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环网柜及路灯箱变迁改工程招标公告(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创新城服务中心2025)



项目概况
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路灯箱变迁改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1712025BCS00088
项目名称: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路灯箱变迁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77815.68
最高限价(元):677815.6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路灯箱变迁改工程

数量:

预算金额(元):677815.68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本次工程为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路灯箱变迁改。现场有二进四出的环网柜1座及容量为630kVA的箱变1座,需向北移动65米至汇智街及科源路东南角。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7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供应商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15号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综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创新城服务中心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正阳街87号
联系方式:0351-2777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晋阳街89号君威国际金融中心A座606-1室
联系方式:0351-52201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雅红、赵慧强
电 话:0351-5220185

附件信息:

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的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路灯箱变迁改工程磋商文件发布.pdf585.3K

【清单】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路灯箱变迁改工程(1).PDF448.8K

环网及箱变迁改.pdf6.2M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路灯箱变迁改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5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1712025BCS00088项目名称: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路灯箱变迁改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677815.68最高限价(元):677815.68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路灯箱变迁改工程数量:预算金额(元):677815.68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本次工程为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路灯箱变迁改。现场有二进四出的环网柜1座及容量为630kVA的箱变1座,需向北移动65米至汇智街及科源路东南角。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包1,7日历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15号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综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创新城服务中心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正阳街87号联系方式:0351-27777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晋阳街89号君威国际金融中心A座606-1室联系方式:0351-522018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侯雅红、赵慧强电话:0351-5220185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履行的义务和承诺。2.2“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3、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服务的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项目采购活动。3.6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咨询或者项目管理、指导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7本次磋商不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投标,3.7.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7.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7.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8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时,磋商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当日;查询内容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息记录情况;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3.9本磋商文件所称“供应商”、“投标方”、“中标人”亦是指供应商。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模板;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2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的规定进行解释。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网上下载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或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提交异议。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5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按各自内容分别以PDF格式上传。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信用承诺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承诺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见“响应文件格式”)*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商务、技术部分*1、磋商函(格式见第六部分);*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六部分);*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4、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5、商务、技术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第六部分);6、供应商近五年完成的部分同类型工程情况表(提供原件扫描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施工组织设计;9、供应商企业简况;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所有资质等文件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8.4磋商保证金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8.5磋商报价(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工资不得低于太原市有关规定。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报价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下浮,但低于成本价格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和提供接近该价格的历史合同文件,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不能提供历史合同文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认定其所报价格低于成本价,作无效报价处理。(3)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及相关服务等的费用。(5)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8.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8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依规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6)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承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承诺为正版软件。(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8)《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优先采购。(9)《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有权拒绝。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有可能被拒绝。9.4报价一览表为在磋商仪式上唱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6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7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9.8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9.9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加盖有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纸质版2份,当纸质版与电子交易系统上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交易系统上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10、响应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签字或盖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11.3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1.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响应文件的加密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及平台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签字或盖章并加密。13、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供应商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4.2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响应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送达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14.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4.4供应商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的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撤回。