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招标公告(临颍县农业农村局2025)
项目概况
2025年临颍县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第三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临采磋商采购-2025-28
2、项目名称:2025年临颍县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第三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44,173.90元
最高限价:644173.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L20250004401
2025年临颍县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第三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644173.9
644173.9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采购农药一批(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5.2质量要求:合格5.3质保期:符合国家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含相关经营范围。供应商可以是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农药产品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1)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电子缴费凭证);(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01日 至 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图纸(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9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 本 项 目 采 用 “ 远 程 不 见 面 ” 开 标 方 式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的 网 址 为(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供应商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解密等开标活动。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3、“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4、代理费用的收取:4.1、代理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4.2.收取标准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用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 号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不含税),由中标单位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颍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临颍县迎宾路449号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395-5656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颍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舒曼财富中心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13323954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13323954768
此处文件下载仅供查看,不作为参与投标!!!
采购公告相关附件:
采购文件.pdf
2025年临颍县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第三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临采磋商采购-2025-28采购人:临颍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颍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临颍县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第三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临采磋商采购-2025-282.项目名称:2025年临颍县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第三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644173.90元最高限价:644173.90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L202500044012025年临颍县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第三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644173.90644173.905.1采购内容:采购农药一批(技术指标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5.2质量要求:合格6.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7.质保期:符合国家标准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含相关经营范围。供应商可以是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农药产品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1)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电子缴费凭证);(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9月0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0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图纸(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5年09月11日9点00分前(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09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供应商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解密等开标活动。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4、代理费用的收取:4.1、代理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4.2.收取标准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用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不含税),由中标单位支付。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名称:临颍县农业农村局地址:临颍县迎宾路449号联系人:杜先生联系方式:0395-56560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颍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漯河市郾城区舒曼财富中心联系人:林先生联系方式:133239547683.项目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332395476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采购人:临颍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杜先生联系方式:0395-5656032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颍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漯河市郾城区舒曼财富中心联系人:林先生联系方式:133239547681.1.4项目名称2025年临颍县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第三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采购农药一批(技术指标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1.3.2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3.4项目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1.3.5质保期符合国家标准1.4.1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全部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1.10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2.2.2采购人发布澄清公告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luohe.gov.cn/zfcg)”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供应商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发布后,各供应商自行下载,因供应商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3.1采购人书面修改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luohe.gov.cn/zfcg)”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供应商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发布后,各供应商自行下载,因供应商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1.1构成响应文件其他材料1、采购人发出的补充文件或变更资料(如有)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具体见响应文件格式。3.2.1磋商报价线上进行二次磋商报价,且二次磋商报价作为最终报价。3.3.1磋商有效期自磋商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4.1磋商保证金无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不允许3.7.3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相应要求盖章处用CA锁进行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具体签字盖章要求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的进行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4.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9:00(北京时间)4.2.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供应商名称;(4)供应商远程解密其响应文件;(5)公布唱标信息;(6)抽取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如有);(7)开标结束。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依法组建共3人;其中1名为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人委托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相关资格人员;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财政库中随机抽取。6.1.2评标方式分散评标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由磋商小组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10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最高磋商限价大写:陆拾肆万肆仟壹佰柒拾叁元玖角整小写:644173.90元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2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协商,以签订合同为准10.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具体以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认定标准为准。10.4允许响应文件修正的范围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磋商函附录(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函附录(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函附录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10.4允许响应文件修正的范围认的,其磋商无效。10.5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公告,公告时间为1工作日2.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1)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用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不含税),由中标单位支付。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0.6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解释: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人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其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注意事项: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1.1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供应商首先需在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luohe.gov.cn/zfcg)中进行企业注册并进行CA锁绑定(未有CA锁的请到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申请CA锁事宜);然后方可登陆该系统参与项目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业务操作,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1.2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请各供应商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s://ggzy.luohe.gov.cn/)“下载中心”下载即可。1.3企业注册入库:点击“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luohe.gov.cn/)”的“登陆”按钮进入“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页面下方的“企业注册”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入库,具体操作详见“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操作手册,企业注册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1.4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点击“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luohe.gov.cn/)”上的“登录”按钮进入“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入该平台后即可找到对应的项目公告,在公告下方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1.5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395-2961908平台技术服务电话:13939506901平台技术服务电话:13939506152平台技术服务电话:139395092062、电子评审其他条款2.1本项目实施电子评审;2.2开标现场因网络、系统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开评审系统未下载获取到供应商上传的已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提供密封完整的未加密响应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供应商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由招标代理现场导入到开评审系统,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提供与上传已加密响应文件非同ID的,导致不能现场导入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磋商。