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示范招标公告(丘北县锦屏镇人民政府2025)



2025年锦屏镇民族团结农旅融合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2025年锦屏镇民族团结农旅融合乡村旅游示范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91.0% 自筹 9.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1.生态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建设5626平方米;2.村内道路建设6912.3平方米;3.经营性产所及附属设施建设改造863.5平方米;4.水渠提升改造及蔬菜分解房建设795平方米;5.庭院经济提升改造1100平方米;6.旧城村基础设施改造建设7项;7.村内人居环境改造治理564平方米。(具体实施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丘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9-01 1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丘北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0876-412125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丘北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李建兴

办公电话:
13577615196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庞佳婷

办公电话:
0876-8890993
移动电话:
1388762451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600202500386001001

标段名称:
2025年锦屏镇民族团结农旅融合乡村旅游示范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9-0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9-22 08:30

开标地点:
(丘北县)开标一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48.8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生态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建设5626平方米;2.村内道路建设6912.3平方米;3.经营性产所及附属设施建设改造863.5平方米;4.水渠提升改造及蔬菜分解房建设795平方米;5.庭院经济提升改造1100平方米;6.旧城村基础设施改造建设7项;7.村内人居环境改造治理564平方米。(具体实施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9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待建施工项目的负责人,否则一律取消中标资格。(附无在建或待建承诺)。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附相关说明。

业绩要求: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9-22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2025年锦屏镇民族团结农旅融合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招标公告.pdf
2025-09-01 14:55:11

2
(定稿)2025年锦屏镇民族团结农旅融合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招标文件.pdf
2025-09-01 14:55:19

 

