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空调供电线路改造招标公告(滁州市实验中学2025)
滁州市实验中学学生公寓二期增加空调供电线路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滁州市实验中学学生公寓二期增加空调供电线路改造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
公告
项目概况
滁州市实验中学学生公寓二期增加空调供电线路改造项目(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在滁州市实验中学公众号、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zctgczx.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JY1110001042008001001
项目名称:滁州市实验中学学生公寓二期增加空调供电线路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约14.6万元
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146000元,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见工程量清单,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日历天内施工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许可等级均须达到三级及以上(按照现行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认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于持有尚未换发新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旧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投标人,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许可等级均须达到五级及以上。
3.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4日
地点: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czctgczx.com/)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9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regioncode=DQ_ChuZhou)
五、开启
时间:2025年9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实验中学公众号、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czctgczx.com/)网站上发布。
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不要求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zctgczx.com/),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下方【我要投标】,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滁州专区】(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regioncode=DQ_ChuZhou)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风险。
2.供应商须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查询、获取采购文件。首次登录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新点电子招投标统一认证平台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4009280095-5(工作日)。
3.供应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280095或者网站首页在线客服。
4.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0元/套(含清单控制价、图纸及澄清答疑文件)。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网上开标(网址: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上传响应文件。供应商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电子系统不予受理。
7.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竞争性谈判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8.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常用下载专区下载“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新点驱动(安徽省互联互通版)4.1”,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竞争性谈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投标软件制作工具下载: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28&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9.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在线完成竞争性谈判。开启时供应商无需到达开启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供应商认真学习《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实验中学
地址:滁州市西涧路2697号
联系方式:0550-3513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
联系方式:0550-3519590、18909605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关勤勤
电话:0550-3513055、0550-3519590
附件:滁州市实验中学学生公寓二期增加空调供电线路改造项目(二次)竞争谈判文件.doc
滁州市实验中学学生公寓二期增加空调供电线路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HXJY11100010420080010011.1采购人:滁州市实验中学(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发布日期: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办法20第四章采购需求25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4第七章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确认612.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滁州市实验中学学生公寓二期增加空调供电线路改造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在滁州市实验中学公众号、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zctgczx.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XJY1110001042008001001项目名称:滁州市实验中学学生公寓二期增加空调供电线路改造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约14.6万元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146000元,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见工程量清单,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日历天内施工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许可等级均须达到三级及以上(按照现行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认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持有尚未换发新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旧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投标人,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许可等级均须达到五级及以上。3.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4日地点: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czctgczx.com/)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regioncode=DQ_ChuZhou)五、开启时间:2025年9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开标(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实验中学公众号、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czctgczx.com/)网站上发布。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不要求八、其他补充事宜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zctgczx.com/),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下方【我要投标】,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滁州专区】(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regioncode=DQ_ChuZhou)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风险。2.供应商须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查询、获取采购文件。首次登录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新点电子招投标统一认证平台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4009280095-5(工作日)。3.供应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280095或者网站首页在线客服。4.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0元/套(含清单控制价、图纸及澄清答疑文件)。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网上开标(网址: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6.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上传响应文件。供应商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电子系统不予受理。7.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竞争性谈判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8.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常用下载专区下载“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新点驱动(安徽省互联互通版)4.1”,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竞争性谈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投标软件制作工具下载: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28&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9.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在线完成竞争性谈判。开启时供应商无需到达开启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供应商认真学习《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滁州市实验中学地址:滁州市西涧路2697号联系方式:0550-35130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联系方式:0550-3519590、1890960575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老师、关勤勤电话:0550-3513055、0550-3519590第2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招标代理机构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3项目名称滁州市实验中学学生公寓二期增加空调供电线路改造项目(二次) 4项目编号HXJY1110001042008001001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1个标段7服务地点滁州市实验中学8服务期限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日历天内施工完毕。