15、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加密上传的;(2)未加盖供应商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4)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5)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7)供应商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该供应商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8)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9)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磋商、串通磋商、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磋商;(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五、磋商开启仪式16.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16.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无效。开标结束,由供应商在线对报价进行会签。六、磋商程序和要求17、组建磋商小组17.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7.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8、审核18.1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18.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资格性审查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8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核磋商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响应有效期不足的;(2)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4)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8.3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评标报告’中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18.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磋商(线上进行)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19.1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商务、技术磋商。具体步骤为:(1)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要点,结合专家审核意见和供应商技术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磋商,可以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商务、技术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参数进行修正,并做相应承诺。(3)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磋商函。各供应商在接到磋商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磋商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未在答复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20、最终报价(线上进行)20.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最终)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0.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0.4提交的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1、报价审核21.1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2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21.3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421.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4)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22、评审22.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2.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2.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确定成交供应商23.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以评审报告中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2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为无效响应:(1)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2)供应商不符合本须知第3条要求的;(3)供应商未提供本须知8.2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或盖章人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授权书的;(5)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6)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字或盖章的;(7)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8)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要求;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9)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10)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服务成本价有降低服务标准的;(11)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响应被拒绝的其他条款。24、评审复核24.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并作出书面说明;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24.2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4.3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5、评标过程保密2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5.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6、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6.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7、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627.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主管部门。27.3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7.4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七、签订合同28、成交通知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成交服务费本项目收取成交服务费,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请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收取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30、签订合同30.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0.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0.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合同公示。30.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7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八、保密和披露31、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披露32.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3、供应商有权提出询问和质疑。33.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3.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3.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33.4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3.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3.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3.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3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9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依据磋商报价和各项商务技术等因素对供应商及其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1)磋商报价及折扣;(2)所提供服务方案的合理性;(3)所提供服务与磋商文件服务要求的偏离;(4)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和各种服务能力等;(5)供应商的业绩情况;(6)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二、评审方法本次磋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报价、商务和服务、技术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按照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1)评审的内容包括: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商务评审,报价评审和服务评审。(2)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独立打分。(3)由磋商小组按照得分进行排序,推荐前三名为合格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以评审报告中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发生得分相同的情况,报价低者排名在前。如果第一名放弃成交,则由第二名成交,以此类推,如前三名全部放弃成交,则重新采购。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三、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核内容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内容标准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电子签章符合要求。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响应无效。7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响应无效。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对应模块内容逐一上传,若有一项未对应提供(上传)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将视为无效。(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符合性检核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内容标准1报价磋商函内容齐全,签字或盖章符合要求。2商务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齐全,签字或盖章符合要求。3商务响应文件的签署组成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1条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4商务响应文件的有效期磋商函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0条的要求。