已审核发在2025年锦屏镇民族团结农旅融合乡村旅游示范项目考穿招标公告2025.9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年锦屏镇民族团结农旅融合乡村旅游示范项目已由《丘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锦屏镇民族团结农旅融合乡村旅游示范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丘发改复[2025]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48.82万元,资金来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丘北县锦屏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2025年锦屏镇民族团结农旅融合乡村旅游示范项目2.2建设规模:1.生态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建设5626平方米;2.村内道路建设6912.3平方米;3.经营性产所及附属设施建设改造863.5平方米;4.水渠提升改造及蔬菜分解房建设795平方米;5.庭院经济提升改造1100平方米;6.旧城村基础设施改造建设7项;7.村内人居环境改造治理564平方米。(具体实施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3项目建设地点:锦屏镇马头山社区新城、旧城村。2.4项目总投资:548.82万元。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为准)。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3.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1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前的会计报表或相关证明材料)3.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待建施工项目的负责人,否则一律取消中标资格。(附无在建或待建承诺)。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附相关说明。3.4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持证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附相关说明。3.5拟派的施工主要人员:按《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DBJ53/T-69-2014)要求足额配备现场施工专业(管理)人员。且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3.6信誉要求:(1)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信用良好,未因不良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因本企业施工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因本企业施工责任发生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提供相关承诺书,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2)投标人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承诺(对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到提供虚假承诺,取消中标资格。(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3.7其他要求:(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附相关承诺。(2)投标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3)投标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4网上确认投标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双休除外),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确认投标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2152881)。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08时30分。5.2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3开标地点:丘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5.4电子签名时间: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进行电子签名确认。5.5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格式为:*.BTBJ),如有视频图纸文件格式为(*.BTBT(图纸文件)、*BTBY(视频文件))],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5.6该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解密方式参与投标。采用网上远程解密的,投标人应熟练掌握网上远程解密操作,并在规定的时间(30分钟)内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后果自负。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6.投标保证金6.1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预算价的2%。本项目应交保证金按预算价的2%计算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实际收取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降幅70%。注:本项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第十八条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请采用这一方式的投标人在系统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如未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操作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相关操作流程及要求,严格按照系统无失信记录免缴保证金流程要求提交,截标时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核验确认)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多转、少转或多笔转入)6.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3)保证保险:①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②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获取,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③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6.4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户名:丘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丘北支行银行账号:6232813920000977065联系电话:0876-30170186.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6.6.保证金退还(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日内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代理公司上传到系统内备案后5日内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3)流标、废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日内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8、联系方式招标人:丘北县锦屏镇人民政府地址:丘北县东正街169号联系人:李建兴电话:13577615196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文山市金马国际A栋4层联系人:庞佳婷电话:0876-8890993行政监督单位:丘北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电话:0876-41212582025年锦屏镇民族团结农旅融合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招标文件2025年锦屏镇民族团结农旅融合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C532600202500386001国康GUOKANG审核意见:已审械,同意发布审核人:香共采购单位审核意见日期:2025年月月采购人:丘北县锦屏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9月1日2025年锦屏镇民族团结农旅融合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2025年锦屏镇民族团结农旅融合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招标文件附件:电子投标相关要求(适用于工程建设模块化文件编制)1.1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BTBJ。必须使用《云南省工程建设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2)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电子投标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100M。1.2电子招标文件的修改:(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清单、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书面答疑和澄清后,请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收取修改内容。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3)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1.3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工程建设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BTBJ),如有图纸文件格式为(*.BTBT(图纸文件)。(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1.4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投标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1.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份数:(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2025年锦屏镇民族团结农旅融合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招标文件择文山州),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1.6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2)未按本章第(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1.7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有关电子投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1.8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1)网上远程解密的投标单位开标时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进行解密(温馨提示:请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做好准备。)详情请参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操作指南(投标方)》,网上开标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支持。(重要提示: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3)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电子文件的开标顺序,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2025年锦屏镇民族团结农旅融合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使用《云南省工程建设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电子签名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为*.BTBJ(此文件必须网上递交)。2、《云南省工程建设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远程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网上上传指定的开标项目。4、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本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该投标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如果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投标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为准。6、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电子投标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100M。注: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按废标处理第一章招标公告2025年锦屏镇民族团结农旅融合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年锦屏镇民族团结农旅融合乡村旅游示范项目已由《丘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锦屏镇民族团结农旅融合乡村旅游示范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丘发改复[2025]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48.82万元,资金来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丘北县锦屏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2025年锦屏镇民族团结农旅融合乡村旅游示范项目2.2建设规模:1.生态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建设5626平方米;2.村内道路建设6912.3平方米;3.经营性产所及附属设施建设改造863.5平方米;4.水渠提升改造及蔬菜分解房建设795平方米;5.庭院经济提升改造1100平方米;6.旧城村基础设施改造建设7项;7.村内人居环境改造治理564平方米。(具体实施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3项目建设地点:锦屏镇马头山社区新城、旧城村。2.4项目总投资:548.82万元。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为准)。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3.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1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前的会计报表或相关证明材料)3.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待建施工项目的负责人,否则一律取消中标资格。