9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0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11是否接受联合体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2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为60 日历天(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3响应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本项目不需要缴纳。14质疑和答疑请于2025年9月2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通过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线上提出,采购人将在2025年9月3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zctgczx.com/)等网站予以公告,请各潜在供应商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请注意: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15响应文件份数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上传响应文件。(供应商成交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单位章;份数:正本 1 份,副本1份;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16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146000.00元,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见工程量清单,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收件人: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时 间:2025年9月4日15时00分地 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网上开标(网址: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上传投标文件。18开启时间及地点收件人: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时 间:2025年9月4日15时00分地 点:网上开标(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 60 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9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20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推荐的成交供应商数量:3名。21成交结果公告媒介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czctgczx.com/)等网站21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和代理公司公章后方可发出。22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担保:收取履约担保的形式:支持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 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合同价×2%收款单位:成交后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成交后另行通知 银行账号:成交后另行通知 缴纳时限: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完成。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其他相关要求:须符合采购人要求。 23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代理服务费为2000元,两次专家评审费另计(约2480元,以实际发生为准),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付款方式无预付工程款,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移交及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造价的100%工程款。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备注1.供应商若为外资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成交后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网上公示,如有失信行为将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2.本采购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采购文件的响应。3.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只依靠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及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而不依靠任何外来的证明材料。4.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代理机构所有。 特别说明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zctgczx.com/),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下方【我要投标】,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滁州专区】(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regioncode=DQ_ChuZhou)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风险。2.供应商须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查询、获取采购文件。首次登录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新点电子招投标统一认证平台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4009280095-5(工作日) 3.供应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280095或者网站首页在线客服。4.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0元/套(含清单控制价、图纸及澄清答疑文件)。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网上开标(网址: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6.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上传响应文件。供应商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电子系统不予受理。7.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竞争性谈判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8.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常用下载专区下载“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新点驱动(安徽省互联互通版)4.1”,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竞争性谈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投标软件制作工具下载: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28&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9.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在线完成竞争性谈判。开启时供应商无需到达开启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供应商认真学习《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重要说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采取继续进行谈判。继续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响应资格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②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货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人及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采购范围:2.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标包划分:3.1本项目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采购方式:4.1本项目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计价方式:5.1本次采购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6.评审标准:6.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价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评审标准)。7.供应商资格:7.1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若竞争性谈判公告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承接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谈判费用8.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踏勘现场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谈判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谈判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响应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联合体、合同分包(本项目不采用)11.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参与同一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11.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谈判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谈判的一切事务,并承担谈判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1.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1.6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劳务费12.1代理服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专家评审劳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应注意的事项13.1供应商一旦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供应商必须严格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便谈判小组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2供应商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采购要求等必须最大限度的满足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4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对本次采购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3)采购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本谈判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二)谈判文件14.谈判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谈判文件。15.谈判文件的组成15.1谈判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5.2除15.1款内容外,谈判答疑亦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15.3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按无效响应处理。16.