1.在编制响应文件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进行响应文件编制,未按照要求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磋商。2.供应商在磋商前应自行检查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由于个人保管或使用CA锁不当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失败,造成磋商小组无法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磋商,且响应文件不计入磋商基准价计算及商务标的评审。3.响应文件中发现硬盘序列号或预算软件加密锁编号(包括盗版软件)一致的,磋商小组有权否决其磋商。4.供应商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没有使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制作软件(投标制作工具中心网站下载)编制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磋商。5.所有响应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均按格式中规定盖章或签字,未按规定盖章或签字,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磋商。6.注意事项:关于CA锁PIN码的,就是CA的个人识别密码,用来保护自己的CA不被他人使用,磋商过程中如果输入pin码过多,导致当前CA锁被锁定,由于pin码的再次开通CA公司需要一定时间,开标过程中由于供应商自己忘记pin码而导致CA锁被锁定无法导入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负责。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和相关规定(适用于电子磋商):1.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电子响应文件将采用CA加密。2.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放。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直接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如有)、工程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如有)、磋商工具安装程序、操作手册、注意事项。如若发布更正公告,请重新下载发布更正公告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编辑。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即全部响应文件均采取电子化编制和电子评审。供应商应将编制完成后的全部响应文件导入投标工具(若含技术标、资信标的也应编制完成后导入投标工具),检查并填写好相应信息,并且用CA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相应报表进行电子签章。检查无问题后将该版本投标工具生成的《YYYY(供应商名称).已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4、特别提醒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采购人特别说明如下:4.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4.2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必须使用经测试过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投标过程。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投标专用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供应商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4.3供应商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供应商使用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生成二个文件,一个是已加密响应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未加密响应文件,作为备用响应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供应商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交易系统与采购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进行在线签到,播放远程开标会议温馨提示测试音频。根据操作手册(请在下载中心进行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群聊板中反馈。4.5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在线签到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进行解密、唱标、确认开标、评审结果查看等操作,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4.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并展示投标保证金递交匹配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远程解密方法详见操作手册),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当天09时00分之前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4.7若供应商已申请多把CA锁,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上传加密响应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锁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负责。4.8响应文件唱标结束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确认开标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确认开标(供应商远程确认开标方法详见操作手册),供应商确认开标限定在倒计时发起后分钟之内在线签章确认开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确认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开标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确认开标操作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确认开标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4.9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唱标、确认开标、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4.10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耳麦、话筒、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供应商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以上),品茗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https://ggzy.dsj.luohe.gov.cn/)。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4.1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响应文件“其他材料”中仅可上传企业信息库无法上传入库的资料(扫描件)。投标单位将应当在企业信息库中维护的信息传入响应文件“其他材料”中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认可,导致废标的,责任自行负责。4.12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的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和质量要求1.3.1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的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5本项目的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条件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1.5.1供应商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5.2依照《民法通则》第61条关于“招标无效、评审无效、中标无效后的损失、应当由供应商承担本次招标、开标及评审费用”的规定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1.6保密参与招标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自行踏勘项目现场,采购人不再组织。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供应商须自行踏勘项目所在地和相关周边环境后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对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自行负责。1.9.5供应商若中标后自行负责协调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并承担相应费用。1.10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商务、技术偏离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磋商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1.14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采购需求;(5)响应文件格式;(6)合同条款及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法定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luohe.gov.cn/)”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供应商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发出的时间距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2.2.3各供应商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因供应商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采购人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luohe.gov.cn/)”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供应商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2.3.2各供应商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因供应商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评审时,若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磋商小组讨论确定处理方案;磋商小组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供应商一旦向招标机构提交了其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且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磋商承诺函五、磋商报价明细表六、技术参数审查表七、资格审查资料八、技术部分九、综合部分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十一、其他资料3.2磋商报价3.2.1供应商应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费用等进行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所有供应商磋商结束前,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时进行报价(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系统内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活动。3.2.2如磋商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3磋商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3.3.3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3.3.4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3.4磋商保证金:无。3.5资格审查资料应附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3.6备选磋商方案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磋商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签字盖章要求:商务标及其他位置相应要求盖章处均用CA锁进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的进行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不适用于本项目)4.1.1响应文件必须密封,注明“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并在封套上加贴封条,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4.1.2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应予拒收。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3.2在磋商截止日期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4.3.3在磋商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5.磋商5.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代表还需要携带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法人章、单位公章),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及确认开标等。5.2磋商程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2项规定6.评审6.1磋商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磋商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4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6.4.1评审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定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磋商方。6.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6.4.3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审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6.4.4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得损害招标方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6.4.5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7.合同授予7.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7.1.1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7.1.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人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7.2成交供应商7.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7.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7.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7.3签订合同7.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采购人予以赔偿。