5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6技术施工要求响应内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施工方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期等不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做无效响应处理。7技术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响应文件附有磋商文件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等。说明: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响应最后报价的15%(2)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5%。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采购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6.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采购人采购货物的,如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3、《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采购人采购货物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4、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承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承诺为正版软件。5、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1%。6、对于列入《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对列入《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五、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核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六、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1、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系统记录的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2、电子化非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电子化非招标项目(包括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中出现“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所列情形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文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4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评审报告应详细记录相关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收到书面报告的,应当组织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或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解密采购文件的,不认定为串通投标。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5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定内容及标准一、商务部分(10分)1、供应商良好记录(6分)供应商近5年承担过一项与拟采购工程同类型的得2分,最高得6分。2、项目经理良好记录(4分)项目经理近5年承担过一项与拟采购工程同类型的得2分,最高得4分。①同类型工程是指电力工程施工;②供应商和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在响应文件中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三者同时具备,否则不予计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和项目经理同类型工程分别考核,不重复计分;③本办法“近”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的时间;二、施工组织设计(53分)1、施工方案(36分)(1)拟采购工程施工总体方案:(2)关键部位施工方案;(3)大型机械进出场方案:(4)夜间施工方案:(5)材料进出场及二次搬运方案:(6)安全文明施工方案:(7)生活性和生产性临时设施方案:(8)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检测方案:(9)新技术应用方案以及供应商根据工程实际提出的其他合理化方案:每有一项内容得4分,共36分。缺一项扣4分,各项内容每有一项与服务质量无关或与项目特点不适应扣2分。2、保障措施(5分)(1)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2)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3)施工现场的消防措施;(4)施工现场的降噪措施;(5)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技术措施;每有一项内容得1分,共5分。缺一项扣1分,各项内容每有一项与服务质量无关或与项目特点不适应扣0.5分。3、计划安排(12分)(1)本工程拟投入劳动力、项目班子配备情况;(2)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及材料供应计划;(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每有一项内容得4分,共12分。缺一项扣4分,各项内容每有一项与服务质量无关或与项目特点不适应扣2分。三、政策性因素(2分)1.环境标志产品所用材料或设备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0.5分,满分1分,不属于的不得分。2.节能产品所用材料或设备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强制性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0.5分,满分1分,不属于的不得分。四、价格部分(3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100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报价。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最后报价给予1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7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的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路灯箱变迁改工程。2、工程地址:山西转型综改区3、项目概况:本次工程为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路灯箱变迁改。现场有二进四出的环网柜1座及容量为630kVA的箱变1座,需向北移动65米至汇智街及科源路东南角。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4、工期:7日历天5、绿色文明工地要求:①施工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车辆出入100%清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②安装建筑工地扬尘、噪声在线监控设备,并纳入综改区管理平台;③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太原市环保要求;供应商须对上述条款做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否则否决其投标。6、质量标准:合格7、工程量清单、图纸详见附件8、验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45条等规定,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指定的最新施工及验收标准及磋商文件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验收成交人所交的验收资料后要制作填写“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采购人、成交人双方共同确认。9、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竣工验收资料完备、完成竣工结算手续,且经发包人核实承包人未拖欠员工工资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审核无误,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97%,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提交质保金付款申请,经双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发包人在60日内一次性付清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8第五部分合同模板(参考)(以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终合同为准)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1.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9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8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9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9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和期限1.1.4.1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1.1.4.2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1.1.4.3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4.4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1.4.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1.4.6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1.1.5.2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5.3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1.1.5.5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1.1.5.6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1.1.5.7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1.1.5.8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1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3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2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1.6.2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1.6.3图纸的修改和补充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1.6.4承包人文件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1.7.2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7.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1.8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监理人支付报酬。1.9化石、文物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3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10.2场外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1.10.3场内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1.10.