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6.1谈判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可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更正公告形式予以公告,请各位供应商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6.2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6.3谈判文件的解释本谈判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7.谈判文件的发出17.1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发出。18.最高限价的作用和说明18.1本项目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9.响应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9.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响应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19.2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20.响应文件的组成20.1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内容。20.2响应文件编制20.2.1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响应函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项目单位的承诺。20.2.2本次谈判不需要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供应商的电子系统中制作、签章、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20.2.3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工期、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20.2.4项目单位有权核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审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其响应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成交人的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项目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如果签订合同后发现成交人提供了虚假材料,项目单位有权解除合同。20.2.5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请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常用下载专区下载“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新点驱动(安徽省互联互通版)4.1”,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竞争性谈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2)采购文件中“签章”是指签字或盖章。在“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单位签章的,供应商应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或直接上传加盖供应商印章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个人签章的,加盖相应人员印章(或电子印章)或相应人员签字均可。否则经评审委会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响应处理。(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CA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2.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21.响应报价21.1响应报价为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本次响应全部内容及工期的成本、利润、税金、运输费、损耗等所有费用。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也应包括在响应报价中,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21.2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谈判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1.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供的单价明细和总价。如果有计算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进行修正:(1)如单价累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2)小写与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21.4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不足两位,按照两位计算,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单位按采购文件约定)。21.6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2.响应有效期22.1响应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2.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23.响应保证金23.1本项目不缴纳响应保证金。(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4.响应文件的份数24.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25.响应文件的密封25.1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20.2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以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26.响应文件的提交2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26.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7.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27.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网上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响应无效。(五)谈判、评审和成交28.谈判28.1谈判的时间和地点28.1.1采购人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的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28.2参与谈判的监督部门28.2.1采购人可以邀请相关部门参加。28.3谈判程序谈判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公布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供应商名称;(2)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3)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4)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布供应商名称、标段名称、响应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5)开启结束。28.4谈判异议供应商代表对谈判过程和谈判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9.谈判小组29.1谈判小组的组成29.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29.1.2谈判小组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29.2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9.3谈判小组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除《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9.4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4)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29.5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29.6谈判小组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谈判小组成员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响应文件及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30.评审30.1评审准备工作30.1.1阅读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单位编写的采购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30.1.2阅读、研究谈判文件和相关评审资料,获取评审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30.1.3熟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标准及在评审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30.1.4核对评审工作用表。30.2评定成交的标准30.2.1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30.3评审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0.4响应文件的澄清30.4.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需要,在监督下,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供应商应做出答复,答复将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供货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各供应商认真学习《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30.4.2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对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审、成交的依据。30.4.3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30.5报价合理性的判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系统中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能证明其报价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能够诚信履约的,可继续参加评审,否则其响应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0.6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1)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2)采购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或者投诉,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重新评审。30.7评审报告的签署30.7.1谈判小组应当编制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0.8评审过程的保密谈判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30.9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应将成交人的情况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31.成交31.1成交人的确定31.1.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1.2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将成交信息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告。31.2成交通知书31.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并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31.2.2成交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后方可发出。31.2.3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开启、评审异常情况处理3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经谈判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合同的授予33.