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监理招标公告(清流县教育局2025)
清流县第一中学高中学生食宿楼及教学综合楼新建项目-2#.3#.5#楼(一期)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第一中学高中学生食宿楼及教学综合楼新建项目-2#.3#.5#楼(一期)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清发改〔20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清流县教育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清流县第一中学高中学生食宿楼及教学综合楼新建项目-2#.3#.5#楼(一期)桩基、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地下室主体、宿舍楼主体、综合楼主体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和智能化工程、室外景观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纸(含设备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及生产工艺设备的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含生产工艺流程安装、调试、试运行的协调管理服务),以及生产工艺设备设备采购、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工程档案归档、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本项目的监理过程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及项目后期的审计工作等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48450052元(具体以预算审核后金额为准,详见后期发布的补充通知)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费服务费的取费计算:48.45万元(暂定)按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计费额的1%计取监理服务费。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叁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不要求:;“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叁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2)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未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注册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中心(四库一中心)”(http://jzsc.mohurd.gov.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4)本招标项目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5)福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须提供系统截图)。(6)投标人资质证书应根据建司局函市 〔2023〕11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相关证书有效的证明材料。(7)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建设部或福建省相关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欠薪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不在以上黑名单管理期内的承诺函)(8)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9)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30日 9:00至2025年9 月5日 18: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到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领取。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图纸及其它相关资料配套另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1.2.递交投标文件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保证金(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1.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9月7日18:00:00
6.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00元)。
6.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款规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s://www.cecbid.org.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教育局
地址:清流县 邮编:365300
电话:13559090826 联系人: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 邮编:362000
邮箱:412106486@qq.com
电话:13859087689 联系人:陈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6幢
联系电话:0598-53228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532207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理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