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8.重新采购和改变采购方式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1)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磋商的。8.2改变采购方式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磋商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采购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改变采购方式。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9.3.1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3.2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磋商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9.5.1若供应商认为其磋商未获公平评审或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9.5.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通过非正常途径和非法取得的虚假信息属于无效质疑;(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八)提起质疑的日期9.5.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9.5.4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9.5.5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返还。9.5.6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以拒收。9.5.7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磋商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9.5.8采购人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9.5.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性评审标准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含相关经营范围。供应商可以是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农药产品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1)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电子缴费凭证);(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磋商函签字盖章加盖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磋商报价已在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中报价,报价唯一且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响应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项要求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项要求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项要求质保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5项要求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1项要求优先采购1.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1.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1.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价格折扣(如有)。政策扶持(1)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财库[2020]46号)文以及漯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为10%,竞争性磋商小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政策扶持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同一产品,小微、监狱、残福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条款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分值组成(总分100分)磋商报价:30分技术部分:55分综合部分:15分2.2.1磋商报价(30分)磋商报价(3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2.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100(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其报价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磋商小组可对其报价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若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报价合理的,磋商小组将视同供应商低于成本价投标及恶意投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2.2.2技术部分(55分)技术参数要求(15分)供应商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或优于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的得15分,有一项不满足/负偏离的扣除5分,扣完为止。政策扶持1、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工作进度、供货计划、进货渠道、货源保障)(10分):针对该项目设定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完善,内容详尽合理的得10分实施计划较为完善,内容较详细的得8分有实施计划,内容合理一般,技术成熟一般稳定的,得5分;缺项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40分)2、包装、运输制度(10分):包装、运输制度完善,内容详尽合理的得10分包装、运输制度较为完善,内容较详细的得8分有包装、运输制度,内容合理一般,技术成熟一般稳定的,得5分;缺项不得分。政策扶持3、技术操作培训方案(10分):技术操作培训方案完善,内容详尽合理的得10分技术操作培训方案较为完善,内容较详细的得8分有技术操作培训方案,内容合理一般,技术成熟一般稳定的,得5分;缺项不得分。4、产品技术资料及相关检测工作(5分):产品技术资料及相关检测工作完善,内容详尽合理的得5分产品技术资料及相关检测工作较为完善,内容较详细的得3分有产品技术资料及相关检测工作,内容合理一般,技术成熟一般稳定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5、质量保证措施(5分):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内容详尽合理的得5分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完善,内容较详细的得3分有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合理一般,技术成熟一般稳定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2.2.3综合部分(15分)售后服务承诺(9分)主要包括:售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现场服务措施(如联络人、响应时间、服务范围、应急处理方案等);根据供应商对以上内容的响应情况,叙述完整、高效可行、切合实际的得9分;叙述基本完整、可行、切合实际的得7分;叙述内容完整性、可行性、实际性欠缺的得4分;缺项不得分。业绩(6分)提供本单位近三年(以评标时间为基准上溯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合同,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6分。缺项不得分。注:磋商文件与企业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一致为得分依据注: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成员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磋商作废标处理。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磋商报价低的优先;磋商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工作准备→初步评审→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提交最后磋商报价→详细评审→评审报告。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前,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一)初步评审1、招标代理或招标人依据本章前附表2.1.1项的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是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2.1.2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的符合性评审。2、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初审后否决其磋商:(1)磋商响应文件附加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2)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4)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将否决其投标。(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排列名次。各个供应商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各项打分的总和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三)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四)评审结果磋商小组按照得分排列名次推荐成交候选人1-3名。依法必须进行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排名第二的成交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五)其他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及证书的真实性,否则其磋商将作为无效磋商处理。附件:废标条件1、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审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2、废标条件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否决其磋商:2.1供应商有串通磋商、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2.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3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4磋商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磋商限价2.5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6供应商未按要求时间、地点规定出席开标会议的2.7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格式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8响应文件有重大偏差的:1、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2、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3、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第四章采购需求采购6.3万亩化学药剂,0.3万亩生物药剂,总面积6.6万亩,药品登记作物需为玉米。药品物资类药品类型药肥名称技术参数亩用量(g)面积(亩)生物杀虫苏云金杆菌悬浮剂苏云金杆菌含量8000IU/微升2003000生物杀菌井冈霉素水剂井冈霉素含里24%303000化学杀虫11.6%甲维·氯虫苯悬浮剂甲氨基阿维菌素含量2.6%,氯虫苯甲酰胺9%2063000化学杀菌40%唑醚·戊唑醇悬浮剂吡唑醚菌酯含量10%,戊唑醇含量30%2063000总计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磋商承诺函五、磋商报价明细表六、技术参数审查表七、资格审查资料八、技术部分九、综合部分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十一、其他资料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一)磋商函致:,(采购人)我们收到了项目编号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名称)磋商活动并磋商,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愿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以磋商报价为:小写(大写:,)参加投标,明细见“磋商函附录”。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3、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4、我们愿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5、我们承认最低报价是中标的重要选择,但不是唯一标准。6、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7、如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国家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代理费。8、其它说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编:年月日(二)磋商函附录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磋商内容磋商报价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质保期磋商有效期自磋商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其它说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权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四、磋商承诺函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六、响应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响应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九、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一)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报价要求,价格构成、市场行情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因素报出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各种人工费、管理费、税费、现场服务费等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全部费用。)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技术参数审查表项目名称或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偏差偏离说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二)资格审查资料说明: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三)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技术部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综合部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方承诺: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一、其他材料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年月日说明:属于中小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年月日说明:属于中小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年月日说明: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