合同授予标准33.1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谈判须知第31条规定所确定的成交人。3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4.1采购人与成交人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4.2采购人如不按第34.1条的规定与成交人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4.3成交人如不按第34.1条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4.4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5.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七)纪律和监督36.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36.1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7.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37.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38.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38.1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38.2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39.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9.1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八)质疑与投诉40.询问、质疑40.1供应商对谈判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0.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40.3成交公告发布后,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40.1条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40.4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谈判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40.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供应商出具受理证明。40.6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供应商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41.投诉41.1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第三章评审标准一总则1.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评审标准1.1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本项目谈判实行两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报价,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本次谈判实行二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报价,第二轮报价在响应文件通过评审后,由谈判小组通过评标系统以询标方式,向响应文件评审有效的各供应商进行询标,各供应商应在评标系统询标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评标澄清回复”进行第二轮报价。各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系统质询问题并及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后报价,若供应商未在系统询标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二轮报价(最后报价)或第二轮报价被谈判小组认为不符合要求的,谈判小组默认其响应文件中填报的价格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谈判价格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望各供应商务必全程在线,及时进行回复,否则,因此给其造成相关后果,自行承担。采用分项报价的项目,最后报价的各分项结合第一轮报价中的各项单价按总价同比例下浮,价款结算时按成交下浮比率进行调整。1.2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评审程序2.1响应文件的初审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2.1.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响应文件的澄清2.2.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各供应商认真学习《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2.2.2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2.3比较与评价2.3.1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资信、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2.4.1成交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人。2.5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和谈判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成交资。二响应文件初审3.资格性审查:3.1评审细则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重要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检验电子标书诚信响应承诺书检验电子标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检验电子标书企业资质证书检验电子标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检验电子标书项目经理(建造师)有效身份证、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检验电子标书供应商拟委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或供应商提供已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响应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检验电子标书注:供应商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须提供有效的纸质版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供应商提供的安徽省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需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应由二级建造师本人在证书的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或在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后附其本人知情承诺(视为个人签名处的手写本人签名),格式自拟。未手写个人签名或未提供二级建造师本人知情承诺的,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此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4.符合性审查4.1评审细则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标书的有效 性(1)响应文件签署签字、盖章符合要求。(2)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响应。(3)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需进行二次报价 (4)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完全响应。2标书的完整 性(5)响应文件份数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6)响应文件形式内容响应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3标书的响应程度(7)服务内容响应程度响应或优于谈判文件要求。(8)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括服务期限、服务要求等)响应或优于谈判文件要求。4.2资格审查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电子响应文件中须按谈判文件要求上传扫描件,以供审查。4.3.评审小组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4.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评审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4.5只有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三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1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供应商就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如因供应商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供应商放弃该权利。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系统进行,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3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5.3.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响应数量与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数量不一致时,以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响应函的响应报价与响应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响应一览表为准。5.3.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响应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5.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无论供应商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供应商在系统中确认。供应商拒绝对响应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四比较与评价6.详细评审即按本章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审小组将对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6.1响应文件评审6.1.1评审小组审查响应文件,响应报价有错误的,需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6.1.2评审小组按修正后的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五推荐成交候选人7.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7.1如出现报价相同情况,则由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8.无效响应条款8.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拒收:(1)未在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响应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响应将被拒绝。(2)供应商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响应文件无效;解密时间:从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开始,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8.