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秋食堂 干海椒 酱油 干青花椒 黄豆 干耳子 干粉条 干海带 干萝卜条招标公告(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中心幼儿园2025)



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中心幼儿园2025年秋食堂采购(三次采购) 采购公告

重庆昌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中心幼儿园2025年秋食堂采购(三次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采购内容

包号及名称
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 (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包1: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中心幼儿园2025年秋食堂采购(三次采购)
0.20
1
批发业或零售业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询价相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荣昌教育”(www.rcqjy.com)上下载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潜在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5年8月30日至2025年9月4日9:30时。
2.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0元/包。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五)询价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2幢13-13。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9月4日北京时间9:00时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4日北京时间9:30时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9月4日北京时间9:30时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采购内容),并汇至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昌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荣昌支行广场分理处
保证金账号:1905010120010004813
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xx项目xx款(项目名称可简写),未备注的,按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请供应商使用网银或柜台转帐的方式缴纳保证金,不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供应商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导致来款信息不明确,导致无法询价和无法退付保证金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保证金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昌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上。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昌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成交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上。
3.项目流标的保证金,由重庆昌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上;未参与的供应商的保证金,由重庆昌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手持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上。
特别提醒:为确保保证金按规定时间退还,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将合同原件送达重庆昌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否则造成保证金延迟退还,责任自负。
保证金查询电话:023-46277186。


、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荣昌教育”(www.rcqjy.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刘老师  吕老师
      电  话:17708335450  13637772430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和平街3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昌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老师
      电  话:023-46277186
      传  真:023-46277186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2号楼13-13
 
                                                     2025年8月30日

附件:

询价文件—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中心幼儿园2025年秋食堂采购(三次采购).doc