(附无在建或待建承诺)。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附相关说明。3.4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持证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附相关说明。3.5拟派的施工主要人员:按《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DBJ53/T-69-2014)要求足额配备现场施工专业(管理)人员。且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3.6信誉要求:(1)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信用良好,未因不良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因本企业施工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因本企业施工责任发生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提供相关承诺书,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2)投标人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承诺(对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到提供虚假承诺,取消中标资格。(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3.7其他要求:(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附相关承诺。(2)投标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3)投标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4.网上确认投标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双休除外),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确认投标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2152881)。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08时30分。5.2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3开标地点:丘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5.4电子签名时间: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进行电子签名确认。5.5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格式为:*.BTBJ),如有视频图纸文件格式为(*.BTBT(图纸文件)、*BTBY(视频文件))],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5.6该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解密方式参与投标。采用网上远程解密的,投标人应熟练掌握网上远程解密操作,并在规定的时间(30分钟)内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后果自负。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6.投标保证金6.1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预算价的2%。本项目应交保证金按预算价的2%计算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实际收取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降幅70%。注:本项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第十八条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请采用这一方式的投标人在系统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如未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操作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相关操作流程及要求,严格按照系统无失信记录免缴保证金流程要求提交,截标时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核验确认)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多转、少转或多笔转入)。6.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3)保证保险:①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②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获取,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③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6.4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户名:丘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丘北支行银行账号:6232813920000977065联系电话:0876-30170186.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6.6.保证金退还(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日内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代理公司上传到系统内备案后5日内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3)流标、废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日内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8、联系方式招标人:丘北县锦屏镇人民政府地址:丘北县东正街169号联系人:李建兴电话:13577615196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文山市金马国际A栋4层联系人:庞佳婷电话:0876-8890993行政监督单位:丘北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电话:0876-412125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丘北县锦屏镇人民政府地址:丘北县东正街169号联系人:李建兴电话:1357761519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文山市金马国际A栋4层联系人:庞佳婷电话:0876-88909931.1.4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2025年锦屏镇民族团结农旅融合乡村旅游示范项目项目编号:GC5326002025003860011.1.5建设地点锦屏镇马头山社区新城、旧城村。1.2.1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48.82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00万元,自筹资金48.82万元。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1.3.2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为准)。1.3.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1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前的会计报表或相关证明材料)3.项目经理资格:①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待建施工项目的负责人,否则一律取消中标资格。(附无在建或待建承诺)。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附相关说明。4.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持证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附相关说明。5.拟派的施工主要人员:按《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DBJ53/T-69-2014)要求足额配备现场施工专业(管理)人员。且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6.信誉要求:(1)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信用良好,未因不良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因本企业施工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因本企业施工责任发生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提供相关承诺书,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2)投标人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承诺(对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到提供虚假承诺,取消中标资格。(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7.其他要求:(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附相关承诺。(2)投标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3)投标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所有投标人必须于开标10天前,将有关招标文件的相关疑问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提问。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由招标人以补遗书方式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交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投标人发布,且投标人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USBKEY)查看澄清内容。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上,作出正偏离的承诺(如工期提前、质量标准提高,处罚额度增大等)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遗文件(如果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10天前同1.10.2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08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3.4.1投标保证金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一)户名:丘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丘北支行(三)保证金提交账号及金额:保证金账号:6232813920000977065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注:本项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第十八条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请采用这一方式的投标人在系统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如未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操作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相关操作流程及要求,严格按照系统无失信记录免缴保证金流程要求提交,截标时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核验确认)三、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程序:(一)采用银行转账、网银、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保证金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二)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将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银行保函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三)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点击‘保险(保函)办理’,提交程序按照保证保险操作说明进行办理,保证保险的办理应符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四、注意事项:(一)投标人投同一项目下两个及以上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提交保证金。(二)若以银行转账、网银、电汇方式提交至交易中心专用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进行绑定。(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形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未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四)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缴纳保证金、保函、保险等情况下,投标人需在开标时提供相关情况说明,经招标人核实同意后,可以认可投标人已按时缴纳保证金、保函、保险。后续保证金是否缴纳,请招标人自行确定。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4年度。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办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文件、技术标文件。以上格式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工程建设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附件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3.7.4投标文件的签署招标文件中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应相应的签字或盖章。3.7.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份数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s://ggzy.yn.gov.cn/)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丘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行政监督等有关人员姓名;(3)宣布下达开标命令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程序,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4)进行电子语音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招标人、监督人员、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或7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款金额的5%;担保期限:签订施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合格终止。