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响应作无效处理:(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2)供应商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4)竞争性谈判公告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非中小企业制造的;(5)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非联合体或者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未达到应当达到的比例;(6)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向中小企业分包,供应商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未达到应当达到的比例;(7)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料的;(8)联合体参与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9)责令停产停业的;(10)暂停或者取消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资格的;(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12)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13)谈判评审时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供应商雷同的,响应无效、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14)其它情形按无效响应处理的;(15)供应商响应MAC地址或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由谈判小组否决其响应,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16)供应商单方面出现其他供应商材料的(组成联合体响应的除外);(17)竞争性谈判公告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18)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8.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响应按响应无效处理:(1)响应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导致实质性内容不全以及实质上不响应,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4)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5)响应报价超出规定的最高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各项单价高于谈判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6)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审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响应报价的;(7)其它情形,经评审小组委提出按响应无效处理的;(8)响应文件含有项目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响应无效情形。8.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响应按响应无效处理:(1)响应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2)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项目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响应无效;(5)拒不确认评审小组评审修正的响应无效;(6)其它情形,经评审小组委提出按响应无效处理的;(7)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响应无效情形。第四章采购需求1、工程量清单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备注推荐品牌1桥架200*100 米27060防火桥架箱体1.2mm盖板1.0mm;包含支架三通弯头接地及所有安装等士林、浙天、海维、常禾、桥母220线管直径20米4004包含管内穿线固定联塑、伟星、中财、公元3配电箱定制不锈钢箱套63500包含箱内元件设备及安装接地调试等4电缆线4*35+1*25米88150包含铜线鼻电缆敷设每层电缆头制作接地等远东、上上、起帆、绿宝、江南5铜单线4平方米44003.5每个房间预留明线盒、接地及预留20cm接空调漏电远东、上上、起帆、金环宇、正泰6开孔现场参考项18000现场自行考察7智能电表定制项117000与原一卡通通用。包含网线、智能电表、采集器对接等8充电机定制台13000安装地点食堂1楼包括电源原一卡通对接等9门禁机定制支持多人同时进出,反应时间小于等于0.2秒套42500男女生公寓进出口满足多人同时进出和校园门禁对接管理员实时管理和查询包含电源通讯电磁锁等所需要的所有设备和配件海康、大华、科密、得力、小米10辅材项110000包含安装项目中未列所有材料等11脚手架租赁项1600现场考察12施工费项130000包含登高、安全防护、利润、系统安装调试税金等所有费用注:1、对于采购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供应商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未在采购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或未提供相关技术参数、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成交后只能从采购人推荐品牌中进行选择,价格不予调整。2、如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出现特定性、唯一性品牌的表述,该品牌仅作为参考,不具有限定性。对于采购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等,供应商如认为采购人推荐的品牌有限定性、唯一性、明显不在同一档次等级的或者其他疑问的,应在本项目质疑提出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提出。2、报价要求(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价格包括完成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总价内,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2)成交供应商在最终确定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3.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第一节合同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滁州市实验中学学生公寓二期增加空调供电线路改造项目(二次)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滁州市实验中学学生公寓二期增加空调供电线路改造项目(二次)。2.工程地点:滁州市实验中学内,采购人指定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不在范围内的以签证为准。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个日历天内施工完毕。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承包人按合同工期要求,每延迟一天,按1000元/天处以违约金,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如延误工期超出合同工期50%的,不予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如因发包人要求增加工程量、教育教学、重大活动、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延期,经发包人和承包人书面确认后,工期予以顺延,具体以实际发生时间为依据。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承包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执业号:,联系号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响应函;(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239000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承包人自行准备。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2.5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财政资金,不需提供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财政资金,不需提供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财政资金,不需提供 23.2.1项目经理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项目整体 承包人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施工期间每天均在场,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8 小时。33.7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 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持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险 、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 2 %。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完成。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 。45.1.1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承包人按合同工期要求,每延迟一天,按1000元/天处以违约金,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如延误工期超出合同工期50%的,不予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如因发包人要求增加工程量、教育教学、重大活动、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经发包人和成交人书面确认后,工期予以顺延,具体以实际发生时间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6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711.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价 。8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总包管理费、赶工措施费、相关交易费及完成本工程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内容等所有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承包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报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照国家级省市政策要求。9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0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112.4.1付款周期无预付工程款,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移交及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造价的100%工程款。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1215.2.1缺陷责任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成交人收到发包人通知时,应及时响应及时现场排查故障,符合维修条件时,3天内完成修复,如遇紧急情况,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能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到达及时维修的,由发包人组织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支付,其发生的费用无需征得成交人同意。质保金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应由成交人另行支付。质保期内同一地点同一故障累计发生10次以上的,全额扣除质量保证金。成交人不服从发包人要求,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视为违约行为,发包人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1315.3.1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1)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银行保函、工程质量保险等担保方式,担保/保证金额为:工程结算款的2% ;(2) 对公转账 ;(3)其他方式: / 。1.1.1.注:以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含从工程款中以扣留方式提交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0.1.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见图和现场确定。1.1.3.9永久占地包括:见图和现场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现场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及省、市发布的有关文件。