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4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1.10.6水路和航空运输本款前述各项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1.11知识产权1.1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1.11.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2保密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2.发包人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52.1许可或批准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派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不属于法定必须监理的工程,监理人的职权可以由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行使。2.3发包人人员发包人应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发包人人员包括发包人代表及其他由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员。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4)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2.4.3提供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6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2.4.4逾期提供的责任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1)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4)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5)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6)按照第6.3款〔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7)按第6.1款〔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7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8)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10)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2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3.2.3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4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5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该下属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前7天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8发包人书面同意。3.3承包人人员3.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3.3.2承包人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可以随时检查。3.3.3发包人对于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监理人或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4承包人现场查勘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按照第2.4.3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的基础资料所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但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计前述情况所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9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承包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3.5.2分包的确定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按照第10.7款〔暂估价〕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3.5.3分包管理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3.5.4分包合同价款(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2)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3.5.5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分包人在分包合同项下的义务持续到缺陷责任期届满以后的,发包人有权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前,要求承包人将其在分包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合同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义务。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对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由承包人承担保护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7履约担保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0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8联合体3.8.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8.2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3.8.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等事项。监理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发包人授予监理人对工程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应将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及授权范围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4.3监理人的指示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授权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其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可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24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经理或经项目经理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4.4款〔商定或确定〕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承包人对监理人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应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监理人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监理人逾期未回复的,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上述指示。监理人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的,视为批准,但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对该工作、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应承担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1的责任和义务。4.4商定或确定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合同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并附详细依据。合同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有异议,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争议解决前,合同当事人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结果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不一致的,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5.1.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5.1.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5.2质量保证措施5.2.1发包人的质量管理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5.2.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承包人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文件,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并提交相应的工程质量文件。对于发包人和监理人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错误指示,承包人有权拒绝实施。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此外,承包人还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其他工作。5.2.3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监理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授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现场,或制造、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2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监理人为此进行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5.3隐蔽工程检查5.3.1承包人自检承包人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5.3.2检查程序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监理人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监理人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第5.3.3项〔重新检查〕的约定重新检查。5.3.3重新检查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发包人或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5.3.4承包人私自覆盖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5.4.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3的,按照第13.2.4项〔拒绝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约定执行。5.4.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5.5质量争议检测合同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执行。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安全生产要求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的地质变动、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及时下令停工并报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因安全生产需要暂停施工的,按照第7.8款〔暂停施工〕的约定执行。6.1.