中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5%-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4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投标人提供承诺,如中标本项目,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10.1.4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10.1.7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10.2投标最高限价10.2.1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大写:肆佰玖拾玖万捌仟贰佰柒拾肆元肆角壹分小写:¥4998274.41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将作否决投标文件处理。10.2.2报价编制1、云建科[2021]15号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发布实施的通知。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6-2013。5、《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DBJ53/T-58-2020)。6、《云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DBJ53/T-61-2020)。7、《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标准》(DBJ53/T-63-2020)。8、《云南省市政工程计价标准》(DBJ53/T-59-2020)。9、《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标准》(DBJ53/T-60-2020)。10、《云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标准》(DBJ53/T-110-2020)。11、《云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计价标准》(DBJ53/T-111-2020)。12、《云南省绿色建筑工程计价标准》(DBJ53/T-112-2020)。13、云建科函[2019]62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税金综合税率的通知。14、招标文件(包括书面答疑材料和补充通知)、设计施工图及投资概(估)算清单计价表。10.3“暗标”评审10.1.4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采用☑不采用10.4投标文件电子版10.4.1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文件、技术标文件。以上格式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工程建设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附件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10.5计算机辅助评标10.1.4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投标人需按本须知附件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6中标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结束后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示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10.7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8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9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0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1其他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及农民工工资准备金账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及准备金严格按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文政发2015-25号的规定执行。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3%(暂定)委托代理服务费根据代理协议约定,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下浮10%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拟派的施工主要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代理服务费:按代理合同约定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招标人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答疑,应以不署名的形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提出。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查看。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同时报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清单、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2.3.2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组成。3.1.2对技术标部分的要求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50M。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人报价要考虑实施期间物价上涨的风险,在整个实施期间招标人不调整人工、主材、机械等的费用,涨价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2.4投标人的报价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设备、材料及各类价格。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项目建设、利润及税金等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一旦评标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3.2.5施工现场的着装、标志标牌、护栏、夜间照明、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保通、现场保洁、施工现场及周边的保通必须满足施工规范、城市管理的规定及业主的合理要求,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按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5资格审查资料3.5.1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填写。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文件、技术标部分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附件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3.7.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3.7.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3.7.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4投标文件的签署: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文件、技术标文件,电子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工程建设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完成最后的“确认并签名”,表明投标人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成功。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行政监督等有关人员姓名;(3)宣布下达开标命令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程序,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4)进行电子语音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招标人、监督人员、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6.评标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及补救措施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得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原因也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3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进行。7.4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5中标通知招标人将于开标后的三日内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届时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招标人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6履约担保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10%。7.6.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2.1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投标人的行为涉及触犯【串通投标罪】相关规定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和投诉9.5.1异议9.5.1.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1.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或开标系统中及时提出,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应当当场或者在系统中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9.5.1.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9.5.2.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9.5.2.2就本章9.5.1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9.5.2.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9.5.2.4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9.5.2.5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9.5.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四)超过投诉时效的;(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六)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9.5.2.7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七部委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10.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2.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3.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4.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可导入文档进行补充说明,但必须确保不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条补充内容存在实质性矛盾。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响应性评审标准格式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要求。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工期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2.1.2资格评审标准证照资料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技术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派的施工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65分项目管理机构:15分投标报价:20分条款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2.2.2(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65分)施工技术方案评审评分20分(1)有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程序、施工大纲,且施工部署全面的得15-20分。(2)有施工技术方案但施工程序及施工大纲施工部署基本完整的得10-15分(3)施工技术方案有明显缺陷,施工部署不完整的得5-10;没有施工技术方案的不得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15分(1)具有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具有详细的质量违约承诺的,得10-15分。(2)具有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性一般,质量违约承诺不详细的,得5-10分。(3)具有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存在错误,质量违约承诺不详细、存在错误的,得0-5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评审评分10分(1)上年度投标人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先进、针对性好,在报价部分中有相对应的费用的,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得8-10分。(2)上年度投标人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但针对性一般,在报价部分中有相对应的费用的,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得5-7分。(3)上年度投标人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有基本具体、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在报价部分中有相对应的费用的,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得3-5分。(4)上年度投标人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且在报价部分中有相对应的费用的,但不具体,存有错漏的。得1-3分。(5)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项评审不得分:⑴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未附在投标文件书中,或复印件虽附在投标文件中但未加盖公章的;⑵投标文件中无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或在报价部分中没有相应的费用的不得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针对性是指:除技术、组织等方面的阐述针对招标工程的实际外,报价部分中相对应的费用组成合理。