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号、视频号运营招标公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
鄂博文化旅游交流平台一文旅博州抖音号、视频号运营项目
项目概况
鄂博文化旅游交流平台一文旅博州抖音号、视频号运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NCS-2025009
项目名称:鄂博文化旅游交流平台一文旅博州抖音号、视频号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鄂博文化旅游交流平台一文旅博州抖音号、视频号运营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开通运营文旅博州官方抖音号、视频号,将其打造成博两地文化旅游交流平台。账号聚焦博州自然风光、风土人情、民俗文化、文旅经济、鄂博文旅联动宣传等内容,通过短视频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开展博州文旅宣传报道,持续为文旅品牌增魅力。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上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具有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和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证明;4、近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5、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6、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供应商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7、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2日至2025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文化路333号州直机关一号楼
联系方式:0909-23187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芝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城镇伊犁路21号
联系方式:188090943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燕
电 话:18809094345
附件信息:
鄂博文化旅游交流平台一文旅博州抖音号、视频号运营项目.pdf431.9K
项目编号:XJZNCS-2025009鄂博文化旅游交流平台一文旅博州抖音号、视频号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代理机构:新疆芝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09月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鄂博文化旅游交流平台一文旅博州抖音号、视频号运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2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ZNCS-2025009项目名称:鄂博文化旅游交流平台一文旅博州抖音号、视频号运营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00000元最高限价:1000000元采购需求:开通运营文旅博州官方抖音号、视频号,将其打造成博两地文化旅游交流平台。账号聚焦博州自然风光、风土人情、民俗文化、文旅经济、鄂博文旅联动宣传等内容,通过短视频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开展博州文旅宣传报道,持续为文旅品牌增魅力。合同履约期限: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上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具有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和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证明;4、近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5、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6、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供应商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7、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02日至2025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2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开启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2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采购文件中要求在线投标的项目,必须下载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投标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左侧菜单【投标文件上传】页面进行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特别提示:①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③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地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文化路333号州直机关一号楼联系方式:185090081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芝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城镇伊犁路21号联系方式:1880909434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丽燕电话:1880909434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地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文化路333号州直机关一号楼联系人:郑思思电话:18509008165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芝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城镇伊犁路21号联系人:张丽燕电话:188090943453项目名称鄂博文化旅游交流平台一文旅博州抖音号、视频号运营项目4项目编号XJZNCS-20250095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6采购内容开通运营文旅博州官方抖音号、视频号,将其打造成博两地文化旅游交流平台。账号聚焦博州自然风光、风土人情、民俗文化、文旅经济、鄂博文旅联动宣传等内容,通过短视频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开展博州文旅宣传报道,持续为文旅品牌增魅力。7采购预算1000000元8质量目标满足采购人要求;9项目完成时间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10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11服务期中标后7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按甲乙双方约定执行)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否14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5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6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17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自行踏勘(备注:由于本项目技术较为复杂,需要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出具现场踏勘证明为投标依据,并将证明附投标文件中);踏勘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踏勘地点:18履约保证金☑不需要18履约保证金□需要19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向新疆芝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含附加服务费的报酬),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20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上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和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证明;4、提供近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5、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6、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供应商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2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许□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报价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报价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报价方案。22响应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23响应报价的次数本次响应报价实行两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24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分数并列的情形,确定中标人方式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以技术响应及售后服务)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5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注: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多次/反复质疑。2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27响应文件编制装订(不适用电子招投标)1.响应文件装订成一册。2.封面设置。响应文件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响应文件完成时间。供应商全称填写“×××公司”。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27响应文件编制装订(不适用电子招投标)留空,响应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4.响应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文件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28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不得由他人代签,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3.“报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29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2日11:0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0“不见面”电子开评标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投标企业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参加开标会。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数字证书并绑定帐号,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后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共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纸质版投标文件可通过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生成,应当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3、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等相关配套设置,以便开标时正常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提醒:如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交易规则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31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评标委员会人员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31磋商小组2人,采购人代表1人。