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6.1.3特别安全生产事项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7天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报送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需单独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及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及时编制和组织论证。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46.1.4治安保卫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与当地***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7天内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1.5文明施工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有其他要求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6.1.6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如果该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该措施费。如果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6.1.7紧急情况处理在工程实施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此类抢救按合同约定属于承包人义务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56.1.8事故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6.1.9安全生产责任6.1.9.1发包人的安全责任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2)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3)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监理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4)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6.1.9.2承包人的安全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发包人、监理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6.2职业健康6.2.1劳动保护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并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承包人应督促其分包人为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并提供劳动保护,并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承包人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承包人应按法律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6.2.2生活条件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传染病,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并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66.3环境保护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1)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9)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承包人应自费修改完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和修改按照第7.2款〔施工进度计划〕执行。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承包人应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实践惯例,施工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工程进度情况。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7施工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7.3开工7.3.1开工准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施工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按约定完成开工准备工作。7.3.2开工通知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7.4测量放线7.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及时报告发包人,并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予以核实。发包人应就如何处理和是否继续施工作出决定,并通知监理人和承包人。7.4.2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合格的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承包人应矫正工程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准线中出现的任何差错,并对工程各部分的定位负责。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内水准点等测量标志物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8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是指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表以下物质条件和水文条件以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但不包括气候条件。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克服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0条〔变更〕约定执行。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经验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的,对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的,但尚未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恶劣气候条件。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具体情形。承包人应采取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0条〔变更〕约定办理。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7.8暂停施工7.8.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情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9况紧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按照第7.8.4项〔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执行。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7.8.2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第16.2.1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7)目约定的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7.8.3指示暂停施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7.8.4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逾期未发出指示,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监理人不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的,应说明理由,承包人对监理人的答复有异议,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7.8.5暂停施工后的复工暂停施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在工程复工前,监理人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确定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并确定工程复工条件。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7.8.6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该项停工属于第7.8.2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17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外,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部分或全部工程继续施工。发包人逾期不予批准的,则承包人可以通知发包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按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的可取消工作。暂停施工持续84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7.8.2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17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实现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按照第16.1.3项〔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执行。7.8.7暂停施工期间的工程照管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0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工程号环网柜及路灯箱变迁改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年月日封—1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路灯箱变迁改工程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复核时间:扉一1总说明工程名称: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路灯箱变迁改工程第1页共1页、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路灯箱变迁改工程2、建设地点:山西转型综改区3、项目概况:本次工程为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路灯箱变迁改。现场有二进四出的环网柜1座及容量为630kVA的箱变1座,需向北移动65米至汇智街及科源路东南角。二、编制依据1、依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编制。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执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晋建标字【2019】62号文关于2018《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4、执行晋建标字(2018)295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调整等事项的通知》。5、人工费调整执行晋建科字(2022)65号关于再次调整2018《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单价的通知。6、执行晋建标字(2020)86号[山西省住建厅]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计取方法的通知。7、执行晋建科字【2023】181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8、材料价格执行太原市工程建设造价信息2025年第3期除税价,无信息价参照市场价。9、国家或者省建设部门颁发的其他计价依据和办法;本工程有关的标准(包括标准图集)、规范、技术资料。10、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三、编制范围1、市政建设工程:新建环网柜基础1座、箱变基础1座、电缆三通井1座及配套路面拆除恢复等施工内容。2、市政安装工程:包含环网柜移位、箱变移位、15米电杆移位及配套线路敷设、接地工程等施工内容。