错漏的。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5分(1)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有施工进度计划,且能保证工期的得4-5分;(2)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奖罚条件和有施工进度计划,但有错误(如:与投标工期有矛盾等)的得1-3分;(3)无施工进度计划的不得分。施工主要工序评审评分10分(1)施工主要工序阐述明细、全面、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得当,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明确、深入阐述,对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合理,解决方案切实可行的,得8-10分;(2)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基本明细、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基本得当,有项目关键技术、工艺叙述,对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合理,解决方案基本可行的,得4-7分;(3)对施工主要工序有阐述,但明显不足的,得0-3分。进度计划及总平面图合理性评审评分5分(1)施工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平面图布置合理、切实可行的,得4-5分;(2)施工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平面图布置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3分;(3)无施工进度计划及总平面布置图的,得0-1分条款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2.2.2(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15分)施工机械投入评审评分5分(1)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满足工程要求,施工机械搭配合理、准确且明确的有相对应的费用的;得5分;(2)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满足工程要求,施工机械搭配基本合理、基本准确且有相对应的费用的;得4分。(3)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工程要求,但施工机械搭配不当的;得3分。(4)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不相呼应,不满足工程要求的;得1分。(5)施工机械投入未作说明的不得分。项目组织机构10分(1)机构组成职责分工明确,岗位责任制度健全,机构人员专业配备齐全、技术工种及数量合理,能充分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得7-10分;(2)机构组成职责分工基本明确,岗位责任制度基本健全,机构人员专业配备、技术工种及数量基本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得3-6分;(3)机构组成职责分工不明确,岗位责任制度不健全,机构人员专业配备、技术工种及数量不合理,基本或不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得0-2分。2.2.2(3)评标总报价得分基准价确定方法1、当招标人设置拦标价(最高投标限价)时,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公式如下:P=F式中:P—评标基准价;F—部分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F值计算方法如下:(1)当在以上范围内的部分投标总报价个数n≥7时,去掉范围内的最高、次高、最低、次低四个投标总报价后其余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当在以上范围内的部分投标总报价个数7>n≥5时,去掉范围内的最高、最低二个投标总报价后其余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2.2(3)评标总报价得分基准价确定方法(3)当在以上范围内的投标总报价个数n<5且n≠0时,直接计算范围内的全部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说明:投标总报价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若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为无效标的,其投标总报价不参与计算,投标文件不参加评审。2.2.3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百分值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百分值(Y值)=[(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Y值取小数点后四位,第五位四舍五入。2.2.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投标总报价得分(20分)(1)投标总报价说明: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函中的文字报价(若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为否决投标的,其投标总报价不参与计算,投标文件不参加评审)。(2)投标总报价得分计算公式:1、若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总报价得分为每向上偏差(正偏差)1%扣0.5分,即:投标总报价得分=20-偏差率*100*0.5;2、若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总报价得分为每向下偏差(负偏差)1%扣0.5分,即:投标总报价得分=20+偏差率*100*0.5注:投标总报价得分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投标总报价得分计算后小于或等于0分,则按0分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若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报价相等,技术部分的审查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优先。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按其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具有竞争性的,可不否决全部投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5.未尽事宜及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办法研究决定。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具有竞争性的,可不否决全部投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5.未尽事宜及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办法研究决定。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则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被推荐为第一名得票最多的投标人排序在前。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3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项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仍然具有竞争性的可继续进行评标工作,按本章第2.2.1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最终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签到并组建评标委员会。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投标最高限价或标底(如果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投标文件暗标编号,由评标系统随机做内部对应排列进行编暗标号,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后,系统自动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清标工作主要由招标代理机构辅助进行,主要内容包括:(一)编制供评标使用的各种表格;(二)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并列出投标文件在形式响应性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三)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列出并修正所有的算术计算错误;(四)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和澄清。清标工作应全面、客观、准确,不得营私舞弊、歪曲事实,也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质疑问卷)。A3.初步评审A3.1形式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响应性评审,并使用附表A-1记录评审结果。A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使用附表A-2记录评审结果。A3.3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A3.4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4)汇总评分结果。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和评分,并使用附表A-3记录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分结果,施工组织设计的得分记录为A。A4.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评审和评分,并使用附表A-4记录对项目管理机构的评分结果,项目管理机构的得分记录为B。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A4.4.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附件C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A4.4.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并且经过评审认定为不低于其成本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A4.4.4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使用附表A-6记录对投标报价的评分结果,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C。A4.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4款的规定执行。A4.6汇总评分结果A4.6.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附表A-7的格式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A4.6.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按照附表A-7的格式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A5.1推荐中标候选人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A5.2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A5.3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作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7.补充条款附件B:废标条件废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节的规定为准。B1.废标条件B1.1投标函不满足第八章“投标函”要求的;B1.2工期不满足投标人须知1.3.2条的;B1.3质量要求未满足投标人须知1.3.3条的;B1.4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不满足投标人须知1.4.1条的;B1.5联合体投标不满足投标人须知1.4.2条的;B1.6有投标人须知1.4.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7分包未满足投标人须知1.11条的;B1.8偏离不满足投标人须知1.12条的;B1.9其他材料不满足第八章资格审查部分“其他材料”的;B1.10投标有效期未满足投标人须知3.3.1条的;B1.11资格审查文件未满足投标人须知3.5条的;B1.12投标文件格式未满足投标人须知3.7.1条的;B1.13投标文件签署未满足投标人须知3.7.4条的;B1.14投标报价未满足投标人须知10.2条的;B1.15低于成本报价的;B1.16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B1.17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B1.1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电子签名与其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的电子签名相同的;B1.1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B1.20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B1.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B1.22技术标书“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B1.23“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采用“暗标评审”出现投标人的名称、标识或能够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和内容的;B1.24材料暂估价未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B1.25投标文件中各电子标书未加签有效的投标人数字证书(CA)的;B1.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B1.2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B1.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B1.3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相同人员的;B1.30内容填写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B1.31扫描件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B1.32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B1.33投标文件未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附件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D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2项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进行评审和判断时,适用本附件所规定的办法。D1.评审程序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作参考,具体合同以洽谈时约定为准)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及规模: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设备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4)暂估价(含税):人民币(大写)(¥元)。(5)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旅游示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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