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承包人自备国内现行适用的标准、规范;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现行规范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响应函;(4)竞争性谈判文件;(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1套本工程图纸,承包人如需增加,由承包人自行复制并承担费用,所有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文件须经设计单位和发包人盖章确认方有效;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范围的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阶段性进度计划、月度进度计划、工程计量报告、竣工资料、归档资料电子档、影像资料及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及发包人、监理人要求提供的等其他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或发包人、监理人书面要求执行;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或发包人、监理人书面要求执行;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或发包人、监理人书面要求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或发包人、监理人书面要求执行。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关于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指派的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中建筑垃圾需运出施工现场外时,承包人需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城管部门指定地点放置。承包人违反城管、环卫等有关管理的规定,被处以违约金的,由承包人承担。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使用的运输车辆须满足公安、市容城管、交通管理部门等的规定并按要求依法遵照有关规定办理运输许可证,严禁使用无牌无证车辆进行施工,若因以上原因造成的各种行政违约金等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具有协调等责任义务。如由此造成影响导致业主声誉受损,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5000元/次。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场内交通设施和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发包人不另支付费用,场内交通边界现场确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自行踏勘,自行解决。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有关图纸内容,工程竣工后,原图全部收回。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具体调整方式见下款。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发包人指令调整施工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或增加项目,变更设计方案及材料,改变施工工艺、施工方法,调整施工顺序等),工程量无论增减,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视为违约,发包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约处罚,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收取5-50万元的违约金。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计算。结算工程量减少0-100%或增加15%以内(含15%)部分的,执行中标单价;超出15%以外部分,投标综合单价高于(控制价×投标让利幅度)时,按(控制价×投标让利幅度)计算,投标综合单价低于(控制价×投标让利幅度)时,执行中标单价。组价明显错误或人材机含量及单价明显异常的(明显异常指承包人单价超出清单控制价中相应单价20%及以上的)应予纠正;新增项目单价按照控制价的编制原则重新组价×投标让利幅度(投标让利幅度为中标价/控制价,其中中标价和控制价均扣除暂定金额、暂估价),重新组价价格最终以竣工结算审计核定为准。2.1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1.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2.1.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不提供,本项目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及手续和工程未完全交付发包人前所有的水电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办理且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承包人承担,若需从学校搭接水电,需经建设单位同意,据实结算,从工程结算款价中抵扣或电子转账。对无法装表计量的用水、用电,按工程结算价款的3‰、4‰分别收取水、电费。2.2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提供全套竣工图,所有竣工图应为新图纸(需定位明确具体管道位置和深度)。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纸质材料2套、电子资料1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材料和电子资料。(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接受发包人的要求。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身份证号: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承包人书面授权书约定。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施工期间每天均在场,不得无故脱离施工现场,缺少一天按2000元/天从工程结算价抵扣;无故不参加发包人召开的例会、连续缺勤3天、累计缺勤5天或在施工关键技术环节缺勤的,发包人终止合同并对已完工程不予以计量计价,视为成交人违约并承担一切损失和赔偿。项目经理必须自行解决好与发包人项目现有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问题。承包人必须配备专职质量员,不得由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兼任。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按要求递交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及提供社保证明,视同为允许他人以承包人名义承揽工程。发包人将依法上报有关部门追究承包人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处以承包人违约金5万元。承包人需一次性向发包人现金转账支付违约金,否则发包人有权在合同价款中扣除。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还将就此向承包人索赔。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5万元整的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当发包人认为项目经理不能满足工程要求时,书面告知承包人后,承包人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更换项目经理,并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若未按要求及时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处以承包人违约金0.5万元。承包人需一次性向发包人现金转账支付违约金,否则发包人有权在结算款中扣除。如承包人拒不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退场并解除合同。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质、业绩经验不得低于变更前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经验。且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或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应予以执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人更换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书面通知的7天内负责更换,更换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应得到发包人的书面确认。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自承包人接到发包人更换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通知之第8日起,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天,直至更换符合发包人要求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及其它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需离开时必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如果没有得到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事先同意,承包人不得更改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不含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否则将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0.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禁止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7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持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2%。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工程质量的监督权;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确认权;工程施工进度、安全的检查、监督权;工程款支付的审核权;向承包人提出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建议权;发包人和承包人间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分包单位和注册建造师及有关人员的建议权;分包单位资质及能力的审查权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法定职权等。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提供和承担,含在签约合同价之内,同时为跟踪审计人员在施工现场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详见监理合同;职务:详见监理合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详见监理合同;联系电话:详见监理合同;电子信箱:详见监理合同;通信地址: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详见监理合同。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施工方案;(2)索赔事项等;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5)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5.3隐蔽工程检查5.3.1隐蔽工程隐蔽前,承包人需自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验收,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按设计图、规范、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到现场进行验收,确认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后方可隐蔽。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参加。通知应包含承包人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重新验收。承包人不服从质量管理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责令承包人清退其出场,承包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及技术标准和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和第三人及周边环境的安全。达到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履行合同前应制订安全稳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报发包人备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稳定事故(指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一切意外事件或群体事件等),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按事先制订的预案进行处理。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任何事故,承包人应尽快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报告事故的详情。