文本内容实际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为准。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本部分仅提供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料的部分文件格式,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提供的格式制作响应文件,其他资料严格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内容提供。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3.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4.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正本/或副本***(标项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采购人:供应商(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日期:一、资格响应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说明: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加盖印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说明:须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等)或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印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说明: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内任何一期的纳税记录或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加盖印章);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六个月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或扫描件(任意一个月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加盖印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须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印章);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致:(采购人)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投标活动,本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若贵方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响应,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近三年:指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6、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说明:须提供相关证书(加盖印章);7、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说明:须提供相关证书及无在建承诺书(加盖印章);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说明: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印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格式自拟)供应商(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此项内容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未提供则不享受价格优惠。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磋商活动;说明:须提供网站截图及承诺书(加盖印章);二、商务响应部分1、响应函1、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投报价元,大写。我方愿以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本项目的工程,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号:〕。2、随同本响应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3、我方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满足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的相关要求。4、我方承诺在本次磋商过程中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5、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6、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供应商(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代理机构名称):兹有同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特此证明。供应商(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供应商名称)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电话号码:代理期限: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供应商(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进疆备案登记册(如是外地供应商)等材料的复印件。供应商(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5、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发包人名称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发包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万元)开竣工日期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6、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序号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职称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1项目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3质量管理员4安全管理员5材料管理员6施工员7造价人员…………注:须提供简历表、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如有)、岗位证,近3个月任意一期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7、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三、技术响应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注: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细评审商务技术评分要求的内容,自行拟定格式。四、报价响应部分1、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时间:年月日2、投标报价总说明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injiangXinzhijianEngineeringConsultingCo.,Ltd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XZJ25S-135-ZC采购名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国路122号联系人:张锋友联系电话:0991-8803651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联系人:李家成、曹晓云、王涛、***联系电话:0991-4321218、13201358353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2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24第五部分采购需求26第六部分合同条款32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3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ZJ25S-135-ZC项目名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670000.00最高限价(元):628000.00采购需求:标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670000.00简要规格描述:全套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磋商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磋商文件补充等内容)。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4、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标书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国路122号联系人:张锋友联系方式:0991-88036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家成、曹晓云、王涛、***电话:0991-4321218、1320135835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XZJ25S-135-ZC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磋商内容全套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磋商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磋商文件补充等内容)2预算及最高限价(实质性条款)预算金额(元):670000.00最高限价(元):628000.00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报价说明:(1)供应商填写报价一览表时,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若不满足此项则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基础上,供应商应具有合理的报价,降低财政资金运行成本。3质量标准符合验收标准4供应商资格4.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4.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4.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响应文件份数5.1响应文件份数5.1.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7磋商有效期限(实质性条款)磋商时间截止后90天(日历日)8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9磋商时间、磋商地点磋商时间:2025年09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 ,供应商解密时长:30分钟备注:①供应商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用的CA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②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请示项目主管部门处理。③关于能否延长解密时间的约定:开标现场若发现默认解密时长不足,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④磋商结束后,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做最后报价。(注:第二轮报价时限30分钟,具体时限以系统默认时长为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第二轮报价,系统将视为按第一轮报价为准)。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1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6280.00元(大写:陆仟贰佰捌拾元整)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磋商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的电汇、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电子保函等方式提交。账户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账号:651651034013001779607行号:301881000286注:1、如果发现供应商有围标、串标行为,其投标无效,且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不予退还;2、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3、磋商保证金以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递交的必须由投标供应商的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4、供应商自主选择电子保函系统中任意一家担保机构开具电子保函,针对具体项目做到“一项目一保函”。担保机构(含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应具备在线受理开立电子保函申请、在线签发电子保函、在线接受索赔申请及更新理赔状态的能力,严格履行服务承诺。供应商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03-9583。5、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须备注项目简称或编号。12磋商文件售价政采云平台免费下载。13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如需对磋商文件内容质疑,须按以下要求提出:①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所有质疑内容。②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按照财政部94号令要求)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③联系部门: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④联系电话:0991-4321218、13201358353⑤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 14工期(实质性条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工程地址(实质性条款)新疆乌鲁木齐15付款方式(实质性条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工程竣工并结算完成最终审计审核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7%,剩余3%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质保期一年)一次性无息付清。注:最终付款方式以和甲方单位签订合同为主。付款币种: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16政府采购政策16.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6.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文)规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规定,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 井道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