3、未尽事宜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表-0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工程名称:市政建设工程路灯箱变迁改工程第1页共10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线路1040101002001挖沟槽土方1.土壤类别:综合考虑2.挖土深度:根据实际情况考虑3.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以甲方及相关部门认可的工程量为准m382.982040103001001回填方1.填方材料品种:素土2.密实度要求:符合设计规范要求3.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以甲方及相关部门认可的工程量为准m360.833040103002001余方弃置1.余土弃置2.运距:投标方自行考虑3.余方弃置暂估价23元m,全费用综合单价4.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以甲方及相关部门认可的工程量为准m322.154010404001001垫层灰土1.材料品种、规格:3:72.厚度:300mmm37.015040305001001垫层1.材料品种、规格:C15混凝土垫层2.厚度:100mmm31.986040303002001混凝土基础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2.排管包封m36.7井室7040504001001砌筑井1.名称:三通检查井2.规格:详见图纸3.本清单包括完成检查井除并字架外的全部施工内容,施工工艺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未尽事宜详见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座1环网柜基础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工程名称:市政建设工程路灯箱变迁改工程第2页共10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8040101003001挖基坑土方1.土壤类别:综合考虑2.挖土深度:根据实际情况考虑3.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以甲方及相关部门认可的工程量为准m396.89040103001002回填方1.填方材料品种:素土2.密实度要求:符合设计规范要求3.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以甲方及相关部门认可的工程量为准m350.3110002040103002余方弃置1.余土弃置2.运距:投标方自行考虑3.余方弃置暂估价23元m,全费用综合单价4.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以甲方及相关部门认可的工程量为准m346.49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工程名称:市政建设工程路灯箱变迁改工程第3页共10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1104B001环网柜基础1.500mm厚3:7灰土垫层2.100mm厚C15素混凝土垫层3.250mm厚C30钢筋混凝土筏板4.250mm厚钢筋混凝土墙壁5.150mm厚钢筋混凝土板6.筏板基础、墙体、墙内暗柱采用C30防水混凝王,抗渗等级不小于P67.筏板及基础外墙均做防水,墙身做法详见12J2C5页1,防水卷材选用一层4.0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8.墙体与筏板交接处施工缝通长预设金属止水带9.距环网柜基础1.5m设一圈不锈钢围栏,围栏高2.0m,基础为C15素混凝王及C30素混凝土10.设集水坑及铁篦子11.角钢爬梯详见图纸12.基础顶预埋槽钢13.含电缆支架及环网柜通风底座14.散水做法见图集12J1P15215.含钢筋及预埋件16.设电力专用并盖17.环网柜周边受环境制时也要具备检修通道。基础位于非硬化地面(如绿化区域)的情况,基础至硬化路面(地面)间应铺设检修硬化通道宽度不小手1米,设备四周混凝土铺设。设备与周边建筑距离需满足柜门能座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工程名称:市政建设工程路灯箱变迁改工程第4页共10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够正常开启。18.本清单包括完成环网柜除土方及模板外的全部内容,施工工艺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未尽事宜详见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19.用于4.2m*2.8m环网柜基础箱变基础12040101003002挖基坑土方1.土壤类别:综合考虑2.挖土深度:根据实际情况考虑3.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以甲方及相关部门认司的工程量为准m368.6613040103001003回填方1.填方材料品种:素土2.密实度要求: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压实系数W0.94,严禁采用建筑垃圾、耕土、淤泥、有机质含量大于5%的土回填3.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以甲方及相关部门认可的工程量为准m335.0414040103002003余方弃置1.余土弃置2.运距:投标方自行考虑3.余方弃置暂估价23元m,全费用综合单价4.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以甲方及相关部门认可的工程量为准m333.62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工程名称:市政建设工程路灯箱变迁改工程第5页共10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1504B002箱变基础1.500mm厚3:7灰土2.100mm厚C15素混凝土垫层3.250mm厚钢筋混凝土筏板4.250mm厚钢筋混凝土墙壁5.150mm厚钢筋混凝土板6.筏板基础、墙体、墙内暗柱采用C30防水混凝王,抗渗等级不小于P67.筏板及基础外墙均做防水,墙身做法详见12J2C5页1,防水卷材选用一层4.0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8.墙体与筏板交接处施工缝通长预设金属止水带9.距箱变基础1.5m设一圈不锈钢围栏,围栏高20m,基础为C15素混凝土及C30素混凝土10.设集水坑及铁篦子11.角钢爬梯详见图纸12.基础顶预埋槽钢13.含电缆预埋管、电缆支架及箱变通风底座14.散水做法见图集12J1P15215.含钢筋及预埋件16.设双层防盗井盖17.箱变周边受环境制时也要具备检修通道。基础位于非硬化地面(如绿化区域)的情况,基础至硬化路面(地面)间应铺设检修硬化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设备四周混凝土铺设。设备与周边建筑距离需满足柜门能够座1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工程名称:市政建设工程路灯箱变迁改工程第6页共10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正常开启。18.本清单包括完成箱变基础除土方及模板外的全部内容,施工工艺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未尽事宜详见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础19.用于3.3m*3m箱变基道路16041001001001拆除路面1.拆除便道砖,厚度暂定250mm2.此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m26017040204002001人行道块料铺设1.60厚透水砖,缝宽3~10,粗砂灌缝2.30厚粗砂3.150厚天然级配砂石4.素土夯实,压实度>90%5.此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m24518041001001002拆除路面1.拆除混凝土,厚度暂定575mm2.此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m26019001040203007水泥混凝土1.250厚C25混凝土面层2.25厚粗砂3.300厚3:7灰土或级配砂石4.路基碾压,压实度>93%5.此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m225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工程名称:市政建设工程路灯箱变迁改工程第7页共10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20040103002004余方弃置1.建渣外弃2.运距:投标方自行考虑3.余方弃置暂估价23元m,全费用综合单价4.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以甲方及相关部门认可的工程量为准m349.5措施项目2104110600100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1.安拆费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在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2.进出场费包括施工机械、设备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等费用台次22041102001003垫层模板1.构件类型:垫层2.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整理、堆放3.模板粘接物及模内杂物清理、刷隔离剂修4.模板场内外运输及维m24.523041102001004垫层模板1.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整理、堆放2.模板粘接物及模内杂物清理、刷隔离剂3.模板场内外运输及维修m21.5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工程名称:市政建设工程路灯箱变迁改工程第8页共10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24041102002004基础模板1.构件类型:排管基础2.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整理、堆放3.模板粘接物及模内杂物清理、刷隔离剂4.模板场内外运输及维修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考虑m211.825041102002003基础模板1.构件类型:基础2.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整理、堆放3.模板粘接物及模内杂物清理、刷隔离剂4.模板场内外运输及维修|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考虑m25.726041102033003井顶(盖)板模板1.构件类型:盖板2.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整理、堆放3.模板粘接物及模内杂物清理、刷隔离剂4.模板场内外运输及维修m28.5727041101005001井字架1.清理场地2.搭、拆井字架3.材料场内外运输座128002041102001垫层模板1.构件类型:垫层2.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整理、堆放3.模板粘接物及模内杂物清理、刷隔离剂4.模板场内外运输及维修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考虑m23.67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工程名称:市政建设工程路灯箱变迁改工程第9页共10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29002041102002基础模板1.构件类型:基础2.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整理、堆放3.模板粘接物及模内杂物清理、刷隔离剂4.模板场内外运输及维修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考虑m25.230002041102035井壁模板1.构件类型:井壁2.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整理、堆放3.模板粘接物及模内杂物清理、刷隔离剂4.模板场内外运输及维修m262.3631|041102033002模板井顶(盖)板1.构件类型:盖板2.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整理、堆放3.模板粘接物及模内杂物清理、刷隔离剂4.模板场内外运输及维修m25.5732002041102013梁模板1.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整理、堆放2.模板粘接物及模内杂物清理、刷隔离剂|3.模板场内外运输及维修m23.8533041102001001垫层模板1.构件类型:垫层2.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整理、堆放3.模板粘接物及模内杂物清理、刷隔离剂4.模板场内外运输及维修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考虑m22.87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综改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工程涉及10KV536科创3号线1号环网柜及工程名称:市政建设工程路灯箱变迁改工程第10页共10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3404110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网柜及路灯箱变迁改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