此外,在发生任何死亡或重大事故时,承包人应立即用最快的可行方法通知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承包人处理安全事故方案应事先征求发包人的意见。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就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向任何第三方予以披露。如安全生产事故系因承包人(包含其员工、代理人及其他一切关联方)的原因所引起的,则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等额扣除相应损失金额,同时承包人还应按每个事故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3-50万元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由发包人按以下标准在相应幅度内确定后一并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事故被公司层面通报的为3-10万;事故被发包人职能部门通报的为10-20万;事故被市级职能部门通报的为20-30万;事故被市级以上职能部门通报的为40-50万)以作为给发包人带来不便和增加工作的补偿,这不包括有关当局由于上述事故而规定的任何罚金或采取措施的费用。如发包人因此产生对第三方赔偿、补偿等负担义务的,由承包人最终承担。如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则发包人有权解除与承包人的合同,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该费用。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与当地***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承包人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编制,监理人审核,其它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符合项目建设地文明施工要求;(2)承包人应按照《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申报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费用自理。(3)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照政府有关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根据事故的分类对承包人进行处以违约,事故分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中第三条指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如国家颁布新标准规定,以新划分标准执行。6.1.6发生质量事故,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照政府有关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根据事故的分类对承包人进行处以违约:1)特别重大质量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50万元的人民币违约金;2)重大质量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30万元的人民币违约金;3)严重质量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20万元的人民币违约金;4)一般质量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10万元的人民币违约金;并承担因施工质量事故给本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人带来的经济损失。质量事故等级标准划分,按国家相关规范执行。6.1.7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照政府有关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根据事故的分类对承包人进行处以违约:1)特别重大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50万元的人民币违约金;2)重大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30万元的人民币违约金;3)较大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20万元的人民币违约金;4)一般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10万元的人民币违约金;并承担因施工安全事故给本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人带来的经济损失。6.1.8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工程款同期同比例支付。施工单位须按滁州市相关规定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安监站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措施。3.0.1.2.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总进度计划须含网络图、横道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后一周内提供标后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机械设备进场计划、物资计划、劳动力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承包人资料一周内予以确认,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和监理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立即修改进度计划和采取赶工措施,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相应的措施报告上报监理、甲方批准后执行。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承包人资料一周内予以确认,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和监理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立即修改进度计划和采取赶工措施,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相应的措施报告上报监理、甲方批准后执行。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时间为准。承包人按合同工期要求,每延迟一天,按1000元/天处以违约金,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如延误工期超出合同工期50%的,不予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如因学校要求增加工程量、教育教学、重大活动、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经学校和成交单位书面确认后,工期予以顺延,具体以实际发生时间为依据。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承包人应了解本项配电安装工程所有内容,中标后不得以不利物质条件为由提出索赔。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七级以上(含七级)大风连续8小时;(2)日最高温度大于40摄氏度,日最低温度小于-4摄氏度;(3)日(昼夜)平均积雪量超过200mm的恶劣天气影响。7.9提前竣工7.9.2提前竣工的奖励: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承担,含在工程费用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根据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主材品牌及其他辅材要求,使用前须经发包人认可。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费用含在工程款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变更导致结算工程量减少0-100%或增加15%以内(含15%)部分的,执行中标单价;超出15%以外部分,投标综合单价高于(控制价×投标让利幅度)时,按(控制价×投标让利幅度)计算,投标综合单价低于(控制价×投标让利幅度)时,执行中标单价。组价明显错误或人材机含量及单价明显异常的(明显异常指承包人单价超出清单控制价中相应单价20%及以上的)应予纠正;新增项目单价按照控制价的编制原则重新组价×投标让利幅度(投标让利幅度为中标价/控制价,其中中标价和控制价均扣除暂定金额、暂估价),重新组价价格最终以竣工结算审计核定为准。技术措施费调整:因承包人擅自改变施工技术措施,造成的价格变动,措施费不予调整。因工程量清单错误必须改变原来施工技术措施,履行变更手续,按照工程变更条款执行。组织措施费调整:按实调整。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监理人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第10.4款〔变更估价〕约定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监理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由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由发包人采用询价或招标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是发包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发包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其他价格调整方式:不采用。3.0.1.3.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总包管理费、赶工措施费、相关交易费及完成本工程交易文件及合同条款内容等所有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报价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照国家级省市政策要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及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风险由发包人承担。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预付款支付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预付款扣回的方式: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所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套文件等。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固定综合单价。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执行。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执行。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执行。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不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执行。(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执行。(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执行。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不采用。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不执行。(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7农民工工资管理(1)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设立的专用账户开户行为:/,账号:/;(2)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元。(3)发包人于每月/日前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4)承包人每月/日前上报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每月/日前委托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5)工程竣工后,经项目部农民工维权组确认无农民工工资拖欠后,发、承双方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划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账户。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不考虑。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暂停工程款支付;承包人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配电线路带符合运转,无条件配合空调安装项目的调试,并由此承担自身过失责任。(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之日起15日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纸质材料2份,电子稿1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4.4.1按照学校工程审计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14.4.2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审核备案后。