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CQCM2025079询价项目名称: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中心幼儿园2025年秋食堂采购(三次采购)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中心幼儿园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昌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目录第一篇询价邀请书-3-一、询价采购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询价相关说明-3-五、保证金-3-六、其它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5-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6-一、单位基本概况-6-二、采购项目一览表-6-三、其他要求-8-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9-一、供货时间、地点、供货要求及验收方式-9-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0-三、结算方式-10-四、报价要求-10-五、付款方式-11-六、其他-11-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12-一、采购程序-12-二、评定成交的标准-13-三、无效报价-13-四、采购终止-1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5-一、询价费用-15-二、询价通知书-15-三、报价要求-15-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16-五、成交通知-1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6-七、签订合同-18-八、项目验收-18-九、采购代理服务费-18-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9-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3-一、经济部分-24-二、技术(质量)部分-25-三、服务部分-27-四、资格条件及其他-29-五、其他资料-34-1.1.第一篇询价邀请书重庆昌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中心幼儿园2025年秋食堂采购(三次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1.1.1.一、询价采购内容包号及名称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1: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中心幼儿园2025年秋食堂采购(三次采购)0.201批发业或零售业1.1.2.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或《食品经营许可证》。1.1.4.四、询价相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荣昌教育”(www.rcqjy.com)上下载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潜在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二)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三)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5年8月30日至2025年9月4日9:30时。2.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0元/包。(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2.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五)询价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2幢13-13。(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9月4日北京时间9:00时(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4日北京时间9:30时(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9月4日北京时间9:30时1.1.5.五、保证金(一)保证金递交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采购内容),并汇至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昌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荣昌支行广场分理处保证金账号:1905010120010004813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xx项目xx款(项目名称可简写),未备注的,按未缴纳保证金处理。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请供应商使用网银或柜台转帐的方式缴纳保证金,不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供应商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导致来款信息不明确,导致无法询价和无法退付保证金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保证金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昌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上。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昌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成交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上。3.项目流标的保证金,由重庆昌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上;未参与的供应商的保证金,由重庆昌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手持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上。特别提醒:为确保保证金按规定时间退还,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将合同原件送达重庆昌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否则造成保证金延迟退还,责任自负。保证金查询电话:023-46277186。1.1.6.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四)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荣昌教育”(www.rcqjy.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7.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中心幼儿园联系人:刘老师吕老师电话:1770833545013637772430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和平街38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昌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廖老师电话:023-46277186传真:023-46277186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2号楼13-131.2.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2.1.一、单位基本概况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本园共有师幼160余人,每天在幼儿园食堂就餐的师生人数150余人(具体就餐人数以开学统计数据为准)。本次采购包括:粮食类、油类、干杂货类、水禽类、肉类、蔬菜类。本项目的水果、蔬菜类、牛、羊肉为精选;猪肉为土猪肉;禽类为土鸡、土鸭、土鹅。1.2.2.二、采购项目一览表(包含但不限于表中商品品目)序号类别商品名称品牌单位质量标准最低下浮率(%)备注1(一)粮食类大米清香米斤符合《大米》(GB1354-2009)优质大米质量指标二级及以上标准5%1(二)油类菜籽油金龙鱼斤非转基因的物理压榨大众品牌菜籽油1(三)干杂货类红油豆瓣郫县斤2干海椒斤3辣椒面斤4酱油斤5醋保宁斤6大蒜斤7纯红薯豆粉斤8老姜斤9干青花椒斤10黄豆斤11干耳子(小)斤12干粉条河包斤13干海带斤14干萝卜条斤15碘盐件500g/袋16干酸菜斤17干豇豆斤18粉丝斤19面手工面斤高筋1(四)水禽类鲜鸡胴体斤2鲜鸭胴体斤本地粮食鸭(未注水鲜鸭)3鸡脯肉斤无骨4草鱼斤5花鲢斤6鲫鱼斤7鲜鸡蛋正大斤1(五)肉类鲜精牛肉斤猪肉类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提供的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新鲜肉,同时应符合《猪肉登记规格》NY/T1759-2009规定2鲜牛腩肉斤3鲜兔肉斤4精瘦鲜猪肉斤5带皮鲜猪肉斤6鲜猪排骨斤7鲜猪脚斤8鲜三线猪肉斤9猪筒子骨斤1(六)蔬菜类土豆斤黄心,无发芽状2胡萝卜斤3白萝卜斤4老南瓜斤5豇豆斤6蒜苗斤7冬瓜斤8莲白菜斤9茄子斤10豆腐斤11茭白斤12西芹斤13西红柿斤14散花菜斤15西南花斤16鲜香菇斤17杏鲍菇斤18平菇斤19金针菇斤20大葱斤21小葱斤22豆干斤23青椒斤24红灯笼椒斤25季节性蔬菜斤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品种实际需求货物如无相应的货物或价格,则由双方市场询价确定相应货物的结算价。注:因上级对学校有消费扶贫任务,大米、食用油及部分干货要在832平台等扶贫网上采购,学校在完成扶贫任务后如还需采购就由成交供货商供货。1.2.3.三、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食品安全法》中有关食品安全工作标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物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如因物品质量引发安全等方面的群体事件,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3.成交供应商必须自主经营管理,不得分包、转包、变相转包或以他人身份挂靠,如有发现存在上述情况,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民事责任。4.学期末(寒、暑假),如采购人要求退回剩余未开封的产品,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5.供应商所供货产品((一)类、(二)类和(三)类)新鲜度必须为保质期时间前50%(保质期为6个月,进货时间则为生产时间后3个月以内的产品)。6.情况说明:(1)成交人每次根据学校提供的采购清单供货。(2)若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物品采购有新要求,本次采购合同自行终止。成交供应商不得拒绝和以此索赔,供应商应在采购报价时充分考虑因此带来的风险。注:上述其他要求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里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3.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1.3.1.一、供货时间、地点、供货要求及验收方式(一)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二)交货地点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中心幼儿园指定地点。(三)供货要求1.采购合同签订后根据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的通知按照需求配送当天需要的商品,所需数量由学校决定。2.成交供应商每次送货量不得超过食堂订购量的5%,超过者采购人有权拒收,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数量严重不足,由成交供应商在不影响采购人使用的前提下立即补足。成交供应商无法及时补足的,采购人可选择自行从市场立即购买,因此而产生的批零差价从应付的成交供应商货款中扣除。3.若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供货,经采购人电话或者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仍不能当日供货的,采购人可选择自行从市场立即购买,因此而产生的批零差价从应付的成交供应商货款中扣除,此类情况发生两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4.成交供应商送货车辆必须在协定的时间内将所有物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成交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5.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及时提供数量准确、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生食物安全事故,采购人立即封存报经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依照采购文件、采购合同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质量监测认证后,若为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所造成的所有损失,不退还履约保证金。6.服务期间,若采购人有产品问题需要成交供应商到现场进行处理,必需保证两小时内到达现场。7.若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所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并核实,每次罚款2000元。出现2次质量问题或情节严重的情况,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后果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8.如遇学校临时需要补货的情况,成交供应商需按照食堂提供的补货清单一个小时内送至指定地点。(四)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人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质量,做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供货单上应出据单价、数量、总金额等内容,每日结算,由双方验收签字确认并各执一份,作为月底结账依据。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1.3.2.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及时提供数量准确、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以次充好或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采购人立即封存报经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依照招标文件、采购合同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质量检测认证,若由于商品质量问题造成事故或重大影响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所造成的所有损失,不退还履约保证金。2.服务期间,若采购人有产品问题需要成交供应商到现场进行处理,必须保证1小时内到达现场。1.3.3.三、结算方式结算价格:各分类基准价×(1-各分类成交下浮率),结算单价保留两位小数。各分类基准价=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每月对各分类的主要商品在荣昌城区内(各民生市场、超市),三家按照正价询价,取算数平均价。(1)因市场行情价格变化较大,本着公平原则,为适时掌握行情变化,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原则上应于每月下旬(25日及月底)对米、调料、蔬菜和肉类进行市场询价(询价地点为区内各民生市场、超市),以商品正价为准,再按其成交下浮比例计算供货价并作为次月结算依据,月中不再因任何原因变动。