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3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投标人应于2025年09月12日11点00分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33评审办法及评审地点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地点:博乐市南城供销新合大酒店四楼8411室34其他需补充的内容①投标文件递交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按规定时间上传电子投标书即可。②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实行价格评审优惠(由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评标时进行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其评标时给予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标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优惠。(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优惠: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注: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②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投标文件解密时间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CA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CA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3、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4、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供应商须知正文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1.5《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1.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合格的供应商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7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资格。3.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4.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3时间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4.4报价有效期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2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响应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4.5参与采购活动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5.踏勘现场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询问6.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2询问及答复应当采取书面形式。7.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8.履约担保(本项目不做要求)8.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6%。8.2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9.采购代理服务费9.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9.2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审批的项目预算中已经列支的,由采购人支付,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在审批的项目预算中未列支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磋商文件10.1磋商文件的组成10.1.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0.2.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3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7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0.2.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二日前,将变更时间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出澄清修改通知。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11.2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2.响应报价12.1响应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2.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12.5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12.6开标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12.7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报价进行唱标。12.8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13.2响应文件编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响应文件签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供应商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响应文件的递交15.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5.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如适用)15.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5.3.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15.3.3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的;被授权代表未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的。15.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在磋商文件没有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销其响应文件。17.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17.1保证金的交纳17.1.1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和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1.2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17.1.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2保证金的退还17.2.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17.2.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7.3保证金的不予退还17.3.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2)报价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5)经磋商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6)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17.3.2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国库。18.开标、磋商、成交18.1.竞争性磋商(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的磋商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监督部门将视情况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2)供应商在开标前,提前登录政采云平台做好准备,并保证设备正常。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注:如供应商在开标时遗失CA或其他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供应商需将未加密的响应文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3)开标时将检查所有响应文件(加密电子标书上传)情况,并在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解密响应文件(30分钟),对响应文件进行唱标。唱标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磋商一览表”的内容为准,并对唱标内容作以记录。电子开标系统开标后需供应商在线确认报价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报价,若超出时间未进行确认报价的供应商,系统将自动默认该供应商已经确认报价。(4)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磋商小组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并宣布有关纪律和磋商程序。(5)采购人代表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磋商小组开启供应商首次报价并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评审(只有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方可进入磋商阶段。)(7)通过评审后,将在政采云线上开启新一轮报价。(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9)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注:在开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评标文件有疑问,询标内容汇总后将发起询标函,供应商应对询标函提出的问题做出澄清或说明。18.3磋商小组18.3.1磋商小组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评标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评标委员会人员由3人组成,若由于项目供应商数过多可征求监管部门同意后增加磋商小组人数,评标专家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18.3.2评审专家的抽取18.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18.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18.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18.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18.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18.3.6磋商小组的职责:18.3.6.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18.3.6.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18.3.6.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8.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8.3.6.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18.3.7磋商小组的义务:18.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18.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18.3.7.