14.4.3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14.4.4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查阅竣工图纸、施工合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电子版和书面文本、签证资料、结算书、材料价格证明资料以及与竣工造价有关的相关资料。关于竣工结算超额审计费用: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颁发的通知》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审减率超过10%的工程项目,超过部分应支付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项目结算付款单位根据审计结果从工程待结价款中扣除。14.4.5送审要求:(1)承包人竣工结算审核资料应该一次性申报,发包人只接受一次申报结算,若承包人申报结算有遗漏(工程量少报、漏报、掉项)不得追加;承包人申报资料若有缺陷,只有发包人要求补充、完善时方可补充。结算结束标志,发承包人双方签署结算单(工程定案表)。(2)此工程采取跟踪审计制度,工程竣工审计结算时,对工程结算审减额10%以上(不含10%)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审计咨询费用;对审减额在10%以下(含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审计咨询费。承包人承担的审计咨询费用由发包人从工程款中代扣。(3)承包人委派(姓名:)(电话:)(邮箱:)代表承包人全权办理与结算审计相关的一切事宜。(4)承包人须积极配合发包人审计费开票工作,承包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5)承包人承诺此工程开票税率:%。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款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1)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银行保函、工程质量保险等担保方式,担保/保证金额为: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3)其他方式: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保函有效期须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年限2年。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成交人收到发包人通知时,应及时响应及时现场排查故障,符合维修条件时,3天内完成修复,如遇紧急情况,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能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到达及时维修的,由发包人组织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支付,其发生的费用无需征得成交人同意。质保金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应由成交人另行支付。质保期内同一地点同一故障累计发生20次以上的,全额扣除质量保证金。成交人不服从发包人要求,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视为违约行为,发包人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无。(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除专用条款约定情形外,其余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费用。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另行商定。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自行考虑。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须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同意。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无。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无。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无。其他事项的约定:无。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无。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滁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起诉。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3)诚信响应承诺书;(4)资质证书;(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7)供应商拟委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或供应商提供已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响应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8)响应函;(9)工程量清单报价书;(10)采购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如有);(1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编号)采购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诚信响应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响应,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企业名称)或(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没有下列情形: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若采购文件对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有上述1-7项信誉要求,在此一并承诺我公司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没有上述1-7项情形)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中标无效、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供应商(签章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响应函致:(采购人)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的采购。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2、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服务,响应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3、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按本次采购文件规定及最终报价承诺服务。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派出建造师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保证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个日历天内施工完毕,并移交整个工程,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5、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供应商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7、响应报价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8、如果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报价;或成交后未按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向代理机构交纳足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取消其成交资格;9、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报价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报价。供应商:(签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附件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响应综合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桥架米27060防火桥架箱体1.2mm盖板1.0mm;包含支架三通弯头接地及所有安装等220线管米4004包含管内穿线固定3配电箱套63500包含箱内元件设备及安装接地调试等4电缆线米88150包含铜线鼻电缆敷设每层电缆头制作接地等5铜单线米44003.5每个房间预留明线盒、接地及预留20cm接空调漏电6开孔项18000现场自行考察7智能电表项117000与原一卡通通用。包含网线、智能电表、采集器对接等8充电机台13000安装地点食堂1楼包括电源原一卡通对接等9门禁机套42500男女生公寓进出口满足多人同时进出和校园门禁对接管理员实时管理和查询包含电源通讯电磁锁等所需要的所有设备和配件10辅材/项110000包含安装项目中未列所有材料等11脚手架租赁/项1600现场考察12施工费/项130000包含登高、安全防护、利润、系统安装调试税金等所有费用合计(1+2+3+...+12):大写:小写:注:1、本项目响应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含主材及辅材)、机械费、措施费、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检测费、利润、风险费用、代理费、专家评审费、各种税费及完成选取文件和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工程量按实计算。2、请供应商在“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栏填写所有产品的相应信息。打“/”的无需填写。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采购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品牌推荐表(如要求)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品牌1品牌2品牌3品牌4备注投标人选定品牌123456...注:1.本表仅针对不采用采购人推荐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供应商填写,并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参数、业绩等供评审委员会评审,未在采购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或未提供相关技术参数、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成交后只能从采购人推荐品牌中进行选择,价格不予调整。2.对于采购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等,供应商如认为采购人推荐的品牌有限定性、唯一性、明显不在同一档次等级的或者其他疑问的,应在本项目质疑提出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附件6最后报价单序号名称事 项1项目名称2标包号/3报价次数第 2 次4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5最后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6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本》,理解并承诺:我方无条件完全响应文本中所有实质性要求。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或签字):1、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应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最后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取消资格。2、最后报价只需报总价,最后报价的各项单价结合一次报价中的各项单价按总价同比例下浮,价款结算时按成交下浮比率进行调整。5.第七章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 滁州市实验中学学生公寓二期增加空调供电线路改造项目(二次) 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确认。采购人:滁州市实验中学经办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50-3513055 (单位盖章) 2025年9月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 关勤勤联系电话:0550-3519590 (单位盖章) 2025年9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增加空调供电线路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