双方应严格按照所询物品的质量和对应的价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要求提高或降低品质或价格。如合作期间发现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提高商品价格,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出警告并终止合作。(注:每次市场询价由采购人代表和供应商代表共同参与,采购人确定询价具体时间后提前一天通知供应商,如因供应商个人原因未参与询价,则结算基价以采购人询价结果为准。)(2)上表中采购人未列出的商品,如需成交供应商供货且在其经营范围内的,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供货,同时采购人应享受按照同类商品下浮比例结算货款的优惠。(3)按照传染病常态化防控要求和上级相关部门规定,为确保幼儿园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成交供应商采购时不得为幼儿园食堂采购和配送任何冷冻类原材料或成品,且所有食材要求均为大陆产品。注:每次市场询价由采购人代表和成交供应商代表共同参与,采购人确定询价具体时间后提前一天通知供应商,如因成交供应商个人原因未参与询价,则结算基准价以采购人询价结果为准。1.3.4.四、报价要求本项目按下浮率填报(投标下浮率不得小于采购人给出各分包的最低下浮率,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包括货到指定位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注意:同一分包应统一报价,不得对分包分项分开报价。1.3.5.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壹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扣除违约金额后(如有)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货款支付方式:转账支付,供货方需开具正式税务发票,次月15日前支付上月货款(采购人可根据财务要求调整付款时间),通过银行转账到供应商指定账户。六、其他(1)第一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提交履约担保的,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应对上述采购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无条件予以承诺。(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3.6.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1.3.7.一、采购程序(一)询价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二)由本项目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保证金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实质性响应审查。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询价通知书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询价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询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四)评审的依据为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3.8.二、评定成交的标准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一)询价小组将依照本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下浮率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若供应商的下浮率相同,由采购人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下浮率。1.3.9.三、无效报价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最低下浮率)的;(六)供应商不接受询价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九)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一)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3.10.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4.1.一、询价费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4.2.二、询价通知书(一)询价通知书由询价采购邀请书、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询价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1.4.3.三、报价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报价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询价小组或采购人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报价。(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询价通知书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报价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询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1.4.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1.4.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荣昌教育网(http://www.rcqjy.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4.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4.7.七、签订合同(一)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询价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询价通知书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4.8.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4.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干收费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服务费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等形式支付。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附页:合同格式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中心幼儿园2025年秋食堂采购(三次采购)供货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中心幼儿园2025年秋食堂采购(三次采购)通过询价采购,确定乙方为该项目类的供货商,下浮率为:,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供货产品: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所需食材清单,认真组织供货。二、供货价格:结算价格:基准价×(1-成交下浮率),结算单价保留两位小数。基准价=甲方与乙方每月对各分类的主要商品在荣昌城区内(各民生市场、超市),三家按照正价询价,取算数平均价。注:每次市场询价由甲方代表和乙方代表共同参与,甲方确定询价具体时间后提前一天通知供应商,如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参与询价,则结算基准价以甲方询价结果为准。三、产品质量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对商品质量负责,提供各类合格票据与质检证明。四、产品数量乙方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商品种类、数量组织货源,误差应控制在甲方要求的正负5%内。若误差超过5%,甲方不予接收,由乙方自行取回超过的商品,若乙方延迟取回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负责;若所送商品种类、数量未达到甲方要求的95%,由乙方2小时内立即补足。乙方无法及时补足的,视情况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出现3次类似的情况,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五、交货验收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送到指定的地点,开具供货单一式两份,由双方验收签字确认并各执一份,作为结账依据。六、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在次月15日前甲方将上月货款转入乙方指定账户(付款时间甲方可根据财务要求进行调整)。七、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1.为确保原材料供应工作的稳定,实行履约保证金缴纳制度。乙方按询价通知书的金额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保证金不予全额退还,应扣除罚款10日内无息退还。若乙方未出现违约情况,合同到期后,甲方无息全额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2.乙方应对所供货物的质量、数量等负责,严禁向甲方出售数量短缺、腐烂、变质、搀假、假冒伪劣、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对该产品作任何处置,不支付该产品货款,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若引发食物中毒,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所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立即终止本合同。3.乙方应根据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的通知按照需求配送当天需要的物品,具体配送时间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若乙方无故超过配送指定时间30分钟仍未完成配送影响学生用餐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在服务期内发生三次及以上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配送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4.若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变质等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包退换货并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等原因,乙方不予退换货。5.乙方若需提前退出供货,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可终止合同,同时需扣除50%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6.若乙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品,并负责赔偿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索赔及承担相关损失和责任。若甲方发现乙方所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视情况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出现3次质量问题或情节严重的情况,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后果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7.若乙方存在有食品安全事故不良记录、屡次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由甲方上报区教委,乙方五年内不得参与学校食堂货物供应。八、单价调整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九、其他事宜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年月-20年月,合同期间如果上级部门有其它规定要求时自行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索赔)。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包含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等),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以及价格等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4.乙方人员在配送货物往返途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5.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有叁份,乙方执有一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22.6.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2.7.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报价函(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价项目名称)的询价通知书,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询价项目的报价。1.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最终报下浮率为:(大写);(小写)%(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以我公司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报价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通知书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报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询价通知书规定,交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2.8.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询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2.9.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询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2.10.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询价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询价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2.11.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秋食堂 干海椒 酱油 干青花椒 黄豆 干耳子 干粉条 干海带 干萝卜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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