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18.3.7.4发现供应商在招报价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18.3.7.5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8.3.7.6编写评审报告;18.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18.3.7.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18.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18.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8.3.8.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18.3.8.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8.3.8.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18.3.8.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政府采购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18.3.8.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18.4评审程序18.4.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如适用)18.4.2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18.4.3资格性审查;18.4.4符合性审查;18.4.5技术评审;18.4.6澄清有关问题;18.4.7磋商18.4.8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18.4.9编写评审报告;18.4.10宣布评审。(如适用)18.5评审18.5.1资格性审查18.5.1.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18.5.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无效。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18.5.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5.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采购人或者其委托公证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分别与供应商共同对其商务部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后,提交磋商小组审核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签字确认后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裁定。18.5.4技术评审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各供应商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查。18.6澄清有关问题18.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6.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18.6.3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18.6.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磋商小组在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时,除采购文件另有约定外,须进行修正的,应符合下列原则:18.6.4.1响应文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单价明显不合理的可以进行纠偏;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18.6.4.2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8.7磋商18.7.1磋商前,磋商小组应核实供应商对统一磋商技术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是否全部承诺或者确认。18.7.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8.7.3磋商实行二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超过二轮报价的由磋商小组现场集体决定,但最后一轮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以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定为无效报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予以废标。特殊情况及处置:(1)采购范围变化且总价不超过控制价的;(2)采购主材的市场价格明显降价的;(3)报价明细中个别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且无明确报价依据的;(4)最后一轮报价中最低报价相同的。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权予以废标或者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后继续报价。18.8成交18.8.1本项目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18.8.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上述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18.8.3采购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确定,由磋商小组按照上述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各供应商排列顺序,依照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8.8.4按照有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须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报经监督部门核准后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否则应予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18.8.5磋商结果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9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18.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公告成交结果公示之后,发出成交通知书。18.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或者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18.9.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8.10响应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18.10.1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18.10.2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18.10.3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18.10.4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18.10.5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18.10.6报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8.10.7报价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18.10.8磋商小组2/3及以上成员认定报价方案技术含量低、偏离范围超出允许幅度、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18.10.9磋商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18.10.10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响应文件的;18.10.11代理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18.10.12采购文件第三章第1条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未提供、提供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装订于响应文件中的;18.10.13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18.10.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决定。18.11废标18.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8.11.1.1在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8.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8.11.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18.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11.1.5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18.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8.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8.12.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18.12.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采购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18.12.1.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18.12.2记名投票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8.12.3延期开标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督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按规定提前告知所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开标。18.13违法违规情形18.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8.13.1.1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13.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18.13.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18.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18.13.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8.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18.1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8.13.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18.13.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18.13.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8.13.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8.13.2.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8.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8.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18.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18.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18.13.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8.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18.13.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磋商小组作出认定,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评审程序。18.14违规处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8.14.1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8.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8.14.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9.质疑19.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9.2质疑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9.2.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19.2.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19.2.3提出质疑的日期。19.3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9.4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19.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9.6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20.投诉20.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20.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20.2.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2.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0.2.3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20.2.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20.2.5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20.2.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20.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0.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20.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0.4.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0.4.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20.4.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20.4.4提起投诉的日期。20.5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20.6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0.7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监管部门不予受理。21.其他需补充的内容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鄂博文化旅游交流平台一文旅博州抖音号、视频号运营项目二、采购单位: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三、采购需求:开通运营文旅博州官方抖音号、视频号,将其打造成博州文化旅游交流平台。账号聚焦博州自然风光、风土人情、民俗文化、文旅经济、鄂博文旅联动宣传等内容,通过短视频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开展博州文旅宣传报道,持续为文旅品牌增魅力。(一)运营服务要求1.内容策划。根据政务文旅账号的特点和目标受众,结合全国及新疆文旅赛道走向及实时热点跟踪分析,制定“文旅博州”抖音号视频内容技术方案,视频经审核后发布。(1)视频内容以正能量为导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色情暴力迷信等不良倾向,遵守平台规则。(2)对博州区域内相关旅游景区、乡村进行介绍,主题涵盖自然景观、非遗文化、美食攻略、旅游服务、文旅活动等。(3)深挖具有博州区域特色的人文趣事和深厚的文化内涵,如戍边文化、历史文化、草原文化、民俗文化等;(4)结合节假日、热点事件实时调整内容计划,确保内容时效性与吸引力;(5)内容形式需包括但不限于:动画+实物结合、第一人称叙事、沉浸式体验、微短剧等。2.多平台分发。根据不同新媒体平台要求,对“文旅博州”抖音号已发布的视频进行剪辑排版,分发至视频号、小红书、微博等新媒体矩阵官方账号。3.用户互动。及时回复用户的评论和私信,提供优质的受众服务体验。通过搭建互动话题等方式,增加用户的参与度和粘性。4.运营总结。每月需提供一份详细的视频账号运营总结报告(包括账号内容分析、数据分析及下个月内容选题与策划),次月5日前(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上班后第二天)提供上个月份的总结报告。年度总结报告涵盖整体运营成效与下一阶段规划。5.联合达人推广。借助各类活动,联合州内外旅游达人、网络达人等资源,开展内容共创合作,借助达人的影响力扩大宣传推广效果。(二)指标要求1.内容拍摄要求。项目周期内,根据采购人要求,至少在博州乡村实地拍摄5条;A级旅游景区实地拍摄30条;民俗文化活动现场拍摄5条,视频时长均不少于60秒,该40条视频计入日常视频条数中。2.平台目标要求:(1)项目周期内,拍摄剪辑日常视频条数110条。(2)项目周期内,网络达人共创条数不少于5条。(3)项目周期内,新增粉丝量不少于5万。(4)项目周期内,视频累计播放量不少于100万。(5)项目周期内,视频点赞量不少于5万。(6)项目周期内,视频转发量不少于2万。(7)每月所有发布视频粉丝活跃度不得低于4000。(8)供应商须具备网络舆情监测能力和应对,对抖音平台舆情实时跟踪监测。对于用户咨询、投诉、评论、转发等负面信息,应于事件发生起15分钟内向采购人报告,制定应急响应流程和应对机制并实施。3.项目考核约束机制:(1)视频条数每少1条扣0.1万元。(2)运营期间达人共创条数每少1条扣0.1万。(3)粉丝数每少0.5万扣0.1万元。(4)视频播放量每少100万扣0.1万元。(5)视频点赞量每少1万扣0.1万元。(6)视频转发量每少1万扣0.1万元。(7)未完成4个指标,按双倍扣除;6个指标均未完成,扣除项目全款。(三)项目视频技术要求序号技术要求内容1视频分辨率需达到1080p(1920×1080)或更高分辨率,以保证画面清晰。2帧率保持在24fps及以上,常见的有24fps、30fps、60fps等,帧率越高画面越流畅。3视频编码格式使用H.264或H.265编码格式,以确保视频在不同设备上的兼容性和较小的文件体积。4音频质量清晰无杂音,采样率至少44.1kHz,比特率128kbps及以上。5画面稳定性使用稳定器或后期防抖处理,避免画面抖动影响观看体验。6光线与色彩光线均匀,色彩准确自然,避免过暗或过曝。7剪辑与转场剪辑流畅,转场自然,不突兀。8字幕添加字体清晰易读,大小适中,与画面协调,无错别字。9特效运用适度使用特效,增强视觉效果,但不过分夸张。10文件格式MP411时长控制根据内容和平台特点,合理控制视频时长,一般在15秒至3分钟之间。12输出参数设置合适的码率、分辨率等参数,平衡视频质量和文件大小。(四)执行团队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抖音、微信视频号或快手平台的短视频创作经验。2.本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分工合理,具备项目所需的专业能力,至少需包含项目负责人、编导、编剧、摄影、后期制作、运营维护人员。3.运营团队在博乐市区内有固定办公地点,能够及时配合临时性拍摄工作。第四章评审办法1.相关要求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清单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2.评分标准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评分因素价格部分商务技术部分总分分值比重10分90分100分附表1.资格性审查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须自投标报名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出具)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②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证明。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性审查注: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附表2.符合性审查序号评标因素评标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提交的响应文件“格式、内容、标识、签字、盖章”等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3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响应。4报价唯一其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5响应文件的格式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6响应文件内容响应文件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可辨、无遗漏。7服务范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全部作出响应。8服务期限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9服务方案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10响应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11其他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及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附表3.详细评审细则商务、技术评审表评审因素评审指标评分标准分值价格部分(权重10%)投标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分数最高不超过10分,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核准合格供应商的价格得分。0-10商务、技术部分(权重90%)项目业绩1.提供国内大型文旅活动、体育赛事或政府宣传类项目的综合执行案例,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项目成果证明,加盖公章)。2.承接过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文旅推广、城市形象宣传或新媒体运营项目,每项加1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成果链接等证明,加盖公章)。上述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0-4项目团队1.供应商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及服务团队,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得3分(扫描件加盖公章)。2.项目团队具备5名以上全职员工,均具有1年以上文化传媒、视频制作或新媒体运营经验,提供学历或工作证明、近期社保缴纳证明,3人以上得2分,5人以上得4分(扫描件加盖公章)。3.团队中至少有3人具备短视频编导、摄影剪辑、直播执行等专业资质或获奖证明,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3分(扫描件加盖公章)。4.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文化传媒类项目管理经验,且主导过地市级以上政府宣传项目,提供相关证明及案例材料,得3分(扫描件加盖公章)。5.团队近五年内有作品获得省级及以上新闻奖、影视奖或文旅推广类奖项,每项得2分,最高得3分(扫描件加盖公章)。上述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0-16企业综合能力1.拥有自有或合作的新媒体平台运营经验,点击量累计超过20万,得4分;2.拥有短视频拍摄制作的相关硬件设备(附设备清单加盖公章),得2分;3.承接过地市级以上政府单位宣传片制作、文旅推广或大型活动直播项目,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得3分;4.获得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认证,得4分;5.拥有音视频集成、广告设计类资质,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上述每项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0-15服务方案根据服务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包括原创内容质量提升方案、原创内容制作方案、活动策划方案及运维方案等综合打分。0-40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根据(1)质量保证体系(2)质量保证措施(3)安全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依次占2分、2分、1分,共5分。各项内容有针对性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满分,均未提供的不得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不详细、不清晰或不具体的扣0.5分。0-5服务承诺根据(1)服务体系(2)服务目标及响应(3)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依次占2分、2分、1分,共5分。各项内容有针对性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满分,均未提供的不得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不详细、不清晰或不具体的扣0.5分。0-5应急方案根据(1)应急服务体系(2)应急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依次占2分、3分,共5分。各项内容有针对性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满分,均未提供的不得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不详细、不清晰或不具体的扣0.5分。0-5分值合计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1003.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4.评审标准4.1初步评审标准4.1.1资格性审查: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1.2符合性审查: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2.1分值构成: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2.2评审基准价的确定:即满足采购要求且最终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2.3报价的得分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1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取舍)。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提供市经信委等相关部门出具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原件;(如适用)4.2.4发包人有权接受或拒绝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偏离、保留。发包人不接受供应商在开标后提出的优惠条件。4.2.5评分标准:详见评审附表。5.评审程序5.1初步评审5.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5.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报价函中报价与采购清单汇总价不一致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4)提供虚假资料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5)供应商在开标时资格审查时递交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件原件,其内容应与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其中委托代理人均为同一人,不一致作废标处理。(6)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7)供应商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9)一个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分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报价有效的。5.1.3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5.2详细评审磋商小组分别进行技术评审、商务评审,在技术组评委技术评分表提交后,在进行商务评分汇总。报价部分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供应商进行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为响应文件内报价,第二轮报价所有供应商同时报价。以最后一轮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磋商小组推荐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三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由采购人确定一名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2.1磋商小组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计算出综合评分得分,供应商的总得分等于评委评分的算术和的平均值。(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项目及内容对技术因素部分计算出得分∑1;(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项目及内容对商务因素部分计算出∑2;5.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5.2.3供应商得分:∑1+∑25.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3.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5.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5.4评审结果5.4.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审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供应商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5.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第五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服务合同书(格式)(本招标文件提供合同文本未尽事宜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协商后签订)注:此合同仅供参考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XXX项目合同书(服务类)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项目基本情况:二、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2.3.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项组成:1.万元;2.万元;3.万元。五、服务费支付方式: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内容。2.工作完成后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元(人民币大写元整);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相关资料到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退付手续。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七、无权利瑕疵担保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如有权利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八、履约保证金(如有)1.乙方交纳¥元(人民币大写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等。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一、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因一方违约导致纠纷的,违约方除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外,还需负担守约方为维护合同权益所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鉴定费等维权费用。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除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双方约定以下地址及联系方式为本合同履行及纠纷解决时的送达信息:甲方: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任何一方上述送达信息有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送达信息变更未通知的,仍以本合同约定信息为准。因联系人拒收或送达信息有误及送达信息变更未通知导致相关文件未能实际送达的,相关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十五、附件1.中标通知书2.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磋商响应书致(采购人):我们收到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开始计算,天内有效。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审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总报价服务期限备注备注:1、供应商填报价格合计应与投标函载明价格一致,若不一致,应按照评审办法修正原则进行修正。2、供应商的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价格应包括供应商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必要资料、交通、保险、人工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采购人将视为已包括在价格中。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3、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服务费用序号名称服务/费用/类型服务商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234…………其他费用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元备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1.按照上表报出本项目明细费用;2.供应商报价时不得缺项、漏项;3.所有费用均为含税,开发票后的价格。供应商代表签字:年月日4、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人代表签字:被授权人签字:公章:注:提供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凡公司法人前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以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新疆芝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完整提供证明材料。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经查询,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说明:1.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6、技术(服务)偏离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规格磋商响应规格偏离情况说明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及条目注:与磋商文件要求逐条对应填写。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及条目必须如实填写,否则视为负偏离。供应商代表签字:7、商务偏离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及条目磋商有效期磋商范围服务质量标准合同履约期限其他商务条款......供应商代表签字:8、供应商近三年同类业绩序号合同签订日期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内容简述委托方联系人、联系方式完成情况12345678910………………注:1.供应商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案例真实性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至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详细标的内容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2.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评分阶段业绩不予加分。9、项目组人员简介(一)项目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资格证书编号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用户单位项目名称项目金额日期在实施或已完成备注备注: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社保证明、业绩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二)项目团队人员序号姓名年龄学历及特长参加工作时间及年限获得相关资质证书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本项目职责分工备注:附项目团队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抖音号、视频号运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